心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作者:痴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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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不会背叛自己的,比起男人,它来的牢靠。
东霖不知道我买了这个房子,不是我想隐瞒,而是他根本无需知道。我住的房子,无论是买的,还是租的,对他来说都一样。他不会关心,也就不会过问,更不会想来看一看。
所以我也就不说。
甚至,他连我这新装的座机号码都不知道。
有时候我也不是没有反思,怀疑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在于自己,因为我从来没有让他等待过,寻找过。
我们已经形成这样的相处模式,我给他打电话,我去找他,我准时的出现在他的面前,即使去不了,我也会预先通知他。
一直是我在等他。
他甚至无需回头,只要望过来,我就在他的身边。
其实我明白,因为这样,我的存在感才被忽视了吧。
但我也从没试图在他的心里证明一下自己的存在,也许是不敢,也许,是觉得无聊。毕竟,我早已过了青春可以肆意泛滥的二十岁。
进门把帆布包一仍,脱了外衣我就躺在了床上。昨夜有点失眠,早上又起的很早,仿佛很困,但是又清醒的知道自己会睡不着。
莎莎的声音犹在耳边响着:“陈玉,我离婚了。”恍如一声终场哨声,游戏结束,我出局了。
对着天花板看了一会,我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
电话一通,立即有人接起:“今天是礼拜天,你不是应该在陆东霖哪里吗?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我不客气的吼过去:“你烦不烦?什么时候可以不这么鸡婆?”
话筒里的男声一下蔫了:“好好好!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犹豫一下,语气也柔和下来:“没什么事,就找你聊聊天。”
那边静音了三秒,似乎他在思考,然后又传来声音:“一听你口气,就知道你有事,别遮遮掩掩的,赶紧说吧。”
我举着手机停顿了一下:“莎莎要回国了,她赶回来参加t大的百年校庆。”
“嗯……那好啊,你们俩可以好好聚聚了。”
“……她离婚了,这次回来以后大概不会再出去了。”
电话里半天没声音。
“谢丰。”我叫电话那边的人。
“嗯。”他应一声。
“干吗不说话?”
“我在等你说。”
“校庆的时候你陪我一起去。”
隔了一会他才回答:“好吧,反正是老同学,陪谁都是陪,到时我来接你。”
我“嗯”一声,挂断了电话。转个身,闭上眼,蒙着被子开始睡觉。
睡吧,睡着了也许可以做个白日梦,梦里会有花开,会有白云朵朵,会有彩蝶翩翩。
醒来之后,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的。
祈祷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女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两个异性朋友,可以向他倾诉苦恼,把对男朋友或者老公的不满发泄给他,和他探讨女人间不方便涉及的话题。仿佛同性般的相处,却不会有心动的感觉。
反正,我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就是谢丰。
我们是大学同学,他,莎莎,我,同窗四年,建立了比海还要深,比天还要高的革命纯真友谊。
班里男同学很多,可我唯独和他最投缘。当然,这个缘,是绝缘的缘,我们之间不来电。至少,我是从未对他走过一次火。
那时,莎莎总是公主似的走在我身边,而我却永远顶着一张红扑扑的苹果脸,像男孩子似的,到哪都大声的笑,大声的喧哗。因此,所有爱慕莎莎的男生都深刻的铭记住我,他们都喜欢和我打交道,但最后,毫不例外的都是让我帮他们去追求莎莎。
在东霖出现以前,一直是这种诡异的状态。
为此我很沮丧,在又一次当了向莎莎传递情书的信鸽以后,我向谢丰倾诉了我的苦恼。
“那是他们不识货,你看你长的多健康,像个男人婆一样,一看就很耐用的的样子。”他这样说。
我扑过去就敲他脑门,当然敲不到,他比我高一个头,一闪,就避开了。
我只能咬牙切齿的反唇相讥:“你长的多好看啊,水灵灵的,我要是个男人,长成你这样,我说什么也要去做个变性手术!”
他用很受伤的眼神看着我。
其实他行事做派一点也不女人,人也很高大,毁了他男子气概的,是他一张比女人还要精致的面庞。为此,大学四年,他被我整整欺压了八个学期。
莎莎一直说,陈玉,你和谢丰应该换个性别,你当男的,他当女的,那样,你就不舍得欺负一个漂亮的女人了。
我很不屑的说,切,那多没劲,还是现在这样好。然后我转身,仰起脸,问,谢丰,你说对吗?
他总是抿住薄薄的唇,斜着眼,睨着我。
直到今天,他还在被我欺负,当然没以前那么夸张,那么露骨。原因,或许是由于我长大了,变得有点含蓄,有点女人,然后,就跟着失去了从前那样无知的笑,无知的叫。即使我那样怀念它们,却也再找不回来,天真,就这样随着成熟和世俗泯灭了。一去不回头,就像我的青春,我的十八。
t大的百年校庆到了,刚好是下一个周末。很多小有成就的校友从外地赶了过来,本市的,即使碌碌无为,也要去凑热闹,譬如我。
校庆的活动很多,有演出,演讲,各种各样的聚会,我要参加的,是本院系的晚餐聚会,会见到很多许久不见的熟面孔,想想也知道,场面一定很热烈。
谢丰来接我的时候,我还在为穿那套衣服犹豫不决。我有好几个选择,成熟稳重的,装嫩青春的,潇洒中性的,淑女婉约的。因为管着a市著名商场的女装部,这两年,我唯一不缺的,大约就是衣服。
他坐在沙发上,看我拿着一套套的衣服在他面前比划。
“哪套好?”我问他。
我信任他的眼光。他毕业以后,就接手了父母手里的服装厂,几年下来,就把一家专做外加工的小厂,盘成了全国赫赫有名的女装大品牌。各地的大中城市,包括香港,都有他的服装专卖店。我被现在这家商场聘用,当初就是源于他的推荐。
“你已经很会穿衣服了,像你平时一样穿就好了,干吗那么紧张?”他眼里似乎有点不屑。他长着一对漂亮的丹凤眼,此时,这双眼睛却像能够洞悉我的灵魂,我所有阴暗的,不齿道与人听的隐私,都在他的眼光中昭然被揭示。
是的,我很紧张,因为我会见到莎莎,而且,很有可能,我会和莎莎一起站在东霖的面前。
就算嘴上不承认,我心里,却水一般明透。我不想输莎莎太远,即使决定放弃东霖,即使明知莎莎就像盈盈一轮满月,无论在哪,她都是皎洁生辉,最亮的那个,我还是想站在她旁边,能够被东霖看见。
哪怕多一眼,也是好的。
被谢丰看穿心思,我有点不爽,两眼睨着他,他也看着我,不作声。手机铃声打破了沉寂,是莎莎的号码,她昨天一回国,就马上买了一个手机号,个电话,就打给了我。
“你怎么还没来?我早就在梦湖了。”电话里她说着。
梦湖是t大旁边的一个著名酒店,它就像t大的后花园,t大师生是这里的常客,大小聚会都喜欢在这举行。
“我就到,来的熟人多吗?” 才刚过五点,聚餐时间是六点。可也许她是对的,聚餐只是形式,相聚才是真的。毕业以后,莎莎一直在国外,这是她次参加这种聚会,因此才激动吧。
“好多熟面孔。”她忽然顿一下,“陈玉……我见到东霖了,他们艺术学院也在梦湖酒店聚餐。”
我的心顿时像被一双无形的手捏了一把,明知会痛,筑了坚硬的壳,可还是被击碎了。早知他们会遇见的,不是吗?
“噢……你们说话了吗?”我知道自己是没话找话说,他们怎么可能不说话,莎莎就是为了他回来的。
“说了,我问他是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说是。然后我要了他的电话,也把自己的电话给了他。”
我只是听着,话筒里静悄悄的,她忽然又叫我一声:“陈玉。”
我“嗯”一声。
她声音沙沙的,像说了许久的话,喉咙已干哑,终于说出那句最想说的:“我想把东霖追回来,我刚一看见他就决定了,你会支持我吧。”
仿佛周围成了真空,这世上所有的一切都失了声,唯有莎莎的声音在我耳边盘旋,她说,我想把东霖追回来,你会支持我吧。
“当然。”我听见自己在说,仿佛这是最自然的回答。
意料之中的结果,只是发生了罢了。我不应该错愕,也无权利吃惊,即使它来得这样的快。
放下电话,我看向谢丰,他两眼沉沉的望着我。
“莎莎的电话?她说什么?”
我牵了下嘴角,半个笑僵在脸上:“她见到了东霖……”
“然后呢?”
“她要回到东霖身边去。”
“你是不是答应了帮她的忙?”
我抿紧嘴唇。
他死死的盯着我,猛地站起身:“你脑袋里是不是灌满了甜面酱?所以你才这么蠢!你连儿子都替他生了,竟然就这样拱手把他让给别人!你脑子是不是真的锈逗了?”
喊完他就大步的走过我身边,肩膀重重的撞了我一下。我只听见身后“砰”的一声巨响,他摔门而去了。
我的眼泪跟着那声门响一起潸潸而下。
落泪就是这样容易,只要一句话,一颗无所依托的心,一个够不到的人,就可以办到。
仿佛回到四年前那个初春的早上,乍暖还寒的冷冽逼的人透不过气来。
我站在街头,天空飘着银针样的雨丝,密密的斜织着落我一身,有迷茫的雾,似乎遮抹一切。我却仍旧在玻璃橱窗里看见自己臃肿的身子。
那时候,站在初春残冬的寒气里,也是这样一颗无所依托的心,或许就是那情那景,所以感觉那样的冷,那样的累,那样的凄凉,于是决定不再坚持,放弃挣扎,学会软弱。
走到最近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我给去了深圳的东霖打电话,只要听见他的声音,我就准备告诉他,我有了他的孩子,已经八个月了,我想回到他身边,生下他和我的孩子。
可是电话不通,手机说不在服务区,座机有人接,却说他上班的公司搬走了。
我不甘心,一遍遍打,硬币一个接一个的塞进去,话筒里反反复复只说不在服务区。
我看着路边花坛里的几株小草,细针样的雨丝绵绵的淋着它们,枯叶里一点稚嫩的绿,它们是那样无所依托的弱。
我的眼泪也像今天这样潸潸而下。
走出电话亭,刺骨的寒意从头顶蔓延至脚底,全身似乎失去了知觉,唯有冰冷无助的心,一遍遍的在呼唤东霖。
可却传不到。
有公车从身旁喧嚣掠过,它旋起疾风,喷出大排的尾气窒息了我的呼吸。琳琅的店铺,繁华的街市,瞬间全部与我不相干,仿佛被遗弃在这片沸腾的红尘中。眼前一切皆是黑白。
我突然感觉腰部酸痛起来,一阵阵的,越来越密,裤管中赫然有水在渗着。
我意识到不妙。看着身边来去的陌生面孔,知道唯一可以求助的,只有一个人。
用最后一个硬币拨通了谢丰的电话,我蜷缩在电话亭里等着他到来。
雨一直下,牛毛一般,淅淅沥沥的,我的脸上都是水,躲在电话亭里,脸上还是湿漉漉的。
谢丰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那时他也是这样骂着我:“你是不是脑子锈逗了!?这样了才给我打电话。”
我却只是哭,崩溃的哭,仿佛一辈子的眼泪都要在那时流完:“我找不到陆东霖了,我把他弄丢了,我找不到他了。”
谢丰看着我,一米八几的人竟然红了眼眶,抱起我放进他的车里,直奔医院。
他的车座上铺着象牙色的软垫,我看着血水把它染的鲜红,仿佛最艳的花,碎了一地。
几个小时后,我生了一个男婴,是个早产儿,体重36斤,身高40厘米。我听见他哭了一声,只看了他一眼,他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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