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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心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作者:痴梦人

    分卷阅读2

    她突然哽咽:“我愿意给陆东霖生孩子,可是他却不要我了。”

    我顿时滞了一下,接着却脱口而出:“他从来都没有不要你!是你妈当初嫌他穷,硬逼着他离开你的。”隐瞒了几年的真相,就这样被我说了出来。

    电话里瞬间只剩呼吸声,隔着一个大西洋,我都能感觉到莎莎的心扑通一声沉入了海底。

    隔了好一会,她才颤着音说:“……不可能,你骗我!”

    我不客气的对着电话喊:“你去问你妈!看我骗你没有!你妈是规划局的,大约也听说过,陆东霖现在与人合资开了家自己的园艺公司,他每次参与园林竞标都能中标,随便一个工程就赚几百万,你问问你妈,看她后悔没有?”

    电话里一阵死寂,然后是“嘟”的声音。

    两个月以后的今天,莎莎就告诉我她离了婚。以前她从没说过要离婚,即使过得不幸福,她也说,反正不可能嫁给陆东霖,跟哪个男人,都是一样的。

    她离婚,是为了东霖,回来,也是为了找东霖的吧。

    下个周末,就是t大的百年校庆,那时,她就会见到东霖,所有的一切,不出意外,大约都会回到原来的轨迹上去。

    她不知道我和东霖的关系,我也不会告诉她,大约她做梦都想不到,她走了以后,我会和她从前的男朋友搞在一起。

    那时她除了约会,其余时间我们几乎形影不离。有次我过生日,两人都喝了点张裕干红,她就乘着酒劲抱着我的胳膊对我说:“陈玉,除了男朋友,我其它的一切都可以和你分享,你知不知道,我,莎莎,就是这样对你掏心掏肺的。”

    我当时心里热辣辣的,立马就对她说:“要不要我再帮你写一封酸唧唧的情书?徐志摩的诗我都可以背下来了,陆东霖不是很好这一口吗?”

    她抓着我的胳膊使劲摇,头点的小鸡啄米一般,搞得我唔哩哇啦大叫着说受不了她。

    东霖次吻她,就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东霖次对她说我爱你,也是看了我帮她写的情书。

    只是这些是始终不能说的秘密,东霖永远不会知道。

    身体热了起来,被窝里暖烘烘的,两人贴着的地方也有了火炭的感觉。东霖慢慢的动了起来。他的脸俯了过来,温热的唇贴住我的脖颈,不断下移。他吻着,轻轻的啃咬,就像在我的身上烙着封印,滚烫,烧毁心智,我渐渐觉得喉咙干哑,呼吸有点不畅。

    床第之间,我们一直非常和谐,或许,这也是东霖始终和我在一起的原因。

    抚着我的肌肤,他覆上我,我忍不住闷哼一声。

    “我重吗?”他低语,鼻息打在我的颈上,仿佛轻柔的手抚过我的心,一阵阵酥麻,从心底泛起,遍布全身四肢,涌向脚底,我只觉得踩在云端,身体不知飞向何处。

    “像个磨盘……”闭着眼,我恍惚觉着那声音不是来自于我。

    他低头吻住我,把所有的颤栗和呻吟都堵在我的喉间,我感觉自己真的在被他推碾。

    屋里一点晕昏的光,好似三月般的春光弥漫了一室,就这样忘乎所以,在这种无可救药的子夜十二点,如果忘记莎莎,我会觉得,我的未来,或许还能有朵甜梦。

    假使,如果的话。

    东霖睡着了,微微的鼻息喷在我的头顶,空气中只剩了他的呼吸声,宁静而温暖。我轻轻抬起头,仰望着他的脸,从下颚这个角度看去,他的脸部轮廓显得更深邃,长长的睫毛在眼敛上投下了一弯半月般朦胧的阴影,它看得见,却摸不着,恍如蝴蝶的影子,我永远捕捉不到。

    我眼里升起淡淡的白雾,眼前渐渐模糊,喉咙像被哽住,或许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依偎在他的怀里,他爱的始终是莎莎,他并不爱我,我一直都明白这一点。

    第二天很早我就起了床,把床单和他换下的衣服丢进洗衣机,快速的把屋子收拾了一遍,东霖起来的时候,衣服床单都挂了出去,白粥也熬好了。

    和他吃着早饭,我与他说着话。

    “烟少抽一点,对肺不好。我给你买了咖啡,在橱柜里,你要提神的时候,可以喝一杯。”最近他的公司又参与了一个大型开发区的环艺工程竞标,他在赶一份标书,我知道他会熬夜。

    “嗯。”他喝着粥,随口应着。

    “阳台上的那盆葱,你不要忘了浇水,每次我来的时候,都枯的只剩几根绿芽,你是不是从来都不管的?”

    不知为什么,我对养花没兴趣,只喜欢养葱。上学的时候,在宿舍的窗台上也养了一盆小葱,这个癖好,没少被人嘲笑。

    东霖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我记不住,要不你每周多来一二次,它就不会干枯了。”

    我放下勺子看向他:“为了小葱从城南赶到城北,划不来。”

    东霖凝望了我一秒,没说话,又继续去喝粥。

    如果他的目光在我脸上多留一秒,就会在我的眼里看见失落。

    我一直住城东,我想他应该是知道的,上个月我告诉过他我要搬家,但刚才我对他说是从城南而不是城东赶到城北,他却一点反应也没有。我住哪,他根本不关心。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突然从他的世界里消失,等他想起我的时候,在这个钢筋水泥筑起的沸腾尘世中,他知道要在那个蚁穴里才能寻到我呢?

    假使他的车丢了,没关系,有定位仪,他马上就可以确定它的方位,然后找回。

    但是,如果我丢了,他还能寻到我吗?

    他没有储存我的坐标,除了我的手机号,别的,他一概不清楚。只要切断和他的这点联系,我立即就能遗失在他的世界里。

    可也许这也是我的自作多情,就算我真的消失了,他会认真的去寻我呢?

    或许会去打听,但不久,就会放弃吧。

    我对他,始终无关痛痒,是可有,也是可无。

    是这样吧。

    离开

    早餐过后,东霖去了书房筹划他的标书,我不声不响的开始在他的地盘消灭我存在过的痕迹。

    有时候,我也觉得自己很傻,莎莎还没回来,东霖甚至没有见到她,我却已经在做着离开东霖的准备工作了。

    是不是不爱,所以可以这样不留恋的离去?

    不是,只是因为理智,所以不想成为所爱之人的包袱。我是这样定义自己的。

    东霖不是那种无情无义的人,如果莎莎要回他身边,他肯定会因为我而彷徨,他大约也绝对无法对我说出“分手”这两个字。

    而我,又怎么忍心拖着他的后腿?最好的朋友,最爱的男人,与其到时三个人痛苦,不如我默默的自动退出,我一直有着这份觉悟。

    很久以前,从他把我当莎莎拥抱在怀里的那一天起,我就已经决定,就这样留在他身边,哪怕他不爱我,哪怕莎莎有一天要回来,我都会无怨无悔。

    也许很矫情,但却是真的,我从没奢望过拥有他的一生。如果可以,我就留着,如果不可以,我就离开,仅此而已。

    号称精英的现代都市男女,不都应该这样拿得起放的下吗?

    况且,失去了东霖,除了眼前变得有点灰暗,花朵失了些颜色,地球一样在自转,太阳照常在升起,我的心脏跳动依然,没有谁会离了谁活不下去。

    早就有哲人这样说过。

    我也一直教导自己要活得这样透明而潇洒。

    他的公寓里,我的痕迹并不多,也就在卫生间和卧室这两个地方。

    我们一直有份距离,所以我始终不让自己侵入他的地盘太多。

    卫生间就几瓶简单的化妆品,爽肤水,乳液,滋润霜,我都收走了,唯独留下了一瓶水果味的洗面奶,它剩的不多了,东霖偶尔也会用一下。

    牙刷我也收走了,毛巾就算了吧,多一两条大约也不奇怪。

    然后我去到卧室。

    我的衣物就占了一个抽屉,几件换洗内衣和睡衣,还有一两件毛衫。不会有外衣,因为我每次来最多两天,外衣都是穿着来又穿着走的。每到换季,不穿的衣服我也都收走。

    我一件件装,装完之后,才发觉东西真的很少,一个中号的帆布背包都没有塞满。

    一直蹲在抽屉旁,许是时间稍稍久了点,我感觉小腿微微的有点发麻。

    突然就很无力,腿一软,不由自主一屁股就坐在了地板上。

    地板很硬,又很凉,我看着眼前空空的抽屉和敞开着的帆布背包。

    双手紧握着自己的胳膊,也许坐了一分钟,也许坐了五分钟,我的时间概念一向模糊,只是感觉,仿佛真的有什么抓不住的东西从我的指间在流走。它一直不属于我,我一直在无声的追逐它,可是终究还是握不牢。

    “你……在收拾什么?”身后忽然传来东霖疑惑的声音。

    我急忙关上抽屉,站起身,扭头看他,他正低头望着那个还没有合上拉链的帆布包。

    “我的几件衣服,这里用不着,我带回去穿。”我随意的说着。

    东霖看着我,浓浓的剑眉下一双明目湖水般澄澈,却又像湖水般幽深不见底,我从来在里面看不见我要的东西,现在,里面也只是些探寻,还有疑问。

    我微笑了一下,对着他咧了下嘴,只是嘴角张不太开,仿佛被什么东西牵住了,有那么一些些的僵硬。

    转身,弯腰拉上帆布包的拉链,顺手把它提在手里,我侧身从他身边走过。

    他很高,擦身而过的时候,我的头发无意间掠上他的肩。那一瞬间,我竟然敏锐的察觉到了那种碰触的感觉。头发没有神经,他也穿着厚厚的毛衣,但我却真实的感到了悸动。他身上有淡淡的烟草气味,还有一丝只属于他的若有若无的男性体香,我轻轻的深吸一口。这样的味道,直达肺底,沁入心田,储存在记忆里好了。

    我要走了,不再多做留恋,我要做那种洒脱爽快主动离开的女子,这样日后,他才能记住我的好。

    来到客厅,我径直去向门,东霖跟着我走了出来。

    “现在就要走吗?”他显然有点吃惊。

    一般我会呆到晚上,有时候还会再过一夜。

    “嗯,今天商场在搞促销活动,下午我必须去巡场。”

    四年以前,我就离开了出版社。现在的我是a市一家大型商场的女装部楼面主管。其实商场没有一天不在促销,今天我也不用去,轮到我休息。

    “要不要我送你?”他看着我手里的帆布包。

    “不用了,一堵车,来回又要耽搁两三个小时,你还是忙你的标书吧。我打个车,是一样的。”说话的时间,我在门口已经穿好了鞋。

    手按在门上,我回头看了一眼东霖,他站在客厅中央,也在望着我,眸光幽深邃远。我的异样,他一定有所察觉,但我不说,他也就不会追问,我们一直这样礼貌的相处着。

    目光撞上,我们对视了三秒,两双理智克制的眼,两颗不会越界的心,绝对不会摩擦出任何走火的烟花。

    转身,出门,轻轻一带,一串流水般的动作,“嘎达”一声,门在我身后轻轻的拢上。

    就这样隔开了,东霖和我,他在里面,我在外面,中间是扇难以穿越的厚重的铁门。

    比门更难穿越的,或许,是心中那堵无影的墙。

    在门口站了几秒我才离开。

    下周,我不会再来,下下周,也不会再来,以后,大约都不会再来了。

    放弃,原来这么简单,只要跨出一步,越过一道门,就可以做到。

    即使,曾经坚持了那么久。

    一个小时后,我回到了城南自己的家。

    它很小,不足六十平方,但应该算是我真正的家了。以前我都是租房住的,可它不是,它是我买下来的。首付五万,每月还贷一千二,三十六年以后,它将百分之百的归属于我。

    这似乎是现代女性独立自主的一个标志。

    不依赖男人,构筑自己的私有空间,结婚的时候,只嫁自己,不嫁房子。防的就是有一天,无论是因为了解,或是不了解,导致被迫与某个男人分手的话,依然可以有个自己的去处。

    可也许这是女人缺乏安全需要自我保护的一个基本手段。

    房子是最真实的,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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