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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节

    卷2的报恩 作者:天瓶座

    第8节

    这样不知不觉一年过去了,阿彻第一次在城里过了传说中的圣诞节,大清早醒来兴奋地去翻放在沙发上的袜子,抖来抖去结果里面只钻出一只蟑螂……

    慢慢又过去了一年,左邻右舍都熟悉了这个总是戴着一顶鸭舌帽,汲着拖鞋在楼道里啪嗒啪嗒跑来跑去好像整天都很忙似的小麦色皮肤的小男孩。

    一晃整整三年过去了,阿彻变身的时长已经从最开始的每天一小时延长到现在的每天两小时,如今他可以坐车去更远的上城区的小学了。

    虽然一直没有找到小修,但是至少确定了小修不在中央区上学,已经是不小的胜利。除了每周五天去学校蹲守,周末的时候阿彻还会去书店看书。灵犬族的孩子从小就在村子的学堂里接受教育,而他因为不能人化没法去学堂上学,一直以来都是贺兰老师在家里教他认字算术,如今贺兰老师不在,他只能靠自己。任海十五岁时离开灵犬镇,最不济也接受过初中程度的教育,他不想变成灵犬族里唯一的文盲狗。

    书店有几个店员很不喜欢他,每次他坐在地上看教科书看得正专心,就会有店员用拖把来赶他。十岁的阿彻总是被从这边书柜赶去那边书柜,又从那边书柜被赶过来。有一次他算一道很难的几何题,眼看就要解出答案了,店员的拖把又扫过来了。

    这次阿彻没让开,蜷着膝盖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在草稿纸上验算着。

    “起来!我要拖地!”女店员不耐烦地道。

    阿彻这才抓着草稿纸站起来,往一边挪了挪,拖把又一下打在他腿上,很痛的一下,狗小子弯腰捂着腿,愤愤地道:“那边明明还没拖啊!”

    “我就要拖这边了怎么着?”女店员抄着拖把往前一划,阿彻跳脚闪开,拖把一下划到别人的裤腿上。

    女店员张大嘴抬头看向被自己误伤的客人,俊美高挑的白衬衫少年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自己被弄脏的裤管。

    虽然只穿着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和牛仔裤,但一眼看上去那范儿就是很不一般。女店员忙要说对不起,白衬衫的美少年顺手从书柜上拿了一本小学教辅,弯腰在裤管上拍了拍,很轻的两下,有种别人学不来的优雅。女店员目瞪口呆,却又没法发作。

    “这本我买了。”白衬衫少年微笑着拿起那本教辅,他的微笑没有进到眼睛里,有些凉。

    女店员这才忙不迭地道着歉。

    而阿彻在一旁整个人都看呆了!虽然时隔三年,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安嘉冕。

    他长高了很多,发色还是很淡,那份优雅比起当年来更有距离感了,是天才和高贵叠加的距离感,尽管他穿得就像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十七岁少年。

    阿彻也想说一声“对不起”,还没张开嘴,安嘉冕就跨过拖把径直离开了。

    狗小子心情复杂地望着背着三叶草的背包走向收银台的背影,脑海里又浮现出十四岁的少年靠在窗边拉小提琴的侧影,想起巴赫的无伴奏小提琴组曲,想起一身白色击剑服,势如破竹的西洋剑少年……三年了,你又拿了多少个冠军,多少个第一名呢?柜子上的小提琴和花剑你还有再拿下来过吗?

    其实想想挺奇怪的,这座城市好像真的很大,大到他花了整整三年的时间都没能找到小修,可是好像又挺小的,转个背,就又见到了安嘉冕。

    狗小子看看外面的天色,时间也差不多了,把书放回书柜,拍拍裤子准备回家。

    “小弟弟,你等一下!”

    走到收银台时,收银员姐姐忽然喊住他。阿彻有些窘迫,心说不会以后都不许我来看书了吧,却见收银员姐姐从柜台下拿出一本教辅递给他:“刚有个大哥哥让我拿给你的。”

    阿彻瞪大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本安嘉冕用来拍过裤管的教辅,而且居然和他刚刚在看的是同一本。

    狗小子揣着书跑出书店,熙来攘往的商业街上早已不见了白衬衫少年的身影。

    某一刻,步行街上的灯呼啦全亮了,再过几天就是国庆节,连行道树上都挂满了彩灯,阿彻抱着那本教辅站在星星点点华灯初上的街头,他来庚林市三年,每天只是忙着找小修,从来没有发觉这座城市这么美好过。

    不是因为霓虹,是因为有美好的人,才会显得美好。

    那之后过去两个月,阿彻照例每天早起送报纸,背着一只小邮差包穿家走户。丁先生家的《日报》和《经济报》,嘿咻,搞定!韩小姐家的《都市热报》,嘿咻,搞定!王大婶家的《庚林时报》……

    咦?

    狗崽子正要把《庚林时报》塞进门缝,冷不丁看见报纸最后一版上的头条新闻,蓦地怔住。

    《世界全能犬大赛昨日落下帷幕,十七岁少年率爱犬史丢比首次参赛夺冠》

    新闻还配了一张照片,绿茵场上,半蹲着的安嘉冕揉着大金毛的脖子面向镜头。

    小金毛一屁股坐在楼梯道上,安嘉冕的人生真是太凶残了啊!他决定要去做的事,一定会做到,简直就像月亮绕着地球转,地球绕着太阳转,永远不会有意外。

    阿彻盯着那张报纸发呆,报纸上的画面好像忽然动了起来,俊美的少爷揉揉大金毛的脖子,在四周如潮水的闪光灯下朝他转过头来:“史丢比,想找到小修,只需要记得一个字,go!”

    没错!这就是无所不能的安少爷给他的启示!小狗崽叼着报纸精神抖擞地跑下楼梯,哎呀不对!又吭哧吭哧跑上楼,这是王大婶家的报纸!

    ☆、27·小修

    庚林市是靠海的城市,但是海滩一直不成气候,直到阿彻十六岁那年,政府才把海滩作为旅游景点重点规划。这年夏天的海滩那叫一个人气爆棚,热火朝天。

    阿彻搬完一箱冷饮,抬头抹了把汗,白色沙滩上到处是穿着清凉的男男女女,游泳的,冲浪的,晒日光浴的,好不热闹。而他大概是这里唯一穿着长牛仔裤,戴着太阳帽在海滩上跑来跑去的人。

    任海和兄弟在海滩合伙开了一家冷饮店,准备趁旺季赚它一笔,阿彻入夏以来每天都在这里打工,反正暑假学校都放假,他也没处去找小修。

    想起刚来庚林市那会儿,任海问他要是十年找不到怎么办,那时他还觉得十年很遥远,可是一眨眼,他都已经十六岁了。

    小麦色皮肤的卷毛少年席地坐在冷饮店门口的阳伞下,翻出高中英语课本,但是太阳太毒辣,看了几眼眼睛就刺痛得看不下去了。少年望着一浪一浪翻涌的浪花,发了一会儿呆,仰头倒在沙地上,望着遮阳伞上的纹路继续发着呆。

    这几年在城里看了不少电视剧,他也设想过许多和小修重逢的场景。

    像是在书店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不经意间从缝隙中看见书架对面正低头看书的人,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

    像是天气太热,飞奔去饮料机买冷饮,刚要投币时发现另一个人也把手伸向了投币口,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

    像是上公车时发现忘了带交通卡又没有零钱,有先上车的乘客倒回来为他补了票,而那个人刚刚好就是小修……

    大城市的人们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过着机械忙碌千篇一律的生活,却又总是在编织这样那样美好的幻想,虽然老有人骂这样的剧情编排很狗血很俗气,但是他明白为什么编剧们乐此不疲。

    因为,卷毛少年闭上眼,这样的重逢,真的很美啊……

    周末的下午海滩上的人流量达到了最高峰,海岸广播不时提醒着游客不要靠近危险水域bbb……阿彻送完冰激凌,找完零钱,往靠近海崖的方向望了望。

    乌幽幽的黑色山崖下方也有一小块洁白的沙滩,却没个人影,那一带就是严禁游客靠近的危险海域,看上去平静无害,却出过好几起事故,听说是因为地势独特,导致海浪回涌不规律,经常会出现恶浪。

    阿彻正若有所思,尾巴上忽然一疼,惊讶地一转身,才看见一个四五岁大穿着粉红色花边小泳衣的小女孩正趴在沙地上,小手轻轻扯着他从裤脚那儿露出的一小截尾巴。

    “是什么呀?”小女孩抬头好奇地问。

    阿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实在太热了他才稍微挽了一点裤脚,都没注意到尾巴露出来了。小麦卷少年蹲下来:“嘘,是尾巴,别告诉别人哦。”

    “你怎么有尾巴啊?”小女孩歪着脑袋问。

    要是所有人都能用这么单纯的眼光看他的尾巴和耳朵就好了,阿彻心想。这女孩让他想起小时候的小修,就是比小修胖多了,小女孩笑起来像天使一样,不过小修要是天使那准得是最漂亮的天使,天使中的天使!“我也不知道啊。”卷发少年无奈地抓了一把裤管里毛茸茸的尾巴,实在想不通为什么变成人了还非得给他留一条尾巴,也没什么用处啊。

    “你再让我摸摸,我不告诉别人。”小女孩凑到他耳边悄声说。

    阿彻没辙,只好又挽起裤脚让小女孩摸了摸尾巴尖。

    小女孩摸完满足地冲他一笑:“我不告诉别人!”就开心地掉头跑掉了。

    阿彻笑着放下裤脚,提着篮子去了别处,没走两步就觉得屁股大腿直痒痒。他现在是大金毛了,那条毛茸茸的大尾巴塞裤子里简直热得发慌。把另两位客人要的东西送去,阿彻实在憋不住了,跑回冷饮店把篮子往柜台上一放,跟任海打招呼:“我请十分钟假啊!”

    “请十分钟假要扣工钱啊。”任老板边玩手机游戏边说。

    “就十分钟啊!憋条也得要十分钟啊!”

    “你是去憋条吗?”

    小麦卷耷拉着耳朵,那倒不是。

    “那不就得了,”任海瞅一眼委屈的狗小子,“行了,快去快回吧,扣你一块钱~”

    阿彻才知道任海是跟他开玩笑,摇着尾巴咧嘴一笑:“早说嘛!”说罢转身边跑边挥手,“那我请二十分钟!扣我两块吧!”

    任海回头刚要大骂,小麦卷少年已经光着脚丫子跑得老远。

    阿彻的目标是山崖那边的沙滩,那地方没人,他好脱光了进去凉快凉快,要不再这么裹下去得捂出痱子了。

    来到无人的沙滩,耳边霎时只有哗啦啦的海浪声,海潮的节奏看上去是有点不规律,不过他想着自己也就是下个水凉快一下,不走到深处应该就没问题。

    刚松开皮带拉下裤链,忽然听见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卷毛少年循声抬头,看见穿着粉红花边小泳衣的小女孩手里拿着一只海螺站在海水里冲他咯咯咯地笑着。

    阿彻认出这就是刚刚摸自己尾巴的小女孩,囧囧地赶紧又提上裤链,心说这要怎么好,他还预备好好洗个澡的呢,转念又一想,哎,不对啊,这孩子怎么会一个人在这儿?!

    卷毛少年紧张地抬头看去,这一看就坏了,一股大浪“哗啦”掀过来,站在海水中的小女孩连个声气都没发出就不见了。

    “来海边了就好好游个泳呗,整这些行头干什么啊。”板寸头的男生扛着摄影器材怨声载道,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沙滩上,他的话没得到任何回应,男生不满地停下脚步,抬头看向前方人。

    穿着白t恤和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的黑发少年自顾自走在前方,眺望大海时微微侧过脸来,板寸头男生一下就被晃得分了神。那侧脸真是迷死人的美,像是用发光的笔勾出来的一样,细柔的黑发飘啊飘,不时露出仿若水墨画般清秀的一弯鬓角,鼻梁又挺又细,既不失男生的坚!挺,又还带着点女性的秀丽,连下巴也生得端丽秀气,还有那双眼睛,在阳光下微眯着,隔得这么远也这么醒目,板寸头男生想到那细密的上下睫毛,神思就又飘飘然了。

    然而那无敌侧脸只是闪了一下,美少年又转过头兀自朝前走。

    “喂,秦修,你听见我说什么了吗?”板寸头在背后皱眉喊。

    前方的少年这才转过身来,手抄在裤袋里:“把三脚架放在那里,你就可以去游泳了,不过小心别出现在我镜头里。”

    板寸头很不快,重重放下三脚架。秦修就倒回来,一语不发地将摄影包挎在肩上,弯腰提起三脚架。

    板寸头低头看着秦修一弯腰,白t恤被海风鼓鼓地吹起,锁骨若隐若现,有种清纯又撩人的感觉,秦修的裤脚挽到膝盖,露出白皙的小腿,就是那腿毛看得人有点不适应。直起身时海风一鼓作气拨乱秦修的头发,那画面跟唯美电影的慢镜头似的。

    板寸头忍不住伸手抓住秦修的手臂,口干舌燥地道:“还是我来吧!”

    秦修抬头盯他一眼,天然眼线和泪痣美得像画出来的一样,但是眼神里却有股子凌厉,男生呆了一呆,才发现自己已经松开了手。

    秦修把三脚架往肩膀上一扛:“你明天不用来摄影社了。”

    “为……为什么?”男生诧异。

    “没有为什么。我是社长,我说了算。”秦修抬着下巴睨着他,他的个子本来就比板寸头高,再加上恃才傲物的个性,这一眼完全是居高临下的气势。

    板寸头愕然地看着清秀纤瘦的美少年轻松扛着三脚架,背着两只摄影包转身离去,走到一半又停下来,把肩膀上的三脚架往热闹海滩的方向比了比:

    “要游泳去那边,这边是危险海域。”

    说罢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板寸头不禁恼羞成怒。拽个屁啊,你特么要不是长得对老子胃口,老子稀罕待在你这摄影社啊?!

    不过话说回来,秦修不愧是有着庚林高中“校花”之称的大美人。高一入学时站在礼堂演讲台上代表新生发言,礼堂下方女生的尖叫声男生的口哨声简直炸开了锅,光凭那完美素颜就一举成为小女生们心中的真命天子,甚至让不少男生都开始怀疑自己的性向。其实男生不像女生,有时候节操真的是路人,要是能有这么个美人愿意跟自己亲热,管他是男是女还真不在乎。

    但是秦修是个冰坨子,而且还异乎寻常地暴力。有一次高三一个学长在洗手间里堵住秦修,说是要玩玩,就见秦修问:“怎么玩?”

    “你把裤子脱了,我就教你怎么玩。”

    他当时就在厕所外面,对话就听到这里,想象秦修那颠倒众生的长相,那柔韧的小腰身,配上这话,那真是要让人遐想连篇。不过没等他有遐想的功夫,就听见厕所里乒乒乓乓一气乱响,没过一会儿高三学长的跟班一个个倒退着出来,秦修提着衣衫不整鼻青脸肿的高三学长从洗手间里出来了。

    外面看热闹的人都傻了眼,那高三学长整个儿是被秦修给拖出来的,秦美人跨站在他上方,弯下腰唰啦就把那学长的裤子给扒了。

    大家伙看见趴在秦修裆下,只剩一条内裤的学长,全都憋着笑。

    “裤子脱了,不是要教我怎么玩吗?”秦修问。

    自那以后不少男生赶紧打消了觊觎这美人的念头,背地里管他叫北极熊,因为又冷又暴力,当然也有不少犯贱者暗自觉得这样才够劲,这些人多半不知道秦修还有个外号叫f22,意为猛禽,因为这清秀美人下半身堪称雕王,在洗手间见过真相的人无不惊慌败退。

    总之这大概是唯一一个隔三差五就被女生的情书和告白淹没,却非但没被同性们嫉妒,反而还被幻想憧憬,同时享有校草和校花双重美誉的奇葩美人吧。

    只可惜,依照他混进摄影社这段时间观察得来的印象看,秦修应该妥妥是个性冷淡。唯一能让这美人高|潮的,恐怕就只有相机了。

    ☆、28·重逢

    秦修提着三脚架走上一处山崖,挑了处风景不错的地方,固定好三脚架,接好快门线,插好减光镜,镜头那么刚好就框住了独自站在湛蓝海水中央的小女孩,非常完美的一幅画,他刚要抓拍下来,就见一个浪头高高涌起,秦修从相机后惊骇地抬起头。

    海浪平复,海水中的女孩不见踪影,如果不是立刻有一道人影急急冲向海边,他都要以为那小女孩是自己的幻视了。

    秦修屏息看着小麦色皮肤的卷发少年紧跟着扑进呼啸的海浪里,那少年在海水里露了两下头,而后一个猛子扎了下去。

    看来像是水性不错,秦修稍微安了下心,希望能看到溺水的和救人的都赶快安全上岸,但是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浪越来越汹涌,却迟迟看不到浮出水面的人。

    清秀的少年有些焦躁地咬住嘴唇。

    阿彻奋力地下潜,努力在海水中分辨着小女孩的身影,他是犬类,自问水性是不错的,但是变成人下水这还是头一次,而且还是水流如此湍急的海边,没潜多久就开始发现力不从心。

    翻涌的水流中依稀看见一闪而过的粉红色身影,他努力游过去,可是海浪总是把他往后推,不管怎么游,就是游不动,一眨眼的功夫,小女孩又被水流冲没了。阿彻实在憋不住了,想浮上水面换口气,却惊恐地发现无法从水里游上去。

    他总算知道为什么这一带是危险水域了,因为岸边的礁石高高低低,深深浅浅,海浪一拍在礁石上打回来,就层层叠叠地盖下来,压得人翻不了身。

    他已经连吃了好几口海水,浮不上去,就像背上扛着一架钢琴,睁开眼睛看到的全是白色的海浪沫子,汩汩地翻涌着,不知道过了多久,那汩汩的声音渐渐被安静的水声吞没。

    阳光变得很淡,阿彻以最后清醒的意志看到了在深蓝的海水中缓缓下沉,奄奄一息的小女孩。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朝小女孩的方向游过去,伸出手臂够啊够却够不到,肺里的氧气终于耗尽了。

    想要睡过去的时候,海洋深处传来一道悠长的声音。

    阿彻快合成一条缝的视野里出现一只海豚的轮廓。

    小海豚摆着尾鳍游上来,那是一只很小的海豚,他奋力用尖尖的嘴拱在阿彻的腰上。痒痒的,特别舒服……可是这只海豚真的太小了。

    阿彻睁开眼睛,抬手抚摸小海豚的脑袋,谢谢你,你一个人救不了我的……小麦色的卷发少年竭尽全力看向小女孩下沉的方向。

    小海豚又往上顶了顶他,绕着不支的少年吱吱地叫了两声,终于向小女孩下沉的方向游去。

    阿彻一个人静静地漂浮在深蓝的海水里,觉得四周特别地安静,好像又回到了宁静的小镇,他被贺兰霸从狗窝里拎起来下山去买酱油,每天勇斗大汪狗蛋圣斗士,夜里在屋子里捉小强……那样宁静得乏善可陈的日子,有一天被屁股上的天外一脚打破。

    好想再一次被踢飞过马路,再一次掉进垃圾桶里,被你的手掐到。

    小修,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哗——

    头顶忽然有什么破空而下,海水像被剖开了,无尽的阳光洒下来。

    阿彻闭着眼也能感觉到那光,那力道,不由挣扎着张开眼。

    有什么正向他游过来,是海豚吗?

    不对,那游动的姿态好美,像是……人鱼?

    双眼迷蒙的卷发少年凝视着那条人鱼朝他缓缓游过来,游到他面前,黑色的头发在海水中舞动,阿彻这才看清在海水的涤荡中清丽无暇的面容,细密的上下睫毛在水中颤动,眼角精致的泪痣像闪电一样击中他的心房!

    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美丽面孔凑近他,柔软的嘴唇覆在他的嘴上,带着他一起张开嘴,阿彻感到饱满的氧气源源不断地送入他的肺里。

    他看不见对方的脸,但是知道这就是小修,他熟悉这个人的味道,不管变换怎样的形态,变成天使,变成人鱼,变成花朵还是云朵,他都认得。

    曾经设想过无数次重逢的场景,像是在书店的书架上拿下一本书,透过书本的缝隙不经意间看见书架对面正低头看书的人,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

    像是天气太热,飞奔去饮料机买冷饮,刚要投币时发现另一个人也把手伸向了投币口,而那个人刚好就是小修;

    像是上公车时发现忘了带交通卡又没带零钱,有先上车的乘客倒回来为他补了票,而那个人刚刚好就是小修;

    像是……在海边溺了水,就快要去见犬神大人的时候,一只美丽的人鱼救了他,而那人鱼,那么刚好就是小修……

    卷发少年眷念地伸出手,想要抚摸那张令他朝思暮想的脸,喉咙滚烫,眼眶也滚烫,他不顾一切地张开嘴:小修!小修!我找了你好久!我好想你,好想你啊……

    人鱼小修见他张开嘴,海水又不停地倒灌进嘴里,像是很生气似地皱着眉头。

    阿彻不顾被海水呛得快窒息,急着又张开嘴:我不出声啦!你不要生我的气!

    我会乖乖缩在你的抽屉里,不出声。

    小修皱着眉头凑过来,再次用嘴唇覆住他的嘴,最后一次度气给他,而后伸手捂住他的嘴,带着他往上游。

    那种无比安心的感觉让阿彻满足地闭上眼,手臂不舍地环在小修的腰上。找到你了,找到你了!

    “小修……小修……”

    “喂?喂?醒醒!醒醒啊!”

    阿彻感觉脸颊火辣辣地疼,心里念着小修激动地一张眼,冷不丁看见头顶任海的脸,一下子整个人都不好了。

    任海嘴上还吸溜着一撮面条,小麦卷的表情让他很寒心:“喂,你这算是什么表情啊……”

    卷毛小子一骨碌坐起来,四下打量,他这会儿正睡在公寓里任海的沙发上:“小修呢?!”

    “什么小修?你又做春|梦啦?”任海一脸无可救药的表情摇摇头,不过也可以理解,人在要死的时候是会不由自主想到自己惦记的东西,这小子一辈子就惦记他家小修美人了。

    卷毛小子眨了下眼,两手猛地抓住任海的衣服:“我怎么会在这儿?!我不是溺水了吗?然后小修救了我啊!”

    任海被提得一口面条差点呛到,心说果然还是小正太的时候可爱啊,长成中二少年一点都不讨人喜欢了:“停停停,松手松手!你在拍琼瑶剧啊?你是溺水了,不过救你的不是小修,是个男生。”

    阿彻懵懵地松开手:“……不会啊,我明明看见是小修来救我的!”

    “你那时都快嗝屁了,看错了。”任海想到那个救英俊大郎上来的少年,心里叨念着,其实也不能怪英俊大郎看错,那少年是真心美得冒泡,一身泡了水比女人还那啥。不过长得虽然美,救起人来真是纯小爷们,海岸救援队来的时候人家一个人已经把两个人都救上岸了。

    阿彻还是不信,怎么可能是男生呢?那天然眼线,泪痣,皱着眉头凶巴巴的样子,明明就是小修啊。狗小子一脸怀疑地瞅着任海:“那救我的人呢?”

    “人家救了你就走了啊,还等你以身相许啊?放心,我已经替你千恩万谢过了。”

    “真的……是男生?”阿彻颓坐在沙发上,心瞬间就沉了下去。

    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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