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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节

    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9节

    所谓“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京城与晋原之间未及开战,便已各自造起势来,都想要先声夺人,自诩为“正义之师”,堵住天下悠悠众口。

    小皇帝那行织罗了晋王“僭越朝权,威福由己,擅断万机,诀事省禁”等几大罪状,要发兵“恭行天罚,殄灭奸宄”。而晋王这边厢则高举着“保国运、清君侧”的义旗,起草檄文昭告万民说小皇帝身边有佞臣作祟,使其“尊任残贼,信用奸谗,诛戮忠正,荼毒生灵,慢天侮地,悖道逆理”。

    与此同时,晋王更派了人四处散布消息,说小皇帝当年不顾手足之情阴谋戕害明诚太子,趁机篡夺其位。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无论真的假的,一传十、十传百就都变真的了。如果小侄子这皇帝宝座来得名不正言不顺,做叔叔的出面主持个公道,也就无可厚非了。

    谯楼上五更五鼓,尚在戊夜时分,晋王便已埋首桌案后头处理起了公务。战事迫在眉睫,他这王爷千岁也不得不拿出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的劲头,好好筹谋一番了。直到王妃烹制好膳食送到书房,他才从堆积如山的书册、文表中抬起头来,抽空舒展了一下僵硬的筋骨。

    早餐粗粗看去极为简单,仅有一样粥品,一样点心,并几碟子精致小菜。只不过那粥是参茸粳米熬的,点心是燕窝桂花蒸的,腌制的小菜更是拿金华火腿和鸡汤细细煨出来的,火候、咸淡都由王妃亲手调配着,俱是恰到好处。

    瞧了眼置放于金盏银盘之中的各色吃食,晋王不禁暗暗自嘲,自己这辈子虽没当上半天皇帝,论起富贵奢华比皇帝倒也不差分毫,若再能够与心爱之人琴瑟和鸣情深意笃,便来他十个、百个皇位,也是不换的。

    想到这,他不由自主走到窗边,朝了远处那间静谧的小小院落眺望过去。前夜刚下了一场雨,青砖小径被洗刷得清亮洁净,梧桐叶深深浅浅铺陈满地,到处飘散着泥土淡淡的生涩气息。万没料到,院子里竟然出现了那个久违的身影沈思赤着脚,只罩了一件素白中襌,乌发松松散散挽在头顶,手中一柄长剑上下翻飞,直舞得衣袂翩跹、雄姿卓卓。

    院子另一头,牛黄和小狐狸正并肩蹲在台阶上傻乎乎围观着。牛黄手里捏有半块油饼,许是看沈思舞剑看得呆住了,举在半空中忘了吃,被小狐狸趁其不备啃了个精光。等牛黄想起来又往嘴里送时,不幸扑了个空,“啊呜”一口差点咬到自己的手指尖。大活人竟被一只畜生戏耍了,牛黄当下气得跳起来就要去追打小狐狸,谁知小狐狸灵活一闪便轻松窜上了屋檐,后脚还不住蹬踢着,踹下一大块瓦片,正砸在牛黄脑门上,牛黄被砸得晕头转向呜哇乱叫,却又无计可施,只能双手叉腰抻长脖子对着屋顶叫骂起来。

    这“人狐大战”逗得沈思哈哈大笑,也使书房中的晋王忍俊不禁。他说不清是牛黄气急败坏的模样比较可笑,还是被沈思畅快的笑容所感染,总之积存几日的疲惫就这样一扫而光了,连吸进鼻子的凉气都甜丝丝的,令人心旷神怡。

    王妃将热粥盛到白玉碗里,又命人端了清水过来为晋王净手。连着唤了两声“守之”,对方都没有反应,她不免好奇地走到晋王身侧顺着目光瞄了去,一见之下心内了然,却故作不解地掩唇笑道:“怎么,今日园中景致比往日好些?”

    晋王回过神来,讪讪点头:“不是园中有景,是我心中有景。”

    王妃将他让到桌边坐定,亲自奉了筷箸过去,嘴上有一搭没一搭轻声念叨着:“日子过得真快啊,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转眼又是一年了。记得上次出城狩猎,念卿打了只老虎回来,我请老师傅用整张皮给鞣了一条褥子,又轻软又暖和,等天再凉些便帮你取出来吧。”

    “是啊,又到秋风吹汾水,焦叶寒蜩满晋原呐……”晋王随口答应着,褥子还没用上,心内已无比熨帖了。

    正闲聊着,一名心腹手下走了进来,得到晋王示意,他躬身近前低声回话道:“禀王爷,前方探马来报,朝廷大军现已兵分两路开赴晋原,一路人马驻扎在了怀庆府按兵不动,另一路则继续北上,杀往真定府而去,似要与左军都督府治下兵马汇于一处,以成合围之势包抄晋原。”

    晋王凝神思索片刻,自言自语道:“按兵不动?未免也太谨慎小心了些吧,敌不动我便不动,一起耗着吧……”慢悠悠呷了勺粥,晋王吩咐手下道,“去跟沈公子说,难得今日天气晴好,本王邀他去城郊放马。顺便再告诉他,本王新得了几匹西域良驹,要和他的‘战风’赛上一赛,输的人罚酒三瓮。”

    晋王是再了解沈思不过了,单单说放马,以沈小五的臭脾气未必肯痛快前来,但要挑衅到他的宝马和骑术,那小子定是不肯服输的。

    果不其然,沈思不但一口答应了这挑战,还极为嚣张地放话说,“罚酒三瓮”的赌约实在不算什么,若他的战风输了,今后便再不饮酒了。

    那匹名叫“战风”的黑色小马较其主人更加争强好胜,才刚刚架起鞍桥,已然四蹄踢踏跃跃欲试了。这数月间变故频生,它每日只能圈在厩中,许久没畅快奔跑过了,浑身上下早憋足了力气,只消沈思轻夹马腹一个讯号,便如离弦之箭一般绝尘而去。晋王等人见状赶紧上马去追,可惜拼尽了全力,也只能远远摸到一个矫捷的背影。

    风从耳畔呼啸而过,刮得沈思脸颊生疼,黄泥小路与两侧茂密的树木都被拉扯成了无数细线,从眼前飞速掠过。天际蓝得发亮,万里无云,苍黄野草随风起伏摇摆。小溪从石缝间潺潺涌出,一路欢快奔腾着,汇入茫茫汾水。

    沈思如游鱼入海般骑着马冲进了广袤的山林,树影斑斑驳驳,洒落满地流光。忽而前方一阵异动,飞鸟遽起,枝条炸裂,原是结队行进的鹿群受到惊吓,在马蹄声中四散奔逃,横冲直撞寻找着出路。

    沈思收拢辔头,勒住坐骑,弯弓搭箭朝向鹿群瞄去。视野之内,两头落单的花鹿不知是被吓傻了,还是深知逃生无望,竟停下了脚步,回过头来怯怯望向沈思。看体型那应是一头母鹿带着小鹿,母鹿舐犊情深,用身体将小鹿严密地护在背后,眼睛眨也不眨,眼珠黑漆漆亮晶晶,犹如汪在水中的两颗宝石。

    沈思手臂稳稳举着,扣紧弓弦,似在与那两头鹿无声对峙,许久之后,他无奈地叹了口气,缓缓垂下两手。不知怎的,那母鹿的眼神莫名使他想起了逝去的亲人,一时间竟悲从中来,不能自已。

    万里高空传来隐隐哀鸣之声,沈思仰头望去,原是一只孤雁振翅飞过,仿佛湛蓝画卷上一滴不起眼的墨迹。吊影分为千里雁,辞根散作九秋蓬,不知它的兄弟姊妹是否也如蓬草一般,被迫离散天涯,只剩它独自一个形影相吊。

    沈思一口气马不停蹄冲上了峰顶,站在崖边开阔处极目远眺,脚下绵延百里的山川河泊都笼罩在耀目光晕之中,千岩竞秀,万壑争流,这些都是父亲鞠躬尽瘁想要去保卫的大好江山。父亲曾殷殷期盼着这个国家能够吏治清廉、井田阡陌,期盼着他所效忠的大周与天地共存,与日月同辉。

    功名未了男儿事,争遣心头系得旌,父亲与哥哥们是再也等不到夙愿得偿的那一天了,可自己呢,就一直留在晋王府里虚度光阴吗?

    “念卿果然英雄少年,我服气了。”不知何时,晋王终于带人气喘吁吁赶了上来,他催马行至沈思身侧,立在那手搭凉棚举目四望,语气中止不住的惬意骄傲,“我晋地秋色如何?可还入得了沈小将军的眼?”

    沈思答非所问,平静开口道:“晋原北高南低,多山地丘陵,东西两侧隆起,中部为沉陷的盆地,这种地形本就易守难攻,而晋阳城更是‘前名谷,背亢山’,兵法谓之‘雄城’,不可攻也。但这些优势只是对朝廷方面而言,别忘了晋原为边塞重镇,北临鞑靼,万一鞑靼在此时出兵,晋原将腹背受敌,再难自保。”

    “呃……”晋王满肚子的诗情画意瞬间被生生噎了回去,他梗着脖子咽了口吐沫,啧,怎就忘了这黑小子是个不解风情的家伙呢,恐怕三山五岳看在他眼睛里,也跟沙盘上插了小旗的土堆相差无几吧……任凭心中再多腹诽,晋王依旧和颜悦色细细相告道,“念卿且放宽心,我已派人从鞑靼探听到了切实可靠的消息,古力赤大汗病入膏肓,不久人世,布先与哈里巴两兄弟如今正争汗位争得不可开交,一年半载之内恐怕是无暇旁顾了。”

    沈思点点头,沉默片刻,又问晋王:“听郡主说,张世杰将军营中新添了几门虎蹲炮?”

    晋王一愣,旋即认命地挑挑眉,明明自己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那个,怎么到了沈小五面前,就只有老老实实回话的份儿了呢?还有自家那不成器的女儿,私下探听军政大事也就罢了,难道还要敲锣打鼓四处宣扬她老爹手里都藏了哪些家底?唉……

    不等晋王作答,沈思兀自分析道:“此炮首尾长两尺,炮头由两只斜角铁爪架起,行动较为灵活,适于野战。待发射之时,大小弹丸齐齐飞出,轰声如雷,不但杀伤力巨大,更可迅速破坏敌人阵型,大周军队以步兵为主,用它来应战最为有效。”

    听了沈思一席话,晋王甚为惊奇:“想不到念卿对新式火器也颇有研究。你所言极是,我正与阿渊商议着,准备仿照沈家军组建几支精锐骑兵营,每营三千人,配虎蹲炮二十门。此番朝廷所派兵将大多是京营近卫,士兵虽年富力强,却因吃了多年太平饷而缺少实战经验,两军对垒时我方可先以炮火猛轰,再以重甲骑兵冲击,分而破之,才有望一举歼灭。”他说得兴起,又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念卿,前几日我翻阅《武经总要》,上头提到一种叫‘霹雳炮毒火球’的东西,据说十分威武,你可知晓?”

    沈思略一迟疑,斟酌着答道:“此物早在南宋虞允文率领的‘采石之战’中就曾使用过,其内部除火药外,还装有狼毒、砒霜、巴豆、石灰、沥青等物,爆炸之时可生起毒烟,使中毒者口鼻流血倒地而亡。依我所见,即便此物可迅速克敌制胜,却过于阴毒,有悖道义,实不该用于战事。”

    晋王闻言连忙摆手:“念卿放心,我只是出于好奇询问两句而已。”

    过了片刻,沈思勾起唇角淡淡一笑:“我知道……不然我便不说了。”

    晋王扁扁嘴,也跟着笑了起来。

    既然上了山,总不能空手而归,几名年轻侍卫得了晋王许可,循着野兽脚印追踪而去,很快便成功围猎了一头上百斤的黑毛野猪回来,至于旁的野鸡野鸭野兔子,更是不在话下。

    满载了战利品打道回府,晋王命人将野猪身上前扇骨处最滑嫩的一块肉炙烤了做成下酒菜,又邀沈思道:“晚间同在水阁用膳如何?”

    沈思不置可否地眨眨眼:“可有好酒?”

    晋王莞尔:“不管是绍兴的女儿红,桂林的三花酿,孝义的羊羔乳,南粤的罗浮春,还是晋原的竹叶青……只要念卿你说得出名堂,我王府之中便应有尽有。”

    沈思听后既不答话也无任何反应,只管扭头匆匆离去了。侍从们不解其意,纷纷偷眼瞧向晋王,但见晋王有条不紊地吩咐着一应事项,满脸气定神闲,众人便愈发称奇了。

    想不到烤肉一上桌,美酒一启封,沈公子就准时大摇大摆返回来了,还忙里偷闲沐浴更衣打理得浑身清爽。他身上披着件素色半旧褂子,头发松松挽起,只以一根额带勒着,发梢还滴滴答答淌着水珠,那架势比在自家卧房更显自在随意。

    晋王比谁都看得清楚,沈小五纯粹是被酒虫勾引来的,自己哩哩啦啦念出一长串酒名的时候,分明看到那小子喉结处“咕噜”动了一下,不是馋到流口水又是什么?至于来去匆忙,想必是怕好酒被别人尝了先吧。

    野猪肉本就新鲜肥嫩,经了王府御厨的巧夺天工悉心烹制更显美妙绝伦,照比平日的珍馐佳肴别有一番风味。

    左右没有外人,晋王轻声招呼道:“阿屈,你也过来一道喝两杯吧。”等了半天不见人影,他又略略抬高音量唤了声,“阿屈?”

    片刻之后,屠莫儿不知从哪个角落飘了出来,悄无声息坐在下首,向晋王稍稍点头施了一礼,便安静吃喝起来。

    自打从王妃那听到了屠莫儿等人的身世,再与他们相处时沈思总忍不住留意多观察几眼。平日屠莫儿贴身保护晋王,神出鬼没抓不着踪影,此刻同席而坐沈思才算真正看清了对方的样貌。屠莫儿总是低垂脖颈,长发垂下来遮住半边脸孔,饶是露出这半边,额头也已布满了鱼鳞状干硬的伤疤,狰狞可怖,只修长的眉眼依稀可辨当年俊朗模样。

    遥想十数年前一介翩翩佳公子,竟落得这般下场,不免令沈思无限唏嘘。同样是瞬息之间满门沦丧,同样是身负着血海深仇,起码自己还能堂堂正正以真姓名示人,还有人回护宠爱着,奉若明珠至宝,其实也算不幸之中的大幸了吧……

    正自胡思乱想着,屠莫儿忽然抬起头,迎着沈思的目光望了过来,沈思端着杯酒刚要往嘴里送,不留神被吓了一跳,酒水呛到了鼻子里,激得他咳嗽不止。晋王见状连忙伸手过来帮他拍着背,还小声取笑道:“便是馋酒也要忍耐些许嘛,你武艺这般高强,还怕抢不过别人?”

    沈思平日总和金葫芦、牛黄等人一道说说笑笑,早已习惯于不分尊卑打成一片了,此刻忘情之下竟回手一记凿栗弹向了晋王。晋王毫无防备,被他“咚”一声弹在脑门上,整个人都愣住了。

    就算再平易近人也好,再虚怀若谷也好,王爷终究是王爷,人前总要顾及体面的。见晋王脸色微变,所有人皆停下了手中动作,躬身立在一旁噤若寒蝉,连眼神都不敢移动分毫。整个水阁一时鸦雀无声,只有风吹帘拢窸窣作响。

    这功夫沈思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他本打算干咳一下缓解尴尬,不想方才呛咳的劲头还没过去,一下子竟憋也憋不住了,满座只听他一人在压抑地咳嗽着。

    好半天,晋王神色古怪地抬手摸摸脑门,自嘲地摇摇头,继而笑着抚上沈思后背帮忙顺着气,嘴里轻叹:“你呀……”

    众人察言观色,各自松了一口气,又过了好一阵,才渐渐响起轻微的咀嚼声和筷子碰触碗碟发出的清脆声响。

    菜吃得差不多了,酒却没喝尽兴。晋王命人撤去满桌的油腻吃食,重上了几样清爽菜蔬,与陈年烧酒一起摆在矮几上,又拉了沈思到罗汉榻上相对而坐,慢悠悠小酌起来。有美酒加持,气氛热络不少,沈思脸上笑容也愈发真切了。

    不一时,有侍从过来回话,说戈小白戈公子恰巧经过,听说王爷在此饮酒,想进来为王爷操琴演奏一曲,以助雅兴。晋王这些时日都忙碌着筹备战事,再没多余精力应付后园诸位公子了,戈小白屡次求见都碰了钉子,不免自己跟自己怄起气来,短短几天竟瘦了一大圈。人家既然来了,晋王也不好再拂了他一番美意,于是特命人去将戈公子“请”了进来。

    戈小白一进门,沈思便被他如临大敌的阵势给逗乐了,还说什么“恰巧经过”,分明就是“有备而来”的,他通身盛装华服,发髻梳得一丝不苟,走动之际带起阵阵香风,眉毛用黛青细细描摹过不说,唇间还点了少许胭脂,真是好一个唇红齿白的俊美儿郎。看看戈小白,又看看自己,沈思煞有介事地咂了咂嘴吧,咕噜吞了口酒下肚。

    戈小白并不理会沈思,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只管飞向晋王:“王爷想听什么曲子,小白今日就献丑了。只求王爷听了我的曲,别忘了那‘天赐人间吻合人’。”

    这话沈思没觉出什么,晋王却听得明白。戈小白分明是知道自己与沈思未曾有过床笫交欢,所以故做轻浮之语,想用“过来人”的姿态压沈思一头,可惜在这上头他实在高估了沈思,别说沈小五根本听不懂那些淫词艳赋,就算听得懂,也完全觉察不到对方是在以此挑衅。戈小白越是妒意横生,晋王越是不肯迁就他,反笑容可掬地点点头,转而询问沈思:“念卿可有什么想听的曲子?”

    沈思是个粗人,并不善揣度人心,晋王既然问了,他便照实回答:“歌曲文章上我所知有限,此刻喝酒喝得正酣畅,那等附庸风雅之事日后再做也不迟,依我说不如另添一副杯箸,请戈公子坐过来划拳行令,痛饮几杯才好。”

    戈小白见晋王事无巨细总要征询沈思意见,心中本已不快,又听沈思将自己奏琴说成是“附庸风雅”,更觉不满,他低眉浅笑道:“沈公子真乃性情中人,饮酒也饮得这般豪爽。只不过我等‘附庸风雅’之人只会以诗佐酒,以乐助酒,如市井莽夫一般撸起袖子划拳行令却是不会的。”

    沈思就算再迟钝,也听出了对方话里话外暗含着讥讽之意,他抬头看向晋王,晋王也刚巧看向他,二人不约而同相视一笑,只把戈小白的言语当成是发少爷脾气,全未放在心上。

    这份默契在戈小白看来愈发刺得牙酸眼热了,余光一扫见旁边条案上摆着棋盘,他愤而提议道:“既然沈公子不喜音律,你我便对弈一局如何?古有尧舜先贤以棋教子,今有你我兄弟以棋会友,沈公子意下如何?”

    戈小白是晋原才子,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他约沈思下棋,摆明了是想借棋艺给沈思来个下马威,以解心头之气。这点门道不光晋王看得清楚,连沈思也是心领神会的。晋王生怕沈思遭受一星半点儿委屈,当即出面拦阻道:“念卿才喝了好些酒,醉眼惺忪的,只怕连黑子、白子都分辨不清了吧,要对弈往后有得是机会。”

    谁知沈思根本不领他这番好意:“诶,世人都说诗仙李太白可斗酒诗百篇,你又怎知我不能斗酒胜百弈呢。醉了倒好,吕洞宾醉酒提壶力千钧,铁拐李旋踵膝撞醉还真,形醉意不醉,步醉心不醉,说不定于棋技上头也合用。”说着话他毫不客气地支使胡不喜道,“胡总管,去将那付‘云窑子’取过来吧。”

    话音刚落,胡不喜已忙呵呵小跑了过去,嘴里还恬不知耻地奉承着:“是是是,即刻就来,公子真是才华横溢出口成章,原来喝醉了下棋也有这许多说法,老奴真真受教了。”

    胡不喜向来是欺软怕硬奴颜媚骨,从前看不起沈思相貌普通、衣着土气,每每鼻孔看人,如今知道晋王疼沈思疼到了心尖上,他便恨不得跪下给沈公子舔脚底了。只可惜这一记马屁拍在了马腿上,沈思根本不领情,他自己几多斤两自己再清楚不过,他所说的不过是些个拳法招式罢了,距离“出口成章”可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

    棋盘摆定,因戈小白虚长几岁,当仁不让抓了一把白子在手里,是为“猜先”。沈思也不多想,随手捡起一颗黑子丢在了桌面上,戈小白摊开手掌,里头恰好是单数,于是沈思先行执黑落了一子。

    晋王倒了杯酒握在手里慢慢抿着,目光也专注在了棋盘上,预备着沈思力有不逮时自己好提点一二,以使沈思输得不至太过惨烈。可沈思对他却看也不看,只管与戈小白在方寸之间拼杀起来。二人下棋极快,在旁人看来几乎没有思索的时间,黑白两子一逼一扳,一关一拆,一断一跳,戈小白妙招频出、步步紧逼,沈思则见招拆招、沉稳应对。

    没等晋王这杯酒喝完,他二人已收官了,点目过后,戈小白以一子之差险胜。沈思输了并不以为意,依旧畅快饮酒、谈笑如常,戈小白赢了却赢得并不甘心,他才貌双全盛名在外,本该大败沈思才是,胜其一子算什么本事。闷头喝了两口酒,戈小白对沈思说道:“方才一战太过仓促,未能尽兴,不若你我再战一局如何?”

    沈思扬起眉峰望了他片刻,脸上似笑非笑:“与戈公子下棋倒也受益匪浅,既然你有此意,我自当奉陪到底了。”

    这一次换了戈小白执黑,他借先手之便处处占尽上风,速度也较先前慢了许多,大有不教训到沈思不罢休的狠劲。哪想到一局终了,仍是不多不少以一子之差险胜。戈小白额间鬓角不觉渗出了冷汗,难道说自己真格遇见高手了?可照沈思一贯的表现来看又不太像,他只能在心里暗暗安慰自己,沈思定是走了好运势,才会侥幸两次都仅输一子的,自己只需再谨慎些,使出真本事,不信制服不了那黑小子。

    最初晋王也以为沈思对棋艺是一窍不通的,见他一子惜败于戈小白,晋王已是刮目相看了。毕竟戈小白在这上头下过功夫,也经由名师指点过。待看到沈思第二次依旧只败一子,晋王便知他是在有意戏耍戈小白了,也怪戈小白太过自负,不懂及时收手,便只能自取其辱了。

    看着沈思大出风头,晋王觉得既有趣又自豪。他这辈子见过的美男数不胜数,细想来一个个不是眉目如画便是温润如玉,以松柏之姿、梅兰气度相喻也不为过,但那些堪比画中人的少年和沈思一比较,就显得太过呆板了,美也美得死气沉沉。沈思就像野地里奔腾撒欢的小兽,追也追不上,抓也抓不着,逼急了张嘴就咬,搞不好还会见血。可那家伙即便再灰头土脸再粗暴凶残,也是活灵活现的,是让人抓心挠肝要去牵挂的。

    戈小白是个极为执拗之人,不出晋王所料,又不依不饶非与沈思战上第三局不可。这次他下得极慢,每一步都深思熟虑斟酌再三,可任凭他使尽浑身解数,到最后也没能与沈思拉开那一子之差。

    三局三胜,对方却次次只输一子,对弈双方高下立判,便是彻头彻尾的外行人也能看出个中玄妙了。戈小白脸色渐渐泛起青灰,一片颓败之色,他定定坐了片刻,才撑着桌角站起身来,勉强笑道:“王爷,夜已深了,小白甚是疲惫,就先行告退了。”说完踉跄着朝外走去,下台阶时一脚踩空,幸亏随侍的小童眼疾手快一把将人扶住,才不至摔倒受伤。

    墙倒众人推,胡不喜还在旁边冷言冷语小声念叨着:“唉,这人呐,脸面是自己争的,也是自己丢的。没有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好比咱家是无根之人,就不该学人家奢求什么妻贤子孝了……”

    沈思虽不喜欢戈小白高高在上的清高模样,却更讨厌胡不喜落井下石的小人腔调,当即打断了胡不喜的话:“胡总管,酒喝得差不多了,烦劳你再去取些来吧。”

    胡不喜身为大总管,原本无需做这些跑腿打杂的活计,但沈思既然交代给他了,他自然不肯放过这献媚的大好机会,当即捣腾着两条罗圈腿躬身跑了出去,恨不得在脑门上用朱砂笔清楚写上“狗奴才”三个大字。

    沈思将棋盘胡乱一推,舒服靠在软垫上,指着胡不喜背影撇嘴道:“这等反复小人,换做是我早已一脚踹出门去了,你倒能忍。”

    “小人虽不可‘交心’,却可‘交易’,只需给点好处便得随意驱策了,有何不好?”晋王用筷子尖拨弄着碟中小菜,翻出一块姜片来,举着说道,“念卿可还记得,早先你因寒邪入体闭阻了经络,我命阿渊亲自开具药方为你调理,当中有一味药材叫南星,本是有毒的,单独服用会令胃脘血肿溃烂,可这南星搭配上生姜同服,却又成了祛风散寒的良药。”

    沈思仰头灌了口酒,不以为然地摇头道:“你说的道理我听懂了,便是功过在人、物尽其用嘛。但他方才那一副嘴脸端的可恼,给人瞧去岂不连你都要被轻看了?”

    “念卿啊,你可知财主家养恶犬是为了什么?凡有穷亲戚上门借钱,不宜亲自往外赶,便将那畜生放出去嚎两嗓子,将人吓跑。”晋王意味深长地笑了笑,“这亲王之尊,也有很多话是不好亲自说的。戈小白气焰太过嚣张,也该要吃点苦头,压他一压了。身边有个现成的白脸,使起来倒也方便。”

    “卫守之啊卫守之,怪道你在晋原万民敬仰,原来恶人、恶犬都教旁人去做了。”沈思夸张地感慨道,“你这种人真是城府深厚,深藏不漏啊。”

    晋王眼神幽幽望过来,大笑道:“哈,这‘深藏不漏’说的是你才对吧,念卿真是处处使人惊喜啊,说说看你还有多少本领是我不知道的?”

    沈思摊手苦笑:“恐怕你要失望了,除此之外,我的的确确再没别的本事了。只因我的授业恩师曾仓先生酷爱下棋,夜来无事总要到后山洗心寺去找老方丈秉烛对弈一番,山路崎岖不平,老师又腿脚不便,故而次次都携了我与伯龄一同前往,我负责在前头提灯笼驱蚊虫,伯龄就负责搀扶老师。日复一日围观下来,再愚钝也能修炼成半个行家了,一来二去,等老师再与方丈下棋时,我与伯龄便也在外间下上几盘,只不过我这人生性好动,缺少耐心,总坐不住,时常下到一半便拉着他到院内比剑去了,以至几年下来竟没多大长进……”

    留意到沈思一提起卫悠顿时变得满脸喜悦,滔滔不绝,晋王逐渐沉默了下来,自斟自饮接连喝过好几杯酒,也和衣歪倒在沈思身侧,眼望着灯盏上跳动的烛火不知在想些什么。沈思误以为他是倦了,坐起身来伸了个懒腰:“酒喝得差不多了,子时将近,你也早些回去休息吧。”

    谁知晋王一把将他扯住,又朝门外吩咐道:“再拿酒来,再拿酒来。”

    少顷,几名侍女端着酒送上前来,撤去桌上多余的杯盘,又躬身请示道:“不知王爷今晚打算歇在何处,还请示下,婢子们也好先行过去准备。”

    晋王闭着眼,胡乱挥挥手:“去去去,都下去,远远候着,有多远便多远,别教我看着心生烦躁。”

    一众侍从、侍女不敢忤逆上意,都在管事的带领下轻手轻脚退了出去,顺便掩好门窗幔帐,偌大水阁之中只剩了晋王与沈思二人。见晋王言语之间已染了醉意,沈思问道:“可是想睡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吧。”

    晋王撩起眼皮,看着他嘻嘻一笑,直接擎起酒壶,仰头咕咚咚灌下好几口,又兴之所至击节而歌道:“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沈思傻傻听了一阵,试图打断晋王:“你……是不是真喝醉了?”

    可晋王根本不理睬他,犹自低声吟唱着:“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少壮几时兮……奈老何……”

    沈思不知如何是好,愣怔片刻,欲起身唤人过来照顾晋王回房就寝。谁知他刚一离开卧榻,晋王便手扶胸口伏到了床边,看样子是想要呕吐。

    “喂你……诶……”沈思赶紧回身,找来漱盂端给晋王,又做比成样在晋王背上不住拍打着。

    晋王就着他的手干呕两下,什么也没吐出来,又躺回枕上迷迷糊糊吩咐着:“茶来!”

    沈思虽做不惯这些,却也不能丢下人不管,只得一边跑到桌边去倒水,一边急切地朝门外叫道:“来人,人呢?”可人都被晋王给打发得有多远走多远了,任是扯着嗓子唤了半天也不见一个人影。待要出门去叫,可他只稍稍离开一些,晋王便趴到榻边哇哇作呕,又是要酒,又是要茶,搞得他手忙脚乱应接不暇,根本没法走远。

    如此几次三番折腾下来,沈思额头也冒了汗,好容易坐下喘口气的功夫,冷不防被晋王从后头拽了一把,竟将他给拽倒了。两人衣衫缠绕着,不慎滚在一处,晋王两条胳膊从他背后绕过,像抱树桩一样将他紧紧抱在了怀里。

    沈思两手用力一撑,试图挣出来,可还没等得逞,晋王便晃悠着脑袋连连喝道:“别动,晕,想吐得紧。”

    保持着树桩的姿势直挺挺缓了一会,沈思再要起身,又被晋王如法炮制拖了回去。沈思从未照顾过酒醉之人,也不知头晕欲呕时该如何处置,他真怕晋王会当场吐出来,故而不敢乱动,想等晋王睡着了再起身叫人进来伺候。可这样动也不动地躺在榻上,还没半盏茶的功夫,他自己便先睡熟过去了。

    灯台上红烛燃尽,自行熄了,满室陷入一片昏暗。听着沈思发出细微鼾声,晋王扯过身后绒毯盖在了两人身上。绒毯底下,他将手缓缓探入了沈思领口,那里只挂着薄薄一层单衣,稍加拉扯便散开了,里头是温热滑腻的肌肤。

    沈思的身体虽不比那些娇弱公子雪白细嫩,却胜在常年习武,肌肉饱满紧实,富有弹性,又不失少年人的精致流畅。晋王的手掌从锁骨处开始,缓缓向下游走着,划过笔挺的腰身,平坦的小腹……单是这样简单的触碰,已使人心旌神摇难以自持了。

    他将双臂又收紧一些,胸膛紧贴着沈思后背,脸孔深深埋在对方颈间,贪婪地亲吻着,爱不释手……

    第二日早起,天还没亮,沈思便被一阵嘈杂的脚步给吵醒了。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说着:“顾名珍已率军出怀庆府,奔泽州府杀来,而另一路人马矛头直指平定府……”

    接着好像是晋王的声音:“时机差不多了,咱们也出发吧。”

    沈思坐起身,见晋王穿戴齐整从外头走了进来,一时有些恍惚:“天亮了吗?”

    晋王满脸温柔笑意:“还早得很,你再睡一会吧。”

    沈思揉揉眼,有些分不清自己是清醒着还是在做梦:“咱们酒可喝完了?”

    晋王来到榻边,伸手轻拍了拍他肩膀:“等回来再陪你接着喝。”说完转身走了出去,步伐沉稳矫健,姿态神清气爽,竟丝毫看不出半点宿醉的模样。

    远处三声礼炮响起,那是大军出征的讯号。呆坐半晌,沈思有点回过味儿来了。犹记得去岁刘谷山上对饮之时,自己曾经见识过晋王的酒量,即便算不上千杯不醉,可也绝不在自己之下,何至于区区几壶便耍起酒疯来了?卫守之那老狐狸,昨晚酒醉原是装的!

    照此推断,自己八成、可能、差不多……是被占便宜了……

    第35章 有情痴,两处沉吟各自知

    随着晋王离去,外间那些窸窸窣窣的说话声、脚步声也跟着消失了。骤然安静下来,人反而没了睡意。沈思手脚大开仰躺在榻上,眼瞪着头顶绣有牡丹引凤图的幔帐,努力回忆着昨夜发生的一幕一幕……只记得晋王痛饮了几壶酒,趴在床边醉态横生,一忽儿要茶,一忽儿作呕,把人支使得团团转,最后还胡乱抓扯着拽倒了他。至于自己是怎么睡着的,睡着后又发了什么,就完全不得而知了……

    想到晋王极有可能是假醉酒之机行戏弄之事,沈思深觉窘迫又懊恼。生而为人十数载,他若非于军营中勤加操练,便是于深山中修习苦读,且满脑子扬威疆场、功盖千秋的宏图大志,从未将情情爱爱放在心上,因而对床笫之事只有道听途说的一知半解,关于这男子与男子间的翻云覆雨、鱼水交欢,更加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了。

    大力揉搓了几下凌乱的头发,自己跟自己别扭半天,沈思终于有了几分主意,他挺起头颈看过四下无人,悄悄将手探进里衣底下那处隐秘之所,前面拨弄拨弄,后面按压按压,见都并无不妥,这才抿起嘴角傻乎乎点了点头。

    再想想,还是存着几分质疑,他干脆一骨碌坐起身,“嗖”地光脚跳下床,施展身形打了一套“六合通背拳”。确认过自己出手依旧灵活矫健,弹腿依旧迅猛凌厉,这才彻底放下心来。

    门外候有几名侍女,都是晋王平素用惯了的,行事颇为稳妥。晋王唯恐沈思饮多了酒会略有不适,特吩咐几人留意伺候着。谁知众人等来等去不见沈公子召唤,却听见室内传出了“噔噔咚咚”的诡异声响。

    侍女们迷惑地听了半晌,直到响动停止,才壮着胆子小心询问道:“公子可是醒了?”

    好半天,沈思结结巴巴回了一句:“啊……嗯”。

    侍女们赶紧打起精神恭敬问道:“那婢子们进来伺候公子梳洗更衣可好?”

    “不必劳烦,我回去了。”话音刚落,沈思便推门走了出来,他衣衫已尽数穿戴整齐,头发粗粗束起,额头、鼻尖还渗着一层薄薄的细汗。

    众人一愣,纷纷低下头轻声应着:“是。”眼神却止不住往沈思身上打转。晋王昨夜与他同塌而眠,今晨又格外殷勤周到,个中玄妙想已不言自明了。

    走出两步,沈思有心问问此刻是什么时辰,猛一转身,就见两名侍女刚刚将视线从他身上移走,还彼此交换着眼神,嘴角隐隐流露出一抹别有深意的笑容。

    沈思轻快地挑了挑眉,并未放在心上。或许是自己言行稍嫌粗鄙、举止过于放旷,以致招人侧目了吧。他从小自在惯了,对这王府深宅里诸多的繁文缛节向来视若无睹,即便戈小白、张锦玉偶有讥讽之语,权作是蝇虫嗡嗡过耳也就罢了。

    晨起是府中最为忙碌的时刻,丫鬟仆从杂役伙夫们各司其职,端茶的,送水的,拈花的,洒扫的,园中一派热络景象。

    湖畔几株金桂开得正盛,黄金点点,碧玉层层,偶有风过,吹起阵阵甜香馥郁之气,令人心旷神怡。沈思沿着游廊信步而行,欣赏着满眼的琼楼玉宇清露秋光,连脚步也愈发轻快了。

    一众人等见了他纷纷请安问候,态度礼貌恭顺。可擦肩而过之际,沈思总感觉那些人的目光在有意无意从他头颈间瞄过。起初一个两个,他还当是自己过分敏感了,待到三个五个皆是如此,他就再难淡定了。有矜持些的,只略看上一眼便低着头匆匆退开了,有那调皮胡闹的小丫头,只管掩着唇吃吃偷笑,更有些年岁较长、资格较老的,还会头碰头窃窃私语几句。

    就算沈思再粗枝大叶,此刻也察觉出异状了。他一边大步疾走,一边暗暗揣测,莫非自己脸上染了污渍?头发沾了草叶?可伸手摸摸又没发现什么。再说他平日里大多不修边幅,练武练到灰头土脸、喝酒喝到衣衫不整也属常事,众人早已见怪不怪了,还有何稀奇可瞧?难道说……是自己受晋王戏耍一事被人知晓了?更加不可能啊,晋王借酒耍赖之前明明是将人都打发走了的……

    沈思带着满心费解快步走回了自己居住的院落,一进门就看到金葫芦在院中浑身大汗舞弄着根白蜡杆。那本是骑兵所使的大枪,练习时为防误伤才卸下了枪头,枪身长约丈余,鸭蛋粗细,照比步兵用的小花枪沉上数倍,普通人双手端平都很困难,他能舞得虎虎生风实属不易了。沈思旁观片刻,下意识击掌叫了声:“好!”

    金葫芦一见沈思,当即兴高采烈窜上前来:“公子,你前些日教我那套枪法我终于记熟了,只是总感觉使不上力气,枪一出手便难以掌控。”

    “抖杆子是内家功夫,不能靠手臂发力,更不能发死力,劲道要用在腰上……”沈思随手接过长枪演示了几下,“天下武功本一家,太极讲究‘听劲’和‘整劲’,枪法也是同理,不要用眼睛看,试一试用手去感觉枪头的走势,人枪合一,全力击出,方能一招至胜。”

    金葫芦接枪在手,按照沈思的指点重又专心致志练习起来。因出了汗通体闷热,他索性将外衫脱了去,领口敞开袖管挽起,露出大片黝黑的皮肉。这段日子在沈思的调教下他本领越发精进,胸腹肩背渐渐生出了坚硬厚实的肌肉,举手投足间平添不少阳刚气概。

    沈思盯着金葫芦望了一会,忽然想到什么,抬手将人招到跟前:“对了多寿,你看看我,看我有何怪异、滑稽之处?”

    “啊?公子这话是何意思?”金葫芦与沈思的关系亦师亦友,朝夕相处下来,连脾气秉性也学去了三分,除却立志做将军外,他全部精力都放在了兵法、武艺上头,待人接物未免显得有些木讷愚钝。

    沈思一时间也找不出合适语句表达脑海里的感受,只管伸出手指朝自己胡乱画了几个圈:“我是说……你看我的脸,看我的头发,衣着……照比平常可有不同?”

    金葫芦一脸严肃地绕着他前前后后转了阵子,指节蹭着额角嘟囔道:“恕我实在眼拙,也看不出什么名堂,公子就不要考我了……咦?”他似有所发现,凑近了指着沈思脖颈处好奇地问道,“已是立秋时节,怎么还有蚊子?看公子被咬得这一片片红斑,皆有拇指肚大小,何其凶残。嗯,八成冻不死的全都是毒蚊子!”

    经他一说,沈思半信半疑将手探向了颈间,倒也奇怪,被毒蚊子咬过的地方非但不疼不痒,也摸不出丝毫肿胀,若非金葫芦提醒,他根本察觉不到。

    这功夫牛黄也打着哈欠从厢房里走了出来,对二人口齿不清地招呼道:“公子早安,小金兄弟早安。”

    其实金葫芦一早练枪的时候牛黄就被吵醒了,只不过贪图安逸赖在床上不想动弹,直等到沈思进了门,他才慢悠悠爬了起来。可巧小狐狸正趴在他门前眯着眼晒太阳,牛黄脚下一个不留神,差点踩到狐狸尾巴,只听小狐狸“嗷”一声尖叫跳了起来,四爪翻飞攀着牛黄的身体三两步跃上了房顶,力道之大,差点将牛黄蹬出个跟头。牛黄气极,随手从兵器架子上捡起根九节鞭朝小狐狸甩去。小狐狸只轻松一闪便躲过了袭击,那鞭梢儿在空中转出一大圈,又直笔笔朝着牛黄飞了回去,吓得牛黄连连倒退,嘴里惊呼着:“娘啊!”

    幸而沈思与金葫芦二人及时出手,一个扯住后领将牛黄拎到旁边,一个持枪搪住了鞭身,否则牛黄那满口细牙就要被抽得一颗不剩了。

    牛黄这厢尚惊魂未定,就被金葫芦一把拖到了沈思近前:“牛黄大哥,公子被毒蚊子咬了,你那里可有对症的药膏药粉?有的话速速取来。”

    “毒蚊子?”牛黄来到晋原数月还是头一遭听闻,他顺着金葫芦的手指张望过去,忍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小金兄弟,惨了惨了,竟敢咒骂王爷千岁是蚊子,还有毒,看治你个大不敬之罪,啪啪啪打板子打到屁股开花。”他毕竟年长几岁,又生于乡野之地,男男女女的事也见识过一些,自然知晓那印记是哪里来的。

    这话金葫芦不懂,沈思一时半刻也没弄懂,两人齐齐望向牛黄,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

    牛黄正了正脸色,踮起脚尖附到沈思耳畔小声说道:“看得出王爷与公子情意缠绵,如胶似漆,小人在此先贺喜公子了。”

    “啊?”沈思眼睛睁得老大,舌头打了襻一般结结巴巴问道,“你、你说、说什么乱七八糟……”

    牛黄无奈地叹了口气,又悄悄耳语道:“公子无须担心,这口唇亲吻所致的斑痕不出三五日便可自行消去了。若是辅以熟鸡蛋热敷,则明日即可平复如初。”

    沈思傻呆呆听完,吞了口吐沫,脸孔如蒸煮的虾子般慢慢涨红,连耳垂都烧得火热。他拳头虚抵在嘴上尴尬地轻咳了一声,闷头朝卧房走去,起初还强撑淡定地负手慢慢走着,后来越走越快,直至脚步如飞,最后竟一阵风似地逃回了房间,“嘭”地扣起房门,缩在里头再没动静了。

    直到这时他才搞明白自己沿途引人注目的真正缘由,想想一路上大摇大摆坦然自若的架势,想想一本正经给金葫芦讲解枪法要义的模样,他顿感羞臊难当颜面尽失,真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了事。

    屋外头,金葫芦犹在拉住牛黄不依不饶追问着,言语间满是忧虑:“牛大哥,这对付毒蚊子的草药你到底有是没有?不若找个郎中来瞧瞧如何?唉,依我说就该将后院角落那处小水塘填平了才好马,那些个苇子蒿草的,最是喜招蚊虫了……”

    大军浩浩荡荡一路往南,朝向位于晋地边境的泽州府挺进,在较之不远的怀庆府,正驻扎着顾名珍所率的二十万京营主力。

    晋王深知这场仗一旦打起来,就不是十天半月可以轻易平息的,故而万分珍惜出征前夜那短暂而宁静的团聚时刻。人生漫漫如斯,也不过数十寒暑,能有几次灯前夜话巴山雨?有几次月圆花好抵足眠?他贵为王爷,无须亲自冲锋陷阵,身边又有众多高手保护,应当不会遭遇到什么危险。可世事无常,谁又能预料到哪一天出得门去,就再没机会平安返回了呢……

    晋王的车架虽宽敞奢华,无奈道路崎岖颠簸,坐在里头并不十分舒适。闭目养神的功夫,他似有若无搓弄着指腹,沈思身上那种温润滑腻的触感似乎还附着在手指尖上,挥也挥不散,洗也洗不掉,单是想想,异样的酥麻感便已从下腹荡漾开来了。

    晋王忍不住自嘲,这才刚离开晋阳城没多久,就开始牵挂起那黑小子了,念卿,念卿……这“念卿”二字安在他身上果真贴切。

    老话常说“红颜祸水”,确也不无道理。心里一旦住了个人进去,便与中了魔障无异,再坚定的意志也会软化,再森严的规矩也会破例,什么修身之道立世根本,统统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从前他只想偏安晋原方寸之地,替大周守疆固土,冷眼观天下兴亡,可一朝遇见沈思,说不管闲事也管了,说不进京城也进了,说不起战端也起了。宁城之围他哪里是脱离困境?分明就是沦为了沈小将军的阶下囚才对啊,还沦陷得甘之如饴,乐而忘返,彻彻底底!

    出征在外,留守晋阳的孙如商、张世杰等处陆续都有派人赶来奏报一应军机庶务,谈毕正事,晋王总免不了随口再问问沈思的状况。得知沈公子无病无痛却从早到晚躲在房里闭门不出,晋王简直摸不着头脑,思来想去揣度再三,又不免摇头苦笑:“这小猢狲,聪明起来万人不及,蠢笨起来又万不及人,该教人如何是好呢?唉……”

    辜卓子最善察言观色,自然知道晋王所指为何,也附和着叹道:“都说心有七窍,举凡那六窍过于玲珑通透之人,剩下一窍大多是实心的。”

    晋王知道他这是玩笑话,扭头对坐在另一侧的屠莫儿说道:“听阿渊口气,对此倒像感慨良多啊。”

    屠莫儿依旧低垂着头颈,面无表情,只撩起眼皮透过发丝遮挡住的间隙扫了辜卓子一记,算是对晋王做出回应了。

    晋王好奇地问辜卓子:“阿屈在对你说些什么?”

    辜卓子“唰”地抖开折扇,手捻羊须胡夸张叹道:“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他是在嘲笑我呢。”

    晋王左右看看他二人,哈哈大笑起来。

    晋王不在府中,沈思也没什么好去处,再加上那日丢了脸面难为情得紧,他干脆就足不出户,躲在房里潜心读书习字度日了。墨汁耗去不少,宣纸也写满了几沓,“沈思”二字总算有了点点模样,至于“卫守之”三个字,则稍显逊色了一些。他还想将金葫芦的名号仔细练练,到时将自己早前写给人家那张换回来,以免日后贻笑大方。

    这天下午正捧着王逸少的《圣教序》临写,就听见院外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不等他起身出去看个究竟,已有侍女高声通传道:“沈公子,王妃娘娘特来拜访公子……”

    沈思连忙开门将人迎了进来:“夫人有话吩咐小丫头召唤声就得了,何须亲自跑一趟。”

    他知道王妃每日这个时辰都要诵经礼佛,此刻前来定有要事。果然,王妃脸色苍白气息不稳,未等站定便急匆匆摆手挥退了一众侍女,言行举止极为反常。沈思心中莫名一紧,暗想难道是晋王出了事?

    待房中只剩下宾主二人,王妃劈头盖脸问道:“念卿,那个姓金的小子呢?快将那叫什么葫芦的家伙找来见我。”

    沈思一愣,茫然环顾四周:“若非夫人问起我倒不曾留意,好像今日晨起就没见过他的人影。该不是他淘气闯下什么祸事,冒犯到夫人了吧?我先在这代他跟您陪个不是。”得知王妃前来的目的无关晋王,沈思不自觉松了口长气。

    王妃似有话说,却面露难色欲言又止,纠结良久,她从袖中掏出一封书信塞给了沈思:“事已至此我也不瞒你了,都是绯红那丫头……怪我平日教女无方纵坏了她,也不知她是受谁人唆使,竟留书一封领着群小丫头片子偷跑出去了,还说什么要追随大军替父王分忧!”王妃急得眼圈一红,渐现哽咽之声,“我见绯红信中提到了那姓金的小子,原想过来问问,现在看来,那小子必是一道出走了,保不齐就是他在背后鼓动绯红的。且不说男女授受不亲,厮混在一处可能有损名节,就说眼下这晋原兵荒马乱的,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教我如何对得起她九泉之下的亲生爹爹呢……”

    “夫人莫急,为今之计先找人要紧,且不可乱了阵脚。”沈思不用想也知道,金葫芦定是被绯红郡主逼迫着才不得不随行的,可听王妃口气,竟是要将全部罪责都清算在金葫芦头上了。儿女是娘的心头肉,王妃又哪里真舍得惩治郡主?所以此次无论郡主平安与否,最终吃苦头、背黑锅的只能是金葫芦。就算自己有本事劝服王爷网开一面,王妃也必不肯饶他。只希望郡主毫发无损吧,那样的话起码还有望保住金葫芦小命。

    见在沈思处找不到任何线索,王妃转身要走:“我这就叫孙如商派兵去找,大半天时间,人怕是早已出城了,对,对,出城去找!”

    “夫人留步!”沈思赶紧拦下王妃,冷静分析着个中利害,“大战在即,此事万万不宜声张,更不可调动兵马。一则后方有变,恐扰乱军心士气。再则城内想已遍布敌人耳目,若给他们得知郡主正流落在外,反倒会对郡主不利。”

    “那、那该如何是好啊?”王妃显然慌了手脚,也顾不上什么礼数仪容,只管在桌边不断走来走去,嘴里神经质地自言自语着,“对,对对,你说的没错,不能给人知道绯红的行踪。万一他们绑架绯红威胁王爷,晋原就完了。那……派府里侍卫去吧,反正没多少人认识他们,刚好可以暗地行事……”想着想着,她又悲从中来,“绯红啊绯红,成日只知胡闹,怎么就不替为娘想想呢!等这次找她回来之后,我定要将她用铁链牢牢锁在房里,再不许踏出府门半步!”

    斟酌片刻,沈思毛遂自荐道:“夫人,莫如派几名侍卫给我,由我去将郡主找回来吧。金葫芦是我带进王府的,又是因为我才与郡主变熟识的,无论如何我都脱不了干系。既然此事因我而起,便让我出几分微薄之力吧,心里也能踏实些。”

    王妃当即摇头:“这可使不得,守之临行前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务必好生照顾你。没看住女儿我已是愧疚非常了,若你再有个闪失,我要如何跟他交代!”

    沈思将王妃扶到椅子上坐好,耐心劝道:“夫人且听我说。府中侍卫个个武功高强,又熟悉晋原环境,出去找人自然便宜。但郡主的脾气您也知道,她又岂会听从别人指挥?郡主身份尊贵,没人敢动用武力加以强迫,除了苦苦相劝,也再无其他办法了。可有我在又另当别论了,打着沈公子的旗号,侍卫们大可放开手脚行事,就算惹恼郡主也有恃无恐了。”

    见王妃依旧不肯点头,沈思只好使出最后一招:“其实不瞒夫人,就算没有郡主这桩事,我也打算近两日向夫人辞行的。我想去前线助……助众将士一臂之力。如今可巧郡主与我想到了一处,我定能很快就追上她的。”

    王妃闻言微露喜色:“念卿,照此说来,你是否已放下心结,不再怨恨守之了?”

    沉默半晌,沈思幽幽叹了口气,模凌两可地答道:“夫人认为是怎样……便是怎样吧……”

    王妃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起身握住了沈思的手:“那好吧念卿,我即刻分派两队最得力的侍卫给你,记住务必谨慎行事,保重自己。至于绯红那丫头,我也托付给你了,你逮着她之后是打也打得,骂也骂得,如何处置都不为过,只要……只要把人活着带回来就行了……”

    沈思一行扮作贩夫商贾模样,很快便收拾妥当上了路。出城之前他们找城门戍卫详细询问过,据值守的把总回忆,今晨卯时刚过,便有一队手持王府腰牌的俊美少年们骑着高头大马出城去了,为首一人更是通身红衣,面若银盘,腰配长剑威风凛凛,因而令他印象深刻。

    沈思真是哭笑不得,如此招摇的家伙不是绯红郡主又是何人?所谓俊美少年,自然都是由她身边那群小丫头乔装改扮的。以这副做派上阵杀敌,只怕未及出战就被对方一箭射落马下,来个全军覆灭了。

    从晋阳赶往泽州府有一大一小两条路,照常理走大路花费时间较短,也方便些,但沈思断定绯红郡主害怕被王妃派来的人追上,一定是选择了走小路的。

    众人沿路快马加鞭追出三十余里,直到天色渐暗,才总算遇到了一处稍显热闹的镇子。跟街口茶摊的伙计一打听,说是确有一队唇红齿白的少年曾打这经过,只不过他们行色匆匆,明知方圆百里再没别的村庄驿站可以落脚,还是稍做休整便立刻上路了。

    为防夜长梦多,沈思等人不敢有片刻耽搁,只略喝了几口热茶,便继续朝前追了去。又跑出十多里路,天色彻底暗了下来,依旧不见郡主踪迹。好在正值月圆之夜,视野尚算清明。

    马队穿过一处两山夹缝的谷地时,打头带路的侍卫忽然一把勒住马缰:“沈公子,你来看!”

    沈思催马赶上去,只见前方一大片蒿草全部倒伏在地,茎秆多是拦腰折断,看样子是被许多人同时踩踏过。他朝旁边一伸手,立刻有人将点燃的火把递了过来。

    沈思借着光亮弯腰细细查看片刻,眉头越皱越紧,草丛里除了掀起的泥土,还隐约可见点点不同寻常的暗红。他单膝跪地,用手指沾染起少许暗红物质,若有所思地搓捻了几下,貌似颜色较猪血、鸡血更深,又将手指凑近鼻子闻了闻,只觉气味腥涩犹如铁锈,十有八九应是人血了。那些血迹虽然结了块,却并未完全干透,看来就在不久之前,这里刚刚发生过一场打斗。

    沈思站起身来放眼四周,山石树木都隐没在了苍茫夜色之中,他一挥手低声吩咐道:“分头搜。”

    火光星星点点,散入草丛,很快远处传来轻呼:“公子,有发现!”

    第36章 芙蓉绦,不系明珠系宝刀

    听闻有所发现,除去两名侍卫留在高处警戒外,其余人等都迅速围拢了过去。

    在小路中央及膝深的蒿草当中,竟掩藏着许多人工打磨而成的木刺,一根根纵横交错,尖端朝上,根部插在土里,想是被大面积踩踏过的缘故,有的掀翻了出来,有的整个没入地下,周遭星星点点散布着深红色凝固的血迹。

    很快,又有人在前方几丈处搜索到了一些崩断的绳索,以及两侧树干上依稀可见的条条勒痕。

    沈思微微眯起眼睛,神情愈发严峻起来,在他脑海中慢慢浮现出了这样的景象小路尽头,一群神秘人骑马飞奔而来,毫无防备下不慎冲进了钉满木刺的“陷阱”,马匹因小腿、脚踝被刺伤而受到惊吓,骤然急冲出去,就在这时有人瞅准时机飞快拉紧了草丛底下的绳结,绳索绷起,马被绊倒,埋伏在暗处的“捕手”们一拥而上,制服了摔落在地的骑马者,那些马则在恐惧中奔逃四散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推断,沈思率领侍卫们继续朝前方摸索过去。道路尽头有一处落差很大的土坡,众人站在坡顶高举火把朝下望去,枯枝盘绕间,竟真卧着一具僵硬的马尸。他们贴着土坡小心滑下去,凑到近处仔细翻检着马的尸体,那马周身完好,只头颈古怪地扭曲着,十有八九是疯跑时失足滚落摔死的。再扒开四肢看看,脚掌上方的皮肉中果然深深着几根木刺。

    “这……该不会是郡主出事了吧?难道遇上山贼打劫了?”同行的年轻侍卫心急如焚,试图从马身上找到些可以证明其来历的配件。

    “放心,这应该不是郡主等人所乘的坐骑。”沈思凝眉观察着那匹马,从体型上看,它比晋地普遍使用的三河马要小上一圈,马头挺直,额头宽广,鬐甲低,背腰短,后肢呈刀状,蹄小而坚实,倒更像西南骑兵常用的利川马。只是如此一来,情势倒更加堪忧了……

    若他猜测得不错,是否证明此处曾有敌军出没过?正值战时,这些骑兵要么是前来偷袭的死士,要么是乔装改扮的密探,无论抱持着哪一种目的,都无比危险。而与之动手的又是什么来头呢?晋军?不可能,如果晋军发现了敌人踪迹,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将其拿下,何须煞费苦心去设计暗算。那会不会是郡主一行?希望不是……沈思与众侍卫不敢有一丝一毫停歇,立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循着蛛丝马迹沿途追去。

    天干物燥,荒草杂芜,夜风卷起尘沙滚滚,侵蚀着僻静的山间小路。马匹留下的印记经不住重重风沙掩埋,变得模糊难辨,给追踪平添了极大的困难。队伍穿过一片密林,行至山口处,马蹄印陡然消失了,就好似所有人瞬间生出翅膀飞走了一般。

    望着前方平整的路面,众人面面相觑。沈思翻身下马,手擎火把趴在地上逐次辨认着那些凌乱的痕迹,片刻之后恍然大悟:“快回头,我们被骗了!这些蹄印是在故布疑阵,他们根本没跑出这么远。”

    如若心中没鬼,那些家伙为何要使出调虎离山之法来逃避追踪?不管对方是敌是友,事关郡主安危,总要先将人找出来再说。

    队伍掉转方向重新朝密林深处行去,四周安静得出奇,透着说不出的诡异,马匹鱼贯而过,却连飞鸟也未惊起一只,谁也不知道那些看不见的幽暗之处到底藏着什么。沈思与众侍卫交换眼色,纷纷拔出随身兵器,调整身形,做好了应敌的准备。

    不等他们看出个究竟,只听“嗖嗖嗖”疾风呼啸,斜刺里数支羽箭破空而出,直笔笔朝着他们胸口、喉头等要害袭来。好在众侍卫皆训练有素,先是不慌不忙劈开箭支,而后迅速集结到一处,后背相抵组成了最利于防守的环形阵。

    金属碰撞的锵锵之声尚未停歇,便见一群猿背蜂腰、黑纱覆面的家伙“呀呀”尖叫着从树后霍然跃出,双方怒目而视,混战一触即发。沈思正欲出手,猛发觉对面为首一人所持长刀分外眼熟……

    “且慢!”

    “住手!”

    千钧一发之际,双方异口同声制止了各自的手下,对面那人“唰”地扯下脸上布巾:“公子,是我!”

    侍卫们定睛一看,竟是随了郡主私自出府的金葫芦。

    其余人等认出沈思,也都陆续掀掉了蒙面的黑纱,原来都是郡主身边扮作男装的心腹侍女们。堪堪避过一场自相残杀的灾祸,那群稚气未脱的小丫头不但不见后怕,反倒你推我搡嘻嘻哈哈笑闹起来,看得沈思气不打一处来,沉着脸喝道:“都给我闭上嘴巴!”

    小丫头们平素仗着郡主撑腰虽不大将沈公子放在眼里,可此刻见他脸孔青黑到底,眉头拧成了一团,是真恼了,也便各自收敛了几分。

    金葫芦在一旁怯怯问道:“公子怎会出现在此处?”话音未落,又被沈思一记凌厉眼神瞪成哑巴了。想也知道,沈思定是为追踪郡主而来的,惹出这么大乱子,他还有何脸面多做言语。

    沈思本来预备着见面之后狠狠教训他一顿,可思及他的处境,再看看他那张蔫耷耷恨不能拧出黄连水的脸,到底于心不忍,故而只是压着火气问道:“郡主现人在何处?可否安全?你等又为何要埋伏在此地装神弄鬼?”

    金葫芦嘴唇抖动半晌,结结巴巴小声回道:“此、此事说来话长,公子先随我过来吧。”他引着众人朝林间又走了几步,对着那些随风起伏的蒿草唤道,“郡主,可以出来了。”

    窸窸窣窣一阵乱响,绯红郡主带着剩下的侍女们钻了出来,一个个头上还戴着树枝扎就的伪装,浑身围满藤蔓与枯叶。在她们脚下,横七竖八躺着几名浑身是血的男子,手脚都被结实捆绑着,嘴巴也被紧紧塞住了,只有鼻孔在“呼哧呼哧”地喘息不止。

    众侍卫一见郡主纷纷躬身施礼:“属下等见过郡主,保护不周请郡主责罚。”

    沈思懒得理会于她,只管没好气地训斥金葫芦道:“磨蹭些什么,还不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细细道来!”

    金葫芦正要开口,却被郡主抢先了一步:“今日发生之事着实稀奇,连你见多识广的沈公子也断难相信。话说我们经过十里桥时行李意外跌落溪中,不慎遗失了地图,怕走错路正想寻个人问问,可巧就遇见了这些家伙。我本欲上前攀谈两句,谁知那些的家伙不但态度冷淡傲慢,还防贼似地防着我,竟敢对本郡主大叫‘滚开’之语!真真胆大包天!”说着话,绯红郡主还不解气地上前踢了几脚,“我见这行人虽操晋地口音,声调却透着几分古怪,心下已觉可疑,待要质问其来历,结果更加离谱,他们竟拿出王府腰牌说是替父王办事的,勒令我不许再多做纠缠,否则吃罪不起!哈,换做旁人听了这话一定吓得手脚发软了,可惜他们运气太差,偏偏撞上了本郡主。单单对本郡主不敬倒也罢了,还敢打着父王旗号四处招摇撞骗,我岂能容忍!自然是二话不说将其拿下问罪了!”

    “就凭你们?”沈思难以置信地瞄了郡主一眼,又走过去细细打量着地上几人,那些男子都是中等身材,相貌平平,皮肤因常年日晒变得粗糙黝黑,四肢不算壮硕却精干有力,略显木讷的五官底下更隐隐流露着坚毅之色,断不同于平常的市井骗子模样。再翻开几人手掌看看,他心下更加笃定,那些家伙掌心粗糙,虎口与食指关节处长满厚实的茧子,一望便知是习武之人,且惯使长枪。

    “哼!”郡主得意地扬起下巴,看那架势尾巴就快翘到天上去了:“什么‘用兵之道贵在应变’,这可是沈小师傅你教的。我等强攻虽有不逮,却未尝不可智取。假意与之分手之后,我等立刻涉水而上赶在了他们前头,早早于谷口处设下了埋伏,先用木刺使他们的马匹受惊狂奔,再用绳索将其悉数绊倒,最后全体拿下。哈哈哈,本郡主此一番可谓出师大捷,真真赢得漂亮!”

    沈思抿起嘴角略微点了点头,明知顾问道:“此处诸多分支小路,四通八达密如蛛网,你等又不知他们前往何处,如何猜测出他们会走哪一条路呢?”

    郡主听了嘻嘻一笑:“靠猜当然是猜不出的,但可以想办法将他们引上设有埋伏的那一条路。我手下一队女兵伪装成晋军模样,高举了大旗在山间来回狂奔,后头拖着扎成捆的树枝,直搅得天昏地暗尘沙滚滚,在树木杂草的遮蔽下,猛看去真好似大军过境一般,骇得他们不敢前行,逼不得已只好调转马头改奔往谷口方向喽。”

    看着绯红郡主那副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神情,沈思只觉哭笑不得,原本只想耍耍郡主威风罢了,却给她逮住了偷偷潜入晋原境内的朝廷骑兵,误打误撞立下大功一件。只是如此一来,这野丫头怕是更难管教了。

    沈思无奈地叹了口气,转头问金葫芦:“计策是你想出来的?”不待金葫芦回答,他又欣慰地点点头,“干得不赖。士别三日刮目相看,你小子也再不是当初的吴下阿蒙了。”

    金葫芦不禁夸,两句好话便已涨得满脸通红,话也说不出,只一味挠着头“嘿嘿嘿”傻笑不止。

    绯红郡主听见沈思赞赏金葫芦,倒比自己受了夸奖还要开心,她极为粗鲁地一巴掌拍在金葫芦后脑勺上:“嚯,这木瓜脑壳呆葫芦关键时刻机灵得很。方才见你们策马追来,我还道你们同那些家伙是一路的,心想这下八成逃不掉了。好在他这乡巴佬想出了个好点子,说是要反其道而行之,用马蹄印迷惑你们一路往前追,再暗中折返回来,只可惜被你识破了,看来做师傅的终究要比徒弟高明些。不过本郡主也不逊色,今日一应行动除了有呆葫芦出谋划策,还要多亏本郡主指挥若定,才能最终大获全胜。”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郡主这厢自吹自擂刚告一段落,身旁的小丫头们已是叽叽喳喳争相表起了功劳“旗子可是我偷来的,出门前你们都说派不上用场,现在知道我的先见之明了吧……”

    “树枝可是我砍的,平日里总嘲笑人家膀大腰圆赛李逵,如今怎样?这把子力气是能救命的……”

    “等等等等,陷阱可是我布置的,削木头的时候手指上扎的刺现在还疼呢……”

    在令人头疼的争吵声中,沈思默默指挥着侍卫们将俘虏重新捆绑过,准备分开来连夜审讯。有侍卫凑到近前请示道:“公子,如今找到郡主了,是否尽快将其‘请’回府去复命?”

    绯红郡主一听就急了,三步并作两步冲到沈思面前拉扯着袖管软语哀求道:“沈公子,沈大哥,念卿哥哥,求你别送我回去……我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如若就这样回去了,娘亲定然不会放过我,今后再想出来可就更难了。”见沈思依旧沉着脸不肯松口,她信誓旦旦做出保证,“接下来我都乖乖听你的话,再不闯祸,你就带我去军营转转吧。”

    沈思看了看被五花大绑的俘虏们,又看了看眼泪汪汪的绯红郡主,沉吟良久,吩咐一众侍卫道:“今夜在此修整一晚,明早护送郡主等人前往泽州府与大军汇合。”

    郡主呆立半晌,猛地跳了起来,手舞足蹈大叫着:“太好了!本郡主终于可以见识到真正的战场了!”

    那群小丫头也跟着兴高采烈欢呼道:“沈公子英明!沈公子英明!”

    只有侍卫们个个面露难色:“公子,这……恐怕王妃跟前不好交代……”

    “此事我自有道理。日后王爷、王妃若怪罪下来,由我一力承担便是,诸位只管放心。”沈思抬手招过一名最为老成持重的侍卫,“李大哥,麻烦你走一趟,回晋阳给王妃报个平安。就说沈思可以性命担保郡主万无一失。”

    侍卫们无奈,只好听从安排各自行事了。

    数百里之外的泽州府正可谓乌云密布、山雨欲来。顾名珍所率二十万精锐来势汹汹,席卷晋地如入无人之境。而摆架亲征的晋王却只会一味退让,几场仗打下来全无斗志不说,还屡屡指挥失当,白给人看了笑话。

    外间一时流言四起,都说晋王爷因年岁渐长,且又沉溺温柔乡里,恐怕早已是雄风不再了。而晋王本人对此全都置若罔闻,每日只管缩在营中苟且偷安,渐渐连顾名珍的辱骂叫阵都不予理睬了。

    这天晋王正召集了大小诸将在主帐中议事,就见一名亲随脚步匆匆跑上前来,躬身禀报道:“启禀王爷,郡主于帐外求见。”

    晋王一时竟未反应过来:“郡主?哪个郡主?你说的可是我儿绯红?”

    亲兵也知此举甚是胡闹,生怕受到迁怒,故而头也不敢抬起:“正是绯红郡主……及护送其前来的侍卫、侍女数十人众。”

    话音刚落,郡主那银铃般的清脆声音已透过毡帘传了进来:“你是哪家的卫兵,竟有胆子拦阻本郡主去路,还不速速闪开!”绯红郡主并不知晓晋王正在议事,还道守门小兵是因为认不出她女扮男装的模样才会出手拦阻,故而往里就闯,“父王,绯红看您来了……”

    晋王一想便知女儿是瞒着王妃从家里偷跑出来的,登时又气又急。气的是绯红已及婚嫁之龄却依旧无法定性,屡屡自作主张,行事全无章法寸,从不知替父母着想半分。急的是这一路危机四伏艰险重重,万一她有个三长两短,王妃将如何自处?自己又如何对得起九泉之下的青哥与季老将军全家?

    郡主一掀帘子,惊见里间坐无虚席,她眨巴眨巴大眼睛,赶紧变换口气笑嘻嘻说道:“父王近日身体可好?女儿实在担心父王,想着父王领兵打仗定是辛苦无比,这才忍不住赶来看望父王的……”

    晋王用茶杯盖子一下一下掸着水中的茶叶浮沫,任凭郡主如何撒娇卖乖,都不发一言,连眼皮也未抬起。在座诸将察觉到气氛有异,赶忙识趣地起身告辞,依次退了出去。

    直等到帐中再无外人,晋王才一拍桌案勃然大怒道:“好大的胆子,不但不知悔改,还找来诸多借口,是想为父夸奖于你不成?给我跪到外头去静思己过,何时想明白了何时起身!”

    郡主本是怀了满心欢喜而来的,此一番途中截获数名朝廷骑兵,她还准备着要好好跟晋王邀功请赏呢,谁知夸赞、慰劳的话半句没有,反被劈头盖脸责骂了一通,如今还要罚跪,怎能不委屈?她小嘴一扁,气呼呼冲到外间阶下“噗通”跪在地上,泪水在眼圈里滴溜溜打转,模样楚楚可怜。

    帐外众人见状,呼啦啦跪倒一片:“王爷息怒!”

    晋王只是表面严厉,其实根本舍不得下狠手惩处女儿。父女之间虽没有血缘关系,毕竟也是从小养在身边,朝夕相处形影不离,不是亲生胜似亲生。此刻他满腔邪火正无处发泄,见到跟随郡主前来的那班侍卫、侍女尽皆跪下求情,不禁更觉恼怒,当即斥道:“纵容主子肆意妄为者与奸佞何异?来人,将帐外人等统统拉下去杖责四十,以儆效尤!”

    说话间他双眼随意朝外扫去,忽然精光一闪,在那片面目模糊的人群当中,有张黝黑俊秀的脸孔霍地跳脱出来跃入了眼帘……没错,正是他日思夜想、心心念念的那张脸!

    晋王“腾”地站起身来,不受控制地朝前奔去,走出几步却又停住了。周遭无数双眼睛盯着,断不能失了王爷与主帅的威仪。

    人就在眼前,他倒骑虎难下了,一张脸半是嗔怒半是嗔怒半是忍俊,一双手要伸不伸,想扶又不能扶,浑身僵硬着,说不出的古怪……

    第37章 心忧止,疾疾千里如咫尺

    有那么一刻,晋王是恍惚的,虽未饮酒,却已然处在了微醺之中。跪于阶前的少年分明是黄沙覆面尘满衫,看在他眼里却好比是仙姿玉树临风前……

    晋王不易察觉地摇摇头,稳住心神,强装出镇静自若的模样慢悠悠踱步出了大帐,他脸孔紧绷,眼尾微扬,依次扫视过躬身在地的所有人,最后停到沈思面前,沉声丢下一句:“随我进来。”便一甩袍袖假作“怒气冲冲”状转身走了。

    沈思抬头扫了晋王背影一眼,扁扁嘴,默不作声站起身跟了上去。行军打仗需要上下一致、戮力同心,最忌主帅威仪受损,此刻无数双眼睛盯着,总要给晋王撑足脸面才行。二人毕竟身份有别,就算私底下再不分尊卑,明面上也要守着规矩,这点分寸沈思还是有的。

    毡帐里密不透风,与外头的萧索清秋相比显得有些闷热,方才又窝了一室粗糙汉子,留存下来的油脂气、汗臭气久久不曾消散。晋王细心而周到,走到长案边还不忘随手抓起一丸迦南沉香丢进了袖珍的三足秘瓷炉里,霎时间青烟袅袅、香云馥馥,温和之中透着细微酸辛的气息丝丝缕缕沁入肺腑,回味甘甜无比,正如他此刻喜不自胜的心境一般。

    帘拢一阵“窸窣”作响,沈思低头走了进来。晋王应声望去,像盯着什么稀罕物件儿一般目不转睛盯着沈思,脸色渐渐和缓下来,从“数九寒天”幻化作“和风煦日”,连嘴角眉梢都饱含着得意之色:“念卿,怎么,可是心中记挂于我,特来助本王一臂之力的?”

    沈思自顾自解下披风丢给晋王,又大步来在正中的金丝楠圈椅处稳稳坐下:“守之,实不相瞒,我此番前来一是为了你那宝贝女儿,二是为了我那不争气的半个徒弟。”

    “嚯,原来如此……”晋王咂了咂嘴,故意做出一个失望万分的夸张表情,进而自嘲道,“可也不错,起码这里头还有个‘你’有个‘我’,本王知足了。”

    见他说得可怜,沈思倒被逗笑了:“其实……也有那么一二分是担心你养尊处优、久疏战阵,特来监督于你的。”说完自己觉得有些尴尬,又急忙辩解道,“大敌当前,我身为王爷义子,自然也该为晋原出一份微薄之力。”

    有些话不说则已,一说出口倒成了“此地无银三百两”。晋王岂会不知他的脾气?沈思越是腼腆掩饰,晋王越想去逗他:“本王府中义子数十人众,倒无一人如你这般不辞辛劳、殚精竭力。人生得一念卿,甚感欣慰啊。”

    沈思明知晋王是在戏弄自己,无奈笨嘴拙舌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言辞加以反击,只好红着脸干咳两声,生硬岔开了话题:“王爷千岁好生吝啬,既有远客,也不将你那上等好茶取些出来。”

    晋王闻听此言,赶忙放下架子亲手倒了杯热茶奉与沈思:“我这里只预备了武当太和茶,稍嫌清淡,恐不合你心意。且忍耐一二,稍后便叫人送些陈年的普洱过来。”

    沈思饮茶只图解渴,向来没什么闲情逸致去细细品鉴个中真味,故而更偏好醇厚爽滑的陈年熟普。他这一路又要顾全郡主安危,又要提防敌军偷袭,行得匆忙不说,夜里睡觉也要保持着十二分的警醒,此刻早已疲惫不堪、饥渴难耐。见了清澈芬芳的茗茶,他当即接到手中迫不及待痛饮了一大口,不想那茶是滚水冲的,顿时烫得他“噗”一下全都喷了出去,连带着手上一抖,茶杯也扣在地上摔了个粉碎,鞋面、裤脚全都被溅满了热气腾腾的水渍……

    一道厚毡帘隔着,里间的说话声被遮了个严严实实,但瓷器砸落的清脆声响还是隐约传出了帐子。

    起初见晋王丢下众人不予理睬,独独招了沈思一人进去,绯红郡主倒不十分担心。王府之内谁人不知晋王专宠沈思,专宠到大庭广众之下被人一记凿栗弹在脑壳上还笑脸相对的地步,又岂会为难于他呢?

    可此刻杯子落了地,再联想之前晋王那阴沉的脸色,郡主不免生出了几许忐忑,暗暗嘀咕道:莫不是父王被自己气昏了头,又见自己是被沈思一路护送前来的,因此迁怒到沈思头上了?

    她虽是女儿家,却也知道“一人做事一人当”,绝不能叫旁人替自己背黑锅。想到这里,绯红郡主“腾”地站起身来,噔噔噔几步冲到门口,不管不顾地一把挑开毡帘冲了进去:“父王,你怎可……”

    话只说出一半儿,剩下的全都噎在喉咙口了,眼前的画面让绯红郡主瞠目结舌直接愣在了当场只见沈思四平八稳坐在椅子上,一手端着杯热茶优哉游哉品着,一手不时从瓷碟中检出块精致点心塞进嘴里,神色姿态好不惬意。而尊贵无比的晋王千岁则撅着屁股蹲在一旁,正低三下四替人擦拭着裤脚和鞋袜上的水渍,且眉开眼笑,一副乐在其中的殷勤模样。

    “这、这是……父王……”场面实在太过震撼,伶牙俐齿的绯红郡主竟然语塞了。

    帐内二人被她惊得俱是一愣,沈思幸灾乐祸地看向晋王,晋王手足无措地看向女儿,郡主难以置信地看向沈思,沈思却又仰起头看向了大帐上方高高的穹顶,事不关己般吃吃笑了起来。

    僵持片刻,晋王缓过神来,站起身将帕子一丢,换回了高高在上的庄严气度从容开口道:“本王有准许你起来吗?继续外头跪着去!愈发不懂规矩了……”

    “可、可你们……父王你……”郡主胸脯剧烈起伏着,想争辩一二,却又找不出任何道理,最后赌气说道,“跪就跪,天降大任,也要先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女儿并不惧怕,只是恳请父王先赦了那些侍卫与侍女吧。此番偷跑出来是我自己的主意,与人无干,外头那些都是听命于我的,你要罚只罚我一个好了!”

    晋王飞快与沈思对视了一眼,又将目光投到了郡主身上,仔仔细细打量半晌,摇头苦笑道:“嚯,本事没学到多少,说话的口气倒是不小。你以为你这举动就叫做有情有义了是不是?自欺欺人!”他深深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说道,“所谓巧者劳而知者忧,无能者方无所求。诸事皆有两面,得益于斯未必不会受累于斯。好比为帝王者执掌天下,就要为天下万民的福祉终日操劳,为将领者拥兵百万,也要耗费心血去钻研破敌制胜之法。你贵为郡主,享受着锦衣玉食无限荣宠,自然也要承担起郡主的一方重责。外头那些人既听命于你,就是把身家性命都交托你手了,你的一言一行直接关系着他们的生死荣辱。想要保全他们,想要善待他们,就先约束好自己,别叫他们因为你而置身于困苦危难之中!”

    郡主低垂着头颈,嘴巴鼓成了个小包子,几根手指缩在袖子里不停搅着,也不知晋王的话她听进了多少。

    待将绯红郡主打发了出去,沈思又笑嘻嘻说起了风凉话:“王爷实不该对那丫头如此严厉,须知这一趟她可是立了大功的,便是予以嘉奖也不为过。”

    晋王凤目一睨:“此话怎讲?”

    沈思故作高深地唇角一勾:“都说虎父无犬女,郡主也算是巾帼不让须眉了。这一路她不但火眼金睛揪出了潜入晋地的朝廷探马,还不费吹灰之力将其一举拿下了,此刻人就押在辕门之外。”

    晋王简直难以置信:“念卿是在戏耍本王?绯红何来这等本领。”

    沈思端起茶碗一小口一小口抿着,待到吊足了晋王胃口,这才将整件事前前后后详细讲述了一遍。晋王听后大笑:“这丫头,歌曲文章针织女红无一精通,偏偏生来就运气好!”

    沈思赞同地点点头,又俯身凑过去低声下气补充道:“若说论功行赏,还有一人功劳不容抹杀,就是金多寿。兢兢业业保护郡主的是他,施计设下埋伏的是他,想方设法摆脱追踪的也是他。这小子看似死蠢,实则脑子不笨,教给他的东西学起来虽慢,却可学以致用举一反三,相信假以时日悉心栽培,必能成为你军中一员不可多得的将才。”

    听沈思啰啰嗦嗦、不遗余力地替金葫芦吹捧了一大通,晋王便知他是另有所图了,却偏偏不肯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念卿啊,我怎么听你是在借机夸奖自己呢?名师出高徒,他但凡有丁点本事,也是你教导有方嘛。”

    沈思瞥了晋王一眼,懒得再兜圈子:“王爷休要故意装傻,我费了半天唇舌在这夸他捧他,无非是想在王爷面前替他讨个恩典。这一遭他不声不响陪了郡主跑来出,是彻底得罪到王妃娘娘了,只怕王妃不会轻饶过他。还请王爷能看在他立下大功的份上,劝服王妃且放他一马。”

    明明是求情的话,却被他说得理直气壮,晋王听了深不以为然:“唆使郡主出逃自是罪无可恕的,王妃如何处置都不为过。护主、擒贼也是他职责所在,何谈大功?”

    现如今沈思但有所求,晋王必是无不应允的。如此故作姿态,不过是在耍花腔,想听沈思软语哀求自己几句罢了。

    可惜沈思根本不买他的账:“护主、擒贼不算大功,那襄助王爷施展奇谋总算得上大功一件了吧?”

    晋王不解:“此话怎讲?”

    沈思微微一笑,胸有成足地反问道:“守之,我且问你,顾名珍大军压境,你有何御敌良策?”不等晋王开口,他便自问自答道,“辜夫子为人圆滑老练,我猜他一定会建议你避开敌人锋芒,以柔克刚,诱敌深入再分而破之。”

    晋王惊讶不已:“念卿果真神机妙算!”

    沈思不屑地“哼”了一声:“何需神机妙算?你布防外松内紧,阵前又消极怠战,摆明是在迷惑姓顾的,等他斗志逐渐松懈下来。”说着话沈思又信步来到桌案前指点着摊在上头的地图细细分析道,“虎蹲炮威力巨大,但更适于野战,泽州府地形开阔一马平川,反而不得施展,可见此处并非你选中的克敌之所。想那顾名珍远道而来,士兵多为南方人士,既不熟悉环境又难适应气候,如若诱他深入晋原腹地,便可使其战线拉长,粮草药物难以为继。待到其将颓兵疲、军心涣散之时,来个万兵齐发四面夹击,必能一举歼而灭之。我猜现如今你所烦恼的,应是如何迷惑住顾名珍才对吧?你能搞出的名堂有多少,装病?诈降?内讧?”

    全盘战术被人不费吹灰之力就识破了,晋王只剩下了讪讪干笑的份儿:“这……计谋贵精而不贵新嘛……”

    沈思不无忧虑地皱了皱眉:“大周上下哪个不知你晋王爷老谋深算诡计多端,所言所行俱是真假参半,从你这里传出去的消息,恐怕只能骗骗无知百姓,又哪里唬得住顾名珍?”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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