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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3节

    屠莫儿如鬼魅般站在阴影里,手扶剑把目不转睛盯着晋王与沈思。辜卓子站在他身边有一下没一下扇着羽扇,把自己冷得直缩脖子。扇尖上的绒毛不小心扫过屠莫儿脸颊,他仍旧是不声不响,只面无表情地向旁边飘出了几寸。

    晋王三战三败,最后都被沈思“一剑封喉”了。他虽惨败,却败得十分惬意:“念卿,我技差一筹,到底不如你,这下心服口服了。”

    沈思不以为然地笑笑:“我这种人是以剑为剑,你这种人则是以人为剑。术业有专攻,我赢你不足为奇。话说回来,我的剑再快也敌不过千军万马,而你的剑却能掌万民生杀之权,是我终究不如你才对。”

    闻听此言晋王一阵沉默,若有所思地朝远处望去,刘谷山下,是广阔无际的森林,原野,和滚滚流过的汾水,都是他晋地的大好风光。现在目之所及一片宁静安详,可过不了多久,这里就会被战火与硝烟覆盖。

    “若是鞑靼人杀来,到底该不该奋力一战呢……”晋王声音很轻,不知是在问沈思还是在问自己。

    沈思挥舞着手里当做宝剑的树枝:“若是鞑靼人真的杀来,自然该当一战!”见晋王垂首沉吟,他坦然一笑,“我知道你在担心些什么,你怕打败仗。可一场仗打败就是真的败了吗?鞑靼人以为我大周男儿柔弱可欺,我们就更要在战场上让他见识到周人的勇气与胆魄,让他知道我大周就算战至一人一骑,也会抗击到底!”

    晋王注视了沈思片刻,下定决心,握拳重重击打在手掌上:“好,就听你的,奋力一战!杀他个有来无回,片甲不留!”

    第12章 知不知,青虫相对吐秋丝

    第二天,晋王带着队伍又向北行出了三百多里,直至日头偏西才返回到晋阳城内,谁知进城后没多久,就被拥堵在街道上看热闹的人群拦住了去路。

    几人骑在高头大马上看得真切,遥见重重叠叠的人群之中,一名身穿红衣的俊俏公子正揪着个骨瘦如柴的少年不断斥骂:“还说这钱袋子不是你偷的,若不是你偷的,为何会捏在你的手里?”

    红衣公子身后还跟着一群唇红齿白、打扮整齐的跟班,看着年纪都不甚大,也一个个张牙舞爪地对少年吼道:“就是你,抵死不认也没用,小小年纪不学好,跑去做贼,真真可恶!该打,该打!”

    少年领口被人揪住,只得可怜兮兮挺着胸脯小声争辩:“我没偷,我是从地上捡的,又不知是哪个掉的……”他个子矮、音量小,话一出口就被对方七嘴八舌的责骂声给淹没了。

    几番来回拉扯,有样物件儿从少年怀里不慎掉落了出来,红衣公子眼疾手快一把夺过,定睛细看,竟是只镶了银嘴儿的牛皮酒囊,这下红衣公子更加有理了:“还说你不是个小贼,看你那穷酸相,怎配带着这等好东西?哼,定是偷来的无疑!”

    沈思一眼认出那酒囊是自己用过的,他隐约想起,当日宁城之外有个饿极了猛啃生肉干被噎住的少年,当时他觉得好玩,就随手把自己的酒囊丢给了对方救急。记忆中的人影儿与眼前的少年渐渐重合,沈思不禁又笑了出来,原来人长得窝囊连老天也喜欢欺负,偏要处处给他气受。

    少年见酒囊被对方拿走了,急忙去抢:“我并没偷窃,这是、是一位将军所赠之物!”

    “将军所赠?你瞎话编得实在离谱!”红衣公子自然不信,一把将少年甩到了地上,“这晋原地界凡能叫得上名号的将军,本郡……本公子全都认得,你倒说说看是哪一位?”

    眼见对方袍袖挥过,少年躲闪不及,被掌风扫到面门,登时倒退几步“咕咚”坐在地上,口鼻处鲜血直流,血珠子顺着下巴滴滴答答往下淌。至此沈思终是看不过眼了,一翻身下马走进了人群。

    红衣公子扬起手中马鞭正欲再教训少年几下,不提防手腕忽然被人扣住了,他一抬头,见身侧立着名肤色黝黑的高大男子,更恼人的是,那男子只用三根手指就捉得他难以动弹了。他又哪里受过这种气,当即柳眉倒竖:“哪里跑来的狗东西,敢管本……本公子闲事!”

    说话间他大力向回抽手,可无论如何都抽不出,直挣得紧咬银牙,眼眉皱到了一处。

    沈思牢牢制住对方,心平气和地解释道:“公子先请住手,酒囊是在下送给这位小兄弟的,并非他偷窃所得。至于钱袋一事,或许也有误会,还望能容他解释一二。”

    红衣公子根本听不进他的话,只管回头号令身后一干跟班:“都傻了吗?还不给我狠狠教训这不知天高地厚的黑小子!”

    那些人正待挽起袍袖挥拳上前,却被一袭白影拦住了去路。身穿白衣的辜卓子迈着四方步走到红衣公子面前,手持羽扇深施一礼,用只有彼此能听见的声音悄悄说道:“辜卓子参见郡主。郡主息怒,这位沈公子乃是王爷贵客,无意间冲撞了郡主,所谓不知者不罪,还请郡主莫怪。”

    红衣公子闻言吓了一跳,赶紧放眼朝人群望去,待看见远处骑于马上的晋王和一众侍卫,他古灵精怪地偷偷吐了下舌头,顺道露出了一个讨好的笑容,而晋王则是面色微愠地轻轻哼了一声。

    辜卓子适时又开口道:“王爷有话,说这大庭广众之下实在……咳咳,总之还请郡主速速返回王府才是。”

    被称为郡主的红衣公子嘟着嘴“噢”了一声,又气鼓鼓朝沈思瞪去一眼,最后在跟班们的前呼后拥下不情不愿地离开了。沈思恍然大悟,怪道这位公子身材矮小又带着几分阴柔女气,原来根本就是女扮男装,照此推断身后的跟班们也该是侍女所扮了。虽说晋王年过三十膝下只有一女,可对这女儿纵容得也未免太过了些吧,如此刁蛮可恶的一个小丫头,日后还是躲远些为妙。

    待到人群散去,晋王方来在沈思近前尴尬地解释道:“适才那名一身红装的正是小女绯红。这段日子她刚好命犯灾星,被王妃打发到崇善寺守斋去了,故而一直没机会与你碰见。这孩子被我和王妃宠坏了,脾气确实骄纵一些,实则本性不坏,念卿莫要放在心上。”

    沈思了然地挑了挑眉:“原来是郡主殿下。”他瞄了眼缩在一旁口鼻流血的少年,“该放在心上的是王爷才对吧,王爷手下兵士连个女子都打不过,不该汗颜吗?”

    晋王一愣,目光投向那名少年,少年战战兢兢地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又急忙跪倒在晋王面前:“小的、小的拜见王爷,小的是张将军营里头的,今日奉了把总之命进城办事,不想……不想……”

    见他支支吾吾不敢多言,沈思索性打断了他的话:“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头颈深深埋到了胸膛里:“小的名叫金葫芦。”

    沈思点点头:“为什么要当兵?”

    “这……全因家乡闹饥荒,实在活不下去了,听人说晋王爷的队伍里能吃饱饭,就跟几个同乡一起来投军了。”金葫芦声音越来越小,“谁知前些日被困在了宁城,那几名同乡都被乱箭给射死了……”

    沈思不屑地哼了一声:“凭你这等本事,上了战场也只有被射死的份儿,活到现在算命大了。”略顿了顿,他低头问道,“愿不愿意跟着我?”

    这话一出口,不止少年呆住了,连晋王也倍感惊讶。见少年颤颤巍巍不敢答言,晋王干脆替他做主道:“是了,念卿你初来乍到,身边正缺个伺候的人,他既是军营里出来的,想必用着比小丫头们更顺手吧。”

    “我有手有脚,尚不需要别人伺候。只不过这小子本领实在不济,上了战场也是白白丧命,我总不能由着他去送死吧。”沈思不满地扫了晋王一眼,又对金葫芦说道,“跟着我暂且学点防身的本事吧,即便将来不能建功立业扬名于世,起码可以自保,也不会再饿肚子了。”

    金葫芦傻呆呆愣怔片刻,忙不迭磕头道:“多谢沈将军!多谢沈将军!”

    晋王在一旁看着不禁莞尔:沈小五儿原来有这号怪癖,喜欢捡东西,先是小狐狸,再是金葫芦,三年五载下来,也不知要往自家王府塞进多少古怪家伙,想来过不多久,就要换个更大些的院子了。

    回到晋王府,等沈思安顿好金葫芦,晚膳也送过来了。

    沈思毫不客气,往桌前一坐端起碗来就吃。半碗饭下肚,见金葫芦还傻站在边上,他不解地指了指对面盛满热饭的大碗:“怎么,等我请你入座吗?傻小子,话说头里,我吃得快,饭量又大,你不赶紧抢,往后只有饿肚子的份儿了。”

    金葫芦慢慢挪到椅子旁,要坐又有些不敢,见沈思一个人在那大口吃着香喷喷的饭菜,他忍不住吞了一嗓子涎水,试着坐在了椅子边缘,查看着沈思神色未有变化,这才闷头往嘴里扒拉起饭来。沈思随手夹起一筷子菜送到他碗里,边吃边数落道:“长成一副鸡雏相儿,拿什么上阵杀敌?男儿大丈夫连自己都顾不好,还怎么去保家卫国呢。”

    金葫芦闻言,也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口吞咽起来。不想嘴里塞得太满,来不及嚼,饭菜全都堵在了喉咙口,噎得他差点没背过气去。沈思忍着笑将杯子推到他面前,这次金葫芦学聪明了,先闻过确认里头是茶不是酒,才急吼吼地灌了下去,等到顺过了气,他再次学着沈思的模样大喇喇一抹嘴:“真香!”

    两个大活人吃饱喝足了,沈思又端着一盘生鸡肉朝西厢堵头的那间小屋走去,他不在的时候,小狐狸就被关在那里。

    这阵子混熟了,小狐狸只听脚步声就知道来人是沈思,早早在屋内兴奋地转起了圈子。它吃下两片鸡肉,鼻子略一抽动,闻见院子里还有生人气息,便趁沈思不留神“嗖”地窜出屋子,对着金葫芦就冲了过去。金葫芦只觉红光一闪,紧接着有个毛茸茸的玩意儿蹭到了他脸上,还连带着“嘶嘶”吸气声,登时把他吓得魂不附体,“妈啊”一声尖叫出来,紧闭双眼抬手在半空中胡乱挥舞着。

    金葫芦闹腾得动静太大,反把小狐狸也吓到了,它跌到地上四只尖爪一阵抓挠,慌不择路乱窜一通,最后拖着大尾巴奔出了院子。沈思无奈,只好赶紧追了出去。

    起初小狐狸是害怕,想要快些逃掉,等跑出一段儿,就把先前被金葫芦吓到那茬忘了,一心只想逗着沈思玩,它跑不多远总要回头看看,见沈思没跟上,就停下来等着,看沈思快到跟前了,又开始撒腿猛跑。好在沈思体力够强,越追越起劲。

    跑着跑着,被一堵藤蔓纠结的高大院墙挡住了去路,小狐狸身体一缩,顺着墙下杂草丛生的小洞钻了进去。沈思收住脚,不慌不忙后退两步,噔噔噔一个飞身跃上墙头,瞄准小狐狸的藏身处飞扑而下,大手一兜,总算逮住了这只顽皮的小东西,拍拍灰尘心满意足地揣进了怀里。

    一人一狐正要往出走,不想外面传来了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和女人轻缓的讲话声。沈思一时有些懊恼,怨自己不该就这么胡乱闯进来,此刻连身处何地都不知道,万一冲撞到府中女眷可就麻烦了。思前想后,他干脆一纵身攀着树干灵活地窜上了屋顶,趴在那掩藏起身形,预备着找机会悄声不响溜掉。

    院门一开,来者竟然是晋王妃。王妃将几名随从留在院外,只带着一名贴身侍女手捧香烛冥钱走进了室内。天色略有些昏暗,还没完全黑下来,王妃进去没多久,便顺着门缝飘出了浓浓的香灰气。

    沈思忍不住好奇,悄悄掀开块瓦片向内望去,一瞧之下,竟生生把自己给吓了一跳,这处不起眼的所在原来是间佛堂,里头供奉着成百上千的牌位,那些阴森厚重的牌位上大多未刻字迹,沿着长案一层层叠上去,最高一排直顶到了天花板,看得人寒毛直竖。

    王妃在正中一块软垫上跪好,恭恭敬敬上了香,缓慢开口道:“阿爹,大哥,青哥,绯红今日从寺里回来了,一切都照着大师的话去做了,希望就此能平平安安了吧,也请你们好好保佑她。青哥,你在那边不必挂念,王爷对我们母女十分照顾,待绯红更是视如己出,有些时候啊,娇惯得连我这做娘亲的都看不过眼了。”王妃满怀慈爱地轻笑一声,似又想起了什么,“对了,听说皇上近来有意为绯红赐婚,不过你且放心,王爷跟我说好了的,定会给绯红许配个自己满意的人家……”

    淬不及防听见这惊天秘密,沈思赶紧扣上瓦片伏在房顶一动也不敢动,生怕被人察觉到自己的存在。虽然外间早有传闻说绯红郡主并非晋王亲生,可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凭卫律那样一号人物,竟然会在明知不是自己女儿的情形下,甘愿顶着世人非议将郡主养大,还宠溺非常,这卫守之……到底是个怎样的家伙?

    直待王妃离开许久,沈思才蹑手蹑脚跳下地,悄悄翻出了院子。这一出来,他又傻眼了,之前光顾追赶小狐狸忘了看路,王府里本就大得出奇,小径纵横,树影森森,那些亭台楼阁在暮色之中更是长成了一般模样,他就这么生生走迷路了。

    说来巧得很,平日成群结队的太监、侍女一时也都不见了踪影,周围没个人可以求助,沈思只好贸贸然朝着一处光亮走去。隐隐约约间,还能听见悠扬的琴声。

    光亮渐近,原来是湖畔一处吊了灯盏的的小亭,亭中背身坐着一名男子,正在专注抚琴。琴音从指端流泻而出,掺了水音儿,更觉空灵飘渺。沈思快走几步未及开口,那琴声忽地断了,抚琴男子掩住嘴角一阵咳嗽,貌似想要起身,却腿脚一软,勉力撑住了石台才不至栽倒在地上。

    沈思见状急忙过去扶住了对方:“这位公子,可有不适?”

    那人一回头,原是酒宴上被王爷细心呵护、关怀备至的琴师姜韵声。姜公子对沈思虚弱地摆了摆手:“无妨,都是老毛病了,歇歇就好。”

    想起前日小丫头所说的“神仙”之语,沈思不觉好奇地打量起了姜韵声,这人面容消瘦肤色苍白,眼皮低垂目光迷蒙,眼看深秋天气了,竟还穿着一件宽大的单衣,衣袖在微风里摇摇荡荡,倒真有几分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沈思是个热心肠,忍不住提醒道:“晚上风凉,公子穿的太过单薄了。”

    姜韵声有气无力朝他笑笑:“小童去取披风,就快回来了。阁下可是沈念卿沈公子?那日酒宴上没来得及打招呼,在下姜韵声。”

    “姜公子的大名在下早有耳闻,名冠大江南北的乐师果然不同凡响。”沈思坦诚一笑,“我虽于音律上没什么研究,但是方才一路行来听得真切,所谓‘万壑松鸣、涛声澎湃’,也不过如此吧。”

    姜韵声倒还算谦逊:“沈公子过誉了,沈公子若觉得琴声悦耳,那只有半分源于在下技艺,另半分是这琴的功劳。此琴乃王爷所赠,名曰‘独幽’,为上古名琴,其声沉雄古旧,宜弹大曲,即便是寻常人使用,也能奏出山林隐流之声。不信沈公子试试看。”

    沈思不会弹琴,却知道“独幽琴”的大名,也听说过“附云门之青瑟兮,悼倾耳之独幽”,再细看那琴,琴身上果然印着十分罕见的“梅花断纹”,他一时兴起,抬手在琴弦上随意划过,虽不成什么调子,也已然是枞枞铮铮,金铁皆鸣,令人心动了。

    正自叹服之际,背后忽然传来一声断喝:“你在做什么?”沈思与姜韵声齐齐回头,台阶下站着晋王与胡不喜几人。

    晋王见姜韵声只穿了件单衣,赶紧脱下自己的外袍披在对方肩头,轻声细语责怪道:“怎可坐在风口里弹琴,说过几次总是不听,次次教本王替你忧心,真该罚你!药可曾喝了?要快些回去歇息才是。”他瞥了沈思一眼,又对胡不喜冷冷责备道,“独幽琴是本王赠与声儿的,岂可随便给人乱动?此琴为传世之宝,价值连城,若有一丝损坏……胡不喜,本王只管拿你是问!”

    这话明里是在教训胡不喜,可任谁都听得出是暗指着沈思的。沈思如被狠狠扇了记耳光一般,登时脸色涨得通红。

    这几日与晋王相处下来,他已渐渐放下戒备,不知哪里来的底气,以为在晋王面前稍稍放肆一些也无不可。谁知今日只是摸了一把姜韵声的琴,晋王竟至大发雷霆翻脸不认人了,这境遇不免让沈思又羞又臊,一口气堵在心头憋闷不已。

    他待要发作,又暗暗苦笑,叹自己气得好没道理,毕竟人家是主,自己是客,客人不会看主人眼色,岂不是自找没脸?最后只好不卑不亢地一拱手:“是沈思失礼了,还望姜公子海涵,那沈思就不扰王爷雅兴了!”

    话说到这个份上,晋王却看也不看沈思一眼,只管小心翼翼扶起姜韵声,对胡不喜吩咐道:“替我送姜公子回房,看着他把药喝了,伺候人好生睡下后再来回话。切莫叫什么不相干的人又打搅到公子休息。”

    沈思闻言,哼笑一声转身而去,衣襟带起一阵劲风,眨眼间人就消失在了小径尽处……

    第13章 过晋阳,弓背霞明剑照霜

    得了晋王吩咐,胡不喜点头如捣蒜,扯着细尖公鸭嗓回道:“王爷尽管放心,老奴一定帮王爷把姜公子伺候得舒舒坦坦。”说话间他两手翘着兰花指,躬身搀扶起姜韵声慢悠悠步出了亭子。

    待姜韵声走远,晋王朝身旁一众侍从摆了摆手:“都不必跟着,即刻去把辜卓子请到书房候着,跟他说本王随后就到。”

    晋王将身边人都打发掉了,便沿着沈思离开的方向追了上去,所幸没花多少功夫就捉到了沈思人影儿,他赶紧压低声音唤道:“念卿,等等!”

    沈思根本找不到路,正在硬着头皮兜圈子,见了晋王脸上自然没好气色:“怎么,可是姜公子的宝琴有何不妥,王爷讨账来了?”

    听见沈思硬邦邦的口气,晋王知道他是恼了,也不多做解释,只管拉起沈思袖子:“随我来。”走出几步又想起了什么,“念卿这个时辰在外头转悠,可是散步消食吗?”

    沈思自然不会直说自己追狐狸追去佛堂偶然探到了个惊天秘密,更加不想告诉晋王自己是迷路了才不得不四处转悠的。他本就不擅长编瞎话,也懒得搪塞,索性偏过头去不搭理人了。

    等了半天不见作答,晋王忍不住回头看去,但见沈思沉了一张脸,嘴角因怒气未消而紧紧抿着。再向下看,一小撮红彤彤的绒毛从他衣襟处显露出来,还偷偷晃悠了几下,如此这般就生生把主人给出卖了。晋王见状心中暗笑:不用问,沈小五儿定时贪玩出门遛狐狸,不当心把自己给遛丢了。

    晋王一路牢牢拖住沈思,径直回去了自己书房。书房里此刻灯火通明,绯红郡主正坐在一楼的书案后头别别扭扭抄写着《女诫》,周围四五个小丫头恭敬伺候着,有的研墨,有的剪灯花,有的端来茶水点心,还有的给捧着手炉。

    郡主一边握笔写字,一边跟着书文嘟囔:“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听见门响,她“唰”地抬起头,见是晋王,立刻甜丝丝叫了一声“父王”,可转眼间又瞅见了晋王身后的沈思,登时变出另一副嘴脸,又是呲牙又是瞪眼,好不蛮横。

    晋王发现了女儿的小动作,假意拉下脸来:“绯红,是想为父对你的惩处再加重些吗?”

    绯红郡主闻言,立刻嘟起嘴巴装做几欲哽咽的模样:“父王!绯红的手好酸啊!”

    晋王很清楚女儿惯会耍这类花招,所以根本不予理睬,鼻子轻轻一哼,便径自拉起沈思上楼去了。

    因为从王妃那亲耳听到了卫绯红的身世,沈思忍不住回头细细打量了几眼这位金枝玉叶的安平郡主。这丫头换了女装,倒是有几分大家闺秀的靓丽模样,她眉眼五官肖似王妃,只不过少了王妃身上的淡然大气,多了几分小女儿的骄纵与伶俐,至于与其父晋王,那是半点相似之处都没有的。

    书房二楼是晋王平日用来商议机密要事的地方,守卫森严,闲杂人等连楼梯都踏上不得。可晋王想也不想就把沈思带了进去,进门之后又将人拉到罗汉榻旁,安顿他坐稳了,这才对早已等候在侧的辜卓子吩咐道:“阿渊,过来帮念卿把把脉。”顿了顿,还不忘补充,“他方才碰了姜韵声的琴。”

    起初沈思一头雾水,自己好端端没病没灾的,为何要把脉?可听到晋王特意提及了姜韵声的琴,他直觉背后定有缘故,因而只是安静坐着,并未多话。

    辜卓子闻言连忙走到榻边,拉过沈思手腕架在矮几上,指腹扣住脉门细细切问了片刻,笑着点点头:“王爷勿需忧心,毒量十分轻微,于身体并无损害。”他从小瓶子里倒出一颗赭色药丸递给沈思,“不过为防万一,公子还请先将这颗解毒药服下。”

    沈思迟疑着伸手去接,目光却望向了晋王,见晋王朝他笃定地点点头,他也不再多心,利落地一仰头将那颗药丸吞下了腹内。

    看出沈思心内犹自迷惑,晋王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念卿,事到如今本王也不想瞒你,那架‘独幽’的琴弦被做过手脚,抚琴时毒液会透过弹奏之人的肌肤渗入体内,日积月累必定伤及肺腑,无药可医。先前那般疾言厉色地喝止你,一则是装样子给外人看,再则也深恐你会被毒液所伤,你能体谅本王吗?”

    “王爷既如实相告,沈思便再没有赌气的道理。谢谢王爷对我如此信任,还时刻记挂着我的安慰。只是那姜公子……”沈思微微皱眉,“王爷如去唱戏,定是个中高手,明里待人恩宠有加,暗地却要置人死地,我若是姜韵声,岂不连死都死得不明不白?”

    晋王苦笑着叹了口气:“唉,你既如此看待本王,多做解释也是徒劳。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本王是何等样人,终有一天你会明白的。若说是城府深厚、演技了得,那姜韵声绝不在本王之下。念卿你只需记住一条:无论如何,本王定不会像对待姜韵声那般待你。”

    沈思不置可否地笑笑,起身准备离开,却被辜卓子给叫住了:“沈公子暂且留步,请问公子,这些时日身体可有别的不适?”

    沈思一愣,飞快摇头:“并无不适。”

    辜卓子执起羽扇,拿扇尖指向沈思的肩膀与膝盖等处:“比方说阴雨天气,或每日晨起之时,这些关节部位可有肿痛?”

    沈思略一回忆:“肿痛确是没有,只偶尔有些轻微酸胀,片刻功夫也就过去了。”

    不等辜卓子出声,晋王便急切追问道:“阿渊,是否他身体有恙?”

    辜卓子捏着扇柄摇了几下:“如在下诊断无误,沈公子应是当日趁夜涉水而上,未及休整,又兼在辕门上吹了一夜北风,以至寒邪入体,闭阻了经络。所谓不通则痛,公子如今年轻气壮,病状尚未显露,但若不及时保养,恐怕日后年纪渐长,就要吃些苦头了。”

    沈思不以为然地笑笑:“原以为辜先生只是精于谋略,不想在医术上也颇有造诣。但先生有所不知,沈思从小习武,寒暑不辍,身体较常人强健许多,这寒邪之症落在别个身上或许可怕,于沈思却不算什么……”

    “胡闹!”不等沈思说完,就被晋王给硬生生打断了,“在学问、武功上头争强好胜也就罢了,自己的身体岂可儿戏!”他转首叮嘱辜卓子,“给他拟个方子,看看该如何医治调理……”说完又立刻摇头,“还是不好,干脆将方子和禁忌都教给本王,本王要亲自看着这小鬼,免得他总不当成一回事!”

    晋王几句话语气虽重,却透着满满的关切,沈思听在耳朵里,心头不禁泛起一阵暖意。这并非虚伪的客套,而是因担忧生出的焦急恼火,从前除了父亲和哥哥们,也就只有卫悠会如此对他了。

    见沈思闷着头不知在想些什么,晋王温和一笑:“好啦念卿,时候不早了,走,我送你回去。”

    “啊?”沈思略有些尴尬,“几步路程,就不劳烦王爷大相送了吧。”

    晋王抿着嘴角凤目一睨:“唉……本王也不想劳心劳力啊,可万一等下念卿又把自己给搞迷了路,该如何是好?”

    沈思被戳到短处,脸颊一热,张了张嘴,又找不出什么反驳的话,羞愧之下他索性扭头冲到窗口,一纵身跃将而出,攀着树干“噌噌噌”几下落地,朝远处的小院大步奔了去。

    晋王拦阻不及,人已经蹿得没了踪影,他只好对着空荡荡的窗口无奈笑道:“嚯,好家伙,果真是只驯不服的小猢狲!”

    辜卓子羽扇掩面轻笑不语。他是故意将沈思的病症夸大了几分,好使晋王得个机会在沈思面前表表真性情的,看状况那沈公子也确实走了心,这一遭王爷还不记得他的好?

    想到这,辜卓子不无得意地回过头去,朝阴影处睃了一眼,屠莫儿正闷声不响立在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晚间躺在床上,沈思不知不觉琢磨起了晋王这个人晋王爷只娶了王妃一位妻子,再无妾室,夫妻二人看似伉俪情深、举案齐眉,可其实呢,王妃早与那名叫“青哥”的男子有情,还生下了绯红郡主。至于姜韵声,人人都以为晋王对他另眼相看,他也对晋王倾心相许,殊不知这二人竟在虚情假意地彼此算计……怪道那日王妃会对自己说起晋王是个“寂寞”的人。

    沈思又从晋王想到了卫悠,为了取得皇帝的信任,卫悠不得不时时刻刻夹紧尾巴做人,收敛起通身的光彩,伪装成一条平庸却忠心的看家狗。难道说,这卫家人都与生俱来就天赋异禀?为何个个都能装假装得炉火纯青呢?嗐,世人皆羡慕高高在上的王孙贵胄,殊不知,一朝生在了帝王家,连平安活着都要付出更多辛苦……

    第二天早上,天刚蒙蒙亮沈思就照常跳窗子出来练剑了。他这里动静一起,金葫芦就忙不迭跑了出来。

    头天晚上临睡前沈思说要金葫芦早起跟着自己学功夫,却又说不清具体时辰,金葫芦生怕醒得晚了辜负沈思一番苦心,于是干脆就和衣睡了整夜。结果起床时,身上本就不甚整洁的衣物更加滚得皱巴巴如同抹布一般,看去既窝囊又邋遢。

    沈思提剑耍得酣畅,金葫芦也不闲着,他在架子上挑出把差不多的剑,照猫画虎跟着沈思的动作舞了起来。可惜他反应迟钝下盘不稳,没几招就左脚绊右脚自己摔了个狗啃屎。沈思无奈只好停了下来,指派他先去从马步练起。

    金葫芦扎了一早上的马步,累得满头大汗腰酸腿疼,他抹了把臭汗问沈思:“沈将军,若是有朝一日我于武功上小有所成了,是不是也能混到个将军做做?”

    沈思一记凿栗敲在他脑门上:“领兵打仗可不是街头混混斗殴,不是靠谁身手好、力气大就能取胜的,教你功夫,那是给你保命用的!”

    金葫芦眨了眨死鱼眼:“那当将军不靠身手靠什么?”

    沈思也不作答,抬手又是一记凿栗,弹得他眼冒金星。直等了老半天,金葫芦才后之后觉地“噢”了一声:“我懂了,是靠脑子的。”又过去许久,他拍打着脑门长长叹了口气,“诶呦,看来我这辈子都别想当上将军了……”

    吃过早饭,沈思带着金葫芦一道做起了制造弓箭的营生。前些日刚到王府,实在闲极无聊,他便打算自己造几把趁手的好弓解闷。先寻到柘木削成弓体,再将截成薄片的水牛角贴于弓腹,之后把浸制过的牛筋劈成蓖麻丝粗细,铺于胎弓之上。

    沈思边操弄着手中活计边教授金葫芦:“选筋要小者成条而长,大者圆匀润泽,每铺几层,都要放到太阳底下曝晒一番,否则外干内湿,射不旬月弓体便会脱落。”

    正说着,外头忽然传来一阵叽叽喳喳的喧闹声响,随即院门“嘭”地弹开,一群打扮英武的女孩子冲了进来,为首一人通身红色劲装,脚踩鹿皮小靴,腰里似模似样挂了一柄佩剑并一杆精致的小马鞭,正是绯红郡主。

    见绯红郡主气势汹汹而来,金葫芦吓得一哆嗦,手里盛了鱼胶的小罐子差点没砸在地上。

    沈思撩起眼皮随意一瞥,坐在原地动也未动:“郡主一大早跑来,有何贵干?”

    绯红郡主鼻子重重一哼:“沈念卿,你只是父王义子,见了本郡主竟不施礼请安,真真好大的胆子!”

    身后一群着了男装的小丫头也都跟着嚣张嚷道:“好大的胆子!该打!该打!”

    绯红郡主得意洋洋一抬手,制止了众人:“不过嘛,本郡主向来宽宏大量,才懒得与你这土里土气的黑小子一般见识。”

    小丫头们又帮腔作势道:“这次念你初犯,我家郡主不计较,下次再犯仔细你的皮!”

    见她们主仆几人犹如唱戏一般地自说自话着,沈思憋不住“噗嗤”笑出了声:“多谢郡主‘不曾剥皮’之恩,在下今后不敢了。”

    平日里没人这样对绯红郡主说话,郡主一时也分不清是真是假,隐约觉得暗含着戏耍自己的意思,却不笃定,于是她冷哼一声,抬手从袖笼里掏出只小盒子掷到了金葫芦脚边:“拿去!”

    金葫芦战战兢兢看了眼沈思,又慢慢蹲下身将盒子捡了起来,拿到眼前一看,竟是盒上好的跌打药膏。

    绯红郡主傲慢地扬起下巴:“昨日若非你行迹鬼祟,又怎会被人冤枉?归根究底还是你的过错!不过看你小小年纪倒也可怜,本郡主就发发慈悲,赐你一盒药膏去抹抹伤处吧,免得你将本郡主当成了那等野蛮不讲道理之人!”过了一会儿见金葫芦呆呆杵在原地也不说话,她气呼呼补充道,“看你样貌蠢钝,想必所知也是有限的,且记好了,这药膏须和着滚烫的烧酒涂到患处,重重揉搓方才有效。”

    又过了一会,金葫芦仍是全无反应,绯红郡主恨恨一跺脚:“你这猪头,懂了便说懂了,不懂本郡主便再教给你一次,什么话都没有,你是作何道理?”

    金葫芦抖抖索索端着小盒子,被唬得一愣一愣,直等到郡主发了话,才闷闷“哦”了出来,气得绯红郡主“唰”地亮出了小马鞭,作势要打。这一鞭未及抽下,就被一声低斥给喝住了:“绯红你在做什么?”

    众人一回头,原来是晋王。晋王不放心沈思,特意带了驱寒邪通经络的药剂过来,不想将绯红郡主给逮了个正着。

    郡主眼珠转悠得飞快:“父王,我……我……”她一眼瞄见沈思手里未成形的弓胎,嘻嘻笑道,“听闻沈公子自己会造弓箭,女儿实在好奇,就跑来瞧瞧。”

    沈思知道她嘴硬,好面子不肯承认是来道歉的,偏要故意说道:“王爷,郡主知道昨日错怪了金葫芦,特来送药赔礼,还细细讲明了跌打药的用法。郡主如此明晓事理实在难得,看来昨夜的《女诫》并未白抄。”

    这次绯红郡主听出了沈思的暗讽之意,气得杏眼圆睁:“你!大胆!”又转头对晋王撒娇耍赖道,“父王你看看他……”

    谁知晋王根本不理会女儿,只顾着凑过去观看起了沈思手里的弓:“进展如何?该要涂漆了吧?”

    沈思点点头:“已涂过一层,晒了十日,如今再涂,然后置于室内梁上以火焙弓,一两个月后待其干透了取下磨光,重新加涂一遍筋胶,即可成良弓了。”

    绯红郡主在旁边不满地小声嘟囔着:“就是一张角弓嘛,再好能好去哪里,何必如此麻烦。”

    沈思闻言轻轻一笑,转身回房取了自己常用的那张弓出来,呈在绯红郡主眼前:“郡主且听了,所谓‘性体少而劲,和而有力,久射不屈,寒暑如一,弦声清实,一张便正’,是为良弓也。”

    晋王惊讶地叹道:“这是《梦溪笔谈》的造弓篇?我还道念卿只读‘武经七书’呢。”

    沈思掂了掂手中弯弓:“别小看这稀松平常的弓箭,我大周之所以能对抗鞑靼勇猛凶悍的骑兵,有一半要归功于我朝丰厚的铁矿与优秀的铸箭技艺。”

    一讲到战事相关,沈思果然话多了不少,晋王不由提议道:“念卿,今日本王要去军营巡视骑射演练,你也同往吧。”

    沈思登时眼神一亮:“当真?”

    晋王大笑:“当真!”又凑到沈思耳边小声说道,“顺便请你参谋参谋,鞑靼大军压境之日,本王麾下谁可为将……”

    听说要巡视军营、校场演武,绯红郡主立刻来了兴致,也要随行。晋王自然不允,可无奈郡主软磨硬泡的功夫实在了得,晋王拗不过,只好默许她扮成男装混进了侍卫队伍。看绯红郡主轻车熟路的架势,如此行事应该不是头一遭了。

    晋王带了人马声势浩荡赶到营地,张世杰、詹士台、谭天明、谭天亮等一众将官早已候在了那里。看样子大家对于今日演练俱是胸有成足,一个个尽皆面带从容笑意。

    谭天明一声令下,将台上帅旗挥动,大队骑兵立时列队入场,马蹄搅得尘土飞扬,遮住了半边天际。东方碧、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几方旗帜相互挥应,旗举即起,旗卷衔枚,旗卧则伏,兵士在令旗的指挥下所有动作均森然有序、整齐划一,足见平日之训练卓有成效。

    校场一侧很快竖起成排的标靶,这些骑兵分批次打马上前,待行至百步之内即持弓而射,箭支如黑色急雨般砸向木靶,一时间“锵锵”之声四起,虽算不上矢矢中的,却也鲜少有箭脱靶。将台上众人看得兴起,纷纷击掌叫好。

    晋王不忘询问身侧沈思:“念卿,依你看本王的兵将如何?能否与鞑靼铁骑一战?”

    沈思略一沉吟,如实作答:“依我看……王爷营中为兵者士气可嘉,为将者却不尽如人意。”

    此言一出,将台上所有目光如飞刀般齐刷刷投射到了他的身上……

    第14章 笑浮沉,我辈岂是蓬蒿人

    沈思话一出口,将台上所有目光便如飞刀般齐刷刷投射到了他的身上,上至几位将领,下至侍立在旁的亲兵,脸色俱是一变。

    今日见晋王带了沈思同来巡营,众将官嘴上不敢非议,心里却个个颇有微词。关于沈思带兵解了宁城之围的功绩他们也略有所闻,可要说以三千人马对抗十万叛军,却鲜有人信服,凭他一个未及弱冠的普通少年,何来如此本领?传言太过神武,反倒显得假了。

    更何况沈思当初是顶着“晋王义子”这一名头住进王府的,“义子”二字暗含何意,大家心知肚明。想那沈思若真是个“一剑曾当百万师”的少年英豪,又怎会甘心雌伏人下,居于王府苟且偷安呢?

    晋王的手下大多颇有来历,年长些的早先曾襄助他南征北战,立下过不少汗马功劳,年幼些的则是忠臣勇将后代,子承父志继续追随他以行犬马之报。一个个虽不算盛名在外,也是真刀真枪摸爬滚打过来的,谁又甘于被个小小“男宠”指手画脚?

    卫指挥使张世杰是几人之中官职最高的,他心思深沉,言行也素来谨慎,故而只是淡淡一笑:“我等资浅望轻,德薄能鲜,确有许多不足之处,还请王爷和沈小将军多多提点才是。”

    性情耿直的詹士台却没那么好涵养,他目不斜视冷冷一哼:“什么将军?不过是换个好听些的名头罢了,骨子里还不是以色事人!”

    这话晋王离得远不曾听见,毗邻而坐的沈思却听得真切。被人说成“以色事人”,他不但不气,反觉好笑。想来这詹将军定是同自己一样,未经过多少风月之事,分辩不出容貌的高低优劣。否则凭借自己这张脸孔,又有何“色相”可言?晋王瞧得上自己,除非是患了眼疾。

    谭天明、谭天亮兄弟双双担任指挥佥事之职,专责练兵事宜,这“不尽如人意”几个字,他二人逃不了干系。哥哥天明生性怯弱,碍于晋王威仪不敢多言,弟弟天亮却咽不下这口气,他站起身来冲着晋王一拱手,转头质问沈思:“听沈公子口气,应是对练兵之法颇有建树,那就请公子指教指教我这个正四品的指挥佥事,校场之中的武艺战阵、旗语号令有何缺失?又如何行事方能‘如人意’?若是公子说不出什么门道来,就休怪天亮得罪了。”

    出乎晋王意料,面对咄咄逼人的谭天亮,沈思非但没有针锋相对据理力争,反而起身拱手致歉道:“将军息怒,在下只是姑妄言之,一时失语,还请谭将军莫要见怪。”

    场上演练仍在有条不紊进行着,一队士兵遵照指令上前连射三箭,口喊“杀杀”之声挥刀劈砍,待干净利落斩断了充作敌兵的草桩之后,收弓勒马返回阵中,金鼓交替,另一队士兵紧随其后催马上前。

    就在那队人举箭待发之时,沈思从怀里摸出一枚铜钱,捏在拇指、中指之间,一较力,朝着拴在台下的晋王坐骑弹射而去。铜钱正中了马的眼睛,那马吃疼不过,狂躁地扬起四蹄连连哀鸣,侍从淬不及防,被它挣脱缰绳冲了出去。惊马冲入校场,如水滴洒进了沸油一般,原本行伍森严的阵型登时大乱,演练的士兵不敢伤了王爷爱马,有的手指一松,箭杆滑落,有的勉强发箭却失了准头,有的干脆撤后躲闪。

    将台之下乱做一团,将台之上也不平静,张世杰阴沉不语,詹士台破口大骂,谭天明慌忙变换号令整肃队伍,谭天亮双拳紧握对沈思怒目而视。另一边,晋王镇定自若饮着热茶,而立于他身后的辜卓子则轻轻搓着小胡子,嘴角处泛起了一丝似有若无的笑意。

    沈思冷眼观望着台下变故,用刚刚好能使台上所有人都听清的音量朗声说道:“诸位可知道《列御寇为伯昏无人射》的故事?列御寇射箭给伯庸无人看,为了显示箭法高超,还将一杯水置于手肘之上。他前一支箭刚刚射出,后一支箭便已搭上了弓弦,张弛之间身形稳如泰山,且矢矢中的,如此箭法,当得上神乎其技了吧?可伯庸无人却说:此为射之射,非不射之射,我与你二人登高山,履危石,临百仞之渊,若能射乎?”

    谭天亮脸孔涨得通红,不满地小声嘟囔着:“读过几本闲书就恃才放旷,哼,不过纸上谈兵罢了。”

    沈思神色坦然地扫了他一眼:“诸位练兵到底是为了给王爷观赏,还是为了有朝一日雄霸沙场?”稍候片刻见无人回答,他自顾自说道,“上阵御敌,最重要是实战经验与临场应变。似这般摆好了靶子人形,就算百发百中、剑剑封喉又能如何?敌人还会特意找个开阔的所在,老老实实站在原地等着被杀不成?”

    谭天亮一拍几案“腾”地站起:“我等领兵再如何‘不尽如人意’,倒也着实打过几场胜仗,只不过我等雄霸沙场之时,你沈公子还是个奶娃娃呢!”

    沈思平静地点了点头:“今日所见,晋王三卫确是精锐之师,场中士卒大多身强体健弓马娴熟,只可惜都是徒有其表的花架子,中看不中用。士气再勇猛,技艺再高强,面对瞬息万变的战势无法及时准确做出应对,照样只有送死的份儿。不知道谭将军所说的胜仗,都是以多少普通士卒的性命换来的呢?这种过分拘泥环境的演练,尽是表面功夫而已,不看也罢。”

    细究起来,这番话也不无道理,只可惜太过直白生硬,丝毫不留情面,任谁听着都会感觉刺耳。碍于他的身份,众人并未直接发难,而是纷纷偷眼瞄向了晋王。

    晋王不用看也知道,那些人是在等他表一个态度。他慢悠悠吮了两口茶,将杯子递向躬身侧立的侍从,眼皮微微撩起,平心静气地说道:“将士们操练辛苦,该要好好犒劳才是。唉,本王如今愈发不中用,只坐了半晌,竟有些乏了,今日就到这里吧。”说完他站起身来,由两名小侍伺候着系好披风,又朝沈思招了招手,“走吧,念卿。”

    张世杰与詹士台彼此交换了一下眼神,前者垂眸苦笑,后者拂袖冷哼。

    下得将台未及走远,谭天亮便从身后几步赶了上来,对沈思说道:“听闻沈公子在宁城曾一招之内剑斩敌将,身手好生了得,谭某不才,想向沈公子讨教几招,可否赏脸?”

    碍于晋王在场,谭天明深觉不妥,在后头悄悄扯了弟弟一把,却被谭天亮胳膊一抖用力甩开了。

    “谭将军是想和我比剑?”沈思幽幽一笑,下巴微扬,居高临下俯视着对方,“沈思练就这身本事,可不是为了欺负自己人的。”

    他既未点头也未摇头,却直接用到了“欺负”二字,摆明是认定自己必胜无疑了。谭天亮又岂能服气:“沈公子讲话实在冠冕堂皇,只是切磋而已,怕什么?难道说,是我营中的兵器都太重太糙,公子用着不顺手?”

    谭天亮话里话外也带了几分轻视味道,气氛当即剑拔弩张,火星迸溅。见此情景,张世杰笑眯眯出面充起了和事老:“好了天亮,于王爷面前舞刀弄剑的到底不妥,再者刀剑无眼,万一伤到沈公子,岂不是为王爷添忧。”

    谭天明也连连点头:“正是正是,沈公子为我晋原贵客,我等皆应礼让三分才是。”

    若是旁人遭逢此境,晋王或许会帮衬几句,落到沈思头上,他倒缄口不语了。沈小五儿的脾气他还不清楚?那小子生性骄傲,最是争强好胜,被人这般挑衅恐怕早就跃跃欲试心痒难耐了,算啦,就由着他耍耍威风吧……

    果然,沈思听了谭天明的话,咧嘴一笑:“沈某无须礼让,对付这一位,我单手足矣。”

    不止夸下海口“单手”迎战,还只说是“这一位”,连名字都不肯称呼,更显狂妄。这下其他几人也都被他激得沉不住气了,一个个暗自摆出幸灾乐祸的架势,巴不得谭天亮能大败沈思,挫挫这黄口小儿的锐气。

    “要打便打,啰嗦些什么!”人群中忽然传来一声催促,众人循声望去,原来是扮作男装的绯红郡主。听见要比剑,她比两名当事者还要兴奋。郡主虽然只会耍两下花拳绣腿,也从未见识过真正的战场,却一心一意想做大周的花木兰、梁红玉,不但将身边的丫头侍女按了女兵模样去打扮调|教,连名字也都取得颇有讲究,肤色白皙的那个叫雪刃,个头高挑的那个叫红缨,脸蛋上略带几颗麻点的叫七星,好梳双抓髻的就叫双戈,听来平平无奇,却暗藏了“刀枪剑戟”四样兵器。

    听见女儿叫嚷,晋王偏过头去鼻子轻哼:“嗯?”

    绯红郡主赶紧做个鬼脸躲在辜卓子身后,安安分分扮起了她的小侍卫。少顷见晋王不再看她,又大着胆子跳了出来,不住地扇风点火,唯恐错过了热闹场面。

    谭天亮朝旁边一挥手,有人小跑着送上了两柄长剑,他自己择过一把,将另一把丢给沈思,同时大喝一声:“承让了!”便抽剑朝沈思刺了过去。

    沈思右手背在身后,左手持尚未出鞘的宝剑轻轻格挡,避开剑锋,同时不慌不忙侧向闪身,轻巧卸去了谭天亮的凌厉攻势。谭天亮一击不中勇猛更胜,不等他身形站稳便再次挥剑横着迎面劈来,沈思飞速后撤两步,使出一招铁板桥,将剑锋从鼻尖上方几寸的位置让了过去,宝剑仍是未曾出鞘。

    五六个回合下来,谭天亮连番强攻,占尽上风,沈思则一味躲闪回避,在对方的步步紧逼之下且战且退。众人都道是谭天亮技高一筹,等不及看沈思出丑了。只有一旁观战的晋王瞧得明白,谭天亮其实败局已定。他求胜心切,剑势一招快过一招,脚步虚浮,气息不稳,已然乱了方寸,相反沈思却气定神闲应对从容,在静待着一击必中的时机。

    瞅准个空当,沈思虚晃一招,待谭天亮分神之际,他放手朝上猛力一抛,在剑身脱手的瞬间,迅速握住剑柄就势抽出宝剑,旁人只见一道寒光自谭天亮头顶闪过,尚未看清个中玄机,那支剑已然竖起剑尖对准了从天而降的剑鞘,“唰”地重新入了鞘,而沈思本人则翩然飘至几步开外,那只右手从始至终稳稳背在身后。

    一阵风过,谭天亮顿觉头顶发凉,束发的网巾不知何时悄无声息断成了两截,满头乱发登时杂草般披散下来。

    这略带羞辱的一剑纵未伤到皮肉,却伤到了脸面,谭天亮恼羞成怒,顾不得胜负已分,仍旧“呀呀”怪叫着朝沈思杀了过去。

    谭天亮举剑就砍,沈思单臂一搪,两下硬碰硬,谭天亮力有不逮,当即被震得虎口发麻,宝剑差点脱了手。借着这股力道,沈思反手挥出,耳听得“啪”一声脆响,剑尾直笔笔抽在了谭天亮无遮无挡的脸颊上,抽得他踉踉跄跄倒退几步,险些栽倒在地,强撑着才勉力站定,那半边脸孔霎时高出寸许,红肿不堪,好似含着个馒头一般。

    别人不待怎样,绯红郡主已是难耐激荡之情了,她手握拳头敲打着手掌,险些忘形喊出一声“好”来。

    谭天明飞身上前扶住了弟弟:“可有怎样?”

    谭天亮一张嘴吐出口中积血,血迹里还混了什么异物,咕噜噜滚到地上,原是两颗槽牙。

    晋王心中暗叹:嚯,好家伙,说单手足矣还真就单手到底,只不过这手下得未免太重了些,所谓打人不大脸,小猢狲再不收敛收敛脾性,将来真要无法无天了。

    眼见弟弟被打成如此惨状,谭天明气极难耐,单膝跪地朝着晋王拱手道:“王爷,还请王爷做主!比武本该是点到为止,可这沈公子一出手便歹毒异常,分明是存了夺人性命的险恶念头!”

    谭天明若不说这话,晋王心下还生出几分疼惜,可他这一横加指责,晋王倒要护短了:“哈哈哈,小孩子们嘛,血气方刚,玩闹而已,偶然失了分寸也是有的。不然……本王亲自着人帮天亮瞧瞧?”

    说话间他凤目一凛,神色陡然冷了几分。且不论沈思这“义子”是真是假,到底是他晋王爷的人,天底下只有他能挑三拣四,旁人怎可随意苛责!

    晋王的话一出口,在场除去沈思自己,任谁都能品出满满的宠溺回护之情,王爷的心意不言自明,再没人敢小瞧这貌不惊人的沈公子了。

    谭天明觉察不对,赶紧改口:“是,王爷说得在理,小儿玩闹而已。怪我太过顾念弟弟,一时急昏了头了。”他眼睑低垂着,余光暗暗瞄向沈思,表情谦卑,眼底却藏着一股不易察觉的阴郁之气……

    晋王的坐骑被沈思射到眼睛受了惊,虽然很快平安追回,一时半刻也不能再骑,他便硬拉着沈思一道坐了马车返回晋阳城。

    行出一程,见沈思正襟危坐沉默不语,晋王笑着问道:“念卿啊,本王的兵马你也检视过了,本王的将官你也羞辱过了,且说说看,鞑靼人杀来之时,谁个可以出征御敌?”

    沈思透过毡帘的缝隙朝远处定定张望许久,才缓缓开口:“将有五危:必死,可杀也;必生,可虏也;忿速,可侮也;廉洁,可辱也;爱民,可烦也。至于王爷手下诸将……王爷自己再熟悉不过,想必是早有选择了吧。”

    “是啊……”晋王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我心里确实有个绝佳人选,只不知能否请得动。”

    “哈!”沈思不禁轻笑,好奇地问道,“这晋原地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你晋王爷的,还有谁架子大到连你都请不动?”

    晋王夸张地叹道:“唉,正所谓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啊!”

    沈思闻言猛地挺直上身,双目圆睁:“王爷说的难道……难道是我?”

    晋王面色诚恳地点点头:“正是沈小将军。”

    涉及到对敌应战,保疆卫土,沈思前所未有地严肃了起来:“兹事体大,王爷还请不要玩笑。”

    晋王正色回道:“念卿看本王又有哪一点像在玩笑?”

    “可……我是沈威之子,”沈思深深吸了一口长气,“我与你萍水相逢,是因为触犯了军法受刑不过,才逼不得已随你远走晋原的。”

    晋王微微挑眉:“那又如何?”

    沈思嘴角抽动,笑容古怪:“你晋王爷手下人才济济,良将辈出,将这些人弃之不用,反倒找上我这个名不见经传的毛头小子,不怕众人不服?”

    晋王不以为然地扁扁嘴:“你方才不也说了,这晋原地界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是本王所有,看谁架子大到敢对本王定下的人选不服?”

    任晋王如何解释,沈思始终难以置信,他眉头紧蹙皱成了一团:“抛去那些不提,你就不怕我拿了符节会带领兵马对你反戈一击?不怕我是他人收买来潜藏于你身边的细作?不怕我危急关头会置你晋原安危于不顾临阵脱逃?不怕……”

    “好了好了,念卿,”晋王爽朗大笑,“你若想听实话,那且仔细听了,你所言种种我不是不怕,也不敢说对你真的尽信不疑,只是我深知你为人。沈念卿其人,桀骜却不左性,张扬却不浮夸,志存高远廉身自好,他一不会放任国土沦丧,二不会罔顾士卒性命,三不会容许名誉有损,四不会白白错失与鞑靼主力正面交锋的大好机会。故而,他是本王心中绝佳之人选。”

    足足过去好半天,沈思才涩涩笑了出来:“想不到……王爷竟知我若此……”又是沉默良久,他抬起头来,“但为将一事,恕我不能接受……”

    第15章 青山泣,埋骨何须桑梓地

    听了晋王一番肺腑之言,沈思心头莫名涌起阵阵欣慰。使人生得一知己,再无恨矣,晋王与他虽相识日短,称不上至交莫逆,却处处知他、懂他、信他、重他,再不似那般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的虚与委蛇。因此私心里头,他早已将晋王认作了朋友,不管是晋王的关切也好,偏袒也罢,他都坦坦荡荡照单全收,反之,晋王若有需要,他也会毫不迟疑鼎力相助。

    此时晋王与沈思对面而坐,看似随意,实则在用心观察着沈思的每一丝细小神色。听到沈思直言不能接受自己的为将之请,晋王颇觉意外:“为何?难道你不想一展身手?”

    沈思淡淡扫了晋王一眼:“正如王爷所言,我随沈帅征战多年,却鲜有机会与鞑靼人正面交锋,心里早就盼望能痛痛快快打一场了。只可惜名利当前,我也不能免俗,沈思今日登坛拜将,自是为了他日能功标青史,至于这场注定没有胜算的仗,打起来只会自伤脸面,又何必白费功夫?除非……”在晋王濒临失望之际,他忽然嘴角微弯,露出个淘气的笑容,“除非王爷能答应我三件事。”

    察觉到沈思只是在故弄玄虚,晋王长长吁了一口气:“念卿但说无妨。”

    沈思挺身端坐,正色说道:“其一,若拜了我为主将,则调遣兵马、指挥操练全部事宜都要归我一人统筹,余者诸将无论品级高低,皆要尊从我的号令,连王爷也不可随意插手干预。”

    晋王凤目微挑幽幽一笑:“这是自然。行军打仗,胜败本就在瞬息之间,本王也些微读过几册兵法,知道‘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的道理。”

    沈思满意地点了点头,又道:“其二,我初来乍到籍籍无名,一旦手握兵权,必会招来无数非议诽谤,三人成虎,不得不防。故而我要王爷无论遭逢何种状况,都完完全全笃信于我。”

    晋王一撩袍袖:“念卿大可安心,正所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本王既然认定了你,便再不理会外间各种流言蜚语。卫律不是个轻易可被左右之人,想来念卿同样不是。”

    沈思再次欣然点头:“那好,我便再不纠结此等无谓之事。不过王爷切莫高兴得太早,这第三件事照比之前两条,可就没那么容易了我要王爷想办法在鞑靼贵族间搅出些乱子,拖延其发兵的时机,以两月为佳。”

    “这……”晋王不解地问道,“可否告知本王,此举是何用意?”

    沈思一脸的高深莫测:“如若鞑靼人即刻出现在晋阳城外,我等拼死一战或有胜算,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王爷也会元气大伤。但若将战事拖延两月,我便可借得天兵天将助你大杀四方,至于个中缘由嘛……天机不可泄露。”

    晋王不觉轻笑,自从这沈小五儿放下了戒心,在自己面前越发孩子气起来,诸葛武侯神机妙算也只是借了把东风而已,他个猢狲样儿的黑小子,却扬言要借天兵天将……哈,倒要看他耍什么名堂!

    这些年晋王为求自保,在各处布下了无数眼线细作,鞑靼人中也有他埋藏的内应,如谋划周详,倒也并非不能成事。他眯起眼睛斟酌良久,终于一拍几案:“好,就依你所言,本王尽力一试。”

    车内一阵沉默,空闻马蹄声“嘚嘚”作响,片刻功夫,沈思目光赤诚地望向晋王:“守之,”他声音不大,语气却分外坚定,“你既如此深信我,晋原一战,我定不负你!”

    晋王回望过去,两人忽而相视一笑,无须再费唇舌,多少豪情壮志彼此心内已然明了。

    行至王府门前,沈思随晋王一前一后下了车,谁知刚走出没多远,就被身着侍卫服饰的绯红郡主拦住了去路:“沈念卿,方才你施展那手剑法是何名堂?”

    不等沈思开口,晋王倒先板起了面孔:“绯红不可胡闹!一个女儿家,整日里学人舞刀弄剑成何体统?再不听话,就叫你娘将你看管起来好生学学规矩!”

    他语气虽凶,嘴角却含着隐约笑意,自是没什么威慑力的。见沈思迈步要走,郡主从后头一把拖住其袖角:“若你肯将那剑法传授本郡主几招,本郡主定当重重有赏。若你不肯,本郡主也有千百种办法迫你就范。”

    碍于对方是个姑娘家,沈思不便生硬甩开,只好假装妥协道:“既是郡主有命,沈思又哪敢不从?”待到郡主信以为真松开了手,他又煞有介事地说道,“论起我这套剑法,可大有来历,乃是无理山取闹真人所传,名约‘横行霸道’剑,依我看郡主天分高超、骨骼清奇,已是早早领会了这剑法的精要所在,又何须再学呢?”说着话,他携起晋王一溜烟跑掉了。

    绯红郡主从小被晋王与王妃捧在手心里养大,行事虽刁蛮骄纵,本性却极为单纯,听了沈思的话,她还傻乎乎乐了半天,直待沈思逃出老远,才后知后觉回过味来,气得直跳脚:“真真好大的胆子,竟敢言辞讥讽本郡主,我……哼!哼!”

    她实在无处泄愤,一眼瞄见了缩着头打算从旁边悄悄经过的金葫芦,当即大喝一声:“站住!”随之上去踢了一脚,“你既与他同吃同住,定是一伙的!欺负本郡主你也有份!”

    金葫芦如今见到郡主巴不得绕道走,哪成想越是要躲越躲不过,平白无故挨了顿骂不说,还要替沈思担黑锅,无奈之下,他只得投其所好挑了郡主爱听的说:“小的不敢,小的怎敢冒犯郡主。其实……其实这几日沈将军也有教授小的学习武功剑法,不过小的实在蠢钝,如今只能从最浅显的学起……”

    绯红郡主闻言大喜,乐得直拍小手:“好极,好极,就要浅显的,快说说,你都学了哪些招式?”

    迎着郡主充满期待的眼神,金葫芦怯怯回道:“今日刚刚学了如何扎马步……”

    郡主眨巴着大眼睛呆呆看他半天,一张粉面逐渐涨红,提起鞭子劈头盖脸就抽打了下来:“混账!还说不是戏耍本郡主,你们摆明就是一气的!”

    听见绯红郡主在后头闹得鸡飞狗跳,晋王干脆眼不见为净,与沈思二人加快脚步穿过湖边游廊朝书房赶去。

    晋王边走边对沈思摇头抱怨:“唉,怪我,怪我,都是本王太过娇宠,把她这性子给生生惯坏了。”

    沈思理解地笑笑,并未搭话。以往沈老将军可没少将类似言语用到他这幺子身上,他又哪有资格品评别人。

    晋王不知沈思正心内讪讪,犹自叹道:“她若是个儿子也还罢了,本王大可以时时带在身边看顾着,偏她是个丫头,终有一日要出嫁的,这就叫人不能不愁了。那些门当户对的王孙公子大多受不住她这等脾气,能忍气吞声的呢,必是出身寒微,门第上又不般配。如若有人出身高贵且不计较脾性愿意娶她,我倒要掂量掂量了,难保那人是另有所图的……”

    自顾自絮叨了好半天,晋王发现沈思一直不声不响低着头走在旁边,不觉自嘲地笑了起来。是啊,沈思只是身材高大英武一些,处事强硬果敢一些,论起年纪,实则与绯红相差无几,根本还是个孩子。自己竟然在一本正经跟个孩子讨论如何教养儿女的话题,可真是魔怔了。

    走到游廊尽处,沈思收住了脚,若有所思地朝一侧湖中望去。湖面上结着一层薄冰,洁净通透,经日头光一晃如宝石般熠熠生辉,闪得人不敢睁眼。他又朝前走出几步,迈过围栏,像是要验证什么一般,站在石岸边沿伸出脚尖儿试着朝冰面点了两下,那冰冻得尚不扎实,一踏上去便不断发出“喀嚓”碎裂之声,冰层下依稀可见几条小鱼缓慢游过,闲适惬意。

    “小心啊念卿!”晋王一回头不见了沈思,连忙四处张望,等到逮着了人影,不觉又是好气又是好笑。明明怕水怕得要死,玩些什么不好,竟还跑去湖边踩冰!他紧走几步上前将人大力扯了回来,“这湖水又深又凉,可不是闹着玩的,湖底还积了累年的水草,一旦缠上,即便深谙水性之人掉下去也未必能轻易脱身。”

    沈思愣了一下,旋即笑得欢快:“所以说这水才是最厉害的东西,可以惊涛拍岸,可以细流涓涓,还可杀人于无形……真乃神兵利器也……”

    晋王失笑:“是啊是啊,既是神兵利器,你这肉体凡胎自然碰不得,只好等请来了天兵天将再说吧。”

    听了晋王的揶揄,沈思也不反驳,只是嘴角抿起,笑容分外得意。

    晚饭后,晋王将沈思留在书房,又召来辜卓子与孙如商一并商讨起了拦阻鞑靼大军出征的事宜。

    辜卓子向来精明,从不与主子争功,开口之前照例先问过晋王:“不知王爷有何打算?”

    晋王端坐主位饮过几口茶,不紧不慢地说道:“莫若派一队死士前去刺杀古力赤大汗,你等意下如何?”

    沈思倍感疑惑:“刺杀大汗谈何容易?搞不好还会激怒鞑靼人,使其势头更加凶猛。”

    晋王起身踱到他身旁,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是啊,正因为不容易,所以此行只许失败,不许成功。”

    闻听得“不许成功”之语,沈思还道晋王是一时口误说错了,正待发问,辜卓子在一旁摇晃着羽扇慢悠悠说道:“公子可知那古力赤最疼爱的大王子布先有着一半周人血统,其生母是一位大周的世家小姐,而他帐下更是招揽了好几位大周降臣充做僚属。若是布先王子有意刺杀大汗取而代之,那杀手之中混进一两个周人就不足为奇了。”

    辜卓子一开口,晋王便知自己的心思他已全盘参透了,不觉点头称许道:“得阿渊相助,本王大可终日饮酒享乐不问正事了。”

    “哪里哪里,王爷谬赞,若非王爷一句话醍醐灌顶,单凭在下的本事可万万想不出如此妙计。”辜卓子一番吹捧着实露骨,叫人浑身寒毛直竖,连藏身阴影之中的屠莫儿都不禁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

    至此孙如商也渐有所悟:“哦……原是借刀杀人、声东击西之计,妙哉妙哉!”

    满室只有沈思拧着眉头默不作声,假扮儿子的手下去刺杀老子,这计策未免太过儿戏了一些。既然布先是古力赤最疼爱的长子,古力汗死后王位定是留给他的,他年纪又不大,何须大费周章搞什么刺杀呢?那古力赤大汗并非昏庸之辈,此事只要稍加琢磨就能发现疑点重重布先王子明知自己出身尴尬,又岂会派出周人前去刺杀大汗?这分明是不打自招!再者此次领兵出征的并非布先,重兵都握在担任统帅的二王子哈里巴手中,挑选这个时机行刺杀之事,万一闹得鞑靼王庭大乱,他布先没有兵马傍身又如何与一众兄弟争夺王位?

    见沈思两条眉毛几乎打成了结,晋王明知故问道:“念卿是不是觉得本王这刺杀之计过于草率了?”

    沈思沉吟片刻,直言不讳道:“若我是古力赤大汗,绝不会轻易相信此事出自布先王子之手。”

    晋王哈哈大笑:“若你是古力赤大汗,又会怀疑是哪个在从中捣鬼呢?”

    “这……难道说……是二王子哈里巴?”沈思眼珠一亮,“没错,就是哈里巴!照此说来,王爷既不打算以布先之名刺杀古力赤大汗,也不想借古力汗之手除掉布先,而是故意排一场好戏出来,将最终矛头指向哈里巴!”

    看出晋王兴致大好,辜卓子也来了精神,细细向沈思解释道:“二王子哈里巴是古力汗侧妃所生,虽勇猛善战,在鞑靼贵族中声望极高,却因为其母的关系一直不受大汗重视,这一次也是众多贵族保举,才得以担任统帅之职的。若是除掉了布先,那第一得利之人便是哈里巴无疑了。”

    晋王轻笑:“即便此举不能撼动哈里巴,起码可使古力汗对他生出些嫌隙,古力赤自己就是杀了哥哥霸占了嫂嫂才得以登上王位的,对于兄弟间的阴谋陷害最是忌惮。此时大军就集结在他鞑靼的王城之外,古力赤怎能睡得安稳?”

    晋王自己生在帝王家,深知人心险恶,即便是亲生父子,一旦生出猜忌就再难回转了。而他这一计正是巧妙利用了古力赤父子三人间的复杂关系,蛇打七寸,一击必中。沈思心悦诚服地笑道:“所以说,以铁作剑者为下人,以兵马作剑者为中人,以权术作剑者方为上人,守之的‘剑法’果然高明!”

    听见沈思脱口而出一声“守之”,别人不待怎样,辜卓子却拿扇子遮了半边脸,笑得意味深长。

    众人又就行动的具体细节与人手安排认真商谈许久,直至四更天才散去各自歇息。待沈思走后,晋王单独留下了辜卓子。顾明璋军中也有晋王的亲信,既然想拖延鞑靼人的攻势,总要双管齐下才够牢靠。因而他吩咐辜卓子,让人将讨逆大军的行军路线偷偷泄露出去,以使几近溃败的叛军再苟延残喘一段时间,这样鞑靼人才不至急于进犯晋原。因此事还涉及到宜府卫的布防机密,要从沈威处窃取情报出来,为免沈思多心,故而晋王不想给他知道。

    三天之后,一队七名死士便要出发赶往鞑靼王城了。为求行事隐秘,这些人是趁夜出城的,在凌晨时分来至了刘谷山下。晋王亲自带了沈思一起来为几人送行,并提前在山下备好了出行的马匹及一应必备之物。之后长史孙如商会乔装改扮亲自护送他们混在商队里一同出关。

    这些人领口内侧都事先缝好了毒药,动手之前会取出含在嘴里,一旦被俘,便立即咬破药丸吞下肚去。即便有人侥幸逃脱,也要主动送去给负责接应之人杀掉自己,再伪装成被元凶杀人灭口的样子。

    这一次除去沈思,晋王身边只带了辜卓子与屠莫儿两人,故而连送行的场面都显得无比冷清。

    几名死士沈思并未见过,此时借着微弱晨曦一一打量过去,都是生气勃勃的健壮青年,有几个眉眼细长肩背扎实,明显带了鞑靼血统。想到不久之后这些鲜活的面孔都会葬身蛮夷之地,既不能树碑立传,也无子孙后代拜祭,他心里不禁一阵沉重。

    生生死死沈思见得多了,却很少像这样眼睁睁看着一个人去送死,临别时沈思走到几人跟前,动情地说道:“在下沈思沈念卿,几位兄弟慷慨大义胸怀苍生,沈思钦佩至极,请受我一拜。”

    说着话他单膝跪地深施了一礼,那几人连忙出手将他扶了起来,为首一人冲沈思抱拳道:“阁下就是沈小将军吧,在下曾期。”

    身后第二个人同样自报家门:“在下熊有信。”剩下众人也纷纷开口道,“在下刘三宝,在下于延,在下……”

    待所有人报过名号,叫曾期的红脸汉子对沈思说道:“我等几人身世离奇,若非王爷相救,早已没了性命。苟活人世二十载,都知足了。沈将军是王爷信任之人,我等也同样信服于你,这一仗将军必能将鞑靼人杀得片甲不留。”

    那叫熊有信的魁梧大汉紧跟着说道:“我等虽不能在战场上手刃鞑靼兵将,却也是为抗击鞑靼进犯而死,死得其所了。大军旗开得胜之日,烦请将军为我等祭上薄酒一杯,我等喝了将军的庆功酒,便可含笑九泉了。”

    沈思眼眶微热,抱拳于胸:“几位放心,沈思一定不负所望!”

    时辰到了,那行人依次飞身上马,踏着清晨的薄雾疾驰而去,很快便消失在了小路尽头。远处晨光初绽,将四野笼罩在一派迷茫的湛蓝之中,山林消瘦,枝条稀疏,偶尔一阵风过,在巉岩间呼啸回转,如歌如诉,如泣如叹,青山有幸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

    第16章 山公醉,玉盘珍馐新酒焙

    刘谷山下马蹄声渐行渐远,放眼四顾,空余朔云漠漠,长风呼啸,衰草连天。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沈思转回头,不经意瞥到了一旁的晋王,晋王依旧遥遥凝视着众人离去的方向,面色平和自在,眼底却透着隐隐凄然。

    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似晋王这般身居高位、睥睨天下之人,脚下应是踏着遍地鲜血、累累亡魂吧。沈思不禁暗叹,这卫律到底有何不凡之处,竟能让辜卓子、屠莫儿一班能人异士不计名利不求官职追随其左右,甚至甘愿为他赴汤蹈火,舍生忘死。

    转念一想,沈思又不觉苦笑,自己不也正要替人家冲锋陷阵去了嘛?晋原一战,是胜也要胜,不胜也要胜,如果说最初答应领兵出征是感念于晋王的知遇之情,那如今就是为了七名勇士从容赴死的慷慨大义,哪怕拼尽了浑身解数,也不能辜负这些人的殷切厚望。

    回程途中,沈思的马如一阵黑色疾风般肆意奔跑着,将其余三人远远抛在了后头。行出一段,沈思拿余光扫了眼落出许多的晋王,他假作无意地勒了几下缰绳,放缓马速,待晋王赶上之后,便与其并肩行在了一处。无奈他的马亦如他本人一样,俱是年少气盛好抢风头,既不喜被人超越,更不喜温温吞吞跑不痛快,故而没过多久,那马又撒开四蹄飞奔起来。为了迁就晋王的速度,沈思只好不断拉扯缰绳和胯|下马儿较着力。

    沈思自己也说不清这一举动到底是何缘由,只是与晋王齐头并进的时候,心里会涌起一阵莫名的安稳与踏实,于是就很自然地去做了。

    一路行来晋王都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之中,略有些晃神,但沈思忽前忽后的身影还是引起了他的注意。晋王是玲珑心窍,只需打眼一瞄就洞察了沈思的小小用心,他也不点破,只微微笑着,当做一无所知。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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