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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节

    红崖顶 作者:洛无奇

    第2节

    三哥一个箭步冲上来扶住了他,趁机贴在他耳边飞快说道:“小五儿,父帅也是一片苦心。他对你杀不得又放不得,正骑虎难下,此刻只有晋王能救你性命了。你暂且先随他去,等事态平息下来,咱们再从长计议!”

    沈思双眉紧锁,眼窝里凝了层迷蒙水汽,他用力一闭眼,将满心伤感硬压了下去,朝着沈威“咚咚咚”连磕了三个响头,又转身跪在晋王面前:“给义父见礼了……”

    形势瞬息万变,晋王不敢久留,只有尽快回到晋原他自家的地界上,才能彻底安心。

    二哥三哥一路搀扶着沈思出了大营,临登上马车那一刻,他站住了,转回头朝着宁城方向长久地张望过去,视野被雾气封住,放眼尽是白茫茫一片,他又闭上眼细细聆听着,希望搜寻到几里地外隐约的马蹄声,可是什么都没有。最后他失落地抿了抿嘴角,迈步上了晋王府的车架。

    大哥一直站在远处默默看着他,父亲则始终没有露面。等马车缓缓行出了一段,姐夫才气喘吁吁地追了上来,将手里零零碎碎几只包袱塞给了他。里头有沈家祖传的金疮药,有几件穿惯了的半旧衣裳,有带在身边时常研读的兵法书册,甚至还塞了一封家信。那信是昨日刚收到的,姐姐在信上说她已怀了三个月的身孕。姐夫把夫妻间的私密信函交给他,是怕再没机会亲口将这令人欣喜的好消息说给他听了……

    等晋王部署好一切登上沈思那辆马车的时候,沈思已经清理好了背上的血污,正趴在那由一名侍从帮着涂抹伤药。

    晋王站了一会儿,竟看得有些眼热。车内置有炭炉,温暖宜人,沈思外衫随意搭在腰上,屈起两条胳膊架住头颈,整个后背都裸露在外。他腰身精瘦紧实,肩臂舒展有力,黝黑透亮的皮肤上布满了暗红色的鞭痕,随着冰凉的药膏触到伤口,还时不时轻微战栗一下。

    这一幕看得晋王血脉贲张,只觉得有人捻着根细细的鹅毛在他心尖儿上拨来扫去,心痒难耐。

    又站了一会儿,晋王走过去从侍从手里接过那盒药膏,挥挥手将人打发了,坐在一旁亲自帮沈思涂抹起来。

    沈思听见动静抬起头,见是晋王,不免神情一滞,似乎想要赶紧爬起来,却仅是了个样子就又懒懒趴回了原处,只管用嘴巴推辞着:“这等琐事,岂敢劳烦王爷动手。”

    嘴里说着“岂敢”,其实不但“敢”了,还“敢”的十分心安理得。

    晋王看在眼里,哑然失笑:“你既唤了我一声义父,便无需拘谨了。念卿对本王有救命之恩,本王还想要好好报答于你呢。”

    沈思不以为然:“王爷就是这样报答救命恩人的?”

    “哦?”晋王不解地挑起眉梢,“本王的所作所为有何不妥吗?”

    沈思苦笑:“若不是你千里迢迢跑来将我带出宜府卫,我只怕连今晚都熬不过了。但你如此大张旗鼓杀上门去认义子,恐怕是另有居心吧?”

    晋王见又一次被沈思洞察了心意,不免讪讪笑道:“那念卿以为本王有何居心呢?”

    沈思抿抿嘴唇,坦然笑道:“我是个粗人,向来脑子愚钝目光短浅。既然王爷纡尊收了我做义子,我自然乐得当一名脑满肠肥的皇亲国戚,每天吃喝玩乐挥金如土有何不好?至于沈老将军……他性格刚烈,宁折不弯,若是有人想以我为人质辖制他、威胁他,他不但不会就范,还会毫不犹豫地将我一刀砍了。”

    晋王揣摩着沈思话中深意,不禁哈哈大笑:“念卿,只管安安心心做你的晋王义子就好。至于本王将如何报答你这个恩人,你且慢慢看着便是了。”

    正说话间,侍从捧着药粥进来了,那粥熬得又细又稠,里头添加了许多驱寒和疗伤的药材。晋王本打算端了碗喂给沈思,不想沈思自己一骨碌爬了起来,动作太大牵扯到后背的伤势,疼得他倒吸一口凉气。

    他一边“嘶嘶”吸着气,一边从晋王手里接过粥碗,待晋王去托盘上取调羹这转个身的功夫,沈思已经一仰头“咕咚咕咚”将整碗粥喝得精光,还将空碗高高举到了晋王面前。

    晋王呆呆站了一会儿,方才反应过来,这小子原来是没吃饱,在等着他帮忙添粥呢。可掌管膳食的侍从以为伤病之人定是胃口不佳,故而只准备了这么一碗。

    见托盘里还有两小碟佐粥的腌菜,沈思也不在意什么规矩礼数,直接伸手捏起几块丢进了嘴巴,晋王想阻止都来不及。几块腌制的小菜下了肚,沈思点点头:“滋味不错,只是咸味略重了些。无妨,多喝几壶茶水也就饱了。”

    晋王哭笑不得:“念卿啊,你以为我晋王府寒酸至此,连餐饱饭都养不起你吗?”

    第7章 津州渡,千里相送天涯路

    卫悠一觉醒来,已然天光大亮。他愣愣坐起身,茫然四顾,惊觉自己正睡在卧房之内的床榻上。宿醉使得他双眼赤红,头疼欲裂,视线迷迷蒙蒙像遮了一层薄纱。依稀记得昨晚在府衙大堂之内与沈思同席共饮,两人絮絮叨叨说了好些话,真是无比的畅快尽兴……

    后来呢?后来定是醉了,醉得不省人事被下人抬回了卧房。如此毫无节制的饮酒谈笑,已是许久未曾发生过了。世上除了沈家小五儿,他又能在谁的面前放纵抒怀、恣意行事呢?

    被困宁城这三个月,他除了饱受饥饿的煎熬,恐惧的折磨,更多的,是心底郁愤难平。老天何其可恶,空给了他一身文韬武略、治国安邦的本事,却教他被困樊笼无处施展。同样拥有着大周朝最高贵的血统,别人位登九五执掌天下,他却只能低三下四仰人鼻息。

    只不过是途经宁城人困马乏,休整两日罢了,谁知偏偏就遇上了叛军围城,简直天降横祸,瞬息之间濒临死境。

    人人都可以死,唯独他卫悠不能死,他肩头背负着如山重任父亲的大仇,母亲的冤屈,两个弟弟的身家性命,废太子一党韬匮藏珠耗费的多年心血……

    同乐六年,父亲因肆恶虐众、穷奢极欲、鸠聚党羽等十大罪状被废黜太子之位,其妻、子皆被褫夺封号,幽禁京城府邸。父亲含冤莫白,受尽折磨,最后不得已自戕而死。为了保护三个儿子不被斩草除根,母亲甘愿委身于齐王这只色中恶鬼,与其暗通款曲。

    卫悠永远都忘不掉,七岁那年在后花园僻静的水榭里,透过窗棂缝隙和层层叠叠的幔帐,他看见母亲与齐王赤身露体滚在地上,母亲一边拭泪,一边对齐王笑脸相迎,软语央求说不要为难三个孩子。齐王嘴里恩恩啊啊地应承着,一双大手不断在母亲周身揉捏玩弄,他挺起胯下阳物面目狰狞地狠狠刺入母亲体内……

    那一刻卫悠想要赶紧掉头跑开,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耻辱像一把巨大的铁钎,从天而降,将他牢牢钉在了原地。作为儿子,他该要抽出宝剑冲将进去将齐王一劈两半才是,可他很清楚,凭自己的本领还远远做不到,恐怕没等冲到门口就被把守在那里的士兵拿下了。

    最后他悄悄翻身跃下栏杆,一路狂奔,直至筋疲力竭才颓然跪倒湖边,借着假山的遮挡,将脸孔埋在两手间压抑地哭泣了起来。一阵风过,头顶树枝被吹得飘飘摇摇,一只小虫儿从叶片上跌下,落到了他的衣襟上。他呆呆看去,只见小虫先是卷缩身体,脊背拱起,然后头向前探去,身体努力抻长,照此一缩,一伸,才能缓慢爬行一步。

    那只小虫的名字叫做尺镬,系辞有云:尺镬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蛰,以求存也。

    现在他就是一只缩起头来的虫子,一条躲在洞里的潜龙。属于他的时机还没到来,但他知道只要耐心等下去,早晚有一天会到的。所以他一直等着,从总角小儿,长成为翩翩少年,再到温润青年,他的外表一如既往谦卑谨慎,宠辱不惊,内心却埋藏着一团不甘的帝王之火,那火势熊熊不熄,终将壮大为炙燃天下的烈焰!

    齐王即位之后荒淫无度,昼夜饮乐,身体每况愈下,皇位只坐了七个年头就一命归西了。在他临死前两个月,他所立下的太子也因狩猎时坐骑受惊跌落马下,触石而亡。

    皇位最终落到了当时并不受宠的二皇子卫先手里,而卫悠最小的弟弟卫谦恰好是卫先的伴读。小皇帝登临大宝,改年号宣正。卫悠隐隐感到距离自己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宣正元年六月,小皇帝与卫悠、晋王等人微服出游,前去揽月山拜访启蒙恩师曾仓先生。曾老先生是不世出的大家鸿儒,知天文晓地里,尤擅兵法战阵,曾官拜太子太师,后因生性淡薄不喜勾心斗角而辞官还乡,隐居揽月山中,开办了一所揽月书院。因先皇御赐过“在明明德”四个大字的手书金匾,故而书院中人又都自称其为“明德院。”

    彼时小皇帝尚且势单力薄,朝廷内外鲜少亲信,他有意动用卫谦,又不知该如何安置卫谦的哥哥才好,索性就一道圣旨将卫悠拘在了揽月书院,美其名曰“代帝王孝侍恩师”。

    犹记得那年揽月山下竹影森森,翠意盎然,黄泥小路蜿蜒前行直通书院而去。因为小皇帝一时兴起提议赛马,众人只好争先恐后打马飞奔。行至半路,细雨骤起,遥见书院阁楼轩窗处探出了一颗黝黑的小脑袋,那小子应是怕雨丝潲进屋内打湿书籍,正欲放下帘笼,不想却被院外疾驰而来的队伍勾起了兴致,他猴孙样儿从窗口窜出,踩着楼顶瓦片几个腾挪跳上院墙,然后就骑在墙头上晃荡着两腿看起了热闹。

    当卫悠赶到的时候,那只灵活的黑猴子朝他咧开雪白牙齿拍手嚷道:“喂,头里靛蓝衣衫的那个,马骑得不错!”

    时至今日,卫悠只要想到沈思,脑海中浮现出的总是那个神气活现又灵动矫健的黑皮小鬼。

    二人的同窗生涯就在这样的机缘巧合之下开始了。明德书院那几年间,是卫悠一生中最轻松最惬意的时光。他与沈思二人一见如故,引为知己,很快便在百年苍松下祭告天地义结金兰,做了异姓兄弟。

    揽月山的半山腰有一间洗心寺,寺后有潭名洗心泉,越过洗心泉,再穿过名为玉湃川的瀑布,就可以攀着岩石登上红崖顶了。崖顶之上常年雾气萦绕恍若仙境,举目四望群山俯首。遥听得林间牧童骑着牛背吹起竹笛,用清脆童声唱念起当地的小调儿:“揽月山,玉湃川,五百丈,到天边,红崖顶,有神仙,随风去,入云端……”

    在那里,他曾对沈思讲起过埋藏心底的深仇大恨,也曾将大逆不道的惊人之语讲给沈思听,更曾在父母忌日抱住沈思痛哭流涕。在那里他立下誓言,十年之期,定要把属于父亲的大好江山亲手夺回来!

    无忧无虑的日子总有尽头,宣正四年,皇帝一道圣旨将卫悠召回了京师。恰逢沈思回乡探望老母未归,旨意又来得太快,等不及与沈思话别,他只能留下一封书信,便匆匆上路了。

    卫悠满心惆怅地在津州渡口登了船顺流南下,行出老远忽听闻岸边有人唤着自己名号,回首望去,沈思正骑马沿着岸边一路追赶,他应是见了留书日夜兼程赶来的,以至衣衫不整髻发凌乱,马腿与马腹上溅满了污浊的泥浆。可惜到达之时,船已开了,两人终究没能互道上一声“珍重”。

    茫茫无际的芦苇随着风势起伏摇摆,干枯泛黄的苇叶被雾气打湿,在夕阳余晖中泛起斑斑点点的暗金色。沈思单人一骑伫立江边,始终面带微笑,却笑得无比艰涩。捧在怀里的吃食滚落了一地,他没有去捡。那是央求了母亲专门替卫悠蒸制的家乡小点,人走了,东西也就再没意义了。

    船只渐行渐远,卫悠看见少年的身影变成了小小一粒墨点,却依旧努力摆动着手臂,挥别远方的旅人。

    一阵口干舌燥打断了卫悠的思绪,他朝门外召唤道:“来人呐。”

    侍从应声入内,躬身而立:“王爷有何吩咐?”

    卫悠伸出一只手:“茶来。”待从对方手里接过茶杯饮了几口,他又问道,“沈将军歇在何处了?可曾起身?”

    侍从一愣:“这……回王爷话,沈将军今日一早便孤身返回宜州府了。”见卫悠满脸讶异,手下又斟酌着主动禀报道,“王爷,另有一事说也古怪,晌午时分,晋王忽然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了,说是什么酒后突发的疾病,如今宁城这只留下少许人手善后。看情形他们不大像是去往辽东的,却也不像是返回晋原……”

    不去辽东,也不回晋原,难道说……卫悠猛然忆起晋王迎接沈思进城时那一番别有深意的话语,登时酒醒:“晋王走了多久?”

    手下略一计算:“该有一个时辰了。”

    卫悠来不及多想,当即带了自己的随从抄近路向宜州府追去。几匹马在山间小路上狂奔,马蹄声震得耳鼓嗡嗡。行至山涧处,面前架着一座年久失修的木板桥,马蹄刚踏上去,桥板便难以负重,“喀嚓”一声断成几节,没入深渊之内。幸而这些马都训练有素,当即嘶鸣着扬起前腿,接连退出数丈,并无一人伤亡。

    卫悠勒紧马缰原地徘徊良久,心内又急又恼,可面前已无去路,只能对着遥不可及的宜州府方向大声呼喊:“念卿!念卿!”

    晋王的马车极尽奢华,有桌有榻,还有取暖的炭炉。沈思一碗热粥下肚,倦意渐渐涌起,人往软枕上一倚,就迷迷糊糊睡过去了。荒郊野岭道路不平,车子难免摇晃,沈思睡得并不安稳。车轮压到石子,骤然一颤,颠到了背上伤口,疼得他双眉拧紧手指收拢,饶是这样仍旧没醒过来。

    晋王手里捧着本解闷儿的书册,眼神却不自觉总往榻上瞥。越是骄傲强悍的人,偶尔流露出脆弱的一面才越发惹人心疼。晋王觉得沈思好像轻易就能勾到他心里某根细弦,只是随手那么一拨,竟至余音阵阵,经久难平。

    走着走着,睡梦之中的沈思突然睁开双眼,迅速起身撩开窗口处的棉布厚帘朝外望去。恍惚间他听见有人在叫,“念卿念卿”,那是伯龄的声音!

    马车四周遍布着巡护的侍从,马车之后是浩浩荡荡的晋王三卫,并没有那抹熟悉的影子。他不甘心地探出大半截身体,朝远处、更远处望去,那里也只有远山近岭,滚滚尘沙。

    晋王在一旁看得稀奇:“念卿,可有什么不妥?”

    沈思这才察觉自己的行为有多古怪,急忙拿话遮掩道:“躺了一日,骨头酸软,起身舒展舒展。”

    天色渐暗,队伍行至一片开阔地,便停下来扎营休息埋锅造饭了。不待马车停稳,沈思已然披衣而起,自顾自跳下了车子。晋王拦阻不及,又见沈思身形灵活得完全不像有伤在身,也只好无奈地笑了笑,紧跟着步下了马车。

    沈思绕过几辆车架,找到了他那匹一路随行而来的坐骑。那是匹通体光亮的黑色牝马,只四蹄与额头上印着一点雪白。马儿见到主人,蹄子轻快踏起了碎步,鼻子不住兴奋地喷气。沈思伸出一只手来,轻轻磨蹭着它的脸颊,姿势温柔而缓慢,充满珍爱之情。

    晋王没话找话:“马很漂亮,叫什么名字?”

    沈思像介绍多年老友一样,拍拍马脖子朝晋王笑道:“她叫战风。”

    晋王细细观察着那马:“毛皮干净,站姿也很优雅,只是身量略小了些,看似还未成年,照比真正的宝马良驹尚且差些火候。”

    沈思“哈”地一笑:“她虽算不上宝马良驹,却只怕你晋原地界上再找不出比她更出色的马了。”

    “哦?”晋王凤目一挑,“念卿,口气未免太大了些吧,要知道牛皮吹过头,也是会破的。”

    沈思被激得斗志燃起,跃跃欲试:“不如来赛上一场如何?若是我赢了,王爷你要为她披红挂彩亲自迎进晋原地界,若是你赢了……也不用再想赌注了,你是铁定赢不了我的。”

    晋王被他的孩子气逗得开怀大笑:“哈哈哈,好了好了,念卿,你身上有伤,这马我们日后再比也不迟……”

    “这点小伤算什么,”沈思满不在乎地翻身上马,居高临下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晋王,“还是说……王爷千岁怕输得太惨,失了脸面?”

    不等晋王答话,他已如一柄黑色利箭般飞射而出,还耀武扬威地搅起了一地烟尘。晋王无法,只得打马追去,一众侍卫更加淬不及防,纷纷慌乱着上马随行。

    晋王夹紧马腹上一路飞奔,只见前方那少年腰胯虚虚架起,上身伏于马背起起落落,似是早已与马合为了一体。每每眼看着距离越拉越近,马头将将要咬到马尾了,那人却回过头丢下个狡黠的笑意,而后再次加快马速将他甩出老远。

    耳边飒飒风鸣,茂密的树影儿从两边一闪而过。在晋王身体里面,似有什么东西渐渐沸腾起来了,他仿佛又回到了十几年前,风华正茂,雄姿英发,眼前出现了辽阔的战场,火光冲天,剑影幢幢……曾几何时,他也像少年沈思一样,把沙场征战当成是痛快淋漓的游戏。

    叹只叹少年子弟江湖老,辗转经年两鬓斑。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变得惧怕死亡了,也不愿再去面对任何残酷的争斗与杀戮。或许真的是老了吧,纵然年纪还当不起一个“老”字,心境却早已苍凉破败,不复当年。他止不住遐想,如果就这样一直追一直追下去,是不是有一天,可以追回十几年的青葱岁月?

    暮色渐浓,雾气氤氲,绵延起伏的群峰都隐没在了昏暗里。一弯浅浅的惨白的月牙悄无声息挂上山巅,旷野笼罩了一层虚幻的银霜。望不见边际的山峦之外,偶尔传来几声野狼的嚎叫。

    四周很静,晋王紧紧抓住手里粗糙的缰绳,聆听着自己和马匹急促的喘息声。渐渐的,那些私心杂念都消失了,什么朝堂纷争,尔虞我诈,血流漂杵,统统都被他抛在了脑后……

    在他眼前,只有一名纵马驰骋、背影潇洒的少年,在他心里,也只有一个清晰执着的念头要追上他!

    第8章 琉璃友,明月空山一杯酒

    夜色如墨,洋洋洒洒泼落人间,放眼皆是灰黑一片。沈思骑着马头也不回冲进茫茫雾霭之中,很快便不见了踪影,空余马蹄嘚嘚回响,忽近忽远飘忽不定。

    又行出一程,路断了,山势陡然而起,布满嶙峋怪石,山风在石缝间席卷呼啸,发出呜呜悲鸣。晋王心里忽然生出一股莫名的慌乱,沈思该不会就这样消失了吧……他和他的马都是那般来去如风,恐怕是追也追不上的……

    晋王试着唤了一声:“念卿?”

    不等沈思开口,他的马率先喷了两下响鼻,算是对晋王千岁的问话做出了回应。

    循声望去,沈思的马正在半山坡优哉游哉吃着草,而沈思本人则迎着风伫立坡顶,居高临下对晋王朗声笑道:“看来王爷该要纡尊降贵,亲自恭迎战风入你晋原了。”

    他发丝被吹得纷乱,袍袖鼓起,衣襟猎猎作响,脸孔缓缓调向另一边,不知望着什么,目光专注而向往。

    晋王下了马,挥开欲上前搀扶的侍卫们,深一脚浅一脚朝沈思走去。当他终于站上坡顶,与沈思肩并肩眺望远方,一瞬间心境豁然开朗山坡的另一侧是陡峭悬崖,崖底荡漾着一片广阔静谧的湖泊。明月出空山,苍茫云海间,磷光如银箔零落四散,斑斑点点,湖水尽头与低垂的云幕连成一线,分不清何处是秋水何处是长天……

    正自感概万千,侍卫躬身上前低声进言道:“王爷还请多加小心,此处常年战乱,人烟稀少,偶有鞑靼流寇出没,还是及早返回营地为好。”

    沈思漫不经心瞄过一眼,语气之中透着隐隐不屑:“疆土是我大周的疆土,王爷是我大周的王爷,哪有坐在自家床榻上却要惧怕贼人的道理?既然惧怕至此,莫若直接将这大好河山拱手让人好了,可免去多少担忧!”

    侍卫也是职责所在,却劈头盖脸遭了一通抢白,难免心生不悦,想分辨两句,晋王面前又不敢多言,只好忍气吞声退至一旁。

    晋王知道沈思是性子骄傲有口无心,也不与他一般计较,反而耐心解释道:“鞑靼一族以游牧为生,人强马壮,无论男女老幼俱能骑善射,路遇飞禽走兽皆可猎而食之,个个是天生的骑兵。单这一条,我汉家男儿万万不及。故而近年来鞑靼与大周交战屡屡处于上风……”

    听了晋王的话,沈思生硬一笑:“鞑靼为何屡屡处于上风?皆因其世代居住于风云变幻的草原之上,一旦遭遇天灾、瘟疫,生计便难以维系,只能跑来我大周地界掠夺钱粮马匹。再则鞑靼不似我天朝上邦礼法森严,王位传承并不遵循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之规,而是有能者得而居之,部落间也常常为了争夺草场、牧畜和奴隶纷争不断,是以士兵全部身经百战,勇猛异常。”

    “哦?”晋王明知故问道,“依念卿的意思,是责怪我大周子民活得太过安逸了吗?”

    沈思缓缓摇头叹道:“子民活得安逸,是我大周国势昌盛之根本。可王公权贵与朝廷大员们活得太过安逸,岂不是空养了一群食君之禄的酒囊饭袋?国家之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远的不说,只左军都督府便充斥着多少纸上谈兵脑满肠肥的家伙?有些不光没上过战场,甚至连上马都要人搀扶。左督顾名璋更加只靠着几分姿色便被今上盛赞为“明珠美玉”,一路平步青云。此等人物把持着我大周军务,如何不被鞑靼人欺辱得无有还手之力?”

    这话虽有些道理,却未免使晋王生出了几分尴尬。说到养尊处优安逸享乐,如今大周朝再没人及得上他了。

    晋王虽年过三十,却依旧保养得当,容貌身材不输翩翩少年郎。于生活起居上,他更是精细考究到无以复加,穿要穿衣被天下的湖州丝,用要用香彻肌骨的徽州墨,饮要饮茗冠天下的武夷茶,吃要吃六朝风味的金陵鸭……世间的好东西,再没哪样是晋王千岁未曾享用过的了。

    想到自己稀里糊涂就被那黑小子扣上了“酒囊饭袋”的帽子,晋王忍不住低头将自己周身打量了一番,接着哈哈大笑起来以本王这通身的气派,就算是酒囊饭袋,也必然是金线织就,玉扣镶边,酒囊之中的佳品,饭袋之中的精华……

    与晋王的自得其乐不同,此情此景令沈思心里陡然升起了几分惆怅。人生匆匆数十载,高低贵贱终有一死,难道真要窝窝囊囊困在王府里去做什么“晋王义子”?他想要的是城头钲鼓,铁马金鞍,不是玉楼笙歌,红绡帐暖。可惜如今竟至沙似雪,月如霜,故园东望路茫茫……

    正当两人无语相对之时,几步外荒草掩映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窣响动。侍卫们立时抽出宝剑,将晋王团团护在了当中,另有几人拉开招式戒备着向草丛深处探去,扒开齐腰的灌木细细查看,原来是乱石底下躺着一大一小两只红狐狸。

    那对狐狸应是母子,大的死去多时,肢体早已僵硬,身下依稀可见大量干涸的血迹。小的貌似才出生没多久,只比男子手掌大出些许,腹部雪白,眼珠儿晶亮,通身长毛赤红如火。见有人出现,它吓得瑟瑟发抖,不断向母亲身边缩去,可惜母亲总是不予理睬,它被逼无奈,最后干脆四爪朝天翻起肚皮,使出了一招“诈死”之计以求保命。

    确认过除去小狐狸再没别的野兽,侍卫们稍稍松懈下来撤出了草丛。沈思站在原地定定看了片刻,也随众人一道退回了晋王身边。

    眼见时辰已然不早了,一干人等纷纷上马按原路返回。行出片刻,晋王回头瞥了一眼,惊觉沈思再次消失不见了,问问左右,都说未曾留意。晋王正不知如何是好的功夫,沈思又从后面打马赶了上来,见他神色如常并无不妥,晋王也未多问。

    到达营地,侍从已经烹制好了精致的吃食餐点。这一次为了不使沈思挨饿,底下人特意备足了三个人的分量。

    晋王邀沈思与自己同桌进食,沈思也不推辞,宾主落了座,便各自闷声不语吃喝了起来。和沈思风卷残云一般的吃相不同,晋王向来是姿态优雅不急不缓的。吃着吃着,他无意间抬头扫了沈思一眼,也不知是眼花还是错觉,竟看到沈思袍子的前襟处微微蠕动了一下。过了片刻,他再次不经意瞧过去,更加稀奇,竟有一小撮火红色绒毛从沈思松松垮垮的衣襟缝隙显露了出来!难道说……那里塞着一只小狐狸?

    晋王兀自抿抿嘴角,把询问的话连同碗中饭菜一齐吞咽了下去。怪道回程途中这小子无端端闹了出失踪,原来趁人不备偷偷摸摸回去捡狐狸了。想是怕人取笑他人高马大心眼儿却像个姑娘家,才没好意思说出来。既然他不打算说,还是假作不知为好吧。只是预想到今后自家王府里头会弥漫着一股狐狸的骚气,晋王不免一阵头疼,唉,也不知要耗费多少上等香料才能盖得住了……

    一餐饭吃完,下人端过水盂伺候着主子漱了口,又奉上了两杯滚烫的香茗。

    见晋王坐在那里斯斯文文品着茶饮,沈思推说吃得太饱要消消食便一溜烟跑开了。他紧走几步追上那名负责收拾碗筷的下人,低语了几句,随即从对方手里接过了装有剩酒剩菜的托盘,朝大路旁僻静的树林走去。

    夜色虽已深重,不过远处空地上燃着几堆篝火,黄橙橙的火光在风中跳动不止,将四周映射得暖意融融。

    沈思在树后的荒草丛中席地而坐,将小狐狸从怀里拎了出来,小心翼翼搁在对面,又将装了剩菜的托盘摆在当中。他挑出一碟子蒸制的鸡肉推到小狐狸面前,又做了个“请”的手势。小狐狸尚处在恐惧之中,缩成一坨毛团儿般动也不敢动。沈思倒也不急,自己拎着半壶酒慢悠悠喝了起来。

    好一阵功夫,小狐狸稍稍壮着胆子将头探出几分,冲着香味儿轻轻吸了两下鼻子。许是太小的缘故,不如成年狐狸那般惊觉,又抵挡不住鸡肉的诱惑,它干脆迈着小爪子朝前挪了挪,又挪了挪,见沈思那头确实毫无危险,它似是完全放下了戒心,飞快扑到碟子边,趴在那大嚼大啃起来。

    沈思灌了一口酒,半开玩笑地小声问道:“在下沈思,字念卿,家中行五。不知贤弟如何称呼?”

    小狐狸只顾“吧嗒吧嗒”舔着舌头,根本不予理睬。

    沈思傻笑了一下,一本正经说道:“既然贤弟不愿透露,我便自作主张了……看你毛色红白相间,柔滑透亮如流云漓彩,便唤你做琉璃可好?”

    小狐狸不解其意,只是出于好奇敲了敲大尾巴,朝他弱弱地“啊呜”叫了一声。

    “不必客气,”沈思自顾自继续着与狐狸的对话,“琉璃老弟可是本地人士?”

    一盘鸡肉吃光,小狐狸瞪起黝黑的眼珠儿望向沈思。

    沈思将壶中酒倒了几滴在盘子里,推给小狐狸:“我等途经此地,往晋原而去。既然贤弟孤身一人,你我便结伴上路吧,也好相互有个照应。”

    小狐狸懵懵懂懂拨弄了两下碟子,伸出舌头将里面的酒水添了个精光,然后坐在对面眨巴着眼睛望向沈思。片刻功夫过后,它眼睛眨动得越来越慢,身体抽去了筋骨般东倒西歪摇晃着,忽然间“噗通”栽倒在地上,竟自睡死过去了。

    沈思先是一愣,随即恨铁不成钢地批评道:“贤弟你……男儿大丈夫酒品岂可如此之差!”

    闻听此言,远处树后偷听的晋王一个没忍住,“噗嗤”乐出了声……

    第9章 楼阁暖,乱花渐欲迷人眼

    车架驶入晋原地界,所有人登时松了一口气。侍卫们绷成铁板一般的面容稍稍缓和了下来,兵士们挥舞马鞭抽打战马的力道也轻了不少。行至晋阳城门之外,王府长史孙如商已带领着内侍总管胡不喜,护卫指挥张世杰、詹士台,指挥佥事谭天明、谭天亮等人早早恭候在了那里。

    晋王出行,仪仗仅次于当今圣上,排场大得惊人。红罗伞,青绣扇,朱漆令,龙头幡,金钲铜角,乌管响锣,前有鼓乐开道,后有甲士随行。马车缓缓停于王府正门,晋王端坐原位动也不动,直到侍从摆好了抹金鈒花的朱红踏梯,大太监胡不喜躬身上前伸了手过来,他才让胡不喜扶着四平八稳走了下去,脚还不等沾地,又立刻登上了八人抬的松黄步撵。

    毕竟他是因为“突发疾病、脚不能行”,才无奈返回晋原的,即便人人都知道这只是个托词而已,也总要做做样子才好。

    众人听闻晋王在宁城地界又认了一名义子,私底下都在津津乐道议论着此事,纷纷猜测这位“新宠”该是何等样人,以至让王爷千岁于大战之时尚且不忘欢爱之事。

    趁着接晋王下车的当口,胡不喜低下头拿眼梢偷偷往车内瞄去,一眼看见身穿旧衣手提粗布包袱的沈思,他目光当即“嗖”地弹开了,竟好似看到什么浊物生怕伤了眼睛一般。

    这位沈公子实在是……太过平庸了。虽说眉目五官算不上丑,身量派头搁在人堆里也属中上了,可怎么看都是上不得大台面的货色。怪只怪王府里头各色俊美少年数不胜数,钟灵毓秀者有之,风流婉转者有之,超凡脱俗如谪仙临世者亦有之。与那些人物相比,这位“新宠”只是个皮肤黝黑表情木讷的呆小子而已,甚至浑身上下还隐隐透着土气。

    待到伺候着晋王沐浴更衣小憩下了,胡不喜又踩着碎步赶去张罗起了稍后的洗尘酒宴。转过游廊,正看见辜卓子与孙如商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并肩而来。胡不喜连忙换上一张谄媚的笑脸迎了上去:“辜夫子,孙大人,咱家这厢有礼了。”打过招呼,他神秘兮兮凑到辜卓子耳边,捏起细尖的公鸭嗓探问道,“辜夫子深得王爷信任,出入必不离左右,想必消息一定灵通。关于这沈公子到底是何来头,于王爷心里又占了几多分量,夫子可否指点一二?”

    辜卓子抬起羽扇遮住半边脸,垂眸笑道:“论起王爷身边第一得宠、得力之人,那可是非胡公公莫属啊,辜某岂敢妄自尊大。至于这位沈公子,不是王爷新收的义子吗?依辜某愚见,以礼相待应是不会错的。”

    他这番话说与不说并无两样,一旁的老实人孙如商也不免好奇起来:“阿渊,看这沈公子的品貌举止,莫非王爷变了口味?”

    “王爷的心思,又岂是你我可以妄自揣度的?”辜卓子留下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便与孙如商一道离开了。

    待那两人的背影消失在长廊尽头,胡不喜狠狠朝地上吐了口老痰:“呸,什么玩意儿!连个正经品级都没混上,倒在咱家这里摆起架子来了!”

    酒宴之前,胡不喜奉命引着沈思在王府四处逛了逛,也顺道见了几位同为晋王义子的少年。

    每到一处,少年们都会拿出银两悄悄塞给胡不喜。给得多的,他会一边喜笑颜开地推让:“这如何使得,可真真是折煞老奴了。”一边将银子心安理得接到手中。

    给得少的,他照样会皮笑肉不笑接过银子揣进怀里,等行至无人处却又一口浓痰啐到地上,还用鞋底蹭上几蹭:“呸,这就叫拿着苇管吹炉火太小气了些!这副德性还想出头?做梦!”

    斜眼看看身侧的沈思,他故意旁敲侧击着说道:“待会儿府里头设宴,这些位公子都想坐到王爷近前,王爷身边统共只两个位置,这不是难为老奴嘛,唉,只看哪位更会做人喽……”见沈思恍若未闻,依旧自顾自欣赏着园中景致,他又提高音量递着话,“别看只是个位置,这坐得远、坐得近可大有讲究。王爷就是这王府里头的天,那离天近的主儿,自是呼风唤雨不在话下的。”

    沈思虽然不擅人情世故,却也不傻,胡不喜这番话摆明了是在伸手跟他讨好处。别说他根本不打算仗晋王之势作威作福,就算他想,也不会叫一个阳奉阴违的阉人扼住命门。所以胡不喜越是卖力给他暗示,他越是装傻充愣,甚至还将一片树叶搁在唇边自得其乐吹起了塞北小调儿。

    王爷的家宴,可谓群芳荟萃。除去孙如商、辜卓子等至近的下属,便是满眼争奇斗艳的翩翩公子了。细细闻去,酒香、菜香之中夹杂了一股浓郁的脂粉香气。

    坐在晋王身侧的两位分别的是晋原第一才子戈小白和有小宋玉之称的美男子张锦玉。晋王一会儿逗逗这个,一会儿哄哄那个,倒是一碗水端平,绝不厚此薄彼。至于沈思,因为不曾花钱收买胡不喜胡总管,理所当然被安排了宴席角落最不起眼的位置。

    座中另有一位名冠大江南北的琴师姜韵声,晋王虽与他交流不多,却处处透着关切与疼惜,席间姜韵声偶有一两声咳嗽,晋王遍立刻命人送了自己的大氅过去,看样子若非碍于“足疾”,他定是要亲自将大氅披在对方肩头方才算满意。戈小白与张锦玉看到这幕,一个翻起白眼面露不悦,一个则欺身而上笑嘻嘻缠住了晋王。

    沈思冷眼旁观,不免暗暗有些失望。几日来的朝夕相处,令他对晋王印象大为转变,想不到这位“草包王爷”竟是个无比洒脱坦率之人,甚至还颇有些“是真名士自风流”的魏晋气度,因而他把之前有关晋王贪酒好色的那些传言都当成是世人误会中伤。谁知今日一见,晋王不但重用了胡不喜这等奸馋小人,还将一众男子的投怀送抱、曲意逢迎引为乐事,看来自己终究还是看错他了。

    说不清是何缘故,有股莫名的浊气堵在沈思胸口,令他心绪烦闷,不知不觉间,那张本就不甚白皙的脸孔也跟着暗沉了几分,连侍女们上前端酒送菜都战战兢兢倍加小心。

    因为沈思身份特殊,席上所有人都在有意无意观察着他。对于来自四面八方内容各异的目光,沈思全都视而不见,只管泰然自若地闷头吃喝着,既不与人敬酒寒暄,也不刻意讨好晋王,等到面前的菜肴全部扫光,壶中酒水喝得一滴不剩,他便起身朝着主位拱了拱手,推说略感不适而告辞了。

    众人看看沈思桌上光可鉴人的空盘盏,又看看沈思大步流星走出门去的背影,一个个心头不免疑惑更胜。独独晋王心里倒生出了些许欣慰看来那黑小子对本王品性优劣还是介怀的,这倒未尝不是件好事。

    胡不喜一直垂手立在晋王身侧,见沈思旁若无人地昂首离去,他忍不住弯腰凑到晋王耳边小声挑唆道:“这沈公子也太过傲慢了一些,简直不把人放在眼里,还当咱们晋王府是市井大街不成?莫不如老奴带人去教教他什么叫做规矩……”

    晋王不以为意地挑挑长眉,慢悠悠说道:“一种鸟儿一个养法。燕雀就关在笼子里头调|教几样杂耍,鹩哥就得绑了爪子拴在架子上乖乖学舌,至于鹫鹰嘛,当然得放上天了……”

    在晋王爷眼里,所谓风华绝代,可不是空长张漂亮脸孔就够了的。好比眼前这些男人们,整日坐在后堂患得患失,为了争宠不择手段,这样的气度何言风华?一个个不知有国,不知有民,眼中无山河壮阔,心中无大志宏图,这样的胸襟又如何绝代?

    可叹小皇帝竟以为他卫律真会喜欢那种堪比闺阁女儿的男子,还屡屡费尽心机将那样的“可人儿”送到他身边,借以监视他、算计他。而他又不能不表现得恩宠有加疼爱非常,否则皇帝又怎么会轻易相信他借机传去迷惑人的假消息呢?敌人派来了伪装成绵羊的猎犬,就把喂了毒药的野鸡主动送到对方嘴里去,正所谓将计就计,借力打力。

    胡不喜越琢磨晋王这话越不对劲儿,赶紧假模假式地在自己脸上轻轻扇了一巴掌:“呦,正是鹫鹰,正是鹫鹰,老奴这两颗眼珠子真真该抠下来当石子儿垫桌子腿了,怎么就有眼不识金镶玉呢!”

    每每看到胡不喜这副不知羞耻的模样,晋王总会忍俊不禁。胡不喜是真小人,惯于贪小耍诈,却又耍得并不高明,他一举一动暗藏了怎样的心思,自然逃不过晋王的眼睛。所以晋王才会明知其阴损不良却照旧将其留在身边,只为了看他每日丑态百出,借以解闷逗趣罢了。

    “又错了,又错了,看来你这眼珠子要抠两遍了。”晋王哈哈大笑,“这一块不是金镶玉,这一块是石中玉!”

    从酒宴大堂出来,沈思在一名侍女的引领下回去了住处。那是一幢位于王府角落的僻静小院,和其他几位“义子”所居的亭台楼阁相比,略显寒酸了一些,好在沈思对此并不在意。

    整个院落青砖铺地,东南角种着数株寒梅,西面是一排兵器架子,上头刀枪剑戟一应俱全。沈思暗自点头,这倒是个每日晨起练功的绝佳处所。

    正房左右三间贯通,并未隔断。进了门便见一张花梨木桌案摆在当中,上头陈设着简单的笔墨纸砚,案后的架子摆满各色书册,《吴子》、《六韬》、《尉缭子》、《司马法》,俱是他日常翻阅的兵法典籍。架旁墙上并排挂着一把铜制大黄弓和一柄他用惯了的三尺青锋剑。

    书架左侧是一扇巨大的水墨屏风,上头绘着“塞外秋霜图”,疾风劲草,马蹄如飞,笔触磅礴大气畅快淋漓。绕过屏风便是卧房了,打眼望去一素到底,从被褥软枕到罗帐帘笼,皆是粗布缝制,既无纹绣也无饰品,竟与他在军中所用毫无二致。

    面前一切都让沈思惊讶不已,若不是孤身离开的晋原,他还真以为是哪位家人帮他归置出了如此合乎心意的住处呢。

    “沈公子,可还满意吗?”身后忽然传来一个上了年纪的和缓女声,沈思急忙回头去看,只见对方大约四十岁上下,面容圆润富态,举止从容端庄,身侧还跟着两名同样清丽可亲的侍女。

    一愣神的功夫,先前带路的侍女已然屈膝行礼道:“奴婢参见王妃。”

    沈思闻言赶紧上前见礼,却被晋王妃及时伸手扶住了。王妃挥开左右,轻声细语地笑着说道:“前几日王爷提前着了人快马加鞭赶回府里,托我替他新认下的义子收拾个住处,还细细讲明了如何装饰如何陈设。我虽按照王爷的要求一一置办妥了,却不免有些担心,怕自己哪里会错了意,否则岂有给客人住在这种地方的道理?今日看你神色还算满意,我也就放心了。”

    沈思闻言不觉一愣,没想到如此合乎心意的住处竟是晋王提早安排下的,两人相识不过几日光景,晋王竟已对他了解至此,一时间难免叫人感概万千。

    静默片刻,沈思回过神来,向晋王妃躬身致谢道:“多谢夫人厚爱,您身份尊贵,又是长辈,还要劳烦您费心操持这些,沈思心里着实过意不去。”

    晋王妃慈爱地笑笑,拉着他到桌边坐定,似家常闲谈般说道:“沈公子不必多礼。这一次多亏你领兵解围,王爷才能成功获救。你是王爷的恩人,自然也是我的恩人。我所做这些琐碎小事和救命之恩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方才我与王爷见面,听他讲起你天降奇兵大败叛军的场面,真是钦佩不已。说起来,你这行事作风倒使我想起一个人来……”

    “哦?”沈思禁不住好奇,“哪一位?”

    晋王妃眉目微微眯起:“那人……就是从前的晋王爷,也是一样的胆大包天,剑走偏锋……”

    沈思惊讶地张大嘴巴,一时间忘记什么敬与不敬了:“夫人所说的晋王爷,可是晚辈所知那位晋王爷?”

    “人总是会变的,若非那时……唉,算了。”王妃无奈地轻摇了摇头,笑容透着几分艰涩,“你可知这里的人都长着几张脸,今天扮演这个,明天扮演那个,有时演得太过投入,就忘记自己是谁了。

    对于晋王到底有着怎样的过往,沈思无意打探,只不过晋王待他这份细心让他十分感激。思前想后,沈思向晋王妃请教道:“这一路承蒙王爷诸多照拂,又劳他亲自过问起居事宜,晚辈很想向王爷表达心中谢意,不知王爷可有何偏爱之物?或有何癖好?”

    王妃沉吟片刻,语重心长地回答:“王爷富可敌国,衣食无忧,只是有时太过寂寞。若是沈公子有心,就常邀王爷一起喝喝酒,练练剑吧。”

    这话倒让沈思生出了一丝尴尬:“夫人说哪里话,王爷身边高手如云,能人辈出,恐怕不需要在下这种人相陪吧。”

    晋王妃自己也察觉到失了分寸,于是不置可否地笑笑,便起身告辞了。走出两步,她又收住了脚步,略一思索后,打定主意开口说道:“这些年我深居简出,不问世事,极少抛头露面,对于王爷身边有哪些人得势、哪些人受到重用并不清楚。只不过……从我入到晋王府这十几年来,王爷托我亲自照应一个人,这还是头一次……”

    第10章 临风舞,塞外秋凉亲射虎

    天刚蒙蒙亮,晨雾中弥漫着浓重的寒意,晋王身披锦袍斜靠在雕花圈椅里,单手拄着前额,眉目间凝起了一股似有若无的浊气。在他面前的案头,摊着一张绘制精细的晋原地图,地图用朱砂笔批注过,多少山川河流、大道关隘尽皆跃然其上,一览无余。

    身侧青花八方台上灯花儿忽地一跳,烛火终于灭了,空余下丝丝缕缕的淡蓝轻烟,虚无缥缈难羁难挽。

    就在今日凌晨时分,晋王收到暗藏于鞑靼部落里的探子传回消息,说鞑靼首领古力赤大汗手下两只精锐骑兵近期正秘密向南集结,其矛头直指晋原。

    晋原是大周的塞北锁钥,此处一破,鞑靼人便可长驱直入挺进中原腹地了。故而太祖皇帝才会特命小儿子卫律以亲王之尊坐守晋原,以保祖宗基业万世长存。

    早在叛军起义之初,晋王就已意识到事情断不会那般简单,古力赤精于算计胃口极大,岂会白白出钱、出力支援一群饿红了眼的暴民?如今看来,那应当只是声东击西的手段罢了,古力汗的真正目的是以叛军为诱饵,将大周兵力调向东北一线,再趁其不备领兵来犯晋原。

    这一仗只怕是避无可避了……却又该如何去打呢?

    想要保存实力,只有选择一味退让,设若晋地有失,自己不仅会沦为丧家之犬,还会遭受万民唾骂。反之,全力以赴拼死一战,必定损兵折将,元气大伤,到时候难保小皇帝会趁虚而入再添致命一击,彻底灭了自己这个心腹之患。

    如今是战也错,不战也错,真可谓腹背受敌,进退两难了。

    丰盛的早饭摆上了桌,几名侍女分别端着茶盅、布巾、唾盂一应家伙恭敬立于桌旁,可晋王却没多少胃口。

    见门外候着几名小童,他懒懒摆了摆手,示意可以进来回话了。小童们依次上前,一个说张公子晨起特地下厨亲手烹煮了莲子粥,请王爷过去一同用膳;一个说昨夜月色晴好,戈公子兴起赋诗一首以赠晋王,特请王爷雅正;又一个说姜公子病体沉重水米不进,想请王爷过去探看探看。晋王心不在焉地听着,又三言两语各自打发了,不免更添烦闷。他干脆屏退左右,一个人信步来在窗口,不经意朝远处望去,谁知竟意外瞧见了一幕奇景……

    晋王的书房建造在湖岸一处高台上,从他书房二层的窗子望出去,越过假山竹林,正好可以将沈思居住的小小院落尽览眼底。

    此刻天光初绽,夜露未干,那处院子里静得出奇。可就在晋王即将撤回目光的当口,沈思卧房的窗子突然“嘭”地弹开了,随即一把银光闪闪的宝剑从幽暗处弹射而出,不等宝剑落地,又一袭白影打由窗口窜了出来,那身影凌空一记蛟龙摆尾,拧着旋子握住剑把轻巧落地,紧接着足尖一点再次跃起,在青砖地上利落地舞起了剑来不是沈思又是哪个?

    只见他闪展腾挪移形幻化,时而飘逸如鹞子穿林,剑随心动行云流水,搅得一地枯叶纷飞四散;时而狠辣如灵蛇出洞,人剑合一穿宇破风,挟裹着凌厉必杀之气;时而刚劲如猛虎下山,大开大阖怒潮奔涌,气吞山河之势呼啸而起……而那把剑则绕着他周身上下翻卷,绽开剑花无数,其光烁烁如白昼飞电,其声铮铮如劈空雷鸣……

    世间竟有如此漂亮的剑法!竟有将剑舞得如此漂亮之人!一瞬间晋王心绪澎湃久久难平,竟已忘却了今夕何夕己身何身,眼前的亭台楼阁幽竹碧水统统去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黄沙四起,金戈铁马,如血残阳……

    一套剑舞完,沈思调节气息缓缓收势。晋王这才发现,他是光着脚的,身上只穿了中衣中裤,满头浓密的乌发散着,只用竹枝在脑后松松挽了个结,看样子应是一觉睡醒连床都没下就跳窗出来练剑了。

    许是私心作祟吧,沈思这一身邋遢的装束,一幅松散的神情,再配上满头大汗面色潮红的狼狈模样,看在晋王眼里竟是说不出的风雅别致,超凡脱俗。

    那边厢沈思倒提着宝剑迷迷糊糊往回走,待走到一扇门前却又愣愣站住了,他茫然地回过头去四周张望一圈儿,傻乎乎一拍脑门儿,又转身朝卧房走了过去。

    足足过了好半天晋王才反应过来,哈,原来那小子竟在自己院子里走迷了路!他越想越有趣,左右身边没人,干脆像个孩童一样手舞足蹈地大笑了起来,一时得意忘形,还不慎撞翻了博古架上的珐琅彩双耳如意花瓶,随着“啪”一声脆响,纹银千两就这样舍他而去了,好在胸中的积郁之气也跟着解去了大半。

    静下心来,晋王觉得该当要主动做点什么了……

    沈思并不知道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已被晋王给看了去,他练完剑,简单洗漱一番,便逗弄起了那只肉呼呼的小狐狸。狐狸虽小,毕竟是野兽,起初几天因为惧怕,总是卷成一团缩在角落,模样还算乖巧,如今厮混开了,胆子也大了,时不时总会胡乱扑腾一气,抓得沈思胳膊、手背满是血痕。说来这一人一狐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的,日复一日下来,竟也渐渐亲厚了不少。

    分派来伺候沈思的侍女第二天便被他打发了回去,说是每天看着一群花花绿绿的姑娘们在眼前晃悠,没的心烦。于是乎每日除了个送水送餐的粗使小丫头,就再没旁人出入他住的院子了,众人只当他是生性傲慢乖张,不易亲近,便愈发敬而远之了。

    孤身一人沈思倒也乐得逍遥自在,反正饭菜咸一些淡一些他都吃得喷香,被褥薄一些厚一些他也都倒头便睡,闲暇时不是坐在房里研读兵书,就是跑去马厩替他的“战风”刷毛。大半个月下来,整间王府里除了晋王之外,与他讲话最多的就是几名马夫了。

    时辰尚早,闲来无事,沈思揪着小狐狸脖子上的厚绒毛,将其脸孔扭向了自己:“琉璃老弟,你此处无亲无故,寂寞得紧吧?”

    小狐狸徒劳挥舞四肢,朝半空中狠狠挠动着爪子。

    沈思夸张地叹了口气:“唉,我是有家归不得,你却连家都没有,跟你比起来,我倒算是有福之人了。”

    刚到王府时他本有意写封书信与父亲报个平安,想想又怕因此连累了家人,最后还是作罢了。当今皇上对晋王多有猜忌,凡是和晋王扯上关系的,自然不会再予信任。因此他也索性与卫悠断了联络。

    这当口小丫头捧着食盒进来了:“沈公子,请用早餐吧。”摆好了碗筷,她又替晋王传话道,“王爷命奴婢转告公子,请公子饭后到书房一趟。”

    沈思“嗯”了一声便闷头吃起饭来,那小丫头转身倒个茶的功夫,他已是风卷残云吃光了桌上的饭菜,惹得小丫头捂着嘴吃吃直笑。

    被人家这一笑,沈思自己也略略有些不好意思了:“这是在笑话我吃相太难看吧?”

    小丫头赶紧屈膝垂首:“奴婢不敢笑话公子,只是很少看到有人吃饭如公子这般香甜。公子可知道咱们府里有位姜公子,因为身体不好,成日里只喝汤药不吃饭,大家伙都说他身上有股子仙气儿,连王爷也因此对他怜爱有加,引得府中各位公子争相效仿,都想当神仙,越发不肯好好吃饭了。”

    沈思闻言狡黠地眨眨眼:“那你得空该去听一听,贵府上几位神仙公子肚皮饿了会不会‘咕噜咕噜’叫,还是说这神仙公子们连肚皮叫唤出来的也都是仙乐佳音?”

    小丫头细一琢磨,不禁被他逗得咯咯咯笑了起来。

    等晋王心平气和坐回到桌旁,辜卓子与孙如商也陆续到了。晋王不无客气地招了招手:“阿渊,文辅,可有用膳?坐下陪着本王一道吃吧。”

    那二人谦让了一回,于下首坐定,却谁也没敢真动筷子。见四下并无外人,辜卓子微微倾身小声说道:“启禀王爷,属下接到密报,顾名璋确实派出人手去查了沈威,却不是为了那封信的事。属下还听说……沈威与霍端竟真的一直未断联系,霍端的家人还是在沈威帮助之下才顺利逃到关外去的,否则那霍氏可是满门抄斩的罪刑。”

    晋王听闻当即一愣,默默放下了粥碗,只管端着茶杯垂眸不语。辜卓子察言观色,小心翼翼探询道:“如今就看王爷的打算了……”

    对晋王来说,最好的对策莫过于袖手旁观。沈威与顾名璋互斗,北方一线必定大乱,若是没了沈威镇守西北,不亚于砍断了他晋王身侧一条绑手绑脚的锁链。至于顾名璋那家伙,只会打扮不会打仗,根本不足为惧。

    辜卓子生就了一颗七窍玲珑心,最善揣摩上意,晋王对沈思藏了怎样的心思,他恐怕比晋王本人看得还要清楚。有个沈思横于当中,在对付沈威一事上头他们就不得不投鼠忌器了。

    思忖良久,晋王吩咐道:“想个法子,把这消息透露给襄怀郡王,我那卫悠侄子是个绝顶聪明之人,一点就透,定然知晓该如何行事。你要仔细,切莫叫沈威察觉了是谁在暗中相助,他对本王成见颇深,如若得悉此事由本王而起,难保会横生枝节,弄巧成拙。”说罢又转头问孙如商,“姜韵声那里状况如何?”

    孙如商连忙回话:“最后这两服药喝完,人也就差不多该去了。”

    “且慢,等沈家这件事处理完再行动手,留着他说不定还能派上用场。”晋王摇了摇头,幽幽叹道,“阿渊,此事牵连甚广,你要盯紧各方动静。至于这霍端……闹不好怕是真的要成祸端了……”

    正说着话,楼下侍从高声通传道:“王爷,沈公子来了。”

    晋王不易察觉地脸色一变,没想到沈思竟来得这样快。虽说书房四壁隔音良好,不必担心方才的对话被人听了去,他还是隐隐有些害怕,毕竟事关沈家满门,他不想沈思为此与他生出任何嫌隙。

    沈思一上楼就察觉到不对劲了,晋王倒是笑意如常,辜卓子也扇着羽扇默不作声,而孙如商则眼神一撞上他便赶紧转向了别处。见此情状他坦然问道:“可是我来得时机不对?若是王爷与二位先生有正事谈,我就先行回避了。”

    “念卿多虑了,你是本王义子,便是自己人,再没什么正事、闲事需要你回避。”晋王轻巧遮掩过去,又立刻换上了一副兴致勃勃的笑容,“念卿随本王来到晋阳城多时,成日里困在王府之中,恐怕早已闷坏了。莫若今日本王就带你出城去看看我晋原大好景致如何?”

    沈思眼睛“唰”地一亮:“王爷的意思是……”

    晋王微微一笑:“咱们出城狩猎,纵马西山!上次本王与你赛马还未尽兴,今日再来战过!”

    狩猎只是个名头,他是想趁着鞑靼人尚未打来先去实地走走,以便思索应敌之策。至于为什么特意带上沈思……他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许是早上那一场剑看得他意犹未尽吧……

    这趟晋王轻装简行,只点了两队护卫随侍。对此孙如商不免有些担忧:“王爷,还是多带些人手以防万一吧。”

    晋王拿眼梢瞄着沈思,故意拖着长音儿说道:“晋原是大周的疆土,本王是大周的王爷,哪有坐在自家床榻上却要惧怕贼人的道理?”

    沈思自然记得这话是他拿来挖苦对方的,此刻换个场合又被晋王重复了一遍,神情里还带着几分逗弄的意味,不免让他在好笑之余也生出了一丝尴尬。幸而晋王只是点到为止,很快就调转了话头。

    沈思发现,不论当初在宁城还是如今在晋原,晋王身边一直有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除了身穿白衣手持羽扇的谋士辜卓子,还另有一名叫屠莫儿的青衣侍卫。屠末儿身形消瘦肤色青灰,头发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那被遮住的部位布满了灼烧伤疤,狰狞可怖。因为从未听过他说话,沈思怀疑他可能是个哑巴。

    这一青一白、一文一武时刻跟在晋王身边,寸步不离,足见是晋王极为信任之人,可奇怪的是,他二人皆无官无职,无品无级,就连名字也似假的一般对仗工整……

    晋阳城外可谓是树树秋声、山山寒色,长风万里送秋雁,一派苍然。队伍出了晋阳城门,便止不住马蹄如飞疾驰起来,越过汾水,一路来至了晋阳西北方向的刘谷山。这是阴山的一条支脉,山上奇石异峰,林木茂密,红霜遍染,美不胜收。

    一行人进山没多久,便幸运地遭遇了鹿群,纷纷弯弓搭箭驰骋而去,不一时每个人马背后头就都驮满了战利品。看着王爷高兴,底下人也各个喜笑颜开,出门在外少了府中的种种规矩,又能畅快骑马大展身手,很快气氛便更加热络了起来。

    又挺进一段,山林间骤然肃静了,鸟叫声、鹿鸣声不知何故统统消匿无踪,除了风吹树冠的“沙沙”声响,一切都归于了寂静。

    众人正自纳罕,忽然一侧树丛中传出了异动,只见半人多高的荒草如巨浪般朝两边翻滚开来,似有什么庞然大物在草丛里快速奔跑,还不等人群做出反应,耳听得惊天动地一声怒吼,有只面色斑斓、眼似流火的吊睛白额老虎猛地蹿出,四爪扑落处沙土飞扬碎石迸溅。

    距离最近那人坐骑受到惊吓,慌乱跃起,四蹄不断踢刨着,身体扭摆不定,很快便将背上主人甩落在地。

    又是一声瘆人的虎啸,震得众人耳鼓刺痛,老虎张开血盆大口,朝落了地的侍卫弓身跃去。就在老虎步步趋近,侍卫即将葬身虎口之际,沈思翻身下马就地一滚,躲过树木的遮挡斜刺里“嗖”地一箭射出,箭锋带着凛凛破军之势,不偏不倚,正中老虎左眼,直插得老虎一颗眼珠轰然爆裂。

    剧痛之下,老虎彻底被激怒了,竟丢下近在咫尺的侍卫不顾,扭头朝沈思袭去,其速度之快,众人只见得一道黄影闪过,老虎便已嘶吼着跃至了沈思面前,并挥舞利爪腾空而起朝沈思扑了下去。而沈思竟还立在原地,动也未动,不知是来不及做出反应,还是已然被吓呆了。

    “念卿!”晋王来不及多想,身体已不受控制地仗剑冲了过去……

    第11章 刘谷山,月朗星稀天外天

    眼见老虎恶狠狠扑向沈思,晋王只觉头皮发紧、心口发麻,全然顾不得自身安危,提着剑便冲了出去。他一有所动作,围着他的重重护卫们也赶紧跟了上去,生怕自家主子会被猛虎所伤。

    无奈地势崎岖,距离又远,他们身手再快,也及不上暴怒的老虎。有人情急之下弯弓欲射,却被晋王一把扯住了,此刻人与虎近在咫尺,这一箭若非百发百中,很可能误伤到沈思,即便射中,老虎也不会立刻死掉,只会激得它愈发狂躁。

    虎啸之声排山倒海,卷起满地枯枝残叶袭向沈思,夹杂着浓重血腥味的热气扑面而来,吹得他发丝凌乱衣袖摇摆。孤立无援直面老虎,纵然胆大如他也难免心生畏惧。沈思额头上布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双眼直直逼视着老虎的每一下细微动作,一眨也不敢眨。

    全赖多年追随父亲出入战场锻造出了强大的意志力,形势越危急,他越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等待时机。生机或许只有一次,因此更加容不得半分迟疑与退缩。千钧一发,只见老虎脊背拱起,头颈俯下,两只前爪猛然扣紧地面呈蓄势待发之态,沈思不觉剑眉倒竖机会来了!

    遥见沈思目光一凛,晋王心下登时定了三分。那眼神儿他见过,当日宁城之下沈小将军扬鞭跃马冲入敌阵,剑锋过处尸横遍野,眼神也是如此这般狠绝坚韧锐不可当。

    但见老虎一跃而起,沈思已拉开满弓对准了老虎的喉头,弓弦勒得指腹生疼,他却全然不顾,就在老虎张嘴怒吼的刹那,他稳稳放开手指,随着弓弦“噌”一声鸣响,那支羽箭精准地射入了老虎口中,力道之大,直带着一股鲜血从后脑穿出,钉在了几步外的枯树干上。

    箭尾刚刚离弦,沈思即刻拼尽全力飞身朝一侧跃去,落地后又就势翻滚两圈,将将躲开了随之落下的利爪。纵然如此,虎爪还是撕碎了他肩头的衣物,露出半边紧实的胸膛,所幸并未伤及皮肉。

    所有人都屏住了气息,不敢妄动,沈思蝎子状匍匐在地,手里握着一把精钢匕首,目光炯炯如炬,只待老虎再次来袭便窜入其身下一刀挥起,开膛剜心。

    老虎蹒跚几步栽倒在地,四爪刨起大量泥沙枯叶,哀嚎着挣扎半天,终是不动了。沈思见状缓慢爬起,试着靠近一些,又靠近一些,见老虎全无反应,便兴冲冲蹲下身去拍了一掌。谁想到老虎还未咽气,被沈思这一招惹,它昂起头颅亮出利齿“嗷”地一声怒吼,震耳欲聋,惊得沈思急忙向后闪去,不提防脚下绊到石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诶!”远处众人齐齐惊呼,都忍不住伸出了手去,徒劳地帮忙使着力。

    好在最后的吼叫已经耗光了老虎仅存一丝生气,这下总算是死透了。沈思被吓过一次仍旧死性不改,又壮着胆子靠了过去,确认老虎真的死了,他难以抑制兴奋之情,转过身来朝着众人振臂高呼“哈!”顺带笑出了满口闪亮整齐的小白牙。

    侍卫们大多是二十岁上下的血性青年,受到沈思这一壮举的感染,也都忘了什么主仆尊卑,一个个争前恐后地跑过去,这个拍打几下沈思肩膀,那个揉一揉沈思脑袋,还有的合力翻过老虎尸体商议着该从哪里下刀剥皮为好。只有辜卓子与屠末儿二人依旧守在晋王身后,一个轻摇羽扇含笑不语,一个手扶剑柄面无表情。

    等他们笑够了闹够了,晋王方才慢悠悠踱了过去,半是钦佩半是埋怨地说道:“唉,许是本王安逸惯了,又年纪渐长,实在见不得这等惊心动魄的场面。念卿,今后千万莫叫本王担忧了。”

    惊心动魄的场面他见得多了,生离死别这辈子也不知经历过多少回,晋王爷可是个刀子剜在心尖上也照样谈笑风生的角色,偏偏这一次却为沈思担惊受怕以至后背里衣尽数被汗水湿透了。

    平日沈思言行举止还算沉稳练达,可一旦遇上这等既新鲜又充满挑战的事物,“小猢狲”般的真性情就显露无疑了。听了晋王的话,他左耳进右耳出全未放在心上,反倒意洋洋拉着晋王跑去炫耀起了他的战利品:“王爷,沈思在府上叨扰多时,承蒙照顾,这张虎皮就权当是孝敬你了!”

    晋王不禁暗暗苦笑,沈小五儿啊沈小五儿,我晋王府里除掉凤毛麟角不好找,旁的什么珍禽走兽搞不到,何至于要你去以身涉险去猎老虎呢!

    他一抬头,正对上沈思两颗漆黑晶亮的眼珠,那张脸被汗水和尘土搅和得花猫一样,神情欢快而真诚。晋王自然不忍扫了沈思的兴致,于是故作欣喜地谢道:“那本王可就却之不恭啦!待回去后叫人缝制一张垫子,就铺在书房隔间的那张罗汉榻上,想来这一整个冬天倚着它看书再不会冷了!”

    傍晚时分,一行人在山谷的平坦处扎了营,趁侍卫们生火烤炙鹿肉的功夫,晋王命几人拿了更换的衣物鞋袜,便拉起沈思朝不远处的岩石群走去。绕过几簇高低错落的岩峰,眼前霍地现出了一池冒着蒸蒸白气的天然温泉。

    “念卿,今日你在灰土里滚了大半天,定是难受得紧,也下来洗一洗吧。”晋王自顾自脱去外袍子下了水,侍卫们则退出了几丈开外远远守着。池水温热宜人,散发着浓重的硫磺味道,人泡在里头立时倦意全消,通体舒畅。往日晋王带人进山狩猎,累了就会顺道来这里解解乏。

    沈思在池边傻站了片刻,并没有要下水的意思,反而表情古怪地朝后退出了几步,还“咕噜”咽了口吐沫:“我……谢谢王爷好意,还是不用了……”

    起初晋王以为他是羞于与自己共浴,转念一想又不像,沈思并非扭捏造作之人,或许只是有些拘谨罢了,于是宽厚地朝他招招手:“出门在外,不必守诸多规矩,此刻没什么王爷公子,你便是沈念卿,我便是卫守之。”

    沈思似被他的诚恳言辞打动,真就朝前走了几步,来在池边将手伸进水里试探着,脸上呆呆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晋王难得见到沈思露出如此蠢钝有趣的神情,一时间玩兴大发,干脆悄悄潜了过去,趁其不备扯住袍袖一把将人扥下了水。随着“噗通”一声闷响,沈思整个人横着跌进了水里,两条胳膊胡乱扑腾着,双腿猛蹬一气,却只见冒泡不见冒头,老半天都没能浮起来。

    晋王惊觉情形不对,赶紧握住肩膀将人拎出了水面,沈思这下总算逮住了救命的稻草,死抓着晋王的腰带说什么也不肯放手。晋王无奈,只好半拖半抱着将他推上了岸。

    沈思狠狠咳了几声,吐出一大口水,脸色涨红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卫守之你!”情急之下,他愤而喊出了晋王的名讳,又很快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硬生生把后半截难听的脏话吞了回去。

    那池水最深处也只到人胸口,沈思却搞得跟跌进滚水的炸毛公鸡一般,他是骄傲惯了的人,一遭给人瞧见如此窘态,自然是又急又臊的。晋王深知此事是自己有错在先,对于沈思的冒犯并不计较,他唤人取了干净衣物过来,又忍不住轻声取笑道:“念卿啊,没想到你一不怕千军万马二不怕老虎猛兽,竟然被一池小小泉水吓得腿软了,哈哈哈……”

    沈思气鼓鼓瞪了晋王一眼,只管赌气不肯说话。他站在光溜溜的石阶上,三下五除二几把掀掉了湿衣服,赤裸的胸膛剧烈起伏着,皮肤在夕阳余晖照射下泛着层金器般耀眼的光泽。一颗水珠从他脸颊处滴落,沿着修长的脖颈匀称的锁骨一路向下滑去……那是常年骑马练就出的挺拔腰身,脊背笔直,肚腹平坦,肌肉紧实有力块垒分明……

    这一幕直看得晋王舍不得调开目光,沈思那么年轻,那么生机勃勃,即便是尘土满面、血污遍体也难以掩饰他从骨子里散发出的烁烁光华。他走到哪,哪里便充盈着明亮浩荡之气,他的美是灵动飞扬之美,矫健昂扬之美,绝非府中那群香脂软玉、锦袍罗带堆砌而成的所谓“翩翩佳公子”可比。

    就好似一把上古名剑,看去朴拙平淡,实为稀世奇珍,平常人眼里那不过是一堆旧铜烂铁,只有识货的人才能真正读懂它的魅力,可又并非每个识货之人都有本事将它握在手里随心掌控。

    望着几步之外的沈思,晋王微微眯起一双凤眼,笑意深邃。举凡这世上的好东西,都是有能者得之比如天下,比如烈马,比如眼前的黝黑少年……

    等晋王洗去一身疲惫回到营地,架上的鹿肉已经被烤得外焦里嫩,香气扑鼻了。抓起几把盐末子和香辛料撒上去,火苗腾地窜起老高,油脂被燎得“吱吱”作响,光是听听就诱得人食指大动。

    侍卫们当值不敢饮酒,只围坐下首豪气大啖着美味的鹿肉。沈思这厢刚刚吃到半饱,那些人就拍着肚皮陆陆续续起身四处巡视去了。有酒有肉却不能尽兴,这让沈思郁闷不已。他几口啃掉半条鹿腿,拎着酒囊信步走上了一侧的崖边,半卧在那就着月光自斟独饮起来。

    晋王见状,也紧随其后跟了过去,毫不客气地与沈思肩并肩席地而坐,又朝沈思扬了扬手里酒囊:“念卿,今日拉你下水是本王唐突了,在此向你陪个不是。”

    王爷千岁纡尊降贵主动赔礼,沈思却只是大喇喇一笑:“这种小事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我若真计较,此刻你也不会完好无损坐在这了。”

    其实在老虎扑过来的一刹那,晋王一声“念卿”沈思听得真切。不管晋王收自己为义子有何目的,起码危急关头表露出的担忧是切切实实发自肺腑的。沈思领了他的这份人情,别的自然不会多加计较。

    “你这张嘴巴长得不大,说起话来口气倒是大得很……”晋王无奈地笑着摇了摇头,心里不免暗暗有些忧心。这黑小子气太盛、人太傲,至刚易折,难保将来会因为脾气吃大亏。

    沈思满不在乎地一甩手:“我向来只说实话。我身手确实好,骑术确实高超,领兵打仗也确实很有一套,这些都是真的,为什么不能说?若是处处讲究分寸,话只说三分,事只做一半,心思全靠猜的,恐怕不闷死也要累死了……”他飞快瞄了晋王一眼,略显委屈地小声嘟囔道,“我又没说我很会游水很善驾船……”

    被他这孩子气地一瞄,晋王止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是啊,这“直来直往”不正是沈小五儿的可贵之处嘛,他若是处处谦逊谨慎做人,凡事讲究个中庸之道,那通身的光彩气度恐怕早就不见了。

    “念卿果然澄澈通透、毫不矫饰,正如此刻刘谷山上繁星万点的夜空一般。”晋王欣慰地点点头,“与你闲谈总能使本王心内畅快非常。”

    得了如此赞誉,沈思却只鼻子一哼:“王爷赞我的话,我可不敢尽信。”很快他又嘻嘻一笑,岔开话头,“都说酒后方能吐真言,王爷酒量倒是让人钦佩,几次对饮下来,竟从未见你醉过。”

    晋王一愣,旋即笑道:“醉与不醉未必是看酒量,也要看心境。使人醉倒的不一定是酒,也可能是世事与人情。我向来不会醉酒,只会自醉。”

    沈思扁扁嘴:“喝酒不醉又有什么意思,岂不是和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武林至尊一样寂寞?”

    “一场酒宴越热闹,散场之后便越凄凉。本王上一次酩酊大醉,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晋王猛灌了一大口酒,目光投向虚空处幽幽回忆道,“那场酒喝得可真痛快啊,季先生奏琴,屠大哥舞剑,我与博生兄弟一起划拳斗酒……可惜没多久,这些人就都各奔东西,生死相隔了。如今我坐拥半壁江山,却连个陪着痛痛快快喝酒的人都找不到。有人碍于我王爷的身份不敢亲近,有人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曲意逢迎,还有人这一边与本王饮酒谈笑,那一边却伺机捅本王一刀……”

    沈思抬头望了眼中天明月,同情地叹了口气:“唉,人都谓高处不胜寒,恐怕就是这个道理吧。”见晋王情绪瞬间低沉了下去,他赶紧找了个轻松的话题,“好在我出身小门小户,并无这些烦恼。我家里三位哥哥都是好酒之人,小时候父亲管得严,平素不许饮酒。我们兄弟就常常趁着父亲睡下之后去厨房偷酒喝。大哥负责部署行动,二哥负责中途运送,三哥负责站岗放哨……”

    “你就负责喝吗?”晋王好奇地笑道。

    沈思神秘兮兮地眨动几下眼睛:“非也,我负责在不幸被发现之后去顶罪挨罚。那时候我年纪小,父亲和祖母都偏疼我一些,哥哥们犯了错少不得一顿板子屁股开花,我犯了错却至多只是在祠堂跪两个时辰。所以时至今日沈帅还常常自责,说是怪他把我给惯坏了。”

    晋王煞有介事地用力点了点头:“照此看来,本王该要好好感谢沈老将军一番才是。”

    沈思不解:“这与王爷有什么相干?”

    “若不是沈老将军纵得你天不怕地不怕,你又怎么会私自领兵去解宁城之围?若不是你及时赶到,本王又如何获救?又怎么会……”晋王故意拖长了音调,“认下你这般有趣的义子呢?”

    提到宁城,沈思不免再次想起了卫悠。也不知此时伯龄身在何处,与谁相伴,是否也同自己仰望着同一片姣好月色呢?

    见沈思忽然沉默了,晋王还以为是一席话勾起了对方的思乡之情,他举起酒囊朝沈思扬了扬:“算了,咱们不说从前不说往后,今日念卿你就陪着本王好好喝一场吧……不对不对,不是陪着晋王爷,是陪着卫律。”

    沈思略一迟疑,了然笑道:“守之,今日你我不醉不归!”

    晋王闻言大喜,咕咚咚接连灌下好几口酒,又不无私心地问道:“念卿年纪不小了,可有心仪的姑娘?”

    沈思嫌弃地撇撇嘴:“要心仪的姑娘做什么?男儿大丈夫志在四方,有了家室,就要增添无数牵挂。如今四海未平,胡虏未灭,又何以家?”

    “念卿你啊,哈哈哈……”晋王不禁失笑,“那是你还不懂情爱之事,还没真正遇见一个喜欢的人。等你喜欢上,自然就明白了。”

    “你又怎知我……”沈思待要争辩,自己倒先红了脸,他此地无银地干咳了一声,站起身来,“这大好的月色,又有好酒好肉,谈什么情爱之事,又不是闺阁女儿。不如……你我斗剑赌酒如何?”他扫视四周,见有长短合适的树枝,便脚尖一挑握到了手里,对着晋王亮出架势,“守之,敢应战否?”

    晋王被他撩拨得心痒难耐,也寻到根差不多的树枝握在手中,跃跃欲试地回敬道:“那就要请沈小将军指教一二了!”

    晋王的剑法早年经过名师指点,虽不似沈思那般凌厉狠绝,却更加稳健大气,施展起来别有一番风采。而沈思是带着玩心在斗剑,卸去了满身的杀气,招式自然弱了不少,二人斗在一处,一时竟也难解难分起来。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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