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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7节

    妖怪饭馆 作者:歪脖铁树

    第17节

    “你看出什么了吗?”一个神态倨傲的年轻人装作不经意的样子走过来,问李清明。

    说话的人是易家的,叫易笔洗,据说易家的传家宝就是一个不知年份的笔洗,他们自己说笔洗是当年易家以为飞升为仙的先祖用过的,本身就是一块法器,但究竟如何,外人却无从得知了。这位易笔洗很是看不惯李清明吃那种神奇果子的行为,他觉得这是浪费,此时看到李清明几个人完全不像同道中人,便忍不住出言讽刺。

    “道家学说中的不毛之地,气场太过于弱小,以至于生灵不能生存,久而久之就变成一块荒地。不但人畜莫近,就连自然万物也会避开这里。”李清明笑着说,“不过这里不会一直是不毛之地,等那个时刻来临,我们就能看到自己想看的了。”

    他说的轻轻松松,话语里的意思却透露出两点,第一他能望气,这代表他比在场的所有人都厉害,第二则是他话语中的内容,不毛之地。

    易笔洗嘴唇抖了抖,竟然找不到反驳的话,他只得冷哼一声,找出法器赶忙去勘测了。

    一群同道中人这次并没有私藏,因为他们隐约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个问题自己解决不了,只能寻求盟友。于是大家自发的凑到一起商量,易笔洗也在其中,他同样神色凝重,即便是他道行不够也知道李清明说的没有错,这个地方当真古怪的很,很有可能就是他嘴里的不毛之地。

    大家你来我往的商量半晌,终于有一位老头说:“这地方果真有古怪,约莫是一块不毛之地。只是不知何种情况这里的风水才会发生变化,出现阴兵。几位的看法可是同我一样?”这本来就是大家共同得出来的结论,这话说出来自然也是对的。

    只有易笔洗心中震惊,他们要集众人之力,最后还不敢下结论,只能得出一个接近真相的推测,而李清明只看一眼就看出门道了。这其中孰高孰低,傻子也知道。他再不敢小瞧李清明,所以当一个穿着笔挺西装,突兀的出现在这里,面容俊俏的男人一手拿着苹果啃,一手拿着一个特别小的木屋出现的时候,易笔洗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冲上去刷存在感。

    不过这并不代表别人就不刷了。

    “你是什么人,怎么来这里的?”说话的人地位跟易笔洗差不多,不过他显然没有多少城府,眼中明晃晃的表达了对方跟踪他们,一定不是好人的意思。

    奇怪的看了此人几眼,苹果树先生径直找到李清明,说:“老板,晚上要住在这里吗?厨房里的人还放了很多饭菜,要不要现在吃?”

    自从知道苹果树先生要离开饭馆来送木屋,应龙和旱魃等人就开始忙活,做了许多饭菜放在保温盒里,此时就在木屋中,不过也一同变小了,从外面看看不太出来。

    正巧天色渐暗,其他人都钻进帐篷里休息了,并没有人试图邀请没搭帐篷的李清明。易笔洗犹豫了一会儿想对李清明示好,只是他刚刚拉开帐篷的一道缝就瞧见那位西装笔挺的俊俏男人把手中的木屋往地上一扔,小小的跟玩具似的木屋就迎风长大,不一会儿就变成了一个成年人可以居住的木屋,门窗径直,屋檐还有细致的雕花,叫人忍不住叹为观止。

    这哪里是法器,已经是宝器级别的东西了。

    张北极打开木屋的门,领着大家进去了,精致的木门‘嘭’的一声关上,阻隔了旁人的视线。那位叫嚣的年轻人脸色白了又青,青了又红,随后嘴唇哆嗦,双腿颤抖的回到自己的帐篷里,再也不敢说话了。

    还是那个事实,现在天师家族虽说底蕴雄厚,但像样的法器都是传家宝等等,平时轻易不会拿出来。像李清明这种随随便便拿出一座变大变小木屋的,着实少见,让他们大开眼界的同时也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们对自己的实力和家族沾沾自喜,殊不知他们这些天之娇子在旁人眼里跟蝼蚁没有什么区别。

    还没开始交锋就被比到泥地里去了,但却找不到任何反驳的理由。

    木屋中,有桌椅、床铺,还有窗户、柜子等等,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墙根摆着一排排的饭盒,张北极迫不及待的拎到桌子上打开,把里面的盘子一个个端出来,高兴道:“老板,都是你爱吃的。咦,还有我爱吃的,麻辣花生、麻辣凉皮,凉拌脆藕,还有炖牛肉哎。”

    霍飞将有些诧异的看了眼李清明,然后帮长生舀了一碗米饭,在上面盖上一些菜,这才给自己准备。饭馆出品的盒饭,味道绝佳,保温保鲜效果都非常好,更何况这还是饭馆老板吃的,大家都下了死力气。

    还有饭后水果,都洗的干干净净摆在饭盒里,配了一把水果刀。二百五喜滋滋的削水果,切成均匀大小的块,摆在盘子里送到李清明身边。可以说他们在木屋中的生活跟饭馆中差不多,只是床比较小,还是上下两层的那种,这样比较节省空间,不过被褥都是全新的,很柔软,睡在上面也很舒服。

    木屋带给其他人的震惊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黑夜降临,原本趋近于无的气场却开始悄然发生变化。就好像平静湖面上出现一道小小的波纹一样,起初并不显眼,但随着时间推移,波纹越来越多,聚集的越来越大,最终变成一道高高的浪头,拍打在岸边,惊起千层浪。此时的风水气场也是如此,这块地方拥有变化的气场,等到深夜的时候变化达到峰值,空气中仿佛有噼里啪啦的声音,在人的耳朵旁边不停的炸响。

    即使大家都睡在山谷旁边,也还是被这种诡异的气场影响了。

    罗盘开始疯狂的转动,随后‘砰’的一声炸开,整个罗盘都碎了。其他人的法器也都或多或少的出现毛病,他们不能再依赖法器,只能悄悄拉开帐篷,用肉眼观察外面。

    山谷中似乎有淡淡的荧光照亮了那片地方,咔嚓咔嚓的声音整整齐齐的传来,从黑暗中走到荧光的地方。大家都忍不住张大嘴巴却不敢发出声音,因为出现在大家视野中的是一队整整齐齐的铠甲士兵,他们像现代阅兵式一样动作整齐划一,沉重的盔甲发出碰撞的声音,脚步声像铁骑一样重重的踩踏着地面,叫人心神震动。

    他们的气势那样英武不凡,脸色却是不正常的青灰,甚至有一些士兵露出长长的獠牙,头盔被他们顶在脑袋上此时看上去就像一个张开血盆大口的怪兽,吞噬了士兵们的脑袋。没有风,天空漆黑一片也没有星,好像山谷这片小天地变成独一无二的地方,好像这些人自阴间而来,在阳间行走。

    阴兵过道,大底是这样了吧。

    “兄弟。”霍飞将悄悄打开窗户看着外面,他动容的喊道。

    第104章

    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取自王昌龄的七言绝句《出塞》前两句。讲的就是字面意思,但还有一层引申的意思,是说边境无良将,长征万里都未成功,人也没有回来,这其实是很悲哀的一件事。

    守卫边关的将士们其实更想胜利,但时间过去千百年,他们还在原来的地方徘徊,却不知道世间早已沧海桑田,王朝更迭。

    他们的存在已经没有了意义,但他们本身却并不知道这件事,仍旧执着的列队巡视,哪怕身体早已死亡,灵魂却仍旧固执的存留于死去的身体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重复昨天的行为。

    在看到昔日战友的那一刻,霍飞将的情绪波动前所未有的强烈,他打开木屋窗户,身手敏捷的跳出去,向着山谷跑去。

    但是当快要到近前的时候,他的理智终于回笼。眼前这些人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互相勾肩搭背,喊着谁先死了就帮谁收尸,总不能暴尸荒野,落叶不能归根啊。大家都是一个战场上厮杀出来的战友,交情非同一般,是可以把后背交给对方的交情,是死后可以帮忙收尸的兄弟。

    然而现在一双双眼睛已经变成孔洞,没有丝毫神彩,虽然步伐还是像当年一样整齐,但有什么不一样了。霍飞将低头看着自己鲜活的双手,感受着自己强有力的心跳,他慢慢瞪大眼睛,噗通一下跪在地上,眼泪一滴一滴的流出来。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见到眼前这一幕,霍飞将再强硬的心脏也溃不成军,他不知道为什么千百年以后他们还会用这样的方式相见,他不知道、不知道……

    看到这一幕,李清明也不能再装作自己不知道,他穿好衣服出来,对仍旧没有动静的帐篷那边说:“我欲追寻这件事的本源,你们若是愿意帮忙现在就出来,若是不愿意,那就待在帐篷里,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出来,否则我不能保证你们的安全。”

    话音刚落,便有几位老头钻出来,他们脸上很是挂不住。因为一个年轻人都有魄力研究此事本源,他们这些老头子却畏首畏尾的。不过很快易笔洗也钻了出来,他对李清明点点头,说:“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

    除此之外,其他年轻人都留在帐篷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竟然是不打算参与这件事了。

    对众人点点头,李清明沉声道:“世间本无回溯世间的阵法,但此时天时地利人和,我们可以跟着他们……引星辰之力,助他们回到过去,我们便也可以跟随前往……”

    这样大胆的假设在众人看来不亚于天方夜谭,但却没有人怀疑,因为一旦成功,他们也许会实现中才会出现的穿越梦乡。这可跟进入其他小世界不一样,这是操纵时间的行为,哪怕是上古大神也办不到的事情。

    硕大的木屋慢慢缩小,最后变成巴掌大小被苹果树先生拎在手里。长生依旧抱着皮球站在张北极身边,仿佛察觉到这里气氛不对,他并没有胡乱的扔皮球,而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前方的山谷。

    时间是不会被人左右的存在,即便是有通天彻地只能的上古大神也是如此。但时间的存在也并不是绝对的,当出现类似于阴兵过道的现象是,旁人就可以利用这里强大的风水气场做一些事情,不一定会成功,但已经由原先的绝对不可能变成了可能。举个例子,二百五是个纯正的大爷们,绝对不可能生出孩子,但是他本人身份成迷,也许会因为身份的原因可能怀上孩子,那么也许有一天……

    唔,这个例子不是很好,反正道理就是这样,见仁见智。

    李清明要以这个山谷为基础布阵,因为这次的挑战有点大,所以他需要帮手。那边张北极早就打开纸袋,拿出一张图纸递给几个老头传阅。老头们也不是平白之辈,多多少少都有些道行,此时看到玄而又玄的阵法顿时啧啧称奇,原本有些轻视李清明的心思也收了起来,态度变得极为认真。

    易笔洗道行不够,只能打打下手,帮忙拿拿法器啥的。

    布阵其实很简单,首先要让阵法形似,有了形才能有神。而这个‘神’是最难的,就放在李清明肩膀上,他和张北极一起为阵法疏通气场,最终沟通阵眼,然后阵成。不过说的简单,做起来却没有那么容易,首先老头们没有飞檐走壁的能耐,布阵的时候就慢的多,还不如苹果树先生来得快,其次老头们都是临时凑到一起的,就算以前见过面也都只是寒暄或者互相吹捧,哪里合作过,此时就不免的生疏,拉慢速度。

    好不容易阵法有了形,因为其威力太大,引得一阵旱雷劈下来,几个老头都摔了跤,看上去好不狼狈。

    “该我们了。”张北极跃跃欲试道,“老板你别怕,我不会让雷劈下来的。”二百五说这话的时候,浑身灵气外放,活脱脱跟小太阳似的,能与日月争辉。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说的话,那些旱雷愣是没有劈到点上的,空有声响和威力,一点实用都没有。

    抿了抿嘴没说话,但李清明却握住了对方的手,他催动体内的灵气,在阵法中四处游走。张北极就像他的影子一样,毫无压力的追随左右,还有空抬头看天,当两个人一起站到阵眼上,阵法大成,体内的灵气也飞速流失,像瞬间抽空血液,整个人只剩下血肉骨架,一丝一毫的力量都没有了似的。

    “老板!”张北极赶忙吻住他的嘴唇渡过灵气。吻完了还喜滋滋的说,“幸好我挖了一块太阳,不然现在我肯定跟死狗似的躺在地上,嘿嘿。等有机会我多挖几块,到时候就吃穿不愁了。”实在是不太懂二百五的逻辑,李清明勉强睁开眼睛,几不可闻道:“天竟然亮了,我们这是在哪里?”

    又偷偷吻了一下李清明的嘴唇,二百五这才抬头看向前后左右,嘟哝道:“老头子都在,苹果树和长生也在,那个飞将也在……啊,那群阴兵竟然还没走,现在天都亮了,不是说好的天亮了他们就消失的吗?”

    “天确实亮了,但我们那边的天肯定还没有亮。”李清明缓过气来,转头打量着周围的环境。山谷两边的山变高了,这里也不再是不毛之地,有些鲜嫩的草,不知名的野花,还有湛蓝湛蓝的天空,然而士兵们却没有变化,他们依旧青灰着脸色,僵硬的站在原地,跟霍飞将形成极为明显的对比。

    活人和死人的对比,一如战场上堆积成山的尸体。

    霍飞将激动的打量周围的环境,他‘噗通’一下跪在李清明前面,哽咽道:“感谢先生大恩,此地正是我等最后激战的地方,我们最终胜利了,等待我们的却是毒酒。”

    阴兵还是没有消失,霍飞将砰砰砰磕了几个头,就走到阴兵前面大声的说明情况,他振臂道:“你们若是想完成心愿,便听从我的指挥,我必定让兄弟们得偿所愿,取了狗皇帝的首级为兄弟们报仇雪恨!”

    “嚯!”震耳欲聋的兵器撞击地面的声音响起,代表了他们的态度。

    老头们都聚到一起,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李清明是因为霍飞将才做的这件事,根本不是为了自己追求事件本源。但是在观察过这里的环境后,他们却沉默了,这里已然是千百年以前,他们对于这里来说格格不入,最好的办法就是抱团,不,是抱紧李清明的大腿不松手,那样才能有好结果。

    站在不远处的易笔洗神色复杂的看着李清明,他是当代年轻人,各种书穿、魂穿、胎穿各种穿越的看了不知道多少,自然知道此时的情况,但他也清楚的知道他不过是配角而已,主角此时淡定的站在原地,看着霍飞将搞定那群阴兵,大家在原地扎营,等待下一步动作。

    吃过简单的饭菜,大家还没来得及休息,便有一队鲜活的骑兵飞驰而来,他们是先锋营的,专门刺探前方情报,是最好的斥候兵。当为首的彪形大汉看到李清明几个穿着怪异的人时,立刻警惕的放慢速度,同时身后的人也拿出武器,弯弓搭箭,随时都可以战斗。

    “胡巴!是我!”霍飞将猛地站起来,随手捡起一块石头运足力气扔过去。那骑兵条件反射的挥舞长刀把石头一砍两半,虽然还是奇异于霍飞将为什么变了模样出现在这里,却没有再怀疑他的身份。

    于是有了霍飞将在,这群骑兵很容易就接受了他‘黄粱一梦,从另外一个世界归来,还带来了帮手。’的话。其实古人并没有那么好骗,但霍飞将现在已经是镖旗将军,在军中威望很高,颇有当年李广大将军的风范,只要有他在,胡人便不能闯关,边关的百姓也能安居乐业,并不用担心家园被毁。

    根据这些人的说法,霍飞将已经神秘消失两天时间,他们隐瞒了消息,这次猛然找到霍飞将,绝对是惊喜大于惊讶。现在军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粮草不足,已经有一部分人开始饿肚子,还有家属已经绝食很久了,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自杀投入大锅中,用自己的血肉撑起将士们的力量,助他们杀敌成功。

    “原地扎营,只要守住这里就好。”李清明掏出一沓符箓递给老头们说,“你们去布阵,把外面的胡人困在一射之地以外。我和霍飞将暂时离开,一个月后归来,必定会带来数不尽的粮草。大家现在唯一的任务就是活着,不是易子而食,而是凭借自己的意志力活着!”

    他明明并不孔武有力,换上长袍后更显几分儒雅,但说出来的话却斩钉截铁,叫人不敢有反抗的心思。

    他随随便便动动手便能揪出藏在高层将士中的奸细,不,也不能说是奸细,因为对方是皇帝的心腹,专门为皇帝传递消息。被李清明揪出来后,直接轻飘飘的抽出他的魂魄进行搜魂,随后淡淡的说道:“皇帝想要除掉你们……已经计划了很久了。”

    大家都震惊不已,但是联想到久久未送达的粮草,却又不得不相信。

    是日,霍飞将带着重新整装,似乎没有自己的思维只会听从命令的阴兵从小道离开,连同李清明几个人。

    第105章

    原来阴兵真的不是传说,而是真真实实存在的,只是成就他们的原因却并不怎么好。

    李清明画了固阳符,让他们也可以在白天行动。大家日夜兼程,用了短短十日功夫就潜伏到京城外围,在霍飞将还在想办法混进去的时候,李清明却领着人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那守城的士兵就跟瞎了似的,对他们视而不见。

    “老板。”张北极眼睛亮晶晶的,他第一次见到这种社会,简直不知道把眼睛放到眼里才好。但当有人盯着李清明看,无论男女还都脸红的时候,二百五就炸了,自己挡在李清明前面,凶神恶煞的看着其他人,可惜他的模样也极为俊朗,旁人也都喜欢看他。

    “我们没有时间磨蹭,现在就进宫。”李清明理了理身上的广袖长袍,扭头对霍飞将说,“帝星现在已经不稳,我们进去正是大好时机,到时候我会做一个傀儡放到皇宫中,任由你操纵,明日我们便带军饷回边塞。”

    “是,先生。”霍飞将连忙点头。

    只是进皇宫却没有那么简单,因为李清明发现皇宫中有阵法,还有淡淡的龙气,这会影响阴兵的发挥,他不得不重新画符,隐藏阴兵身上的阴气,又费了一番周折没走大门,翻过高耸的宫墙进去。

    进了华丽的大殿中,皇帝惊慌的看着眼前突然出现的人,他认出对方身上的盔甲,顿时明白过来,便阴冷道:“就凭你们几个人也想弑君?寡人乃真龙天子,受天庇佑。”

    “要杀你确实不简单。”李清明打断这个糊涂的皇帝的话,解释道,“但是有人坚持了千百年,就是为了取你首级。他们的命已经不是命,而是执念,就算你是真龙天子,帝气还在,但是当跟天对着干的时候,你就应该知道现在的结局才对。”

    听了李清明说的大白话,皇帝眼神闪烁,他一咬牙竟然咬破自己的手指,在衣服上画了什么,嘿嘿笑道:“别以为我看不出这些人都是什么,我也炼制了一些,咱们就来看看到底是谁炼制的厉害吧。”话音刚落,便有一群身形诡异,脸色青灰,还有着淡淡腐臭味的僵尸跑出来,若是他们也穿上战袍,恐怕跟阴兵是差不多的了。

    似乎有些明白当初这位皇帝为什么赐下毒酒了,他大概是想着把所有的士兵炼制成僵尸,那样不需要吃喝就不需要粮草军饷,只要帮他征战四方就可以了。不得不说帝王的野心永远都那么大,也永远都是不符合实际的自信。

    低等僵尸自然不是阴兵的对手,他们毫不留情的砍断对方的身体,向着皇帝一步一步逼近。

    “你们需得消耗尽他体内的帝气,在这之前你们都不能离开。”眼睁睁看着最先靠近皇帝的阴兵慢慢消失了身影,李清明抿了抿嘴说,“你们也许永远都不能离开了。不过你们的大恩大德会被所有人记住的,我现在就开始制作狗皇帝的傀儡,霍飞将你去写圣旨,长生你把皮球给他摸摸。”

    苹果树先生则是帮忙扎纸人,身高体型都跟狗皇帝差不多,最后李清明用毛笔绘制狗皇帝的面孔,把画好的符箓贴在纸人的心脏和额头两处,纸人就能行动起来,而且在别人眼里就变成了威严的皇帝。

    一切都有条不紊的进行,只是再回去,那群阴兵便要永远的留在皇宫中,直到跟狗皇帝同归于尽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个时代是帝王手中的时代,李清明深谙擒贼先擒王的道理,他控制住了狗皇帝,下面那群官员再怎么奸佞也没了法子,再加上阴兵的震慑,想要进宫探虚实的也都被吓走了。最终克扣的军饷悉数拨下去,由霍飞将亲自押送回去。

    听说军饷粮草借道运往边塞,沿途百姓莫不拍手称快,帮忙赶路,送上美味的干粮,用自己质朴的行为来表达对边塞军的期待。

    “老板,我们的干粮快吃完了。”张北极蹲在木屋里,检查了一下剩下的饭盒,发现不能坚持多少时间了。

    “没事,我们快要回去了。”李清明躺在柔软的床铺上。二百五赶忙放下饭盒,跑过来帮李清明按摩身体,他鬼鬼祟祟的关掉木屋的窗户和门,笑嘻嘻的凑过去吻了吻李清明的肩膀,然后一路往下……一发不可收拾。

    即便是在条件艰苦的古代,李清明的生活其实也没有多少改变,他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慢慢的也变成了霍飞将最尊敬的人,变成了边塞士兵嘴里的神仙。是了,秘密总不会永远守住,大部分士兵都已经知道原本等待他们的结局是什么,而现在这个结局因为神仙的出现而改变,让他们升起无限斗志,再不会自怨自艾。

    在信息极为不发达的古代,消息传播非常落后,从而让狗皇帝可以瞒天过海赐下毒酒,然而当真相揭开,霍飞将亲自送来大车大车的粮草,还带来让众人振奋的狗皇帝改变态度的消息后,负面消息就瞬间变成了正面消息。

    肚子吃饱有了力气,战马彪悍的打着响鼻,甩着蹄子,将士们气势如虹的站在沙场上等待大点兵。

    二百五看着眼前这一幕,也跟着热血沸腾,神秘兮兮的找到李清明小声说:“老板,我能不能帮忙?听说胡人都三头六臂,眼如铜铃,比妖怪还可怕,我想去见识见识,是不是比咱们看的恐怖片还要吓人。”

    “不可以,这是已经发生过的历史,咱们要是冒然参与,以后的历史也许会发生改变,也许……现代就没有咱们的存在了。”李清明勾起唇角解释道,“就连狗皇帝在天道眼中也还是存在的,咱们得遵从道法自然。不过……你要是真的想,我可以帮你做个分身玩,就当使用术法,无伤大雅。”

    在各种各样的穿越中,尤其是穿越到古代的,大多数都是平行空间,倘若真的时光倒流回到过去,那么中的主角大发神威,分分钟逆天改命,折腾出现代才有的东西,那么历史就会改变,主角存在于现代的朋友、亲人都会受到影响,也许根本就不曾存在过。历史的长河其实是一个圆,首尾相接,每个人都是其中的节点,有自己需要做的事,也有不能做的事。

    但偷偷摸摸做一些旁人不知道,天道也不知道的事还是可以的,这就要看各人的手段了。

    点着朱砂在符纸上画完玄妙的纹路,然后折成纸人的样子,让张北极滴了一滴血,李清明笑道:“这个纸人见风便涨,旁人看到纸人会以为看到你,让纸人代替你上阵杀敌。”另外几个老头看着连连称赞,忙不迭向李清明求了符箓研究,也帮自己弄了一个分身,一个个苍老的身体就这样突兀又没有引起旁人注意的出现在队伍中。

    易笔洗此时已经完全改变了态度,他知道自己跟李清明并不在一个层次上,他们一个是惊才绝艳的天之娇子,一个是草原上的普通野草,没有可比性。但他却也热血沸腾的求了一张符,弄了一个分身跑出去,准备跟着这些骁勇的战士一起战斗一场。

    漫天的黄沙刮的人眼睛都睁不开,但吃过肉,喝过酒,还带着满满一袋子干粮的将士们却吼声震天,仿佛真的能把天掀翻一样,他们挥舞着手中的长槍,当霍飞将看过来的时候,更是卖力表现。大家斗志昂扬的出发,发誓要踏平胡人所在之地。

    “嗷嗷嗷。”张北极也跟着狂吼,他的纸人跟别人不太一样,表层似乎还散发着一层淡淡的保护光。其他人看到他和真人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能听到他身上的战甲碰撞发出的响声,极为逼真。

    胡人也分好几个部族,不过模样都跟中原人不一样,高鼻深目,眼中时常散发着凶残的光芒,他们生活在塞外贫寒之地,依靠牛羊为生,一旦到了冬天牛羊没有足够的牧草吃,也没有足够的粮食,他们就会来边塞烧杀抢掠。而今年天气极差,这些人生活愈发的艰难,便联合在一起欲占领边塞的城。

    此种征战,古已有之。当双方战鼓擂,喊声起时,双方大将也毫不犹豫的前进,冲在最前面。他们代表的是手下将士的士气,是军中的镇海神针,如果他们身死,便会有临近之人代替他们,重新扛起军中精神的大旗,指引将士们前进的方向。

    战场,只有死亡,没有生存。在战报中只会有一个冷冰冰的数字,但是在战场上,那是由一个个血肉之躯堆积成的尸山,这种触目惊心的场景在李清明眼中仿佛画卷一样慢慢展开,让他有了新的感悟。生,何其简单,只要逃了就好了,但他们为了心中的大义,为了身后的家人,毅然选择了死亡。

    “但死……终究不是什么好事。”李清明低声说着,拿出一张堪舆图看了一会儿,淡淡道,“这里倒是可以利用地形摆一个困龙阵,对方君主必定会被此阵困死。以后你们只要维护这个阵,那些胡人没有了头领,也培养不起头领,就可以用最少的牺牲换来最大的和平。这是我最大的能力了。”

    张北极的分身虽然只是一个等人高的纸人,但表现出来的战斗力却堪比千军万马。他没有什么绝妙的技巧,全都是硬碰硬,在敌方范围内如入无人之地,苍白的纸人身上不多时就全部染上鲜红的血液,他张开嘴狂笑,“如此痛快,那就顺便取了大将首级!”

    那边霍飞将正跟对方大将战的难舍难分,猛不丁的一个人横冲直撞的跑过来,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以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拽住对方刺过去的长槍,露出灿烂的笑容,“太弱了!”他把人拽下来,一拳轰出去,对方便血肉模糊,单单是这样还不过瘾,他一路狂奔,杀的人越来越多,直至敌方撤退他还浑然不觉。

    就这样追到敌营,硕大的纸人眼中爆发出一丝精光,他敏锐的察觉到这里藏着一个很古怪的人,找准方向后便横冲直撞的跑过去,拨开一个帐篷把藏在里面的男孩抓出来。

    “你是谁?”男孩露出惊恐的表情,他在纸人手中不停的挣扎,不小心碰倒一个油灯,顿时兴奋道,“你再不放开我,我就烧了你!”

    第106章

    若是张北极本人在此,他自然不怕任何凡火,但他现在的身体只是纸人,自然怕火。想到李清明嘱咐过,切记不能受伤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于是他有些犹豫,想着要不要趁机跑掉。

    然而男孩并没有想过对方会放过自己,他已经拿过油灯浇在张北极身上,火焰轰的一声点燃,火头越来越大。

    纸人身上的防护阵法瞬间开启,但也没能阻挡如此大的火焰,毕竟纸人只是凡俗之物,没有那么厉害。但张北极却不再犹豫了,他抓着男孩,在身上披了一件厚厚的衣服就往外跑。他有一种直觉,这个男孩定然非常重要,否则、否则他怎么能烧到小太阳!

    被张北极一路追着杀,差点吓破胆的外族士兵们瞧见这一幕,纷纷振奋,觉得这人身体被烧了三分之一,定然没有那么强的战斗力了。再加上男孩身份地位超然,他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衣服被火烧着,喉咙里爆发出尖锐的叫声,让众人精神一震,纷纷聚拢过来。

    也不知道怎么的,男孩的衣服只燃烧了一点竟然就慢慢熄灭了,好像凡火不敢烧他似的。而张北极却越烧越厉害,短短的时间中他只来得及跑到营地边缘,身体却已经烧了一半,眼瞅着身体越烧越多,恐怕不能回去……到时候被这些人发现古怪的地方,那麻烦可就大了。

    他们偷天换日的跑来这里,一方面想要干扰将士们的命运,一方面又不想让天道察觉,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原本顺利的形成竟然出现变化,眼瞅着身体烧的太厉害,张北极急了,抬头看了看天,发现一片乌云都没有,祈求下雨简直是天方夜谭。

    但那只是针对别人,李清明这边已经摆好祭坛,开始做法。他这次没有祷告天地,有些偷偷摸摸的点燃手中的符箓,还让长生站在一旁助力。符箓燃烧完毕,祭坛上的贡品也飞快的减少,终于,一片小小的乌云出现,好像被一根线牵引着一样飞快的飘动,最终仿佛长了眼睛似的飞到张北极的纸人上面,哗啦啦下了一场雨浇灭了火焰。

    趁着这个机会,张北极的纸人卷着男孩抢了一匹马飞快的离开,而刚才因为雨水的冲刷让他的面孔变得越来越模糊,在旁人看来就好像一张脸磨平了一样,好在身后的人不敢追上来,只有男孩一边挣扎一边看着张北极纸人的面孔越来越模糊,直到变成一张平板的类似于纸张的脸。

    “啊!”男孩尖叫一声昏了过去,等他再睁开眼睛就看到真正的张北极。而那个烧了一半,又被雨水淋湿的纸人已经被李清明处理掉。

    惊恐的看着张北极活灵活现的英俊面孔,男孩尖叫着后退,嘴里含糊的喊着,“鬼、鬼……”他是百分百的古代人,虽然生活在异族,但是因为身份特殊也接触过不少中原文化,知道‘鬼’这种存在,也知道妖怪等等,更是知道还有传说中的天师,据说能呼风唤雨、点石成金,堪比神仙。

    叮嘱霍飞将派信得过的人出去布阵,李清明回过头看着面目惊恐,头发棕红色,鼻梁高、眉骨高,眼睛深邃,皮肤白皙,五官精致的漂亮男孩,他仔细的看了看对方的面相,忽然身体一震凑近了又看了一会儿,还抓起他的手看手相。“此子竟比毛毛还要古怪,竟然没有生命线,这种命相的孩子都是胎儿时期就会夭折,根本不会出生……你既然活着,暂时就跟着我吧。”

    接下来几天李清明一直在跟这个孩子沟通,慢慢的他知道了,这孩子出身那天漫天金光,周围的花草一夜之间繁茂无比,外族人把他看作圣子,从小就精心培养,也或许是因为这个孩子的存在,这些外族竟然成功联合,并且发展的越来越大,隐隐有入主中原的意思。但这孩子本身却跟其他孩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命格极为特殊,竟是从不曾有过的生命线中硬生生开辟出一条活路,而且活的相当好,实在是让人稀奇。

    了解完这孩子的事情,李清明便拿出一个小巧的放大镜放到他身上,开始观察他的肉体。

    白玉为骨,秋水为血,五脏六腑都干净无比,体内隐隐有一股源源不断的生机洗刷着这具身体,让他能健康长大。李清明诧异,视线往下就看到对方丹田处竟然横着一样宝物,那是在现代中被称之为至宝的山河笔!一切都豁然开朗,正式因为这个山河笔才让男孩能开辟出一条命活下来,也正是因为如此,外族才能联合,试图入主中原。

    一切都有了解释,李清明心中也很快有了决断,他很快做出一个纸人,代替男孩回到外族中,又找来许多符箓朱砂笔等等,在自己居住的帐篷中布阵,其他现代来的老头在外面护法,张北极在旁边帮忙。他要把山河笔取出来,就要给男孩开膛破肚还不能破坏他的身体,这样的难度可谓是极难。

    “你别怕,这个东西不能一直在你体内,若是被那条龙发现了,你恐怕就活不下去了。”李清明轻声安慰男孩,尖锐的刀在火上烤了烤,轻轻一吹,他说,“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男孩早已被李清明手中的手段吓破了胆,连叫喊都不敢,身体僵硬无比,看到寒光闪闪的刀靠近的时候,两眼一翻晕了过去。旁边站着当雕像的张北极立刻凑过来,低声说:“老板,要不要我动手?我阳气多,可以帮他吊命。”

    这两天李清明一直跟男孩在一起,对方虽然年龄不大但也是个不大不小的男人,二百五早就干了一碗又一碗的老陈醋,偏偏找不到借口表达自己喝醋的原因,于是就一直憋闷着,此时终于找到机会说话就赶忙表达自己的意思。他也知道男孩身体里有个山河笔,要挖出来,不就是割开皮肉,拿出宝物,难度不高。

    但是李清明却轻轻摇头说:“你在旁边帮忙就好,我来。”

    昏睡的男孩被布条牢牢帮助,李清明深吸一口气接住可透视的放大镜看着男孩的身体,轻轻割开薄薄的皮肤,鲜血喷涌而出,大量的生机也开始迅速流逝,李清明不敢耽搁时间,割的更深一些,终于看到藏在血肉中的山河笔。世间至宝,形态并不固定,在有些人眼里是寻常的笔,但在别人眼里也有可能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山,此时藏在男孩体内也不一定可以用肉眼看到,更可能与男孩的血肉融合,寻常人等即便是剥开他的身体也不一定能找到。

    “放大镜果然管用。”李清明自言自语道,他手一挥开启帐篷里的阵法,顿时所有的符箓都闪烁着层层暗光,一时间这个帐篷好像在天地间消失了一样。在这瞒天过海的短暂时间内,李清明指尖一勾,藏起来的山河笔就被准确的勾出来,一张张符箓立刻贴上去。张北极更是扑过去按住山河笔,冲着李清明挤了挤眼睛说:“我按住了。”

    没了山河笔的支撑,男孩的身体因为疼痛开始抽搐,体内的生机也越来越少,李清明叹了口气割破自己的手腕放出鲜血,同时在男孩身上贴满符箓,等鲜血差不多流了一碗,用自己体内的生机代替山河笔以后,这才结束。

    单单是这样还不是结束,他打开纸袋拿出晨钟暮鼓,开始轻轻的敲击其中一面,顿时男孩的时间开始倒流,他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直至回到他两眼一翻晕过去的那一刻。山河笔虽然没了,但男孩身上却没有任何伤口,呼吸也逐渐平稳。

    “果然是好东西,既可以加速特定物体的时间流逝,也可以回溯特定物体的时间。”李清明收起晨钟暮鼓,自己的身体却晃了晃,他的消耗有些大,不过精神却很好。

    “老板。”张北极赶忙跑过来,掌心放在他的心口,灌入自己身体里的灵气,担忧道,“你没事吧?身体竟然又变凉了。”

    “没事,阵法坚持的时间不长,咱们还要抓紧时间。”李清明喘了口气,一挥手带着整个帐篷飞起,阵法竟然在他挥手的瞬间改变布局,变成了另外一个阵法。帐篷就这样隐藏的,没有引起旁人丝毫注意的来到城墙上,李清明在案几后面盘膝而坐,他面前赫然是一张巨大的堪舆图。

    一脸担心的坐在旁边,张北极想说话却又不知道说什么,他从来不会反对李清明的意见,这次也一样。

    深吸一口气,李清明攥着裹满符箓的山河笔,眼中精光一闪缓缓说道:“我不愿意战争频繁发生导致生灵涂炭,人人生而平等,即便是达不到这样的公平,至少我也要努力尝试。城墙外两百五十米大河,深不见底,灌入淘淘黄河水,奔腾不息。希望外族就此繁衍生息,发展壮大;希望中原不再出现征战沙场却无军饷粮草供给的情况,希望……此护国河万事永存!”

    山河笔金光闪烁,仿佛不甘心被李清明控制,后者神情凝重,顺手取出心头血抹在山河笔上,他怒喝道:“山河笔至高无上,为世间攒下莫大功德有何不可?”

    手中攥着山河笔在堪舆图上狠狠一化,同时李清明体内的灵气也被瞬间抽空,他猛地喷出一口血,竟然笑了,“我李清明愿意献命,只为边疆和平……永存!”

    城墙外面,土地突然开始翻滚,像地龙一样咆哮,发出让人震撼的声音,但却丝毫没有影响到城墙里面。天空中的云朵快速消散,太阳冒出来,金光灿灿的照耀着大地,那块地方好像被渡了一层金。

    第二笔画下,外面的土地翻滚愈发厉害,轰隆隆的响声不绝于耳。李清明体内灵气耗尽,头发迅速变得花白,他抽空了自己的生命,笑着画下第三笔。

    “老板,为什么这么做?”张北极忽然开口问道。

    脸上肉眼可见的布满皱纹,李清明勾起唇角笑起来,“你觉得我是圣母?不,我只是因为自己太有能力,而又不忍心看到那些将士变成尸体,灵魂解脱而已。不过,这话是说给外人听的,真正的话……你过来点我说给你听。”

    “我自然是为了……回去。”

    第107章

    和平并不是像奔腾的河水突然断流一样截止,而是潜移默化的,等人们发现的时候回头去想,竟然找不到和平到来的源头。

    边塞外面的土地翻滚许久,天上的太阳像一颗金色的球一样越来越近,照在外面的土地上,那层金光越来越浓郁。只是等旁人仔细去看的时候却发现那金光忽然一收,飞速的聚拢到一处,众人强睁开眼睛看向那一处,就看到那里空无一物,但是再眨眨眼,却又好像看到那里坐着一位青年,手中拿着一只金光闪闪的笔在勾勒什么似的。

    然而大家始终都是凡夫俗子,并不能看出那里的神通,只知道天地间有什么不一样了。

    霍飞将和长生站在一起,他仰起头看着城墙之上,恭敬道:“多谢先生大恩,长生留在这里,我会照顾好长生,希望先生放心。”

    等将士们无论怎么眨眼也看不到城墙上模糊的人影,天空中的太阳也缓缓躲到云层之后时,他们恍惚间又明白了,似乎是有什么人不见了,但究竟是什么人,也许大将知道吧。还好他们只是小兵,这种事儿不需要操心。

    山河笔画下的河是地下河,长年累月奔腾不息,不知道会坚持多少年,但至少百年内不会有变化。地下河配合着地上的阵法,足够阻挡外族人的靠近,潜移默化的拒绝战争,此处和平久了,边城的人便可以休养生息,逐渐发展。

    这份大功德自然都会聚集到山河笔上,只是山河笔由李清明强行操控,最终功德还是加持在李清明身上,叫他瞬间返老还童,身体也更加精壮。用二百五的话来说就是掌心终于有了一丝丝暖意,不再那么冰凉冰凉了。

    功德加身,李清明趁机启动阵法,带着老头们离开这个时代,只是长生主动留下,男孩一直待在帐篷里竟然也成功跟着李清明回来了。

    再次回到山谷中,大家都有恍然隔世的错觉。几个老头激动的无以复加,他们的经历足够奇特,足够惊险,也足够他们掌握更多的知识,增长更多的见识。同时大家也都知道了李清明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有通天彻地之能,行事任性极少与旁人交流意见,但往往他做出来的事总是叫人没有反驳的心思。

    “我感觉我的修为还有提升的可能。”易笔洗远远的冲着李清明行礼,很快找到自家的长辈,要求对方护法,他要开始悟道!其他老头也都各有感悟,大家发现原来的帐篷还在,便迫不及待的钻进去盘膝而坐,进入顿悟状态。

    另外一部分人早就在李清明从山谷中消失的那一刻起就忙不迭跑了,生怕自己也会出事,他们也就永远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前方死寂的山谷终于开始有了小小的变化,有了小小的气场,李清明甚至看到那里有一棵小小的野草,他扭头道:“那群阴兵不会再出现,咱们走吧。”

    “好。”张北极高兴的说。

    山河笔自然是留在那个时代,因为现代有了山河笔。只是男孩跟着跑来,也不能再送回去,因为已经没有得天独厚的天然条件,李清明自己没有能力布阵回溯时间,只能带着男孩回到饭馆,让苹果树先生教他一些现代常识。

    这棵苹果树跟着李清明去了一趟古代,见识颇多,就在饭馆里吹起了牛皮,他说的绘声绘色,让男孩也听的如痴如醉。晚上跟着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男孩彻底服气了,肯乖乖待在饭馆中。

    其实他被外族人养着,虽然学习到不少中原知识,但平时并没有什么自由。几个王子都想得到他,更方便篡位,对于他一个孩子来说,压力自然很大。而此时生活在饭馆中,有从未见过的卧室,就算是外面热的让人恨不得热死,饭馆中也非常凉爽,还有他从未吃过的饭菜零食,让他以为自己到了仙境中。

    这天不是任何节日,但是李清明突发奇想的想要庆祝一下,也没有庆祝的主题,于是就饭馆就又开始搞活动。

    “还是推出冰饮吧。”李清明坐在柜台后面,二百五殷勤的帮他捏肩膀,旁边夜烛顶着一杯温水飞过来,李清明喝了一口温水继续说,“奶油、炼奶等等材料饭馆都有,再就是大量的冰,加上果汁果肉等等,大热天的配合着吃正好。暂时不收费,免费赠送给新老客户吧。海报尽快写好,等我拍几张成品照片一起放上去。”

    水果拼盘之类的饭馆基本不会推出,因为来吃饭的妖怪们大都不稀罕各种水果,甚至他们自己吃的都是各种奇珍,偶尔还会送给饭馆一些,这个自然不能作为商品买卖。

    为了这次活动,李清明还专门跟马戏团团长商量了一下,马戏团晚上十一点就开始表演,更有人间绝迹的灵魂之舞,凡人在一片巨大的荷叶上跳舞,就算是妖怪们也要惊讶一下,然后认真的观看。

    那些以前通过各种各样隐秘渠道买到马戏团的票,并且每当深夜就会格外兴奋的人们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那个让他们大开眼界的马戏团不见了。任由他们使出各种各样的方法都找不到马戏团出现的痕迹,只得红着眼睛找到一些生活在阴暗中的人,拜托他们帮忙。这些人奉献了大量的金钱,终于说动一位全身都裹在黑袍中的人。

    比寻常人大三倍的脑袋在半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如果有人看到的话定然会吓一跳,那脑袋眼如铜铃,好像在黑夜中也可以冒光,脖子以下空荡荡的只有一根类似肠子的东西随风摇摆。这个脑袋是不是的转变方向看着周围,当他看到黑夜中出现一个木框,其中慢慢出现‘马戏团’三个字的牌子时,大嘴一咧,无声的笑了。

    饭馆马戏团表演圆满结束,生意也比往常更好。许多刚刚得到饭馆搞活动消息的妖怪正在往这边赶,他们有一部分都带着自家幼崽,来吃美味的冰饮,还有一部分带着心仪的男朋友,准备趁着吃饭的时候时机好,趁机表白结为正式伴侣,当然还有一大波吃货,呼朋唤友而来。

    每次都是如此,无论搞什么活动,生意都会异常火爆,好像妖怪也跟人一样更喜欢这种热闹的气氛。

    一只年纪比其他幼崽稍微大一点,已经能稳定的控制自己的耳朵,但是尾巴还不能稳定控制,年轻的妖怪爸爸没辙只能给儿子穿了一件漂亮的裙子。小家伙很喜欢可以把他的尾巴藏起来的裙子,欢快的在饭馆大厅中跑到柜台旁边,仰起脸看李清明,小声说:“老板,我们这次有冰饮赠送,那我还能吃到点心吗?”

    轻轻捏了捏小孩圆鼓鼓的脸蛋,李清明笑道:“可以的。”

    “哦哦,谢谢老板。”小孩一本正经的鞠躬,然后愉快摇晃屁股后面的尾巴,弄得裙子一鼓一鼓的,他欢快的跑到妖怪爸爸怀里说,“老板说有点心,那咱们赶快付款吧。”

    年轻的妖怪爸爸无奈,他们一家人是饭馆最后一波顾客,其实饭菜早就吃完了,只是儿子一直在纠结付款有没有点心赠送的事。付完款,拎着一盒点心,妖怪一家离开了,饭馆的玻璃门也缓缓关闭,大家都准备休息了。阿鬼也精神抖擞的站出来,等待来刷盘子洗菜的小鬼们,顺便拿了一盒点心慢慢吃着。

    时间很快又过去一天,第二天中午,一个眼珠子四处乱飘,进门的时候看到无风晃动的风铃吓了一跳的青年走进来,他看到实木柜台,又看到实木桌椅后有些贪婪的咽了口唾沫。

    “有事?”李清明靠在张北极身上,懒懒的说道。

    视线接触到李清明的那一刻,青年瞳孔猛地一缩,呼吸都有些急促,他刚想说话忽然察觉到仿佛有猛兽盯着自己一样,赶忙扭头,对上张北极一双仿佛冒着实质火焰的眸子,顿时缩了缩脖子,小声说:“有人让你交出马戏团,这是给你的钱!”他扔过来一张支票,快速说道,“下、下午我再来收回马戏团,你、你自己考虑!”

    支票还没靠近就被张北极轰了一拳,他皱着鼻子说:“这张纸给人的感觉不太好。”

    阴血逼入眼睛,李清明扫了一眼支票,淡淡道:“上面有一股邪恶气息,确实不太好。看来是有人顶上饭馆的马戏团了,咱们下午等等看,对方估计觉得咱们中招,觉得危险不大,会出现的。”

    没有人接触那张支票,李清明快速掏出符箓折了一个小人,滴了一滴指尖血,小人立刻站起来,拿起符箓装模作样的看了看,还发出声音,“总共……个十百千……五百万……不少钱了呀。”

    那股邪恶气息很快转移到纸人身上,等到下午,李清明控制着纸人来到饭馆外面,纸人见风就长,很快变成成年人大小的模样,然后回到饭馆中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时不时的端起一杯茶装装样子。

    那青年果然再次登门,只是他已经换了一副模样,脸上时不时的冒出一股黑气,脖子上还有一圈红痕,好像被人一刀斩下了脖子一样。他说话的声音也变了,非常沙哑,要不是确定灵魂没变,李清明还以为他被夺舍了呢。

    “我拒绝。”等青年说完,李清明立刻表明态度。

    脸色瞬间狰狞无比,青年的声音变得更加沙哑苍老,并且桀桀笑道:“现在可由不得你拒绝了,你的马戏团,包括你的饭馆都将归我。”他的一双眼睛变得浑浊无比,嘴里吐出旁人听不懂的话语,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最后变得皮包骨头。

    这是一种祭祀手法,用肉体换来某些术法。

    随着青年的话语念完,坐在窗边的纸人轰的一声燃烧起来,很快燃烧完毕变成一股灰烬。饭馆里的人飞快的跑过去打扫卫生,他们还啧啧称奇的看着青年,好像觉得他是猴子一样。

    “老板,邪恶的气息没了。不过他身上还有。”张北极皱着鼻子说,他还站起来活动身体说,“要不要我把藏在这个人身体里的东西揪出来?”

    摆了摆手,李清明站起来,手腕一抖,皮筋滑到掌心,他抬起手,皮筋就迅速伸长把青年困了起来,然而这样还没结束。在青年的笑脸中,皮筋迅速刺进他的身体,准确的卷住那一抹邪恶的气息,慢慢揪了出来……

    第108章

    传说有外国友人来国内玩,有幸看到一位大能施展秘术,那就跟孙猴子大战羊精、虎精似的,身体分裂又合上,回头还能正儿八经的说话,简直是神仙一样的手段,此人受到的触动极大,从此以后就加入旁门左道中开始钻研。

    正统道门术法,外人是不可能接触得到的,但国内旁门左道多得是,有下九流大多数都是这些。那些走街串巷卖小x药的,街头杂耍搞魔术的,还有卖身的娼都是下九流,这里面都有许多骗人的手段,但国外友人不知道啊,还以为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以为自己发现了新天地,更是废寝忘食的研究。

    这人不但自己研究,还拉着同好研究。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叫他研究出一些东西,并且开创流派,从古流传至今,甚至在国内也赫赫有名了。

    这些人应该说是运气好,他们该当研究出这么个术法流派来,因为天下大道以平衡为主,总不能国内流弊的不行不行的的了,坑蒙拐骗都是技术,结果外国友人啥都不知道还是土包子一个吧?那要是双方有了冲突,国内一些人看他们不顺眼分分钟跑出去把他们玩死,天道也没办法啊,于是就让他们自创了一个流派,用来平衡国内也用来变相的保护自己。

    其中最独特的方式就是每当夜晚降临,脑袋就会离开人体,拖着一截肠子飞行,遇到人吸人血,遇到狗吸狗血,级别高一些的就只有脑袋飞行,而没有肠子等。

    这就是降头。

    降头是一个大流派,再往下划分还有小流派,降头师各自修习的术法不一样,对付他们的手段也就不一样。这次李清明遇到的应该是降头师中最难对付的飞头降,降头师以自身为媒介,利用提前种下的诡术控制目标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然而现在跟降头师息息相关的那丝邪气被李清明卷住,他手中的皮筋仿佛有生命一样旋转起来跟缠线团似的吧那邪气团团缠住。张北极忽然福至心灵,掌心冒出一团淡淡的白光,那是浓郁至极成为实质的纯阳之气,他嘿嘿笑着靠近,“这玩意肯定害怕我的力量。世间万物在太阳的照耀下都无所遁形呢。”

    “疯、疯子!”刚一解开束缚,青年就浑身颤抖的看着李清明,他低头检查自己的身体看到那个深不可测的血洞,似乎全身的痛感都集中到那里,他不受控制的抖了抖身体,险些尿出来。这青年是走街串巷吃喝玩乐的混混,最喜欢拿钱帮大人物办事,原本挺简单的事谁知道发展成这样。

    但看到面目俊美但偏偏周身气势森然的饭馆老板,他‘啊’地大喊一声转身就跑,很快没了影。

    饭馆里的人想出去追,李清明摆手道:“不用追了,他这次有了教训,以后就不会再做这种事了,除非他不想要小命!”说完,李清明拿出一张符纸折的虫,把那团邪气放了进去,他拍了拍纸虫子笑道,“我希望你能主动找过来,否则我就要使些手段了。”

    纸虫抖了抖,似乎是觉得李清明没有别的能耐,又看中这家饭馆,纸虫往前蠕动一下,忽然身体震了震不动弹了。李清明用皮筋把纸虫卷起来就看到他肚子下面凭空出现一滴鲜血,那丝邪气却没有了。若有所思的看着纸虫,随后让一只蹲在旁边跃跃欲试的旱魃上前,手指搓出小火苗把纸虫烧掉。邪气跟降头师断开,变成了鲜血,可见其态度。

    “看来降头师并不准备跟咱们妥协。”李清明心情愉悦的说,“也罢,咱们就陪他玩玩,看他能耍什么花招。”

    这还是饭馆众人第一次正儿八经的斗法,大家都特别感兴趣,不过降头师很邪门,还是李清明挑大梁,其他人旁观,张北极作为后援随时跟随。当夜幕降临,好像有某种不安的因子开始活跃,黑暗的角落显得格外神秘,总是让人产生那里随时都会冒出诡异之物的错觉。

    一颗硕大的头颅从黑暗中飞出,牙齿尖利,像鬼怪一般。前方恰巧有一位步履匆匆的年轻人,他神情惊慌显然对于漆黑的环境极为害怕,而他的害怕很快变为真实,那头颅突然飞过去,尖利的牙齿咬断年轻人的脖子,让他来不及呼喊就软软的倒下,身体里的鲜血飞快的消失。

    就在这时候,饭馆中李清明做了一面小旗,小旗下面放着一个线团,线团用灵药浸泡过又被张北极用灵气加持,对于阴邪之物的反应极为敏感。就在大家都忙着给顾客们上菜的时候,线团带着小旗飞起来,径直冲到饭馆外面,李清明自然也跟在后面。

    在黑暗中快速穿梭,直到来到阴暗的角落,线团像一根针似的戳过去,随后开始一圈一圈的缠绕并且慢慢收紧。李清明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那里赫然是一颗硕大的头颅,头颅正在吸血,一个年轻人躺在那里生死不知。

    “好吓人!”张北极大吼一声冲过去就对着头颅轰了一拳。正巧线团全部缠绕完毕,头颅终于离开年轻人的脖子,发出一声声低吼,迅速飞到半空中,试图离开。

    飞头降晚上头颅飞出来吸血,当天晚上必须回去,否则头颅和身体就会化成一摊浓水死去。

    “线团果然是一次性法器,现在就不灵敏了。”李清明无奈的说,“你带这个人回饭馆,我追上去看看。”那颗头颅飞的极快,李清明根本没有多少反应时间,他飞快的追上去,就看到那颗头颅飞飞听听,似乎试图甩掉他。

    头颅非常狡猾,李清明原本试图抓住他,但每次都会被他逃脱,最后飞入一个黑黝黝的窗户消失不见。看到前面的房子,李清明想都没想就踹开门走了进去,刚踏入院子中就感受到一股阴寒之气一直往骨子里渗,他微微皱起眉头径直走向里面的房间。

    房门却在这个时候猛然打开,一个人站在门口,一双眼睛黑黝黝的看着外面,声音极为沙哑,“谁?”

    “你是谁?”李清明说着打开手中的手电筒,看清楚站在门口的人,他眼中闪过震惊,但更多的是不敢置信。因为此人的脑袋是正常人大小,但是模样跟先前飞行的头颅一模一样,他不相信飞头降能这么快速恢复,除非这是两个人!

    “大晚上的,我要休息了。”这人说着话就要关门。

    抬脚踢起一块小石子卡住门,李清明道:“我闻到一股血腥味,从你身上发出来,让我想想……”

    “嘭!”门迅速关上,卡住门的小石子也被碾碎,可见力道之大。

    眼前的房子散发出浓重的邪气,李清明发现自己似乎受了影响,他伸出手看了看自己的掌心,发现在他刚刚踏入这个院子的时候,就被这里无处不在的邪气侵染了。冒然闯进去也许能发现什么,但自己却会受伤,那样得不偿失,因为他有小太阳,等小太阳来了,一定烧的这里什么都不剩。

    那边把失血过多的年轻人送回饭馆,张北极就急匆匆的跑出来,站在外面停顿片刻就辨别出方向,没过多久就找到李清明。他刚刚靠近,就看到还有另外一个人从对面的方向走来,慢吞吞的不知道在防备什么。二百五顿时长了个心眼,悄悄躲了起来想看看这家伙是敌是友。

    那人走到院子门口却没敢进去,甚至眼睛都不敢看向里面,他甚至都没有看到李清明,就小声喊道:“事情办完了没有?尾款我已经准备好了,只要你办成我立刻给你。”

    黑黝黝的房子任何反应都没有,那人还不死心,就说:“还有很多人想看马戏团的表演,甚至他们还准备送几个孩子赞助,那个马戏团的招牌表演最精彩……钱不是问题,只要你能办成,多少钱都可以!我们已经凑了很多钱……”

    “你们都是马戏团的老观众?”李清明转过身看着站在门口的男人,他笑了笑,说,“原来如此,怪不得会出事,原来是怀璧其罪。北极,进来。”

    听到这话,张北极立刻窜进去,然后就感觉院子里阴寒无比,好像有凉气从脚上顺着皮肤往上爬,他立刻气场全开,跑过去把李清明抱在怀里,担心道:“老板你应该早说,这里好冷。是时候让我发挥作用了!”他大吼一声,身体表面好像蒙了一层光一样,在黑暗中看起来特别显眼,身上的跟小太阳似的散发着暖暖的温度,他得意的看着李清明,避开门口的视线吻住李清明的嘴唇。

    吻完了,二百五一抹嘴回味道:“就跟果冻似的,就是有点凉呀。”

    虽然对方这样的行为非常轻薄,但是看着他喜滋滋的样子,自己又确实感觉好多了,李清明只能抖了抖手腕,甩出皮筋把对方卷过来。

    “啊……”没想到被他视作洪水猛兽的地方就这么闯进来了,他疯狂的尖叫随后嘴巴被抽了一鞭子,便不敢发出声音了,待到看清楚眼前两个男人,发现不是他花钱雇的降头师,便不由得露出奇怪的表情。

    让张北极站在自己身后,李清明打开手电筒看了眼眼前这人的脸,他很快笑了,“印堂发黑,不是血光之灾就是霉运连篇,而且你……看什么不好非要看那种表演,心理变态得治,千万不要任其发展,否则你会从人类变成非人类,最终魂飞魄散的。”

    这样神棍一般的话在这些有钱有势,平时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情况下,他们是绝对不会相信的。世上没有钱做不到的事,如果做不到,那一定是钱不够。

    “就知道你不会相信。”李清明继续笑,他拿出一张空白的符箓,咬破指尖开始画符,一边画一边说,“那我就推你一把,放个催化剂,让你看看什么是现世报,什么是空有人的形态,那副皮囊下面却已经不再是人。”他非常讨厌这群人,当初要不是他们,马戏团又怎么会一直运转,连河蚌自己都没有办法控制,那些孩子的表演太过于血腥残忍……

    把符箓打到对方的身体中,李清明就挥了挥手把他扔到院子外面,转身对张北极说,“正好你来了,配合我进去看看,里面到底藏着什么……”

    第109章

    小太阳就像晚间的灯火,可以照耀很远,可以驱散黑暗,可以让飞蛾扑火,是居家旅行必备之人。有了小太阳在,眼前充满邪气的屋子像潮水一样缓缓分开,留出一道安全的路给李清明走。

    不,更确切的说是弥漫在这里的邪气已经被小太阳焚烧完毕,前面的路是绝对安全的。

    靠近门口,不等李清明动手,张北极就抬起脚踢了过去,他好像听到有什么东西发出刺耳的惨叫声。门缓缓打开,里面黑洞洞的方法能吸收光线。但强手电筒打进去之后,李清明还是看清楚了里面的情况。

    之前关门的男人趴在破旧的床上,他的后背上赫然连着一颗硕大的头颅,手电筒照过去的时候那头颅正发出低吼声,撕咬着男人后脑勺的头发,场景比恐怖电影还要让人害怕。

    “原来不是传统飞头降。”李清明却没有害怕,他饶有兴趣的走过去低头看着硕大的头颅粘在男人的后背上,压的他喘息都有些艰难。两颗脑袋的模样明明是一样的,但一个是正常人一个却寄生在后背上,就连李清明一时间也弄不清楚情况了。

    “吼……咕噜咕噜……”喉咙里发出古怪的声音,那颗头颅发现李清明进了屋子,顿时愤怒起来,只是他现在不能脱离这具身体,只能露出愤怒的表情,不停的张开嘴,长长的舌头耷拉在外面,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腥臭味道。

    盯着头颅看了一会儿,没看出什么,李清明索性拿出一张定身符‘啪’的一下贴过去,那头颅顿时不能动弹,但头颅下面的身体却开始剧烈的颤抖,四肢动了动,那颗长在脖子上的脑袋也慢慢清醒过来,他张开眼睛看着近在咫尺的李清明,直接吓了一跳,随后眼角余光撇到后背的脑袋,顿时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等对方再次清醒,李清明又问了问才知道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说起来这个人竟然还是受害者,罪魁祸首就是他后背的头颅。

    他叫扎木,在一个偏僻落后的村子里出生,刚出生的时候后背上就有一棵肉瘤,后来村里的巫医用刀给割掉了,但随着扎木长大,那肉瘤又长了出来,甚至比之前还大,于是巫医就又割了一次,又长,直到最后一次肉瘤竟然长出五官,并且开始控制扎木的行为,他就从那个村子离开,开始在外面生存。

    几乎所有的时间扎木都在自己的身体里沉睡,平时说话做主的是他背后的大脑袋,只有每天晚上脑袋飞出去吸血他才能短暂的恢复知觉,但后背上是一个巨大的血洞,他根本没有力气行动。扎木一直生活在恐惧中,他觉得自己被恶魔控制了,平时他一直沉睡,不知道恶魔是如何出现在别人眼前的。

    他非常穷,所以这次遇到这样钱多的活,恶魔就迫不及待的答应,谁知道踢到铁板,不但没赚到钱,自己还被对方找到。

    “求求您杀了我吧,我再也不想这样活下去了。这个恶魔肯定杀了很多人,我……我不能忍受这样的生活。”扎木的身体在硕大头颅的衬托下竟然显得极为瘦小,他不停的支撑起身体试图爬起来都没能成功,好像身后的脑袋千斤重似的。

    听到对方的请求,李清明便认真起来,用阴眼看了看他的灵魂,发现他的灵魂果然没有被尘世污染,也没沾染过人命,只是他后背的头颅中有一团非常邪恶的气息纠缠着他的灵魂,想要让他们分开或者杀死扎木,有点难而且治标不治本。

    又在头颅上贴了一张定身符,李清明索性咬破指尖在头颅上画了个阵法,“他暂时不会清醒,明天我再来找你。”

    降头师抓的挺简单,但事情却更加棘手,李清明回到饭馆中趴在柜台后面沉思。张北极送回来的年轻人失血过多,眼瞅着小命就快要没了,好在饭馆中的汽水给他灌了一碗,竟然硬生生的吊住了命,于是饭馆这边给富旋打了个电话,那边很快安排好,派来救护车把人带走,并没有引起更多的关注。

    也不知道他是倒霉还是幸运,总之降头师方面的事是跟他没有关系了。

    因为有事,夜宵比较简单,大家匆匆吃完饭休息,等明天商量那位降头师的事情。结果等天亮了,吃过早饭,大家商量半晌也没找到有用的方法,无奈之下李清明只得又给富旋打电话,让他帮忙办手续,他要出国一趟,去扎木的家乡看看。

    来到昨天晚上来过的房子中,李清明看到扎木依旧趴在床上,他背后的硕大脑袋在白天看的更为清晰,简直狰狞无比,跟地狱里的鬼头,电影中的道具一样夸张。找了担架把扎木抬出去,刚走到院子里就看到好几个人站在门口,哭丧着脸看向里面,其中一个人看到李清明后顿时眼睛一亮,‘噗通’一声就跪下了,声泪俱下的忏悔。

    其他人一见也立刻跪下,悔过的表情十分逼真,简直要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哟,现世报发作了。”张北极抱着胳膊说,“你们别找老板,这事儿老板也管不了,谁让你们自己心太脏。我们走,不用管他们。”

    这些人的做过的事情,变了态的心理引发的后果在‘催化剂’的作用下,终于摧枯拉朽一样爆发,一夜之间从光鲜亮丽的正面人物变成了连臭水沟里的老鼠都不如的东西,家庭分散、事业遭受重大打击,名声损毁,甚至再也没有崛起的希望。对于他们来说,这就是活着的地狱,偏偏他们比任何人都珍惜自己的性命,舍不得死。

    没有理会这些马戏团的老观众,李清明带着扎木离开,一路上先坐车又坐船,最后终于来到国外,充满异域风情的东南亚地区。扎木的家在特别偏僻的乡下,就算是当地人也要找很久才能找到,李清明这些外地人愣是花费了好几天功夫才到达目的地,扎木出生的村子。

    “风景太好了。”热带常年温度高,雨水多,植物也非常茂盛,当然各种蚊虫、动物也数不胜数。张北极很喜欢这里的阳光,他觉得自己充电的速度都快了不少,积攒一天就喜滋滋的找到李清明,掏出自己的宝贝,然后嘿嘿嘿。

    对于二百五来说,这里简直跟天堂一样,有美味的水果,还能快速充电,他觉得自己跟太阳的距离更近了。每天晚上都可以跟李清明睡在精致的房间里,想着各种各样动作,嘿嘿嘿。

    不过扎木的村子比较简陋,这里是山区,跟国内贫穷的地方差不多,各种落后不发达,这里甚至还流行巫医,生命了并不会想着去医院,而是选择找村里的巫医治病。

    因为不缺钱,李清明一行人很快找到合适的房子,里面虽然布置的比较简陋,但好在比较干净。着重跟扎木了解了一下村里的巫医,李清明决定去见见这个包治百病的人。

    离开村子一段距离,还要上山,上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山洞,里面就是巫医的家。按照扎木的说法,世世代代的巫医都居住在这里,村里人逢年过节还会给巫医送祭品,平时看病也要送上相应的礼品。在扎木的印象中,巫医确实会治病,只不过严重的病他治不了。

    山上有一条小路,看得出来经常有人踩踏,路边有不知名的小花,草木也非常茂盛。在李清明来之前刚下过一场雨,空气很清新,雨水冲刷过后的草木也焕然一新,小花看上去极为生动。

    凑过去盯着花看了看,张北极却立刻退了回来,凑到李清明耳边说:“老板,那花很冷。”

    “我知道。”李清明轻轻点头。那些可不是什么鲜花。

    山坡上除了风的声音,竟然没有虫叫声,也没有任何鸟类,这实在是不同寻常。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你回去吧,我不会见你。”

    语言不通,但李清明听懂了。

    脚步没有任何停顿,继续往前走。那个苍老的声音便冷哼一声,随后路边的野花竟然开始变化,鲜艳的彩色极为显眼,潮水一般的聚拢到一起挡在李清明前面。

    这些野花哪里是花,而是由鲜艳的虫子组成。

    不知道所谓的巫医是如何控制这些虫子的,跟苗疆的蛊有些相似。李清明不由得想起,降头术中也有一种是以毒虫作为媒介来控制目标物体,跟蛊有些相似,但又跟蛊不一样。不过降头术和苗疆的蛊被并成为两大邪术,这个说法果然很准确。

    “老板,让我来!”瞧见这些小虫子,张北极先是冒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随后立刻挡在李清明前面,摆开架势对着空气挥拳。二百五没有掌握任何技巧,每次都是这样横冲直撞,偏偏没有东西能阻挡他,这让他每次都理直气壮的挥拳头,遇到任何东西都用拳头打……

    虽然……没啥美感。

    彩色的虫子就好像遇到克星一样,纷纷潮水一样后退,尽管如此还是被二百五追上,隔着空气轰飞,虫子纷纷一命呜呼,山洞中传出愤怒的吼声,那些虫子迅速钻进土壤里消失不见。

    李清明脸上露出一丝笑意,他背着手走上前,对着张北极勾了勾手指,后者立刻喜滋滋的跑过来抓住他的手。两个人就这么握着手走到洞口前面,这才默契的松开手,一起往里面走。

    山洞里的摆设非常好,跟下面的村子差不多,地面干燥很适合人居住。李清明往里面走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一个满脸皱纹,头发却漆黑无比的老头坐在板凳上,一双眼睛狠狠的盯着洞口。

    大约是忌惮李清明二人的实力,老头不敢有所动作,但情绪却非常不好,他的嘴唇不停的蠕动着不知道在念叨什么。

    不动声色的打量山洞一圈,李清明开门见山道:“我是为了扎木而来,你还记得扎木吧?他刚出生的时候后背上就长了一个瘤子,还是你帮忙割掉的,算起来也不过是十几年前,你忘了吗?”

    缓缓转动脖子,老头仿佛此时才真正的看到李清明,他嘴唇动了动,说:“忘了。”

    “那我帮你回想。”李清明从容的接过话茬说,“扎木是在你这里出生的对不对?唔,这个你是不能否认的,因为我已经找到许多村里人作证。”至于真的找没找,谁又知道呢?

    第110章

    在落后闭塞的村子里,任何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变成大家嘴里的八卦,就算刻意隐瞒也会被无聊的人们挖掘出来。像扎木刚出生就有一个瘤子的事情,根本就瞒不住村里人,随便找个人问问就能问出许多事,跟扎木自己说的都差不多。

    老头是村里的巫医,地位特殊,但就算如此他也没有理由否认。

    他承认了,说法跟扎木自己说的大同小异。

    认真的盯着老头布满皱纹的脸,李清明忽然开口道:“你的手一直在颤抖,你是不是有心事?一开始你就不想让我们进来,是因为已经察觉到我们的实力不是你能控制得了的吧?你害怕见到我们,自从我来到山洞开始你就一直紧张着……什么样的理由会让你如此紧张呢?让我来猜猜……我猜过的事情基本不会错误……”

    “一股难闻的味道。”张北极搭话。

    “你在说谎。”李清明笑道,“不过我始终不知道你为什么说谎,扎木现在的样子你知道吗?他现在生不如死,后背有一个成年人三倍大的头,那颗头控制着他,他这些年以来基本都没有自己的意识。直到我发现他,把他带回来,他的家人看到这一幕都吓狠了,却没有跟他划清界限。”

    “我猜扎木的家人似乎知道什么,但是他们不敢自己说出来,所以我才来找你。那颗头颅究竟是一开始就长在扎木身上,是他出生起就带着的,还是……你划开他的后背把那颗头颅种到他身上的?”

    这话一说出来,老头身体抖了抖,他冷着脸看向李清明,却看到他眼中的笑容,顿时觉得自己好像陷进冰窖一样,身体已经冻的僵硬无比,根本不能动弹。

    见老头反应剧烈,李清明叹气道:“扎木出生那一年,你的妻子刚刚死亡,对不对?如果我想挖开你妻子的坟墓,是否可以看到一具无头尸体?”

    这些调查的过程其实非常迅速,因为村里的人大都记得,推理也很简单,现在李清明过来不过是验证结果而已。他并不享受那个调查取证,并且推理的过程,因为事情并不美好,相反的还充满邪恶。这件事里面唯一无辜的就是扎木了,他上半辈子都浑浑噩噩,现在被邪物缠上,脱身不得。

    心中的推测因为老头的反应而变为真相,李清明的脸色不太好看。如果是真的,那么要强行把那脑袋割下来恐怕就麻烦了,就好比一整个心脏,现在要把其中一个心房单独割掉,听上去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事,但偏偏必须想法子完成。

    “你想做什么?”沉默良久,老头仿佛瞬间苍老许多,他声音沙哑的说道,眼中隐隐还有一丝绝望。当年发妻逝去,他异想天开的想到师傅留下来的祖传札记,觉得既然降头师要先分割身体,几乎九死一生,那是不是就跟死了一样,正巧有个婴儿出生,他就利用巫药引出发妻的脑髓种植在婴儿的后背上,然后一次又一次的实验。

    后来发妻没有复活,倒是弄出一个充满邪气的怪物,那头颅根本不认识他,并且能控制扎木的身体后就离开了。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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