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5节
“没有,大家让你好好歇息。”
“那就好。”
某人终于放了心,像蜗牛般地又缩回壳里,伸出小手将被角悄悄地盖严。
朝歌暗笑,人都这样了,睁开眼还是先想到农场。
当朝歌看到某人昏睡时就出了门,结果发现有“好心人”早就烧好了热水,还有“热心人”煮好了红豆粥,甚至还有“老实人”体贴地送上了各种药膏,更有“厚道人”主动安排工作生产……
既然农场有那么多“好人”为他们创造两人世界,那就好好的享受吧!
朝歌将那团鼓鼓囊囊的被子抱在怀里,温柔地道:“秋啊,我带你抓黑虎鱼吧?我肯定会给你抓最大的一条,随你怎么玩……对了,我教你骑马吧,我们一起在草原上纵马狂奔,谁输了谁翻五十个跟头……”
叶剪秋无声的叹气,这还是那冷面无情的朝歌吗?简直是温暖的小情人啊!那一声声的“秋啊”,和姑姑叫他的时候一模一样!
于是,他悄悄地掀开被角。
他第一眼就看到朝歌那只缠了纱布的手。
朝歌的手型很漂亮,白皙纤长,骨节有力,但是中指和食指都缠了纱布,粗砺的虎口处也有细小的伤痕……叶剪秋心里一酸,也不知道这双手给他洗了多少次衣服,做了多少次饭,还做了小棉锤……也许一直守在自己身边的,才是最好的。
当看到一个黑发凌乱的小脑袋从被窝里又慢慢地钻出来,露出一张粉扑扑如海棠花般的面容后,朝歌满意的微笑。
这个叶剪秋,其实很好追!只要一锤定音,万事皆开!
叶剪秋伸出胳膊一把将强壮的朝歌捞在自己怀里,郑重地道:“朝歌,你现在是我的人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高大的朝歌小鸟依人般的偎在对方怀里,忍不住想笑:“嗯。”
怀里的朝歌有种烟尘俱净的美,粉嫩嫩的脸蛋儿,长长的睫毛根根分明,眼睛幽黑纯净,乌墨般的长发高高束起来,如同一幅最完美的水墨丹青……多么可爱听话的朝歌啊,自己一定要对这个美人儿好才是!
“我会对你比亲哥哥还要好。”
朝歌紧咬嘴唇:“嗯。”
叶剪秋长长的松口气:“以后你要乖乖听哥的话。”
“嗯,都听你的。”
叶剪秋感动的将朝歌那结实的胸膛抱在怀里,轻轻的拍打他厚实的肩膀:“那就好,跟着哥哥我过日子,一定不让你受苦。”
说完,还心疼的拉住朝歌那只缠着纱布的手在嘴边吻了吻。
朝歌实在是忍不住了,他将头深深地扎进被子闷笑,笑的床都在颤抖。
——这个叶剪秋啊,有时候是兄长是朋友,有时候又像孩子般天真!
当朝歌笑意盈盈地抬起头后,就拉起叶剪秋的手腕,给他戴上了一个凉凉的东西。
“这里什么?”
“西瓜碧玺。”
只见这个手链特别漂亮,就像一圈红绿相间的小西瓜牙儿,红绿色分界明显,色彩透明艳丽,晶体通透无瑕,具有很强的油润质感。
“喜欢吗?”
“很喜欢!哪儿来的?”
看着叶剪秋开心的将手腕放在眼前不停的欣赏,朝歌捏了捏对方那饱满光洁的耳垂儿,低声道:“在临月城抄贪官家的时候发现的,想着你会喜欢,就悄悄藏起来了。”
叶剪秋感动极了,没想到朝歌在临月城抄家杀人的时候还想着自己:“朝歌,你真好。”
“傻瓜,现在才知道!”说完,朝歌用下巴轻轻磳着对方的鬓发。
傻瓜呀,我再也不用在你注视着别人时,我却偷偷看着你!
傻瓜呀,你就是最美丽的花儿,面对那些非人类的生命,从来没有想到过斩杀,而是救赎……
傻瓜呀,世人都在追逐名利,我却想带你隐居……
温暖的拥抱中,叶剪秋猝不及防的被覆上了温热的唇,美好的触感就像甜甜的蜜一样在唇齿间漾开……朝歌就像深海的鱼,嘴唇有种寒凉的冰牛奶的感觉,凉凉柔柔,丝丝滑滑……
“坏了!赵鸣岐该来接我了,我失约了怎么办?”叶剪秋却突然掀开了被子,一把推开朝歌,着急地道。
看着坐在床上那毫不遮挡的玉肌仙体,如水中梅花的某人,朝歌的鼻血差一点又流了下来!他捂着鼻子道:“放心!放心!知道你不便出门,他早就走了!”
…………………………
东方露白,繁星隐灭。
农场帐篷前那棵最大的梧桐树上,一袭黑影从夕阳斜挂时就无声无息的落在枝头,又高又瘦的身影从浓雾中静静的等到黎明,又从黎明渡过漫漫黑夜……当太阳从东方快要露出红色的光芒时,那熟悉的筚篥声再没有响起。
农场的大铜钟又照常“咣咣”的敲响,听到起床的号令后,工友们打着呵欠,三三两两的从帐篷出来。他们不禁惊讶的发现,那棵大梧桐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烈火焚成了一根黑炭!
☆、一百一十八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镶嵌着几颗残星,大地朦朦胧胧的,薄薄的雾气像一只神奇的手,轻轻抚摸着绿色田园。
一个人影正蹲在蓄水池边忙碌,不时地传来“哗哗”的水声。
叶剪秋将拆洗完的被褥,衣服等物一一晾晒在绳子上后,又将一双双刷好的靴子斜放在地上控水。
等所有东西都洗完,叶剪秋将手里的脸盆放到一边,坐在一个小石板凳上懒懒的伸开双腿,靠着身后的大树休息。
此时,天色灰蒙蒙的,空气仍有些湿润,脚下的小草也湿漉漉的,远处传来此起伏彼的公鸡打鸣声,那高亢悠远的打鸣声,连山谷里都有回音。
其实满腹心事的叶剪秋早就醒了,一直忙碌到现在。
他从怀里摸出根香烟低头点上,抬起头缓缓地喷了个烟圈。
刚才洗的所有的东西,都是朝歌的。
朝歌的被褥早就该拆洗了,如果叶剪秋没去整理他的东西,不知道他还会用多长时间。还有那个枕头,竟然和赵淳一样也是用的荞麦皮枕头。他并没有追问朝歌和赵淳的事,对朝歌来说也许是个伤痛,朝歌若不说,他永远也不会开口。
朝歌的东西很少,除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铠甲兵器外,再无其它。就这样拎着一包少的可怜的行李,将一个人带到了自己身边。
两个人决定在一起生活时,并没有什么举行特别的仪式,也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海誓山盟。而是将两个人的东西放在一个帐篷里,就这样简简单单开始了新的生活。
李婶子明显不太满意,她觉得朝歌不够稳重,也觉得叶剪秋太过草率,更觉得连个两个人连个婚礼都没有太过委屈……但是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表情有些失落。而静石先生,从头到尾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用沉默表示抗议。
但是李婶子还是选择尊重两个一脸幸福的人,主动帮叶剪秋将他的帐篷重新打扫了一番,又将自己早就准备好的一套崭新的大红褥子拿了出来,送给叶剪秋当贺礼。
那是一床大红色的鸳鸯合欢被和双栖并蒂莲枕头。
叶剪秋心里明白,李婶子本来是给他和司徒瑾准备的东西,没想到用到了他和朝歌身上。
不得不承认,一腔热血的朝歌不管不顾,猝不及防的闯进他的生活,是非常直接有效的。
叶剪秋抬起胳膊,看到手腕上那串色彩鲜艳的西瓜碧玺手链,不禁弯起了嘴角。
其实他并不喜欢太过鲜艳的东西,但是他更爱一颗真诚的心。
他可以确定,朝歌真的很喜欢他。虽然朝歌年纪小,但就是因为年纪小,这种由心而发的感情才更为纯粹——只是为了喜欢而喜欢,只是为了爱而爱。
叶剪秋望着远方茫茫的雾气感慨万千。不管他愿不愿意,这个世界他真的已经离不开了。
此时,听到远处有人说话的声音。
只见从薄雾中走来几个巡逻的工友,老木拿着已经熄灭的火把,老胡拎着长刀和几个人说说笑笑的走到叶剪秋面前打招呼。
“叶管事,怎么不多睡会儿?”
叶剪秋笑道:“睡不着,事情太多。”
“朝歌呢?”
“还在睡。”
“哦。”
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大家心里都觉得新奇,为什么叶管事总是精神抖擞,腰杆挺的直直的,走路时大步腾腾的,而且眉眼出落的越来越水灵。而朝歌总是很晚才起床,呵欠连天的……莫不是朝歌才是下面的那个?
叶剪秋不知道大家脑子里的一团污,只是问道:“为什么今天巡逻的人数比往常多了一倍?”
一说到这个,老木面容戚戚地道:“叶管事,那棵树怕是不吉……”
自从那棵梧桐树莫明奇妙的变成黑炭后,农场就加强了巡逻。
“瞎说!怎会不吉!”
老胡大声打断老木的话道:“这棵树并没有起明火,也没有烧到周围一根小草,甚至连个动静都没有听到,既然黑鹰都没有叫一声,那这就是神来之火啊!而且放倒了能直接当炭使,放进炼钢炉里火焰很大,特别好用!这就是老天爷在恭喜咱们的叶管事和朝歌的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哦,对对!回头给叶管事的铜炉里加上些梧桐炭,可好用了!”
老木连连点头,老胡说的对,叶管事的大喜日子,怎么能说不吉呢?
叶剪秋倒不觉得奇怪,但凡和火有关的古怪事情,大概得问赵淳了。
看着工友们要离开,叶剪秋拉住落在队伍最后面的那位工友:“小温,你等一下。”
小温点点头,停下了脚步。
“小温,你会补鞋子吗?”
浓眉大眼,长相憨厚的小温拍了拍胸口,并且坚定的点点头。叶剪秋每次看到他,都觉得他很像石头,感到非常亲切。
“朝歌的靴子有些地方开口了……”
没等叶剪秋的话说完,小温直接走到晾晒靴子的地方,拎起那两双靴子就走。
叶剪秋急着道:“还不干呢,等干了再补也不迟。”
小温笑着摇摇头,提着靴子就跑到老木他们身边了。
叶剪秋只好冲着他们大喊:“老胡,一会儿通知大家伙,吃完饭开晨会!”
“知道啦!”
老胡他们远远的摆手示意。
等洗漱完毕后,叶剪秋轻手轻脚的来到小床前,将一枝带着露珠的蓝雪花放在朝歌的枕边,淡雅的蓝雪花和朝歌娇嫩的脸放在一起,竟一时分不出哪是花,哪是人……美的如斯如画。
只见朝歌四肢大开的躺鲜红的被褥里正睡的香甜,被子下面露出两条光光的长腿。叶剪秋暗笑,这朝歌自打钻进自己的被窝就没有穿过衣服。
——叶剪秋啊,你好像占了大便宜呢!
叶剪秋低下头吻了吻朝歌,又轻轻的拿出朝歌的手揭开纱布,坐在床边静静的给他抹上药膏。
朝歌闻到了一股清淡的薄荷牙膏味儿后,动了动长长的睫毛,闭着眼睛将自己毛茸茸的脑袋往对方怀里乱拱,嘴里嘟囔:“媳妇儿,你对人好起来简直要命,我很担心。”
其实朝歌在嫉妒叶剪秋曾经也对别人这么好过。
叶剪秋怎会不知朝歌的小心思,只是笑道:“放心,我只对你好。”
朝歌抱着叶剪秋闷闷地道:“说话算数,不然罚喝……”
“行了,农场的马都被你害得想骟了自个儿,就不能想个别的法子整人。”
朝歌笑的很坏:“我就喜欢欺负你,怎么办?”
叶剪秋笑着拍了拍他:“我还想欺负你呢!你再睡会儿,时辰还早。”
“早就醒了,媳妇的被窝太舒服。即使睡不着,也不想起床。”
“那就多躺会儿。”
“嗯。”
叶剪秋脸红,由于两个人初尝情欲滋味,每个夜晚都尽情放纵从不虚度,无所顾忌的探索对方身体的奥秘和欢愉……所以朝歌很恋床。
叶剪秋低下头轻轻地在朝歌耳边道:“起床后就去婶子那里吃早饭,婶子说了,以后咱们一家人要一起开小灶。等你吃完饭就开会,今天有事要商量。”
“嗯。”
“朝歌,婶子专门给你炖了汤,你得喝……”
“嗯。”
“真乖。”
叶剪秋俯下身来轻轻的抱住朝歌,沉浸在爱河的两个人交换了一个又一个深深浅浅的吻。
…………≈…………
开会的时间了。
人数到齐后,坐在会议室的叶剪秋一改工作之余的温柔作派,而是拿起一个铜制的烟灰缸,如梁山好汉般的“梆梆”的大力敲了敲桌子,大声宣布道:“会议开始!财务室先来!”
“是!”
老水首先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道:“报告叶管事,由于农场违约,没有及时供应鲜果,已经支付顾树林两倍的违约金。这个月,晋伯又来查帐,抽走了二千两的流水,现在农场只有现银五百两。”
“下次晋伯再来就直接告诉他,想拿银子让司徒瑾亲自找我面谈,否则一文没有!下一个!”
叶剪秋心里有数,农场的工友每天累成狗,如此辛苦赚来的钱,军团轻轻松松就抽都大头,抽的他心都是凉的!农场要发展,要进原料,这一切都要银子,可是军团不闻不问只管拿钱!还有那司徒瑾,他的军士们全都换上了最新的甲衣和亮闪闪的武器,只有朝歌,仍是最旧装备。不管司徒瑾对朝歌是否公报私仇,都要好好谈一谈了!
本来一脸恨意的老水,脸色立刻阴转晴。
既然叶管事发了话,那就说明他终于要代表农场和军团宣战了!
只见技术科的负责人站了起来道:“报告叶管事,技术科新研制的火柴非常好卖,我们已经提高了技术,又降底了一半的成本。现在正在研发填充燃油和酒精的金属打火机,这两种产品有望成为今年的主打货。还有您提出来的五个秤铊的平衡台秤,我们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下个月就能出货!具体保密配方已经按照您的指示锁到柜子里了!这是钥匙!”
“朝歌,拿着。”
技术科的负责人交过来一把密码锁的钥匙,朝歌站起身来接过。
其实古代也有密码锁,但用汉字来保密。
锁上面有多个刻有汉字的转环,每个转环上都刻有五个汉字套在锁上,依次旋转转环,只有特定的组合才能让锁鼻通过,然后再次随手旋转,不知道密码的人即使拿到了钥匙,也无法打开这把铜锁,可谓匠心独具。
工程科的负责人站起来道:“报告叶管事,工程科将冷库已经建造完毕,请指示。”
叶剪秋抬起头淡淡地道:“再挖一个要离地面最少一丈,同样面积的地下冷库,要预留引水坑还有升降设备!此外,沙滩上要挖一个大水塘,将来养鱼种莲藕,具体施工方法散会后朝歌会给你图纸。下一个。”
工程科的负责人立刻瘫软。
叶剪秋没有理会,只是低头快速的记录,一旁的小温也用鹅毛笔记录的飞快,安静的会议室内只有沙沙的写字声。
销售科的负责人站起道:“报告叶管事,这个月我们销售了白酒二百坛,果酒五十坛,皮狙五十头,出栏的生猪一百头,禽类等各千余只,棉布绸纱三百匹,各类农具五十套,日用品五百件……”
销售科的负责人念的帐目很长,足足念了半柱香的时间:“……共计入帐银子三千一百二十两,除去各种人工和成本,净余二千八百五十两,业务处再扣除自己的福利金和薪水三百五十两外,其余二千五百两银子已经交付财务室。”
“干的好,回头给我一个详细的销售业绩报表。下一个!”
叶剪秋根本听不清这么长的数字,但是夸奖是必须的!
——现在农场的生意有些好转,只是因为改了风水。具体说来就是农场又扩建了南北两个大门。
由于那些观望的商铺未入驻,那农场就自己干!
南大门是老传达室,接待私客。而北大门则是农场最繁忙的地方。已经建好的几个商铺统统改建成了临时商铺型的办公室,集业务,财务,运输、仓储和接待于一身,直接面对广大客商前来洽谈生意。
农场新品不断推出,生意又逐渐开始回暖,车水马龙的北大门终于热闹起来,现在农场商铺又准备开一家两层楼高的客栈,目前正在热火朝天的装修,叶剪秋亲自设计的图纸,将来奢华的程度只怕你再有银子也没有资格入住!
而那些坐镇在这些商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是唯一和外界有接触的工友。
叶剪秋明白,这些工友都是人才,不仅要发高薪水,还要激发他们的创业热情!
这些在外办公的工友们,每月收入不菲的工钱可以通过银号汇兑成银票,银号会利用官府的驿站将银票传寄到工友们的老家。
因为青阳镇的商业曾经很发达,已经有了成熟的金融系统,所以很多银号竟然有汇兑银票的功能,这充分的显示了老一辈实业家的长远眼光。
叶剪秋并不担心工友会离开,他们在这里工作生活的很充实,也很期待农场将来光辉的前景,拿棍子打都打不走!如果逃跑,估计下下辈子也轮不到这么好的“坐牢”机会。
这时,供应科的负责人站起来道:“报告叶管事,我们已经按照您的指令收购了各类毛皮三千张,共花费银子三十二两,请指示。”
供应科只在农场贴了一张大红宣传单:农场大量收皮子,品种不限。
就这一句话,每天来上门送皮子的商贩多的数不胜数。在这个世界里,皮子不值钱,也没有太多用处,成本低廉的令人发指。
叶剪秋头也不抬地道:“供应科要注意矿石的价格波动,必要时,可出差去外地打听行情。销售科的工友们也可以根据市场形势打报告,经我批准后可外出调查市场真实的供销情况,出差回来后给我写个工作汇报。”
必要时这些工友必须得放出去,死守在农场只会固步自封,没有前途!什么囚犯,什么律法,我叶剪秋就是规矩!
“是!”
供应科和销售科的负责人笑的一口大白牙,外出公干呀!简直不要太让人嫉妒才好!
叶剪秋又道:“朝歌,将研制皮包的图纸交给技术科。”
“是!”
朝歌从桌上的一个黑色皮包里拿出几张图纸交给技术科,技术科的负责人小心翼翼的接了过来,周围的工友探头去看,只见上面设计了很多大大小小新奇的箱包,还有带轱辘和拉杆系列……众人吸气,这又是个大大的财路!
这里人们出行带的大多都是用厚实的木箱、藤箱、箧子,还加上很多铜制的饰品,既笨重又不美观。若是用不值钱的皮子制成箱包,不仅防水而且轻便,定会大卖!
技术科的人热血沸腾,甚至有些迫不及待的回去加班研制了!
叶剪秋对销售科的负责人道:“你回去写个规定,务必要标明,我们农场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推出一个新品,我们只将新品卖给长期稳定和我们农场合作的商家。如果同意者,可签订合同,可享受第一时间拿货权和农场的优惠政策。不签订合同者,我们也不勉强,只是紧俏的货品,他们得排队等候,若是错过商机,后果自负。”
“是!”
曹家不是想整农场吗?呵,我叶剪秋可是生活在现代化物质极大丰富的爆炸时代!箱包只是个开头,将来会有更多的产品出现,让你抄袭都来不及!!
来吧!甭管什么曹家,李家……统统都来吧!饶你精似鬼,也喝洗脚水!
当会议快要结束时,销售科的负责人坐不住了:“报告叶管事,曹家一直派人来游说,想再次大量进购咱们农场的麦子,这笔生意还做吗?”
有人立刻骂道:“卖他个龟孙子!自己吃也不卖曹家!”
有人附和:“对,自己吃,一天三顿大白馍!”
“梆梆梆”!听到叶剪秋拿烟灰缸砸桌子,众人立刻安静下来,将目光全都注视着他,也包括朝歌。
叶剪秋挑起嘴角笑道:“怎么不做?这可是笔大生意,让他们准备好足足的银子,一个月后再来。”
“是!”
大家看着叶剪秋稳如泰山的样子,不禁暗自猜测,看来叶管事心里已经有对策了。
其实所有的人心里都很纠结,这麦子若是要卖的话,还不如卖给曹家,他们出的价格比外面高出数倍,但是不卖的话,几万石的粮食压在手里,倒成了大麻烦。
叶剪秋对朝歌道:“朝歌,有件事只怕你得帮忙。”
“说吧!”
朝歌拍了拍胸口,老婆大人发话,在所不辞!
“用你的黑鹰将赵鸣岐叫来,我找他有事。”
“赵淳?”
“是的!”
叶剪秋坚定的点头。
朝歌鼻孔里喷气,站起来道:“我即刻去办。”
“辛苦了。”
“不客气。”
朝歌使劲捏了把能干的老婆儿脸蛋儿后就出去了,工友们倒吸凉气。
——找齐王来干活,竟然连个“请”字都不用!这两口子真是大大的忤逆呀!
☆、一百一十九
会议不知不觉已经开了一上午,所有的工作汇报都已结束,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工友们放松了下来,有人开始互相点上香烟,悄声讨论着手里最新研制的打火机和火柴。
叶剪秋静静的用笔在纸上写写画画,不时地停下来望着一张张的草图出神。
俗话说,好马配好鞍,是为锦上添花,木偶镶金牙,则是画蛇添足。
货物的包装是个大问题,农场的货物现在还在用传统的草绳粗放式的捆扎,素面朝天的出售,再好的东西也显得粗鲁。
很多市面上的产品基本上是赤膊上市,秸草、麻皮、菜叶……凡是能够利用包载物品的自然物都是原始的包装,产品不带任何附加值而且与商品完全分离。包装的功能仅仅表现在包装物品方便携带上,很难窥出利用包装的功能达到促销目的的技巧特征。
他想到了“买椟还珠”的故事。虽然这个世界也不乏黄绢细裹、红绫紧缠的物件,“革匮十重,缇巾什袭”的锦匣,多见于皇宫相府,朱宅豪门用于收藏珍宝古玩的,要么束之高阁,要么密宝深藏,不能代表以交换为目的的实际意义上的商品包装。
商家们也有不少用铁筒、木匣、锦盒装盛的日用百货。并且很显然的注意到了包装美化商品的功能,因此木箱纸盒上也往往飘着红绸绿缎的腰带。
现代化装载商品,很方便运输。纸箱上印一只酒杯,再附上一句:“玻璃易碎,小心轻放”或是两根枯骨架着一个骷髅,一旁注明:“剧毒药品,小心触摸”等等,警示包装里的商品属于哪类的物质。就是这种简单的提示,也足以证明包装的功能非同寻常。
——玻璃容器必须上马,还有纸箱的外包装。
叶剪秋开始低头“唰唰”在纸上写写画画,他的脑海中出现一个人——李子定。
李子定虽然是个读书人,但同时他又是一个很精明的商人。
他的印刷作坊不仅仅只是叶剪秋看到的那一个,而且在外地也有分号。他收藏了刻版上万块,内容包含医学、棋书、音乐书、茶谱、花卉、法贴等。而且各种工匠总数近千人,可谓大型的印刷工厂。
最让叶剪秋感兴趣的,李子定竟然还承接纱衣印花,而且是多色套印的彩色印刷! 如果找他合作开始纸箱的研发和包装,定会开辟新的天地!
其实叶剪秋在和李子定交谈中,还无意中聊到了打印机。
那种利用滚筒、铅字盘、机头的老式机器使得李子定非常感兴趣。
可是现在,叶剪秋却突然想到了“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的林语堂先生。他有一件最伟大的革命性创举,其原理方法都是里程碑的贡献!那就是——明快打字机,而且是用键盘的。
明快中文打字机用六十四个键,使用上下检字法,就可以打出八万多个汉字,而且都是竖列的繁体字……呵,如果李子定知道,定会欣喜若狂!
此时,感到自己的胳膊被人碰了碰,老水递给叶剪秋一根香烟,并且巴结的点上后道:“叶管事,曹五他们在外面等半天了,你看?”
叶剪秋叹了口气道:“让他们进来吧!”
老水立刻冲门外喊:“曹五啊,叶管事让你们进来!”
会议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宣布对曹五和叶婉珍的去留。
众人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看着从门外走来的曹五和头上缠了纱布的叶婉珍。
曹五这几天在农场拼命干活,人都瘦了一大圈,大肚子没有了,脸色也黝黑了许多,而且人们惊讶地发现,曹五竟然是个大络腮胡子!头发和胡子乱蓬蓬的,有些不修边幅之感,好像又回到市场上那个抠着鼻孔的曹五。
而叶婉珍,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套最小号的工装,即使如此,袖子和裤脚也挽起很多,由于受了伤,脸色清瘦苍白,头发只简单的梳了条大辫子,倒比平时顺眼了许多。
叶剪秋没有说什么,只对他们二人点头示意坐下。
叶剪秋看到曹五垂头丧气的模样,心里有些难过。他本来想找曹五私下谈谈的,但是曹五的目光看着他有些发怵。也许那天叶婉珍的话,他好像也听懂了几分……鬼呀,谁不怕?
叶剪秋苦笑,既然如此,那就回家吧!
叶剪秋弹了弹烟灰道:“曹五,我知道你喜欢农场,也为农场付出不少。但是你们曹家和农场现在是对立竞争关系,那我给你两个选择。第一,回到你的曹家,我们仍是朋友,但是农场你永远不能再踏进一步。第二,你留在农场,我们还在一起工作,但是你永远也不能再出去,也不能见你的家人。你自己先好好想想,然后再回答我。”
为了不伤害曹五,叶剪秋婉约的提出两条意见,其实叶剪秋觉得曹五会选第一个。
曹五苦着脸挠头,心里更纠结了,如果像其它工友那样,呆在农场永远不出去,好像他办不到。若是回去,他和小厨子还能像朋友一样正常交往,好像也不错,只是他不能和农场一起发展了……
曹五其实心里挺委屈的,被老娘出卖的他跟在老娘屁股后面不停地苦苦追问,不厌其烦的曹老娘才终于说了实情。
原来曹母早就知道了小厨子是异能者,所以才对农场下的手。而且曹母说的有鼻子有眼的,什么钻天大树啊,什么屋内飞花啊!曹五没想到,老娘知道的竟然比他还多!曹母说,现在那小厨子早就没有异能了,成了普通人,让他乖乖回家。
曹母只所以这么清楚,都是因为——杨小迷。
曹母在绵州府的时候,就开始怀疑杨小迷为什么没有带曹五来救小厨子。直到那天在农场门口,那杨小迷为了小厨子出马抓人,那曹母才最后确定,杨小迷背后果然另有其主!
在酒桌上,杨小迷很爽快的承认了,他说自己是齐王的手下。
曹五内心哀鸿遍野,杨小迷啊,你害死我了!
曹五很纠结,现在小厨子和朝歌成了一对儿,他好像越来越没有机会了。而且最重要的是,长得那么好看的小厨子,怎么会是那种“东西”呢……
曹五不由得打个了个寒噤,他好像真的快要坚持不下去了。
叶剪秋又对叶婉珍道:“叶婉珍,你的去留和曹五差不多,你若想留下来,永远也不能再出去,而且你没有一文工钱,只能在这里白做工。若是你想出去,我会一次性给你些银子生活,但是你……”
“我留下!”
叶婉珍打断叶剪秋的话,坚定的回答。
不顾众人惊讶的目光,叶婉珍抬起煞白的脸,毫不犹豫地道:“大哥,我留下,永远也不离开!”
叶剪秋真心劝:“你会后悔的。”
叶婉珍双眼饱含泪花:“大哥,我的付出只有自己明了,我的苦辣酸甜也不为人知!我的事大家也许会耻笑,会谩骂,但是我却会掉泪!也许他永远不会来,也许他来了也不会和我说一句话,也许他根本不想知道我是谁!但是我仍会留在这里为他等候,哪怕青丝变白发,哪怕红颜变枯骨,老死也不后悔!”
正在记录的小温低着头,沙沙不停的笔终于停了下来。
曹五惊讶的看着叶婉珍,他怔怔了半天后,虎目含泪地道:“我也留下!”
一个小女子为爱都愿毫不犹豫地付出一生,他一个大老爷们能退缩吗?
叶剪秋心里一阵烦躁,这都是些什么人啊!好好的康庄大道不走,偏偏走死胡同!
“散会!”
叶剪秋生气的一拍桌子,率先大步离开了会议室。
叶婉珍看着叶剪秋叼着烟头,双手插兜潇洒离开的背影,她心里五味杂阵。这个叶剪秋,虽然不是她真正的大哥,但却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叶婉珍真心觉得,自己选择留在这个“大哥”身边,是对的!
她抬起头,默默的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温奕,抿了抿嘴巴,轻声道:“温奕,对不起。”
温奕没有说话,只是将桌上的东西归拢到一起,没有看她一眼就离开了。
……………………………………………………
黑沉沉的夜再一次来临,仿佛无边的浓墨重重地涂抹在天际,连一丝星星的微光也没有。
农场的帐篷早就亮了点点烛火,远处不时传来工友们打牌笑骂的声音,空气中还有淡淡的烟酒味儿。
朝歌举着火把站在新建好的地下冷库前,已经静静的等候了很久。
从不停歇的大风又如约而至,火把被狂风吹的摇曳不停。叶剪秋踮着脚将一个披风系在朝歌身上,搓手跺脚道:“朝歌,今天晚上他可能不来,我们回去吧!”
朝歌摇头:“不会的,他若不来,以后将再也见不到我。”
“朝歌,不要倔强,明天我们再来等。”
“会来的。”
朝歌举着火把像雕塑般的伫立在风中,毫不动摇。
夜色更深,农场的帐篷那点点烛光终于逐渐熄灭,人们的笑谈声也渐渐消失,四周又陷入黑墨一样沉寂的夜色。
此时已是丑时,浓雾即将弥漫到这里,叶剪秋不时担心的看着神色坚定的朝歌。他只好轻轻抱着朝歌的腰,朝歌也抬起胳膊搂着他,两个人在风中相偎耐心等待。
突然一阵呼啸的狂风袭来,火把晃了几晃后终于熄灭,黑暗中,两个人的长发如同被风拧成一股股的麻绳,狂风夹杂着沙尘不停的拍打着脸颊,一阵火辣辣的疼。
一个黑色的大影终于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前方,夜幕中只看到金色的光芒如流星般在风中划过。
赵淳真的来了!
叶剪秋觉得身上的温暖突然消失,只见朝歌将手里已经熄灭的火把扔的远远的,大步走向赵淳。
“让我来有何事?”
赵淳的声音更加暗哑,黑色衣袍如同狂风中飘零的树叶,人单薄的好像随时被风卷走。
朝歌道:“我们需要苍澜山上的冰。”
赵淳枭枭的笑:“想让我做苦力,将雪山上的冰一块块搬来吗?”
“没错。”
“很好。”
赵淳说完,一撩宽大的衣袍,转身就进入了洞门大开的地下仓库。朝歌紧追不舍,叶剪秋刚要跟着进去,却被一阵狂风阻挡,那铁制的大门“咣”的一声就紧紧闭上了。
叶剪秋呆呆地站在门口,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他好像被无理的隔绝在外,别人的世界拒绝他的加入。
冷库很空旷,而且阴暗潮湿,地面和墙壁全是铺好的大块石板,靴子踏在厚厚的青石板上发出闷闷的回音。
赵淳走在前面,漫不经心地道:“朝歌,你可以为心爱之人做这些事的。”
“拜你所赐,我现在根本做不到。”
跟在赵淳身后的朝歌表情有些狰狞,如果不是生死相系,他现在就想动手杀了那个人!
赵淳仰天长笑,他转过身道:“朝歌,你没发现吗?今天可是个大吉之日。”
只见赵淳突然掏出把锋利的青石玉刀,朝自己的胸口狠狠刺下,鲜红刺目的心头血缓缓涌出。
赵淳看着目瞪口呆的朝歌,笑道:“还不来享用?我的心头血可是能解你禁锢。”
朝歌快步上前,大声道:“赵淳,你想死吗!”
“你说呢?”
赵淳淡淡的不置可否。
朝歌双眼通红,来不及想太多,他趴在赵淳胸口就大力吸吮。心头血!赵淳的心头血是他唯一的解药!若是失去,将再也没有机会重获新生!
赵淳感到胸口的阵阵温暖,不禁伸出颤抖的手着欲抚上怀里那黑亮的发顶……但,终究又收了回去。
——洞中的朝歌,是世间最美丽的少年。他无辜的眼神总是怯怯的看向赵淳,双眸干净的这个世界都配不上他……当他第一次脆生生的喊出父亲时,赵淳拂袖而去,竟让朝歌一个人在洞里呆了三年……
三年后,当他重归山洞,发现像个野孩子般的朝歌已经学会笨手笨脚的做饭,甚至还高兴的向他展示自己做的两个荞麦皮枕头……
赵淳冷冷的将枕头打飞,不管朝歌能不能接受,他将事实告诉了朝歌。
没错,你本是螭国龙子,我对你下了古降,除非我自愿取出心头血,否则你我共生死。
没错,你母亲本是我害,但她也因我而重生。
没错,你本该死,可是我又救了你。
没错,我们水火不容……
赵淳紧闭双眼,他永远不能忘记朝歌那双震惊的泪眼,也永远不能忘记那朝歌冲出山洞从雪山顶上一跃而下!
是什么样的罪和惩罚,让他们受如此折磨!
终于,朝歌站起身,抹了一把嘴角的鲜血对赵淳道:“你走吧,我已经不需要你了。”
赵淳的心如同被那把玉刀又狠狠切割了千万遍。
他发出阵阵嘶哑的笑声道:“这么快就赶我走吗?最起码,让本王也见识一下传说中螭龙的本尊。”
朝歌灿烂一笑,如同春风将千万座雪山同时溶化,花朵开遍了所有的山谷。
只见朝歌在地上一滚,洞内立刻寒风乍起,地动山摇中,所有的青石板被海浪般的狂风掀起,发出急促而剧烈的咯咯声,墙壁上的石板终于经不起震动,纷纷掉落碎裂……只见浓浓的黑雾中,一条巨蛇般螭龙盘卧在赵淳面前,探出头伸出巨大的脚趾。
赵淳抬头静静仰望那只螭龙,只见它形如巨蟒,身体扁平,全身深蓝鳞甲覆盖,额间赤带如锦文。头顶微凸却无角,长须飘扬,四肢强壮。
螭龙张口喷出一股淡蓝色的雾气,雾气所经之处,瞬间出现大片耀眼炫目的冰晶。
朝歌本为螭,属性玄寒,深蓝之光能凝固万物成冰。
世间有传言,螭龙化白虹欲吞人,赤骥相煿爆。倒挂哭月猿,危立思天鹤!
赵淳满意的笑了,虽然嘴角渗血,心痛阵阵。
☆、一百二十
帐篷内炉火熊熊,温暖如春,一人独坐自斟自饮。
叶剪秋抱起酒坛倒了一杯烈酒。他红着脸趴在桌上,眯着眼睛用银锥子轻轻挑起灯花,火焰啪啪的跳了几跳,光线又亮了几分。
第35节
恋耽美
正文 第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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