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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节

    古言种田:《叶剪秋》 作者:酱咸菜

    第34节

    他凭什么指责叶剪秋?卖身契自己主动送上了,对方再也不是他的下人,更不是曾经深爱过的他那个人……

    司徒瑾再也没有说话,沉着脸转身大步匆匆离去。

    身后一大帮子人见领头的大哥离开,也呼拉拉散去。

    只有乔玉英站起来对叶剪秋道:“叶管事,这人是给你留下了,她是死是活,就交给你了。告辞!”

    乔玉英心里很不爽,那司徒瑾显然还没有死心!

    等人都走完后,帐篷内那留下的两个人就格外显眼。

    手足无措的曹五再也不能滥竽充数了,他只好上前喃喃道:“小厨子,我……”

    叶剪秋皱眉:“曹五,你的事一会儿我们单独再谈。”

    “好。”

    曹五乖乖的退到角落抠手指。

    叶剪秋不动声色的坐下,抬起眼皮看着一直保持沉默的叶婉珍道:“叶二妞,你倒底想做什么?”

    叶婉珍抿了一下嘴唇,涩声道:“我知道,你恨我……”

    叶剪秋笑了:“你倒挺会抬举你自个儿,我想恨的人其实也很值钱,你远远不够资格。”

    叶婉珍只好道:“没错,我不值得你恨……只是,我真的想留在农场,做牛做马都成……”

    叶剪秋拍拍桌子:“说实话!”

    少他妈的来绕圈子,这丫头一肚子坏水!

    叶婉珍“扑嗵”跪下,将头磕的“梆梆”震天响,连帐篷外都能听到声音!

    “大哥,我知道,是我的错,我真的只想留在农场……”

    叶剪秋皱眉,他讨厌这个女人动不动就使苦肉计。

    “不说实话就滚!”

    失去了信任的人就是这样,你既是将头磕的血花四溅,对方也不会再信你。

    叶婉珍抬起苍白的脸,额头上血迹斑斑,她道:“好!我说实话!我知道,你并不是我真正的大哥!”

    “哟,有点意思了,继续!”

    叶婉珍一咬牙,道:“不管你是不是我真正的大哥,二妹我都对以前针对你的种种行为后悔了!我之所以想来农场,其实只是为了一个人——鸣岐先生。”

    叶剪秋仰天大笑,终于说出来了。

    “然后呢?”

    “因为你在农场,他就会随时出现,这样,我就能看到他……”

    “就这样?”

    “是的。”

    叶剪秋低着头不停的把玩手里的一根香烟,慢条斯理地道:“叶婉珍,其实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你却并没有说。那你现在老实告诉我,你是怎么和司徒瑾搅和在一起的?”

    跪在地上的叶婉珍明白,她想要留在这里,只有老老实实的坦白,也许还有一线机会。

    于是,她将自己如何和乔氏联手,如何诬蔑了叶剪秋是恶魂,又是如何诓骗司徒瑾主动送上卖身契的事情原原本本的说了出来。

    叶剪秋点燃了手里把玩了很久的香烟,看着袅袅烟雾在空中静静弥漫,他心里的那团残留的火苗,终于彻底熄灭了……

    ——司徒瑾啊司徒瑾,你参得透生死,却永远也参不透情爱!

    叶剪秋站起来,走到叶婉珍面前,对她道:“看你说了实话的份上,你走吧,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

    “大哥!”

    叶婉珍悲怆的哭了一声:“大哥,我知道,我无论怎么做,你都不会再原谅我……可是,我真的想留下来……”

    “怎么可能呢?你觉得你哭一哭,求一求,所有事情都会按你的心愿来吗?叶婉珍,你要记住,太阳不是只为你一个人发光!”

    叶婉珍面无血色的颤抖着从地上爬起身,对叶剪秋道:“大哥,其实妹子这辈子若真有你这个大哥,也是福气,只是我没有珍惜……无论再说对不起,也是枉然……妹子我,就别了……”

    叶婉珍一咬牙,腾腾的退了几步,猛的冲着熊熊燃烧的大铜炉一头撞了过去!

    ☆、一百一十五

    踏千嶽,登高巅。

    八荒采奇石,六合聚金英。

    冶成筑炉兮,逐渐成军。

    烈焰起,紫气腾,青阳淬天火,鹰山砺宝锋。

    红星希望农场内,炼钢车间高大的烟囱冒着滚滚白烟,车间内的工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工作。

    烈火熊熊的室内闷热无比,老木抬手抹了把汗水,就将手里带血的镙栓扔到炼钢炉里,拍拍手道:“老啦,若是当年,老子定不会失手,只用一片树叶,就能将那丫头定在原地!”

    老胡也捋了把脸上的汗水道:“吹吧你,老子一口浓痰就能将人订在地上!”

    说话的老胡光着膀子,系着一个大油布围裙,用钳子挟着一团软乎乎,半液体状的红色铁团放在铁毡板上反复大力锤打。

    老木蹲在地上用力拉着巨大风箱,嘴里不屑地道:“嗬!那你当时咋不用那‘神涎’之术?”

    “不是看到你拿着镙栓想试试身手嘛!怎么地,那丫头终是死了?”

    老胡边说边低头,他仔细看了看经过反复折叠锤打的好铁团,不满意摇摇头,又挟起来扔回坩锅。

    俗话说百炼成钢,眼前这块待炼的铁团杂质很多,做成工具还很生脆,容易断裂。

    老木道:“没死,只是额骨碎了一块。咱们哥几个在外头偷看的时候,还当是那丫头又玩花活儿呢,结果眼睁睁地看到她头快撞到炉子也没收腿!情急这下,我老木就扔了个镙栓……李婶子菩萨心肠,将人放在自己屋侍候着,现在已经醒了。”

    老胡用力搅着坩锅里红色的铁水道:“这下叶管事也没办法了,总不能将半死不活的小女子扔到大街上。既然没死,就留下来老老实实干活!咱这农场除了炼钢车间和工程科没有停工外,其它工友都上地收麦子去了。”

    老木奇怪:“老胡你说,工程科的人不去收麦子,全都挖起了地下仓库,叶管事说是要建大型冷库,可这冷库不是得有冰吗?这么热的天,从哪儿弄冰去?”

    老胡得意地一笑道:“这就你不懂了吧,有咱们的齐王殿下,怕啥!”

    老木恍然大悟:“对呀,那齐王可是皇族,听说皇族不仅能呼风唤雨,喷火扬沙,还能凝固万物成冰。”

    “没错!”

    两人会心地大笑。

    这农场的工友,其实全是赵淳的手下。

    赵淳虽然是王爷,但是他喜欢结交那些有用的人材,无论对方身份高低。比如江湖草莽,游侠悍匪,杀手谋士,贬官凶犯或是能工巧匠……用过去的话说,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现在这个农场的工友们,就是赵淳指定好人选后,由吕延玉将这些专业人才集中在大牢,最后由不知内情的杨小迷从狱里提人出来,顺理成章的分成两批运送到农场。

    也怪不得叶剪秋总纳闷儿,农场的工友们挺聪明,都可以拿科学技术奖了。每当他提出一个新的技术理念,就像阿基米德给了一个支点,那些工友很快就能领悟延伸其深意,从而研究出新品。

    比如牵引式圆盘排耙和铧式犁。

    这两种农具的主要功能就是入土、碎土、翻土、以及耕前灭茬。他只画了一个草图,仔细地讲解各种角度的参数后,技术科和炼钢车间联手,很快就能生产出二米宽精确的产品!几匹马拉着排耙从田地走过后,能深耕一大片土地!令人叹为观止。

    叶剪秋并不知道,农场会有人将掌握的第一手的技术资料悄悄交给赵淳。而赵淳会在沧穹那个四季如春,雨水充沛,更适合农作物种植的地方秘密开始建设生产。沧穹不仅同样有大型的农场,甚至已经开始煮盐,制造机械,挖银矿,打造兵器了!

    ——齐王赵淳,可比曹家狠多了。

    看起来无所事事的王爷赵淳,其实很忙。一方面,他要顾全大局,为了赵家江山稳固这个宏伟的目标和赵灏坐在一起共谈国事;而另一方面,他又要时刻警惕翻脸比翻书还快的赵灏!说不定上一秒两人还在下棋,下一秒那赵灏就往他怀里塞一件龙袍,用造反的名义再追杀他一次!所以,他不得不做万全准备。

    老木又往炼钢炉里加了一铲炭,撑着铁锹纳闷:“不是说叶管事要开会说曹家的事吗?怎地没有动静?”

    “大忙的麦收时节,哪有功夫找曹家的麻烦!再说了,现在外面的商铺,都有仿制咱农场的货品出现,有些东西不全是曹家仿制的,也有其它作坊干的……现在两个小管事愁的天天开小会,正说这事儿呢!”

    “那倒是……”

    老木想到什么,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说不定,那叶管事和朝歌的好事将近了。”

    “何以见得?”

    “他们每天晚上在帐篷里以开小会的名义呆到很晚,肯定已经矫龙入港了!”

    “咱农场的兄弟们一起听的墙根,我们咋都有没听到动静?”

    “那叶管事的床密封的严着呢,传不出声来。”

    “瞎说,初经人事,定会疼的哇哇叫!”

    “哟,你还挺懂!”

    “那当然!”

    老木看着一身横肉的老胡的坏笑。

    ……………………

    李氏小心翼翼的端着汤药送到床边,轻轻扶起头上缠满了纱布的叶婉珍,心疼地道:“丫头,该喝药了。”

    叶婉珍软软的坐起身,眼泪汪汪地道:“婶子,多谢……”

    “这孩子,谢什么,快点喝药,等身子好了,和婶子一起在农场做工可好?”

    “嗯。”

    叶婉珍听话的将汤药一口喝光,李氏递到她嘴边一块蜜饯。看她听话的张开嘴吃下,李氏满意的扶着她躺下。

    “再睡一会儿,明天让农场的大夫再来瞧瞧。”

    “嗯。”

    李氏刚想离开,却被人拉住了衣角:“婶子……”

    听到叶婉珍可怜巴巴的声音,李氏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道:“孩子,你哥不愿见你,婶子也没有法子。”

    “婶子,我只想对大哥道歉……”

    “丫头,你安心留下吧,你大哥既然没说什么,也就默许了。再说,你大哥今日不在农场,有事出去了。”

    叶婉珍眼睛一亮:“莫不是那穿黑袍的先生又来了?”

    李氏摇摇头:“那位先生不常来,今儿你大哥是替你静石伯伯送信去了。”

    “哦……”

    叶婉珍失望的躺了下来。

    李氏端起空空的药碗走出了帐篷,看着远处正在一片繁忙的麦田,不禁若有所思。

    那个司徒瑾,是个脾气很坏的孩子。自打小秋喜欢上他后,就很少听说他对小秋怎么好过。尤其是他成了亲,小秋伤心欲死,可是司徒瑾却毫无查觉……

    李氏心酸,就在那天晚上,她听到帐篷内的动静怎么也睡不着,站在外面不停地往里张望。那司徒瑾看来真生气了,就连军团也了下令,不准军士们再来农场踢球了……看来,两人的缘份已尽。

    李氏叹了口气,小秋一大早就出去了,不知道他回来后,会不会不高兴……

    叶剪秋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后,拿着一封信边走边打量周围的环境。静石先生告诉他,那位收信人就在甘棠巷开了家书局,听说规模挺大,不知道好不好找。

    叶剪秋其实很宅,他从来没有去过什么甘棠巷,毕竟青阳面积也很大,有些街道和小巷他从来没有涉足。

    当他左顾右盼的走在大街上时,一辆华贵的檀香马车从他身边经过。

    坐在车厢里的曹老太看到从车旁经过的叶剪秋后,不禁笑了起来。坐在她身边的钱庄知道,当老太太眯着眼睛盯着一个地方皮笑肉不笑的时候,就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

    ——没错,曹老太已经指挥手下高价回收那些在军团家属手里棉花。

    其实她的目的不是棉花,而是因为棉花种子。

    老农们常说:母强则子强,母弱则子弱。其实是指种子。

    寻常百姓育种很简单,只是在田间地头留下最粗壮的穗谷即可。但百姓们取种不易,而且留下的种子有个毛病,就是第二年就会退化减产,优良的种子越留越少,最后只得去专门卖种子的地方去买良种。

    所以,有实力的农庄,比如曹家,会用自己最好的土地当做留种田。

    留种田里的种子,要耐心细致的用人力一粒粒去选那最肥实光泽的种子。而且留种田的田地间距比一般田地要宽很多,不仅通风透光,而且防其它作物掺杂。留种田的管理非常麻烦,粪肥,耕锄比一般田地多出数倍,而且水分要及时灌溉。

    但是留种田首批收获的种子还不能达到要求,需要将第一批的良种再次进行人工精选,用同样的方法再连续种上二年左右,才可使用或是出售——这种重复留种的方法,也叫做“提纯复壮”。

    寻常百姓们是没有这个精力和财力来做的,所以他们只得向大农庄购买。

    因此,市面上的种子价格比一般粮食的价格要昂贵很多,不是没有道理的。

    当曹家庄子里的老农看到农场的种子无不大惊失色,这种特别优良新奇的品种,是他们种了一辈子的地也没有见到过的!于是有人就提出来,这些种子即使不用在留种田特别培育,也最少能保持三代的良种!若是在留种田再细心培育,那时间就更长了!

    曹老太想到这里,脸上的皱纹笑成了一朵花。

    其实曹家不仅囤集了大批农场的种子,还在抄袭。

    寻常的新品上市,最少要一年多的时间。自从有了农场后,曹家作坊只需要几个月,就能完成新品的设计、制造、分配和销售。由于曹家有丰富的人力和物力,所以曹家的产品会比农场同款的产品更为美观实用,而且价格也低个头。于是,农场的生意更不好做了。

    曹老太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了她家的老五。

    老五在农场当牛做马,而叶剪秋却并没有给她儿子丝毫机会。做为一个母亲,她早就看上不了!

    于是曹母用抽丝剥茧的方法渐渐蚕食农场的市场份额,如果叶剪秋的生意做不下去了,仍回去种花卖菜,没有了异能的他,就凭那张普通的脸,说不定会乖乖的留在老五身边!到那个时候,只怕他得看曹家人的脸色了!

    ——恶名和利益之间,曹老太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叶剪秋还没有真正领会到“江湖”险恶,他初尝创业挫折后,并没有打击到他的信心和激情,仍在积极想办法应对。但是时间会证明,他将来会面对更多的磨难和成长。

    当马车远去后,叶剪秋终于从那浓浓的檀风中闻到一丝油墨的味道。他不由得松了口气,真是苦寻无门,墨香指路。

    他来到一个大门前,只见里面有很多伙计进进出出在忙碌,有人手里拿着活字铜板,那是一种横平竖直,横轻竖重,字形方正的字体,显然这里是一家印刷作坊。

    作坊门口还有一个两层楼高非常气派的大型书店,匾额上题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雅香书苑》。

    叶剪秋惊叹,这里的图书多的简直浩如烟海!当他看到书店里一排排整齐的书架和一堆堆的图书后,不由得整了整衣冠。毕竟是书香高洁之地,要保持礼仪风度。

    他向一个小伙计打听掌柜,那小伙计很快就请出来一位长衣翩翩,长相清俊的公子。

    叶剪秋对那位公子第一印象就是,果然是读书人,举手投足斯文又儒雅。

    只见那位公子微笑着走上前,冲着叶剪秋作了个揖:“请问这位兄弟,寻在下可是有事?”

    叶剪秋慌忙比葫芦画瓢的也做了个揖,礼貌的道:“在下叶剪秋,军团农场的管事,替静石伯伯前来送信,请问阁下可是李兄李子定?”

    “正是在下。”

    李子定接过书信,就邀请叶剪秋来到后面的书房稍等。

    叶剪秋安静的坐了下来,静石伯伯告诉他,这位收信人定会回信一封,让他务必捎来。

    只见那位李子定拆开信笺仔细看完后,不禁莞尔一笑,又扭头将叶剪秋从头到脚细细打量一番。

    只见坐在窗边的那位小公子纤弱白净,双眼如潭,一袭青衣纤尘不染,一双小脚玲珑可爱……倒是很符合自己的心意。只是,那如乌墨般的长发上竟有了丝丝霜白……也是个痴情种呢!

    叶剪秋并不知道,他交给李子定的那封信其实是“自荐媒书”,静石先生在字里行间满满都是对他这个“儿子”的溢美之词,夸的人间少有天上难寻的……当然,叶剪秋有了白发的事情,静石先生也没有隐瞒,只说他是情深而伤。

    那静石先生知道这位李子定好男风,但是为人正直不风流,善于经商又不迂腐,家底实力雄厚,将要而立之年还是独身一个,是一个绝佳的好儿婿之选。于是,不便出门的静石老先生就设计了这么一出。

    感觉到对方眼光的细细审视,叶剪秋有些不自在,他脸红地低下头,收起了懒散的坐姿,将叉开的双腿并拢,规规矩矩地缩起了双脚。

    李子定笑了笑就收回目光,开始准备回写书信。

    正当提笔之时,又好似随口问道:“不知道叶公子平日里可有什么雅好?”

    叶剪秋一愣,雅好?

    他只好道:“雅好谈不上,平日里只是看些书,种些花花草草,农场嘛,当然还是种地为主。”

    “原来如此。我这里倒有些园艺书籍,可送叶公子阅览。”

    “那太感谢了。”

    “不必客气。”

    “喜欢听评书吗?”

    “评书?喜欢听呢!”

    “喜欢看戏吗?”

    “嗯,唱的好的,就喜欢听,唱的不好的,耳朵受累。”

    “呵呵……”

    那位李子定不禁笑了起来:“是位有趣的人呢,若不嫌这里嘈杂,叶公子无事可常来。我们可一起听戏喝茶,也不虚度这大好时光。”

    “嗯,没事的时候再说吧,我现在很忙。”

    “听说军团农场闲人免进,子定不便上门打扰,只在书店静心等候叶公子邀约可好?”

    ——怎么听起来像约会?

    叶剪秋打哈哈:“再议,呵,再议。”

    那李子定微微一笑后,心里满意地暗自点头。

    只见李子定一手拂起长袖,一手提笔,游龙走蛇般一气呵成,倒是很有气度。

    叶剪秋觉得,这个李子定才是从头到脚真正散发着东方韵味的古人。

    当叶剪秋回去时,怀里抱着一大摞书,而且那个李子定,很热情好客,一直陪着他走了很久才依依不舍的拜别……

    李氏踮着脚观望农场回来的路,远远的看到叶剪秋抱着一大堆书愁眉苦脸的走过来时,李氏一口气跑到打麦场,开心地对静石先生道:“成了,成了!那子定看上咱们家小秋了,送了很多书。”

    静石先生在信中提到,若是李子定中意对方,就送书示意。

    正坐在小板凳上,帮忙捆麦秸的静石先生也兴奋地捋了把胡子道:“好好,君子成人之美,只是接下去,就看两人的缘分了。”

    旁边正在赶着牲畜拉石碾压麦秸的工友们面面相觑,精明的老水突然一拍脑袋,大事不好!

    他丢下手里的活撒腿就往马场跑!

    ☆、一百一十六

    叶剪秋进到帐篷就放下怀里沉甸甸的书籍,软软的瘫在椅子上舒口气,好累!

    他晃晃胳膊松了松筋骨后,就拿起桌上一个长把圆头棉布锤轻轻敲打肩背。虽然这个小锤敲打的很舒服,但身上还是隐隐发疼。

    泡温泉的效果是不错,可是每次入水后浑身仍像被一群马蜂蜇了似的刺痛!现在的他除了脸蛋儿越长越好看外,异能却没有丝毫出现的迹象……叶剪秋无奈,长成个绣花枕头有什么用啊!

    赵淳倒是挺守时,每当约定的时间到了,他就会像黑色的大鸟般如期而至,蹲在农场的大树上开始吹筚篥。

    传说筚篥声可驭马,怪不得只要赵淳一出现,农场的动物都很温顺,马匹一动不动的都聚拢在一起,竖着耳朵朝着音乐响起的方向静静凝望。特别是农场的家禽,缩在窝里非常老实,那些成天活蹦乱跳,扑楞楞的“飞鸡”也主动的俯在地上将脑袋藏在翅膀下……这时候你要是去抓,它们会乖乖的“任君采撷”!

    真神奇呐!

    古代人都迷信,连大风吹落个砖瓦片都觉得是什么凶兆。特别是老木他们,每天神神唠唠的,对能驯百兽的赵淳崇拜至极。怪不得皇帝们都喜欢用这种怪力乱神来拢络人心,这招真好使!

    但叶剪秋还是最关心自己的农场,眼下赚钱最重要!

    他翻了翻桌上的图纸,不禁忧心忡忡。

    现在令他最焦急的是农场的商铺,商铺已经开始装窗户和大门了,可商户们却还没有一家入驻装修的,大家都在观望打探,谁也不想当出头鸟。

    朝歌和他一样,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两个人每天在帐篷里开会,还是和往常一样不停的争吵。朝歌发脾气,说不在农场做生意的客商,将来也不准来农场提货!等叶剪秋的异能恢复了,就种上满园的仙果珍品,自己农场独家卖,谁也不批发!

    但是叶剪秋不同意,商家信誉可是口口相传的,不能闹小性子!现在可不是当初自己垄断专营的时候了,顾客才是真正的大爷!得罪了客户,再拉回来就难了!再说啦,那异能要是一辈子也不恢复怎么办?吃风屙沫啊!

    朝歌大力拍桌表示反对,说这些客商都惯的,等将来农场发展壮大了,跪下叫爷爷也不会发货!看着朝歌一张俏脸因为生气粉扑扑的样子,叶剪秋就想起那天朝歌从书架后面打着呵欠走出来的样子……

    叶剪秋笑了起来,这种生活真是太精彩了!有烦恼,有忧愁,有欢乐,还有很多的未解之谜……真是每一天都不虚度!

    此时,只听到门声一响,李氏从外面轻手轻脚的走了进来,她转身将帐门紧紧关上后,一脸喜气的看着叶剪秋直乐。

    叶剪秋看着可爱的李氏不禁好笑,他起身倒了杯茶递给李氏:“婶子,你是不是和静石伯伯给我介绍了个君郎?”

    李氏抿着嘴微笑的点头:“没错,那李子定可合你心意?”

    “初次见面,也说不上什么合不合心意的,但并不讨厌。”

    叶剪秋坐了下来,托着下巴若有所思。

    真没想到今天送信的目的竟然是相亲。幸亏他事先不知情,若是知道了,都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搁。这可是他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相亲!而且是两个男人大大方方的相亲!

    这个世界还真是美妙!

    看着叶剪秋脸上露出了笑容,李氏心里一喜,有门儿!

    她立刻坐下来耐心地劝道:“小秋啊,那子定可是我和你静石伯伯看着他长大的。他虽然年纪比你大了些,但会疼人,而且他洁身自好,既无妻妾,更无外宅,只是想找一个合心的男子过一辈子。婶子觉得,你们很合适。”

    “婶子,看起来他也不缺银子,都快三十岁了,怎么可能单身?”

    这里的男子很少不风流的,特别是有钱的男子,家里家外,男男女女的都有人。自从司徒瑾成亲那天起,叶剪秋就意识到,自己在这方面有洁癖。

    李氏道:“的确,他少年时和一个公子相恋,可惜那人很早就去世了,到现在也有十多年了,他一直独身到现在,倒是个用情至深的人。”

    叶剪秋惊讶:“伤心了十多年?那他还会爱上别人吗?”

    没想到看起来云淡风轻,谈笑自如的李子定竟然有如此痴情的一面。

    李氏安慰道:“小秋尽管放心,他去年放出话来,说准备相亲成婚。看来,他已经从情伤里走出来了。我看他对你有意,你可愿和他交往?”

    “不知道呢!”

    叶剪秋捂着茶杯不知道说什么好。

    那个李子定,看起来人很和善体贴,走路时,一直护着他走在马路内侧,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他们聊起做买卖,种田地都有共同的话题,倒是很投机。李子定还帮他抱书,帮他租了马车,还执意的付了车费,倒是挺有诚意的。

    只是李子定曾经为情所伤,独守十多年,这让人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不过,自己也因为感情白了头发,对方肯定也不太高兴……呵,彼此彼此啊!

    其实抛开李子定的事不谈,叶剪秋觉得自己也该恋爱了。

    现在的他工作很累,压力也很大,应该找个真心相待的伴侣放松一下。两个人一起散步聊天,一起听戏喝茶,一起在漫漫长夜做些私密的事……唉哟!由于自己身体恢复的很快,发育的也越来越好,晚上很孤单呢!

    想到这里,叶剪秋有些脸红,如果恋爱的季节真的到了,又何必推开呢?得为自己好好活一次了,毕竟经历过两次生死……

    叶剪秋希望能有一份无关身份地位,无关荣华富贵,只要心灵感应和默契的爱情。如同悄悄盛开的鲜花,没有惊动任何人,就将这样慢慢的散发着馨香,静静的幸福着……

    此时,只听得“咚”的一声,帐门被人用脚重重的踹开。

    李氏和叶剪秋吓了一跳,回头只见朝歌满头大汗的站在门口,双眼通红的对叶剪秋大吼:“你不要我了吗!”

    朝歌是从马场匆匆赶过来的,不仅光着膀子,身上头发上全是草屑。

    “朝歌?”

    朝歌脸上充满了委屈和失望,双目赤红的紧握双拳,就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孤独的站在悬崖边……

    朝歌越是激动,双眼越是水气盈盈,有种泫然欲泣之感。看到朝歌痛苦的模样,叶剪秋的心不由得一阵刺疼。

    朝歌咬着牙恨恨的大步过来,一把将叶剪秋从椅子上拎起来紧紧抱在怀里,几乎哽咽地道:“你不要我了吗?”

    朝歌力气很大,几乎快要把他的骨头勒碎。

    “朝歌,你、你在说什么?”

    朝歌的声音带着哭腔,身上一直在发抖:“我问你,你是不是不要我了?”

    “朝歌,我怎么会不要你,你就是我的家人……”

    “我讨厌你把我将弟弟看,我只想和你过一辈子!”

    叶剪秋内心冲击很大,鼻梁酸酸的。他一直觉得朝歌喜欢亲近自己只是一种依恋……但是爱情,他真不敢相信!朝歌那么漂亮出色,而且又那么有性格,他将来的人生肯定很精彩……

    朝歌还小,可能不知道在自己在做什么,就像青春期的懵懂少年,很容易朦朦胧胧喜欢上别人,然后也会很快地结束一段单纯而又美好的冲动恋情。

    他只好道:“朝歌,你还小,等你长大了,你会明白,适合你的人很多……”

    “放屁!净是放屁!少拿这些大道理骗人!看似好心,全是没有良心的推委!当初你是那么的喜欢大哥,喜欢的简直溶入骨血!我心里虽然难受,但也会敬重他!可是唯独有一件事,那就是我决不能忍受你再次喜欢上别人!不允许!”

    朝歌觉得自己浑身的血液像沸腾着的开水,带着一股不能容忍的怒气一直流到手指!于是他晃着对方肩膀气愤地道:“大哥也就罢了,为什么你现在和一个陌生人交往,却不考虑我!”

    “不……没呢……”

    叶剪秋有些发蒙。

    “既然不是,为什么不和我相处!你怎会知道我不能和你过一辈子!”

    “朝歌,你……”

    “我喜欢你!我天天想你想的睡不着,我他妈做梦都想上你!”

    朝歌的脖子涨得像要爆炸,满头都是汗珠,根本不容对方说话,一直冲着叶剪秋大声嘶吼!听到如此惊心动魄的表白后,吓得李氏脸色通红的悄悄退了出去。

    看着朝歌像火山喷发一样的愤怒,叶剪秋紧紧捂着自己“砰砰”乱跳的胸口。

    没错,朝歌的确是陪伴他最多的那个人。

    在他还在司徒府菜园子里干活时,朝歌总是不声不响的蹲在他身边;在农场时,朝歌又常常陪他到深夜;在临月城最伤心的时候,朝歌又给了他极大的安慰……想到这些,他既心疼,又震惊!

    叶剪秋不由得慢慢往后退,结结巴巴地道:“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个屁!你就是个缺心眼儿的!我们每天在一起,你难道还看不出来我对你有多好?除了我,哪个男子给你做饭洗衣!我连自己的衣服都不想洗!”

    朝歌又拿起桌上那个手工粗劣的长把小棉锤大吼:“连这个都是我给你做的!手指都扎破了!你就是个傻子!”

    “那……”

    “那个屁!”

    朝歌“唰”的一把抽出自己腰上的长刀,用力塞到叶剪秋手中:“拿着!”

    “干吗?”

    “杀了我!”

    叶剪秋拿着沉甸甸的长刀吓得说不出话来:“我、我怎么会……杀了你?”

    朝歌一步步逼进叶剪秋:“既然你不杀我,可不要后悔!”

    看着双眼通红,鼻翼张得大大的,剧烈喷着粗气的朝歌像头野兽般慢慢走来,叶剪秋感到大事不妙:“朝歌,你别冲动,有话好说……”

    “晚了!”

    朝歌一把抱起哇哇大叫的叶剪秋,大步来到书架后面的小床,狠狠将他扔到床上后,就开始脱自己的裤子。

    叶剪秋紧张的缩在床角,战战兢兢地举着长刀道:“朝……歌歌……你别胡……来来……”

    不用三秒钟就将自己脱的赤条条的朝歌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大声道:“往这里用力捅,一刀若是杀不死我,你会更惨!”

    说完,他就扑了上去。

    由于怕手里的刀伤到朝歌,叶剪秋只好将拿刀的手高高举起……他扭头左右挣扎:“朝歌,你疯了!”

    “没错!若你和别人成亲,我定会将青阳屠城三日!踏平青鸾!”

    朝歌不由分说一把将某人的衣服扯个精光,叶剪秋吓得蜷起双腿,用胳膊遮挡胸口大吼:“朝歌!三思!”

    “思个屁!”

    朝歌一把拉开了叶剪秋的双腿……

    叶剪秋的眼泪“哗”的就流下来了,他觉得朝歌的进攻就像一把世间最锋利的长刀,狠狠地将他劈成两半!

    朝歌已经很有耐心了,按照他们螭国的风俗,看中哪个人,一棍子打蒙就上!哪有这么多弯弯绕绕,啰嗦!

    紧紧贴在窗口的老木和老水两个人双眼灼灼,当他们如愿以偿的听到一声哭叫后,同时松了口气——朝歌终于得手了!

    ☆、一百一十七

    亲爱的人,你不要看向我,否则你的眼睛会将我的灵魂燃烧!

    亲爱的人啊,若是你不看向我,我可怜的灵魂也会被你的无视而烧毁!

    朝歌笑的很开心,黑幽幽的双眼弯弯如月牙儿,珍珠般的洁齿如编贝。他一手撑着头,用另一只手轻轻点着圆滚滚的大被窝,轻声呼唤着。

    “叶剪秋……叶剪秋……”

    某人却躲进被窝,死活不回应的像只大蚕蛹。

    朝歌将露出被角的一缕黑发抓在手里把玩,不时地将手中的那缕黑发放在鼻下轻嗅。

    “叶剪秋……叶剪秋……”

    听到被窝外传来声声的温柔,黑暗中将自己紧紧蜷成一团的叶剪秋委屈的掉泪。

    不是人!

    简直不是人!

    没想到面容如此清丽的朝歌,行为粗鲁的令人发指!他不知道那朝歌将自己翻来覆去的弄了多久,也不知道自己声音嘶哑着哭喊了多久……只知道当对方最后怒吼着喷射时,足足有两分钟!自己的小肚子都圆圆的鼓了起来!

    ——苍天啊,这又是何方神兽!

    当他体力不支,疲惫的快要晕厥时,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清理干净,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被人扶起来喂了粥,更不知道现在醒来又是个什么时辰!

    叶剪秋羞愤地又往窝里缩了缩。自己除了最初的疼痛外,竟然欢愉到让人沉沦,现在除了体内仍有隐隐的异物感后,并没有什么不适,可真是天赋异禀啊!

    叶剪秋欲哭无泪,为什么他是下面的那一个?

    那温柔的声音又开始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呼唤。

    “叶剪秋,外面有青蛙在叫,我们一起去抓吧!”

    “剪秋,我做了粘网,一起去抓知了可好?”

    “秋啊,我们一起骑马去鹰头山上看流沙吧,可美了……”

    叶剪秋吸了吸鼻子,无奈地叹气。瞧瞧!还是孩子呢,不是抓虫,就是逮青蛙!不过按照朝歌那直捅捅的性格,也不会说出什么好听缠绵的情话,能让他一起去抓虫就不错了,最起码没有说“秋啊,我们去杀个坏人玩玩吧?”

    叶剪秋暗暗下了决心,不管朝歌将来是什么样的兽型,对自己来说就是神话般的眷顾!他也会尽力保护朝歌不受外界伤害!

    那就这样吧!既然老天注定好的,他会勇敢的接受!

    “朝歌,农场现在是什么情况?”

    叶剪秋有些羞愧,真是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如此色令智昏的行为,简直无法面对二百多的手下!农场那么忙,还有那么多的事情要处理,自己却贪恋温柔乡!

    听到被子里传出的声音,朝歌的心激动的突突直跳。他已经喊了很久了,叶剪秋都没理会。

    朝歌耐心道:“放心,我只说你不太舒服,需要好好休息。农场的麦子快要收割完了,我已经安排准备播种秋季作物。”

    “朝歌,你知道怎么下种吗?”

    朝歌坏坏的地一笑道:“当然!下种嘛,我在你身上已经学会了……花生是足墒播种,玉米是种子和肥料一起播种,但不能播到一个仓眼,肥料在要种子底部,棉花和大豆正常播种就可以了……”

    “那浇水呢?”

    “花生是先浇水再种,而其它作物可以浇‘蒙头水’。”

    “呵!行啊!”

    叶剪秋夸奖。

    “那冷库的进程如何?”

    “过几天就完工,正在装石板。”

    “银子够吗?”

    “够!”

    “我……我没上班,工友们没说什么吧?”

    第34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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