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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成化十四年 作者:梦溪石

    第3节

    他连忙招呼高伢子和坐堂大夫将回春堂的门关上,然后开始查找记录。

    但凡看病抓药,人命关天,一个不好就会出现吃死人的情况,免不了也有同行相争,背后阴人,所以为了避免纠纷,像回春堂这样稍微有些年份名声的药铺都会有这样一份记录。

    现在正好派上用场。

    有了确切日期,记录很快就被翻找出来,唐泛和隋州接过来一看,上面明明白白地写着那两天药堂调用的诸多药材,连用于哪个方子,也写得清清楚楚。

    当他们看到第三行的时候,就瞧见了富阳春三个字,后面一列药名,唯独没有柴胡。

    再看那两天的出药记录,也都没有柴胡那味药。

    也就是说,林朝东在给郑诚配药的时候,里头用的柴胡,一定不是在回春堂拿的。

    这样说来,林朝东其实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为免被回春堂发现,他就干脆单独在外面买了柴胡来加,不过现在反倒成了破案的线索。

    隋州马上对手下两个锦衣卫吩咐道:“你们带着人,马上去找全城的药铺,看是哪间药铺曾经在三月十八这一天被购入大量柴胡!”

    那二人领命而去。

    唐泛对隋州道:“隋总旗,能否让我瞧瞧郑诚的尸身?”

    隋州:“北镇抚司的仵作已经查看过,尸体并无异常之处。”

    其实在郑诚刚死的时候,唐泛已经查看过他的尸体了,那会也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但唐泛总觉得再谨慎一些也不坏,现在距离郑诚死亡已经过了那么多天,要是再不看,等尸体完全腐烂透顶,那就可惜了。

    所以他依旧坚持道:“还请隋总旗通融一二。”

    先时隋州不大瞧得起顺天府的人,连带面对唐泛也没什么好声气,如今见他声音受损浑身难受,仍然坚持与他一起东奔西跑地查案,态度倒是略略有所缓和。

    “北镇抚司地下有一冰室,郑诚的尸身安置在那里,一时半会暂且无虞。”隋州难得多解释了一句。“陛下让北镇抚司一月之内限期破案,一月之后,即使还没破案,尸身也要交还给武安侯府,明日你可到北镇抚司去找我。”

    世人都知道,锦衣卫乃太祖亲创,最初的作用是“掌直驾侍卫,并仪鸾诸事”,意思就是当御前侍卫,然后负责皇帝出巡祭庙之类的保安和仪驾等等,后来又帮太祖皇帝铲除了不少功臣和贪官,于是除了御前保安护卫以及仪仗职责之外,又加入了后世国安局和反贪局的职务,成祖年间重新恢复锦衣卫,诏狱凶名天下皆知。

    但实际上,锦衣卫的职能还远远不止于此:科举殿试巡考,锦衣卫调拨人手帮忙;顺天府主持的乡试,因为本身就涵括了京畿地区,如果出现重大舞弊案件,也要请锦衣卫出马;还有其它许多鸡零狗碎的事情,譬如修理街道,抓捕盗贼等等。

    许多原本应该由顺天府来负责的事情,往往最后变成锦衣卫在做,说到底,因为锦衣卫精英多,皇帝重视,每年得到的经费也多,自然兵强马壮,干啥都给力,效率也比顺天府这种普通行政部门要高很多,像这次抓捕白莲余孽,给“妖狐案”收尾的事情,本来是顺天府的工作内容,结果因为顺天府的衙役不给力,弄得还要锦衣卫们亲自出马。

    正因为如此,锦衣卫对顺天府的评价,向来不怎么样,唐泛纵然名气再大,也不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与锦衣卫素无瓜葛,一旦加入了“饭桶大本营”顺天府,在别人眼里,自然也就成了“饭桶”的一员。

    所以隋州对唐泛的意见,实际上还有这等缘由在里头,唐泛也心知肚明。

    这是历史遗留因素,跟顺天府本身的位置也有关系,在皇帝眼皮底下当地方官,顺天府算是头一份了,虽然行政级别比其它地方官都要高半级,但遍地都是官,谁都可以指手画脚,这顺天府尹当得也挺憋屈。

    潘宾和潘宾的前几任,都不是什么强势之人,这一任任的太平官当下来,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案子一敏感就开始推三阻四,也难怪隋州会瞧不上他们。

    唐泛虽然明白这一点,但他刚到顺天府不久,又还只是一介推官,面对这种情形,也无可奈何,只能凭借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做一些事情罢了。

    他舒了口气,拱了拱手:“那就多谢隋总旗了。”

    旁边刘掌柜有意讨好唐泛,凑上前来笑道:“唐大人,这是秋梨膏和药铺独家配方的活血膏,前者内服,润喉清热,后者外用,活血祛瘀,您脖子上的伤,保管用了之后第二天便无大碍了!”

    因为早饭吃了一半就被打断,然后跟着隋州出来找人问话,连擦药都来不及,又说了大半天的话,唐泛的嗓子已经嘶哑得不行了,此时被刘掌柜一说,才发觉脖子上的肌肉被牵扯得生疼,不由眉心微蹙。

    唐泛收下刘掌柜的药,道了声谢,又不顾他的推辞执意给了钱,这才跟着隋州出了药铺。

    外头阳光灿烂,不复早几日那般细雨绵绵。

    隋州余光不经意一扫,但见身旁那人乌发青衣,秀颀白皙,也越发映衬得脖子上那十指掐痕触目惊心。

    他从袖中摸出一个小瓶,递过去,淡淡道:“外用一日三次。”

    唐泛接过来,笑道:“北镇抚司出品,必然不凡,我倒是得试试。”

    隋州微一颔首,也不多言,手按绣春刀,举步便往前走。

    柴胡药性虽然比较猛,但如果使用得当,也不算罕见,偌大京城,多少药铺每天配出去的药方子,里头不知道就有多少柴胡,但想要熬制成那么多药丸,又达到伤身害人的效果,所需剂量肯定比较大,不是一般看病开药可比,而且又局限在三月十八那两天,搜索范围立时就缩小了很多。

    锦衣卫办事的效率果然不一般,仅仅半天,隋州派出去的人马就有了消息。

    城北的三元堂,城东仁心堂,这两间药铺,在三月十八日当天,都曾被人买走大量柴胡,隋州派人一查问,发现来买的人都是同一个,而且根据对方药铺形容,来买药的,却不是那个神秘失踪的回春堂伙计林朝东。

    锦衣卫掌巡查缉捕,遇到这种事情也是驾轻就熟,隋州当下就叫来画匠,让他根据那两个伙计形容的特点把人描绘出来。

    不一会儿,一个颧骨高耸,鼻梁微塌的形象就跃然纸上。

    很面生。

    隋州皱起眉头,其实他心里已经隐约有一个方向,这件案子说复杂,其实也不复杂,敏感就敏感在当事人是武安侯长子,武安侯府又不是能够让人随意进进出出的地方。

    京城人口百来万,每天进进出出,要找这么个人出来,无异于大海捞针。

    这时,旁边默不吭声的唐泛却突然开口:“我见过这个人!”

    隋州扭头看他。

    唐泛:“这个人我有印象,但至于在哪里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如果想起来的话,我会马上告诉你。”

    隋州点点头,看了看天色:“不早了,今日就到这里,唐大人明日可到北镇抚司找我。”

    唐泛笑着起身:“也好,今天收获不少,我也还要回去禀报府台大人,这就告辞。”

    隋州这人看着不好亲近,做事能耐却是一流,而且唐泛能得到他那一瓶赠药,说明两人关系多多少少也有所改善,如果顺天府能够跟北镇抚司建立良好关系,这对以后做事当然也很有帮助。

    隋州冷不防来了一句:“潘大人怯于任事,唐大人若想有所为,在顺天府,终究是可惜了。”

    唐泛笑道:“隋总旗莫不是想挖潘大人的墙角,邀我到北镇抚司任事?”

    隋州:“若你愿意,自然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  1、那个壮阳药的方子确实是有来处的,但加柴胡会致命,这个纯属艺术加工,不必当真。

    2、这章把家属为什么对唐大人横竖看不顺眼的原因解释清楚了,咱们唐大人人见人爱怎么会有人讨厌他呢,肯定是有历史遗留因素在里头的啦~实干人才走到哪里都是受欢迎的,老隋,你官职还比人家低呢,就想挖墙角了,合适么?

    第 9 章

    唐泛心中一凛,对方不过一个正七品总旗,口气却如此大,背后必有所恃,他也不开玩笑了,直接道:“多谢隋总旗的美意,只是潘大人对我有知遇之恩,我总不能忘恩负义。”

    隋州:“随你。”

    面对他的冷淡态度,唐泛也不以为意,拱拱手:“改日得空再请隋总旗吃酒,我这便先告辞了。”

    隋州起身:“唐大人慢走,恕不远送。”

    就在此时,一名锦衣卫匆匆走进来。“大哥!”

    唐泛认得他是那天到药铺时跟在隋州左右的其中一人,名字叫薛凌,肤色黝黑,面目精悍。

    隋州:“何事?”

    薛凌看了唐泛一眼。

    唐泛正想避开,隋州却道:“若与武安侯府命案有关,就但说无妨。”

    薛凌道:“东厂来人,将郑诚的尸身带走了!”

    唐泛露出意外的表情。

    隋州神色一沉:“怎么回事?”

    薛凌苦笑:“方才东厂那边来了人,说是奉了提督之命,为了早日破案,要借一借郑诚的尸身去调查。”

    东厂提督就是东厂老大,现任提督是尚铭,跟西厂的汪直向来不和。

    宦官一旦掌权,无风尚且要兴起三尺浪呢,更何况现在有武安侯府命案可以当借口,汪直既已插手,尚铭当然也不甘示弱,为了在皇帝面前争宠,大家都很拼命。

    隋州听罢冷笑一声:“拿着鸡毛当令箭!”

    也不知道是在骂东厂来人,还是在骂东厂提督尚铭。

    唐泛轻轻地叹了口气,既然郑诚尸身已经不在,他明日也就没有必要来找隋州,案子只怕还得从买柴胡的人那里突破。

    “隋总旗,我便先走一步,那个买柴胡的人,我回头也会让顺天府派人去查,若是你这边先找到人,烦请告知一声。”

    隋州略一颔首:“唐大人慢走。”

    唐泛回到家,才发觉自己今日奔波了大半天,除了早上吃的那半碗白粥,几乎滴水未进,现在一闲下来,肚子立马咕咕叫,又懒得自己下厨,在灶房里搜罗了半天都没什么可吃的,无奈之下,只得将早上阿夏送来的那篮子梨洗了一个,拿起来啃。

    清甜的梨汁入喉,原本干渴疼痛的喉咙立时舒服不少,吃完梨子,唐泛又拿出隋州给他的那瓶药膏,在脖子上的伤痕处细细涂抹了一遍。

    刚刚涂好,外头就响起敲门声。

    他走过去一开门,先是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紧接着才看到提着食盒的少女。

    唐泛:“阿夏?”

    阿夏:“又来叨扰唐大人了,我们家今日下了些面吃,我家主母听说您刚回来,猜想您公务繁忙,可能来不及用饭,就让我送了一碗馄饨过来,唐大人快趁热吃罢!”

    两家不过一墙之隔,稍微大点的动静都能听清,李家虽然祖上当过官,但到了这一代也只是寻常商人,住在遍地是官的京城里更加不起眼,平日李家男主人出门在外,一家老弱妇孺碰到官府衙役面上的人,难免势弱,因唐泛帮过他们几回,李家人心存感激,知道唐泛还未成亲,肯定疏于厨事,就时不时差遣婢女阿夏过来送点吃的,一来二去,两家关系也还不错。

    唐泛接过食盒:“老王的厨艺向来是没话说的,只是总劳烦你们毕竟不好,还请你跟李家大娘说一声,往后就不必如此麻烦了。”

    阿夏抿嘴一笑:“唐大人说哪里的话,您帮了我们李家那么多,我们不过是送些吃食过来,又费什么劲呢,您就不必客气了,快趁热吃罢,晚些时候让小虎子过来拿食盒就好!”

    二人又寒暄了两句,阿夏告辞离去,唐泛提着食盒进屋,打开盖子,将里头一碗香喷喷的小葱猪肉馄饨端出来,又从书架上拿出一本《菩萨蛮》。

    这《菩萨蛮》可不是宋朝词曲,而是本朝不知名人士所作的话本,写一个秀才在郡王府作客,被诬蔑与婢女有染,被郡王冤杀,秀才死后变成鬼,想办法洗刷了自己的冤屈,更到御前揭发郡王图谋造反,最后郡王恶有恶报,被朝廷砍了头,秀才也以鬼身到地府任职的故事。

    谁也不会想到,以二甲第一入翰林院,得皇帝亲口赞誉的唐大人,竟然会喜欢看这种集言情,悬疑,鬼怪,修仙为一身的狗血。

    修长白皙的手指翻至上次看到的地方,唐大人低头小啜一口热汤,幸福地叹了口气。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啊!

    第二天一大早,潘宾就将唐泛叫过去,询问案子的进展。

    唐泛将发现和进展略略一说,又提到东厂将郑诚尸体带走的事情。

    潘宾居然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东厂一插手,案子就更复杂了!”

    唐泛:“……”

    潘宾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过于高兴有些不妥,连忙轻咳一声作为掩饰:“此事顺天府不必涉入太深,东厂这一插手,西厂必不罢休。”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正因为他将唐泛当成了自己人,否则以他在官场这么多年的历练,必不至于如此轻易失态。

    唐泛点点头,叹道:“下官也是这么想的,东厂和西厂向来不对付,而且这次东厂从锦衣卫手上抢人,锦衣卫肯定也不痛快,朝廷人才济济,可大家都互不相让,反倒没法做事,连查个案子,都如此艰难!”

    潘宾:“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多亏你出的那个主意,现在顺天府只需要隔岸观火,如果最后查不出个结果,法不责众,陛下也不好单单追究顺天府的责任,这样是最好的了。”

    唐泛猜想他这位师兄可能私底下跟武安侯达成了什么协议,忍不住委婉地提醒:“大人,那个婢女阿林,虽然勾引郑诚,存心不良,却罪不至死。”

    阿林现在还在顺天府大牢里关着,但武安侯对自己儿子的死耿耿于怀,不想去面对可能的凶手,却固执地认为就是那个婢女害的,唐泛担心事情最后不了了之,阿林就会被潘宾直接交给武安侯处置泄愤。

    虽然现在多方插手查案,可说到底不过是在争权夺利,谁会去关心一个无足轻重的婢女的命运?

    潘宾板起面孔,不悦道:“润青,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别忘了你是什么身份,那个阿林是什么身份,为了一个婢女搭上自己的前程,值得吗?”

    唐泛诚挚道:“师兄,我非是故意令你难做,实在是人命关天,若不能查出真相,我良心难安!”

    潘宾叹了口气:“润青啊润青,你当我是铁石心肠不成?想当年我初入官场,也如你一般一腔热血,想着上报朝廷,下保黎民,但是这世道不公啊!东厂,西厂,锦衣卫,还有咱们头顶上那些人,哪个是我们惹得起的?那个婢女最后死不死,还得看陛下怎么判,又不是咱们提着刀去杀人,你就不要管那么多了,这年头能够明哲保身就已经不错了。”

    他顿了顿,压低声音:“我也不妨给你说句掏心窝子的话,别看现在朝廷里头牛鬼蛇神,乱作一团,内阁无所作为,西厂横行霸道,实际上,他们都摸准了陛下的心思,陛下就是乐意看到这种局面,要是朝臣上下一条心,跟陛下对着干,那对陛下来说有什么好处?你年纪尚轻,不晓得这些利害关系,当官当官,当的还是天子的官,凡事要揣摩天子的心意来行事。这桩案子,东厂也好,西厂也罢,甚至是锦衣卫,那都比我们说得上话,让他们去头疼就好了,你可以参与,但不要凡事都抢着去做,到时候功劳被别人拿了,过错却是你的,你找谁伸冤去?师兄我啊,人微言轻,有心无力,只怕也是帮不了你的!”

    唐泛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点点头,平静道:“师兄肺腑之言,润青都记下了。”

    潘宾苦口婆心说了一大堆话,顿觉口干舌燥,抄起桌上茶盅喝了一大口,方才笑道:“其实这次也不是没有收获,既然锦衣卫那个叫隋州的总旗对你印象不错,你就该好好把握,跟他多套套近乎,以后说不得有大用,你可知这隋州是何来历?”

    见唐泛摇头说不知,他就道:“他是周太后的侄孙,母亲是周太后的娘家外侄女,家族里还出过一位叔祖,曾任兵部尚书,又在正统年间入阁,可惜后来死在土木堡之变中。”

    唐泛恍然:“隋安澜?”

    潘宾颔首:“因为这层关系,此人在朝廷内外都能说得上话,与一般锦衣卫不同,听说连万通对着他的时候,都要和气三分。”

    万通是现任锦衣卫指挥使,也就是一干锦衣卫的老大。

    他是万贵妃的弟弟,如今万贵妃称霸后宫,虽比皇帝大了整整十七岁,皇帝却对她宠爱有加,几乎言听计从,连太子朱佑樘的位置都摇摇欲坠,几乎不保。

    有了这段传奇的爱情作为靠山,万通这个锦衣卫指挥使自然当得是如鱼得水,滋润倍加。

    但老婆总没有老娘亲,隋州既然有了周太后这层关系,如果稍有能耐,想要出头是指日可待的。

    唐泛见隋州虽然态度冷漠,做事却颇为干练,没成想竟还是个有如此强硬靠山的,可见这京城里处处都藏龙卧虎,做人做事还须更加谨慎,若是先前唐泛仗着自己比隋州高半级而对他颐指气使,现在指不定就要吃瘪了。

    但是对这位师兄的话,唐泛实在有点无语,他很想说:大人,你知道人家很瞧不起咱们顺天府么,上赶着搭关系这条路是行不通的。

    然而唐泛最终还是什么都没说,他只是拢袖而立,微笑倾听,不时点点头表示附和,这种好学求知的态度让潘宾很满意。

    潘宾又絮絮叨叨交代了一通,唐泛听了一耳朵嗡嗡嗡直响,站起来的时候连脚步都有点轻飘飘的,正要告辞离去,就看见顺天府的衙役老王匆匆从外头进来。

    “大人,不好了,出事了!”

    潘宾最讨厌听到这种字眼,拧紧了眉毛:“什么不好了,出事了,不会说点好听的吗!”

    老王露出一点隐秘的兴奋,但又不敢表现得太明显,结果看上去整张脸就像扭曲了一样,非常古怪:“不是,大人,不是咱们顺天府出事,是东厂,东厂起火了!”

    潘宾:“什么!怎么回事,速速道来!”

    老王:“就今天天快亮的时候,据说东厂起火了,火势还挺大,一把火将东厂西处烧了大半,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现在都还在救火呢!”

    唐泛心头一动,问:“你可知道东厂安置尸体的地方位于何处?”

    老王呆呆地摇头,不知道唐泛为什么会突然问这种问题。

    潘宾又问了几句,见老王也知之不详,便挥挥手让他下去了。

    “润青,此事你怎么看?”

    唐泛:“昨日郑诚的尸身才刚被东厂带走,今日就起火,未免也太巧了,这其中肯定有问题,详情还得打探清楚了再做定论。”

    潘宾敲了敲桌面,点点头:“这里头的水啊,深得很呢,看来东厂也不是铁板一块啊,夜路走多了,可不就遇上鬼了么?”

    他那幸灾乐祸和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语气让唐泛颇有点无语。

    师兄,我知道你不希望案子告破,可也不用表现得这么明显吧!

    作者有话要说:

    家属有背景,难怪那么拽~

    然后,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唐大人跟你们一样,也爱看狗血,哈哈哈哈!

    明朝真有《菩萨蛮》这本的,不过他们那会叫话本,故事发展也跟文里的不太一样,所以古人也很喜欢看悬疑侦探的。。。

    再然后,万通是万贵妃的弟弟,靠关系走后门当上锦衣卫的头头,这是历史人物。

    万安是内阁首辅,也是历史人物,不过万安跟万贵妃姐弟没啥关系,只是刚好都姓万而已。

    第 10 章

    东厂自成立以来也遇上不少次火灾了,这次起火也没有老王形容的那么夸张,仅仅在西处着火,火势没有蔓延,很快就被扑灭下来,起因据说是有百姓在附近烧东西,火星飘零至此,引燃了木头所致,若换了前几日下雨连绵的状况,还未必烧得起来。

    唐泛一打听,烧起来的地方,果然就是东厂用来安置犯人的一个牢房,也正是安置郑诚尸身的地方,一把大火,死了两个犯人,连带郑诚的尸身也都化作灰烬。

    事已至此,再多的揣测也无济于事了,想必那个心怀叵测之人打的也正是这个主意,唐泛暗叹了口气,心想兜兜转转,没想到最后还是回到了原点,那婢女阿林,此番只怕是逃不过这一劫了。

    他对这件案子上心,想要查出真相,不是为了想出风头,又或者跟潘宾对着干,而只是想要告慰亡者于九泉,令无辜者免于责难,寒窗苦读,为的不就是有朝一日能保治下黎民苍生吗,如今朝纲败坏,许多人宁愿将精力放在勾心斗角上面,也不愿意为百姓做点实事,如同潘宾这样不好不坏,明哲保身的官员更是比比皆是。

    但事情放在那里,总是有人要去做的,别人既然不愿意做,那唐泛并不介意接手。

    能够给潘宾出主意,把东厂锦衣卫全都拉下水,这充分说明唐泛的手段不失圆滑,但君子外圆内方,他这种种玲珑心思,却只想用在正事上。

    只是万万没想到,事情竟然进行得如此艰难,原本并不复杂的案子,接二连三遇到阻碍,现在竟然连尸体也没了,直接断了所有的后路。

    唐泛现在才知道,为何他的老师丘濬入仕比潘宾早很多年,又是当世大儒,至今却还只是一个国子监祭酒。

    世道如此,像老师那样择善固执,不肯妥协的人,注定得不到重用。

    而他自己,难道也要走上老师的旧路吗?

    唐泛摇摇头,冷静缜密的性格让他很快将情绪从武安侯府案的失落中抽离,抽出那叠卷宗里最下面的一份,翻开来看。

    武安侯府命案固然重要,但偌大顺天府,从来就不缺案子,尤其是历年来的悬案疑案,更是堆积如山,身为顺天府推官,唐泛的工作内容不比任何人轻松,这不是在翰林院里整理编撰文书,打发时间可有可无的文职。

    推官官职虽小,却是顺天府里主掌断案讼狱的人,责任不可轻忽。

    唐泛看得很慢,一字一顿,细细琢磨推敲,有时候还会提笔在旁边写下备注,偶尔又起身翻阅旧年文档,晌午用完衙役送过来的饭之后又投入工作中,不知不觉就是大半天过去。

    日头已经开始西斜,唐泛终于才觉得眼睛有些酸涩。

    他抬起头,瞧了一眼外头的天色,再看看桌上另外一边看完的卷宗,满意地发现今天的事情做得还算多,于是站起身来舒展一下筋骨,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唐泛来到顺天府半年有余,平时如果没有意外,这就是他一天的工作。

    眼前的工作告一段落,此时最适合去吃上一碗小葱馄饨或肉臊面。

    只稍想一想城北那家汤面馄饨摊子老板的手艺,唐大人就觉得饥肠辘辘了。

    不过还没等他将这个想法付诸实现,外头就进来一个锦衣卫。

    “薛兄?”唐泛诧异。

    此人正是跟在隋州左右的薛凌。

    薛凌拱拱手:“唐大人,隋总旗命我来请大人过去一趟。”

    唐泛:“不知隋总旗有何事?”

    这个面目精悍的汉子难得笑了一下:“好事。”

    既然对方这么说了,唐泛答应一声,收拾东西,便跟薛凌出了门。

    “薛兄,若是你家大人不急,不如先与我一道去吃碗馄饨,如此饥肠辘辘去见你家大人,我怕我到时候会腿软牙颤说不了话。城北那家馄饨摊子的馄饨,用的肉馅都是当天新鲜的猪肉,里头还裹了剁碎的香菇和小葱,皮薄得很,一煮就能隐隐瞧见里头的馅料,味道鲜嫩柔滑,尝一口就能让人觉得自己不枉生为京城人了!”

    说了半天,还是他自个儿饿了。

    薛凌哈哈一笑,他发现这位唐大人是真的有趣。

    由于锦衣卫的特殊职能,寻常官员看到他们,大多是畏惧中带着忌惮和防备,要么就是腆着脸巴结讨好,唐泛却是例外,该说笑就说笑,该认真就认真,既不过分讨好,也没见厌恶害怕。

    被他那根三寸不烂的口舌一游说,薛凌竟然也觉得肚子里馋虫犯了。

    “既然如此,那我这次可就要占占唐大人的便宜了。”

    唐泛喜道:“走走走,我都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两人跑到那个摊子上,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薛凌发现唐泛没有骗他,这家摊子虽然简陋,客人却多,味道也是极好的,自己以前在城北来来往往,竟从来没有尝过。

    薛凌食髓知味,又要了一碗肉骨汤汤面,他是武夫,食量比唐泛还要大上一倍。

    用完餐,唐泛付了钱,二人这才往北镇抚司走,填饱了肚子,身体也有了力气和精神。

    傍晚时分行人匆匆,大都赶着回去一家团聚,吃婆娘做的饭菜,内城虽有各官署衙门驻扎,又不乏贵胄府邸,但同样也有普通百姓居住,有些是从当年成祖迁都北京时就跟着过来落户的,许多年过去,成祖皇帝人死如灯灭,百姓们经过数代繁衍生息,北京城却越来越繁华,与南京遥遥相对,成为名符其实的首都。

    人一多,走路难免挨着撞着,不过有薛凌在,那身锦衣卫服饰足以令人退避三舍,比唐泛身上的官服还管用,他们一路前行,旁人立马自动自发让出一条路,倒使得他们前进的速度快了许多。

    不过有时候这条规律也并不那么管用,不远处就有一人低着头匆忙赶路,也没有仔细去看唐泛与薛凌的装束,迎面走来,冷不防肩膀与唐泛一撞,双方都侧开好几步,对方甚至没有抬起头看唐泛一眼,随即又往前赶路。

    唐泛扭头回望,却只能看见那人匆匆离去的背影,很快淹没在人群之中。

    “怎么了?”旁边薛凌见他停下脚步,出声询问。

    “没什么,走罢。”

    锦衣卫分南北镇抚司,另外还有经历司和十四所,其中南北镇抚司是锦衣卫的核心。南镇抚司主内,北镇抚司掌外,北镇抚司旗下又分五个卫所,各有司职。

    卫所的头儿叫千户,底下还有副千户,百户,试百户,然后才轮到总旗,总的来说,总旗官职不算高,但干的都是实务,譬如这次的武安侯府命案,因死者身份特殊,皇帝下令锦衣卫介入参与调查,这桩案子就落到了隋州头上,由他负责。

    唐泛跟在薛凌后头进入锦衣卫所,一路来到北镇抚司,平凡无奇的隶书牌匾悬挂在大门右侧的立柱上,无形中就有了一种震慑力,门口左右站了两个侍卫,面无表情,横眉冷对,此情此景,胆子稍微小的,估计已经开始小腿打转了。

    锦衣卫的凶名,多半落在北镇抚司头上,北镇抚司的凶名,多半又落在诏狱头上。这个由太祖皇帝创立,成祖皇帝发扬壮大的特务机构,尤其是“水火不入,酷刑遍地,竖着进去,横着出来”的诏狱,实在令人心生畏惧,一想起来就浑身发冷,在大明朝当官,一怕东厂,二怕诏狱。

    所以只要是正常人类,尤其是官员,不管官职大小,不管是不是自愿前来,一到了北镇抚司,笑容立马不见,脸立马绷得紧紧的,活像别人欠了他几百贯钱没还似的。

    唯独唐泛,却面色如常,犹有空闲观察打量,落在薛凌眼里,又是暗自称奇。

    “润青兄对北镇抚司似乎颇有兴趣啊,不如等见过隋总旗之后,我带你到诏狱去转一圈如何?”薛凌有心吓吓他。

    经过一碗馄饨的交情,两人已经混熟起来,称呼自然也就改了。

    有些人天生就有种亲和力,能三言两语就让别人产生好印象,进而结下好人缘,就跟有些人天生就有领袖风范,适合当领头羊一样,这些都是不可复制,不可效仿的能力。

    具备这种能力的人,首先长相不能太难看,其次虚无缥缈又不可或缺的气质也很重要,有的人即使不开口说话,也能令旁人如沐春风,有些人不开口说话,却只让人觉得他孤僻冷漠,这就是气质的区别。

    最后,沟通能力和说话能力也很重要,古往今来,能够在官场上长袖善舞,并最终登上权力巅峰的,没有一个不是善察人心,八面玲珑之人,譬如现在的内阁首辅万安,虽然大家都在私底下喊他“万岁阁老”,讥笑他只会曲意逢迎,磕头喊万岁,但却不能否认他很会做人。

    唐泛的亲和力显然很不错,就连素来不大瞧得起那些文官的薛凌,也在短短数面之交中,就觉得唐润青确实是个可交之人。

    唐泛听了他的话,哈哈一笑:“也好啊,我没还去诏狱转过,正好请老薛你帮我带带路,认个熟,万一以后犯了什么罪被丢进来,也免得两眼一抹黑,人生地不熟的!”

    薛凌抽了抽嘴角,别人听见诏狱二字就脸色大变,唐泛倒是与众不同。

    作为诏狱的工作人员,薛凌给出良心建议:“这诏狱好进不好出,等你进去了,想要再出来就难了,别看外头吹得天花乱坠,实际上诏狱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数倍,等你真见着了,这辈子都不会再想进去第二次。”

    二人一边说话,一边走进一个屋子。

    却见薛凌在迈入屋子的时候,脚下生生一顿,结结巴巴道:“大,大哥!”

    屋内正厅,隋总旗大马金刀坐在椅子上,看着两人谈笑风生地走进来,面无表情道:“看来两位很投缘啊。”

    薛凌:“……”

    唐泛:“……”

    第 11 章

    薛凌暗暗叫苦,他离开的时候,隋州刚被千户大人找过去说话,随口就吩咐他去请唐泛,薛凌跟着隋州也有不短时间了,自然明白这样的命令并不是非常紧急的,谁知道隋老大会坐在这里等呢?

    他忙道:“大哥,唐大人来了,要是没事的话,我就先下去了?”

    隋州嗯了一声,薛凌如获大赦,忙不迭闪人,临走前还不忘丢给唐泛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唐泛轻咳一下:“还未多谢隋总旗赠药,用了三次之后,痕迹全消,十分管用。”

    隋州的目光扫过对方衣领上方那抹恢复如初的白皙,说了句“跟我来”,就起身往外走。

    唐泛跟在他后头,穿越院落,来到另外一所房子前面,进去之后又通过阶梯一路往下走,随着越往下走,周围的温度也要比地面低上许多。

    因为常年不见天日的缘故,周围环境十分阴暗,却并不潮湿,两边烛火摇曳,似乎随时有熄灭的可能。

    这里静悄悄的,没有人把守,两人踩在台阶上,脚步声空远回荡,令人不由自主也跟着紧张起来。

    这地方本来是被用来安放北镇抚司的一些刑具武器,不过现在又多了一具尸体。

    为了存放尸体,隋州命人将不少冰块搬过来,堆积在尸身周围。

    硝石制冰起源于唐末,到了明代,制冰技术已经十分发达,每到夏日,小贩们会在街头售卖冷饮冷食,大户人家也会用冰块来消暑纳凉,北镇抚司财大气粗,就更不必说了。

    “郑诚?!”当唐泛看见那具尸体时,他不掩惊讶,又有些意料之外的惊喜。

    这倒不是唐泛心理变态,对郑诚这个纨绔子弟的尸体别有兴趣,而是他本以为东厂起火,郑诚尸身被焚毁殆尽,却没想到隋州早有防备,竟将郑诚尸体转移出来了。

    唐泛道:“隋总旗先见之明,唐某佩服得很。”

    虽然能想到这一招的人不少,但敢这么做的人实在不多。

    如果东厂知道当初自己带走的是一具“假郑诚”,肯定少不了来找隋州的麻烦。

    不过以隋州的背景,想来也是不必担心的。

    但隋州听了他的夸赞,脸上殊无得意之色:“我们在他身上毫无发现。”

    唐泛的视线落在郑诚身上,这个生前拈花惹草,风流成性的纨绔子弟,眼下已经变成一具不言不语的尸体,全身上下的衣服都被剥了精光,静静地躺在这里,因为用冰块降温保存的缘故,尸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青白色,不过大体上还算完好,并没有腐烂。

    实际上在他刚死的那天晚上,唐泛就已经仔细检查过一遍了,当时仵作也说没有什么发现,后来隋州他们检查不出什么也是正常的,要不是因为疑点太多,给他安上一个“纵欲过度脱阳而死”的死因也挺合乎情理的。

    唐泛的目光在郑诚的尸身上仔仔细细看了一遍,检查程序比那天晚上更为详尽。

    隋州见他不避其秽亲自上手,神色不由微微一动。

    随着国朝基础日趋稳固,武官的重要性进一步降低,偌大国家等于是文官集团在治理,这就使得绝大多数像唐泛这样以科举晋身的官员,骨子里天生就有股优越感,他们寒窗苦读数十载,一朝当上父母官,能够不盘剥百姓的,就能称之为好官了,更不要说专精业务,做一行爱一行,把职务当成专业去研究。

    隋州之所以惊讶,是因为他见过太多跟唐泛差不多职位的官员,别说亲自上手去检查尸体了,连看到尸体都会皱起眉头,避得远远的,所有工作,不过都是依赖底下的属官小吏们,更因为自己不熟悉,所以他们说什么也不生疑,导致最后被蒙在鼓里,欺上瞒下的情况尤为严重。

    相比之下,唐润青可谓是一名实干型的官员了,先别说他对尸检是否了解,单是这份愿意亲自上手的精神,就足以令人刮目相看了。

    那头唐泛已经将尸体再次检查了一遍,连手掌心和脚底都没有放过,他的目光在郑诚身上一寸寸慢慢移动,从肚脐往上,掠过胸口,脖颈,下巴,鼻梁,额头,最终落在头顶。

    郑诚死的时候披散着头发,现在却是束成像平时一样的发髻。

    他的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外伤,再加上之前揣测的死因,让人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脖子以下,却忽略了头顶。

    “他的头发是谁梳的?”唐泛问。

    “从武安侯府带回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了。”隋州道。

    唐泛没再说什么,他伸手解开郑诚的发髻,将手指插入对方头发间,慢慢地摸索起来。

    忽然间,唐泛的手一顿,脸色变得有点古怪。

    隋州立时发现了:“怎么?”

    唐泛:“你来摸这里,头顶,百会穴。”

    隋州按照他说的伸手过去,摸索片刻,眉头深深锁起。

    “百会穴处,略有凹陷。”他道。

    唐泛略懂医理,沉吟道:“我记得,若针灸百会穴,有醒脑开窍,安神定志之功。”

    隋州是学武之人,这方面懂的比唐泛多:“因百会穴乃奇经三阳百脉之会,故有此名,重击百会穴能致人重伤昏迷而死。”

    唐泛:“但事发当夜只有婢女阿林在,她一个弱质女子,郑诚又是清醒状态,不可能会任由重击而死,再者阿林本身有意勾引郑诚,说明两人关系实属你情我愿,说不得半分勉强,她也没有必要拼死反抗。”

    隋州颔首:“还有一种情况,不必重击,只要熟谙此穴,以适度的力道日日敲击,被敲击者,一时半会不会马上昏迷死亡,但是日久天长,却会经脉紊乱破裂致死。”

    如此说来,跟郑诚朝夕相处的枕边人,才是最有可能成为凶手的。

    唐泛摇摇头:“难怪,头顶因为有头发遮蔽,原本就不易发现,郑诚的死因更令人不会马上往这方面去想。”

    隋州:“你见过郑诚的女眷?”

    唐泛:“不错,我在来此的路上,还发现了另一件事,正好与你说。”

    隋州:“?”

    唐泛:“我刚刚撞到画像上那个去买柴胡的人,也想起来曾在哪里见过了。”

    隋州目光一凝。

    唐泛:“他是武安侯府的人。”

    隋州:“你确定?”

    唐泛颔首:“我不会认错,事发当夜,武安侯府一片混乱,当时的人太多,以至于我之前只是觉得眼熟,刚刚再次看到人之后,我才想起来,就是那天晚上在武安侯府的仆役里见过此人。”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现。

    两人离开冰窖,隋州让人去将郑福带过来,唐泛则去净手。

    刚才上手摸尸体是工作所需,逼不得已,好洁的唐大人差点没把手洗脱一层皮才罢休。

    郑诚的小厮郑福一直是被扣留在北镇抚司的,当下很快就被找过来,锦衣卫虽然以诏狱而闻名,可那是需要一定级别的人才有的待遇,对付这样的小人物,还用不着锦衣卫上诸般手段,只是郑福在郑诚死后,又一直被关着,精神上极度紧张,整个人迅速憔悴下来,跟唐泛最初见到他的那副机灵模样,简直如同两个人似的。

    郑福原本看到画像还懵懵懂懂,听唐泛说自己在武安侯府见过此人,便啊了一声:“小的想起来了,这人确实是在侯府里!”

    隋州沉下脸色:“你先前怎么不说?”

    郑福连连磕头:“侯府里人多,小的虽然跟在少爷身边,也未必能认全,再说这人也不算侯府里的,他是过来投奔慧姨娘的娘家远房亲戚,向来住在外院,小的也只是见过一两面……”

    隋州:“他在府里住了有多久了?”

    郑福:“约莫有半年了,听少爷说,倒是正经亲戚,那会儿蕙姨娘过来求少爷,说她娘家的人都死绝了,就剩这么一个表叔,希望在侯府里谋个差事,混口饭吃,少爷也就答应了,把这人打发去马厩那边帮忙。少爷很少骑马,出行都是坐轿子,小的也就很少见过这个人,不过听说人还老实,也没惹过什么事,要不是唐大人提醒,小的还真想不起来!”

    隋州不再多言,当下就让人将郑福带下去,又命薛凌等人准备前往武安侯府。

    一直坐在旁边没吱声,看着他询问郑福的唐泛却忽然开口:“且慢!”

    这一声,不仅薛凌顿住了脚步,连隋州也望了过来。

    唐泛对隋州道:“此去的后果,隋总旗可想好了?”

    隋州反应再快,听了这句没头没尾的话,也不明白:“什么意思?”

    唐泛道:“郑福这一说,我们就都知道,蕙姨娘那个亲戚会去买柴胡谋害郑诚,肯定跟蕙姨娘脱不开关系,但蕙姨娘一介深宅妇人,连字都不识得,如何知道富阳春里加柴胡能夺人性命?必然是有人在背后教唆筹谋之故,这一牵扯,说不定会扯出武安侯府内的秘辛。武安侯郑英虽无实权在身,可毕竟也是靖难功臣之后,此事闹大,对你并无好处。”

    隋州脸色一冷:“唐大人若是怕,自可随意,我并不勉强。”

    薛凌也嚷起来:“事情都查到这份上了,眼看凶手也要被揪出来了,怎么可能半途而废!我说唐大人,你这胆儿未免太小,也就只能跟潘大人混混了!”

    唐泛摇摇头:“你们误会了,我不是怕,只是劝你们先想清楚,这事说到底,还是顺天府最初办案不力惹出来的,事后如果有功劳,我绝不与北镇抚司抢,但如果需要担责任,还请算上我一份。”

    这话一出,薛凌先是一愣,而后哈哈笑了起来,竖起大拇指:“好啊,唐大人你是条汉子,我老薛喜欢!”

    之前一碗馄饨,他跟唐泛初步建立了交情,不过这种交情并不牢固,此时听了唐泛一番有所担当的话,薛凌才算是对这个斯斯文文的官员有了一丝钦佩。

    这年头揽功劳抢功劳的人不少,愿意担责任的却少之又少。

    隋州脸色也缓和下来:“此事我自有计较,不必担心。”

    隋州的背景,之前潘斌已经讲过,既然对方能这么说,那想必是无碍的。

    锦衣卫横行霸道惯了,的确也不需要看那些无权勋贵的脸色。

    想及此,唐泛点点头,不再多言。

    这番话他是一定要讲的,至于别人领不领情,那就是别人的事了。

    不过他这种态度,却赢得了隋州和薛凌的好感。

    隋州起身:“走罢,去武安侯府。”

    作者有话要说:  注:百会穴是一个重要的穴道,平时自己可以按摩,然后受了重击也可能昏迷致死,这些都是真的,但是文中所说的,如果熟练掌握力道,长久敲击会不知不觉引人猝死,这个是没有事实根据的,只是我曾经道听途说,所以不必较真,也切勿模仿。

    本来今天可以开始猜凶手活动的,但是晋江系统又出问题了,不管我点几次送红包,系统都没有任何反应,估计是又出故障了,所以只能先这样子了,等下个案子再开活动吧,摊手~

    之前有些盆友猜凶手,介于不能剧透的原则,我不能说对或不对,不过建议大家再发散一下思维,不要局限在原有的基础上,而且凶案本身跟朝廷阴谋没有关系,么么~

    第 12 章

    武安侯府近来一片愁云惨雾。

    大公子郑诚是武安侯府实实在在的嫡长子,虽然因为他风评不好,朝廷的册封迟迟未下,但其实这也是朝廷驭下的一种手法,虽然最后未必不会给你爵位,但是有这么一件事情在,就可以拿捏臣下,让武安侯小心翼翼,不敢行差踏错。

    不单是对功臣世家,朝廷对待老朱家的自己人同样也是这种态度。建国一久,姓朱的开枝散叶,遍布全国,宗室就不值钱了,对皇帝和朝廷来说,那都是一帮只会浪费朝廷粮食却无所事事的蛀虫,碍于祖宗规矩没法废掉而已。

    但那是朝廷的态度,对于郑英来说,郑诚即使总让他头疼,毕竟还是他的长子,没有人死了儿子还能兴高采烈的,郑诚的亲娘,也就是武安侯夫人更是哭成了泪人,伤心过度,卧床不起。

    隋州和唐泛到武安侯府的时候,入目皆是惨白,郑诚的尸身虽然还被扣留在北镇抚司,但是人总归是死了,府里到处挂满白布,连下人们身上也都穿着孝服。

    看见他们,武安侯郑英自然没什么好脸色,只是碍于锦衣卫的名头,不得不强打精神来应付:“不知几位到舍下,有何贵干?”

    隋州也不跟他寒暄,直接就道:“侯爷,我们想见蕙娘。”

    武安侯一愣,很快反应过来:“她与我儿之死有关?”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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