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玉食 作者:妖熊
第 4 章
由重门第家世到重新贵本人,是由“门当户对”转向了“郎才女貌”,是重人品、重能力的开始,也是尊重人xìng的开始。这正是近代婚姻zì yóu的前奏。婚姻zì yóu的关键是择配标准和观念的变化,是把当事人的意愿放在第一甚至惟一的位置上;而不仅仅是择婚手续的变化,把主办权从父母家长手中夺到自己手中。自己做主,只是表层的婚姻zì yóu。
2.改嫁:不提倡,但不受严格限制和歧视
习惯认为我国古代的妇女不能离婚另嫁,守寡时也不能改嫁,否则即为人所耻,全是祥林嫂式的境况。其实不然,提倡不等于规定,文学不等于历史。可拈几例:
东汉刘秀妹守寡,yù嫁宋弘,刘秀试探让宋弘与原妻离异,宋弘表示“贫贱之交不能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刘秀作罢。其间刘秀并未感到妹妹改嫁有何不妥。又如后来蔡文姬从匈奴回来后改嫁,曹cāo以丞相的身份作媒,也无人非议。
唐朝太平公主初嫁薛绍,薛绍死后嫁武承嗣,承嗣死后yù嫁武攸暨。攸暨不yù离异,武则天派人杀了攸暨之妻,以女儿嫁之。史臣就此谴责武则天残横,却没有指责太平公主改嫁的意思。
五代后周太祖郭威(隆尧人)的三个妃子都是再婚之妇,杨妃、张妃是正定人,董妃是灵寿人。据说皇后柴氏也曾是后唐李存勖的妃子。后妃全是再婚之妇,郭威并不觉得有何不妥。
宋朝范仲淹幼年丧父,随母嫁到朱家,改名朱说,长大后改回了范姓。他常对儿子和弟子讲此经历,激励其贫而有志。在讲此事时并未感到母亲改嫁是丢人的事,所以毫不隐讳。
……
改嫁之举当然不会被提倡,但并没有严格限制。按宋代规定,只限制寡妇居丧期间改嫁,初为27个月,后缩短为100天,过后不管。规定这样一个期限只是防止寡妇无意中把亡夫的遗腹子带去,导致血缘混乱和家产纠纷。甚至丈夫外出三年没有音信也可以改嫁。唐代可以把改嫁的事情写在墓志上,不算丢人的事;范仲淹办义庄赈济族人衣食,“嫁女支钱三十贯,再嫁二十贯”,再嫁之女仍然资助,并不视为家族的耻辱。
离婚权也不只在男方。《唐律》规定“诸凡义绝者,离之”,是对男女双方而言的。即使男方主动离异,对女方也很客气、很尊重,敦煌发现的唐朝离婚文书常有这样的话:
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窕窈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宋代的离婚文书也有“情愿立此休书,任从改嫁,永无争执”之语,如果改嫁是一种耻辱,写在休书上女方家族是不会允许的,因为离婚的时候并不象小说上说的男方写一纸休书即可,需要与女方家族协商。
明清时期也并非绝对的“祥林嫂”状。明朝蒋伊《蒋氏家训》主张“妇人三十岁以内夫故者,令亲母家择配改嫁,亲属不许阻挠;妾四十岁以内夫故者,即善嫁之”。《清稗类钞》卷39载山东孟家的家法也规定,“妇丧夫者,必先问其志愿。若yù嫁,则备奁具一份,由族中择大家嫁之;若经三年不嫁,则赠以鸦片烟具一份,吸否亦听之,月致金如故”。孟家作为亚圣之后也奖励守节而不限制改嫁,很能说明问题。清代有一趣闻,说是有个年轻寡妇想改嫁,婆家人阻拦,她向县官告状:“豆蔻年华,失偶孀寡。翁尚壮,叔已大,正瓜田李下。当嫁不当嫁?”县官判词只有一个字“嫁”。虽属笑谈,也是真实背景的反映。
最后须谈一下理学对妇女地位的影响。
习惯认为唐代妇女地位较高,宋代突然降低,是受理学的影响。其实理学在宋代的影响并不大,《宋史#8226;道学传》序指出:“道学盛于宋,宋弗究于用,甚有厉禁者。”即使在明清理学也只是一种说教,不是法律。
古人不只是讲伦理,也讲人xìng。司马光说父子关系是“天合”,不可更改,这是礼、理;夫妻关系是“义和”,并且说“义绝则离”,已经注意到婚姻的基础是义,也可叫做情。虽然有“发乎情而止乎礼”的说教,也并不是一味强调礼(理),只是在理(社会需要和限制)与情(个人yu望和追求)发生矛盾时,希望最好合情合理;不可两全的话则希望合理不合情,而不要合情不合理。
宋代开始倡导妇女守节是事实,但其本意却是政治上的,是以寡妇守节来比照规劝大臣忠君,后来的理解把主次颠倒了。“失节”的含义除妇人嫁事二夫外,更主要的是指大臣臣事二君。唐末以来天下无定主,文武大臣“朝比肩,暮北面”,说不定谁突然成了帝王;谁成了帝王都去朝拜,出了很多冯道式的大臣,根本没有传统的忠君思想了。这是统一的赵宋王朝所不能允许的。改变大臣们的这种“冯道式”习气,需要回复传统的为臣之道。我国古代的学者讲道理的时候喜欢类比,不善于抽象的表达,习惯于从rì常生活的“类比”讲起,通过劝导寡妇不改嫁,来劝导大臣们不事二君,忠于赵家皇帝,这才是理学家们的真正目的。不然的话寡妇另找个丈夫是值不得理学家们cāo这么大心的。
司马光不是理学家,也做着同样的努力。《新五代史》卷五四《冯道传》序记载了寡妇李氏因被店小二推搡而自断其臂以洁身的事迹之后评论说:“士不自爱其身而忍耻以偷生者,闻李氏之风宜少知愧哉”!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二九一全文引述了欧阳修这段话,并参照《旧五代史》卷一二六《冯道传》末尾史臣的评论“事四朝,相六帝,可得为忠乎?夫一女二夫,人之不幸,况于再三者哉”,发挥点题说“内有夫妇,外有君臣;妇之从夫,终身不改;臣之事君,有死无贰;此人道之大伦也”,所以应该是“正女不从二夫,忠臣不事二君”。清楚地表明了当时倡导寡妇守节的真实目的。
附带说一下,对历史上的记载要学会“倒过来看”的读书法。官府大力提倡的,往往是当时社会上所缺少的;大力反对和禁止的,常是当时社会上的普遍现象。再就是不要简单地认为经济发达了妇女就会解放,商品经济发达了就会改变传统观念。明清时期商人最多的是徽州,中国贞节牌坊最多的也是徽州。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 推荐阅读:重生的穿越女配 丞相的世族嫡妻 早爱晚婚 农家俏茶妇 总裁通缉爱 末世之黑暗召唤师 绝世毒医:天才狂女 闷骚老公别耍酷 锦绣田园:医女嫁贤夫 调教妖孽暴君:军火狂后 至尊废才狂小姐 首席的邪恶淑女 总裁的私有宝贝 泡妞之王 重生——毒眼魔医 前妻有毒 美女护士的贴身医仙 哥哥,等我长大嫁给你 总裁我要休了你
☆、锦衣玉食 明朝的宗室与勋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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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锦衣玉食》小说(锦衣玉食 关于本书)正文,敬请欣赏!这么久没更新,想必大家也看出来了。某熊的小jj给割了。其实手头还有三四万存稿没发,但也没什么意思了,算是一个失败的尝试吧。
写了十五万字之后,突然悟了,这个主角连我自己都不喜欢,也难怪写的看的都那么痛苦。兼且在尝试全主角视角叙事,心理活动描写太多,所以整篇文看起来太过琐碎。。。
对不住各位。
这段时间一直在写明末的架空,时间切入点在崇祯十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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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恋耽美
正文 第 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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