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送他玫瑰,那双琥珀色的眼睛里闪过一瞬间的惊喜和受宠若惊,然后就是无措、慌乱与苦涩。
他去暖他的手,那个人指尖发抖,拼命一本正经讲事情来找补。
青涩,卑微,被他把手揣在了衣兜里全程同手同脚。一个已经被好好对待了几年的人,还是会怕,还是不肯相信有人送他花只是单纯想要送他花,不肯相信把他的手放进衣服兜就是单纯的喜欢他。
不过,这样也好。
方便他悬崖勒马、临时修改路线。
比起先婚后爱,霍修珣更爱看的一直都是霸道总裁无脑追、无脑宠,傻白甜受尽宠爱还傻乎乎觉得自己没人爱哭唧唧的戏码。
现在裴临终于理解了。
一个从来没有被人宠爱过的人,会多么憧憬受尽宠爱、特殊优待的感觉,才会爱看这些东西。
既然如此,他又怎么可以仗着自己被喜欢,就直接想要一束玫瑰把事情挑明,强迫他接受自己想要突然对他好?
那未免也太残忍。
他可以有更好的办法。虽然裴临也知道自己么得感情、不懂甜蜜,但好歹他这几年真的看过很多seth爱看的那些离谱的书。
他想,他学习能力那么强一个人,也不是未必就一定学不会制造甜蜜和浪漫。
第54章
很快,又是一场雪,年关将至。
裴临答应过要陪seth一起度过的这个新年,也十分认真地提前做着准备。
记得这一年的新年,陶阿姨还在老家照顾她受伤的老母亲,而本该在家乖乖养病的裴利斌偷跑去找唐采萍了。那个除夕夜家里就只有他和宁宁两个。
年总不能过得太不像样,于是十四岁的他笨手笨脚地拿出哥哥的样子,给宁宁煮了一碗饺子。
那是裴临人生中唯一一次给别人煮东西,饺子全部给煮破了皮。纵然如此,宁宁还是很乖巧很满足地全吃完了。
那个时候他们都以为觉得冷清一点没关系,还可以期待来年的热闹。
却不知道那是他们作为一家人过的最后一个年。
如今时间重新来到了这个节点,裴临更要好好过这个年。
于是乎陶小宁每天睁大眼睛,看着冬日璀璨的阳光下裴临大包小包往屋里搬。
彩灯、蜡烛、松香的木质装饰、各种各样可爱的小植物陶小宁歪歪头,她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在冬天里也有那么多漂亮的植物盛开或挂果。
裴临以前也不知道。
也是直到二十七岁的那年冬天,才知道这事。
那年冬天几乎一直下雪,某天他在家闷得长蘑菇,鬼使神差地出门瞎逛,不自觉地逛到了冬天的花鸟市场。
冬天的花鸟市场像是另一个世界,白雪皑皑的街道掩映不住盛放的水仙花与风信子缤纷的绚丽、亦挡不住挂着璀璨红果的冬青木、枸杞和草莓鲜甜的色泽,还有各种各样他叫不出名字的小植物,一盆盆那么鲜活、可爱、娇艳欲滴还便宜。
二十七岁的裴教授一个人站在市场狭窄的路中央,突然升起一种不常有的,想要把它们全部都搬回家的冲动。
可他毕竟是个理性人。
一想想现实,他工作忙、常出差、又养啥死啥。
越是真的喜欢可爱的小植物,越是不能把它们搬回家祸害。
除非有一天
除非有一天,他的家里能多出来一个和他截然不同、足够温暖的人。
愿意细心帮他照顾打理这些花花草草,让它们在阳光下新绿盛放,能够帮他养起一两只可爱的小动物,把它们养得肥肥的。
让他这种手残党即便不用付出什么心血,也能时不时父爱如山地欣赏小花小草、蹭猫逗狗。
那大概是裴临上辈子唯一一次偷偷承认,他其实也想要有人陪。
裴临从来没想过重来一次,他竟然能有这样的奢侈,跑到花鸟市场上报复性消费。
搬,都搬。
这个可爱,那个也好,全部搬回家去。
一趟拿不下就两三趟,让花店店主骑三轮车送。现在他的身边有了一个养猫养兔子养花都养不死的人。
除了买花,裴临还买了好多种子。
蔷薇、豆苗的种子,还有看樱桃和郁金香,虽然此刻还是隆冬,但明年开春就能种下。陶小宁看得整个人眼睛亮闪闪,略微脸红心跳悄么么摸过去:哥哥,可以分一点给我吗?
她一脸期待和娇羞,私心想讨一些送给自己家小学长。
枉她看了那么多霸总文学,整整一个学期只会各种霸气带着小学长看电影约会、买买买、把小学长揉搓摁墙上。
她输了啊啊啊啊!她真的完全完全没有裴临哥哥这种浪漫生活的细胞。
这几天,陶小宁亲眼看着裴临在后院里挂起小彩灯、认真调试亮度。看着他拆装秋千和摆设一点点搭起来。看着他弄了满屋小植物还弄了投影灯。
尽管在做这些事的时候,裴临经常全程没有什么必然的表情。
但这不重要,关键是满树的小彩灯亮起来了啊。
小秋千立起来了啊。
阳光下盆里橘色的小枸杞饱满又甜。
陶小宁想尖叫,哥哥那么会搞生活中情趣,将来谁当她嫂子绝对赚大发了啊!
然而她不知道的是,裴临虽然连日倒腾着花草和木头,满手都是污泥,眼看着该布置的新年小玩意儿全弄好了,却始终对自己的成就不太满意。
seth可不好糊弄。
说不定在最初的惊喜之后,很快就能看穿,无论眼前的一切再多再绚烂再梦幻再让人心动,本质上更多依旧是裴临对自己的浪漫。
彩灯、秋千,相册、乱七八糟的小零食、猫咪、植物,每一样本质上都是裴临在补偿着自己曾经的缺失,一步步试着敞开心扉成为自己上辈子想要成为的那种热爱生活的、温暖的人。
他并不确定seth是不是喜欢这些。
Seth未必会喜欢星星点点的小彩灯,虽然裴临认为没有多少人类会不喜欢。
Seth未必会觉得鲜活小植物可爱,虽然裴临依旧认为没有多少人类会不觉得。
但万一呢,他还是希望能多替seth考虑。至少做到一些他想要的浪漫,然而seth想要的浪漫,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这问题落在了裴临的知识盲区。
他毕竟也是个上辈子没追过人、没努力地讨好过人的男人,不免处处捉襟见肘。
好在多年的工作给他养成了良好的习惯遇事不决,翻书!
学习制造浪漫,传统文学目测帮不了他。传统文学里的浪漫往往不是过于含蓄,就是夹杂着太多血淋淋一地鸡毛的现实。唯一直白而真正浪漫的只有就是诗,然而诗歌这种东西又不幸没有行动上的指导价值。
只能又一次硬着头皮,翻开seth爱看的某些文学。
学习使人退步=_=
霍修珣喜爱的ABO文学,男主沦陷的理由他的信息素好香好甜好诱人。
Seth常看的血族文学,男主沉迷的原因他的血好甜,让人欲罢不能。
Seth翻烂的校园文学,男主动心的瞬间他摘下了黑框眼镜和口罩,露出一张清纯绝色的脸。
Seth买回家的古代文学,男主一见倾心的理由他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
还有让裴临无比费解的文学他的鞋掉了,露出一双在他心中堪称完美的洁白玉足。
裴临:
陶小宁正从面前跑过,裴临叫住她。
宁宁。他轻咳了一声,作为哥哥他从来没有主动过问过她恋爱的事情,如今突然开口,很有点爸爸问女儿的尴尬。
你跟学长最近相处还好么?
恋爱中的少女,分矜持羞涩和如狼似虎两种。裴临以前也没想到看着乖乖巧巧的陶小宁居然会是后者。
她恨不得把自己的恋爱故事绘声绘色讲给全天下听。
啊,就问我为什么就认定了小学长?
陶小宁脸颊微红:因、因为他腰,腰好看?
皮肤也超好。就,头发后面脖子那片的皮肤,奶白奶白的。超好摸,特别嫩,有时候一害羞起来还会是微微粉红色,就很要命。
而且哥哥真不觉得他看着整个人都很软乎乎吗,像小兔子,看着就想亲一口。
还会忍不住想捏他,揉他,掐着他的腰看他被欺负得眼睛红红的,想天天跟他待在一起,捏着他嫩嫩的脖子摸啊摸地摸一天啊,当然,我、我也没有天天都摸啦。
裴临:就这?
陶小宁:啊。这还不够吗!
还有呢?见色起意以外的内容呢?
性格呢?人品呢?你们三观合不合、对未来的规划一不一致,这些方面你都深入地了解过、考虑过么?
陶小宁别看平常傻傻的,裴临的几句灵魂质问她完全听懂。但她不认同,理直气壮超大声:
那些才不重要!
只要小学长一直这么乖、这么可爱,一直愿意给我摸摸,不管他是什么性格,我都是绝对可以爱他一辈子的!
至于未来,反正他的未来必须有我,敢不同意就亲到同意为止,不怕他不答应!!!
仿佛一本现实霸总沙雕文学重重拍在了脸上,裴临太阳穴突突跳。
可对着叉着腰自信满满万丈光芒的陶小宁,他竟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试着循循善诱:宁宁,你这样的想法似乎不像是太健康的恋爱观。
确实两个人在一起需要吸引和冲动的火花,但想要长长久久,后续还有好多好多事情需要考虑。
毕竟,两个人能恰好天造地设成为一对,不需要磨合的概率能有多大呢?总不能把命运寄托于幸运,还是应该多想、多预案。
然而裴临这一系列辩证思考根本还没能开口论述,陶小宁雪白的鼻尖就凑了过来。
她眨眨眼睛,灵魂反问:哥哥,你谈过恋爱吗?
你有对象吗?你知道什么是恋爱吗?实践过健康的恋爱观吗?
哥哥,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了谁,想追人家还在这想七想八的吧?
成功追到小学长的宁宁给你免费建议喜欢就赶紧去追,蹲就对了、刷存在感、约出去、买买买,摁墙上亲,总之先拿出100%诚意来再说!
么得感情的成年人裴教授,就这么被十四岁的傻白甜妹妹给教育了一顿。
原来傻白甜真的是会把你拉到她的维度,再用她的经验打败你。
裴临很想好好跟傻妹妹坐下科普,整件事和诚意就没半毛钱关系。
现实中的恋爱不可能像书里一样悬浮。喜欢一个人肯定最终要落到性格和相处上去的,荷尔蒙作祟的生理吸引注定长久不了。
还是应该先了解一个人,再决定喜不喜欢。
不然,仅仅着眼于可爱这一点的话
那他也早在seth还是一只绿皮小恐龙的时候,就已经觉得那是一只非常可爱的seth了。
为什么拖到现在?
还不是因为过去的他始终不能确定,霍修珣的本质究竟是不是一个反社会神经病。
毕竟现实中的反社会无一例外100%缺乏同理心、漠视他人权利,并不具备真正爱上某个人的能力。无论他们演得多么像,也根本无法真的被某人治愈和温暖。
作为一个国家公务员,裴临深知对那种人抱有幻想和同情就是愚蠢。
再可爱也不能要,他绝不考虑和祸害携手共沉沦。
可霍修珣不是。
如今四年过去了,裴临已经非常确定,霍修珣没有问题、人格健全。
虽然不清楚小犯罪分子为什么会一开始会往神经病那个方向演,但通过充足的时间、细致的观察,裴临确定霍修珣除了偶尔嘴硬、刻薄之外一切正常,甚至可以说比大多数一般人类都要正常。
曾经的不良少年,后来的seth,实际上是个在乎朋友、不擅表达,喜欢小动物,渴望家人和疼爱的普通人。
略羞涩,也会炸毛,经常不高兴。
可本质还是甜甜的。
所以裴临才觉得喜欢他没有问题。
可到头来却突然发现,无论是宁宁还是seth那边的逻辑,竟然都是性格根本不重要,能满足性癖更重要???
不是,宁宁傻乎乎也就罢了。
可按照seth的智商认这种逻辑是怎么回事?而且,如果seth真这么想,那他喜欢他到底喜欢的又是什么?
不是他的性格、业务能力或处事态度,而是他的腰、他的腿、他的脸?
小Q:【主、主人,您突然好严肃喂!】
没,我只是在想,裴临捏了捏眉心,我确实性格没什么意思,说不定真的是因为脸。
小Q:【啊?】
算了,不重要。
话虽这么说,裴临不禁又回头看看满屋子的小装饰。
会不会他这些天的努力真就白费。
会不会他对于浪漫逻辑和seth对于浪漫的逻辑,真的从头到尾完全不在一个频谱上。
会不会seth想要的不是他用心对他好,而是他像那些小说里写的那样直接眼神干活,暧昧的碰触、炙热的目光、死死盯着他暴露在外性感的锁骨,再像宁宁一样伸手去捏seth白皙的脖子,一言不合摁墙上。
裴临又记起之前在霜降世界。
说起来seth确实好几次都冷笑着主动扒拉衣服,露出锁骨勾引他。
裴临:头大了!
除夕当天,霍修珣清早四点多就起来了。
他忙着给裴临做鲜花饼忙到了大半夜,昨晚只睡了三个小时。
这时还不流行网购,自从那天裴临说想吃玫瑰饼,他打了好多电话,专程从云南采购的食用玫瑰终于在昨晚龟速送到。
凌晨四点,天很黑,兔兔还在睡觉。
猫猫则被他的锅碗瓢盆给吵醒了,不爽地喵喵骂了他两句。霍修珣垂眸苦笑:那么冷的天谁想早起?还骂我,不都怪你爸比你嘴还馋?
砧板上玫瑰花瓣切碎,香气扑鼻,霍修珣默默想起自己上辈子根本不会做饭。
结果这辈子,因为做小蒸饺开了个头,正式走上了家庭煮夫的不归路。这几年赵星路他们又没事常过来出租屋嗨火锅、点菜,弄得他的厨艺也日渐精进。
上次试做鲜花饼,头一次就大成功。
又鲜又香,吃过的人的都赞不绝口,赵星路专门带回家给自己爸妈品尝,连厨神陶阿姨都给与了相当高的评价。
结果这次也不知怎么回事,连做两次都失败,一股怪味。
弄得霍修珣不得不清晨早起,做最后的尝试。
做完以后他就要去找裴临,两个人真正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新年。
这对他来说意义重大,可惜今年的主角注定不是他。
毕竟这是裴临与宁宁的最后一个新年。
他知道这几天裴临在家疯狂布置,他想要过去帮忙的,裴临却不肯。大概是想亲手为妹妹准备最好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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