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八月十八,慈恩寺有庙会,常乐坊有三彩陶俑展,乐游园上的甜柿也熟了几棵,王爷可愿与魏禹同去?
那我就勉勉强强答应吧!李玺嗖地一下扯过拜帖,又抢了金菊花,生怕魏禹后悔似的。
半点没有勉勉强强的样子。
魏少卿笑容俊朗,明日辰时,魏某来接王爷。
行吧,我要起不来,你就等一等。小福王矜持地说。
能等王爷,是魏某的荣幸。魏禹看着他,含笑的眸子染上了晚霞的暖意。
李玺的心扑通、扑通跳得欢快。
再一次,动了心。
第二天。
慈恩寺敲起第一声晨钟的时候,李玺就嗖的一下钻出了被窝。
看看枕边,没有魏少卿,有点失落。
转念一想,今日要去跟书昀兄约会了,就很开心。
是重新追求哦!
他拒绝了一次,魏少卿又来了,还换了花!
李玺抱着被子,兴奋得直蹬腿。
话是那么说,其实根本舍不得魏禹等,毕竟天气凉了,露水重了,万一再冻病了怎么办?
不用人伺候,小福王就飞快地穿好衣裳,洗好脸,随随便便吃了几口早饭,迫不及待出了门。
魏禹已经站在门外了。
不知来了多久,玉冠上还是沾上了湿意。
李玺有点心疼,想关心他一下,又不想显得太矫情,咕哝了两声,挑了句最无关紧要的。
你束冠,比戴幞头好看。
你若喜欢,我日日束给你看。魏少卿轻易不说情话,一说,小福王就腿软。
然而还要死死撑着,别你啊我的,咱们不熟,请叫我王爷。
魏禹勾唇,是,我的王爷。
小福王人没了。
就这么一人骑着一匹马,并肩去了慈恩寺。
慈恩寺建在晋昌坊,寺门外有一大片空地,如今支上了廊柱,划分出摊位。
有卖器物的,有当街做吃食的,还有杂耍的,驯养小动物的,男男女女穿梭其间,挨挨挤挤。
魏禹一般不喜欢这种场合,时时刻刻有洗澡换衣裳的冲动。
今日却不同,他得护着他的小金虫虫。
怎么护呢?
当然是扣在怀里,不让人碰着。
放眼整个庙会,不止是他们俩,多少小娘子红着脸,乖乖巧巧地偎在郎君怀里呢!
逛着逛着,看到一个特殊的摊子,摊主是个爱笑的少年郎,摊子上只有一样东西,别人问价都不卖,瞧见李玺,主动招呼起来。
小郎君瞧着是有大造化的,能遇见您是小子的福气,这物就送给您了,不收钱。
李玺觉得有趣,收了那个小木牌,赏了他一串钱。
木牌做得古朴,边上刻着花纹,中间工工整整地写着一列字:鱼戏莲叶东。
还画了一个箭头。
李玺觉得字迹眼熟,扭头看向魏禹。
魏禹勾着唇,要不要去东边看看?
去!李玺一声令下,魏少卿便拨开人群,护着他往东走。
东边,又看到一个特殊的摊子,守摊的是位中年大叔,眉眼间和方才的小哥有几分相似。
李玺迫不及待地问:是不是有小木牌?牌子上是不是写着歌辞?
大叔揖了一礼,和和气气道:木牌没有,铜牌倒是有一块。
说着,便从竹篮里拿出一块。
李玺接过,看看正面,再看看反面,咦?没字。
不经意按到哪里,只听咔哒一声,铜牌分成两半,里侧刻着一句歌辞:鱼戏莲叶西。
李玺抿着笑,斜着眼睛看魏禹,挺会啊,魏少卿。
魏禹也笑着,嗓音低沉宠溺,继续?
小虫爪一挥,走,上西边找南去!
再往后,遇到的是个年逾半百的老汉,像是前面两位变老之后的样子,李玺注意到了,觉得挺新奇。
满心期待地从他手里接过一个玉质小牌,果然,是鱼戏莲叶南。
就差一个北了。李玺挑着眉眼,让我猜猜,北边是金牌牌,还是银牌牌?
魏少卿笑而不语。
李玺下意识抠住他的腰带,拉着他往北边跑。
熙熙攘攘的人群都成了背景,魏禹眼中只有腰上的小虫爪,白嫩,修长,长着小肉坑。
眼前闪过相识以来的画面
王府门前,这只手直剌剌地伸到他眼前,交给他一折大红的庚帖;
太极殿,这只手端在腰带上,大摇大摆地从他面前经过;
鞍具店,这只手悄悄勾在他的小指上,请他帮忙澄清;
动物园,这只手坏兮兮挎在他臂弯,利用他气柴蓝蓝;
柴房内,这只手软软地攀在他肩上,颤着声音求着,不知道是让他停下,还是继续
眼下,这只手捧着一只三彩小陶俑,眸子明亮如繁星,比他手里的花鹦鹉还好看。
就这?一脸嫌弃。
眼中的神采却藏不住。
这是魏禹答应给他的小鹦鹉,比《百兽图》上画的那只还好看。吵架的时候,李玺一生气,差点把前面那只歪腿小骆驼和漂亮小狐狸丢掉,最终还是没舍得。
这下,又多了一只花鹦鹉。
爷什么珍玩古物没见过,单凭一只臭美小鹦鹉就想哄我?天真。然后,就开开心心地装到了百宝袋里,还拍了拍。
送鹦鹉的是位白发苍苍的老者,他旁边站着老汉、中年大叔和最初那个年轻人。
这是祖孙四代人,面容相仿,穿着相似,一字排开,就像一个人从青春年华,走到了白发苍苍。
魏禹带着李玺一路寻宝,也是期盼着两个人能这样彼此扶持着,走过一生一世。
就是不知道,李玺能不能理解。
并没有。
有些良苦用心,李玺可能永远不会懂。
但是,这不妨碍他喜欢魏禹送的礼物,喜欢魏禹这个人,并且,用自己的方式去爱他。
喜欢,是对方刚好符合自己期待的样子。
爱,就是明明发现了不同,甚至不好,依然愿意继续下去。
第87章 效忠(修)
李玺弯着眼睛, 铁面无私地强调:别指望这样就算过去了。
嗯,不过去。说好了重新追求,这才只是一次寻常的约会而已。
之后还有表白, 还有求娶。魏禹说。
我还要拒绝。李玺呲着小牙,竖起两根手指, 两次。
魏禹笑,好。
李玺开心了, 小虫爪一挥, 去常安坊!
约会的第二站, 就是烧小鹦鹉的常安坊, 魏禹给他的小金虫虫准备了一个惊喜。
刚进坊门,李玺险些以为自己来错了地方这还是那个灰扑扑、穷叽叽的常安坊吗?
从坊门口到各家门前,随处可见漂亮的三彩陶俑, 屋顶的茅草也换成了亮闪闪的彩陶瓦,地上还有一条碎陶铺的小路, 如七彩琉璃砖, 闪闪发光。
孩童们换上了整洁的衣裳, 在门口排好队, 依次接下来访的客人,像模像样地把他们领到自家窑场。
年老者则是等在门口, 将客人的牛、马、骆驼一一解下, 带到棚中添水喂食。
娘子们也没闲着,支起小灶台,和好杂粮面, 一碗羊汤、两块石头饼,远来的客人吃得满意,娘子们也赚个辛苦钱。
从前粗糙低劣, 大多用作随葬品的三彩陶俑,在李玺的带动下成了长安城的抢手货。
这些客人皆是奔着三彩陶俑来的,有南来的行商,有身上挂满宝石的波斯人,还有长安城的散客。
无论身份如何,不管穿着好坏,各家窑场皆是笑脸相迎这是李庸给他们定下的规矩。
安乐伯李庸,如今在户部办差。
他自小混迹在东西两市,南来北往的客商认识不少,为人圆滑,能说会道,还是个行动派。
王尚书试了他两回,不仅没失望,还得了个惊喜,于是放开手脚,把三彩陶器的贸易交给了他。
李庸极其珍惜这个机会,把整个常安坊的百姓聚到一起搞了个岗前培训。
因着先前拦坊门的事,大伙都不服他,后来还是把李玺搬出来,陶工们才开始听他的。
如今,南来北往的客商提到常安坊,谁不竖起大拇指?
听说李玺要来,孩子们紧张又兴奋,争着为李玺带路。
结果没谈拢,有人提议:打一架,谁赢了谁上!
十来岁的小汉子,把衣裳一脱为了不弄脏就打了起来。最后莫家小子胜出,光荣地成了李玺的引路人。
其余小孩的眼神啊,辛酸又好笑。
莫小子只有十二岁,却是个细心的,不仅给李玺准备了炒黄豆,还非常奢侈地买了一大把炒甜瓜子用他自己赚的钱!
李玺欣然接受了。
莫小子笑得可欢了,比他自己吃了还高兴。
李玺也挺满意。
如今家家窑场都有生意,个个忙得热火朝天,一尊尊三彩陶俑从窑里起出来,稍有瑕疵,不用客人开口,窑主自己就先砸了。
但凡从常安坊出去的三彩陶俑,必得精美无暇;哪怕砸碎了铺地,也不让人说常安坊卖残次品。
这也是李庸定下的规矩。
因着这份执拗劲儿,短短数日,常安坊的三彩陶俑就打出了名声。
商人们自发给它扣了个名号常安俑。
常安坊的百姓们终于如李玺期待的一般,过上了忙碌却安乐的生活。
李玺坐在休息间,喝着魏少卿亲手煮的茶,看着外面忙忙碌碌的百姓,简直不能更满意。
吹吹茶沫,丢给李庸一个赞赏的眼神,做得不错。
李庸当即就跪下了,承蒙王爷看得起,李庸斗胆,对王爷表个忠心安乐伯一门,愿为福王鞍前马后,誓死效忠!
李玺吓了一跳,我又不造反,要你效忠做什么?
不管您一直做王爷,还是别的什么,我李庸跟定您了。
李玺摆摆手,可别,全京城都知道,我是长安城的头号小纨绔,难不成,你想做第二号?
我李庸虽是个俗人,也知道什么样的主子是值得跟的。李庸一改油滑谄媚的模样,表情郑重。
您看得起我,愿意提拔我,这是恩;您心系百姓,乐意带着全坊的陶工一道赚钱,这是义。王爷如此恩义双全,李庸愿穷其一生,鞍前马后,百死不悔!
李玺:
有点感动是怎么回事?
成,你就跟着我吃吃喝喝烧烧小陶俑吧,长安城中我算头号纨绔,你就是第二号,别的我也给不了你。
李庸心思不定,这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
伯爷,喝茶。魏少卿斟了一盏,推到他面前。
李庸双手接过,心里有数了。
棋局已经布好,执棋的手和黑白棋子皆已就位,不管李玺愿不愿意,都已入局。
一盏茶喝完,李玺又坐不住了,还有好玩的不?没有就去别处了。
李庸忙道:东边有个窑场,是咱自己家的,您要不要去瞧瞧?
李玺顿时来了兴致,你跟书昀兄开的那个?
李庸迟疑了一下,是。
其实是魏禹代表福王府开的,只是魏禹说了不让走明账,李庸也就没多嘴。
既然是书昀兄开的,那必须得去看看呀!李玺想也没想就大步往前迈。
魏禹把人拎住,那是西。
我就是活动活动手脚。小福王原地踩了两下,若无其事地转了个身,往东走。
一点都不尴尬!
很快,李玺就笑了。
他看到了一个造型别致的大砖窑
这是什么?
大瓢虫吗?
还是金色的!
圆圆的壳,胖嘟嘟的身子,金灿灿的翅膀,弯弯的触角,身侧还有几只琉璃砖拼成的小爪子!
陶工正往虫嘴里放泥胚,柴火架在虫肚子下面,虫嘴一关,大火一烧,虫屁股上呼呼直冒烟。
李玺笑得直不得腰,别告诉我,这是你的主意!
喜欢吗,虫虫?魏少卿噙着笑,缓缓吐出两个字。
李玺的笑僵住了。
虫虫?
虫虫?!
他僵僵地看了看金灿灿的瓢虫窑,再看看自己
魏禹!我鲨了你!
小福王张牙舞爪地扑过去,连踢带挠。
魏少卿从容地躲闪着,又总能在小福王炸毛的前一刻被他打到一两下。
就像瓢虫旁边蹲着的那只大花豹,话不多说,却细心周到。
一众陶工看着,笑呵呵的。
就觉得吧,金尊玉贵的小福王丝毫不像传言中那般目中无人、高高在上,反而和家里的弟弟一般,有趣又讨喜。
恋耽美
皇家米虫,虫虫虫!——孟冬十五(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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