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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米虫,虫虫虫!——孟冬十五(51)

    不枉他为他押上性命。
    不仅仅因为喜欢,还因为值得。
    被夸了,小福五立马翘起尾巴,抓了把核桃要给魏禹夹。
    放在从前,定然是央着魏少卿给他夹,然而今天有一个大计划,所以要努力讨好魏少卿。
    劲头挺足,结果夹了两个就疲了。
    核桃都长这么硬吗?根本不适合吃,只适合盘,还能防止变老糊涂。
    李玺嘿嘿一笑,书昀兄,我送你的那对核桃还在吗?
    魏禹勾着唇,道:还在,每天早晚都会盘一盘。放心,在王爷变老之前,魏某不会糊涂。
    李玺眼睛一亮,书昀兄的意思是,即使老了也还和我在一起?
    只要王爷不嫌弃。
    我当然嗷!核桃钳夹到小虫爪了。
    其实没有多疼,只是叫得夸张,就算没有泪也要挤出两滴来,书昀兄,吹吹。
    魏禹轻叹一声,吹了吹,还抹了药。
    最后,那把核桃钳还是回到了魏少卿手里,右手伤着,还能用左手,咔嚓咔嚓,一钳一个,果仁完整又好剥。
    李玺看得一愣一愣的,缓缓竖起大拇指。
    真的,书昀兄的厉害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了,就是无论做大事还是极小的事都非常牛逼的那种。
    即将向他表白的小福王,自豪到家了!
    地方到了。
    是一处极大的农庄。
    庄子里有佃农们住的草舍,还有一处宽敞又漂亮的木屋。
    农人们见到李玺十分恭敬,却并不畏惧,而是热情地把他往屋里请。
    男人们放下手中的活计,全都过来见礼。娃娃们光着脚丫子在田埂上飞奔,想着早一点回家告诉阿娘这个好消息。娘子们拿出家中最新鲜的蔬菜,送给小福王吃。
    处处热闹,人人喜气洋洋。
    书昀兄喜欢这里吗?李玺小心翼翼地问。
    他是特意挑的这个地方,因为魏禹喜欢陶渊明。
    以后咱们就住在这里,在篱笆下摘菊花,去土山上遛熊熊子,好不好?
    魏禹喉头微哽,半晌才吐出一个字:好。
    小福王分分钟化身成熊熊子的哥哥,摇头摆尾,兴奋得长毛。
    不过,还是努力克制住了立即表白的冲动,决定按照原本的计划,把自己的能力完全表现出来,让他的书昀兄彻底折服在他的攻势之下。
    第一步,展示自己为他准备的农庄,效果不错。
    第二步,亲手为书昀兄做一顿饭,告诉他,即使他的手断了,他也会照顾他,不会饿着他。
    胡娇有一块铁板,专门用来烤肉的,李玺求了好久胡娇才舍得借给他,李玺再三保证不会烧坏。
    他已经提前学过了,坚信自己可以烤出全天下最美味的肉,分分钟征服魏少卿的胃。
    火烧起来无花果点的。
    铁板冲洗干净放到火上胡娇做的。
    倒上油这一步是李玺自己来的。
    然后,只要等着油热了放肉就好。
    李玺突然有点为难,厨子大叔说要让油热一点再放肉,那到底是多热呢?
    还是多等一会儿好了。
    等着等着,只听呼的一声,铁板烧着了。
    李玺把肉一扔,嗖的一下蹿到魏禹身后,完了还要怪胡娇的铁板不好,别人家的铁板都不会着火,怎么你这个会着火?是不是被铁匠骗了?
    胡娇也蒙蒙的,不知道怎么回事。
    无花果跳着脚,救、救火呀!刚要端着水往铁板上浇,被魏禹挡住了。
    旁边有切好的茄子、芋头、麻山药,都是喜欢大火的块状菜,还没来得及穿成串。
    魏少卿抓起来往铁板上一倒,就着火苗快速翻炒几下,洒水放调料,再翻炒几下,火苗灭了,菜香也飘出来了。
    围观三人组不约而同地吸了吸鼻子。
    想吃。
    这年头做菜不是煮就是烤,要么蒸,没有炒菜一说,魏少卿也算误打误撞,炒出一份大业版地三鲜。
    小福王一边厚着脸皮吃一边放出第三招,也是最后的绝招。
    这是我家的房契、地契,还有钱庄的存根,哦,还有库房钥匙。三姐姐说了,爱他就要给他钱。
    小福王不仅给了钱,还有真诚,上次提亲太儿戏了,这次我重新问一遍,书昀兄,收下这些,福王府的中馈便交到你手上了,你愿意吗?
    魏禹看着他,沉默了许久。
    一开口,声音哑得不像样子:小宝
    李玺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慌忙打断他:你想好了再说。
    魏禹轻叹。
    李玺垂下眼,纤长的睫毛微微颤动,书昀兄,你抱抱我,你抱抱我再说。
    魏禹鼻子一酸。
    第54章 换你追我
    魏禹沉默的时候, 李玺就猜到了结果。
    我是被拒绝了吗?从未有过的失落语气。
    小宝魏禹再也克制不住,把他揽进怀里。
    这算是补偿的抱抱吗?李玺强作笑意。
    魏禹鼻子却酸了,不是, 没有拒绝。
    也没答应不是吗?李玺把头搁在他肩上, 失落到谷底。
    长这么大, 第一次发现, 也有撒娇耍赖得不到的东西。比如,心上人的喜欢。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其实是一句很简单的话, 问出口却需要极大的勇气。
    没有。
    没有不喜欢。
    不,是非常非常喜欢,喜欢到可以在朝堂上与圣人对峙。
    但是不能。
    至少不是现在。
    在朝堂上舌战群臣尚有余力的魏少卿, 此时却异常词穷。
    不知如何开口。
    他抱紧了李玺, 这是身体最真实的反应,不想放开他,不想看到他失落的模样。
    好在, 小福王没有冲动,也没有闹脾气,而是异常冷静、异常成熟地说:你好好解释, 我不赶时间。
    魏禹突然有点想笑, 却又心头泛酸。
    这就是为什么,他不能明目张胆答应他, 至少现在不能。
    如果他真的是个不学无术的闲散亲王, 在他交出管家钥匙的那一刻, 魏少卿就会毫不犹豫地把人扑倒。
    可是, 他不是。
    偏偏不是。
    他聪明, 睿智, 一点就透;对政事有着极高的敏感度, 亦有过人的天赋。
    他是天生的统治者。
    他还是圣人血脉。
    恰恰就在前一刻,魏禹知道了这个大秘密。
    他不能毁了他,不能毁了大业的未来。
    如今大业立国不足五十年,边疆未稳,百废待兴,正需要这样一位有胆识、又不乏谋略与仁爱的进取明君。
    魏禹毫不怀疑,假以时日,李玺会比他的祖父,会比他的父亲做得更好。大业在他的统治下,终将迈入盛世。
    骄傲吗?
    自然是骄傲的。
    喜悦吗?
    并没有。
    至少,从个人情感出发,他没有一丁点喜悦。相反,觉得悲哀。
    上天总是给他开这样的玩笑,每每在想要的东西触手可及的时候,给他安排一条最难的路。
    如果可以选择,他宁可李玺是个长不大的小米虫,只需要他宠着,护着就好。
    而现在,即使他想宠着护着,把他的好藏起来,圣人也不会允许。
    能做的唯有暂时妥协,慢慢积蓄力量,直到可以自己掌控命运的那一天。
    到那时,只要小金虫虫心里还有他,只要他还肯要他,哪怕做佞臣,做娈宠,哪怕遭人唾骂,哪怕在青史上留下恶名,他都无惧。
    只要能护他一世,伴他一世。
    为了那一日,此刻必须隐忍隐忍一词对他来说还真不陌生。
    只是委屈了他的小金虫。
    小宝
    别叫我小宝,你刚刚叫了我两声,后面都不是我喜欢的话。李玺气闷道。
    魏禹好脾气地拍拍他的背,改口道:虫虫,你有想要的东西吗?特别特别想要的。
    如果你是东西的话,我现在就想要。李玺恶劣地打了个机锋。
    魏禹勾了勾唇,语气缓慢而温柔:还有吗?
    李玺被安抚到了,变得认真了些,想让祖母健健康康,让母亲开心一些,永远没人敢欺负姐姐们,还有的话,就是希望圣人别那么累!
    那你觉得,你现在能做到吗?
    当然能,必须能。小福王对自己的能力还是很自信的。
    魏禹轻叹一声,说:你不是问我,圣人为何在休沐日把我叫去太极殿吗?
    是啊,为啥?
    圣人想把我派去黔州,接替崔州牧。
    李玺嗖地一下挣开他的怀抱,炸毛了,这怎么行?黔州那么远,我想你了怎么办?
    所以你看,我们现在还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对方,甚至连把喜欢的人长长久久地留在身边都做不到。
    可以的,我现在就去跟圣人说,不许他把你赶那么远。李玺站起来就要走。
    圣人之所以把我赶那么远,就是因为他发现我对你用情至深。
    李玺突然顿住,一点点扭过头,澄净的眸子里盛满期待,什么情?什么深?
    我心仪虫虫。
    比虫虫动心更早。
    比虫虫的心仪还要多。
    魏禹毫不犹豫地、无比郑重地表白。
    李玺呆呆地望着他。
    慢慢地消化着他的话。
    魏禹拿起那串管家钥匙,交还到他手上,所以,虫虫可否再等等,等到我们可以保护彼此,可以守护这份心仪的时候,再谈婚论嫁,可好?
    李玺的反应慢了半拍,还在想刚刚的问题,你是说你早就喜欢我了?
    魏禹点头。
    有多早?
    早到自己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或许在王府门前,他把自己的庚帖交给他的时候,就已经被这只聪明的小金虫吸引住了。
    李玺又问:你还说,你喜欢得更多?
    魏禹再次点头,多很多。
    啧啧啧。
    这就好说了。
    李玺立即变成一副大爷样,吊儿郎当地坐到竹椅上,不早说,早知如此,我干嘛还费心费力地追你。从现在开始,换作你追我。
    魏禹微怔,失而复得的欣喜,最终化作一声含着笑意的好。
    下巴一扬,二郎腿一翘,小虫爪一招,我要吃菜块。
    魏禹压下眼底的热意,温声问:哪种?
    每样来一块,要形状好看没有黑渣渣的。
    魏禹耐心地挑了一个看起来还算完美的芋头块送到他嘴边,小心翼翼的模样,就像方才小福王给他夹核桃。
    小金虫虫么唧么唧
    吃了,还要吃肉。
    肉还没烤。
    没关系,魏少卿束起袖子,立即动手。
    烤他最喜欢的小五花,还有小脆骨,多撒胡椒少放盐,一口一串吃个爽。
    吃完饭,在农庄钓了会儿鱼,煮了锅嫩麦粒,摘了筐小酸杏,边吃边往家走。
    上牛车的时候,李玺把手一伸,魏少卿体贴地扶住,不仅把人扶上车,还拿了好几个软垫放在他身后,就像来时的路上,李玺照顾他。
    一路上,小福王享受极了。
    要吃核桃,魏少卿给他夹核桃,还得把那层薄薄的皮去了;要吃点心,魏少卿给他拿点心,喂到嘴边之前,先用竹刀切成方便入口的小块,这样吃起来才优雅好看;点心吃得嘴巴干,又要喝茶,还得是现沏的。
    起初还动动嘴,后来嘴都懒得动了,小下巴一抬,小虫爪一指,魏少卿就给送到嘴边上了。
    还得打着扇子赶蚊虫。
    无花果坐在车头,冲胡娇挤眉弄眼。
    胡娇面无表情,你眼睛进沙子了?
    无花果:
    挤了个寂寞!
    李玺抬脚踢踢他,说啥悄悄话呢?
    啊,那个,奴是想说,这不快到通化坊了嘛,往西走一截就是光德坊,是不是先把魏少卿送回去?
    李玺没应声,只笑眯眯地朝魏禹扬了扬下巴,你说呢,魏、少、卿?
    我一心追求虫虫,自然事事当以虫虫为先,倘若不能亲自把虫虫送回王府,会不安心。
    简直满分。
    小福王终于露出笑脸,听到没?
    晓得了。无花果敲敲银铃铛,蜗蜗,跑起来,咱直接回家!
    哞
    原本慢吞吞的大青牛,真就扬起四蹄哒哒哒地跑了起来。虽然,只比之前快了一丢丢!
    福王府位于永兴坊,一座府邸就有整个光德坊那么大,坊墙上开了个小角门,专供李玺进出。
    魏禹把人送到了,目送着小福王离开,角门关上了,才转身离开。
    殊不知,李玺根本没走远,而是爬到墙头上偷偷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这时候的小福王,才露出了他执掌皇城令的气势,无花果,你去宫里打听打听,圣人在太极殿跟他说了什么。
    无花果连忙应下,麻利地去做了。
    小胡椒,你跟我去长乐宫,等我走了你找个地方藏起来,听听祖母和窦姑姑说什么。
    胡娇点点头,给他罩上披风,戴上兜帽,坐着马车进宫去了。
    到了长乐宫,李玺扑到太后膝头就是一通哭:祖母,您得帮帮我,我想让魏少卿留在长安,做我的夫子,不想让他去黔州做什么州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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