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和群演们一起追着欺负文森特的时候
他跑着跑着就冲到了最前头,挥着棒球棒,还激情地指挥起来:抓住他!围住,包抄啊!别让他跑了。
兰迪扮演的文森特在前头跑着跑着,闻声都忍不住扭头看他了。
等拍完
布莱特导演望着镜头中极具戏剧张力的一幕,陷入了沉默。
在镜头中,兰迪扮演的文森特猛地转过头,神色非常复杂(看到阿尔很开心,想到在拍戏又强忍住)地紧紧盯着阿尔扮演的那个学生,蓝色的眼睛仿佛有着千万种情绪
可阿尔扮演的那个学生却手握棒球棍,没心没肺、兴高采烈地冲了上去(演个欺负人的跑龙套需要考虑什么情绪?冲就是了)。
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画面,仅仅是看着就能让人脑补出千万字的小论文啊!
布莱特导演越看越有感觉
于是,阿尔就被导演留下拍戏了。
布莱特导演死死地拽着他,赌咒发誓地说:只有几个镜头,让你先拍,拍完就走,绝对不会耽误时间的。
阿尔只好答应了。
他上辈子也有过跑龙套的经历,所以,这事也不算什么难事。
只是
他愕然地问:整部剧本都是我写的,我怎么不知道文森特还有什么好朋友?还有,你说让道具师给我做个人头出来是什么意思?
布莱特导演回答:意思就是文森特最后杀掉的人就决定是你了。
阿尔懵了:我不同意,太复杂,我没时间演。
布莱特导演又开始死拽着他,继续赌咒发誓:只有几个镜头,让你先拍,拍完就走,绝对不会耽误时间的。
阿尔:说真的,我不太信了。
兰迪在旁边突然开口:阿尔的人头做出来,能不能送我一个?
布莱特导演:给你,给你,只要你帮我把他留下来拍完几个镜头,你要几个头都行。
阿尔瞠目结舌:见了鬼了!我还没答应,你们就开始光明正大地分配我的头了?
第103章 兰迪:你吃过BlaBlaBla
电影看起来好玩, 但真拍起来就很没意思了。
当然这并不是说阿尔自身的演技很糟糕,毕竟,上辈子好歹也是在舞台上跑过龙套的人, 他扮演起角色还是很惟妙惟肖的,只是出于舞台习惯, 演得稍显过火了一些。
布莱特导演知道这是临时拉来的演员, 自然不能像对待普通龙套演员那样把人骂一通。
但他还是把阿尔专门叫过来说了一下:你知道这是电影,不是舞台剧吧?
是有什么问题吗?阿尔很虚心地请教。
演得夸张了。布莱特导演为了照顾他, 还扒拉了个人陪骂:你和兰迪都是这个毛病。
哦。
电影表演不需要展现那么强烈的感情。
好的。阿尔每次工作时, 都极没脾气, 很有一种在外打工者的思想觉悟。
也就是老板说什么,那就是什么,对上辈子的他来说, 这是确保不会丢工作的好法子。
不过,在兰迪看来就有点儿过分乖巧了。
等电影拍完,他跑来安慰说:没事, 只要几个镜头就过去了。
没什么,导演说得对。阿尔不怎么在意地回答。
察觉到阿尔确实没把这事放在心上后, 兰迪便转开了话题:一起吃晚饭怎么样?
唔阿尔有点儿犹豫。
他没和西尔维夫人说不回家吃饭的事, 生怕一回去又被亲妈念叨。
来吧,不用走多远, 街角那边就有个小餐厅。兰迪凑过来说。
此时,天色渐暗, 可他的脸在灯光下雪白又闪耀, 像是夜里盛开的昙花一般,充满了诱惑:只是吃个饭呀,你怕什么, 我又不会做什么?
阿尔听着这句话觉得不大对头。
可他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太敏感了:做什么?你想做什么?
兰迪顿了顿,便拿目光将他从头到脚地慢慢看了一遍,直看得人有点儿脸红了。
他才移开视线,笑嘻嘻地唱歌一样若无其事地回答:都可以呀,你想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阿尔莫名有些不自在起来,连鞋子里的脚趾似乎都缩了缩,很想转身离开,可又觉得这样退缩的样子,会显得太过示弱,于是,只好做出一副很平常的样子说:好吧,那我们一起过去看看有什么能吃的吧。
然而,货真价实的小餐厅,根本没什么能吃的。
但他们还是坐下了,要了两份三明治加牛奶的简餐。
你别这样盯着我了。
等吃饭的时候,阿尔终于忍不住抗议起来:我知道,我吃东西的样子不怎么好看,。
挺好看的。兰迪笑着说。
但他还是体贴地转开了视线,并且,为了让对方能放松一点儿,随口找了个话题:说真的,比起拍这个电影,我还是更喜欢舞台。虽然在排练的时候,也会时断时续,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慢慢改,但到了真正演出的时候,绝对是一气呵成的。可拍电影,一个镜头一个镜头,这给我一种很严重的割裂感。
我理解。
阿尔深有同感地接口:在舞台上,咱们是知道自己在演什么的,可是电影呢?
他做了个鬼脸,忍不住抱怨地说:在剪辑师和导演的指挥下,大概只有上帝知道最后能呈现一个什么效果。更糟的是,电影是固定的影像,拍出来不满意也不能改了。上帝,多么不知变通的破玩意儿!为什么这玩意儿现在会比戏剧更受欢迎?它明显是死的!是死的,死的!
你说得对。兰迪随口附和。
他含笑盯着阿尔看个不停,觉得他这样愤慨的样子也可爱得要命,所以,别说只是抱怨下电影不好了,哪怕说有狗在天上飞,可能也只有一个你说得对的回答了。
但阿尔没察觉到某人的注意力已经不在谈话上了。
可能是出于掩盖某种不自在感,或者说压根就是逃避不熟悉的情感问题,他一直顺着话题说了个没完没了:舞台艺术明显更具生命力,在舞台上的演出,每一场都是崭新!想想吧,一个人走进剧场,坐在座位上,在幕布拉开之前,谁也不会知道这一晚演员的状态如何,编剧和导演有没有合谋着改个小剧本,再或者,剧组是不是闲着无聊加个小彩蛋然后,大幕拉开,一个异世界向你敞开。也许在那一天,演员突然想要给大家一个惊喜了,所以,这家伙就从观众席上猛地站起来,像佐罗摘掉面具一般,帅气地摘掉帽子,高声唱出震撼全场的第一句
耶稣基督啊!
等他说到这里,反而沉浸在这个话题里了,还用手按住胸口,一副激动不已的样子,眼睛亮晶晶地像个孩子:你能想像吗?那像是收到了一个惊喜,一个礼物,独一无二的,别人没有,只有你有的礼物。而且,假如喜欢的演员刚好站在旁边我的天!这辈子圆满了。
兰迪终于笑出声:你这么喜欢,下次可以这么玩一次啊,我一定选择站在你旁边。
阿尔闻言不由看了他一眼,然后,痛心疾首地遗憾起来:可你不是我最喜欢的演员呀。
见鬼,我不是?我竟然不是?那你最喜欢的演员是谁?
查理帕森斯。
谁?没听过。
他演过莎士比亚的《李尔王》
哦,我是一个笨拙的人,不会把我的心涌上我的嘴,我爱您,只是按照我的名分,一分不多,一分不少【注】
哎,好女儿!说得好,说得好!
去你的!
两人对视一眼,那种努力找话题不冷场的气氛终于打破,齐齐大笑起来。
阿尔终于放弃吃那个又冷又硬又干的三明治了。
他将三明治扔到了盘子里:说点儿什么吧,要不然我都后悔和你吃饭了。
对不起,我的错。
兰迪立刻道歉说:临时起意,没想到这家餐厅这么不靠谱。
先生们,我觉得那就不错了!
一直坐在收银台那边算账的餐厅店长立刻发出了抗议:你们看看现在都几点了?大半夜的能有三明治吃不错了!而且,我还提供热牛奶了呢。
那真是感谢。阿尔回答。
算了,别管它了。兰迪兴致勃勃地说了起来:下次我带你吃好的。你吃鱼吗?吃过金头欧鳊吗?这种鱼的鳞片闪闪发光,肉质雪白紧致,味道鲜美,可以做海鲜汤,还可以烧烤。啊,对了,还有胡瓜鱼,那是肉质最细嫩的鱼种之一,剖腹去鳞,再用牛奶浸一下,裹上面粉油炸,炸至金黄起锅,装盘的时候垫上白色的餐巾,真是色香味俱全再有火鸡,说实话,火鸡肉质一般,身上唯一可取的地方就是鸡翅,但如果做块菌烹火鸡,将块菌裹上烤咸肉,加胡椒粉、盐和五香粉,塞到刚刚宰杀的新鲜火鸡肚子里,烤熟,块菌的味道会非常鲜美,想想就让人流口水
阿尔看着他眉飞色舞的样子,心想:真行,饿着肚子让我听这个,我现在更饿了。
但不知道为什么,理智上是吐槽的,可他支着下巴,听着听着,脸上就忍不住地露出了一抹自己都不知道的傻乎乎笑容。
更为有趣的是,在听兰迪介绍了一番食材后
在第二天,阿尔居然还意外获得了一个填缺的机会。
那天,他正在柯蒂斯先生家请教问题。
伯尼布朗先生找上门说:阿尔,帮个忙。
您说,只要我能做到。
《生活报》那边,有个专栏作家病了快一个月,急需找个人来代替,你看看能不能帮忙写点儿什么?
天,您这根本不是找人帮忙,是在帮我的忙了。
阿尔十分感激地说:我当然愿意啦,只是不知道水平够不够做一个专栏作家?
再行也没有了,上吧。伯尼布朗先生鼓励地说。
既然您都这么说了,我当然是没问题的,只是,这个专栏是关于什么的呢?戏剧评论吗?
不是,美食相关就可以。
我能收回自己刚才的话吗?
不行。
可我从来没写过美食。
凡事都有第一次。
可我平时根本不注意什么美食啊。
现在开始注意也不晚。
伯尼布朗随口提议:写写你平时在外头碰到的餐馆也行,比如,你昨晚吃了什么,哪个餐馆?餐馆的地理位置?食物水平怎么样?这些都可以写啊!写吧,难得的好机会,你要把握住。
阿尔只好回去写了。
他按照伯尼布朗先生的指示,回忆了一番昨晚的美食后,写出了以下描述:
[XX街和XX街的交口处,有一家感觉还不错的小餐厅,二十四小时营业,里头有冷掉、干瘪、剩了可能超过一天的三明治,十度左右的热牛奶,以及店主不知名的自信。]
[但之所以说这间餐厅感觉还不错的原因在于当一位英俊堪比阿波罗的男子,在你耳边用性感的嗓音,低声地将什么金头欧鳊、块菌火鸡的做法徐徐道来时,你会遗忘一切烦恼。]
这事险些把那位小餐厅自信的店长给逼疯了。
他后来不得不在店门口立了一个显眼的大牌子,用于说明某些真相:[会讲美食的见鬼的阿波罗是客人自带,本店概不供应。]
作者有话要说:
【注】台词摘自莎士比亚《李尔王》,国王准备给三个女儿分嫁妆,大女儿和二女儿说得天花乱坠,三女儿说了实话,这句台词就是李尔王的三女儿对她爹李尔王说的,具体百度吧。
第104章 阿尔:你们不要笑我!
阿尔无意中接下的那个美食专栏后来火了。
这可能完全归功于他看问题的角度过于清奇了。
正常的美食专栏作家总是会从美食的角度开始讲起, 谈论哪道家常菜好吃,哪个餐馆有什么招牌菜,某某美食有什么历史, 某某食材很珍贵等等。
然而,阿尔不管是上辈子, 还是这辈子都根本不懂美食, 只知道怎么吃更容易填饱肚子。
所以,一开始, 他就有心想要去找兰迪求助, 毕竟, 虽然某人偶尔会故意搞出点儿色香味不美的东西来捉弄人,但总得来说,毕竟是学烹饪的, 据说基础课业成绩还很不错,而且,早年跟着马特四处流浪, 各地美食没少吃,也算是见多识广。
但很可惜
正如有些人喜欢美食不需要理由一样, 还有一部分人天生对美食缺乏相应的热情, 阿尔属于后一种。他偶尔也会把食物分为好吃和不好吃,可绝大多数时间, 并不会刻意去四处寻找好吃的食物,而是仅仅将之视为生存的必需品。
等兰迪耐心详细地讲了一堆, 把各种好吃的东西形容得天花乱坠后
他得出的结论就是:算了, 我做不到,我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吧。
所以,还是直接从身边吃过的餐馆开始写起。
然后, 全部都是用第一人称,以小故事的方式来叙述整个用餐过程。
除了第一篇自带阿波罗搞出的笑话外,还有
唔,比如,香煎鸡腿肉。
[我跟着柯蒂斯先生他们走进了一家高档餐厅,餐厅里头的服务员穿得都比我好。]
[这家餐厅的招牌菜是香煎鸡腿肉,菜单标价是xxx,如果是在四五年前,我可能要不吃不喝地攒上一个月的工资,才能吃到它。]
恋耽美
[重生]剧院之王——向家小十(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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