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咱们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
略一思忖, 便将尸体放了下来。
一落地就听周围的百姓道:又死人了!不知道是谁家的姑娘,居然遭了邪祟毒手!
是啊,每次都被扒了皮, 太可怜了。
诸位,这尸体你们可知是何人?家住何地?可有亲人在场?阮星阑探了尸体的脖颈, 连尸体都凉透了,估摸着早就死了。
周围的百姓道:不认识,不认识。你又是何人?竟然敢来管闲事儿?
我是何人不重要,最近有哪家的姑娘无缘无故的失踪,你们也不清楚?
百姓们纷纷摇头,表示自己不知。
没办法了,这邪祟剥皮, 从脸皮开始剥的。压根看不清尸体原本的模样, 哪怕是亲爹亲妈在此, 一时半会儿也认不出来。
围观群众甲道:小兄弟是玄门修士吧?看你年纪轻轻的, 是哪个门派的弟子?要知道,这剥皮邪祟,就连常家的人过来, 都抓不住,普通的人还是算了吧, 年纪轻轻的, 可别把命搭上了。
群众乙道:就是说啊,从第一起命案发生,城里但凡生得周整些的女子,都知道自毁容貌保命,此女竟舍不得自毁容貌,怕不是花楼里的妓?
其他人也纷纷应和。
阮星阑被他们吵的脑壳子痛, 起身道:要么帮忙,要么滚蛋!
一句话,原文围得水泄不通的大街,立马空荡起来。
慕千秋道:可有发现什么?
没有,这邪祟剥皮的手法高超,师尊你看,这尸体虽然血淋淋的,但并没有遭到破坏。一般来说,剥脸皮,或者身上的皮都容易。可邪祟竟将手指上的皮也完整的剥了下来,手法高超,想来熟能生巧,都干出经验来了。阮星阑捏着下巴暗暗琢磨,见林知意搀扶着凤凰来了,想了想,同二人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来,一人说一条,凤凰,该你说了!
小凤凰蹙眉,围绕着尸体逡巡一遭才道:脖颈上套着麻绳,可伤口只有一条,应该是死后才把人吊上城墙的。
林知意接口道:若是寻常邪祟杀人都恨不得拆骨掏心,场面都极其血腥残忍,很少会有邪祟这般只挑人扒皮,还恨不得让修真界的人都知道的。
阮星阑打了个响指,笑道:对!一般邪祟干坏事儿,干完就跑了,站原地不动,等着被正义的玄门修士杀啊,这邪祟杀了人,还刻意把尸体放在最显眼的地方给人看,这是为什么,凤凰,你说!
小凤凰蹙眉道:如果不是艺高人胆大,仗着修为高深,想与修真界公开为敌,那想必便是刻意引导修真者来此地了。可是,这扒人皮的邪祟,究竟出于何种目的,这清河地界内的家族门派,也不止姓常的那一家,难道通通都成了瞎子,哑巴了?
其实这点也好解释,修真界不管是家族还是门派,都要面子的。哪家要是出了点事儿,那都恨不得关起门来藏着掖着偷偷解决,不让外人笑话。
这扒人皮的邪祟在犯第一次命案时,定然已经有玄门弟子过来绞杀了,迟迟未能除了这邪祟,便可知这玩意儿的厉害。
想了想,阮星阑偏头询问慕千秋:师尊,那封自山下来的书信,是哪个家族门派所写的?
慕千秋道:匿名信。
匿名信?呐呐呐,倘若是骗师尊玩的呢,师尊就那般草率的派人下山了?
慕千秋:从山下传来的书信,会先经知意的手,然后再送到本座面前。
如此一来,阮星阑就懂了。
那些信件会先拿给林知意看,等林知意筛选一下,然后再送到慕千秋的面前。
他抬眸望了林知意一眼,暗暗琢磨小可爱最近奇奇怪怪的。该不会是出于一己之私,故意把他们引来此地吧。
林知意神色一慌,面色通红道:师尊,师兄,你们你们是在怀疑我?我我没有,不是我我什么也没做,我当时被师尊责罚,一直在寝殿反应,未提前筛选那些信件。
我们没有怀疑你的意思,你别紧张啊。阮星阑噗嗤笑了一声,上前拍了拍林知意的肩膀,嘻嘻笑着,你,我,还有凤凰,咱们仨儿打小穿一条裤子长大,再怎么打,再怎么闹,那也是关起门来,咱们自己家的事儿。可一旦出了剑宗,咱们就得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你说对吧,小凤凰?
小凤凰很难得没有反驳,点头道:是,哪怕是死,我们三个也得死在彼此的手里。外人没资格,也不配。
林知意下意识攥紧了拳头,满脸委屈地点头:是的,师兄说的对,我不敢欺瞒师兄,万万不敢。
不敢就好,你最听话了。拍了拍林知意的肩膀,替他把落叶拂掉,阮星阑抬眸瞥了小凤凰一眼,砸吧砸吧嘴。
别看我,也不是我动的手脚。小凤凰的语气凉飕飕的,我即便再讨厌你,我也不会做出这种事情。
也是,凤凰肯定不会干这事儿的。阮星阑深信不疑。
来来,咱们从头再捋一捋线索。首先,这邪祟是个男的,店小二已经招供了,只杀女不杀男,只剥皮不图色。杀了人不逃之夭夭,反而大张旗鼓地让别人发现尸体。阮星阑总结这两日得来的线索,捏着下巴道:修真界有没有这号邪祟,厉害到连常家都搞不定的。
林知意摇头:我不知。
小凤凰蹙眉:有这种癖好的邪祟?他要那些皮干嘛,又不能吃,不能穿的。
穿?你说穿?阮星阑听到了关键点,灵光一闪,还真从犄角旮旯里,扒拉出了一号人物。
这邪祟说起来,跟原文里的孽徒,还有那么几分渊源。
孽徒前生是魔君,座下魔兵数以千万,还有一元猛将,名唤郎竹。
这郎竹的本体,就是一根竹子成精了,通身苍翠,长得细条条的,可男可女,毕竟竹子是没性别可言的。竹子没心,打中间是空的。
魔君得了这根竹子,知晓对方没心肝的,便扒了一名玄门修士的心肺给他安上,打那儿以后,这郎竹就与魔君定了血誓。
为魔君之命是从,跟随魔君四处征战了数百年,坏事做尽,恶事做绝。
据原文里介绍,这郎竹生得极美极美,一度想为了魔君修成女身的,可惜魔君瞧不上他,只把他当条听话的狗。正因此,郎竹以为自己的模样不够美,所以才讨不得魔君的喜欢,遂到处扒拉年轻貌美女子的皮囊给自己换上。
后来魔君被慕千秋所杀,血誓被毁,郎竹身负重伤不知去向了。
眼下这他娘的,郎竹竟要重出江湖了?
师尊,我可能猜到对方是谁了,阮星阑蹙着眉头,纠结道:但如果我说了,师尊能不能不要追问我是如何得知的?
慕千秋点头:好,你说。
郎竹。
你还记得郎竹?!你你把什么事儿都想起来了?小凤凰神色惊慌起来,猛然往慕千秋身前一护,师尊,快摁住他!他要变身了!
阮星阑:
慕千秋:
林知意为难道:师弟,你莫不是还没睡醒?师兄变什么身?郎竹怎么了,后山不就种了很多郎竹。
此郎竹非彼郎竹!二师兄,你躲我身后!小凤凰满脸警惕地望着阮星阑,磨着后槽牙道:别动他们!要动就动我!我陪你玩,只要你别动他们!
阮星阑哭笑不得。
早知道凤凰对魔界这么敏|感,就私底下跟慕千秋说了。现在可好,三个人亲得跟什么似的,自己好像永远格格不入。
本来也就格格不入,根本就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慕千秋拍了拍凤凰的肩膀,示意他退开些,淡淡道:本座不问你如何知晓的,当初本座在魔界一战,死伤无数,那郎竹被本座的剑气所伤,又因魔君之死,毁了血誓,想来修为损伤大半,常家的家主,修为不至于弱到连郎竹都制服不了的地步。
那师尊有没有想过,也许,常家根本就没想插手此事呢。这话是林知意说的,攥着拳头,语气轻飘飘的,常家表面是名门正派,实际上修的功法与合欢宗大同小异,靠圈养炉鼎为生。这样的家族,不祸害苍生便罢,怎会想着替□□道,除|暴安良?
小凤凰现在听不得林知意谈起常家。只要一听,立马想到前世种种。
也许,只要阮星阑和慕千秋之间,永远没有争执误会,属于魔君的记忆也就永远不会复苏。他甚至觉得,魔君是魔君,阮星阑是阮星阑,两个人不一样的。
他恨极了魔君,可又舍不下现在的阮某人。
前世,那些经历,血淋淋地摆在眼前。
有时候他也会回想,如果当初被师尊不分青红皂白就打断十几根骨头,那么自己也会恨吧。
遂冷冰冰道:二师兄,请你不要因一己之私,就把这事儿往常家扯。冤有头债有主,谁的仇谁报,谁的债谁偿。
阮星阑诧异极了,除了当夜凤凰发烧说胡话之外,还是头一回听见他怼林知意,真正是人生头一回啊。
林知意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终究未再提什么常家。
125、女装大佬出来炸街啦!
正当众人欲离开此地, 头顶的天色忽然暗沉下来,狂风大作,将蒙在尸体上的白布吹飞, 小凤凰抬手挡风:哪来的阴风?吹的这样大,恨不得把人都吹上天去!
阮星阑觉得他说这话太夸张了, 嗤笑道:吹牛都不打腹稿,这风要是能把人吹天上去,我就跪下喊师尊爹爹哎妈,我了个艹!
话音未落,他整个人就被大风刮到了天上,一阵天旋地转。林知意见状,极为聪明地拽住慕千秋的衣袖, 在狂风中娇弱得像朵小白花。
师尊, 救命啊!风太大了!!!
也不知道哪儿来的邪风, 把他连同周边的房屋一齐刮上了天, 匆忙之间,一条绳索自底下窜了上来,环绕住他的腰肢, 嗖得一下往回拉。
慕千秋一手护住林知意,一手攥着缚仙绳, 还不忘偏头同小凤凰道:你自己小心。
是, 师尊。
阮星阑被大风刮得眼冒金星,感觉自己就是师尊手里的风筝,蹦哒来,蹦哒去,怎么扑腾都飞不出师尊的手掌心。
好不容易等风止住,整个人从天而降, 慕千秋轻推了林知意一把,张开双手将人接了个满怀。
师尊,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要飞上天当神仙了呢。阮星阑顺势佯装腿软,往慕千秋怀里一伏,古有嫦娥奔月,今有星阑飞天,也是修真界一大绝景。
小凤凰按住地上的尸体,嗤笑道:就你,还飞天?当神仙?你以为得道飞升就这么容易?况且,飞升成仙,要摒弃七情六欲,就你这样的,成天跟发了春儿的猫儿似的,你能耐得住寂寞?
是哎,飞升成仙,那是要摒弃七情六欲的。
怪不得系统给的任务是,要他帮助慕千秋看破情爱,得道飞升。
难道说,慕千秋得道飞升所经历的劫难,竟然就是各大狗血修真文里,最最最常见,也是最糟心,最坎坷的情劫?
也就是说,自己现在就是慕千秋正在经历的情劫了?
阮星阑心窝子一凉。
摒弃了七情六欲,慕千秋就不再记得与他之间的种种了。
而且,按照一般修真文套路,为了以证对道法的坚定不移,修真者会采取杀人证道的方法。
这个人,一般指的是最难以割舍的人。可以是亲人,同门,爱人,甚至是灵宠。
再通俗点来说,可以是杀妻证道,杀兄,杀妹,杀父,杀母,杀子,甚至可以是杀徒正道。
不知道为啥,他隐隐觉得,要是越往前面走,等待他的就会是慕千秋的杀徒证道。
妈的,系统咋就没说呢。
师师尊,你距离飞升,还差多远啊?傻乎乎地问了,阮星阑差点咬着舌头。
慕千秋低眸瞥他一眼,淡淡道:一步之遥。
一步之遥?
难道就差自己这临门一脚了?
心塞欲死。他觉得自己就是个工具人。
嗨,其实当不当首富的儿子,一一点都不重要的,就是就是他这个人不太爱钱,呜呜呜,不是很喜欢金钱的清香,嗯,万一慕千秋真的采用杀徒证道,这一狗血到不能再狗血的方式,呐呐呐,多多疼啊。
就以慕千秋的实力,一剑能把他捅个对穿吧,也许是万剑归宗大阵,将他当条咸鱼,挑起在剑尖上呢。
其实跟师尊当一对神仙眷侣,也没啥不好的。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鸳鸯不羡仙。
想了想,阮星阑满脸认真地问:师尊,你富有吗?我指的是财富上,富有吗?
慕千秋蹙眉,不解地问:什么?
就是银子,多不多?师尊,你不穷吧?
小凤凰一听他说这种不着边际的话,脑壳子都疼,接口道:师尊即便再穷,也一口饭一口水地把你养大!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怎么,嫌弃天衍剑宗穷了?偌大的天衍山,还养不起你了?师尊饿着你肚子了,还是让你受冻了?
阮星阑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觉得自己突然想放弃任务了。
又害怕自己弱小的肩膀,不足以为了慕千秋对抗整个世界,需要一点支撑,让他有勇气决定自己的人生。
银子是物理支撑,师尊才是精神支柱。
关键是,他现在两袖清风,一个也没摸到啊。
回头鸡飞蛋打了,钱没到手,人也跑了,他一个人孤苦伶仃地转世投胎成病痨鬼,那他图个啥?
孤独的死在犄角旮旯里,也没人知道吧,更加没人会心疼,死之后,保不齐连个烧纸钱的人都没有。
他突然想起活着的时候,养母很刻薄地告诉他:贱骨头!活该你这辈子没人疼,没人要!
养父冷漠旁观,一言不发。
那会儿他不太明白,为什么世界这么大,就容不下他一个人。也不明白,为什么人心易变,好不容易得到的东西,转瞬间又能消失殆尽。
恋耽美
师尊的人设完全崩坏(穿书)——萝樱(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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