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等熄灯后躺在床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床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干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精。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第11章
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收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了十三年,斥骂听了满满一车斗,却还没怎么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了薅盛朗的脑袋。盛朗的耳朵抽了抽。
在林知夏的约束下,盛朗有生之年第一次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林知夏给盛朗念咒语似的下了很多约束,让这个少年学会许多为人处世的基本道理。没有什么科学的教条,全都是林家父子从坎坷的生活里学来的经验。
许多话,盛朗也从外婆或者老师口中听过,却是在两个耳朵之间穿隧道似的过去了。唯独林知夏的话,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在里面扎了根。
我知道有些事你很计较。提这些事的人呢,有些是真缺心眼,比如王高才那傻鸟,有的是故意刺激你。其实你越有反应,刺激你的人就越快活,你一开头就让他们赢了。
那不就该揍回去吗?盛朗粗声问。
揍人不是只能用拳头呀。林知夏耐着性子,心想我就当是在训练狗上厕所吧。
那么麻烦。盛朗一脸不屑。
那是你没有尝过用脑子报复的爽。林知夏说。
第12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脱光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林知夏搓着澡,又发现了一个平日没注意的事。
哟,盛朗,你这本钱有点足呀!
盛朗正搓着膀子,闻声很自豪地挺了挺胸膛,大大方方地让林知夏观摩。
这得感谢我那个不知道死哪里去了的亲爸。盛朗这个时候倒是不大忌讳这个话题,老外那都很大,那老头虽然没养过我,但是遗传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告诉你,游泳队里,高年级的师兄们没一个能比得过我的!
林知夏啧啧。
他这方面就没什么可炫耀的,所以由衷地羡慕盛朗。
盛朗嘚瑟完了,也客气地回了个礼:我看你的也还行。我们都还小,将来还能长的。不用这么早就弃绥。
林知夏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是气馁,那个字念馁(nei)。你个文盲!
虽然文盲但是拥有傲人大鸟的盛朗不以为然。
总之,打一起打游戏后,盛朗对着王高才和孙明珠,戒备的姿态一日比一日减弱,话也比过去多了。有时候他的态度甚至算得上和气,可把这两个人感动得鼻头发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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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靡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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