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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靡宝(7)

    男孩们的笑容里充斥着一种无知而又浅薄的戏谑。
    在永安是没有什么秘密的,更何况盛朗的事在派出所立了案。各家各户的大人都听了一耳朵,回家提醒自家孩子多注意些。
    至于林知夏,因为报案有功,还被派出所的民警表扬了。
    只是不知怎么的,话传到了有些人的耳朵里,就变了样。
    林知夏置若罔闻,面无表情地朝前走。
    对方在他经过时,朝路边吐了一口浓痰。
    听说盛朗也被那老头玩了屁股?林知夏听到他们说。
    男人玩屁股是怎么样的?
    我见过!一个公鸭嗓的少年大声嚷嚷,我在我舅的小旅馆里,和我表哥一起偷看过。
    怎么样?怎么样?
    就是玩屁股呗!公鸭嗓嘎嘎地笑,就玩你拉屎的地方。被玩的那个鸭子叫得好大声。
    喂,姓林的,你和盛朗当时谁叫得声音更大?
    林知夏在充满恶意的笑声中走远。
    真没劲儿。男孩子们悻悻,好学生呢,才瞧不起我们。
    他没盛朗好玩。我看柴哥的人又在到处找盛朗了。怎么回事?
    有个柴哥的人笑他,被他丢到金河里去了
    林知夏拐过街角,走到了社区菜市的门口。
    路过灌木丛的时候,林知夏的脚步微微一顿,停了下来。
    那一排灌木长得就像六七岁小孩儿的嘴里的牙,一个少年蜷缩着身子躺在花坛的泥水里,无动于衷地承受着暴雨的冲刷,露出来的肌肤五彩斑斓,很是被柴哥的人上了点颜色。
    林知夏歪着脑袋看了片刻,不确认盛朗还醒着没。
    喂。他唤了一声,你没事吧?
    盛朗迟钝地抬起头,眯着眼望着眼前的男孩。
    林知夏穿着白色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白生生的面孔在着灰蒙蒙的雨天里似乎发着光。
    这么干净。干净得令人讨厌!
    滚盛朗咆哮,如一头被冒犯了的狼。
    于是林知夏甩头就走了。
    林知夏挽着一个大布口袋,慢悠悠地逛着菜场,货比三家,还和老板砍价。他买了蔬菜又买肉,又买了一斤鲜切面,准备回家做卤肉面吃。
    等林知夏出了菜市,盛朗还在原地。大概疼过了,能伸展开身子侧躺着,睁着眼望着天,俩眼珠呈现墨绿色。
    盛朗和他对视。
    也许是太累,也许是身上的伤太痛,这狼崽子没力气亮獠牙,只等着林知夏先发难。
    可林知夏撇了撇嘴,挎着一袋子菜,扬长而去了。
    盛朗:
    盛广全遁地而去,旅馆也转租了出去。
    承租的那位李老板做的也是和盛广全一样的生意。他倒是不介意让盛朗继续住楼顶,可张茂明严正声明,盛朗是个未成年,得跟着监护人生活。
    盛朗如今仅有的亲属,也就是他外婆了。
    盛朗的外婆姓赵,但是大伙儿都习惯称她狼外婆。
    狼外婆在北区开一个小杂货铺子,靠着微薄的收入过日子。老人家身体不好,需要定期透析,赚的钱只勉强够医药费,实在没法照顾盛朗。
    不过在永安,就没有柔弱无助、坐着等死的人。
    这瘦小佝偻、像个地精似的老太太,拄着拐杖慢吞吞地走到租旅馆的李老板前,把房产证一亮。
    这房子是我女儿和女婿共有的。你租这房子,只有我女婿签字不算数,还得有我女儿签字。柴哥?我正打算代我女儿把这房子租给柴哥呢。你说他来了,是赶你还是赶我?
    李老板拿到盛家这旅馆本就比市场价便宜一大截,果真便宜没好货,附赠这么一个吓人的鬼婆婆。
    有这老太婆往门前一站,客人和小姐们都退避三舍,他还怎么做生意?
    狼外婆软硬兼施,和李老板迅速达成了协议:房子可以继续租给李老板,但是一楼的铺面一分为二,其中一间给狼外婆开铺子,不收租金。
    这一笔收入,至少够祖孙俩吃用和看病吃药了。
    林知夏以为,盛朗这下终于可以安定下来。现在看来,是他太天真了。
    一个狼孩,哪里那么容易就融入人类的生活中的。
    林知夏回到家时,外面的雨丝毫不见小。
    他进了厨房,熟练地洗菜切肉,踩着一个小木凳子,炒好了一大盘肉臊子。
    暴雨让天色比往日要黑得早,路灯却是掐着点才开,现在楼下的巷子里黑幽幽的,像一条深不见底的峡谷。
    林安文跟着顺路的工友回到了家,林知夏捧出了一大盆香喷喷的面条。
    哟,可以尝尝我儿子最拿手的肉臊面了。林安文笑了,怎么,今天有什么好事?
    奶站的叔叔阿姨奖励了我一百块。林知夏说,张叔叔宣传了我的事。说我见义勇为,不愧是少年先锋队员。我带着红领巾拍了领奖照,奶站的人会拿去挂宣传室里呢。
    这世上热心肠的好人还是多。林安文感慨着,拧了帕子抹脸上的雨水。
    窗外刷地一声响,雨滴噼里啪啦地随着斜风刮进屋里。
    这见鬼的雨。林安文嘀咕,下了大半天了还不消停,金河水都涨得快漫出来了
    林知夏望着黑洞洞的窗外。
    路灯还没亮。
    雨珠从窗口飞过的时候,折射着屋内的光,白晶晶的像雪花。
    父子俩坐在逼仄的客厅里吃饭。
    林家没有电视机,林安文用一台半旧的收音机听说书人讲着一个最近很火的谍战故事。
    林知夏吃得心不在焉的,把面条挑来捡去,好在林安文看不见。
    林安文听得入迷,捧着空碗一时忘了放下。
    林知夏却是没吃完就放下了筷子。
    爸,我出去一下,你把碗放着,我回来洗。
    这么大雨,去哪里呀?林安文叫道。
    林知夏扯了个谎:我去小卖部看新闻联播,需要写一篇小作文。
    说也奇怪,林知夏出门没多久,雨就转小了。等他赶到菜场时,天空中只剩一点毛毛细雨了,银针似的飞。
    菜场的灌木丛里已没了盛朗的影子。看来他缓过来了,自己回去了。
    林知夏有些好笑,不知道自己急匆匆跑过来,到底想做点什么。
    出了那事后,盛朗从没谢过林知夏。偶尔碰到了,盛朗那一脸表情,好像他是被林知夏羞辱了似的。
    那少年和他有着截然不同的性格和生存方式。
    他们就像江湖里的两条鱼,偶然相遇,一起冲过一段湍急的洋流,然后各自游向不同的方向。
    林知夏趿着拖鞋,掉头往回走。
    没走几步,路过菜场边一条巷子的时候,他又停下了。
    没有被铺面里的灯光照着的屋檐下,那个少年蜷着身子躺在阴影里,好像昏过去了。
    感觉到有人踢了踢自己,盛朗睁开了眼。
    那个小孩又来了!
    烦不烦!怎么走哪儿都能看到他。长得像个女孩儿似的,也和女人一样爱多管闲事!
    他在发烧,脚踝也疼得厉害。可他不能这样回去,会把外婆吓坏的。他只需要再休息一下,就能站起来了。
    林知夏低头望着冲他呲牙的盛朗,笑了起来,面孔漂亮而凉薄。
    盛朗,你看起来就像一条狗。
    盛朗狂怒,喉咙里发出兽类的低啸。
    我看我之前就不该救你。林知夏说,我觉得你这人天生就是欠揍,不被人打,就会主动找人打你。狗的皮都没你这么痒的。
    盛朗面孔狰狞,两眼闪着绿油油的鬼火。
    要跟我回去吗?林知夏问。
    盛朗愣了一下。
    林知夏说:雨停了,柴哥的人就快要出来巡街了。到时候再被他们打一顿,你外婆就可以直接给你买棺材了。
    盛朗掀起来的嘴紧抿住了。
    我就问一次,不乐意就算了。林知夏撇嘴,施施然转了身。
    他的脚没能迈出去。
    一只骨节分明、布着红紫淤痕的手抓住了林知夏的脚踝。
    盛朗面无表情。
    说也凑巧。就这一刻,路灯终于亮了起来。
    昏黄的光照着逼仄的街道,落进盛朗那双秋日湖水般的绿眸中,也给白衣少年罩上了一层朦胧的光晕。
    林知夏就这么把盛朗捡回了家。
    第9章
    林安文是个镇定从容的家长。
    儿子冷不丁带回来一个打架受伤的朋友,他也没多问什么,拿出药水绷带,让林知夏给他朋友处理伤口。
    盛朗洗过了澡,穿着林安文的旧衣裤。衣服还显得十分宽大,裤子竟然没长多少。
    小孩子身体的发育并不那么协调,盛朗的四肢先一步开始抽条,手脚掌都宽大得有点不协调。
    林知夏把蘸满了碘伏的棉签按在盛朗的伤口上。
    少年浓密的眉毛不易察觉地抽了一下,俊脸僵硬地板着。
    疼就说。林知夏说,人要是感觉不到疼,那就是一种先天性缺陷,是病,还是治不好的那种。
    你才有病。盛朗哼道。
    这少年真是满身都是刺,碰哪儿都要被他扎一手。
    没你病得重。林知夏怼回去,我才不会主动去找打。
    他们嘲笑我!盛朗低声怒道,明明不是我的错是那个变态
    他的脸羞耻地涨红了。哪怕是他这样粗野的人,有些话也难以启齿。
    小伙子,林安文在一旁搓着艾条,语重心长道,人在这世上,总是难免和别人产生争执的。可是除了打架,还有许多别的办法能解决纠纷。事实上,拳脚能解决的问题,反而是最少的。
    盛朗闷着没吭声,不大像听进去了的样子。
    不过林安文反正看不到,睁着一双瞎眼继续说:人做事呀,要考虑一个风险和回报。你冒着断胳膊短腿,甚至丢命的风险和他们打架,最后得到了什么回报?你就算打赢了他们,他们疼个几天,难道就不会继续嘲笑你了?
    盛朗喉咙里有隐隐的咕噜声,像一头生气中的狗。
    必须打!他咬着牙,目光凶狠,打到他们再也不敢笑我为止!
    嘴上不笑,心里就不笑了吗?林知夏给盛朗裹着胳膊上的一道口子。
    盛朗轻蔑道:怕我就够了。我要让他们再恨我也不敢找我麻烦!
    幼稚!林知夏讥笑,黄飞鸿的电影看过吗?人家清朝的人都知道,光是靠武功是没用的。管你拳头和飞毛腿再厉害,洋人还不是一枪就把你给撂翻了?你打服了一个,后面还有一百个,一千个。你这辈子什么事都不干,就专门去和看不起你的人打架?
    盛朗烦躁而困惑。
    很少有人和他这样认真坐下来讲述人生道理,更没人能说到他的心里去。
    他是彻底野生野长的孩子,没懂事就被妈丢下了,养父根本不管他。外婆只懂管他吃饱饭,学校老师更是无法驯服这野狼一样的孩子。
    既然没有得到过呵护,也就从来不知安全感是个什么滋味。
    永安对于盛朗来说,就是危机重重的原始丛林,到处充满了捕食者。而这只小狼崽子只有一口獠牙,一副拳脚可以用来自保。
    人呀,都是捧高踩低的。林安文说,你现在年纪小,没钱,没势,那些势利的人当然会欺负你。你将来发达了,什么都不用做,他们都会过来对你点头哈腰讨好你。
    那现在呢?盛朗问,他们总来找我麻烦!
    忍呗。林知夏给盛朗身上的淤青喷着云南白药,等实在忍不过了再打。你得把自己的看得重要一点,别动不动就出手,那样太跌份了。
    最后这句话倒是一脚踩中了少年人好面子的心。
    电视里,真正的老大可轻易不自己动手的。找盛朗麻烦的都是柴哥的手下,也不是他本人。
    小孩子,心思不要那么重,不然长不高的。林安文把艾柱递给了儿子,给你朋友灸一下,除一除湿气。对了,小朋友,饿了吗?吃面条吗?
    盛朗先是狼吞虎咽地吃掉了半盆子肉臊面,然后趴在林知夏的床上,被灸得皮肤微微出了一层细汗。
    林知夏的房间其实就是客厅,床就是一张摊开的折叠沙发。
    一张折叠木桌,身兼饭桌,茶几和书桌等功能。需要换灯泡时,它还能当高凳子用。
    窗外雨声淅淅沥沥,林知夏坐在桌子边写着卷子。
    台灯照着男孩雪白俊秀的脸,浓长而微翘的睫毛,尖上发亮,沾着雪似的。唇不自觉地抿着,显得很严肃这是一个林知夏自己都不知道的习惯。
    你就那么喜欢做功课?盛朗忍不住问。
    喜欢呀。林知夏头也不抬,你不喜欢?
    盛朗皱眉撇嘴:无聊死了。反正怎么学都弄不懂。
    林知夏边写边说:我弄得懂,就喜欢。越难的题,解开的时候,就觉得特别爽。大概和你打架打赢了一样吧?
    盛朗没说话。
    这个混血少年带着忧郁的脸在光影明暗之中真的特别好看,鼻梁高直,唇红润饱满,眼睛如两块碧绿的翡翠。
    他妈妈怎么舍得丢下他不要?
    林知夏合上了语文卷子,又换了一本数学卷子翻开。
    他问盛朗:你喜欢什么?打架除外。
    我不喜欢打架。盛朗说,我从来不主动去打没招惹我的人。
    游泳呢?听说你拿过奖。
    还行吧。盛朗说,有奖金,而且游泳队吃得挺不错的,队里的人也都不敢招惹我。
    你好像很容易被招惹到的样子。林知夏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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