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皇帝 作者:高阳
第 20 章
又张宸《青雕集》自叙其事云:
端敬皇后丧,中堂命余辈撰拟祭文,山阴学士曰:&qut;吾辈凡再呈稿矣!再不允。须尽才情,极哀悼之致。&qut;予具稿,中堂极欲赏。末联有……等语;上阅之,亦为堕泪。
据心史先生考证,&qut;山阴学士&qut;指胡兆龙。&qut;再呈稿,再不允&qut;,独赏张宸一文;世祖在文学上的修养,实为清朝诸帝第一。
尚方列珍膳,天厨供玉粒。
官家未解菜,对案不能食。
此言世祖哀思过甚,眠食俱废。&qut;解菜&qut;一典出《南史》:东昏侯悼女,废食积旬,左右进珍馐,云&qut;为天子解菜&qut;。征典及诸东昏,亦是刺笔。
黑衣召志公,白马驮罗什。
焚香内道场,广坐楞伽译。
资彼象教恩,轻我人王力。
微闻金鸡诏,亦由玉妃出。
此亦记实。&qut;黑衣&qut;谓南朝僧慧琳,善谈论,宋文帝令参机要,有&qut;黑衣宰相&qut;之称。志公、罗什皆高僧,以喻世祖所尊的玉林、木陈两禅师;玉林且为本师。
&qut;焚香内道场&qut;,谓在宫中大作佛事,玉林弟子行峰,随师入京,作《侍香纪略》一书,言端敬之丧,玉林另一弟子茆溪&qut;于宫中奉旨开堂&qut;。以下&qut;广坐&qut;之句,描写内道场;下接&qut;微闻金鸡诏,亦由玉妃出&qut;,亦复信而有征。&qut;金鸡诏&qut;大赦令,典出《唐书·百官志》。顺治十七年秋决停勾,从端敬之志。《顺治实录》:
第68节:第四章 世祖(6)
十七年十一月壬子朔,谕刑部:&qut;朕览朝审招册,待决之囚甚众,虽各犯自罹法网,国宪难宽,但朕思人命至重,概行正法,于心不忍。明年岁次辛丑,值皇太后本命年,普天同庆;又念端敬皇后弥留时,谆谆以矜恤秋决为言,朕是以体上天好生之德,特沛解网之仁,见在监候各犯,概从减等……尔部即会同法司,将各犯比照减等例,定拟罪名……其中或有应秋决者,今年俱行停刑。&qut;
孝庄生于万历四十一年癸丑,逢丑年为本命年;但从来行赦,未闻有以逢太后本命年作理由者,若是则每逢丑年必赦,作奸犯科得逞侥幸之心,岂有此理?于此可知,本命年之说为门面话,实际上是从端敬遗志。
高原营寝庙,近野开陵邑。
南望仓舒坟,掩面添凄恻。
戒言秣我马,遨游凌,岂非&qut;名留琬琰&qut;?我这个看法曾质诸周弃子先生,亦以为然。
于此可知,董小宛画像是在端敬薨后所制,冒辟疆供奉于密室追悼所用。所谓&qut;墓门深更阻侯门&qut;,言冒辟疆&qut;欲吊&qut;墓门亦不可得,因为陵寝重地,寻常百姓所不能到。这是&qut;阻侯门&qut;三字的正解。
此外还有许多证据,指出端敬就是董小宛;这些证据,可分消极与积极两方面来考证。所谓消极的证据是,要证明董小宛未死;积极的证据是,董小宛不但未死,且已入宫承宠。兹再如举一证,先言消极的证据,仍以释&qut;墓门&qut;之谜为主。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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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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