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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上宠溺[重生]——sherry_c(17)

    可是又有哪个家庭,能够接受家里的独子喜欢上一个同性别的人。
    爱情没有错,同性恋也没有错,只是这个社会的主流从未接纳,更不认可。
    他心尖一颤,场景瞬息变幻,他看见那人牵着他的手说要跟他去南方,他笑着不说话,心里却已经有了答案。
    凌晨时分的街道,满眼都是幽暗深沉的靛蓝。那人掐着他的手腕狠狠地问他为什么,他眼含泪光,只是一遍遍地说着抱歉。
    但那双眼里的痛苦太过刺眼,恨意与不解锥心刺骨。一星半点闪烁的星光像是要狠狠灼痛自己,灼痛那些无法言说的身不由己。
    于是他离开了,用最极端最无法挽回的方法。开口时他做好了被怨恨一辈子的准备,他自以为走得潇洒,却不知道自己满脸都是狼狈的泪水。
    他想那应该就是另一个自己,如果面对同样的情况,他会做出一样的决定。
    他做不到那么自私,为了自己的情爱让对方背上不孝的骂名。
    于是他离开了帝都,回了南方。
    那是霓虹遍地的上海,南方最繁华的不夜之城。他不甘心一身学识无处施展,可傅家势力之大,如果铁了心地要毁了他他根本无力抵抗。万般无奈之下他只能退而求其次,找了一家公立医院从底层的编制外医师做起。所谓的编制外医师说白了就是医院的临时工,工作量和报酬完全成反比。
    累到无法喘息的时候他也会苦笑自己命途多舛。他是帝都医科大学的学生,是全国最好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高水平人才,按理说他这样的学历,放到全国任何一所医院院方都会极力邀请,谁都想象不到他最后的结局会是在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医院里当临时工。
    奔走在钢筋水泥筑成的城市里,高到可怕的物价房租,永无休止的兼职奔波,何必再谈曾经心心念念的梦想,如今光是生存就已让他精疲力竭。
    那双本应该握着手术刀治病救人的手,如今却浸泡在冰冷的水里和杯盘碗碟作伴,细长白皙的手指上生出薄茧长出冻疮,一到冬天就痛痒难忍,化脓溃烂。
    没人知道曾经前途似锦的他为什么会沦落为如今狼狈落魄的模样。放下了自己可笑的不值一文的自尊,他看着自己为了生存不要命一样的打拼奔波,像是流浪狗般四处乞讨求别人施舍一口饭。
    寒冬的日子就这么艰难地一日日熬着,很多次他都觉得自己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他都会想起过去。他知道人活着就该接受现实,他比谁都明白,一昧的怨天尤人毫无意义。而事到如今也许唯一能够庆幸的,或许就是他远在南方,与自己相隔千里的人再也不会见到他如此狼狈的模样。
    每逢过年的时候他都会买来信纸,借着地下室微弱的灯光写下一封信。
    「予城吾爱,见字如面。」
    开头从未变更的八个字,落下的每个笔画都像是刀刻在心口,疼得微微发颤。
    他写了整整三页,通篇不提生活的辛苦,只讲城市的繁华。
    最后末端落款七个字「我一切安好,勿念。」
    折起信纸,收进信封,他打开抽屉,这样的信他写过很多封。署下姓名地址贴好邮票,他却从不寄出,只是把这一封封信件锁进书桌最底层的抽屉,连同那支早就已经凋谢枯萎的木槿一起藏进不见天日的黑暗里。
    他从来没想让对方看到这些信。
    这些书写在素白信纸上通篇自欺欺人的谎言,说到底不过是他聊以□□的寄托。
    说出来真的很可笑吧,当初下定决心一走了之的是他,如今放不下的也是他。
    他也曾经告诉过自己,既然这么想念,为什么不去悄悄看他一眼。过去了那么久,或许那人早就已经把他放下,远远见上一面知道他过得顺遂,也算是了却了他心中的执念。
    可他害怕。
    他不敢。
    他害怕那人至今还未放下,他害怕他一封情难自已的信会让那人不惜奔赴千里赶来南方见他,更害怕自己见了他就不愿再离开。
    这场错上加错的孽缘,不该旧情复燃。
    旧情复燃只会重蹈覆辙,已经铸成大错,就该及时止损。
    他这么想着,心里的执念却缠成了无解的死结。
    春去秋来,辛苦的日子习惯后似乎也并没有那么难熬。
    可他不明白,明明他已经退让至此,上天却还是不愿意放过他。
    从他选择从医这条路开始,他就知道自己注定目睹许多新生和死亡。医者慈悲果敢,与时间赛跑,同死神争命。可他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他站上手术台,躺在自己面前的人会是自己的爱人。
    那年他二十七岁,他二十五岁,他手里握着手术刀,在生命体征仪宣告死亡的警报声里痛得撕心裂肺。
    他没想过自己成为医生后见证的第一个死亡,会是自己以命深爱的少年。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下了手术台,又是怎么看着那人被盖上白布送上了回北方的车。
    他只记得那天傍晚被黑暗淹没的归途,繁华的街道,流淌的灯火,穿梭而过的人群潮水地般淹没了他,整座城市被喧嚷的灯光包围,置身其中莫名有种城市焚烧的错觉。
    他疼痛地阖上双眼,分不清究竟是因为天空在燃烧还是灯光刺目,但周围的一切却都陌生得像是在敌对。
    他就这么一个人,从城市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在钢筋水泥筑成的牢笼里徘徊了一整夜。
    他记得那时时节已经入冬,深夜细雨纷纷,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潮湿的微凉。他走得踉跄,像是化成了一缕游荡的魂灵,双目失焦,十指冻得泛青。
    临近清晨的时候他打车回了家,他面无表情地从抽屉里拿出了那些从未被寄出的书信,然后在萧瑟的寒风中,一张张烧掉了他整个青春。
    两个人相伴的过往,那些难以割舍的记忆,就这么消散为一捧灰。他的面庞没有任何表情,映着通红火光,眸里却布满了狼狈的泪水。
    三天之后,他千里迢迢赶去了北方。
    葬礼已经结束了,遗体火化下葬,墓园多出一块刻着故人姓名的石碑。他跑遍帝都的所有花店,最后终于在一家专门培植反季节花卉的店里买到了一束木槿。
    雨天路滑,山路泥泞,他拄着拐杖走得踉跄。
    好似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苏轼为什么会写下那首江城子,又为什么会说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予城。
    他听见自己嘶哑到颤抖的声音,被嘈杂的雨声埋进了黄土里。
    他把手里的木槿花放在坟前,然后俯身轻轻拭去墓碑上的雨水。
    弱水三千,他终究还是取了那一杯殒命的鸩酒,在这场不得善终的孽缘里选择了自我了断。
    不得所爱,了此残生。他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朦胧细雨中震颤。
    予城,我如你所愿。
    他猛地醒了过来,眼尾潮湿,脸上沾满了狼狈的泪水。
    房间里没有开灯,模糊的视线中只有微凉月色空灵散落,稀薄得像是要褪色。
    那一刻也不知道是什么驱使着他出了卧室,他忍着疼痛推开隔壁的房门,看见梦中那人躺在床上睡得安稳。
    原本紧紧揪着的心突然松开,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如释重负的表情,甚至不记得自己刚才做了什么样的梦。
    他只是觉得好难过,又很庆幸。
    傅予城从梦里醒来,借着稀薄月色,他看见有人跪在床边,吓了一跳之后才发现那人是沈念。
    沈念?你怎么傅予城看见了他脸上的泪痕,你怎么哭了?
    我没事。那人温温和和地笑着,眼尾一点亮光是未干的眼泪。
    我没事,就是做了一个噩梦而已。
    第23章 过敏反应
    真的没事?傅予城连忙把他从地上扶起来,动作笨拙又温柔,地上凉,你的伤还没好全。
    他想沈念大概生来就是他的软肋,他的克星。上辈子他舍不得放不下,于是这辈子愈发小心翼翼,对方眼里一星半点的泪都能要了他半条命。
    沈念最终还是选择了隐瞒和搪塞。
    梦里见到的一切太过荒谬,他不敢相信这会是真实发生过的事。
    傅予城没有继续问,他能看出来沈念并不想谈那个所谓的噩梦,于是他改口说要送他回房间。
    没来得及推拒,那人下床把他打横抱起,热烈的阳光裹住木槿花的香气他们靠的实在是太近了,进到他能把那人脸上的每一寸细微尽收眼底。
    属于年轻男孩的滚热和成年男人的沉稳瞬息参半,干净落拓的五官在两种的纠缠中隐约透出某种神秘的暧昧。他仰起头怔怔地看向傅予城,窗外月光流转,皓影铺平,一瞬间的对视,他从对方满溢着日光飞絮的眼里窥探到了自己的身影。
    那个满脸泪痕,神情狼狈的自己。
    真的没事吗?对方又问他。
    真的没事。他温声开口,心头刚按捺下的悸动又开始阵阵急促。
    只是个梦而已。
    幸亏只是个梦而已。
    八月的晨光比起五月已经足够放肆。
    大抵是太阳对盛夏的偏爱,火般滚烫的热意隔着窗帘透进房间,偌大的落地窗前淅淅沥沥满是鎏金。
    傅予城把窗帘拉开一半,院里的木槿开得烂漫,纯白的花瓣密密簇拥着好似雪浪。自从沈念来了这些花就开得一天比一天好,开窗让风卷走昨夜的浊滞,满屋子都是清淡的花香。
    早餐他煮了清粥,努力对照着手机上的水米配比试验掉将近两斤的大米之后,他总算是能煮出些像样的粥。林柏轩笑他对料理一窍不通,他自己也暗自懊恼,为什么自己偏偏对料理苦手。
    炎炎夏日早餐最适宜清淡,热粥隔碗在冷水里浸凉,配上几样外头早餐店买来的吃食。沈念在喝粥的时候他上楼敲了敲书房的门让自家表弟起床吃饭,对方连声说不饿不吃,想来是昨天晚上沉迷游戏玩了个通宵,一大早困得要死根本没食欲。
    于是他下楼陪沈念吃完早饭,正想上楼准备东西一起出门的时候却接到了家里长辈的电话,说是让他回本家一趟。
    那天本该是一场他电影游乐场的约会,他精心策划了许久,一个多星期前就安排好了一切。可眼下情况突变,他心里沮丧得要命,倒是沈念温温和和地告诉他有急事耽搁也没关系,他们可以改天再约。
    于是他出了门,心情不算好也不算糟糕。不能照计划和沈念共度一天固然遗憾,但对方说了可以改天再约,他也就不置气。临出门时又上楼嘱咐了一遍自家表弟要乖乖听话。
    他知道白景晨在美国待的几年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酒吧,现在回国了,他担心这小子死性不改还想着胡闹撒欢,于是耳提面命,直到对方眯着眼睛困得要死地用力点头说自己记住了才出了门。
    然而,事实证明半梦半醒时说的话答应的事根本没有公信力,从早晨到下午,白景晨一睡醒就把这些话全部都忘了个干净,吃完饭几个以前的狐朋狗友问他去不去酒吧,他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念哥,我带你去见见世面怎么样?一脸鸡贼地凑到沈念身边,要说白景晨也是有点小聪明,他知道自己一个人去酒吧要是被自家表哥知道了肯定会被一顿臭骂,于是思来想去,他就动起了把沈念也带去的歪心思。
    照他观察到的情况来看,他哥是绝对不敢对沈念发火的,他说带沈念去见见世面,想来就算是知道他们去的地方是酒吧也不会说什么。
    沈念一开始没想到对方要带他去的地方是酒吧,以为是电影院之类的地方于是就同意了,等到跟着白景晨下了车站在一家装潢华丽的酒吧前才猛然醒悟过来这小子是想来干嘛。
    景晨,你还是未成年。沈念想劝他回去。
    可在家呆了那么多天白景晨早就憋坏了,连撒娇带骗地就带着沈念进了酒吧的VIP包厢,里面有男有女,一群人点了一桌子的酒,刚走进去就能闻到一股浓重的酒气。
    一群人的视线瞬间落在了他身上,审视或是打量。
    他的样貌不算出众,起码不是那种让人一眼惊艳的类型,但气质在酒吧里格格不入,皎洁得像颗蒙尘的明珠,和这酒吧声色喧嚣的格调完全不搭干,也有些过分显眼。
    这是我表哥的朋友。白景晨简单地把他介绍给其他人,这些人一开始兴趣缺缺,听到他和傅予城有交情时倒是纷纷眼前一亮,对他笑脸相迎。
    沈念温和地回应了几声就拄着拐杖在沙发的角落里坐下,他向来喜静不爱喧嚣,也从来没想过踏足这种娱乐场所。一群年纪尚小的孩子在他身边又是喝酒又是唱歌,他虽然知道这不应该,但是以他的立场他根本没有资格去管他们的行为举止。
    哥也喝点饮料吗?有人端着一杯饮料递给他,放心,景晨说过了这只是果汁不是酒。
    他伸手接了玻璃杯,杯里晃荡着的液体是非常漂亮的粉红色,闻着也有着水蜜桃的香气。
    白景晨看颜色以为这只是普通的果汁,也就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唱歌。沈念喝了一小口觉得余味隐约有点不对劲,甘甜的水果香里似乎掺着一点莫名的味道,他从来没尝过思来想去也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
    砰什么东西砸在地上的声音。
    身前突然传来一声沉闷的巨响,伴着一声清脆的玻璃碎裂声,酒杯脱手落在地上裂成碎片,琥珀色的酒液就这么裹着灯光砸得支离破碎。
    他有些晕眩地扭头看着周围骤然靠拢的人影,直到汗湿的额角后知后觉地传来刺痛,他才知道,这是他无力地,摔倒在地板上的声音。
    白景晨在看到沈念晕倒的那一刻血液逆流冲进脑海,浑身汗毛倒竖就连脑子里最后一点微薄的醉意也烟消云散。
    念哥!念哥!他猛地冲了上去。
    沈念脸颊通红,整个人都在急促地喘息,裸露在外的胳膊上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浮出红斑。
    你刚才到底拿什么给他了!
    就就是哥几个从吧台拿的。刚才倒饮料给沈念的人颤着手指了指一边的饮料罐,白景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罐身上明晃晃的两个字母four loke气得他瞬间火冒三丈。
    妈的,断片酒。你敢拿这种灌醉女生的伎俩来捉弄他,你是想死吗叶武生!
    我瞧着上面写着水果味就以为是果汁
    你以为?白景晨气急败坏地抓住了对方的衣领,我TM清清楚楚地告诉过这里的每一个人,这是我哥的朋友让你们放尊重点别和他开玩笑也别动不该动的心思,你聋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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