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吧!男神[出书版] 作者:藏妖
想必,那金矿就在吴家山头上。
司马连嵘道:吴沈发现金矿后,跟朝廷联系过。本朝有法,金银矿必须上报朝廷,可惜,他的第二封信未能及时送出。”
“吴柏桦g失的书信!?”白祈问道。
司马连嵘点点头,道:“我也晚到一时,被邹子恒的人抢了去。”言罢,他神色郑重地握住白祈的手,道:我本该与洛大人说情,让你助一臂之力。但,邹子恒突然出现,我拿不准你们的关系。所以,迟迟不能断定。”
所以,你假装是真凶,来刺探我?
司马连嵘苦笑:“你也给我挖了坑,下了套嘛。先是诱我使刀,后又装死耍诈。小祁,你比我奸猾啊。”
白祈抽回自己的手,恭敬道:“请四王爷定罪。”
“你别这样好不好?”
“再请四王爷告知,洛大人身在何处?”
咦?他不是回府了吗?”
白祈自然要说没有!从紫竹林一别,到现在洛大人也没出来。司马连嵘愤愤地磨牙,想到半路上自家侍卫追过来,给他服了解药。早已知他身份的洛大人疾呼着回去召集人手彻查紫竹林,跑得飞快。原来是躲了起来!司马连嵘愤愤地骂洛大人是老狐狸!
说谁谁到。洛大人带着衙役捕头,大老远开始吆喝。司马连嵘本还要跟白祈说些私话,怎奈他的侍卫脚程更快,纷纷从墙外跃了进来。齐齐跪地,喊道:“四王爷,我等来迟,还望王爷少打几棍。”
白祈一见人多了,黯然退下,也给司马连嵘跪了。洛大人一干人等也赶到,见到司马连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急呼:“王爷啊,您可吓死下官了!快快快,恭请四王爷回府。”
司马连嵘咬牙切齿,指着洛大人的鼻子道:“你来得还真是时候!”言罢,他不得不离开吴家园子。
王府侍卫急吼吼地追着,喊着:“王爷,乌侯啊!您还没拿乌侯呢!”一直跟随在司马连嵘身边的暗卫悄无声息地飘了出来,看看被侍卫扛在肩上的蛟海乌侯,嘀咕着:“老子扛一路了,谁爱扛谁扛。指望王爷?哼哼……”
白祈打量了一眼暗卫,猛地想起,救火之夜,第一个从他怀中接过襁褓之人。
暗卫知道白祈在看他,一脸正色走到他身边,说:“白捕头,我代王爷十二名暗卫对你表达敬仰之情。王爷,也就您能管得住。”
管什么?白祈不愿细想。他只想回家,睡觉!
吴家十七口惨案,仵作的验尸还未得结果,便在一日内告破。气得仵作老头要一头撞死在白祈家门口。
朝廷嘉奖了洛大人,重赏了白捕头。白捕头还是那样,领了赏,谢了恩。只是,以往不喜言笑的白捕头,变得更加沉默。从早到晚,也说不了几个字。
四王爷司马连嵘好像梦里的人,来过、离去,不留半点痕迹。白祈就当自己做了一个梦,醒来,继续当他的捕头。
一晃,便到了冬至这一天。白祈从家中出来,到了熟悉的小摊子上吃早点。
要了一笼包子和一碗粥,上来的却是鱼翅羹、圆滚滚的饺子。锦衣公子坐在他身边,笑道:“冬至冬至,补嘴空。多吃些,补补你这张少言寡语的嘴。”
在白祈怔愣之时,胖乎乎的洛大人走来,扯着嗓子喊:“白祈接旨。”
一道圣旨,打发白祈跟随四王爷继续调查乱党反叛一案。白祈叩谢龙恩。起了身,对着司马连嵘傻乎乎,呆愣愣的。
司马连嵘笑道:“傻了?事情还没完呢。邹子恒受何人指使?他们的老巢又在哪里?究竟多少人参与谋反?小祁,你可有得忙喽。”
冬日的阳光晃了白祈的眼,唤醒他呆滞的神态。他打了个激灵,看看圣旨,再看看面前嬉皮笑脸的四王爷。白捕头照旧给四王爷冷脸,只道:“四王爷,卑职还有一小贼尚未擒获,不能随王爷前去。”
司马连嵘蹙蹙眉,为难地抓抓头发道:“小祁……”
“请王爷恕罪。”
“你这是抗旨啊。”
“十八年后还是白祈。”
当朝四王爷急得直跺脚,最后朝着暗卫伸手。一根绳子递过来,司马连嵘低声道:“找个无人之处再捆行不行?”本王的脸面啊!
白祈会心一笑,如天上的日头,温暖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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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大人物 文/fox 图/百里君兮
休斯紧张地整理了一下外套,站直身体,希望给伦纳德先生留一个好印象。
他和警局的几个人正站在停机坪上,等待联邦调查局的一班探员到达,休斯满心想的都是伦纳德先生,此人是联邦调查局行为分析部的主管,一位站在本行业巅峰的传奇人物,不知多少连环杀人狂都是经他的手送进监狱的。如果不是出现重大的案件,他才不会屈尊出现在栗树镇这样的小地方。
想到这里,他又站直了一点,希望自己看上去高大英俊,是位可靠的警员。
他的前方,直升机缓缓降下,通体是很酷的黑色,漆着联邦调查局的标志,看上去昂贵又有品味。
飞机还没停稳,门就被一把推开,一个人狼狈地从里面冲出来,他冲到旁边的草坪上,弯下腰,吐了个一塌糊涂。
休斯茫然地看着这一幕,冲出来的人个头不高,有点太瘦了,一头棕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从他啥也没吐出来的样子看,应该是在飞机上把能吐的东西都吐完了。
一位穿深蓝色套装的黑发女人跳下飞机,朝他们露出一个完美无缺的客套微笑和警长、副警长,还有一看就是跑腿的休斯握了手,她自我介绍叫诺瓦,并介绍了同来的几位探员,休斯忍不住不停地看那个在呕吐的人――一个金发探员走到他跟前,递了瓶水过去,他一副快死掉的样子接过来,然后没忍住又是一番干呕。
诺瓦客套的微笑不变,说道:“伦纳德先生恐怕得先到酒店去休息一下。”
休斯一脸空白地看着那个人,还没法从满脑子的“这样的大人物对我留下好印象,是我飞黄腾达的机会”上转移出来。
有人推了他一把,他这才反应过来,警长加里正瞪着他。
“什么?”休斯说,“那是伦纳德先生?”
“诺瓦小姐在问酒店!”警长加里恶狠狠地说。
“啊,当然,酒店!酒店都安排好了,就在栗树湾酒店!”休斯说。
这会儿,那位筋疲力尽的主管终于转过身来,他的样子让休斯想起曾有一次和一个借调到fbi的同事聊天时说的话。
那人说伦纳德先生的样子……比较温文尔雅,当时他觉得这是一个夸奖,但现在他突然意识到,那人恐怕不是在表扬,而是在说他娘娘腔。
伦纳德先生比休斯矮了半个头,五官线条过于柔和了,像个搞艺术的,而非一位警察。因为刚刚吐过,他眼圈发红,在阴郁的天色下显得可怜巴巴的,好像随时会被严酷寒冷的大自然撕碎,反正不像能在残酷的警界,或是他传说的遭遇中活下来的样子。
他病恹恹地站在几个精英的同事之中,见面仪式匆匆而过,伦纳德先生心不在焉地和栗树镇警局的人握了手,作为一个晕机晕得一塌糊涂的人,他还算是态度客气,笑容可掬。
他的声音完全不同于新闻上的强势镇定――一般都是发布罪犯画像的新闻,样子威严又专业,也比实际看上去高――可能是因为晕机的关系,他说起话来轻声慢语,声线柔和,半死不活,像个无害的艺术家。
副警长邓肯小声问了诺瓦女士一句:“伦纳德先生还好吗?”
“不好。”那位优雅的女士说,“他需要休息。”
就这样,车子直奔酒店而去,远道而来的伦纳德先生无精打采地坐在后座,看着窗外凄凉的景色,脸色苍白,像是随时准备冲出去再呕吐一番,或是直接昏倒了事。
休斯不禁想起当年,伦纳德先生在那件全国知名的大案中受了重伤,可只休息了三个月,便回到了工作岗位,不只没有像大家想象中一样被彻底毁掉,还一路做到了行为分析部的主管……
休斯不确定怎么跟伦纳德提起这个话题,表示出自己对他很关注,考虑到他的脸色,这像在戳人刀子。
一路上,伦纳德先生半死不活,只和邓肯说过几句话――他们以前认识,邓肯作为曾经的明星警员,在匡提科培训过,还借调过去fbi一阵子,他说话的样子与其说是来查案,不如说是来看朋友叙旧的。
他们当然也交流了案件的进展,但着实没啥可交流的,因为什么进展也没有。
这桩案子被当地警方私下称之为“栗树镇挖心案”,但没人敢当着fbi的面说,这说法太不专业了。
案子起因是半个月前,一位遛狗的镇民在鸟骨沼泽发现了两具尸体。
其中一具是莉莉?德莱,是位十九岁,棕发绿眼的姑娘。警长解释了一下她在社交上十分活跃――在栗树镇,这可不是什么好词,她失踪前和家人吵了架,说要去大城市找工作,再也不回来,因此她消失后没人报警,镇子上有很多这样一去不回的年轻人。因此他们一直没发现她失踪。
另一具尸体是麦克?塞西尔,镇上小报的记者,写一些类似于“猫困在树上爬不下来,惊动消防队”之类的事情,但他一直没有放弃写出大新闻的梦想。他是小镇上的另一种年轻人,――曾在大城市生活过一段时间,但是搞砸了,于是灰溜溜地回来,做了份不怎么样的工作,但仍然满心不甘。
发现他们时,这两位年轻人都变成了沼泽中腐败的死尸。
因为天气已日渐寒冷,两具尸体的腐败程度不算太严重,能顺当地完成尸检,而非只能在碎骨头上做文章。要知道在鸟骨沼泽那种地方,死尸就是一顿大餐,不出一个月,恐怕就只剩骨头可查了。
而从残破的尸体上,他们震惊地发现两人的心脏都被挖了出来,然后有人又细细地缝上了胸腔的切口。
这和六年前的那桩“挖心杀手案”一模一样,其中缝合的细节也如出一辙,这些细节甚至是警方从来没有向外界公布过的。
休斯对这桩旧案可谓耳熟能详――那桩案子大致上是说,一位叫艾迪?霍德尔的牙医杀死了至少九个人,挖出他们的心脏,再把尸体缝合好,打扮妥当放置在路边。
这桩案子当年就是由伦纳德负责的。
那时他还年轻,是联邦调查局里的明星人物,意气风发,前途大好,当时已有三具横陈在外的尸体,所以当他接手挖心杀手的案子时,媒体一派欢天喜地。
伦纳德的工作卓有成效,成功地总结出了那人的犯罪特征,在报纸上和罪犯“对话”,一次甚至差点就把他引入了陷阱。总之,他紧紧跟上罪犯的脚步,而一旦被这样的探员盯上,即使你智商高达一百五十,也是难以甩脱的。
可是不知怎的,那人反过来盯上了伦纳德。
照电影里的说法――没错,这事到后来拍成电影,挖心杀手自视甚高,只杀死普通人已经无法满足他,于是他转过头来,目光盯上了警方追捕阵容中的翘楚人物:弗安伦?纳德。
那之后,他先后杀了两个人,还把他们的心脏寄给伦纳德,作为礼物。
他可能觉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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