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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比蒙王朝 作者:小爷不是受

    而更不好吧。

    洛城白嘻嘻一笑:“爷请放心,就算拼了这条小命,阿白也定要让爷平安出来,更何况这天子脚下,难道还真会有人敢对您不敬?”

    “那倒不一定。”羽歌夜用扇子点在唇上,今晚如果不出意外,钓到的可不止一条大鱼。

    饱暖楼名闻天下,乃是京师第一烟花之地,建在十里风流街正中。现在还是白天,大多青楼还尚未开门,时不时有付不起钱的嫖客被扔出青楼,也有□愉的嫖客和兽人款款握手相送。还有倦怠的兽人裸着健美的肩膀,从窗户里看到路过的羽歌夜,都发出放浪的大笑,一个男人是怎么把这么豪迈的笑声,笑出满满的床和缠绵的联想,羽歌夜真是有些费解。在这些还处在□歌之后的倦怠中的青楼相比,饱暖楼独树一帜,乃是三进石雕牌坊门,近看门柱上雕琢的,竟都是捧花天女,门外立着两尊华表,上面挂着一幅对联“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横批乃是“食色性也”,当真妙绝。

    比起是青楼便真是一栋楼的其他烟花地,看着如同世家府邸的饱暖从气势上就胜人一筹。进了门内,便有一位紫衣男子走上前来。若说这紫衣,颜色不重,若说这款式,典雅大方,若说这男人,眉目英俊,但是和在一起,出现在这烟花之地,就让羽歌夜怎么看怎么别扭。虽说没有女性做参考,但是千年审美变化,兽人浅妆加深自己轮廓也是常有的事。就像女子有有清纯有温柔有娇憨,男子有霸气有温纯有阳光有稚嫩,在大隆朝的审美里,不同气质的男子也都具有不同姿色。但是心理已经对男男关系敏感到极点的羽歌夜,主观觉得除非是个五大三粗一身长毛的爷们,否则任何人出现在饱暖门内,都带了一股让他拒不靠近的娘气。

    “看来是位生客?”紫衣男子说话声音也并不娘气,更没有影视剧中上来便“呦这位客官您怎么才来”的媚气,又让羽歌夜好受了些,“既是生客,可有想见面的倌人?”

    “倌人?”羽歌夜好奇道。

    “看来真是第一次。”紫衣男子笑笑,“若是公子不嫌弃,今晚就由紫杏来服侍您吧?”

    “不,我只是来看看!”羽歌夜皱紧眉头,露出极为厌恶的表情。

    紫杏愣了一下,旋即低笑:“公子是不是误会了,饱暖是烟花之地,不敢故做清高,可也不是进门之后,只能让人追寻鱼水之欢的庸俗地方啊。再说,紫杏现在还未出阁,若是公子真对紫杏有意思,还请在我出阁的时候,早来捧场啊?”

    “若是有机会,那是一定。”羽歌夜也知道自己一时失态,转动扇子,笑意便带了三分风流,“我只是听说饱暖天下闻名,乃是有名的销金窟,特地来开开眼。”

    “您这是折杀饱暖了,就您手中这雪彩泥金美人扇,乃是咏絮盛会,十位名家竞赛笔端美人,个个都是扇中奇品,若是画圣吴歌子那副眇目美人图,就更是倾国倾城了。”紫杏诚心赞美。

    羽歌夜却眼睛一挑,看着这个比自己还高上两头的成熟兽人:“不过是手上的玩意儿,何须在乎。”

    “公子有无尘之心。”紫杏又赞了一句,知道自己打探的话引起了羽歌夜的反感,也知道羽歌夜不希望他再继续刺探,便住口不提,“饱暖中的各位倌人,不敢说身怀绝技,琴棋书画,也都不算差,公子若是只是玩玩,不如我为公子引荐几位?”

    “我一生最喜手谈,不如找个人陪我下下棋,聊聊天,品品茶?”羽歌夜晃着扇子,迈着方步,一副公子哥派头。紫杏躬身:“那还请公子这边来。”

    来到一间小院,院门口也有一副对联,“一门桃花秀千山鸟飞来”,门上横匾写着“桃花坞”,羽歌夜不觉有了些兴趣。紫杏手握着小院门环:“爷,桃源倌人可是我们饱暖的花魁,卖艺不卖身,想要得他一笑,可不是光有千两黄金就行的。”

    羽歌夜笑笑,将手中扇子递到紫杏手里,他推开门扉,对羽歌夜笑了一下便又关上门。

    “爷,那可是画圣吴歌子的真迹,价值连城的眇目美人扇啊。”阿白惊了一下,“这可是太子手里的心头好,也就是您,太子殿下才舍得,您就这么给他?”

    “就因为是好东西,所以更不用担心。”羽歌夜冷笑一声,“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好东西不是人人都用得起。”

    不一会儿,门扉就轻声打开,紫杏笑容中多了一分敬畏,却不带半点刻意,待羽歌夜入门后就将门扉关上。羽歌夜随手打开雪彩泥金美人扇,微黄的扇面上只有半轮残月,半枝蔷薇,一位少年攀着花枝。且不说画圣吴歌子以人物见长,寥寥几笔,残月跃然纸上,蔷薇含苞待放,少年衣衫似乎还在随风轻舞,单说这少年面容,似要回头,又未回头,似回未回,只留下一个无限美好的侧影。后世人推得,按画中人转身幅度,恰好能露出半只眼睛,但是却偏偏没有画出,让这副精妙绝伦的美人图,偏偏少了那么一点灵动。据说就连画圣吴歌子都曾自认“笔力不逮,唯有眇目。”十把咏絮美人扇,独这一把不完全,独这一把最超然。不过想到太子“哥哥”将这把眇目美人扇送给他时说过的话,他就总有将它狠狠折断的冲动。

    羽歌夜曼步走入院中,几树桃花落红成径,曲径深处小亭风铃,亭中侧卧着一地桃花。确切说,身姿如同落地桃花般明中生艳,艳中有骨的青年,他抬手把一头黑发顺道颈后,回头只一半,对羽歌夜道:“四爷觉得,我可有扇中三分神韵?”

    羽歌夜将扇子合上:“桃源倌人自是画中仙,花下仙,桃花仙。”

    “四爷好甜的嘴。”他翻身面对羽歌夜,长相不是羽歌夜见过最美的,但却是笑得最动人的,一双桃花眸,明眸善睐,笑容真如桃花般,灼灼其华,“可惜太子殿下说过,画圣晚生七百年,当有点睛妙笔。”

    这句话,正是太子殿下羽良夜,将这把眇目美人扇,送给月影蔷薇中,不过九岁的羽歌夜所说的话。

    ☆、26掌心红痣

    羽歌夜轻扬美人扇,拦住已经握紧双拳的阿白,不在意地笑笑:“果然,不愧是掌心楼楼主,这天下真没有什么瞒得住你。”

    “四殿下却用不了这果然二字。”桃源翻身而起,衣衫迤逦,浅粉轻白,桃花坠地,“世人皆道凤君唐修意生了个病秧子,原来是天生早慧,慧极必伤。”

    “天生早慧谈不上,不过自小体弱,所以活得分外谨慎罢了。”羽歌夜走上亭中,却发觉在看不到的角度,还有一个素衣男子,束发高冠,捧着一架幽绿古琴,对羽歌夜温润一笑,指尖轻弹,声遏行云。

    羽歌夜只听了一声,就把眼睛望去:“是【幽篁】?”

    “四殿下好耳力。”弹琴人款款而动,琴音渐起,幽篁琴乃凤栖梧桐所制,龙池下刻“无情”篆印,乃是鬼才郭颍川遗物,琴音以清廖静远,疏朗靡靡闻名,幽冷琴音中常有生涩颤音,如山鬼夜啼,世人都说乃是鬼才郭颍川精魂不舍,弥留所致。

    羽歌夜静静聆听,俄而转身对桃源笑道:“若无杀伐心,难奏幽篁琴,郭颍川三弹幽篁琴,一弹斩宋缺,二弹破楚城,三弹坑杀蜀国十万将士,今天此琴,大有杀气。”

    琴音袅袅将歇,羽歌夜似笑非笑,桃源身体扭旋如平地起云,粉白衣衫里吐出一线红光,钉在亭柱上,杀气将亭角八十八个风铃齐齐震荡。弹琴人放下手:“琴中有杀意,可惜无杀机,四殿下一人一仆,竟不留一丝破绽,鱼玄机叹服。”

    “原来是玄机先生,久仰大名。”羽歌夜猛然和扇,“只不过我和先生素未蒙面,何必初次相遇,就用杀伐琴音恐吓小子这脆弱心胆,歌夜可是吓得一身冷汗了。”

    自称鱼玄机的青年依然端坐琴后,这小院内两个人,都没有对羽歌夜的四皇子身份有所畏惧,甚至一进门后,便奏杀伐琴音。羽歌夜看着不动如山,丝毫不惧,其实已经全神戒备,短短一曲,快要耗尽他全部心力胆识。以桃源的实力,绝对能把羽歌夜一击毙命,但因为羽歌夜一直没有流露出恐惧的“破绽”,所以最后并未出手,但羽歌夜不能确定,若是自己一时惧怕,心神失守的瞬间,会不会和那把通红匕首一起钉在墙上的,就是自己。

    “唐星眸曾说你胆识过人,有帝王心。年方十一,心如山岳,我看你有天下心。”鱼玄机起身走到羽歌夜面前,“你听说的玄机先生,是岳麓书院的讲课先生,我倒是还有个身份,大明湖畔六个顽童,喜欢称我为,玄黄局。”

    “今日有幸,又遇高人。”羽歌夜躬身行礼,早猜到为羽云歌出谋划策的必然是一位不凡谋士,没想到竟然又是一位当湖六局,这些纵横谋士智谋无双,一举一动莫不大有深意,羽歌夜也只能以礼相待,起码表面上以礼相待。

    “见过唐星眸那杀胚之后,我还以为你不会再礼遇所谓当湖六局。”鱼玄机放声大笑,“四殿下称我一声玄机就好,毕竟岳麓书院如今还在朝廷名下。”

    “就是不知道玄机先生请我来,是有何见教?”羽歌夜彬彬有礼。

    鱼玄机摇摇头:“有何见教谈不上,只是想见见被唐星眸那杀胚如此重视的你罢了。”

    “何所闻而来?何所闻而去?”羽歌夜却想起一个典故,笑着问道。

    “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鱼玄机也不由轻嗤,“四殿下确实是个妙人,难怪唐星眸都另眼相待。”

    羽歌夜坐在亭柱之间的横栏上:“先生数次提到唐星眸,看来私交不错?”

    鱼玄机哈哈大笑,猛然恨声:“恰恰相反,我们是仇人。”他从羽歌夜手中拿起美人扇,打开扇面,边赏边道,“当湖六局,其实就是六个顽童的胡言乱语。我定下玄黄局,赌大隆一统天下,自然有人定下蟒龙局,赌北莽大一统,也有凤霸局,赌西凤凤霸天下,终究是生为哪国人,便为哪国考虑罢了。”

    “各为其国,这只是三局,那另外三局呢?”羽歌夜对于当湖六局自然有所耳闻,但是从当事人口中说出来,自然又是另一种感悟。

    鱼玄机指尖摸着扇面顶端纸锋:“还有龙凤局,赌的是大隆西凤联手吞并北莽,也算谋国之言。最可气是玲珑局,赌三国破裂,天下割据,陷入乱局。最可恨的却是唐星眸,他说百年必有大乱,彗星吞银河,夷狄踏中原。”

    “大隆称霸,北莽称霸,西凤称霸,大隆西凤联手灭北莽,三国破裂天下割据,夷狄入侵统一中原,这六局真是一点都不相同,实在是小子所不能理解。”羽歌夜虽然做出一副崇敬的表情,但是心里却想到,三国时期孔明隆中对,未出茅庐已知天下三分,而当时著名谋士如郭嘉鲁肃也都看出三国局势,到了这里,六个顶尖谋士看出六种天下大势,这也未免太扯了。

    鱼玄机却一语道破他心中不屑:“六位号称天下奇谋的人物,预言天下大势,却没有一丝相同,是不是如同笑话一般?”

    羽歌夜听到这句话,却豁然开朗:“当湖六局,不是结论,而是开始!”

    “没错,究竟谁能更胜一筹,终结三国鼎足,还要看这百年内的谋划。”鱼玄机赞许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事,当湖六局各属不同国家,自然要较量个高下,看这两百年三国鼎足,谁能撼动。”

    话说到这里,意图已经十分明显,但是羽歌夜却不敢相信,他不过是深宫中一位体弱多病没什么建树的皇子,又没有三顾茅庐倒履相迎,怎么可能有王霸之气让这位玄黄局鱼玄机纳头便拜?就算良臣择主,也是他那位太子哥哥更像是一代明君吧?

    “唐星眸预言夷狄马踏中原,却又和你赌下星盘十局,自然是看到了你身上的潜力。”鱼玄机看着羽歌夜双眼,“我和他虽然都是大隆人,却天性不和,若是能帮你赢了这星盘十局,想必我的玄黄局也就赢了当湖棋局。四殿下虽然看上去只是个孩子,心中却大有丘壑,对这天下,难道真没什么想法?”

    “就算有什么想法,我也不过才十一岁,谈什么都还太早。”羽歌夜从不相信天下掉馅饼,也从不信自己有起点种马男的主角光环,对于这位居心叵测的鱼玄机,他防范多过惊喜,“歌夜自认没有过人之处,当不起玄机先生厚望。”

    鱼玄机眼波流转,摸着手中美人扇,扇面转动,一缕罡风向着羽歌夜袭来。羽歌夜足尖轻点,长袖如云:“鸣蝉!”如同蝉鸣般的风声里,片片风刃向着鱼玄机刮去,鱼玄机指尖轻弹,如同拨弄琴弦般,就将空气里颤动的无形刀刃弹开。洛城白赶上一步,双手间握着一枚铁球,发出淡淡红色。旁边坐着的桃源影子瞬动,单手按在铁球上:“不过是玩笑,可别认真。”

    对于桃源的实力多了一分认识,羽歌夜神色晦暗难明,已经准备是否拼死一战。鱼玄机却收手而立:“单就这分法术天赋,你就比那位太子殿下强上不止一筹,唐星眸说你扮猪吃虎,还是小瞧了你,你分明是扮虫吞龙。”

    羽歌夜拍拍阿白的肩,让他退下,洛城白握着手中铁球,警惕万分地站在他身边。

    “星盘十局,这第一局,自然就是你能否夺得军权。”鱼玄机扬手,扇子平稳飞到羽歌夜手中,“想必四殿下也心知肚明。”

    星盘十局,天下做赌,第一局,自然就是羽歌夜能否建立自己势力,获得军权,从这一点而言,他急需鱼玄机这样的智谋人才。

    “我是很有诚意为四殿下出谋划策的,我可是连掌心楼楼主都请来了。”鱼玄机耸肩,伸手指着桃源

    “歌夜也一直好奇,玄机先生请我见面,为何要请掌心楼楼主也到场呢?”桃源给他的危险感,比鱼玄机还要强烈,羽歌夜谨慎看着桃源倌人。

    “我在饱暖中化名桃源,真名叫做沈万山,来见四殿下,自然是为了我那个外孙沈听河。”沈万山看到羽歌夜脸上惊讶表情,“怎么,看不出我已经七十岁了?”

    “武圣?”羽歌夜肃容,握紧扇子的手骨节都因为紧握凸起。天佑大陆生长规律奇异,兽人在二十岁后,直到八十岁,都保持在地球人二十岁到三十岁的容貌,但是在这六十年里,容貌还是会缓缓衰老,渐渐露出三十岁才有的皱纹,只有武圣,才能以强大的身体活力一直维持在二十岁的巅峰容貌,沈万山如果没有说谎,必然是武圣境界。

    鱼玄机走上前来,指着亭柱上的红色道:“拘束在那个大笼子里,你的见识还是太小啊,天下十大神兵,分属十大武学圣地,掌心楼历代楼主执掌匕首之皇【红痣】,是暗影中的武圣,一面唯我独尊墙,还写不满天下英雄。”

    羽歌夜走近亭柱,上面插着的匕首微弯如月牙,殷红如血,柄则幽暗如夜,正是天下第一匕首【红痣】。

    “传闻圣师唐金熙的萨尔纳兰是刺客之祖,为暗夜第一高手,他手中的匕首就是红痣。”羽歌夜还是第一次见到十大神兵,只需靠近,就能感觉到深深寒意。

    “纳兰因为没有子嗣,所以史记中只留下寥寥几笔,四殿下真是博闻强识。”沈万山虚虚招手,红痣匕首轻颤飞出,落在他手里。没有法力的武者,竟然也能虚空引物,沈万山又一次颠覆了羽歌夜对于武者能力的认识。

    羽歌夜看着那把红艳欲滴的匕首:“纳兰曾说愿来生掌心生红痣,作为圣师找到他的记号。这句情话可是远比纳兰这个人更加有名。”

    “掌心楼就是当年纳兰建立,为圣师唐金熙监察天下的特务机构。”沈万山玩转匕首,“掌心有红痣,就能执掌黑暗世界所有秘密。”

    羽歌夜却哈哈大笑:“我那位天生掌心长着一粒红痣的太子哥哥,岂不是掌心楼的天命楼主?”

    “这可说不定。”沈万山靠在亭柱上,神色却并不是玩笑,“只要得到红痣匕首,就是掌心楼的主人,有了掌心楼,就等若获得了一双监听天下的耳朵。若是你那个掌心有红痣的太子哥哥加入掌心楼,还能拿到我手中这把红痣,那掌心楼就是他的。”

    羽歌夜打开扇子,扇动微风,他鬓角晃动的一缕头发遮住了他的神情:“那你找听河又是为了什么。”

    “红痣匕首是掌心楼楼主凭证。”沈万山将匕首转了一圈,如同一朵滴血红莲,“璧君是我的孩子,他本来是红痣的有力争夺者,却为情所困,失去了机会。我探听到浩淼阁中《花间集》被人取出,这是掌心楼失传秘籍,若是归还掌心楼,就是一件大功,一件有资格争夺红痣匕首,争夺掌心楼主的大功。”

    “你是想让沈听河竞争掌心楼主?”羽歌夜听出了他的意思。

    沈万山摇摇头,笑意盎然:“虽然沈听河是我的外孙,我却不能给他任何优待,想不想参与这场竞争,还要看沈听河的意思,我只是尽掌心楼主的使命,通知有资格竞争的人罢了。”

    “你快死了?”羽歌夜半点分寸不留的说。

    沈万山用匕首缓缓在亭柱上划下一条竖线:“没错,掌心楼建立两千年,却已经有了近七十位楼主,我已经是最长寿的楼主之一,不过若我的一生是这条线,我也就还剩下这点时间。”他在这条直线最后不到十分之一的地方划下一道横线,“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我也只是替他们暂时看着红痣而已。”说完他转头看向羽歌夜,“至于是否让沈听河参与争夺,我想你的意见更加主要吧?”

    “竞争者都有谁。”羽歌夜思忖着开口。沈万山却晃晃匕首:“掌心楼是情报机构,不是竞赛场地,找出对手,也是争夺战的一部分,动用任何能动用的势力,就是争夺的原则,如果你帮助沈听河赢了,掌心楼还是会认可他。”

    “难怪掌心楼楼主更换频繁,这把匕首,简直就是凶器。”羽歌夜终于明白了所谓竞争的规则,不过是胜者为王四个字,“我回去会和听河说这件事,想不想参与,就是他的事。”

    “过几天我会去皇宫看你,到时候告诉我答案吧。”沈万山手掌一翻,红痣就隐没在衣服里。掌心楼说是情报机构,其他阴暗勾当也没少做,否则纳兰何必将自己的匕首作为传承的信物。如果真的能把这支势力握在手里,当真是好处无限。

    羽歌夜正准备和鱼玄机说话,却听到紫杏推门而入:“桃源倌人,外面来了好多官府的人,说是要搜索逃犯!”

    ☆、27红薯老饕

    一年二百二十八天,早不来晚不来,偏偏今天来搜查,怎么想也不是巧合。紫杏报了消息之后就悄然退下,显然并不惊慌。

    “饱暖这么大的地盘,背后总有些官府势力吧,就这么被人欺上门来?”羽歌夜故意激将。

    沈万山哈哈大笑:“你放心,饱暖真想藏个逃犯,这天下还真没几个人能搜出来。再说了,饱暖背后撑腰的靠山,你真猜不出来么?”

    羽歌夜转念一想就辶耍饱暖是掌心楼的产业,掌心楼是纳兰所创立,纳兰是为圣师唐金熙服务的,饱暖背后的总boss,其实就是唐族啊。

    “今天的事就到这儿吧。”沈万山领着羽歌夜向桃花坞后面走去,“等到我去皇宫看四殿下的时候,有什么事再行商量。”

    羽歌夜也想看看沈万山的实力如何,沈万山同样想给羽歌夜一个“深刻”印象,在知晓彼此的实力之前,任何承诺都没有意义,所以羽歌夜并没有答应或拒绝任何事。

    桃花坞中满是桃花,周围院前也涂着浅粉深白,颇有乱花迷人眼的效果,沈万山三绕两绕,竟然在一树碧桃之后,又找到一扇小门,出得门来,是条砖石小路,两侧悬着浅浅红灯,别有暧昧气息,怕是晚上也是一处别有用处的欢乐场所。

    “能知道来搜查的,是哪边的人吗?”羽歌夜漫不经心的开口,倒是同样跟着他的鱼玄机笑道:“四殿下心中早有答案了吧,何必多问?”

    羽歌夜最烦这种谋士自以为智商高人一等,就处处说半句留半句的样子,但偏偏鱼玄机还猜对了,他和楚家兄弟出宫,只有清梧院的人能知道他不见了,而能接到消息,又派人来搜查的,只有那位温和待人的太子哥哥。

    即使同样是嫡出,只要羽良夜头顶上还有着太子二字,只要他还能穿着那身明黄色的太子礼服,羽歌夜就要输他一头。星盘十局的第二局,也就是赌羽歌夜能不能成功把这位好哥哥拉下马,为自己的衣服换一身颜色。

    “听说岳麓书院远在锦官城,玄机先生远来云京,绝不是只为了看看歌夜吧。”羽歌夜看着饱暖内雅致风景,这饱暖就像是重重楼阁组成的小千世界,明明知道官府士兵已经到了门口,在里面却察觉不到一点骚乱。

    鱼玄机抱着幽篁琴笑道:“自然是想来会会京城太学三千国子,为自己挣点名头。”

    羽歌夜兴致盎然:“哦,那到时候羽歌夜一定要去太学围观盛况,说不定还能和玄机先生讨教一二。”

    “若是能收四殿下为门下桃李,也算不虚此行。”鱼玄机看着羽歌夜左右乱看的眼睛道,“起码能把饱暖楼内奇门布局,为四殿下解说一二。”

    羽歌夜试图记住饱暖布局的行为被人看穿,也并不着恼,青楼从来争斗最多,兴衰只在一夜之间,饱暖能屹立几十年不倒,自然有过人之处。这独栋小院不仅景色风雅,而且暗藏玄机,布局如同迷宫,竟然就从饱暖中,走到了街外一条小巷。

    这小巷里有好多小吃摊子,夏季正热,还有卖炒冰酸汤的,羽歌夜看了一眼,绝对不会产生“生在皇宫的皇子见到街边小吃觉得是人间美味”这种愚蠢想法,且不说宫中御厨千挑百选,各色美食如同流水,单说以他的身份,街边随便吃份食物,在这个医药毒达到奇高境界的世界,说不定就死得不明不白。

    “就此一别,来日再见。”送到后半程,沈万山已经隐去行迹,鱼玄机也拱手道别。

    和沈万山约见紫禁城,自然看的是掌心楼的实力。和鱼玄机约见太学,看的就是鱼玄机的实力。从目前局势,羽歌夜最好的选择,就是先去神庙,暂避京城政治漩涡,发展自己。岳麓书院说是靠近锦官城,其实更靠近艾露尼神庙。如果鱼玄机能在太学辩论中赢得景帝钟爱,羽歌夜就能以求学为名跟他一起前往锦官城,算是当前最好选择。

    鱼玄机一身素衣,背上青布琴囊,真是颇有高人风范。羽歌夜摘了额角发辫饰品,摘去身上众多装饰,石青衣服并不起眼,就在人群中穿梭而行,却听到一声颇为耳熟的声音。

    “你能不能管好那张嘴!再有十袋金子也不够你花销!”这气急败坏的嗓音,这熟悉的破旧羊皮袄,这熟悉的非主流抽象发型,不正是曾在城门口遇到的兽人和羊皮袄老头。

    “这位公子,他吃的这烧红薯可还值三文钱,您到底是给还是不给?”像是问话,语气可是鄙夷的很。羽歌夜回头一看,就见一个小摊,用铁皮围着一炉热炭,燃着烈火,正在烤红薯。这所谓红薯和前世所知并不一样,表皮极硬,要以大火烤到表皮焦黑如炭,摔破之后再吃里面金黄的红薯肉。看着面红耳赤,显然囊中羞涩的兽人少年,羽歌夜笑着从衣袋里拿出了三文钱递给了店家。受过众多宫廷剧轰炸的羽歌夜,可不会傻到拿宫中府库银子逛大街,从金锞子到碎银铜钱,羽歌夜都准备下了。

    “是,是,是”银雨霏拿手指着羽歌夜,头像只小鸡一样往前探着,像是要跪,又像是有点反应不过来。“是我。”羽歌夜无奈地接下他的话。那羊皮袄老头却伸腿踢踢阿白:“嘿,小子,给我买个淋漓楼烤蹄o去。”

    “这,四爷。”洛城白露出有些迤鹊谋砬椤!袄先思胰羰窍氤裕何必买来,直接去淋漓楼岂不是更好?”羽歌夜温声说道。

    羊皮袄老头三口两口吞下热乎乎的红薯,烫得脖子直梗,张大嘴自己扇扇,一股口臭扑鼻,阿白

    忍不住皱起眉头:“还是你小子上道啊,不像这小子,抠得要死。”

    银雨霏却气得七窍生烟:“你把四殿送的金豆子全给花了,现在还好意思吃白食?”

    “无妨。”羽歌夜挥挥扇子,羊皮袄老头已经在前面趾高气昂地带路,还用不知何处抽来的扫帚枝子剔牙,“还没问过公子姓名。”

    “草民姓银,名雨霏。”银雨霏也看出羽歌夜是便服出行,略微有些紧张。

    “银族?”羽歌夜略感惊讶,只有他自己知道,听到这个姓氏的瞬间,心里已经起了警惕之心。

    羊皮袄老头却哈哈大笑:“他算什么银族,你见过兽型是熊猫的银族么?”被老人一口道破兽型的银雨霏真恨不得一脚踢死这个馋死鬼。虽说有百族姓氏,但是经过漫长通婚,除了那些血统纯粹的贵族,很少有人兽型和自己的姓氏还相符合。熊猫是竹族兽型,银却以狮子为兽型,银雨霏显然只是刚好具有这个人数极多的姓氏罢了。

    银雨霏此时真是不知手足该往哪里放,他比羽歌夜还要大上三岁,却觉得这少年真是气度惊人,他唯一佩服那个馋死鬼老头的一点,估计就是他万事不怕的神一样心态了。

    淋漓楼自然就是经常出现的著名酒家,不过淋漓楼主营蜀地风味,以辣为主,所以名字既有畅快淋漓,也有大汗淋漓的意思。羽歌夜自小体弱,饮食寡淡,很少有机会吃这样辛辣的食物。选了二层靠窗三座,老人抬腿扪虱,眼也不抬就报了十来道菜。银雨霏想死的心都有了,高谈阔论让四殿下刮目相看的那点心思彻底被馋死鬼喷溅的口水浇灭了。

    “老人家真是老饕客!”小二攒了一句,便转会内堂。

    羽歌夜不由有些好奇道:“原来老人家和雨霏兄认识。”银雨霏听到这句话就更是羞愤欲死,当日城门,他还可以假装是个为可怜老人路见不平的仁义圣徒,现在被四殿下亲自戳破他和这老头通行一路的事实,恐怕四殿下对他的印象已经一落千丈。

    “嘿嘿,这小子比写字输给了我,所以就要供养我一路咯。”老人一说这句话兴致盎然,凑近桌子,“我跟你说,别看这小子一副文文弱弱的样子,单看臂力,身材不赖。”

    这话一出口,让羽歌夜也只能用扇子掩着嘴角,看着那位没吃上蜀菜,就已经满面通红冒出热气的银雨霏。

    这老头当真不客气,上来十五道菜,除了羽歌夜用水涮过尝了几口,银雨霏又吃了不到一盘菜量,几乎全进了老头嘴里。吃完之后,老头子心满意足用牙签剔着牙:“今天就吃到这儿,你付了帐就走吧。”羽歌夜并不意外,拱手笑笑:“那小子就先行一步了。”到楼下结了帐,羽歌夜就径直走了出去。

    “四爷,你,你今天莫不是着魔了?”洛城白百思不得其解,他心中的羽歌夜,当然是慈悲为怀普度众生神o心肠,但也不至于对这么个老怪物如此和颜悦色近于谄媚吧?

    羽歌夜摇摇扇子,回头看看还在淋漓楼上缓食的老头,语气深幽:“你见过穿着那样的羊皮袄,靠在烧红薯炉子上毫发无伤,还能用手指直接拔下和热炭无异的红薯皮的人么?”

    于此同时,在淋漓楼上满足地摸着肚子的老头用眼角余光瞥了渐行渐远的羽歌夜一眼,哼哼道:“真是比他爹还狡猾的小狐狸啊。”

    ☆、28听河入楼

    “四爷,青楼玩的爽不爽啊?”楚倾国一把拉住羽歌夜,他在唐府憋屈要死,羽歌夜却去青楼闲逛,当真嫉妒得不行。

    羽歌夜却摇摇扇子,温柔笑道:“倾国,饱暖中大多是兽人为主,有些口味奇重的客人,颇喜欢那些狮子,豹子,狼犬,熊猫”说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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