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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每天和主角在一起都在掉节操 作者:聆音阁主

    血污,嘴角破损处挂着凝固的血痕,一双瘦弱白嫩的胳膊上满是刮破的伤痕,长长的袍子也被撕去了一半,唯独一双眼睛极亮,都快叫天上的星子失了光辉。

    沈墨珏瞧清楚了他的样子,更是吃惊,立刻就跳了起来,拔腿就跑。

    朗言书一愣,完全没有料到他见到自己会是这个反应。随手挥出一道法术,禁锢住他。

    沈墨珏跑不了,更是着急,就差哇哇大哭了。这厮是见他没死来灭口的吗?太凶残了,都怪他识人不清,误把杀人狂当靠山,这次死定了!有个吃货系统顶他喵的用!

    朗言书行至他面前,却见他眼睛微微湿润,一脸惊恐的样子。他抬手解了施加在沈墨珏身上的法术,沈墨珏顿时双腿一软,跌坐在地,垂着眸子,低声道:“不要杀我。”

    这一声低声下气的哀求再无之前的神采飞扬,明明是极其怕死的表现,却让人不觉得厌恶,反而无端的添了几分怜惜。

    朗言书把这一切归结为与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

    他朝他伸出手,温润的眸光落在沈墨珏的头顶,轻声道:“你不用害怕,我不杀你。”

    沈墨珏抬起头来,眼中划过几许讶然,却还是有些不相信,满脸戒备的瞪着他,只看着他伸出手的手却并不动作。

    朗言书也不介意,他微微俯身,握住他的手,将他从地上带了起来。

    拉扯间扯到伤口,沈墨珏小声的嘶了一声。他不觉得自己娇贵,可是真的很疼啊,他喵的,背上的一块皮肯定没了!

    朗言书嗅到血气,又见他满脸苍白一头冷汗,便知他伤的极重。然而能仅凭凡人之躯从穷凶极恶的野兽爪下脱身,除了主角光环,实在勇气可嘉。

    他赞许的看了沈墨珏一眼,带着他踏上飞剑。

    沈墨珏跳脚,立刻叫了起来:“食材!别忘了食材!”他可是费了大半夜的功夫又是剥皮,又是削骨的!

    食材?朗言书怔了怔,目光瞥向地上的妖兽尸体。是说这个吗?转眼看沈墨珏,却见沈墨珏一双眼睛瞪得极圆,一脸决然的表情:要么带食材一起走!要么我留下!

    朗言书不知道他的脑袋瓜里在想什么,相反的,在原剧情里,从头到尾他很少有机会弄懂主角的想法。

    他自腰间借下一个储物袋交到沈墨珏手中。

    沈墨珏眼睛瞪得更大:“给我的?”

    朗言书微微颔首。

    沈墨珏眼睛顿时亮了一下,面上露出高兴的神情来,也不道谢,连忙跑到他所谓的食材边将食材悉数装进了储物袋内。

    朗言书只是淡淡的看着他将食材装好,然后催动飞剑带着他离开。

    这次去的方向是灵泉。少年一身都是伤,还有妖兽留下的齿痕和抓伤,若不用灵泉去毒,只怕后患无穷。

    灵泉好是好,可是沈墨珏似乎不太买账。

    叫他脱光光进灵泉沐浴,那是绝!对!不!可!能!

    重点不是脱光光,是沐浴!沈墨珏表示他现在浑身都是伤,沾水,他喵的那是要命的节奏!

    活活痛死,那是十恶不赦之人的死法,他绝对不干!

    他紧紧捂着自己的衣襟,戒备的瞪着朗言书,好似他是逼良为娼的恶棍,只要朗言书微微一动,他立马就能跟只抓狂的猫似的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朗言书感到一阵无奈。

    除了泡灵泉,别无他法,他以为他愿意这样做吗?这灵泉是他朗家特有,除了他朗家的血脉,外人是禁止踏入的。而且一旦沾了血气,这口灵泉起码要花百年的时间来净化。要不是为了这个家伙的性命着想,他至于冒着被族中长老责罚的危险带他来洗澡?这家伙偏偏还不领情,想想觉得挺气人的。

    惊觉自己怒气的朗言书惊了一下,连忙敛了怒气。他这是怎么了?一天之间竟然动了这么多情绪,而且都还是因为眼前这个家伙。

    对于这种无法理解的现象,朗言书依旧把它归结为与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

    朗言书将心中的那股怒气平复下去,只淡淡道:“下去。”

    沈墨珏坚决摇头:“我不!”

    朗言书抬手,沈墨珏瞪眼,立马叫道:“等等!等等!我下去就是了,老大您法术高深,真的不用这么显摆的!”

    说罢三两下扒光了自己的衣服,扑通一下就跳进了泉水里。温热的泉水沾到磨破的伤口,沈墨珏立时嗷嗷叫了起来。

    他喵的,就一个字:疼!

    朗言书见他可怜巴巴垂着脑袋无精打采跟只落水鸡似的,不由得呵的一声笑了。

    沈墨珏抬头怒瞪他一眼,就要从水中站起来。

    朗言书立马阻止道:“别动,多洗一会儿,将伤口洗干净,我替你上药。”

    沈墨珏哼了一声,双手无聊的拨着水珠,忽然道:“你是故意带我去那个满是妖兽的山谷的吧?”

    朗言书看他。

    沈墨珏继续哼了一声:“那你讨厌我缠着你可以直说,不用使这样下三滥的手段。”

    被评为下三滥的朗言书实在无话可说,他说得对,自己这种做法的确不太光明。过了一会儿,他回道:“我想杀你并非讨厌你,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你信吗?”

    “我信你有苦衷,可你后来又来找我了,是不是代表你已经决定不杀我了?”

    “嗯。”朗言书淡淡颔首。

    “那我可以继续跟着你当你小弟吗?”沈墨珏顿了一顿,弱弱道。

    朗言书:“……”

    第8章 红烧肉

    沈墨珏认真的表示,自己绝对不是抖。他这样请求是有自己的道理的,朗言书是他在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一个人,又是仙门之后,除了阴了他这一次,为人总体来说还是非常正派的。

    关键的是他已经表明不会再要自己的命了,如果这次自己原谅了他,他的心中会因为这件事怀着一丝愧疚,以后也会对自己更加上心。沈墨珏已经用血泪证明,在这个遍地都是吃人妖兽的世界,找一个硬朗的后台非常重要。而朗言书,妥妥的最好的人选!

    朗言书沉默片刻后道:“你可以跟着我,我教你修仙。三个月后朗家会开门收徒,只要你通过试炼,便是我凤来山朗家的弟子。”

    “试炼?可以作弊吗?可以走后门吗?”

    朗言书淡淡扫他一眼,冷声道:“不可以,你若敢耍花招,我就将你再丢到妖兽谷里。”

    沈墨珏讪讪然的暗中搓了一下腰上的泥。看来这厮不但为人正派,还铁面无情,软硬不吃。

    等伤口差不多洗净之后,沈墨珏晕乎乎的爬出了池子。水里灵气太重,他一个凡人一下子吸收太多,有些承受不住。

    原来的衣服是不能穿了,于是他眼巴巴的朝朗言书望去。大哥,再借件衣服呗!

    朗言书对他灼热的目光视而不见,只淡淡道:“趴好,我给你上药。”

    好吧,他是老大,听他的。沈墨珏乖乖的趴好。

    朗言书在他的身边单膝跪下,自储物袋中取出药瓶,虽然对着一个光溜溜的大男人有些奇怪,不过好在他心思清明心无杂念,沈墨珏的身体在他面前跟剥了皮的橘子没两样。

    他察觉到沈墨珏体内除了从灵泉中得来的灵气,竟然还有一丝清气在静静流转,不由得吃惊道:“你在妖兽谷内吃了什么?”

    “一个橘子,怎么了?不用这样大惊小怪吧,那橘子树长在山谷中,又不是你种的,你心疼个什么劲!”

    嗦!朗言书将药粉倒在他的伤口上,立时引得他嗷嗷直叫。

    他背上都是被石子和树枝划破的伤痕,伤口极小,如果不是灵泉的作用,藏在血肉中的沙粒绝对没那么容易就弄出来。看着他鲜血淋漓的伤口,朗言书心中黯然。

    其实这个人也挺无辜的。

    他下手顿时温柔了几分,配以灵力,可以瞧见伤口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他叹了口气,轻声道:“你真是好运,你吃的可不是普通的橘子,那棵树虽长在山谷中,却喜欢随处乱跑,至今无人能吃到它的果实。凡人吃一口能延寿百年,修仙者吃一口便可增加十年灵力。”

    “啊?”沈墨珏立马遗憾的大叫起来,“早知道我就多摘几个了,都怪那只妖兽!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别叫。”朗言书皱眉道。虽然灵泉少有人来,但若这叫声真被人听了去,岂不是毁了他们俩的名誉。他忽然想起了原剧情中灵泉内好好的疗伤变成鸳鸯戏水,不由得整张脸都黑了。

    沈墨珏大叫了几声可惜,暗暗盘算着,等自己修仙了,会法术了,就再回到那个妖兽谷中将橘子树扛回来。

    朗言书将药粉均匀倒在他伤口上,又取出一枚丹药夹在指尖送到他唇边:“张口。”

    沈墨珏迟疑:“是什么?”

    朗言书笑了。虽然这小子口口声声说相信自己,这会儿却跟惊弓之鸟似的,满满的防备都写在眼睛里了。他勾唇,故意道:“爱吃不吃。”

    沈墨珏张口将丹药含进了口中,舌尖无意识的卷过他的手指,温润而潮湿的感觉令朗言书呆了一呆。

    这个家伙……

    是故意的吧?

    难怪原剧情会崩成那样。

    算了。

    朗言书拍了拍他的脑袋,沉声道:“这次的确是我亏欠你,作为补偿,以后但凡有我朗言书在一日,便护你一日。”

    这个承诺可真重。沈墨珏喜滋滋的庆幸自己做了一个对的决定。

    忽然一件衣服罩在自己的头顶,接着朗言书淡淡的声音在头顶响起:“穿好衣服。”

    沈墨珏虽然伤的很重,但经过灵泉和丹药的治疗,现下都已经痊愈的差不多了,很快便生龙活虎了起来。他胡乱的将衣服从头上抓下来,挠了挠脑袋,开始将衣服往身上套。套了一会儿,忽然抬头问朗言书:“老大,有锅吗?”

    朗言书:“……”

    “我想把我杀死的那只妖兽给煮了。”

    “你饿了?”

    沈墨珏点点头。确实很饿呀,除了那个貌似橘子的仙果,他就喝了几口血。

    “我带你去吃东西。”

    沈墨珏摇头:“那只妖兽的肉就挺好的,就吃那个。”

    “好,我叫他们烧。”

    沈墨珏再次摇头:“还是我自己动手吧,你借我口锅就成。”

    朗言书:“……”

    最后朗言书将沈墨珏带去了饕餮楼,并且为他腾出了一个厨房。

    厨房很大,空荡荡的,别看它空,厨具食材调料应有尽有。

    沈墨珏背着手来回走了两圈,十分满意。

    朗言书道:“这里的食材和调料大多数是从中州那里取来的。”

    “中州?”

    “就是凡人居住的地方。”

    “哦。”沈墨珏点头。有神仙,自然也就有凡人。不知道那个中州长什么样,有机会一定要去走走。

    “你真的要自己动手?”朗言书见他将妖兽的肉从储物袋中取出来,不由得再次问了一句。

    如果交给别人做不算完成任务吧?沈墨珏点点头,还是得自己做。看着砧板上的肉,沈墨珏发愁了。怎么做呢?他好像不会做菜啊。

    沈墨珏挠了挠脑袋,他见过别人烧猪肉鸡肉鸭肉鹅肉,就是没见过谁烹饪妖兽的肉。他这算开创凡人的烹饪先河了吧,就是不知道这妖兽的肉好不好对付?

    不如红烧吧,保险!没准味道还和红烧猪肉一样呢!反正这货除了那对角,总体来说长得挺像猪的。

    下定决心后,他立时便有了方向,好歹曾经亲眼目睹过女友做红烧猪肉这道菜。他这女友是在大学里追到手的,人心高气傲的,跟他谈了半个月觉得他实在土的无药可救,一个狠心将沈墨珏就给踹了,可怜沈墨珏连她的手指都还摸到,每每想到这件事,沈墨珏就觉得郁闷之极,不过好在他还吃了一顿女友亲手烧的红烧肉,虽说他那女友眼睛放在头顶上,还别说,厨艺杠杠的!

    想到那顿红烧肉,沈墨珏立马馋的流口水。

    先准备材料,沈墨珏眯着眼睛仔细的回想着,有哪些东西来着……蒜瓣、姜片、花椒、黄酒、老抽、八角、冰糖、盐……好像就这些了。

    除了老抽,材料都还挺齐全的,老抽可以用普通的酱油代替。沈墨珏打开罐子看了看,颜色还可以。

    他满意的点点头,将妖兽的肉洗干净,切成大块。转头瞧见朗言书非但没走,竟然掀起衣摆在旁线的凳子上坐下来,一双眼睛好以整暇的盯着他瞅。

    沈墨珏被他瞅的浑身不对劲,于是道:“老大不出去吗?这里待会起火之后油烟味会很重的。”

    朗言书摇头:“我不介意,你自便。”

    自便就自便。沈墨珏哼了一声,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开始生火。

    修仙界就是这点好,生火方便,丢几张火符就行了。不过为了节省点火符,他们也会采用人间的法子,烧柴火。

    沈墨珏鼓捣了半天,终于将火给点着了。

    他立马蹬蹬跑到砧板边,将姜和蒜瓣切成片,花椒剁的非常细碎。冰糖?不要!他不爱吃甜的!不过可以放少许,有助于将肉质烧的酥烂香糯。沈墨珏犹豫着,掂了两块大的,敲碎。这种大块的味道清甜透明度高,烧出来的效果会更好。

    将油下锅,放八角和花椒爆香,接着放姜片和蒜瓣,翻炒几下。沈墨珏被油烟呛了一下,立马蹲下/身来捂住嘴,以免口水喷到肉里。接下来放肉块倒黄酒,加酱油、水、盐以及敲碎的冰糖,小炒几下,等水开了撇去浮沫,盖上锅盖用小火慢炖就成了。

    步骤和记忆中的一点不差,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不过好歹闻到了香味,应该还不错吧。

    他一手拿着锅铲一手叉腰,转身看朗言书,却见朗言书一动不动的端坐在那里,眉目间似乎有点小小的惊喜。

    惊喜?或许是这样吧。

    一直都知道主角身上有种技能,这个技能伴随着他一路升级到爆,他坚持动手自己烧这炖肉,看来这个技能很可能与做菜有关系。

    而且从这香味来判断,这个小子天分不错。

    沈墨珏放下锅铲,跑到朗言书身边,拉了一条凳子过来在他身边坐下,一双又大又亮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讨好道:“时间还早,老大不如多给我讲一些修仙的知识。”

    朗言书颔首,在这充满着肉香的厨房内一点一滴的给他将关于修仙和这个大陆的知识。

    第9章 聚灵珠

    东辰大陆,这个大陆的名字,传说中神魔大战曾在这片土地上发生过,不过那些都是很久远的事情了,如今东辰大陆鼎盛繁荣,战火留下的痕迹早就被繁华掩去了。

    修仙分为八个阶段:炼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合体、渡劫、飞升,等级的提升与个人的灵根有关,仙途漫长,一路走来艰难险阻不可预料,有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突破炼气的境界。

    “啊,这么难?”沈墨珏着实被吓了一跳。他不会一辈子就只是个炼气期的菜鸟吧?不行,他要好好做菜,努力升级,别人靠天分,他还有吃货系统呢!

    “不必担心,虽说艰难,但也不是毫无希望,你身负双灵根,机缘气运不差,不知道要有多少人羡慕。”如果这家伙知道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角,尾巴会翘上天的吧。朗言书勾了勾嘴角,笑的温润不失风流,不过他暂时并不打算将这个秘密告诉他。

    锅里的肉炖的差不多了,沈墨珏连忙跑到锅灶边,掀开盖子,闻了闻,顿时一股浓郁的肉香扑面而来。

    就只剩下收汁最后一步了,他连忙加了些火符,使火变大了些,只见锅底的汤汁渐渐变得浓稠起来,沈墨珏连忙去了火。

    好了,大功告成。

    他找来一个素白的盘子,将红烧肉盛在盘内。想了想,又找来两个碗,盛了半碗刚蒸好的饭。

    米饭又白又软,稻米的香气混合在肉香中,令人食指大动。浇上浓郁的汤汁,配上几块色泽鲜亮的红烧肉块,光看着就觉得美味无穷。

    沈墨珏将一碗饭摆在朗言书面前,道:“一起吃吧。”

    朗言书怔了怔,拿起面前的筷子。

    轻轻咬了一口红烧肉,顿时有汤汁溢出来,肉质酥烂爽口,带着微微的甜。很多年未曾沾过人间烟火的他,不由得愣了一下。

    “怎么了?”沈墨珏以为他觉得不好吃,委屈了。他觉得还好啊,又香又软的,颜色看起来也好看,色香味都全了啊。

    “很好吃。”朗言书岂不知晓他的心思,忽然轻声道。

    沈墨珏委屈的神色立马转为惊喜,不可置信的追问了一句:“当真?老大你不会是哄我的吧。”

    “为何要哄你?”朗言书看他一眼,又夹起一块细细品尝,“此兽没有增长修为的效用,又太过难以捕捉,很少有人愿意去这样细心的烹饪,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很好。”

    所以说他这是瞎猫碰上死耗子了?沈墨珏被夸得一阵飘飘然,连忙戳开吃货系统,果然发现任务已经完成。

    哈哈,他有钱了!虽然只有十块下品灵石!经验值也只有十,不过积少成多,很快他就可以成为一名顶级的厨师,不,修仙者,秒杀一众大神!

    沈墨珏忽然记起一件事,连忙掏出匕首,在朗言书面前晃了晃:“这把匕首是怎么回事?”居然能在关键时刻挥出一道白光,也正是那道白光救了他。

    “这是父亲在我七岁时送我的生辰礼物,可以用来防身。”

    “所以说它是一件宝物了?”沈墨珏喜滋滋的问道。

    朗言书微微颔首。

    “你不是想杀我吗?干嘛又送我防身的法宝?”沈墨珏追问道。

    朗言书总算明白了,这个傻小子心里藏不住话,想到什么就问什么,也不怕得罪人引来杀身之祸,真是个没心没肺的家伙。

    不过还挺招人喜欢的,至少比那些表面看起来笑眯眯的却一肚子弯弯绕绕的恶人要讨喜的多。

    沈墨珏见朗言书不说话,以为他不喜欢回答这个问题,也没再纠结下去,反正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挠挠头,眼中绽出晶亮的光芒:“可以将这把匕首送给我吗?”

    仙家的宝物,好歹还可以防身呢,他都伤了那么重,收点利息总不过分吧。

    被他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给逗乐了,朗言书温柔颔首,道:“自然可以。”

    虽说两人霸占了厨房一整个下午,整个饕餮楼的弟子谁都没敢抱怨。朗言书是谁呀?朗家嫡长子,凤来城未来的主人。他们不光不敢抱怨,还要面带着微笑恭敬的送他们离开。

    沈墨珏心里乐开了花。这个大腿真真抱的不亏。

    朗言书带着他御剑离开,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他在自己的院子里找了一间房子给沈墨珏住,并叮嘱他没事不要乱晃。

    沈墨珏重重点头,表示自己一定遵守。

    朗言书临走前还丢给他一颗白色的珠子,嘱咐道:“这珠子名唤聚灵珠,可以吸收天地间的灵气供主人修炼,它喜欢喝早晨的露水,你必须每天早上起来收集露水给它喝。它要是不高兴了,就不会替你收集灵气,懂吗?”

    敢情这珠子跟人一样,还会闹情绪啊!沈墨珏点点头,这么好的宝贝他当然要好好供起来。

    聚灵珠乃是朗言书三年前在一个上古修士留下的秘境中得到的,为了夺得此物,当初他统共杀了三名结丹期的魔修,其过程凶险异常,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轻易的就将这枚珠子送给了沈墨珏,归根结底,还是源于他跟主角之间的宿命牵绊吧。

    呵,宿命牵绊啊……

    朗言书笑着摇了摇头,转身离开了沈墨珏的房间。

    朗言书一离开,沈墨珏就欢呼着踹了鞋子跳上了床,捧着聚灵珠在眼前细细的端详。

    珠子的肤色很白,全身还有一层淡淡的珍珠般的光泽,目测是一位大美女,还是一个脾气不太好的美女。

    沈墨珏贼兮兮的将珠子收在枕头底下,拿起被子往身上一盖,睡觉!

    对,就是睡觉!

    还有什么能比在吃饱后美美的睡上一觉更幸福呢,更何况,为了对付那只妖兽他可是一整夜连眼睛都没舍得眯一下。

    沈墨珏不负所望的一觉睡到大天亮。

    远山罩在薄雾中,天边依稀露出一丝亮光,大概能将大山的轮廓看清楚。

    朗言书推开屋门,站在回廊上用神识扫了一遍,不由得呵的笑了。果然没猜错,某个应该早起采露水的臭小子正蒙着头窝在床榻的角落里呼呼大睡呢。

    这货懒他是知道的,所以并不意外,对付懒人,他有自己的法子。

    他先是用法术变出了一只手拍拍沈墨珏的肩膀,沈墨珏不高兴的挥出爪子,直接他将幻出的手拍到了墙壁上,那力道,抠都抠不下来,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朗言书有点惊讶,这小子的力气竟然这样大!转念一想,他一介凡人,连一阶妖兽都死在他手里了,没点力气不太科学!

    他决定换个叫他起床的方式。

    朗言书推开沈墨珏的房门,站在他的床边。只见床上的少年双眼迷成一条线,满脸幸福的样子,睡的可香甜了。

    这货容易满足,好养活,朗言书很快又得出了另一个结论。

    他唤了一声:“小珏。”这称呼自然是和朗言棋学来的,他不善与人亲近,而朗言棋天生自来熟,对着谁都能称兄道弟。

    沈墨珏睡迷糊了,含糊不清的应了一声。

    朗言书扯开他身上的被子,沈墨珏不乐意了,张牙舞爪的,嘴里还不停的嘟囔着:“冷……”

    可是那双眼睛像是被胶水黏住了,愣是没舍得睁开一下。

    朗言书也不把被子还给他,只是道:“沈墨珏,有人偷走了你的聚灵珠。”

    沈墨珏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双眼睛瞪得像灯笼,就那么直勾勾的看着朗言书,似乎是没反应过来,但出于本能,他眼中是满满的戒备,下意识的伸手去摸枕头下的聚灵珠。

    哦,原来是藏这儿了。朗言书默默瞧他一眼,道:“醒了吗?”

    沈墨珏将白色的小珠子拿到眼前愣愣的瞅了一会儿,喃喃:“我梦见珠子变成一个漂亮姑娘了,她还跟我这个那个来着……”说着春心荡漾,脸不由自主的红了。

    朗言书:“……”虽早知道主角就是这个德行,可是还是想狠揍他一顿怎么办!

    “天快亮了,不行,我得赶快去收集露水给它喝。”沈墨珏瞅了一眼窗外的天色,急吼吼的下床穿鞋。

    山路陡峭,空气中都是混合露水味的草叶清香,沈墨珏没睡饱,爬山的时候呵欠连天,不一会儿两个熊猫眼就十分明显了。不过他很兴奋,毕竟是在未来的妹子跟前刷好感,他可是梦见珠子变成妹子了,肯定不会有假!

    第10章 做饭就可以升级

    收集露水是一件闷活,沈墨珏性子跳脱,没多久便有些坚持不下去了,拿着竹筒往眼前一凑,嘿,都老半天了,露水才堪堪漫底。

    转眼瞅朗言书,发现刚才还在自己身边的人不见了。

    哇!会不会有妖兽?沈墨珏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个,他承认,他是被吓怕了。

    “朗大哥?”他大声喊道。

    朗言书却没有应他。

    沈墨珏立即跳脚,连忙顺着斜坡往下滑,泥土和小石子纷纷往下滚,他一个没踩稳,脚下一个趔趄,轰的就滚了下去,连带着压死无数花花草草。

    正在采集灵草的朗言书听见动静,用神识一扫,发现某个应该乖乖收集露水的臭小子正趴在一堆土里一拱一拱的。

    这才走开一小会就出事了,朗言书顿感无奈,连忙朝着沈墨珏的方向走去,见他抱着脚踝灰头土脸的坐在地上,听见他的脚步声,他抬起头来,龇牙咧嘴的,一张脸上的表情都扭曲了。

    朗言书:“……”

    “疼。”沈墨珏额上满满都是冷汗,好半天才咬出一个字。脚扭伤了,剧疼,好想哭……

    朗言书看他要哭不哭的样子,无奈失笑,行至他身边,温声道:“我瞧瞧。”说着握起他的脚,脱去鞋袜。

    沈墨珏本身比较纤弱,脚也不像五大三粗的男人的脚,倒是称得上几分清秀,只是扭伤的地方跟馒头似的肿了起来,红红的,好像很委屈的样子。

    朗言书目测过会儿他的脚会肿的更高。

    他伸出手揉了揉伤处,沈墨珏顿时猛地缩了一下,幸亏他握的紧,才没有让他挣脱。

    沈墨珏垮着一张脸,弱弱的又叫了一声疼。

    朗言书自储物袋中取出一瓶药膏,用手指拨开瓶塞挖了一些在掌心中,然后均匀涂抹在伤处。

    需要用力将药揉在伤处才会见效,不过臭小子这么怕疼,肯定不会自己动手揉的,不如他屈尊帮他一把。

    沈墨珏果然叫了起来,一张脸雪白雪白的,蹬着腿,恨不得一蹦三丈高。朗言书哪里容得他挣脱,一手握住他的脚,一手不容拒绝的沾着药膏揉他的伤处。

    于是沈墨珏跟拴在绳子上的蚂蚱似的,挣来挣去,愣是无法挣脱朗言书的手掌心。与蚂蚱不同的是他能嗷嗷叫,还叫的特大声,好像被欺负的特别凄惨。

    朗言书默默汗颜,心想若是此时有人驾着飞剑从上空飞过,定要以为他在行不轨之事。

    到了后来沈墨珏的嗓子叫哑了,只剩下哼哼的劲了,一身冷汗的躺在地上,特虚脱!

    不负苦心,脚踝上那个大包终于被朗言书一点点的揉了下去,不过沈墨珏基本也不剩走路的力气了,躺在地上,拿眼睛特无辜的瞅着朗言书,一副我被欺负的很惨你要负责的样子。

    朗言书叹口气,见他一身的泥土,袍子被石子和树枝刮得破破烂烂,还有血迹渗出来,身上肯定又添了不少的伤口。

    “走个路也能摔成这样。”这哪里是天生闯祸的体质,分明就是弱不禁风的属性。

    沈墨珏立时炸毛:“什么叫走路都能摔!明明是你们这儿的路特难走!陡峭就不说了,还到处都是树枝和石子!”

    朗言书:“……”他将自己的外跑脱下来,扒了沈墨珏破破烂烂的衣服,替他裹好,温声道:“太阳快出来了,露水先不收集了,我们回去。”说罢弯身将他横抱而起。

    沈墨珏石化了。这公主抱,等等,节奏不对!

    朗言书考虑的很简单,不背他,是不希望他在自己的耳边叽叽喳喳。臭小子话多,现在嗓子又哑了,声音有些磨人。

    沈墨珏转着眼珠子,仰头看他的下巴。朗言书的下巴形状很优美,线条流畅,轮廓分明,要是放在书里,妥妥的男主无疑。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不对的地方,自然是因为朗言书太完美了,家世,性格,相貌,无可挑剔,放在书里妥妥的男配无疑,男配千好万好,就是没有主角的命。

    唉……

    他可是自己一眼看中的靠山,可不能随随便便被炮灰了。

    山间路陡峭,朗言书却走得十分平稳。微风将草木香送到鼻端,很快太阳便出来了,万丈金箭瞬时便点亮了山林,从山谷间漫出的薄雾也被阳光镀上了一层浅浅的金色光晕,煞是好看。

    偶尔有一两只小兽从眼前一跃而过,皮毛上还沾了些许草叶和花瓣,它们有时会与沈墨珏对看一眼,或许是忌惮朗言书,很快便没入了草丛中。

    沈墨珏瞧见草地上一丛丛宛如莲座长着锐齿的绿叶,顿时精神一震,果然自绿叶间瞧见了橙黄色的硕大果实。

    “是菠萝!”他兴奋的大叫起来,扯着朗言书的袖子喊,“快,快放我下来,我要去摘菠萝!”

    他又是激动又是扭动的,朗言书无奈,只好松开他。沈墨珏一只脚受伤了,另一只脚却完好无损,他自地上捡了根树枝,当做拐杖用,单脚跳向了菠萝丛,满脸兴奋的掏出匕首开始摘菠萝。

    他用自己破损的袍子铺在地上,摘下一个便扔了过去,完全无视了朗言书的存在。

    朗言书知他为凡体,喜爱凡人的食物无可厚非,只是口腹之欲乃是修仙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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