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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1

    请不要欺负毛绒玩具 作者:朝游夕宿

    前来。

    这一等就是两个钟头。我家楼下终于开来了三辆奔驰车,一黑二白,非常醒目地停在我家楼下。那牌照是c市的,难怪过了两个钟头才到。但是从车上下来的人却令我差点连早饭都吐出来:这个家伙不就是在大型商城里,让人动手打我的那个抱鹦鹉的男人吗?我一拍头,自己真是傻,阳台上的那个鹦鹉就是那天这个男人抱在怀里的,只不过因为那个鹦鹉现在脏破得不成样子,我才没有把两者联想到一块儿去。早知道是他的狗,我死活都不会扯上任何关系的。

    那家伙的眼光很敏锐,他一下车马上就注意到了我在窗口的视线,望了我一眼,似乎惊诧了一下。旋即他就冷下脸来,非常嫌弃地看着四周的环境,连走上来都不愿意,直接拍了两下手。他的几个手下从后面的白色车辆里出来,进了这幢楼房,而那家伙则留在原地靠在车身上,有意无意地看着身边的一株玉兰树。

    他不上来正好,我只担心他不会赖掉许诺的重金酬谢吧。他的手下走了上来,我正打算把写了黑狗情况的便笺给他们看,谁知他们看也不看,直接开口问道:“先生,请问那个毛绒鹦鹉玩具在哪里?”我愣了一下,开了门,指指阳台的方向。其中一个人就迅速跑到了我家的阳台上,捡起了那个满是泥巴的鹦鹉,又跑回楼下去向他老板报告了。我看着他很没有教养地在我家的地板上留下一串泥点子。

    如果说那个男人先前的表情是多云阴天,他接到满是泥巴的破鹦鹉时,瞬间转成十二级狂风暴雨了!他直接发怒地对着我在楼下喊道:“你怎么把我的鹦鹉弄成这样了?”丢脸!整幢楼肯定都听见了,还有不少好奇的邻居把玻璃窗推开了。天地良心,这不是我弄成这样的,那狗叼来的时候本来就坏了脏了,我顶多是保管不善,又让淋了一层泥雨。但谁想得到那么破的狗玩具,主人居然还会要回去呢?

    我还在胡思乱想,他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口气爬了四层楼出现在我面前,直接把我的领子给提了起来:“你这是找死!不想活了直接说,老子还能安安乐乐送你上西天,把老子的鹦鹉弄坏,你这辈子完了!”我心想狗主人果然素质底下,狗是偷吃贼,主人也必然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好心收留那只贼狗,供吃供喝,被它偷走一周的食材,为吃撑的狗垫付医药费,现在还可能被狗主人暴打,这简直天理难容!我也不客气地抓住了对方的衣领,和他互相瞪着。

    他的两个手下赶紧把我拖开,按在地上。他一扬手,把泥鹦鹉丢给了另一个手下,阴鹜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你去洗干净。鹦鹉什么地方被弄坏了,我就让你也什么地方被弄坏。”

    作者有话要说:

    ☆、吃货

    这可万万不行!那个鹦鹉就没有一处不是坏的好不好?我不自觉地往后缩了缩,低下了头,眼光瞟到了地上被他踩出来的一串泥脚印。虽然说他是开车过来的,但是他显然是匆匆出发,没有像今天路上看到的其他人那样穿着一身防止泥溅的行头,锃亮的皮鞋上在下车时染了些许泥浆,熨烫得体的西裤下面也溅上了一些泥点子。他注意到我在看他鞋裤上的泥点,兴许他是个极爱干净的人,于是他本人也不满意地抖了抖裤腿。

    我去卫生间找了个塑料盆,先用清水冲洗了一遍,然后开始洗那个泥糊糊的毛绒鹦鹉。当我拿起一块洗衣板的时候,他冲我危险地眯了眯眼睛,我赶紧扔掉了洗衣板,选择了纯天然手搓。换了四五次水以后才把那个毛绒鹦鹉洗出了一些原来的颜色,我开始淋上了一些洗衣液小心地搓,待会儿保证给他洗得松松软软香喷喷的,但是那个鹦鹉身上破损的地方我却是没有什么办法。琢磨着那人刚才的脸色,我觉得他肯定不会放我过关的,我偷偷又瞅了他一眼。

    这一瞅,我愣在原地了。这个人居然脱掉了外套,悠然自得地坐在桌子前,正在□□地啃着熟玉米棒子。今天我在冰箱里的肉食被那个大狗翻吃得精光,我从宠物店回来以后只好找出了几个玉米棒子剥了叶子,烧了白开水用电饭锅煮上,结果还没来得及吃这些人就来了。这个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相当自来熟地在厨房里找了一个大碗,捞了好几根玉米,用自带的手帕捏着,很优雅地一圈圈啃着。他毫不在乎地瞥了瞥我,理所当然地继续吃我的玉米,仿佛是荒野上进餐的雄狮瞧见了一只眼馋的小土狼那样不屑一顾。

    果然有其狗必有其主,都喜欢乱吃别人家的东西。待吃完了碗里的所有玉米,他气定神闲地擦干净了手指,问道:“洗好了没有?”我飞快地上去递上洗干净的鹦鹉给他,他双手接了过去左右看了看:“洗干净以后,我看着更加破了!喂,你在干什么?”

    我正拿了一条毛巾,蹲在他脚边卖力地给他清理裤脚和皮鞋,听到他问话,抬头冲他温和地笑笑。这还用得着问?当然是在讨好谄媚你!我就知道他不会说我好的,所以得上赶着巴结一下,免得他再找茬为难我。他把脚从我手里抽了出去:“行了行了。那破狗从家里出走,跑了一百多公里路,一路上早把玩具给咬坏了。刚才我不过随口说说罢了。我看上去有那么不明事理吗?”

    当然有,我点点头,他嗯了一声,我赶紧改成摇头。他贴近我,从我上衣口袋里抽出了里面的东西:我的员工卡还有一板止痛片。他拿起员工卡晃了晃:“杜凡?这世界真是小啊,许先生。原来你现在在这家打印店里高就。老板叫马晓声是吧?我认识你老板,我们是朋友。我听说他最近跑到这里来开了一家小打印店。”

    他接着问:“你从家里逃出来的?”我有些惊恐地看向他,他却放温和了语调,说:“安安分分的,好好干活,不要给你老板添麻烦。”我像听老师训话的小学生那样很绵羊地点了点头,他的眼神有点深邃,似乎对我的听话很是受用,把员工卡和止痛药一起还给了我。

    大概是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缘故,他的火气似乎消了下去,也没有再提出要为难我,他又说了什么我也没有太留意。因为我注意到他临走时用我的饭盒把煮玉米的浓汤也打包走了。看他的穿戴和开的车子,还有带的那么多手下,分明是个有钱人,吃香喝辣什么没有,我就想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贪图我的一锅子玉米?

    我看着被吃空的电饭锅,恍恍惚惚地在那里洗锅子。如果不是地上还留着一串串泥脚印,刚才那个男人带了一群人跑到我家的事情就好像做梦一样。等他都走了快半个钟头,我才恍然想起我叫他过来是让他来付那个狗的手术费的,不是让他来拿走那个毛绒鹦鹉的。那男人似乎从头到尾都没有问过一句关于狗的事情,他是不要那狗了。敢情他千里迢迢冒着泥雨跑这一趟路,只是为了把那个破玩具拿回去?

    第二天,我去上班的路上看到不少店家都在奋勇地擦洗门窗。美术打印室最怕的就是弄脏东西了,我们打扫得自然更是仔细。中午吃饭的时候马晓声有意无意地坐在我对面。他冷不丁地冒出一句:“你认识那个姓霍的?”我先是一惊,随后反应过来他说的是昨天那个男人,便马上摇摇头,我和他只有两面之缘,而且都不怎么愉快,肯定算不上认识。

    马晓声松了口气:“真的?昨天他打电话给我,特意问了你的事情,让我别雇你免得惹麻烦。还……还问我你的一些事情。我说我不清楚你的事情。”听马晓声语气里的情绪,似乎是不太喜欢这个人的。迎着我探究的目光,马晓声低下头去戳了戳饭盒里的土豆,笑道:“我和他本也不太熟,只是我们认识一个共同的朋友而已。那位朋友去年出车祸过世了,后来他就比较照顾我的生意,介绍了不少人给我认识。说起来我那个去世的朋友名字里也有个‘凡’字,我以前常叫他小凡来着,现在有时候听到店里的人这么叫你,有些怪怪的。”

    我似乎让他想起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也戳了戳土豆块,打算转移一下话题,在纸上写道:“他不喜欢狗吗?”马晓声摇了摇头:“他喜不喜欢狗我不知道,我朋友还活着的时候他不养狗,他那时候养了一个很大的亚马逊鹦鹉。”亚马逊鹦鹉啊……我两次看到那个男人他都抱着一个鹦鹉玩具。不过我可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那个抱鹦鹉的男人了,他此刻应该已经带着他的那个宝贝鹦鹉回家去了吧。

    因为打扫打印室的缘故,今天我们下班得比平时晚,虽然是盛夏时节天色黑得晚,但我出门时也已经夜幕深沉了。因为下了泥雨的缘故,搭乘公交车的人也比往常多了,就算是末班车也坐满了满满的一车人。我到了家门口像往常一样掏钥匙开门,一见家里的光景不由楞住了。我收拾干净的桌子现在一片狼藉,桌子上放了一个空空的锅子,还有大堆的被吃空的毛豆荚壳子。我今天早上煮了整整一大锅子的咸毛豆荚……

    想起昨天那锅子玉米,我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我放下包就直扑自己的卧室,果然看见原本铺好的正妻床铺现在散乱不堪,床边的矮柜上放了两个装了点清水的玻璃杯,被子里还突着鼓鼓的一块。我一咬牙,上前掀开了被子,就看见昨天那个男人裸着上身睡在我的床上。我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看这个男人的举止气性,是个霸王一般的上层人士,按理说不可能是小偷更不可能是强盗,可是他出现在我家里又吃又喝又睡的,算怎么回事?

    我轻轻推了推他,他睡得不太沉,警觉地睁开了眼睛看向我。我以为他总该向我解释一下为什么无缘无故地出现在我家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却是:“你回来得正好,快去给我烧点开水。你家怎么连热开水也没有?”

    这言下之意是还要我伺候着他。我有些无语了,鸠占鹊巢也不是这么不要脸的。我觉得自己绝对不能对他软弱,我直起身子找了一张便笺纸,正想写点什么东西客气地请他离开我家,他就自己撑坐了起来,对我发出第二道指令:“还有你的手机拿出来借我用用。”我朝他看了一眼,却有些发怵了,他的右肩那里扎着白色的布料条子,不知道是从什么物件上撕下来的,染了一片的鲜血,连我的床单上也都沾染了一块一块的红色血迹。我盯着他的右肩看了一会儿,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朝那里摸过去。

    他眼明手快地用左手抓住了我的手:“你不仅哑,还又聋又瞎是不是?没看见我有伤,乱碰什么?你想挨揍吗?”我收回了手,还是不自觉地盯着他的伤处看,我觉得自己就像着了魔似的,似乎要把那个伤口看穿一般。他看我愣愣地不动,轻轻切了一声,骂了一句“傻子”,就自己动手拿了我刚刚放在床边的公文包,在里面翻起东西来了。

    他很快找出了我的手机,自管自地打起电话来,大体是他受了伤和别人失散了,让他的手下们赶紧带齐家伙来接他。我没记错的话,从c市到这里横竖要开两个钟头的路程,看他还在渗血的伤口,我心里紧巴巴的。我又伸出手探了过去,这次他倒是没有再阻拦我,只是目光警惕地看着我的动作。我把手指轻轻放在了那个伤口上,指尖顿时染上一些粘腻的触感,我心想要是他这样不停地流血会不会死掉呢?

    他静静坐着让我看了一会儿,终于不耐烦了,他小心地侧过身体说:“你有这个时间流眼泪,就不会给我烧盆热水过来洗洗伤口上点药啊?”我被他一说,才回过神来,用手一抹脸,我还真的流下了眼泪,难道我是天生的怕见血?我赶紧点点头,去给他烧热水,又在灶上做了个豆腐菠菜汤。我拿了些毛巾和棉球,开始帮他擦洗伤口,见他精神还可以,左手也能动,就让他自己趁热喝汤补充点食物能量。他一见豆腐菠菜汤,脸色都变了,他说:“你信佛吃素的啊?怎么不是玉米,就是毛豆,还有青菜豆腐?你都不买肉的吗?”我被他噎住了,我其实可喜欢吃肉了,这不是家里的肉都被那只狗糟蹋完了吗?因为下了泥雨,公交车一直都很挤,我这才没有再挤车去重新买过。再说,素菜也没见你嫌弃过啊,烧什么吃光什么。果然,他埋怨了一句以后,就迅速拿起汤匙,很快就把那碗汤喝光了,似乎还有点惋惜地多看了两眼吃空的碗。

    我手上不停,替他在伤口周围擦洗了一遍,他那个包扎想必是自己用左手和牙齿弄的,绑得十分难看,我干脆用剪刀剪了开来,用新的丝巾给他重新绑上了。他看了一眼那条鲜艳的丝巾,问道:“你交了女朋友?”我摇摇头,韩烨雪快生日了,她对我一直照顾有加,这条丝巾我是想送给韩烨雪当生日礼物的。他静静地任由我包扎,没再说话。

    他看上去伤势病不重,自己站了起来在我房间里来回走动,时而贴着墙站在窗户边上向外张望,还挺有精神地指挥我干这干那,就是失血有点多,嘴唇干裂着总想喝水。我想了想,去厨房给他泡了一保温杯的蜂蜜盐水。我拿着保温杯出去给他,却看见他正兴致勃勃地坐在床上看什么东西,我一瞧,没晕过去,这不是王老板寄给我的那一摞□□吗?他居然从柜子顶上给翻了出来。话说这王老板很长时间都没有再来找过我,我都快把这件事情给完全忘记了。他说:“你感情史蛮丰富的嘛。是受?”我劈手夺过他手里的照片,卷卷好,踮着脚尖又扔到柜子顶上去了,发誓不再让他动我房间里的东西一丝一毫。

    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按理来说,他的手下应该很快就过来接他了,可是我们等了整整三个小时也没看见人,更没有接到任何手机联系。我指指手机,用眼神询问他是否要再打个电话。他摇摇头,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有你在,我有什么好担心的?”这话说的,可真是让我折寿。他对我寄予如此厚望与重责大任,我可有点担待不起。

    作者有话要说:

    ☆、视角(上)

    六个小时前。。。

    阿松在前面开着车,在后视镜里瞥到自家老板比泥浆水还厚重的脸色。阿松最近摸不大着老板的脾气。本来阿松是不太喜欢自家老板的那个姓梁的小情人的,一个男人就应该挺起脊梁自强自立,而不是翘起屁股来等人包养。阿松一直觉得自家老板是个非常靠谱的人,和那个姓梁的只不过是玩玩而已,没用多大的心思。但是自从去年那个姓梁的不小心给撞死了,自家老板就变得有点怪怪的,对待他人异常地和善,以前的严厉苛刻劲全部都没有了。譬如说以前老板管束公司的工作一向严格,眼睛里容不下半点沙子,哪怕是小错也有可能被炒鱿鱼。去年下半年老板却一改常态,变得亲切多了,有一次一个新进的会计在报表上算错了一个万位数,所幸那张报表只是内部交流,并没有造成什么损失,但是小会计也吓得不轻,以为这份工作没了。可是老板很善良地只是罚了奖金和部分工资,叮嘱他下次不可再犯,就放过了。对待他们这些手下也是一宽再宽,时间一长,当真有些人漫不经心起来,直到有一次霍家的主宅里潜进了一个企图爬上老板床的家伙,老板发了大怒,好好收拾了一番,大家才又谨小慎微起来。

    而阿松的老板正捧着一个塑料饭盒,研究着里面的玉米浓汤。在旁边跟着的阿柏见他盯着看了半天,试探着问道:“霍少爷,要不要给您找个勺子再喝?”霍应抬起头:“看看就知道很难吃了。我怎么可能把这东西往下喝?”

    阿柏的嘴角抽了抽:既然不喜欢,为什么还要打包呢?他们刚刚从某个倒霉的家伙家里出来,走前他们敬爱的老板小心地把所有的汤汁都刮了出来带走。阿柏一开始以为是因为那个倒霉的家伙做的东西十分美味可口,才吸引了他们家老板胡吃了一顿,哪知道他现在又说不喜欢吃了。真是难伺候。

    阿柏诡异的表情出卖了他的想法,霍应自然知道他在想什么,十分嫌弃地看了他两眼,饭盒递给了阿柏,在宽大的座位上靠着,有点自言自语地说:“我就是见不得他晚饭有东西可吃。”

    阿柏心里有些讶异,自家老板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刻薄恶毒的心理了,最近一直都面容慈祥和蔼。但是阿柏是个善于逢迎的人,自然非常狗腿地顺着霍应的话说:“他就是长得欠扁,的确应该教训他一下。没踢烂他已经不错了。看他家里也紧巴巴的就几样家具,就一底层潘俊!

    霍应伸手拍了他的头一下:“小柏,你好歹也接受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还考上了大学混了本科毕业,怎么说话就这样粗鄙?书都白读了。以前小凡只读了五年书,嘴里就没这些乱七八糟的词。”提到了小凡这个名字,阿柏就不太敢接话了,每次一说起他来,霍应的脾气就有点阴晴不定。其实阿柏以前还跟梁树凡同班过一年呢,只是后来梁树凡成绩差而留级了。

    和阿松不同,阿柏是个心思很活络的人,还善于看人脸色,在霍应跟前也混了个半红。阿柏并不觉得梁树凡被霍应包养是件多没有骨气的事情,脑残偶像剧里的穷女孩攀上了富家子靠着就是灰姑娘,男人找个有钱男人靠着就是堕落?再说,靠男人也是个有难度的技术活,不是哪个都行的。就说霍应好了,这一年来没少见有人往他床上爬,想取代梁树凡的位置,可是霍应却一个也看不上。阿柏自小跟着霍应,知道霍应以前在夜总会和俱乐部还是有些莺莺燕燕和炮友的,只是都不真的上心罢了。说实话,霍应这样的性格不适合一见钟情的惊艳,适合于日久生情,他跟什么人都挺难相处好的,但是跟着他的时间他也会滋生出感情来,反而觉得能跟自己处那么久的人难能可贵。梁树凡没什么太大的好处,巧就巧在霍应第一眼还是满喜欢他的长相和性格,给了他一个机会,而那个梁树凡是个有毅力的,死活不撒手,再怎么冷落欺负他,他也会在那里可怜兮兮地守着。这不,时间一长,霍应虽然还是有些嫌弃他,但也慢慢接受他了。后来梁树凡死了,霍应着实十分郁闷,以前还算看得顺眼的几个相好也都觉得索然无味了,再也没找到好的了。阿柏知道,这个时候给老板硬塞人是不行的,只会适得其反,须得老板自己看中了才好。

    阿松开着车,远远地看到有一个麦当劳的招牌,还是开过式的,跟霍应提议道:“霍少爷,前面有快餐店。兄弟几个中午没吃饭就跟着出来了,要不买这里几分快餐吃,再开车回c市去?您看好吗?”霍应最近一向仁慈大方,顺口答应了,却突然愁眉不展起来。当外卖包递进车里的时候,霍应很不高兴地说:“现在商业那么发达,那个姓许的只要有钱,哪能吃不上晚饭呢?把他的晚饭拿走是没有用的,他可以再买。”

    正在分发外卖包的阿柏愣住了,怎么老板还在考虑这件事情呢?让那姓许的不能吃晚饭真的很重要吗?他狐疑地偷偷观察霍应的脸色,很确定自己的老板不是在开玩笑,而是在很认真地考虑这件事情。霍应托着下巴看着他们分麦当劳的外卖包,恨恨地一拍腿:“阿松,在附近找个酒店住宿,今晚我不回去了。”

    霍应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做这么幼稚的事情。他想过,他是不是很讨厌那个姓许的男人,刚才他确实真的想过要好好让人打那个人一顿,但是看到他讨好地跪在自己脚边替自己擦鞋子上的泥巴时,自己的心又觉得酸酸的。转念想想,那个姓许的男人也不容易,被确诊成精神病关了好几年,好不容易逃出来,舌头似乎也受了伤不能说话,过上点特巴结的小日子就一脸挺满足的表情。自己这样没由来地去糟践他,未免有点丧尽天良。所以霍应那时是真心想放过他算了。可是他却觉得心里有一团火在烧,不甘心到极点。没错,他嫉妒这个姓许的男人。因为这个姓许的男人先前明明那么悲惨,什么都没有,就算他走在街上,自己对他也是想打就打的,可是为什么现在人家过上了心满意足的生活?而自己却连小凡也彻底失去了?凭什么?再仔细想想,小凡会彻底变得不会动,还不是因为这个男人犯神经,先是抢了周文诚的女儿,害自己去帮忙救人才没留神让小凡被人偷走了,小凡落进河里进了水,才变得不会动的,后来这个男人又在自己家里乱玩插线插头,差点酿成事故,小凡那时候似乎救了自己,但再也没有动过了。说起来他绝对是罪魁祸首,凭什么把小凡整没了,自己过上了好日子呢?对,霍应其实不想伤害他,而是想破坏他的生活,让他不能过得那么愉快。

    在他家时,这一点霍应还没有想明白。所以只是鬼使神差地吃光了他的玉米泄愤,还打包走了汤汁,就是一滴也不想留给他吃。可是现在想想,这做法真是太大脑短路了。几个玉米也不值什么钱。自己拿走了,那男人就不会再去买吗?所以,他拿走几个玉米是远远不够的,那个男人的一针一线、每一张钞票每一个硬币,他都要拿走才行。

    想明白这一点之后,霍应用手指敲了两下桌子,决定立刻给马晓声打电话戳墙角。马晓声那头一看来电是霍应,没好气地接起来:“喂,霍应,不是请您别再找我了吗?我都从c市躲到这个小城市来了,你还要怎么样?”

    霍应不满地哼了两声:“马晓声,你这说的是什么话,好像我什么时候害了你一样。我哪次叫你不是有好事摊给你。我一直都在照顾你,好不好?你在c市的时候,我一有空就带你去商务圈交际,没有我你能认识那么多人,攒下那么多人脉吗?还有,要不是我替你穿针引线,你能认识蒋小姐吗?她照顾了你的美术文具店多少生意啊。”

    一听蒋小姐三个字,马晓声立时就跟炸了毛的猫一样:“你知不知道你差点害死我?我这身份攀不起蒋家的大小姐。她天天缠着我,如果被她家里发现了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我准连个全尸都没有。我就是为了躲她才跑到这个城市来的。你要是真的想帮我,就给蒋小姐介绍一个门当户对的男士交往,好让我早点下通缉名单。”马晓声一激动,连绵羊音都出来了。

    霍应不高兴了:“给蒋池l介绍男朋友的人多得是,好不好?她别人都看不上,这也怪我?再说你不喜欢她,干嘛还跟她联系?最近她是不是介绍了一个叫杜凡的人,到你新开的打印室工作啊。我看你挺愿意为她两肋插刀的。”

    马晓声一听霍应提到了杜凡,心里警觉起来。蒋池l家在c市虽然不像霍家那样能横着走,但毕竟也是有些势力的,蒋池l都不能解决杜凡的问题,非要把杜凡送到自己这里来工作,马晓声就知道这个杜凡的背景不简单,只怕是个烫手山芋。但他心里亏着蒋池l的情分,他的店也有蒋池l的投资,因此马晓声还是硬着头皮接下来了。自从梁树凡去世以后,霍应对自己多加照拂,一般的地痞流氓对于马晓声的生意也是避而远之的,没什么人敢去砸场子找麻烦。因此马晓声觉得只要杜凡安分守己,别主动去招惹麻烦,给他一瓦遮头还是不成问题的。但是显然,杜凡这家伙惹上了麻烦。

    霍应笑道:“我正想和你聊聊杜凡的事情呢。他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家庭出身?有没有跟你提过他是怎么从家里跑出来的?”

    马晓声沉声道:“他的过去我不清楚,但杜凡是个好人,你就不要想着做什么缺德事了。我瞧着杜凡挺老实的,做事情一心一意,对人死心塌地。他有什么惹上了你的地方,你就发发慈悲不要跟他计较,他根本玩不过你,性子就跟小凡一样呆呆傻傻的。”

    “什么呆呆傻傻?我看他机灵得很。杜凡姓许,他是c市许家的人,而且还是从家里逃出来的,现在许家正在到处找他呢。许家近些年也涉及一些黑道上的生意,跟黑社会来往密着呢。你小心着点,你现在不在c市,我不可能时时罩着。我看你还是赶紧把那个杜凡踢了,免得惹祸上身。我也是为你考虑。”

    马晓声想了想,说道:“霍应,你以前说过,我如果有麻烦可以求你帮忙,这话现在还算数吗?”

    霍应挤挤眉,甩了拖鞋趴在酒店的床上:“你可不要跟我说,你这第一次开口是让我帮助那个杜凡。我可不想跟许家对着干。”许家毕竟树大根深,跟政界有密切的关系,这是拼命想把自家生意完全洗白的霍应不想去招惹的。虽然最近许家新当家的许陌齐却脑子抽风,两个眼睛只看到钱,一心把许家往黑道这条不归路上带。

    作者有话要说:

    ☆、视角(下)

    马晓声所求之事还真跟杜凡有关系。原来前些日子马晓声发现打印室的信箱里被扔了一份快递,打开一看里面居然全是杜凡的o照。马晓声心里有点打鼓,赶紧收起来用粉碎机处理掉了。无缘无故地寄这种照片,马晓声自然就想到了对方肯定在用这些照片威胁杜凡做什么事情。杜凡平时就文文弱弱,见了人也不太敢说话的样子,马晓声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告诉杜凡这件事情,而是自己去快递公司查了发件人的信息,才发现发件人填写的地址根本不准确,只知道是来自于c市的。马晓声就想让霍应动用些门路查查照片的来历,当然能够摆平了最好。

    可是刚才听霍应的语气他似乎不愿意管麻烦事,马晓声就换了个圆滑的说法:“我就是觉得杜凡的私生活不太检点,low照集还被人寄到打印室来了,也不知道是不是交往了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想请你查查他在交往些什么样的男人。”

    霍应一听low照还有男人什么的,眼睛都有点放直,暗暗嫌弃杜凡不要脸。霍应以前都没敢强迫梁树凡给他拍这种照片,只是等对方睡着了拍几张睡颜照而已,杜凡居然那么超前,连low照集都有了,真是亏自己先前还觉得杜凡挺腼腆的。他盖下情绪,慵懒地回答:“成,我就帮忙查查看。”

    挂断马晓声的电话后,他在大床上怎么也睡不着了,满脑子就想着刚才马晓声说的话。自从梁树凡死了以后,他扪心自问觉得对马晓声挺好的,生意上替他铺桥搭路的事情没有少做。可是马晓声嘴上没有说他什么,那对待他的样子简直跟防贼一样,自己整一个就是被重点防范的对象,好像自己关心他是害他一样,为此霍应没少觉得自己掉价倒贴。今天马晓声总算放软了语调,主动低了头奉送了不少好话软话,但那都是为了杜凡。他在酒店的大床上做了一夜的恶梦,一会儿梦见杜凡又从冰箱里拿出好多吃的做丰盛的晚餐,一会儿梦见杜凡脱下衣服白花花地躺在床上拿着相机自拍,一会儿又梦见杜凡坐在钱堆里点钱准备买套别的房子搬走。

    第二天早上,霍应顶着熊猫眼起床,就只带上了阿柏,避开其他人去了杜凡家。但是杜凡起得比霍应更早,已经去赶车上班了。最近由于泥雨的原因,公交上人满为患,杜凡自然就早点起床去赶车了,免得被交通高峰堵上。于是霍大少就扑了一个空。霍应早就料到了这种情况,他特意带上阿柏就是因为阿柏是个开锁的好手,尤其像杜凡家门上的这种b类锁,简直就跟过家家一样的质量。

    阿柏没几分钟就弄开了门,霍应马上过河拆桥地轰他离开了。接下来的事情霍应不想让阿柏代劳。阿柏何等人精,一瞧霍应快要冒粉色泡泡的样子,自然是脚底抹油一般跑了。一进门,霍应就先搜刮了一遍厨房,果然发现杜凡新做了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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