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之后,不会有花盛开。
我死之后,不会有候鸟飞过,不会有鱼儿游过,不会有人从此处踏过。
我死之后,不会有人记得。
我死之后,春风不来,夏雨不落,秋霜不凝,冬雪不舞。
我死之后,都不会化成一抔土,只会消失的干干净净,不留下痕迹。
若是人死之后就会进入地狱,那我这样的人就会进入比地狱还深的地方。不,应该是只有我这个人,才会进入到那种地方。
这一切,都是我罪有应得。
这一切,都该是我的归宿。
我未曾善待过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未曾善待过我。
我从降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是灾祸。这个世上唯一爱我的母亲,没有来得及跟我说一句话,只是看了我一眼就死了。我的母亲因我而死。若是没有我,母亲或许就不用死。
走出千里寒色,我走到哪里,哪里的人都会主动避开我,好似我是有别于人的妖魔。我明明跟大家长的一样,我却总是被另样对待。
我不明白别人为什么要用那种眼神看我,我走上前去问某个人,那人却从怀中掏出了一把刀,可惜,死的是他。
因为这件事情,越来越多的人惧怕我,我就像是瘟神。
从那时起,我就明白了很多的事情。
人会根据表观做出基本的判断,从而做出一系列基本的反应,并且根据发生的事情愈发肯定自己的判断。至于事实真相到底如何,他们并不是真的在乎,他们只在乎自己的本能感受而已。
大多数人,都是很愚蠢的,并不是愚昧无知,而是愚蠢。
这应该就是大司命想要摆脱“人”这个种族的原因。
又有谁能够忍受住这种愚蠢,始终都陷在愚蠢所造成的肮脏之中呢?
人是愚蠢的,欺骗他们是一个格外容易的事情。可是我并不想欺骗他们,我想看看他们的愚蠢是由什么造成的,我想看看他们到底在恐惧着什么。
但凡是敢对我怀有敌意的,我都会将他们杀死,包括啼哭不停的孩子。
我走出千里寒色的第三天,双手就沾满了鲜血。对于生而知之的我,这些人根本就没有办法反抗我,只能将我奉为妖魔。
于是,当人们再面对我时,不会再表露出任何的敌意,更深的恐惧让他们学会了屈服。
妖魔变成神佛,是这样容易的一件事情。
不过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一个游戏,带上不同的面具,代替某个人进入到其生活之中,看看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面具,真的是一个好东西,我无往不利,可以成为任何人,窥探到他们的内心。可我越看,就越觉得人真的很可笑。
人有多聪明,就有多愚蠢;有多愚蠢,就有多肮脏。
修行是件好事情,可是它所带来的力量将人的愚蠢无限制地放大,也将肮脏无限制地放大。力量的不均衡,让人更加丑陋。
当我认识到人到底如何的时候,我无比渴望成为大司命的女儿。
割开手腕,放空体内的血,剔除其中的筋骨,将内脏取出,就是这张薄薄的人皮都用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唯有这样的方式,我才觉得我稍稍洗去了人的劣性,才可以稍微摆脱人的束缚。
我痛恨这个充满了人的世界,处处都藏着肮脏龌龊,人人都不敢以真面目相对,人人都表现出这样那样的缺点。
人的世界,可比单纯动物的世界要恶心的多。
我开始明白大司命为什么要想办法将母亲从她的身体内剥离出去,我也明白大司命要创建出一个崭新世界的缘由。
毫不避讳地说,我曾一度认同大司命的想法。
正是有太多跟我相同的人,才会诞生出无数的阴阳使,才会有六十四位天仙境的阴阳主,他们对大司命有着无与伦比的狂热,对创建出一个崭新的世界有着迫切的渴望。
野心家跟理想主义者,是这个世上最可怕的两种人,阴阳门中的人却将这两样都给牢牢地占据了。
天赋是这个世上最顶尖的,努力又是发狂般的,资源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有着这样一批人,很难想象多年后阴阳门掀起的战争如何不赢!很难想象多年后阴阳门如何不改变崭新的世界!
拥有着一副丑陋嘴脸的人,永远都是一盘散沙,就算给他们十年准备的时间,又怎么赢得疯狂的阴阳门?
阴阳门几千年的积累,加上大司命这个无敌般的存在,早就超越了这个天下间的所有力量。而那些可怜的沉睡者们,还在为了蝇头小利争个你死我活,整天浑浑噩噩,不知大难临头。
就算大司命的计划暂时不会成功,也会让这个充满了杂音的世界稍稍安静一些。
可不知为何,我总忘不了母亲临死前看我的眼神,我总想去看看母亲之前生活的地方。
于是,我到了那里。
一年的时间,我在那个普通的村庄里,明白了母亲的选择,也明白了自己该走的道路。
一只蚂蚁,就没有存在的资格吗?
哪怕是丑陋到了极点的人,就没有活下去的资格吗?
人是如此的丑陋,却同时又是如此的温柔。
母亲临死前看我的眼神,是这个世上最温柔的眼神。
“我的孩子,我没有办法看着你长大,我没有办法教会你如何走路如何吃饭,我没有办法给你撑伞去接你,我没有办法让你无忧无虑地长大……我害怕你会觉得孤独,我害怕你会走上错误的道路,我害怕你会在黑夜里哭泣……母亲没有给予你任何的东西,母亲连多看你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母亲很抱歉,可你要好好活下去……我很爱你……”
我想象不出母亲要跟我说多少事情,也想象不出母亲到底是什么样的心情,可是每当我想起那个眼神我都会觉得很伤心。
人,还没有到被毁灭的地步。
这个种族能够成为这个世上最强的种族,还远没有到该被其他种族所取代的地步!
人的强大,应该远超过大司命口中所谓的“仙”!
人的强大之处,并不是力量上的强大,而是那股永远都毁灭不了的坚韧,而是人与人之间别的种族都无法理解的寄托。
我开始确立起我的目标,我知道杀死大司命就要不择手段,我开始不择手段地变强。或许是因为大司命血脉的缘故,我变强的速度可以让人瞠目结舌。
六年的时间,我跨入地仙境!我知道我天赋再好,也不可能在三十年之内跨入到天仙境之中,于是我停止了修行。
此生之中,恐怕我做过唯一的善事就是救了疯子。
无名之地是可以快速成长的最好地方,我便去了那里。
那一天,我不知为何会捡起一个濒死的孩子,也不知为何会将他收留在身边,大概是我作为一个人还未泯灭的最后一点人性。
不过在我死后,疯子就会忘记我。我在他的脑中留了一道仙力,不会让他记得我。我只是让他记住王石,若是今后他有什么事情,可以去找王石,让他总归有个可以依靠。王石那种人,不会对疯子坐视不管。
自离开无名之地后,我便找到了李逸仙,配合他开始了漫长的计划。自他死后,整个计划便只有我来接受。
我将一切都安排了妥当,就等着死亡的降临。
生来就跟这个世界没有任何联系的我,死去之后也该不跟这个世界有任何的联系才对。事实上,我死之后,这个世界也不会再有人想起我。
当我看到王石出现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感受到他手中的道钎将我的生机尽数抹除,我终于觉得轻松了许多。就好似困在笼子中的鸟儿,终于可以飞翔。
压在身上这么多年的担子终于卸下,我再也不需要为了这些事情去费尽心机,接下来的事情便只是王石自己的事情。
我的人生太多的意义,严格上来说我的生命是大司命赐予的,而我生来就是为了杀死大司命的。
现在我已经完成了所有的事情,也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死亡,对我来说真的很美好。
双手上沾染了无数血腥的我,怎么死都不为过。
虽然我看不到结局,但我相信那个被所有人选中的人,必定会杀了大司命。
这个世界未曾善待我,我也未曾善待这个世界。
我不在乎杀了大司命是否就可以拯救这个世上的人,我只在乎我自己的仇,我想要让大司命偿命。
我,是我人生的祸首,也是我人生的救赎。
重重地落到地上,我看到天空发生了旋转,变成了厚重绚丽的七彩色,像是正在熬制的糖,我坠入到其中,慢慢化成其中的一丝。
血红的颜色将我的视野完全遮挡,我感受到了从未有关的安宁,仿佛母亲望着我的时候。我露出了笑容,像是个得了糖的孩子。
我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
至于王石,也只能是王石了。
——
好像在远处,有白马在长嘶。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我是我人生的祸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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