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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心碎是爱情最美的样子 作者:痴梦人

    分卷阅读37

    ,就会断掉。

    握着手机,我屏气倾听,周围的嘈杂喧闹瞬间都离我远去了。

    “林立伟。后天他结婚,你要不要来?”

    心头骤然一松,呼出一口气,眼前一团白雾,这时,才发觉在几度的低温下,手心竟然出了汗。

    原来,我这么怕吗?

    “你来不来?”电话里,谢丰还在问着。

    “……来,我去定明天的机票。”

    还是只会逃

    我是在夜里到的a市,拒绝了谢丰要接我的提议,我说,我自己来,自己找住的地方。

    我到的并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才离开了它半年。半年,不应该改变很多,就算是深夜,我也能很容易找到落脚的地方。

    从机场的大巴上下来,立在a市的街头,耳边飘来许久未听过的方言,我才有了真实的回来的感觉。

    真的,我离开它,将近两百天了。

    两百天,数着过来的,当初是那样决绝的弃它而去。

    想起对表姐说,我要回a市去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表姐当时就说,你早晚都要回去看看的。

    就连表姐,都知道我不是为了婚礼而来的。

    我又是为了什么回来的?

    夜里十一点,这个城市还是让我有一种亲切的感觉,就连的士,也像是久违的。

    第二天,我在离商场不远的一家机关招待所里醒了过来。不是本地人,是寻觅不到这种好地方的。这里的单人间一天只要八十元,但其实是远远的物超所值,原因,大约是因为沾了政府机关几个字的光。

    走上熟悉的街头,吃了想念很久的很庸俗的漂着辣油的牛肉米粉,我去了商场。

    何丽“啊,啊”叫了两声之后给了我一个拥抱,然后皱着眉向我抱怨:“真是没良心,说走就走了,现在圣诞啊,元旦啊的都找不到人替我代班了。”

    我笑:“陪我逛逛,我要买件衣服,你要给我拿个最低价。”

    “过年穿吗?”她问。

    “不是,晚上要去参加一个婚礼,半年没买新衣服了。”

    “活该!谁让你辞职的?”她一点都不留情。

    是啊,我原来最多的就是衣服,特别是冬装,走的时候,很多都装不下,都留在了原来公寓的衣柜里,也不知后来的房主是怎么处理它们的。

    选来选去,结果只买了件浅粉色的高领毛衫。a市的冬天很阴冷,即使是宴席上,脱了羽绒服,也必须穿保暖毛衣吧。

    晚上六点,我才步出招待所在街头招了辆的士。

    不想去那么早,似乎有点怕。

    简单的装扮了一下,结果发现和没装扮是一个样。只是把及肩的头发梳的很顺,穿上新买的毛衣,涂了看不出的口红。

    脸色依然有点苍白。

    在路上,接到谢丰的电话,说他先到了,“我不陪你了,免得那小子继续误会,你自己来吧。”他说。

    婚礼现场又是在梦湖酒店,离它越近,我就越想起许多回忆,只是这次再见东霖,他大约是恨着我的。

    会是怎样的一个见面?

    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莎莎肯定在他身边。

    也许,我不该来。

    我大约是最后几个到的宾客了。特意晚来,就是想淹没在客人里,没想到的是,在门口就看见了东霖和莎莎。

    他们是伴郎和伴娘,在帮忙迎客。

    东霖穿着黑色的礼服,里面衬着雪白的衬衫,打着精致的领结,长身玉立在门口,莎莎站在他身边,一袭绣着荷花的白色紧身旗袍,完美的身材被勾勒的淋漓尽致,如果不是他们胸前别着“伴郎”“伴娘”的小小缎带,所有的人,大约都会以为这是他们两个人的婚礼。

    一对璧人,比新娘新郎更夺人眼球。

    隔着车窗玻璃,我望着他们,的士司机找了我零钱。

    “到了。”他提醒我。

    看我坐着没动,他又说一句,“这就是梦湖酒店,没错的。”

    我只好推开车门,走了下来。

    的士在我身后“呼”的一声开走了,我孤零零的,立在了街边。

    冬夜迷迷蒙蒙的霓虹也无法遮挡我的身影。

    酒店门口迎客的目光随着的士的离去,都扫了过来。

    骤然觉得自己站在了聚光灯下,仿佛雕塑,几乎要物化,却无处可遁。

    瞬间就对上了东霖的视线,隔着五六米远,隔着几个台阶,隔着迷迷离离的灯光。

    一无表情的脸,疏离的目光,没有惊,没有恨,没有痛苦,甚至没有反应,仿佛在看陌生人。

    林立伟叫了起来:“莎莎,你的好姐妹总算来了!我一直担心请不动她!”他迎上前来,“快请进!快请进!”

    麻木的脸终于有了点知觉,我对着他露出笑容:“恭喜你做新郎了!”

    他故作意味深长的长叹一声:“终于有人要我了!”说完就笑了起来。

    我舒了一口气,也笑。林立伟,还是一向的让人轻松。

    莎莎走到我面前:“谢丰说你会来,我一直在等你。”

    等我?莎莎,你终于不恨我了吗?

    “我带你进去吧。”

    我跟在她身后走上台阶,要路过东霖,三秒钟的不能呼吸,忍不住还是抬眸看向他。脑中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他看我,我就努力的对他挤一个笑。但我想的太美,他冷冷的俯视着我,那样漠然冷淡的视线,瞬间就冰穿了我的心,我僵硬着与他擦身而过,仿佛我和他从未有过那样亲密的关系。

    再深的爱与恨,在这样的目光中,都被抹的一干二净。

    他把我当路人,我看懂了。

    婚礼很隆重,大厅里挤满了人。

    莎莎把我带到离门不远的一张餐桌边:“那边已经坐满了,你坐这,可以吗?”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密密麻麻的一堆人,我看见了谢丰,他向我轻轻点头,邓云鹤也在,也在对我颔首。

    “没事,坐哪都一样。”我对他们回礼,说着掏出早已准备好的红包递给莎莎,“帮我给林立伟。”

    她伸手接过,“嗯”了一声,忽然问:“你为什么不和谢丰一起来?”

    我怔了下:“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哪次不是他陪着你来的?按理说,现在他更应该陪在你身边,不是吗?”

    看我不回答,她语调顿时一变。

    “你们没在一起!”用的是肯定句。

    我只能沉默。

    “我一直不太相信你和谢丰在一起的事实。我知道你们俩从大学时候开始就有点眉来眼去,但是,仅限于此而已。像你这种死心眼的人,怎么可能抛弃东霖要谢丰?只有东霖那个笨蛋才会相信,他至今都不了解你。你到底为什么去上海?”

    她的目光有点咄咄逼人,好一会,我才对她说:“莎莎,有人在叫你。”她回头看去,真的有人在向她招手。

    可她马上又扭过头来,依然用怀疑的眼神盯着我,我没在她的目光下退缩,直到她转身离去。

    我能对她说什么?

    如果她已经和东霖在一起,那再说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婚礼开始了。新郎新娘诉说着他们的恋爱经过。

    原来新娘是莎莎在实验双语中学时的同事,是她给林立伟做的红娘,所以她才当了伴娘。

    我跟着底下的人一起笑,看着新郎新娘幸福的交换戒子。

    心里忽然就酸酸的。

    想起有个人对我说,“我们直接买结婚戒指算了,你说好不好?”然后,在大雨里,他等了我将近三个小时,只是想等我一起去买一对可以这样交换的戒子。

    现在,那个人就坐在前排亲友团的位置上,他的身边围着两个美女,一个是莎莎,另一个是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女孩,那个女孩似乎对他很殷勤,时不时的捂着嘴对着他窃窃私语。

    东霖嘴角噙着笑,由着她说,既不靠向她,也不避开她,靠着椅背,坐的很挺,不时的被那女孩逗得仰头微笑,神情显得很轻松,也很愉快。

    莎莎竟然容忍着,不去打搅他们。

    不知不觉,我眼里只看见东霖。

    看着他笑,朗朗的俊眉都舒张开了,神态宁静怡人,对身边的两个女人耐心温柔的不可思议。

    这是东霖吗?

    东霖从来对向他献殷勤的女人都是一副拒人几米之外的清冷表情,他几时有过这样的时候?

    似乎他不记得有我的存在了,从他坐下开始,就一次也未曾向我这里瞄过一眼。

    那样的伤害了他之后,也许我真的让他厌恶,不屑一顾了吧。

    这样也好,我可以肆无忌惮的盯着他。

    盯得太久,也丝毫忘记了掩饰,许是东霖无意中的一回头,视线竟被他抓了个正着。

    心脏骤然停跳了两拍,想移走视线,却像被他的目光黏住了。

    木呆呆的和他对视着,看不见自己那一瞬间的表情,只是感觉,全世界只剩下了他。

    眼里有火辣辣的感觉在上涌,下一秒,也许就会变成水。

    终于他淡淡的移开目光,看向了别处,仿佛是不当心看见了不想看的。

    我听见心里有个坍塌的声音,某一个角落正在快速的陷落。

    不该来的,或许不来,还能有份期待。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犯下的错误买单,那样愚蠢的逃离他,现在,该是你偿还的时候了。

    婚礼进入了后期的高嘲,我却再也坐不下去了。当主持人说:“……熄灯,新郎新娘互相接吻。”大厅灯光悠地一暗,仅余舞台中央新人面前一团红色烛光的时候,我悄悄的起身走出了门。

    我坐的餐桌,本来离门就不远。

    所有人都在观摩一对新人的接吻表演,没有人会注意到我的离开。我本就不该来,因此也就该这样无声的消失。

    来到街上,摸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刚刚八点,时间还很早,我走向几十米外的公汽站。

    上了开过来的辆公汽。

    就当是重温一遍a市吧,把那些熟悉的街,熟悉的夜景在脑中再细细的描绘一下,然后再回去。

    冬夜八点的公汽上人并不多,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车里开着暖气,里外冷暖交替,玻璃上水汽蒙蒙的。

    我回头望向酒店门口,恍惚看见昏蒙的灯光下有个颀长的身影奔了出来,但是眼里有忽然涌上的许多雾气,它阻碍了我的视线,让我看不真切。

    公汽在提速,逝去的街道忽然变得幽黯,隔着两层水雾,我终究只看见移动的一团黑影,似乎跑到了街道上,离我越来越远,越变越小,渐渐隐没。

    那个身影。

    是我心里期盼的,一个幻觉吧。

    不可能,是真的吧。

    你想说什么

    连续两天,我在a市游荡,像个舍不得投胎的魂灵。

    去了许多的地方,江滩,城市广场,t大,走以前走过的路,坐以前坐过的车,吃以前吃过的美味,喝以前喝过的咖啡,心里惆怅的一塌糊涂,好像真的从此和这个城市要永别了。

    唯独不敢去两个地方,东霖的公寓和我自己以前公寓的所在地。

    可是,怎么能不去呢?

    下午四点,我来到自己以前公寓的马路对面,站在报亭后面仰着脖子看我五楼的那个小阳台。

    阳台上什么也没悬挂。

    也是,冬天不会天天洗衣服。

    现在住在里面的,是单身,还是情侣,还是一家三口?

    那里的每样东西,从瓷砖,到地板,到一灯一椅,都是我在装饰市场仔细挑选的。怀着那样的心情,从此以后,有自己的蜗居了,可以居住一百年,再不怕风吹雨打,也不惧电闪雷鸣了。

    是家的概念。

    脖子酸了,向街两边望望,忍不住向那家房屋中介连锁公司走去,它就在不远处,想去打听一下,买我房子的,是什么样的人?

    前台内的一位小姐一下认出了我,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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