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陆晨就发现有人按住了他的膝盖。低头一看,在桌布下边,一张娇艳迷人的脸蛋露了出来。正是琉莎。她吃吃地问:“这样子……还远么?”
原来,她从桌子底下爬了过来。
陆晨愣愣地:“现在很近了,呵呵。”
琉莎微微点头,然后,伸出一根红艳艳的舌头,绕着嘴唇舔了一周。这舔着的是她的嘴唇,却又好像舔到了陆晨的心里,让他看着就觉得受不了。
那种感觉,真是心如鹿撞,又好像有很多只蚂蚁在心上爬来爬去。
他隐隐知道琉莎要做什么了。
果然,琉莎低下了头,用牙齿咬住了他裤链上的那根小拉手。
嘶
就这么拉了下来。
陆晨有点心慌意乱:“这……这不大好吧?这个……会不会有人看到?”
“放心,所有人都不会来这里了,我安排好了。”琉莎轻声说。
陆晨恍然大悟,原来早就有安排在这了,摆明了她不是要吃饭,是要吃自己嘛!
琉莎说完那句话,就专心致志地干自己的活了。
没多久,陆晨就嗷呜一声,发出又痛又快乐的喊叫。他的两只手,都抓住了琉莎的头发,尽情地享受起来。
足足二十多分钟,琉莎再次抬起头来,她的脸上写满了兴奋,红润的樱唇轻轻地吐出了一句话:“阿晨,你很强悍,我们……我们都来桌子底下好么?”
她牵着陆晨的手,让他身不由己地跟着她钻到了桌子底下。
没多久,随着一声长长的充满了亢奋的尖叫,整张长餐桌都摇晃起来。上边的烛台都哐当哐当地响,几乎要掉下来了。
忽然,一个女佣的打扮的人打开门走了进来,看着摇晃不已的餐桌,不由得就捂着嘴笑。她轻轻走过去,拿走了桌上的烛台,保障了安全,又悄悄地走出去。
她走出去没多久,一条雪白雪白的、因为沾满了汗水而显得特别光滑的大腿,就笔直地蹬了出来。那柔嫩的脚丫子,绷得像是拉紧了的弓……
足足过了差不多两个钟头,两个人才从桌子底下钻了出来。
这时的餐桌,已经歪斜了起码九十度了。
琉莎吃吃笑着,又是衷心地表扬了一句:“阿晨,在我经历过的男人中,你绝对可以排在前三位!”
陆晨的心里头也很赞叹,这个西洋女人果然火辣辣地,带给了他至高的享受。比起她来,董青青啊、徐佳琪啊、杜好琪啊,都像是一个小女生了。
总的一句:这女的放得好开好开!
两人整理了衣着,看看时间,差不多是十点了,接近深夜。
琉莎忽然说:“阿晨,你能陪我去逛逛街么?我想买些东西回去,纪念这次的华夏云舟之行。来了好几天了,也没好好逛过。”
陆晨当然是乐于聪明。
琉莎叫人取来了五叠美钞,塞到了陆晨的皮挎包里。
陆晨一愣,这五叠美钞就是五万美元了,折合起华夏币来也有三十多万呢!这三十多万对他来说不算是大钱,就说:“不用这钱了,我有!”
“拿着!”琉莎一脸正色地说:“拜托你了,阿晨。我这个人有一个很大很大的爱好,就是让我喜欢的男人拿着我的钱,来给我买东西。”
“这个爱好倒是挺古怪的。”陆晨抓抓头皮,嘀咕说。
不过,这也不是问题,钱也不算多,就收下呗。
他开着车子,载着琉莎去了云舟市最热闹的街道,买了不少东西。一直逛到了差不多十一点半,琉莎说她肚子饿了。
想想也是,那晚餐几乎什么都没吃成,光顾着吃对方了。
“我带你去吃最有市井味道的夜宵。”陆晨伸手揽住琉莎的纤纤柳腰。
“好啊,我可是很能吃的。”琉莎也不客气,一个劲儿地往陆晨的怀里塞自己。
那种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样儿,让许多路人都看得嫉妒不已。
陆晨载着琉莎,来到了老家伙肉包子食馆。
云舟市十大小吃之一,老家伙肉包子算是最简单的了。
看那在店门口竖起的一张木板就知道,简洁有力,隐隐地透着一股张扬劲儿:
“老家伙肉包子,只卖肉包子和肉汤,爱吃的请进!”
嫌简单的、不爱吃的就别进了。
这进去了店里头,倒是挺有古风古色的。桌是四方桌,凳是圆木凳,还有几扇显得苍黄的屏风,隔成了几个现在说的卡座。
这个老家伙肉包子店在清末的时候就有了,那时候还不是店呢,只是一个露天铺子。从挂在墙上的几张旧照片就可以看出来,当时作为铺子的老家伙肉包子已经很有名气了,贩夫走卒的集聚地,热闹得很。
这里只做夜宵和早点,但几乎都把晚上、深夜、凌晨、早上这四个时间段连起来做了。昼伏夜出的,说的就是老家伙肉包子。
这里的肉汤特简单,就是一大早去菜市场割的那种比较好的里脊肉,切成肉片儿煮汤。下肉汤的菜也就那么几种,葱末、芹断、香菜碎、薄荷叶子,随便客人挑哪种。这肉不多不少,总就是一两十片儿。
别人那么煮,老家伙的老板也这么煮,但后者煮的就是特别香嫩滑。这一口喝下去,会连着舌头往里边吞的。
当家的当然就是肉包子,现在卖五块钱一个的肉包子,足足有成年人的两只拳头那么大。对于一般人来说,一个就管饱了。
里边的肉碎混合了香菇、虾仁、蟹膏,听说还有几种能够补充元气的中草药。这肉也是用牛骨汤熬过了的。轻轻在表皮上咬一口,一股浓郁的肉香味就扑鼻而来。
一口肉包子一口汤,不知道有多爽。
老家伙肉包子现在的老板老坤说:“我不敢放眼整个华夏国,但放眼整个福海省,谁要是做得出我这么好吃的肉包子,我给十万块!”
听说这些年来打擂踢馆的人还真不少,但都心悦诚服地走了。
老家伙肉包子还有一个东西,那可能是比肉包子还要让不少人垂涎欲滴的。那就是他家自酿的小锅米酒,淡黄色的米酒,度数不高,也就四十度左右。酒香扑鼻,米香浓郁,有专门的酒碗盛着,一碗约摸一两半,三块钱。
不过,老坤做早点不卖酒,就夜宵的时候卖。
所以,喜欢来这里吃夜宵的人,是喜欢来吃早餐的两倍多。半夜十一二点来到这,叫上一只肉包子、一碗米酒、一碗肉汤,也就十来块钱。慢慢享受,多爽啊!
陆晨就把琉莎拉来这里吃夜宵了。
两个人一进来,就吸引了不少目光。
吸引目光的不是陆晨,他虽然有点帅,但在放松的情况下,是没有什么气势的,再加上穿得平凡,没什么特点。
吸引目光的是琉莎。她太高挑艳丽了,穿着打扮又很性感,胸口大腿什么的都微微露出白腻无比的肌肤,十分迷人。而且,还是一个洋妞,一个艳光四射的洋妞。
云舟市是二线城市,平时见着外国人的机会也多,但像琉莎这么********的外国美女,还真少见。何况,还是跟一个华夏男子同时出现。
而且,外国美女还亲热地挽着华夏男子的胳膊。
大家都已经习惯看到华夏美女挽着外国男子的胳膊了,哪怕是倾国倾城的美女挽着一个胖大粗的老洋鬼子。可是,这么一个一看比环球小姐还要得分的洋妞大美女,居然挽了个算不上很高富帅的华夏男,那还真要亮瞎了大伙儿的眼睛了。
琉莎注意到了周围人的目光,低声说:“阿晨,你看,大家好像都在羡慕我有你这么一个男朋友呢!”说着,掩嘴轻笑不已,笑得花枝乱颤的。
那些男人看到了,骨头全都酥了,心想,这要是朝我笑一笑该多美了。
陆晨抓抓头皮,也低声回应:“琉莎,你是我遇见过的最会说话的美女了。”
两人在一个被屏风隔开的卡座上坐了下来,点了肉包子肉汤还有米酒。琉莎一口小酒一口肉包子的,吃得津津有味。
“真好吃,可惜,我明天就要回澳国去了。”琉莎有些忧伤地说:“真舍不得你。”
接着又展颜一笑:“不过,我相信我们不久之后又会见面的。阿晨,欢迎你来澳国做客,我一定会好好招呼你。至于我们谈的事,我做好准备之后,就会告诉你。”
在之前的缠绵中,琉莎也进一步地谈到了自己的计划。
她会挑出一或两名对自己现在的事业有所帮助的约翰文家族的冰冻祖先,然后会送到某国的她的一个秘密基地。届时,就会邀请陆晨过去,帮她进行解冻后的心脏康复治疗。
对这件事,陆晨其实还是有些犹豫的。他现在挺有信心把那些冰冻人的心脏治好。但是,治好了真的好么?不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什么影响么?这可毕竟是逆天而行啊,要把本该死去的人给弄活。但这还真不方便拒绝,只能见一步走一步了。
陆晨打算去找杨绛玉好好谈谈,听听她的意见。
现在,他就是微微点头,说了声:“好。”
琉莎笑得很灿烂,她低声说:“阿晨,我真是爱你这个小男人啊!”
说着,陆晨忽然感到腿间被什么东西碰了。
正文 第282章 最会说话的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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