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非 狂言千笑狂言千笑 作者:未知
宁非 狂言千笑 狂言千笑第16部分阅读
思吗?”
丁孝想了想,摇头道:“中原的成语,很多我是不了解的。”
丁义笑道:“就是说,有一个养猴子的人想要克扣猴子们的伙食,有一天对他的猴子们说,以后每天早上只给它们三颗板栗,晚上再给它们四颗板栗,猴子们觉得很吃亏,都又跳又闹地不干。”
“哦?后来呢?养猴人怎么办?”
“养猴人只好装作退让一步了,他很无辜地说,那好,以后就早上四颗板栗,晚上三颗板栗,行了吧。猴子们一听,满意了,开开心心地同意了。”
“……早上三颗晚上四颗和早上四颗晚上三颗,有不一样的地方吗?不都是一共七颗吗?”
“的确没有不一样的地方,但是猴子们很开心啊。”丁义顿了一会,深有感触地说,“苏二这是把大家当猴子来哄啊。”
“……”
【晨起操练勤】
39
宁非一大早就听到外面传来操练的声音,十分好奇。往常这个时候,山寨里的人都是已经起来了的,但是个个忙着抢早饭,要等到晌午之后才集合操练,今日居然早了许多。
紧接着她意识到,苏希洵昨夜未在她房中度夜。现在距事情发生才是第三日,头一个晚上,苏希洵以观察伤势为由留在她房间,到现在,她没有发烧之类的炎症出现,所以昨夜他就回自己房里去了。
宁非松了一口气,任是哪个人,跟一只铲头蛇呆在一个房间里都不会觉得轻松。她如今承认苏希洵有其可取之处,可是平常耳濡目染多了,像与她交好的牛大壮等人,谈及苏希洵时,除了佩服他管制山寨有莫大功劳之外,更多表现出莫名之苦的神色,可见此人绝不是很好相处的。
话说回来,因为苏希洵的虎视眈眈,她在床上呆了一整天,除了解决人有三急的问题之外,几乎没能下床。用寨里人的话来说就是——身上都能淡出鸟来了。她毫不犹豫,一骨碌翻身起床。哪知道这个动作超出了她现在能够承受的范围,刚坐起身,双脚尚未落地,就只能捧着她的左臂哎哎抽气。
昨天早上上了药,到今天为止尚未换过,缓解疼痛的药效已经过了,动作稍一剧烈,就是这样令人忍不住想要抓狂的疼。
宁非抽了老半天气,慢慢适应了那痛,她才无奈至极地抚摸着自己的手臂,低声骂道:“你这个不争气的,别人不照样伤了手,照样拿笔写字生活如常,你痛痛就算了,叫唤什么叫唤。”
她所说的是苏希洵的右手,为接那一剑也伤了皮肉。昨日天稍微亮时,宁非看清楚他虎口周围缠了数层纱布,所幸并无血水渗出,看来没有伤到筋骨。
对于伤势如何,她其实很关切,可是并没有出口询问。现在不知道什么原因,她一旦与苏希洵独处,就觉得莫名的尴尬,他的眼神里总有那么点说不出道不明的东西,明明是很柔软的,可是宁非觉得那就像是他手持一根鞭子在催逼着似的。
好不容易才能够如常应答,还怎么去关切?
宁非用完好的那只手懊恼地抓头,抓来抓去问题仍然无解,恨不得时间倒退,苏希洵表白的那两次直接远遁,那就听不见了,那就没有现在这么烦恼了。是啊,多烦恼的问题啊,有一个徐灿都让人心烦欲绝,再多一个苏希洵……
她顿了一顿,呆坐在床沿瞪着墙角,迟钝地思索了一个问题,慢慢地歪了脑袋,慢慢地笑起来,咯咯地笑开了——苏希洵和徐灿,好像没有可比□。
徐灿那厮,中规中矩的有为青年,看上去确实是与“恶劣”两字绝缘的,可是他又做了什么呢?
苏希洵是比较恶劣了,不过……
宁非低低地对自己说:“你也该够了,不要出来个人就拿去跟徐灿那家伙比了吧,不然哪里还会有更糟糕的男人?”她叹了口气,她事到如今看出来了,江凝菲的记忆留下来了,于是她的性格中也留下了江凝菲的烙印。她很庆幸这个烙印是对于徐灿的不满,而不是懦弱祈求的那一面。
着衣洗漱方面没有问题,宁非可以比较轻易地独立完成。入夏之后,衣物比较薄而轻,左手辅助一下也没有问题。但是梳头扎髻方面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她伤口直到昨天夜里才终于止住渗血,现在根本不敢做大动作,免得又弄裂了。
对这水盆里梅超风造型一般的倒影,宁非不甘心地想,总不能连梳头这样的事情都要招别人帮忙吧。
最后她在房间里找到原来用于捆扎简书的一条棕黄的布绦,将一把乌发揽到肩上,用布绦缠紧打结,看起来还是挺简洁方便的。其实以她的身份,应该梳已婚妇人的髻子,用簪子将头发固定在脑后。现在这样束发的方法,还是小姑娘才能用的。不过宁非不是中规中矩的江凝菲,以前愿意扎髻,是因为觉得方便,一根簪子就能够将头发盘起来。既然现在不方便了,那就换一个方法吧。
在这期间,叶云清和苏希洵的房间里都没有动静。宁非收拾妥当后才拉开门,走出了房间。入眼的阳光透过竹叶,轻快得让人心里舒服,竹楼里空空荡荡的,就只有她一个人。
出去走走吧,不然身上都要发霉了。她想。
于是一步步走了下去。在三天前遭殃的不止她一个,阿刚和白芦也被伤了,虽然苏希洵一再保证他们两人没事,宁非还是想要亲自去看看他们。阿刚住在丁孝家附近,道路她熟悉得很,至于白芦住在哪里,阿刚应该是知道的吧,希望那个小崽子已经清醒了。
可是她走了不到十数丈,莫名的有种怪异的感觉,猛地往后看回去,惊讶地发现白芦不疾不徐地跟在她后面走着。
这个情形,又和以前是一样的。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
宁非第一句话问的就是:“你好了?”
白芦略皱了眉,回答道:“我毛都没损一根,你想要我躺到什么时候?”
宁非倒抽了口气,记忆中的白芦不是这样的,白芦不是应该一边维持着温文尔雅的举止一边表现出面无表情的吗?他什么时候会暴躁地说出“毛都没损一根”的话来了?
她哪里知道白芦之苦,他那日被送回来不久就醒了,白芦比起阿刚的修为深厚不止一筹两筹,蒋衡为了迅速脱身,不惜自损功力将他震晕,但也仅仅是震晕而已,那点轻微的内伤,调息两周天之后再不成问题。
问题是阿刚不听话。
阿刚被搬回家由他爹照顾,他一醒来就叫喳喳地要苦练功夫,以免以后再度遭遇此等窝囊事。本来热衷苦练功夫是阿刚的优点,可是这个优点的发作也要看时间来啊,他现在伤口未收,叫什么叫呢。
白芦做完自己的轮值之后,又要跑到阿刚家里帮他爹一起劝慰他,时间到了又要回来轮值,火急火燎的,还半点成效都没有。该阿刚叫唤的叫唤,不该阿刚叫唤也照样叫唤,白芦心里不郁闷才怪。
宁非正惊奇间,一阵微风拂过,再睁眼时发现白芦身边多了一人,他也是穿着与白芦同色的浅葱青衣,凑在白芦耳边说了几句话。
白芦眉头皱得越发凶了。不知不觉间,宁非觉得他这样根本就是与苏希洵如出一辙,浑身不禁发冷,苏希洵的传染力可真强啊。
白芦忽然走上前来,对宁非说道:“二当家说,你如果要四处走走,不必阻拦。现在你是准备回竹楼休息还是准备‘四处走走’?”
宁非没多想:“四处走走吧,你不必理会我,有急事就走吧。”
白芦冷笑道:“急事?的确是急事……”顿了一顿,目露凶光地道,“妈的真是气死我了!”
说完把宁非一托,带着她飞身向下。
不多时,半山练场出现在眼前,不知道多少人在上面操练。
可是白芦仍然没有停下来,越过一片茂密的灌木矮树,宁非逐渐听见树丛另一边,还有乒乒乓乓的器物击打之声。
枝叶一分,眼前的景象陡然变了,这里是比起周围都要凹下去的一片低洼,大约两个篮球场大小,三十多人在里面手持竹刀对木桩持续砍劈。苏希洵正站在那群人的中央,他身边跪着的是……如果没看错,那的确是阿刚。
苏希洵听到了声音,抬头向林间看去,恰看到白芦像拎小鸡一样拎着宁非穿林而出,落下地来。他眉头微不可察地一跳,听到白芦说道:“二当家,请把他交给我吧。”
苏希洵低头去看那个阿刚,这孩子一大早的就跑下来向他认错,还要立即加入墨字部的训练当中,他正头疼中,白芦来的时机正好。
“你来得正好,把他拎回去吧。罚他十日内用左手抄两编金刚经出来,没写好别来见我。”
白芦在被挑出去驻防竹楼周围之前,也是墨字部的一员,周围人都是认得他的,至于阿刚,因为白芦的缘故也都很是熟识。听到苏希洵如此吩咐,都是暗中咋舌,阿刚性子跳脱,抄写是他最痛苦的事情,何况还是要用左手。不过他右边肩背伤了,苏希洵叫他用左手也挑不出毛病。
阿刚“啊”的一声正要辩驳,苏希洵自言自语道:“两遍似乎少了些,这令不行禁不止的代价也太少了。”吓得阿刚又不敢说话了。
宁非眼睁睁看着白芦将阿刚拎小鸡一般地拎走,并且那孩子可怜巴巴地死死盯着苏希洵一声都不敢吭,直到没入林里不见影了,始终没有得到苏希洵的赦免。
她百无聊赖地站在苏希洵的身边,表面上看上去像是在注意观察众人的训练,实际上心里有一根弦绷在了苏希洵身上,生怕他在大庭广众之下爆出惊人言论。
幸好光天化日下的苏希洵很是正常,他目送白芦拎走阿刚,一边说道:“怎么下来了?”
宁非赶紧答道:“早上醒了睡不着,出来走走。”
“吃东西了没有?”
“还没,”宁非闻到一丝危险气息,赶紧极限道,“我就出来走走,现在走完了,马上回去的。”
苏希洵抬头往山顶上看,宁非随他的视线看上去。越过枝叶浓密的树冠,山顶遥遥地矗立着。白芦刚才拎人下来时,她明明没觉得有多远,抬头一看,发现原来居然已经到了半山腰,顿时噤口不言。
苏希洵收回视线,继而向四周淡淡地一扫,那些明目张胆看的、遮遮掩掩偷看的,全部老老实实收心专心致志砍劈面前的木桩,生怕不够认真被人抓了包。
苏希洵摇了摇头,这群小崽子们还挺有眼力见的,越发不给他惩罚的机会了。他笑着看向宁非,宁非被他那目光惊得一跳,紧接着就看着他牵起自己的手。
他是微弯下身去找她的手,那动作并不快,似乎在给她机会拒绝。宁非噎在那里不敢动,生怕稍微动弹就被周围人注意到了此间正在发生的暧昧。不管她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稍微一晃神的功夫,就被苏希洵牵着手走向练场旁边。
宁非在这方面的脸皮比苏希洵显然薄得多了,苏希洵今日穿的是练装短打,袖口收得很小,根本不能遮好两人牵在一起的手,她眼角余光雷达似的侦测周围众人是否看见了。十分邪门的是,那群人明明专心致志地对付面前的木桩,可是十有七八居然露出心知肚明一般的暧昧表情。
宁非扯了扯自己的手,想要挣脱开来又不敢太用力,苏希洵那只大手却变得跟螃蟹钳子似的,她的举动如同螳臂挡车般不自量力。
宁非凑到他耳旁把声音压得极低:“光天化日的。”
苏希洵奇怪地看她一眼,不置可否。
宁非比他沉不住气,说道:“不太要脸吧,我们这样。”
苏希洵看了一眼两人握在一起的手,理所当然似的答道:“你放心,我在这里,他们不敢乱嚼舌根。”
宁非无语,这不是问题所在,他们不敢当你的面嚼舌根,可是敢于在我面前嚼舌根啊。
苏希洵继续说道:“他们敢当面调笑你,是你威信不够,改天给他们点颜色看看就好了。”
“……听起来,你好像很习惯于公报私仇?”
“公报私仇?这等龌龊事我从来不做。只是偶尔会利用职务之便提醒一下他们需要注意的细节而已。”
“……”
说话间,两人到了一丛老木旁边,几棵榕树和七叶莲纠缠在一块,树根突出了泥土,形成了十几条天然的屈曲长凳。苏希洵折了一张蕉叶垫在树根上让宁非坐下:“你先等等,过会儿早饭就过来了。在这里吃了一起回去。”
宁非在点头应是的同时,慢慢觉出一丝不对味道来,他们什么时候相处得这么自然?这种对话,好像是老夫老妻之间才会有的吧。
不等她作出反应,苏希洵探了探她的额头,觉得的确没有发热:“山上清晨水汽重,以后等太阳高了再出来吧。”说着帮她把散下的几根碎发别到耳后。
宁非简直快喘不过气了,她现在真想站起来把苏希洵领子揪住,恶狠狠地问他,没事用这种眼光看人干什么。可是刚才被他那样一摆弄,突然地就腿软了,心脏在心虚似的突突跳着,平静不下来。
眼看苏希洵转身要回去,她扯住他衣袖的一点:“你那右手不碍事吗?”
苏希洵愕然地停住脚步,抬起右手看了看,那上面还缠着薄薄的纱布。宁非看得眼睛一阵跳,听到他说:“那把剑成色不好,拿去劈柴还差不多。劈人啊,不行。”
啊?
苏希洵笑了起来,摸摸她的脑袋,回过身走向那群人中,冷下脸喝道:“看什么看,哪个人没有把木桩砍倒,早饭就免了。木刀折断的,早饭也免了。木刀半折未断的,早饭只有粗面馒头。”
那些人一听,立马夹紧屁股出工出力,开玩笑的,用木刀劈木桩还不许断,没有两把刷子根本做不到。
宁非深深地呼了一口气出来,山上的空气清新得难以想象。今后也许就在这里不走了,其实挺好的,这样的生活已经超出她的想象了。
不多时,山道上传来男人们的声音:“早饭到了,排队排队。”
那些人加紧了速度,当下就有两人面前的木桩砰砰断折,苏希洵满意地道:“行了,那边排队去。”
那两人兴高采烈的,倒提木刀往大榕树这边过来,路过其他人身边时,不忘炫耀地昂首挺胸,气得兄弟们牙齿犯痒。
他们将木刀整齐地靠在一根程丫状岔开的树根上,对宁非点头为礼,规规矩矩叫了一声:“宁姐。”然后站在最大的那颗树下排起队来。
如果说在洗衣那时候,大家把宁非叫做宁姐多少有点调笑的味道,现在就是心服口服的了。山上如今女人也多了起来,可是若论女人中最可怕的,公认的就是宁非。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这群人最怕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给抽冷子射一箭,那可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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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仅咫尺】
40
不多久,早饭就被运来了,几个瘦高挑的汉子用扁担挑了大木桶过来。到了榕树下,打开松木盖子,一股面香就飘飞出来。闻到了这股气味,大家更是拼命地完成早课,陆续地就听到木桩噼噼啪啪的折裂声。
对这个结果,苏希洵并不是很满意,说道:“非要到这个时候才用力,可见刚才是不够认真的,下次如果等早饭到了才能劈断,罚他多劈一根。”话音方落,宁非分明地看到一群人都苦了脸,但是敢怒不敢言,显然是被苏希洵滛威所迫,欺压得习以为常了。
苏希洵在所有人的最后来到了榕树下,几个轮值的汉子早就拿出大筷子和大勺子,从木桶里钳出小碗大的馒头,还分了每人一碗粥水。汉子们没甚讲究,蹲在地上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馒头是每人三个的定量,粥水不限,可以无限“续杯”。虽然食物简单,但是这群人吃得津津有味,看得宁非不免都馋了起来。
苏希洵看见她这副表情,甚觉有趣,从木桶里挑了一只柚木碗出来,接过勺子装了一碗粥,来到宁非旁边递给她:“喝一碗吧,可能不合你的口味,但是既然在这里住下来了,都要习惯的。”
宁非往碗里看了一眼,分明是传说中的周扒皮给长工们准备的粥水,光可鉴人型,能够当镜子来照的。她取笑地瞟了苏希洵一眼,难以把这个男人和传说中的周扒皮联系起来。
幸好馒头是老面馒头,用的面很劲道,不至于担心会饿坏那群如狼似虎的男人们。
苏希洵似乎觉得不大好意思,自己也盛了一碗,往怀里揣了两个大馒头,在宁非旁边坐下。
这里的生活和将军府里完全不一样,简陋而且简单,从用具和饮食就可见一斑。宁非却不觉得难以忍受,相反的,只要心情舒畅了,就算每日里和这群男人蹲一起喝粥水都是快乐的,胜过将军府的山珍海味许多。
宁非柔柔地看着苏希洵,心里真的很钦佩这样的男人。
在宁非的人生经历中,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所见的男人有许多都是为功名利禄而蝇营狗苟,把功成名就和物质享受放在人生的第一位。他们或多或少地将亲朋好友当作了获取名利的工具。
有人说,男人若是变心,就会希望能够左拥右抱,女人如果死心,则会转身就走,买上一张通向远方的车票,永远不再回到这个男人的身边。
宁非不觉得能够和那样的男人共度一生,志不同道也不合,她会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走。前世是这样,今生面对着江凝菲的丈夫也是这样。
也许徐灿多少也把银林当作了仕途所必须的工具,他们之间除了爱情,还有一部分因为名利的需要而互相依存。但是苏希洵呢?宁非开始认真地思考,这个男人就是她所等待的男人吗?
在这个时候,大伙儿或是咕嘟咕嘟地喝粥,或是嘀嘀咕咕地偷偷在说苏马面的坏话,完全不担心苏希洵会公报私仇,还有人时不时拿暧昧的目光往宁非和苏希洵身上瞟。
苏希洵小口小口地喝,姿态很是斯文。宁非不由想,如果她不在这里看着的话,苏希洵是不是会和其他人一样,很粗犷地蹲在地上狼吞虎咽呢?
她偷偷看看苏希洵的样子,立刻否定了自己的想法——苏希洵的样貌配上粗犷的言行举止,怎么想象怎么别扭。粗面馒头很香,就着粥水一口口地慢慢咬着吃下去,心情是前所未有地舒畅。
苏希洵感觉到这种频繁的视线,也抬起眼睛,两人不经意地对上了目光。宁非先是觉得不好意思,但是出于职业习惯,并没有躲开。苏希洵眨眨眼,不满地说:“为什么你在这里比在竹楼里吃得还多?”
宁非耸耸肩:“这么高深的问题我怎么会知道。”苏希洵露出一副深思不解的样子,宁非开心地笑了出来,但是为了避免这个男人钻牛角尖,在他继续追问之前,赶紧继续专心致志地大口咬起馒头。
她吃不了几口,忽然说道:“给我找些什么事情做吧,不然总是吃白饭,怪不好意思的。”
苏希洵大喜道:“你真愿意做事?”
宁非敏锐地察觉出其中的j诈,警惕地问:“你想做什么!”
苏希洵不好意思地笑笑。他把粥碗放在一边,毫不犹豫地道:“等你伤好了,请你教教他们射箭如何?他们多是擅长近战,远战方面的技巧很差,如果能有人指点一下就好了。”
“不会吧,山寨里难道没有擅长弓箭的人吗?”
“的确有擅长弓箭的,但是大家都是实心汉子,心领神会了却不知道如何表述,教人总不得法。会说的不会射,会射的不会说,这就是问题所在。”
宁非仔细思考之下,这的确是她力所能及的事情。她点头道:“好,总比白吃等死要强得多。”她想,苏希洵真是挺懂得利用有限的资源,难怪把个山寨搞得有声有色,数万人的寨子都不用为吃饭问题发愁。
苏希洵忍不住道:“你真想清楚了吗?这个要求很苛刻,你不答应都没关系的。大家都知道你是从淮安国过来的人,都能够理解。”
宁非讶异地盯着他,半天才想起来他为何会有这一说。她是从小在淮安国长大的,而山寨则是淮安的对头。她教射箭之术,其实就是与淮安为敌。因为他们的箭矢总有针对淮安国人的一天。
她往周围看去,那些吃饱喝足的汉子们明显听到了她和苏希洵的问答,都停在旁边看着她,有点紧张,更多的是期待。
淮安国是怎么样的呢?在宁非的记忆里,只有徐家的一方天地,除此之外的世界都是空白。淮安那里是一片灰白色的记忆,而这里,才是真实的所在。甚至比起前世的经历,宁非觉得在雁过山上才尝到了真正的快乐。
“我现在早就是泼出去的水了。况且你不是说了么,既然在这里住下了,迟早都要习惯这里的。”
听到她这一句定论,周围的男人们立时欢呼起来,把苏希洵说出来的话都淹没了,恨不得把手里的空碗都往天上丢,欢呼着“男女搭配,干活不累”之类的混话。
真是可爱的一群男人哪,宁非又看向苏希洵,耸耸肩然后笑了起来,笑得苏希洵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但还是不好意思地笑了。
淮安国现在是外松内紧,表面上看不出什么来,实际上各州郡军营都在进行一次大规模的调度。在淮安军府的调令下,各州郡精锐在淮安西南的广安郡集结。
夏初之季,徐灿也率领京周六郡的三万徐家军往广安郡开拔。
一路颠簸让银林公主十分不适,但是她从来不会抱怨,此番同行是她多次向父皇求情才求得的,为了这件事,她父皇还发了好大的火。对于这点儿旅途必有的不适,她不敢抱怨什么。
即便获得了父皇的同意,银林也只能是以去广安郡礼佛为由,在辎重队里遥遥地赘在绵延数公里的队伍尾部,平日不能接近中军,到达广安郡之后,就再也不能随徐灿再往前去。
沿途除了颠簸之外,有那么多事情是她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在克服了前几天的胃口不调之后,银林公主的注意力渐渐被车帘外的世界所吸引。
她自幼看惯了宫中的金瓦水砖,下嫁徐灿后,偶有出门,所见也大都是达官贵人的园林别坻,哪里见过木栅为墙茅草为顶的茅草民宅。不知道住进去又是一番什么样的滋味呢?
跪趴在路边迎送徐家军的平头老百姓们满面尘灰、头发蓬乱,小孩们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的,以前听府里的丫鬟们传说,京城外有很多不开化的平民,为了节省几文钱,小孩的衣服是不丢的,大儿穿不下的衣服继续给二儿穿,二儿穿不下的衣服继续给三儿穿。有的家只生一个孩子的,干脆就直接买大人的衣服给他,一穿能穿好几年。
银林觉得这些平头老百姓真奇怪,几文钱有什么好省的,不就是几件衣服吗,都舍不得给孩子买,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会比自己的孩子更重要?想到孩子,她不免又陷入了郁郁寡欢的情绪之中。
行了半个月,广安郡遥遥在望。这日正近午时,队伍忽然毫无预兆地停了下来。银林对此觉得很是奇怪,这些天来,徐灿一直在中军带队,她的车马在后军的辎重部队之中,因粮草重要,周边有重兵保卫,她并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何事。
掀开车帘,车旁骑马随行的戴熙立即策马到窗前听候吩咐。
戴熙是三品带刀御前侍卫,武功很是了得,比起御前侍卫总教头蒋衡的武功而言只高不低。整个淮安国里,当朝皇帝只封了三名三品带刀御前侍卫,戴熙就是其中一名。
银林是皇帝看着长大的女儿,且皇帝非常看重徐家,一同意银林随军之后,当即调派戴熙跟随在银林身边,听候公主节制。戴熙今年年方二十八,肩宽腰窄,平日里在京中走动不知道俘获了多少官家小姐的芳心,此时正是建功立业的大好年龄,皇帝让他出来,多少也存了让他拓广视野的意味在里面。
银林问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
“属下不知。”
“去看看。”
戴熙坐直起身,抬头往前看去。道路狭窄,行军拥挤在一团,如果骑马前行,必然要踩踏到管道两旁的农田。徐家治军很严,踩踏农田者当众鞭二十,不论是否皇亲贵胄,徐家一向执法如山,因这多年积威,才在淮安声名赫赫。
戴熙不敢触徐家军的逆鳞,很干脆地下了马,一撂袍角,在稠密的士兵中穿插前行。
银林心里忐忑不安,自从启程后,她很久没有能见到徐灿了。侍女安慰她说这是正常的,军中毕竟不同徐府,徐灿自是有很多事情要忙,过一阵子就会习惯。但是随着大军南下,这种不安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严重。银林看着远方开始出现的隐约的连绵山脉,虽然只是在天际出现了一片连绵的阴影,在她眼中却如即将到来的风暴,她隐约有了不祥的预感。
这种不安的预感随着等待时间的延长愈演愈烈,戴熙已经去了半个多时辰了,仍然没有回来,并且队伍也依然没有继续前行的征兆,反而从中军下达了原地休整的命令。
直到银林坐不住想要亲自上前的时候,她身边的侍女才惊喜道:“戴侍卫回来了!”
银林定睛看去,果然是戴熙越过人群,不多会儿就到了车前。
他的神色有些怪异,银林不及多想就问:“中军发生了什么事?是不是有刺客?”她现在担心的就是徐灿的安全。
戴熙道:“公主多虑了,并无刺客。”
“那大军是因何事耽搁?”
戴熙道:“蒋教头回来了。”说完闭口不言。
银林则是心下一惊,因为她出京,父皇派给她一队宫中侍卫随身保护。徐灿前些日子借去了几个好手说是要提前探探雁过山的风声,其中就包括了蒋衡。
她连忙问道:“蒋衡回来了?……你是说,只有他一人回来了?”
戴熙点头应是。去的一干侍卫的实力不弱,可是只有蒋衡一人回来了。他们领的命是暗中刺探,既然是暗中,那么就不会刻意地挑起对方的注意,会着意避过对方的大部队,然而居然只有蒋衡一人回来,并且身上伤痕累累,使得他们不得不对雁过山的实力重新做一个评估。
银林有些失神地道:“我一直以为民间传说黑旗寨的可怖,传说有进无出,只是夸大其词。黑旗寨再怎么说也不过是一群山贼组成的乌合之众,原来居然如此厉害。”
戴熙忽然说道:“属下还见了蒋教头,亲耳听见他说了一些奇异的话。”
“奇异?什么话?”
戴熙看了银林一眼,低下头去:“他说,似乎是徐府的二夫人在雁过山上。”
银林愣了愣神,才反应过来戴熙所说的徐府的二夫人是何人,她狠狠地一拍车壁怒道:“胡说八道!”
这一声着实响亮,震得周边不少兵丁奇怪地看了过来。银林顿知失态,咬牙忍了冲动,低声问道:“他确实看清楚了?”
“确实看清楚了,对方还叫了他的名字。”
“江凝菲……她现在怎么样了?”
“蒋教头没有说清。”
戴熙离去后,银林在车中坐立不安。她没有想到江凝菲还活在世上,江凝菲离开徐府之时正是寒冷的天气,京城里不见踪影,好些人传说她单人独骑地从城门出去了,她怎么想也想不出一个没有人呵护的女人怎么能在那样的冰天雪地里活下去。
既然现在是在黑旗寨里,也许是被俘获上山的吧,现在的生活一定很凄惨吧。银林恶意地想。她曾经对江凝菲抱有一丝愧疚和可怜,但是在听到她还活着的消息,并且很有可能重新融入她的生活之后,那一丁点儿的愧疚和怜悯立即变成了恶狠狠的怨毒。
她好不容易捍卫了自己的地盘,好不容易把她赶了出去,为什么江凝菲那个可恶的女人却像冤魂一般阴魂不散地缠着她,不给她一个安生日子过。
在银林因为担忧而生恨之时,徐灿却心情烦闷得慌。
他从蒋衡的帐篷里出来,因为他的伤势不轻,且又连日奔波,不得不暂时驻扎在这里给他半日的休息。
蒋衡方才对山上情况的描述对他的帮助很大,但是最让他失神的消息还是那一个——江凝菲在山上,似乎过得不错的样子。
他不经意地往远处那片连天的山脉看去。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上山,是被俘获的吗?可是蒋衡说不像,因为她主动地拿起了武器,保护山上的匪贼。
她究竟怎么了?她怎么能够下得了手去杀人?徐灿觉得痛心欲绝,江凝菲何时变成了这样,她明明曾经是那么美好可爱,在他的怀里祈求他的保护。他曾经以为他并不在意江凝菲的离开,在她变得让他更加无法忍受之前放开她,他至少还能够永远记住她善良可爱的样子,而不是一个被妒忌变得丑恶的毒妇。
徐灿觉得这就像是一场噩梦,命运在他面前,凶恶地把曾经地美好撕碎。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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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暧昧】
41
徐灿大军向雁过山以东集结的消息很快传回了寨里,大家开始磨刀霍霍,等待着两方交战的那一日。不过准备是准备,却还不到火烧眉毛的地步,防守之道莫过于外松内紧,各项细节自有各个关口的关长操心,至于叶苏二人,只需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便可。
苏希洵坐在竹楼外搭憩起的小屋里,正有寨众向他回禀事情。先段时间俘获的淮安国探子熬不过连日的逼供,说出了一些有趣的消息。
淮安大军南下是板上钉钉之事,至于统帅者为何人,只需稍加打探就能够知道结果。但是不论是苏希洵还是叶云清,都不会想到,就在大军之后,居然还会有一个公主的行队……据说是去广安郡礼佛,并不随大军直接开拔到雁过山下。
苏希洵摸着下巴思忖,如果形势运用得当,那个什么公主倒是可以利用的。他点头道:“查得很好,你去传话给习黑,让他派手下十二士,前往淮安军必行之路探探风声。”
“是。”那人领命即走。
苏希洵站起身,觉得腰背上有些酸疼,略一思考才发觉不知不觉之中一天又过去了。防务更换和钱粮划拨的问题耗费了他许多的精力,此时事情大致处理完毕,才知道时间流逝之快。
似乎还有什么事情忘了没做。他左右看看,恍然大悟,忘了今日是给宁非换药的时候。
从处理事务的小屋回到竹楼不过是很短的时间,可苏希洵自从从公事里回过神来,一心就扑在竹楼里的宁非身上,恨不能早点回来。回了自己房内拿了药篮,整理了仪容才装模作样地缓缓走向宁非的居处。
宁非此刻忽觉一阵恶寒,她警惕地往四周看了一圈,确定房间里再没有其他可疑人物,不由心中惊怪不已。刚才那阵感觉就好像是被谁在背后诅咒了似的,浑身鸡皮疙瘩直竖。
但她没能疑神疑鬼多久,咔嚓一声响,门被奇异地推开了。
那扇门可是上了闩的!
宁非本就心惊肉跳,听到声响吓得站了起来,回头看去,方知是苏希洵手提着一个竹篮走了进来。
“怎么了,脸色那么白?”苏希洵问,“手上还很疼吗?”
宁非摇摇头:“你以后能不能进门先敲一敲,啊,我不是说礼貌问题,真的是很容易把人吓到。”
苏希洵回过神,原来他进来之前一边心痒难耐,一边刻意强调自己要从容而万万不能急进,一时没注意,推门时不自觉将门闩给折了。他心中羞赧,脸上却不改色地道:“门闩好办,明天我给你削一个新的,今晚先拿一把筷子代替好了。”
“在你们这里,有门闩和没门闩好像都差不了多少的吧。”
苏希洵干咳数声,适时地转换了对他不利的话题:“你那伤口已经好几日了,药效已经过去,我今日给你换新药。”说完不久就无奈地道,“你做这一副表情给我看作甚,反正药还是要换的,你如果知道痛当初就不该那么冲动。”
宁非苦起脸:“当初觉得爽了,哪知道会留下这种后果。我真宁愿被多砍两刀,都不要换一次药。”她虽然怕痛,但还是乖乖地在床边坐下,视死如归地撩起袖子伸出手来,当真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你就继续坚持你的谬论好了。”苏希洵拉过椅子在她对面坐下,嘴上说得狠,手上动作则很是轻柔,把圈在她手臂上的绷带一层层地绕下来,露出了里面包裹的一层药棉,轻轻地掀开一角,可是没能揭开来,就如他预计的一样,药棉毫无悬念地被血渍凝固在伤口上了。
他小心翼翼地观察宁非的脸色:“疼吗?”
“早也是一刀,晚也是一刀,你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苏希洵沉吟片刻:“你稍等会儿,我去煮一碗汤药来。”
“什么汤药?”
“给你缓解一些疼痛。”
宁非连忙用完好的右手扯住苏希洵衣角:“你回来!”
比起受伤而言,换药的时候是更为痛苦的。受伤只是片刻的爽快事情,而换药却要看着别人拿了镊子剪子在伤口上磨来磨去,就好像活生生地被揭了一层皮。宁非不是不知道,而是实在没那个脸要苏希洵为了这点破事还要再花上一两个时辰去熬药。这算什么啊,本来就是在山上白吃白喝的,还要欠人家的情,还要越欠越多。
苏希洵愕然停步,瞪着她抓住自己衣角的手不说话。
宁非方注意到,她这回太激动了,噌一下就把人家的袍脚拉了起来,里面雪白的裤子都露出来了。她惊得几乎就要翻了白眼,连忙把手里的东西放开。苏希洵今日穿的并非骑装,而是常装。
说到宁非为何如此大惊失色,就要讲到常装裤子的不同,两根裤管之间根本没有缝合,是开了大缝的。这种裤子在便溺时很是方便,男人扒开裤缝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不必再解开束带。
苏希洵一下子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那个……对不起,我什么都没看见。”宁非刚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看到,并且也在心中念叨着自己绝对没有看到,可是这等尴尬事情又如何能够说得清楚?
对于底下是否走光,苏希洵并不觉得很担心,他将束带扎得很紧,布料也用得多,想要看到其中端倪是难上加难。不过宁非这种样子还真是好笑,他觉得有趣,干脆顺势逗起她来:“你没看见什么啊?”
宁非连翻白眼,话根本接不下去。她发现最近几天来,苏希洵逐渐得寸进尺。他可是个打蛇随棍上的主儿,见风使舵的功夫很高,给他点儿好颜色看就开始调戏起人来了。
苏希洵干脆坐在床沿上,和她并排在了一起,重新执起她的左臂:“咱们不打岔了,我话说在前面,不喝药很疼的。”
宁非咬牙切齿道:“你换吧,难道我还能疼死不成?”
苏希洵叹了口气,从竹篮里取了剪刀和棉花出来:“你可要忍着别动,戳进去了就是伤上加伤了。”
他用棉花蘸了清水,一点点地沾湿被血渍黏在伤口上的药棉,小心地用剪刀把脱离的部分剪开。苏希洵自然知道其中苦楚,下手很是谨慎,也很利落。他专注于手中的动作,尽量快速的解决问题,没有余力去注意宁非的情况。好在她很听话地把手放着,动也不动地停留在他膝上。
他甚至觉得这短短的换药时间,比他处理了一天?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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