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我变成了剑灵 作者:圣城
分卷阅读70
这双金眼珠子哭起来应该像是滚了水的琥珀珠子,肯定特别好看。”
“滚了水的琥珀我可以给你弄来一屋子,但想看我哭是没机会了。”我冲她咧嘴一笑。
其实,在我最难熬的时候,阿昙也一直以另一种方式陪伴着我。生命之树的力量觉醒后,与我本身的力量融为一体,我同时具备神的创造和魔的毁灭之力。
我集结了巨人和精灵的残部、还有所有蠢蠢欲动的人,多次向帝国挑起战争。我终于拥有了不再受人摆布的力量。这世上多得是信奉弱肉强食的人,曾经的我也将力量奉为真理,以为只要绝对强大,就没有值得烦恼的事了,生不知,在力量到达顶峰之后,人也会面临着巨大的考验。用奥特兰迪大陆上最通行的真理来说,就是万事万物的“平衡”。人间处在未可知的天堂和地狱之间,是至善和至恶的平衡点——只有人间才能长久存在。我着手打破了大陆维系了一百年的平衡,终于有一天,我蓦然想起阿昙对我说过的那句话:
“爻君,不要让我从小到大的梦魇,那个永远无法抹去的厄运诅咒,变成现实。”
这句话好像一直躲藏在我脑海深处,在我成功复述出她的每一个字之前,我对此毫无印象。第一次回忆起这句话的时候,我刚刚打完一场胜仗,占领了帝国在边荒的一座军事堡垒。我擦拭着阿列侬双剑,无聊地坐在城墙上看着大漠暴烈的风沙掩埋满地的尸体,就在那个时候,我重新召唤出我又爱又恨的命运宝石,看到了战争的未来。在未来里,我的战争胜利了,但我也看到了生灵涂炭的未来,在那个未来里,阿昙所说的梦魇,变成了现实。
烦躁地闭上眼睛,却听到两个自己做着激烈的辩驳。
【这是我的宿命。我的诞生本来就伴随着“厄运”,人们杀我、恨我、利用我、背弃我,我要报复他们,让他们尝尝我的痛苦】
【报复应该是战争的正当理由吗?如果我杀光了霍布斯皇族、颠覆了百年来帝国统治的制度、甚至自己当上大陆的王,我希望有一个怎样的国家?我应该制定怎样的制度、又该如何让人民迅速从浩劫中恢复元气?】
【这些问题,我从没想过。也不需要考虑,眼前的事,是战争。】
【就算不想其他的问题,至少有一个问题,每个人都必须找到答案!你想做哪种人?】
我被自己内心的这个问题问住了。
犹记得那时黄沙漫天,巨人部族将战场上的尸体堆起成一座小山,炎之巨人用手点燃了那小山,瞬间燃起熊熊烈火。刺鼻的臭味熏得我飞上了高空。不管生前是怎么样的人,死后的气味都一样恶心,一杯黄土,不分你我,还是活着好歹有趣些。
如果只有一个最本源的条件,那就是——【我想做一个快乐的人】
然后——【做我自己。】
我也许会变成真正的魔王。我可能会被困在那无助的狂怒之中,被埋葬在荒原每日的死寂和戾气之下,被过去现在和未来那无休止的诡诈所掩没,终其一生都找不到出路。
但很幸运的是,我找到了出路。
在那一场胜仗后,无论是我的下属还是敌人,都很奇怪作为战胜方的我,为何主动提出签订休战条约。
河水之滨,公主被放在了高高的祭台上。谣言像入夏时的蚊子一样,一夜之间就遍布了每个角落,人们都以为今晚我要迎娶那名公主。
“爻君,你作为今晚的大反派,这样搬了把小板凳坐在暗处看戏真的好吗?至少遵守一些反派的操守啊,比如飞到天上放狠话什么的。”
又过了五分钟……“爻君,你确定我们要开始野餐吗?”
我满斟美酒,举杯道:“生日快乐,阿昙!”
阿昙勉强地与我碰了一杯。
“阿昙你说如果一个人变成了一头肥猪后,发现自己很快就要被宰了,会有怎样的心情?”
阿昙:“这是什么比喻?”
“这不是比喻,而是一个计划。”我指了指高台上的公主略有感叹,“那高台多像当年斗兽场上的审判席。”
阿昙微垂眸,似也陷入了回忆。“不久前我去探望过当初救下的那群姑娘。她们问我你的去向,都很感激你呢。还有阿藻,她跟我说,有一样东西要还给你。你给过她什么东西吗?”
“一块盾牌罢了。难得她还记着。”黑风暴中,我曾将尼基金盾给了阿藻,保护她平安度过风暴。如今刀枪都无法伤害我,我也不再需要盾牌来保护自己,就当那块盾牌丢失在黑风暴中了。
夜,越来越深,我依旧不出动。公主与暗中观察的护卫也只能静静等待。
“最恐怖的不是恐怖本身,而是等待恐怖降临的那种心情。我要让那胖公主,也尝尝这种滋味。”我默念咒语,用一片飞向公主的羽毛承载魔王的诅咒。
一声响指后,华美的衣服散落了一地,从衣服堆里钻出来的,是一只“呼噜噜”直叫的大白猪。
阿昙“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这是我见过的最差的一届魔王!”
作者有话要说: 爻君:这一章标题什么鬼,作者打错字了吧?
阿昙:没毛病啊
明日八卦头条:求亲亲求虎摸的爻妹和强势护短的昙少
☆、【穿书之师承李白】
作者有话要说: 任性、随时掉节操、可能无脑爽。
文案和封面都是随手写/做的,大纲还没敲定,随时都可能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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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无关,新书介绍
这是一个穿书者导致时空错乱的、彻底崩坏的仙侠文。
穿书。非正统古风仙侠,世界观是古风+工业+朋克的架空时空。有修士宽袍广袖唱摇滚;有御剑飞行也有飞船;有诗人业余玩饶舌;有法术和科学;有长剑也有手.枪。
为什么要这样设定?
因为作者某天突发奇想“既然已经决定写唐宋文人大乱炖了,那么为什么还要在意古风这个设定呢”。不想要世俗礼教、血统尊卑,想要宗教自由、选择自由,想要爽,特!别!爽!
男主版文案:
传说,七百年前屈子挥笔于洞仙石上写完《离骚》,落笔时天边霞光骤现,屈子乘凤凰破云而去,从此脱离八苦,羽化飞升。
七百年后,有个叫做李白的少年散修,曾经离飞升就差一步。飞升之时,他喝得烂醉,将凤凰当做野鸡要烤了下酒,凤凰侥幸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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