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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9

    绝代盛宠 作者:奶茶仓鼠

    分卷阅读109

    沉沉缓了一口气,小公子声冷道:“形诗作文,除了韵脚,本就讲究的以形喻物,深露浅藏!自然要以形词饰之,什么空洞平伐?毫无意义?这恐怕不过是你们这些写不出漂亮形词之人来刻意诟病的说辞吧!”

    “是么?”沈长歌眉宇微挑,却似乎似乎不曾动气,反而眉睫一敛轻轻笑了,“这究竟是我刻意诟病的说辞,还是如你这般文采平平,只会以形词粉饰其句的借口之辞?”

    “你——”小公子气结,双手猝然紧攥成拳。

    “公子!”那伴他而来的随从见状也连忙步上台,抚慰着她的胸背为其顺气。

    ……

    说着说着便几乎吵起来,闲逸楼的掌柜在一旁尴尬观望,想劝,却根本插不上话来。先是一个衣着名贵的小公子,再是一位气质超凡的翩翩少年,这状况在往年的诗会上还从未有过,他头一回见,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台下的观众也似乎觉得新奇,七嘴八舌地议论,逐渐便连下面都因诗句的“饰词”一说纷纷站成两派,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站在沈长歌的身后,临霜心急如焚。

    她分外担忧此刻如遇熟人,若将沈长歌认出,对其名声怕有所损。她想打断,可是在一边僵滞了好半天,却根本说不上一句话来。

    “罢了。”好一会儿,沈长歌终于轻叹了一口气,脸色如旧云淡风轻,“这样吧,若是我可以不加那些形词饰词,便可做出优于你的诗词,这魁首,可为我所属?”

    小公子闻言一怔,眉头紧皱,“这魁首已是我的!怎能为你所属?”

    沈长歌淡漠一哂,道:“你既已是魁首,那么只要我强过你,自然说明我比你优异,那么这魁首,自当为我所属,不是么?”

    他以他的原话驳他,直说得他喉间一涩,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沈长歌却已不愿再搭理他,轻讽地笑了一下,自顾转身向桌案边走去。

    第71章 胜出

    备笔, 斟水,研墨,蘸墨。

    礼貌朝着店小二要了一页宣纸, 沈长歌将纸静静铺好, 以镇尺抚平,而后信手执笔, 落笔成墨,笔走龙蛇。

    台下的众人雅雀无音, 纷纷抬着头, 定定注视着那道淡定清隽的青色身影。

    沈长歌面容淡定, 背脊挺直,左手半负于身后,右手执笔落墨, 目光默默落在纸上,他似乎完全不曾发觉众人的注视,神态容色如旧淡然,挥笔成诗。

    便连那矜傲自高的小公子都似乎有些怔住, 虽紧盯的目光里仍有些愤愤,却逐渐有些凝固。

    沈长歌写得很快,几乎没过小半柱香, 他便已撂笔起身,将镇尺拿开,轻拂起纸页吹了吹墨。等到那纸上的墨迹几乎已干透,将纸页交给小公子。

    小公子微怔, 将信将疑地接过了,垂眸一望,视线方才停了两秒,竟赫地一瞬愕住了,又立即抬起头看向他。

    他这反应有些奇异,也同时更令人忍不住好奇,掌柜探着脖子凑过去,想要看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即便是临霜,也忍不住伸着脸瞧上一瞧,直到被身前的沈长歌偏头一望,方才又讪讪地又缩回了他身后。

    咬牙僵了片刻,小公子滞涩半晌,倏地一撇手,将那一页纸撇开了,正巧轻悄飘在高台前。

    台下的观众早已心痒难耐,见状立刻一拥上前,争先恐后地观看。

    就见那张雪白宣纸之上,几行书挥洒自如,诗意盎然:

    暮云迢迢奔落日,落日沉沉余暮云。

    孤鹜不辩天与水,遥是楚天落黄昏。

    字句形意浅白通俗,文笔简练,意蕴优美。

    很快的,台下再次惊奇一阵喧潮。

    盯着小公子越来越僵白的脸,沈长歌面色冷淡,“这般,你可认输了?”

    小公子说不出话,紧瞪着他的目光依旧恁般灼灼愤懑,却隐约有了点自恨的不甘。

    不予再理睬他,沈长歌回身看了看临霜,手臂半环在她身后悄声一引,引她走到那置放紫珠的小台前。

    这一次的魁首自然再毋庸置疑,掌柜笑呵呵地步上台前,高声宣告着这一次元夕诗会的夺魁之笔,惹得台下一阵掌声雷鸣。沈长歌淡定地轻一颔首,而后接过了那枚店小二递来的,被锦盒包裹的精致紫珠。

    他只略略看了一看,将锦盒一阖利落收起了,低声唤了一下临霜,向着高台下走去。

    “喂!”那小公子却似乎分外不甘心,一时不忍,又出声把他叫住。

    沈长歌脚步一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

    愤懑盯了他一会儿,小公子抿了抿唇,开口:“你……你到底是谁啊?”他的声音较刚刚有些低落,少了原先的矜傲。

    看了他一眼,沈长歌没有回答,定了定,带着临霜,转身走下去。

    ·

    一下了高台,临霜立即低着脸嚅声开口,“少爷,奴婢……奴婢技不如人,劳烦少爷了,奴婢谢少爷。”

    她低低地说了这几句,转而脸上又有了一些骄傲,抬起头对他盈盈一笑,道:“不过,的确还是少爷厉害,当为这魁首!”

    “你只是练得太少。”沈长歌见状轻轻笑了,手臂带着她向门口处一引,并肩伴她慢慢朝着门口走去。

    “我曾经刚学诗文对韵时,被要求每天一首诗文词韵,如若写不出,可要被太傅打掌心的。看那人的衣着,想来也是哪个富家子弟,必然也读过不少书。你未曾接受过正经的练习便可有如今的水平,已经非常难得,不必在意。”

    “是这样吗……”临霜低低自语,回想到方才那小公子的矜傲摸样,心下不由总有一些欣羡。那小公子看年岁,适才也只同她大不了多少,可是却不管是神态还是信心,与她都可谓有着天壤般的差距。

    她也真的,很想有机会读书的……

    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沈长歌偏头凝视,见她一直低埋着头,唇角不经意微勾,戏谑般开了口,“你若也想读书也好啊,今后我也让你每天行诗作文,如若写不出,就打掌心,怎么样?”

    “……啊?”临霜一愣,呆呆抬头眨了眨眼,立刻摆手,“啊不不不……少爷,还是不要了……”

    沈长歌低低一笑,脚步停了一停,“对了。”

    临霜跟着他停下,不解地看他。

    “这个给你。”就见他伸出手,将那个置着紫珠的锦盒递到她的面前,轻轻道。

    临霜愣怔了一秒,看了看锦盒,又抬头看了看他,却不曾接过,讷讷开口,“可是少爷……这是你赢下的。”

    “这也是我送你的。”他神情平和,顿了顿,径直执起她的手,将锦盒放在她的手中。

    他轻哂道:“这珠子确实很漂亮,但我拿着没用,你拿着吧,用它来镶支珠钗,或是其他什么首饰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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