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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04 章

    青春血泪史:血色黄昏 作者:老鬼

    第 104 章

    骑上马,从连部向东北方向走40里就是格日图大队。一间孤零零的小土屋,住 着大队赤脚医生罗湘歌。

    她是六六届高中生,北大附中的。看上去小40,其实才28岁。个子中等,额上 浮现着几道细细皱纹,头发稀疏发黄,两颊像蒙古妇女那样有两块红,鼻旁有几颗 雀斑,不大不小的眼睛闪闪发亮,放射着挑战和想象力的光芒。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一见面,我们就滔滔不绝聊起来。她 性情开朗、豪爽,时不时哈哈大笑,很快就使我和金刚一点拘束没有。

    可能是草原人少,来个客人,招待得特别热情。她慷慨地为我们端来奶皮子、 甜奶豆腐、果子、奶茶……还一定要留我们吃饭。

    炒鸡蛋、 葱爆肉、土豆烧牛肉……利利索索地为我们做了4个菜,并端来马奶 酒。我们围坐在炕桌旁,边喝边聊。

    “林胡,我早就听说过你。”

    “我也早听说过你,刘英红对我讲过你的事。”

    连队的伙食太糟糕,见了这些好吃的菜,真高兴,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像多日 没吃饱饭。

    “你们喝酒呀。”

    金刚轻轻地呷了一口,阴郁而无神。

    “我不能喝酒,一喝就脸红,头晕。”继续贪婪地吃着那一盘盘连队食堂根本 吃不着的好菜。团长一级的官儿下连,也不过就这水平。

    “大男子汉不喝酒,真是少见。我现在相信了酒的力量,它会给人智慧、勇气。 不喝酒的人不是蒙古人!”说完,罗湘歌一扬头,半碗酒进了肚。

    我顾不上说话,只是埋头猛吃。有5年没尝过炒鸡蛋的滋味了(草原上不养鸡, 鸡蛋奇缺),好香!奶皮子也是头一次吃。在我们兵团管辖的牧区里,奶皮子异常 珍贵,牧民绝不轻易给客人拿出来。

    劳改多年,这是头一次到人家串门吃饭,直吃得我左肋胀疼才被迫住了嘴。

    “你吃饭很有特点。”她微笑道。

    “老鬼的战斗力在全连名列前茅。”金刚板着脸。

    “你们兵团来的怎么个个都像饿狼一样?”

    “你到我们连食堂吃吃就知道了。还是你们插队好呀。”

    “可能。但你们有人管,有铁饭碗,有公费医疗,算工龄,发这发那……我们 插队的算什么?”

    “可你们比我们自由啊。不像我们这么受压迫,被管得死死的。当官儿的想干 啥干啥。唉呀,兵团真有点像集中营,什么自由都没有。”

    “那么说,我们插队的就像在天堂里了,我真该庆幸兵团没接管我们公社。” 她若有所思道。

    “后悔哇!要是到公社去,我绝当不了反革命。”

    ……

    “抽烟,抽烟。”吃完饭,她又拿出了大青山烟招待我们,并且自己也点了一 支。

    “你抽烟?”我还是中学时的观念,觉得只有卡普兰(刺杀列宁的凶手)那样 的坏女人才抽。

    她又哈哈大笑起来,笑得很豪放,又让人觉得有点假。

    “陪你们抽一棵。”

    金刚吐了一个烟圈,缓缓说:“我们来是为了换换情绪,兵团生活太单调枯燥。”

    “那我为你们制造一点欢乐吧。”她叼着烟卷,背起手风琴,大大方方为我们 拉了一首古老的蒙古民歌“森吉德玛”:

    珍贵的宝石比不上你纯洁,百灵鸟的花翎比不上你美丽,思念你啊,森吉德玛……

    她又拉起了“山楂树”、“深深的海洋”、“十五的月亮”……头随着旋律前 俯后仰。

    金刚听后连连赞叹:“大好了,你拉得真不错。”

    罗湘歌骄傲的瞪着他:“我排球还打得不错呢!怎么样,玩玩吗?”

    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号称假小子的姑娘极爱运动。高中时,曾是什刹海业余体 校舢板队的主力队员。难怪她能和男知青一起压生个子。

    金刚不解地问:“你这样乐天,是不是自我麻醉?我们知青的倒霉命运你能摆 脱吗?”

    罗湘歌反驳道:“同样的生活,同样的遭遇,为什么不快快乐乐度过?悲悲戚 戚就不倒霉了吗?”说完又笑起来。我觉得一点也不可笑,她却笑个没完。

    金刚低声说:“现实中没有那么多高兴的事,却非要收缩肌肉,假笑,假快乐, 这更悲惨。”

    罗湘歌又哈哈大笑:“难道我的笑是假装的吗?像你那样总忧心忡忡要得癌的。”

    “苦闷是现在年轻人的通病。”

    “那我就治治你的病吧。每天你要大笑三次,功能如下:第一有益于肺,第二 清洁呼吸道,第三消除神经紧张感,第四散发心中积郁。你不要小瞧笑,包括你所 认为的假笑,它是衡量人能否适应周围环境的尺度。”

    金刚无可奈何地摆摆手。

    她胜利地撅撅嘴,又接着说:“我记得你们连有个牧主贡哥勒,他曾被人打昏 过,是我给他包的伤口。他有一个优点,就是不管怎么疼痛,怎么倒霉,怎么被人 侮辱也一笑置之,像这样的人才有生命力。”

    想起当我梆梆打他时,一大颗眼泪沿着他脸颊流进胡须,嘴角却仍维持着一个 恭恭敬敬的笑。

    “我很后悔当初打他。”

    “是吗?”她用力地瞪着我:“一般来说,我对爱打架的男生并无恶感。但对 你打贡哥勒却实在不敢恭维。人家贡哥勒老老实实干活,除了图口饭吃,能活下去, 还有什么要求?哪点碍着你了?就算是牧主,现在并没有干什么坏事,再怎么着, 也是60来岁的老人,你凭什么那么狠地打?真的,我觉得欺软怕硬是人性最丑陋的 一面。”

    我眼睛转向窗外,连点头,心里很不是滋味。

    “别说老鬼了。他崇拜暴力,崇拜海狼。”

    沉默片刻,罗湘歌介绍起她自己。

    她从小喜欢跟男孩玩儿,爬树、翻墙、玩弹弓、偷果子、逮蜻蜒……样样都干。

    13岁时,弟弟欺负她,火气上来,动了菜刀。上中学后,还是穿裙子的野小子。 见别人打架,她在旁边摩拳擦掌。来牧区后,当公社书记和大队长争吵,书记气得 要动手时,她朝着胆怯的大队长吼道:“别怕他,横点!全队知青站在你这边!” 居然把公社书记的胳膊吓回去。

    第 10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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