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藏锋 作者:墨殊
分卷阅读96
花家本家乃是正宗的暗器世家,花满楼的一手流云飞袖,正是由此脱化而出。
而唐门作为川蜀地区暗器和□□都排的上名号的名门,和花家本家自然有所交集。只是唐家的女儿稀少,就是有也鲜少远嫁,像是花夫人这样的,但是特例了。
偏生花夫人和唐家家主虽然是亲兄妹,年龄相差却是很大。这也就导致了唐家“天”字辈的后生们,都生生比花夫人的儿子小了一辈。
比起忽然有了一个年岁和自己相差不大的表叔更郁闷的事情……大概就是有了一群表叔了。
陆小凤想不到自己还有给旁人点蜡烛的这一天。在心里默默的给唐天仪点上一根蜡烛,然后陆小凤终于也再也忍不住,大声的笑了出来。
在神针山庄的下人的带领下进了房间,如今正泡在温暖的热水里的唐天仪忽然打了一个喷嚏,一股凉意窜进了心头,唐天仪揉了揉鼻子,加快了手里的动作。
陆小凤本是打算请教完薛老夫人那块红布上的针线的来历之后,就即刻奔往下一个地界。不过因为有了叶且歌和薛冰救人的这个意外事故,最终陆小凤他们一行人,还是在叶英的拍板之下决定在神针山庄小住一晚。
薛冰和薛老夫人自然没有不答应的,很快就让下人帮着他们几人分别收拾出来了房间。
一夜好眠。
终归是有事在身,第二日陆小凤一行人便辞别了薛老夫人。陆小凤要去盛京的瑞福祥,因为薛老夫人说,这样的红布和黑丝线产自盛京的瑞福祥的。
薛冰偏生要跟着他们走这一遭,陆小凤本来是想拒绝,可是薛冰却连眼角的余光都没有给他,兀自走到了叶且歌的身边,一副就要跟叶且歌走的架势。
陆小凤哑然半晌,不知该说什么——他一个风流浪子,最后却在魅力上输给了一个小姑娘,这样的情况下,他还能说什么呢?
唐天仪和孙秀青经过了一夜的休整,身上的余毒已经清得差不多了,因为昨天叶且歌露出的那么一点与唐门的渊源,唐天仪决定暂且先跟着她。孙秀青自然听他的,所以这一大早,唐天仪便说要和他们同行。
于是,陆小凤的“破案小分队”的队伍便又壮大了几分。
这样的丝线,一天买卖的数量不知凡几,陆小凤想去盘问一下掌柜和伙计,叶且歌一想就觉得分外不靠谱。可是看着大家都似乎没有什么异议的样子,叶且歌也就没有多说什么。
一直到了盛京,陆小凤自己去了瑞福祥,叶且歌才对剩下的几个人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花满楼微微一笑,展开手中的折扇微微摇了摇,这才转手一指,便见不远处的堤岸上,有几间草屋,那上面插着酒旗,正随风轻轻的摆动着。
酒家并不大,几个桌子都摆在堤岸旁边,堤岸边还开着几从不知名的野花,绿的柳映衬着红的花,当真是十分风雅。
“你居然也喝酒?”唐天仪看见那小小的酒肆,不由惊讶道。
花满楼失笑,觉得这位侄子仿佛对自己有一些误解。只是他还是点了点头,对唐天仪道:“遇见朋友的时候,花某也总是能喝两杯的。”
说着,花满楼转向了叶英和叶且歌,对他们道:“这家酒肆的杏花酒很是不错,叶兄不妨一试。”
听完了花满楼的话,唐天仪故作沉稳的点了点头,转头却对孙秀青咬耳朵道:“阿青你看,看起来多霁光和月的男人,暗地里却是个酒鬼呢!这么偏僻的酒家他也能找到,可见平日里是没少喝!”
孙秀青知道他犯了什么病,无奈的翻了个白眼,直接推开他。唐天仪不是第一次被孙秀青推开了,却还是摆出了被抛弃的大狗一样的表情,一脸的泫然欲泣。
只是他们虽然是咬耳朵,可是在场的诸位里,除了薛冰,谁都听了个真切。
小酌几杯而已,怎么就成了酒鬼了?花满楼摇了摇头,却本着不与晚辈计较的原则,没有理会他。
叶且歌却看不惯唐天仪这样编排花满楼,在他说完之后,叶且歌嘲讽一笑,带着少见的刻薄的对他说到:“你倒是不喝酒,可是那些看家的的本事也不见强上多少,连千机匣都丢了的唐门……”舅舅们看见了非得气的一个一个吊打这些瓜娃子。
那最后一句,叶且歌却是将它咬碎,隐没于唇齿里。
然而对于唐天仪来说,一句“千机匣”就已经足够了。他定定的望了叶且歌很久,脑海中翻腾过无数的想法,心中最终却暗暗下了一个决定。
再不说话,众人一同在岸边的一桌坐下。薛冰连珠炮似的叫齐了酒菜,小二连声应下,又去招呼上菜了。
这个伙计是个乡下人,看起来有些直手直脚的,并不很是机灵。他端上薛冰点的菜的时候,闷声闷气的说道:“女人吃太多不好,容易嫁不出去。”
他的目光从叶且歌的脸上掠过,最终定格在薛冰身上——这的确是这一桌里明晃晃的姑娘之一了。
叶且歌却是察觉到了这个伙计方才一闪而过的目光,她挑了挑眉,微微眯起了眼睛,细细打量这个伙计。
方才薛冰点了四个冷盘,四个热盘,四个荤菜,四个素菜,还有若干下酒菜,最后还要了一只老母鸡炖汤。虽然的确是有些夸张,不过他们人多,就算排除叶且歌这个女扮男装的小姑娘,还剩下好几个大男人,所以倒也不算浪费了。
薛冰的脾气不是很好,却也没有法子和一个不会武功的人计较,她暗自啐了一口,决定一会儿结账的时候,好好和掌柜的说道说道。
无辜躺枪的孙秀青没有说话,反正……她就是吃得再多,也已经嫁出去了嘛。
于是,这一场可能的争端,居然就这么离奇的化解了。
那伙计见没有人理会他,便将手中的菜放下,转身便要走。
这个时候,叶且歌却慢悠悠的夹了一颗花生米,也没有放进嘴里,而是掐在食指和拇指之间,仿佛品鉴古玩一样细细端详。在那伙计转身走的刹那,叶且歌悠悠道:“我说伙计,这花生……不够脆啊。”
“不可能,新炒的!我亲自炒的!”伙计飞快走到桌边,捻起一粒花生扔进嘴里,为了证明这花生米够香够脆,他故意嚼得“葛蹦”直响。
却不知叶且歌要的就是他的“快步”——一个习惯了轻功的人,就是再掩藏,也会在举手投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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