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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甜美生活第1部分阅读

    古代甜美生活 作者:未知

    古代甜美生活第1部分阅读

    《古代甜美生活》全集

    作者:苹果嘟嘟

    —本书由我爱电子书(shubao2)整理制作—

    古代甜美生活

    李羽馨番外——东风误 我出生的时候,春guang明媚,桃花开的很艳。

    可是我父亲和母亲却因为我的出生如坠冰窟。

    我的祖父是定远侯,我的父亲虽然是他的嫡子,却因为生性愚钝,文不成,武不就,不为我祖父所喜,所以我的祖父,定远侯爷一直都没有请封世子。

    府里边都传言,我祖父真正喜欢的是庶出的七叔,想等着他在边关立下军功,再向朝廷请封立七叔为世子,承袭定远侯的爵位。

    父亲很是懊恼,却无计可施,正在他和母亲一筹莫展的时候,母亲怀孕了,因为这个孩子是祖父的第一个孙子,所以祖父相当重视,时常赏赐东西给母亲。

    父亲和母亲都希望这一胎能一索得男,借此嫡孙来扭转乾坤。

    听下人们讲,母亲怀着我的时候,每个大夫都说这一胎定是男孩儿,那些道士和尚们还说此子今后定然天赋异柄,聪明绝顶。母亲听后,十分高兴,对我百般的重视,虽然怀着我的时候,被折磨地吃不下,睡不香,形同枯槁,却还是甘之若怡。

    母亲生产的时候,足足痛了三天三夜才把我生下来,其间还大出血,差点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我出生那日,传来七叔立功的消息,祖父大悦,说我乃是旺家之相。

    而母亲则黑了脸,把我递到奶娘手里,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抱过我。

    祖父虽然喜欢我,却因为公务繁忙,不能时常陪伴我。

    童年对于我来说,除了院子里开得满满的鲜花外,再无一点亮色。

    记得那日,是一个京城显贵成亲的日子,母亲在祖父的威逼下不情不愿地带着我去参加喜筵。

    那是的我,只有四岁,懵懵懂懂,怯怯弱弱。

    席间,我想去小解,母亲身边的丫鬟知道母亲素不喜我,都不愿带我去。

    母亲很是厌恶地对我说道:“早知道就不带你出来了,人一丁点儿,事儿倒是不少,小如,你带她去吧。”

    小如是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得了母亲的令,领着我就出了院子,寻茅厕而去。

    “小如姐姐,痛,痛!”小如哪里是牵着我的手,完全是掐着我的手腕,涂了凤仙花汁的长指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手腕里。

    “我说小姐,你还真是难伺候啊,你若是不愿意我带你,那你自己去得了。”小如生气了,放开了我的手,瞧也不瞧我一眼,自顾自地走了。

    我见小如生气地走了,也顾不得憋得慌,哭泣着追赶在她的身后。

    “小如姐姐等等我,小如姐姐等等我!”

    我人小,步子也小,才跟了几步路,就不见了小如的身影。

    “哎呦!”因为没有注意脚下,所以在奔跑中被一个小石子给绊倒了。

    我的一个小膝盖被硬硬的小石子给磕出了鲜血。

    “呜呜……呜呜……”无计可施的我,坐在地上哭了起来。

    “小妹妹,你怎么了?哦,原来是摔倒了。”就在我最无助的时候,耳边响起了一阵温柔的声音。

    “来,大哥哥看看,原来是流血了,不怕,不怕,大哥哥这就给你包扎一下。”我擦了擦泪眼朦胧的双眼,看见一个很是温柔的年轻大哥哥,从怀里掏出了一方丝帕,帮我把流血的小膝盖包扎了起来。

    我那颗幼小的心霎时觉得暖暖的。

    “大哥哥,我想嘘嘘。”膝盖包扎好后,感觉自己快憋不住了,我这才红着脸,很不好意思地对那个大哥哥说道。

    “小妹妹要嘘嘘啊,大哥哥这就带你去。”大哥哥望了一眼我的膝盖,二话不说就把我抱了起来。

    “小妹妹,你的膝盖有伤,大哥哥抱你去嘘嘘吧。”

    到了茅房门口,大哥哥这才放下了我,我进去嘘嘘完出来,原本以为大哥哥已经离开了,谁成想,他居然还等在门口。

    “小妹妹,你的膝盖有伤,大哥哥把你抱回去吧。”大哥哥说完,抱着我就往院子里走。

    快到院子门口的时候,突然后面有人喊:“六皇子,原来你在这儿,这酒才喝了一半,你可不许跑了。”

    我心里暗暗记下了,原来他是六皇子。

    六皇子无奈,只得放下了我,温柔地对我说道:“小妹妹,大哥哥有事儿要先走了,前面就是女眷饮宴的院子了,只有几步路,你小心点走也是无碍的。记得以后不要跑那么快,免得再受伤了。还有啊,你的膝盖受了伤,在结疤之前不要沾水啊!”

    “六皇子,走吧,大家可都等着呢。”来人颇为不耐烦地拉着六皇子就走。

    “大哥哥,谢谢你!”我对着六皇子的背影使劲挥着小手。

    不久,母亲被查出再次怀孕,这次怀孕,母亲明显低调了很多,平日里深居简出,对我更是不闻不问,我常常是一个月都见不到母亲一面。

    弟弟出生的时候传来七叔战死的消息,祖父一夜之间老了好几岁。

    父亲和母亲却是开心不已,喜得嫡子,那块可恶的绊脚石又死了,承爵之路一片光明。

    弟弟很可爱,祖父见过弟弟之后,发现弟弟的后背上跟七叔一样也长了一颗红痣,认定弟弟是七叔投胎转世而来,对弟弟百般地宠爱。

    我第一次见到弟弟,他还未满月,尚在襁褓之中,他在奶娘的怀里哭泣不已。

    弟弟好小,好可爱啊,我忍不住偷偷地跑到奶娘身边,冲着弟弟笑了起来。

    奇怪的很,弟弟一见我笑,自己也止住了哭声,跟着我咯咯咯咯地笑了起来。

    弟弟满月的时候,六皇子来府中饮宴。

    那个时候,我正拿着一本认字启蒙书在花园里认真地诵读,祖父虽是武将,却也喜欢摆弄文墨,我是女儿身,不能舞刀弄枪的,所以只能在读书上下点功夫,以便讨得祖父的欢心。虽然只是稚龄,可是侯门中的孩子向来早熟,父母对自己厌弃不喜,若是再失了祖父的欢心,自己虽贵为小姐,在这深宅大院里,也不过是让人随意践踏的草芥罢了。

    “大哥哥!”我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在喜筵上帮助过我的六皇子。

    虽然知道了他的身份,可是我仍然固执地叫他大哥哥。

    六皇子也看见了我。

    他露出了和煦的笑容,向我走了过来。

    “小妹妹,咱们可真是有缘啊,又碰到你了。”六皇子不知道我就是这侯府里的小姐。

    “小妹妹,在看书呢?”六皇子见我手中捧着一本书,来了兴致,翻看了一下书的封面。

    “《千字文》?小妹妹这么小就能看这种书,长大了定然是个了不起的才女。”六皇子摸了摸我的头,很是慈爱地对我说道。

    才女?我的心里默默地念着这两个字,我一定要成为一个才女,祖父喜欢有文采的人,大哥哥又希望我以后成为一个才女,我一定要加油努力。

    就在这个时候,那边传来了脚步声,六皇子的神色紧张了起来,他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小妹妹,一会儿有人问你,有没有人打这里经过,你就说没有,可以吗?”

    我乖巧地点了点头。

    六皇子向我投来感激的一笑,快步往花园深处走去。

    果然,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人向我走了过来。

    “小姑娘,有没有人来过啊?”来人蹲下身子,轻声细语地问道。

    我摇了摇头,继续埋头苦读。

    来人见状,又往其他地方去了。

    打这次以后,我就再没有见过六皇子,直到……

    弟弟越来越黏我,母亲看在弟弟的面子上,不再当面呵斥辱骂我,母女俩留下了些许的余地。

    因为我很用功地读书,祖父对我也上了心,府中的奴才们见我得了势耀,对我再不敢小觑,我终于成了真正的侯门小姐。

    怜儿是买来的丫鬟,在府中没有依仗,一次她被其他小丫鬟欺负的时候,被我顺手救了下来,从此,怜儿便对我死心塌地,成了我的心腹。

    那年我和弟弟随祖父回乡祭祖,在侯府的大门外,意外地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小姑娘拽着我的轿子,拼命地叫救命,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动了那么一点儿恻隐之心,给她指点了一下。

    没想到就是这个小姑娘,成了我今生最亲的姐妹,改变了我的一生。

    我是一个最无耻的强盗,我抢走了原本属于好姐妹的荣光和声名。

    终于,我如愿以偿地靠着欺世盗名而来的“才气”得到了太后的青睐。

    多年来的夙愿,曾经离自己那么近。

    定远侯府家的孙小姐,被封为晋国公主,赐婚安南王。

    多少人羡慕,多少人嫉妒,可是又有谁知道,对于我,这不是完美谢幕,而是繁华凋零。

    坐在銮驾里,身上裹着厚厚的礼服,外面日头正当晒,怜儿轻轻地给我摇着扇子,我眯着眼睛,心里空空的,不敢去想任何事,怕一个不慎,牵动了心底最深处那根不能触动的情弦。

    銮驾外,突然响起了洞箫之音。

    是那首熟悉的《春江花月夜》,我轻轻笑了笑,其实我与他,倒真正同是天涯沦落人。

    “公主,这桶里面的是安南王特地让人快马加鞭给你送来的冰块,放在銮驾里降温用的。”銮驾突然停了下来,安南王的内侍阿忠提着一小桶冰放进了銮驾里。

    我轻声向阿忠道了谢,又眯起了眼睛。

    怜儿的扇子摇得还是那样轻柔,我的心突然灌进了一丝的清凉,难道是因为那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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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南王和晋国公主成亲后,安南王室按照惯例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王室发言人称:“国王与晋国公主已经在王宫举行完婚礼,正式结成夫妻。”

    大周日报的记者写道:“这场政治联姻终于尘埃落定,大周在安南国的宗主国地位又多了一重的保障。”

    安南日报的记者写道:“国王终于娶回了手握重兵大周定远侯的亲孙女,大周高宗皇帝的御妹,大周第一才女晋国公主,这是安南国外交史上一次重大的胜利。”

    时尚八卦周刊的记者写道:“年轻英俊,文武双全的国王终于结束了自己的单身生涯,走入了婚姻的牢笼,万千安南少女今夜将彻底失眠!”

    王室发言人又称:“国王和晋国公主已经为孕育下一代做好了全面准备。”

    大周日报记者写道:“晋国公主准备用血缘来捍卫大周在安南的宗主地位。”

    安南日报的记者写道:“国王大振雄风,晋国公主夫唱妇随,准备为皇室再添新成员。”

    时尚八卦周刊的记者写道:“一入豪门深似海,尊贵如晋国公主一样的身份,也需要用儿子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越国王后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才得了一个儿子,不知道这位远道而来的公主需要生几胎才能如愿以偿呢。我们拭目以待吧!”

    定远侯番外——情深不寿 我是定远侯的庶子,因为先天体弱多病,所以在我五岁那年便被送到了京郊的庄子上休养。

    走出侯府大门的那一刻,我在心底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我会风风光光地回到这里,堂堂正正地做这座侯府的主人。

    自被送到乡下,我好像一夜之间长大了一般,一改往日在侯府里的懒惰,勤勉了起来。

    听人说多练拳脚可以强生健体,来到庄子上,我便寻了拳脚师傅,教我练拳。

    师傅说我身子弱,要练拳脚,得先练筋骨。

    于是,每日天还没亮,我便起了床,从庄子里一直跑到对面的山上,然后又跑回来。

    刚开始的时候,我只能跑到山脚下。

    不是我不想爬上山顶,而是跑到山脚的时候,整个人便会晕过去,再无力气起身。

    三年后,由于我每日坚持不懈,终于,能轻松地跑上山顶了。

    而这个时候,师傅也终于同意教我拳脚。

    扎马步,提水桶……

    这些简单的基本功我又整整练习了两年。

    一转眼,我从侯府里出来已经五年了,这五年里,我从未回过侯府,侯府也没人来庄子上看过我。

    我生母早逝,父亲子女众多,在他眼里,我这个没用的儿子活在这个世上根本就是浪费米粮。

    那日是我的生辰,我想,除了我之外,怕是再无人记得。

    下午练完基本功,我溜出了庄子。

    原来,出了庄子,沿着庄子门口的小溪一直走,便可看见一个小村庄。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

    是读书声啊。

    好久没听到读书声了。

    我顺着读书声传来的方向慢慢走去。

    这么个小村子居然有一间私塾。

    刚才的读书声就是从这座私塾里传出来的。

    不知怎的,我趴在窗户沿上,听着听着便听入了迷。

    “小哥哥,小哥哥,你很喜欢读书吗?”我正听得入迷呢,冷不防背后有人拉了拉我的衣服。

    我回过头,只见一个身着浅蓝色衣服莫约七八岁的小姑娘正拉着我的衣服,笑眯眯地望着我。

    我被人当场逮住,不由地脸一红,飞快地逃走了。

    “小哥哥,你别跑啊……”我在前面跑,小姑娘在后面追。

    “哎呦!”我一个不留神,摔倒在了地上,地上的小石子划伤了我的手掌。

    “小哥哥,你怎么了?”小姑娘见我跌倒了,忙跑了过来,关切地问我道。

    “没事。”我低着头,觉得自己在一个小女孩面前跌倒,实在很丢人。

    “呀,你流血了。”小姑娘望着我流血的手掌,突然大叫了起来。

    “没什么。”我脸上一热,忙把手藏到了身后。

    “我家就在前面,不如你跟我回家,让我娘帮你包扎一下吧。”小姑娘说完,不由分说地拉住了我的衣角。

    望着小姑娘一双真挚的眼睛,我含笑点了点头,跟着小姑娘去了她家。

    原来小姑娘的家就在私塾隔壁,而小姑娘的爹爹便是私塾的教书先生。

    “哟,我看看,流血了,来,大婶这里有止血的药,给你擦一点儿就没事了。”小姑娘的母亲是个很好看的年轻夫人,她笑起来嘴角弯弯的,温柔可亲。

    “娘,小哥哥喜欢读书,你跟爹爹说,让小哥哥来私塾读书好不好?”小姑娘缠着美人大婶,撒娇道。

    “好好好,絮儿乖,不要闹了,娘要跟小哥哥包扎伤口。”美人大嫂笑着摸了摸小姑娘的头发,然后找来了白布给我包扎了起来。

    “你叫什么名字啊?住哪里?怎么一个人到柳家村来了?”给我包扎完,美人大嫂便随口问起我来。

    我想了想,回答道:“我叫李敢,是定远侯别庄里的下人,今天是我的生辰,我得了假,出庄子来逛逛,不想,走着走着便走到这里来了。”

    因为要练功,所以我的身上穿的是粗布的短打衣服,再加上这些年我都在做锻炼,所以皮肤黝黑,手脚粗糙,说是下人,倒也贴切。

    美人大嫂点了点头,道:“原来你叫李敢,今天是你生辰啊。既然你到了我们家,便是和我们有缘,那,今日就让我们一家子跟你过生辰吧。”

    “絮儿,你不是一直嚷着要吃鸡腿嘛,娘这就去把家里那只芦花鸡杀了,待会儿你和李敢一人一只鸡腿。”美人大嫂说完,转身就进院子抓鸡去了。

    就这样,我在柳家村柳先生家过了难忘的十岁生辰。

    打那以后,我便成了柳先生家的常客。

    小姑娘原来叫柳絮儿,别看她年纪小,可是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那是样样精通,她的学问,很多京城的闺阁千金都比不上。

    受到她的影响,我也开始文武兼修。

    自结识柳絮儿后,别庄的生活不再单调苦闷,我甚至有了一种错觉,就是让我一辈子都留在这里,我也愿意。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又一个五年弹指而过。

    我十五了,不知道是因为锻炼地好,还是因为心情好,这五年里,我脱胎换骨,从原来孱弱的小豆芽,长成了一棵威猛的参天大树。

    而柳絮儿也越长越漂亮,成了柳家村一朵人见人爱的小花儿。

    “李大哥,昨日,隔壁村的张财主来我家向我爹爹提亲了。”那日,秋风送爽,柳絮儿和我并肩坐在小溪边,她面带羞涩,轻声对我说道。

    我一下子就愣住了,反问她道:“那你爹爹答应他了吗?”

    柳絮儿伸手打了我一下,道:“若是答应了,我还会和你坐在这里吹风吗?”

    我听完,傻傻地笑了起来。

    “李大哥,你,你可不可以跟庄子上的管事说说,我爹希望你能赎身。”柳絮儿这话再明白不过了。

    我却呆住了,李敢是我的假名,我并不是庄子里的下人,我骗了柳先生一家整整五年,我虽然在庄子里呆了整整十年,可是,我的亲事却不是自己能做主的。

    “絮儿,我,你给我一点儿时间,好吗?”我握住柳絮儿柔若无骨的双手,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诉说我的无助。

    “李大哥,我知道,这事需要时间,你放心吧,我会等你的。”柳絮儿一脸坚定,夕阳的余光照在她的脸上,此刻的她就像是九天玄女那般的美丽。

    不久,我鬼使神差地被我的父亲定远侯召回了京城侯府。

    原来当今圣上一时兴起,要组建一个由京城权贵子弟组成的前锋营,这个时候,父亲方想起我这个被他放逐了十年的儿子。

    不曾想,前锋营里,我一呆又是两年。

    这两年里,我凭借着一股子的韧劲和刚硬做了前锋营的统领。

    我的父亲,定远侯,像是变了个人一般,对我重新关爱了起来。

    这样的关爱,直到他最喜欢的嫡子死于意外,而变得更加浓烈。

    一时间,我在定远侯府变得炙手可热。

    形势开始逆转,上门给我说亲的人络绎不绝。

    我的父亲不置可否,没有表态,我心里想着絮儿,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脸色。

    直到,有一日,父亲对我说,要我娶定远侯府大夫人的表侄女。

    我沉默以对。

    父亲厉声道:“你若是想继续留在侯府就必须娶她,你若是不娶她,便滚出侯府,今后自生自灭,与侯府再无干系。”

    自生自灭吗?我已经自生自灭十年了。

    我仍然没有表态,只是在第二日便上表我的上司,前锋营的张将军,请战出征。

    父亲震怒了,扬言从此以后再不管我,就当没有我这个儿子。

    出征前,我回了趟柳家村。

    柳絮儿站在村口等我。

    见到我,她如春天的燕子般快活。

    柳先生,美人嫂子一如既往地待我如亲生子般,给我做好吃的,对我嘘寒问暖。

    第二日,临行前,柳絮儿送给我一个小盒子,她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回到京城再打开。

    人生无常,谁曾想,那日一别竟天人永隔。

    回到京城,因为忙于出征的事,我一直没有打开那个小盒子。

    直到,我到了前线战场,吃了人生的第一个败仗,万念俱灰,这才想起来柳絮儿送的小盒子。

    小盒子被我贴身收藏在怀里,我拿出来的时候,盒子上还带着些许体温。

    盒子里只有一方丝帕,丝帕上绣着四行字“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因为这方丝帕,我熬过了人生中最艰难的一年。

    一年后,我立下大功,随着得胜的军队回到京师。

    我回京的第一件事,便是去柳家村,看柳絮儿。

    刚进村口,远远地,我看见了柳先生家挂的白布和白灯笼。

    柳絮儿的坟埋在小溪边,我们经常坐的地方。

    美人嫂子说,自我离开柳家村后,絮儿便相思成疾。

    一年前,我回到柳家村的时候,絮儿早已经是病入膏肓。

    “情深不寿!情深不寿!……”我拿着柳絮儿送的丝帕,跪在她的坟前,大喊着这句她送我的话。

    从柳先生的口中,我还得知,柳絮儿早就知道了我的真实身份,她一直在等,在等我对她坦白,可是,我最后还是辜负了她。

    “李敢,絮儿已经去了,她走的时候很安详,你不必太过忧心。絮儿想对你说的话,都在这四句诗里,你可千万不要辜负她啊!”柳先生的话,在我人生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都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再后来,我成了大周的战神,百战百胜。

    我没有娶定远侯大夫人的表侄女,却还是继承了定远侯府。

    因为百战的洗礼,让我远远地跑在了侯府众子之前,定远侯府,再无人在实力和势力上能与我抗衡,我的父亲,定远侯,自食其言。

    后来,我娶了妻子,又纳了很多小妾。

    不管是妻子还是小妾,我都只有宠,没有爱。

    直到,她的出现,她是我的第七个小妾,她长得很像柳絮儿,不止面容身材像,就连神态声音也有五六分的相似。

    我一度以为她是絮儿转世。

    可是好景不长,一年后,她生产时大出血,不久便离开了我。

    她留下的儿子像极了我小时候的样子。

    就因为这样,我对这个儿子宠爱有加。

    可是命运却再次捉弄了我,这个我最爱的儿子光荣地战死在了沙场。

    几十年后,我带着我最爱的孙子回到柳家村,站在絮儿的坟前,我想起了她送给我的四句话“情深不寿,强极则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第一章 破败的林家 怎么头这么痛啊?难道自己下了十八层地狱,正在受刑中?印象中自己上辈子没做过什么亏心事啊?顶多是小时候偷过邻居的菜,长大了偷过老板的菜,小时候背着父母晚上偷偷爬起来看过电视,长大了背着男友查过他的手机……林小玉心里磨机着,好像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大事啊?

    “大夫,怎么样?小女情况可有好转?”

    “令爱的高烧已经退了,只要过了今晚没有再烧起来,那么就算平安无事了。我这里再开张药方,五碗水煎成一碗,在她晚上睡觉之前服下即可。”

    “多谢大夫,二郎,你送大夫出去,顺便把药抓回来。”

    “是,娘。”

    迷迷糊糊中,林小玉只感觉头一阵抽丝般的疼痛,一个十岁小女孩的记忆就像放电影一样在她的脑海里重现。

    原来自己时髦的穿越了,而且还幸运的获得了原来身子主人的全部记忆。

    还能再活一遍,还能再活一遍,林小玉想起自己父母临终前拉着她的手说得最后一句话,要好好地活下去,是啊,死而复生,自己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痛楚过去后,林小玉只觉得嘴皮发干,随即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弱弱了说了句:“娘,口干。”

    “甜儿,你终于醒了,娘的心肝啊,你都睡了三天三夜了,可吓死娘了。小樱,快给小姐倒碗水来。”

    “是,大娘。”旁边一个莫约十一二岁,干瘦的小姑娘转身在茶壶里倒了一碗水,递到了甜儿的手边。

    “小樱,你去厨房看看我叫周姨娘炖的鸡汤可以用了么?如果可以用了就端一碗来,顺便去门房问问李头,大郎……算了,这个就不问了。”

    “娘,你把那只生蛋的母鸡给炖了吗?那可是……”因为有了本尊的记忆,林小玉也就是甜儿知道现在这个家可不是以前那个显赫的官宦之家了,因为在皇子们的皇位之争中站错了队,父亲病死,大哥的举人资格被剥夺,大嫂和大哥和离,原来的侍郎府被查抄,自己全家被流放,直到新皇登基大赦天下,自己一家人这才被遣回祖籍,又是皇恩浩荡被返还了部分财物,一家人这才重新过上了有点人样的生活。

    “大哥还没回来?”记忆里,自从大哥的举人资格被剥夺,大嫂又于他和离后,只要身上一有钱就跑出去喝酒,身上的钱不喝完是不会回来的。

    “真是作孽啊!那个逆子!”林大娘如今一提起林大郎就满心的懊恼,以前那个文采飞扬,听话又上进的孩子如今哪里还能找到半分影子。

    “大娘,鸡汤好了。”门外,小樱端了鸡汤掀开门帘子走了进来。

    “给姑娘喂一点吧。”

    “娘,我自己喝就可以了,哪有这么金贵啊?”

    “哎,可怜我儿原也是十几个人伺候的官家小姐,如今病了也无人照料……”

    甜儿一脸的黑线,自己不过是开个玩笑,说了个笑话罢了,再说自己以前好歹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手脚完好,被人伺候吃东西,还真会食不下咽的。

    “娘……”甜儿有些尴尬的唤了一声。

    “无事,我,出去走走,看看……小樱,姑娘不用你伺候,你也去看看厨房里的饭食准备的怎么样了,一会大郎回来好开饭。”

    甜儿端着鸡汤,看着上面油晃晃的一层,实在有些难以下咽,只得又问了一句:“厨房里有白粥么?这鸡汤看着油腻,有些,有些喝不下去。”

    “我的儿,你大哥他这样,难得你……你这孩子。”林大娘听了甜儿的话,只当她乖巧懂事,知道家里情况,连鸡汤都舍不得喝,还像往常一样好的东西都留着给大哥。

    搞了这么个大乌龙,甜儿有些不好意思了,又不好解释,只得红了脸给了林大娘一个傻笑。

    “白粥倒是现成的,小樱,去厨房端碗白粥来。”

    原来现在林家晚上基本都是喝的粥,为什么?节约呗。

    “是,大娘。”

    “甜儿,你一会喝了粥,好生歇息一下,等会你二哥把药捡回来,叫小樱给你煎来喝了再睡啊。”

    “恩。”甜儿轻声应了。

    林大娘出去没多久,小樱就端了碗白粥给甜儿。

    刚喝了两口,就听门外起了争执的声音。

    因着这房子前面只有一个小院,连个两进都算不上,所以大门口的声音若是大些屋里的人都是能听到。

    大门口此时正站着四个人,刚喝完酒满身酒气东倒西歪的林大郎,抓完药刚进门的林二郎,在大门口等大郎的林大娘,还有就是守门的老头李头。

    “大郎,你这是存心要气死为娘的么,成日里喝这么醉,身体可怎么受得了……”林大娘上前扶着已经有些站不稳的林大郎,眼睛红红地说。

    “娘……你……儿子……儿子不孝……儿子是个……废人……废……废……废人……你还有二郎……二郎……和小妹……儿子……”林大郎吐字不清,昏头昏脑的说着,一边说一边不停地反胃干呕。

    “大哥,你还是少喝些吧,省的娘成日里担心你。”

    “你如今……如今出息了……能……能教育大哥了……不过是……不过是丫鬟生的……”

    “大郎住口,胡说些什么!”林大娘可不糊涂,如今这家里,多亏了二郎在外做中人,赚钱养着家,家里周姨娘没日没夜地做绣活补贴家用,如若不然,怕是如今这半饥半饱的日子也难以维系。

    林二郎饶是再好的性子,这些话听多了,不管人是有心还是无意,心里总归是起了疙瘩,因着在外跑的多了,见识广了会隐忍,只捏紧了拳头,面上却是半点不显,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既然娘在这儿,自有娘照顾大哥,我这就把药拿给小樱煎了,小妹的病可是拖不起的。”说完看也不看一眼那醉成一滩泥的林大郎,径自走向厨房去了。

    周姨娘此刻正站在厨房门口,眼见着自己的儿子受委屈,眼圈一下就红了,只忍着把泪都包在眼眶里。

    “姨娘,药在这里,一会吃完饭让小樱煎了。进屋里说话吧。”林二郎不想外面的人听到自己和亲娘的话,进屋后顺手把厨房的门半掩了起来。

    “姨娘注意身体,晚上油灯暗,就不要做活了,这些银子是今日王老板额外赏的,姨娘好生保管着,往后……”林二郎背对着门,把怀里的散碎银子摸了出来,塞到了周姨娘的手里。

    “姨娘自己放好,不要让别人知道了。”

    周姨娘平日里本就胆小,今日看见自己儿子背着嫡母给自己塞钱,还是差不多有三钱银子,心里立刻不踏实起来。道:“这……这要是让大娘知道了,可如何是好……”

    “我不说姨娘不说,大娘怎会知道,姨娘只当为儿子保管的可好?”林二郎知道自己的生母被嫡母管束多年,已是怕极了林大娘,不过若说是为了自己个,那再冒险生母也一定会做。

    果然不出林二郎所料,周姨娘一听是为了儿子,立马把钱收了起来,道:“二郎既如此说,我这就收好藏起来,将来给二郎娶媳妇用。”周姨娘也不是没有私心,如今眼见着自己和儿子赚的钱全变成酒进了林大郎的肚子,任是佛祖也是有气的。二郎年纪渐涨,家里没有余钱怎么给二郎娶媳妇,总不能让自己的二郎为了供嫡母生的大郎喝酒就打一辈子光棍吧,自己这辈子也这样了,儿子可还要娶妻生子红红火火过自己的小日子的,帮儿子存点私房可是正事。

    林二郎见生母收下了银子,心里是一阵高兴,肚子也饿了,就叫周姨娘摆碗准备吃饭。

    “二郎去叫一下李头和小樱,我把饭摆好就给大娘和大郎送一些到房里去。”

    二郎点了点头,就去叫李头和小樱吃饭了。

    那边林大娘把大郎搀扶进了屋,又让他躺在了床上,给他脱了鞋袜,拿了毛巾帮他擦着脸。

    林大郎似乎是睡着了,打起了轻微的鼾声。

    林大娘一点一点地擦着大郎的脸,浓密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温润的嘴唇,林大郎跟去世的林老爷长的很像,都是翩翩浊世佳公子,而且都是少年显名,文采风liu,怎的这父子俩就这般的经受不住打击,一个气的吐血而亡,一个这般自暴自弃,留下自己和甜儿苦苦煎熬。

    虽说现在林二郎在外赚的钱都给了自己做家用,周姨娘的绣活也挣了不少,可是林大娘的心里总归是不踏实的,林二郎再好也不是自己肚子里爬出来的,始终隔着一层皮呢,周姨娘就更不说了,谁知道她还记不记恨自己当初棒打鸳鸯。

    自己的命怎么就这么苦呢?林大娘越想越难受,眼泪珠子忍不住就掉了下来,正巧掉到了林大郎的脸上。

    林大郎似是感觉到了脸上多了东西,迷迷糊糊道:“下雨了……唔……还是咸的。”翻身又睡了。

    第二章 生计问题 晚上喝了药睡了一晚,早上起来的时候甜儿只觉得神清气爽,看来病是好的差不多了,就想着下床活动活动。

    “姑娘,吃早饭了。”甜儿刚起床穿好了衣服,便听见小樱叫自己吃早饭。

    甜儿正准备出去,小樱就已经端了白粥和馒头咸菜走了进来。

    “大娘说姑娘病刚好,要多休息,就在屋里吃,省地走动多了病又犯了。”

    “我哪里有这么娇嫩啊,睡了这么久,只觉得腰酸背痛的,正想起来活动活动呢。”

    “那这饭菜?”小樱头脑比较简单,听姑娘这样说,不知这手里的饭菜该怎么办。

    “既然你都端来了,就在屋里吃了,下顿我就直接去厨房吃,省的再端来端去的了。”

    “哦,知道了。”

    “家里其它人都吃过了吗?”

    “早吃过了,大郎一早起来吃了饭就出去了,二郎也是,周姨娘在屋里绣花,大娘出去买菜了,李头蹲在门口抽旱烟,我伺候姑娘吃饭呢。”小樱一下把全家人的行踪都报告了,甜儿只觉得自己倒是成了家里最懒最闲的人,又看着小樱一脸正经的小模样,忍不住扑哧笑了出来。

    这一下倒把小樱弄得莫名其妙的,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脸,难道我的脸上有花。

    “一会你在家有什么事做?”

    “洗碗,扫地,洗衣服,大娘回来帮着大娘做饭。”小樱答道。

    “那好,一会我跟你一起做。”

    “可是,可是大娘说了,姑娘刚生完病,要好生养着,不让你出屋。”

    “老是在屋子里怪憋闷的,而且干点活,出点汗,身体才会更好,以后就不会轻易生病了。”

    “真的吗?”小樱轻轻皱着眉,姑娘这是怎么了,怎么说的话我都听不懂了?

    甜儿吃完饭,拉着小樱一起做起了家务。

    洗完碗,收拾了厨房,两个小姑娘就拿了扫帚在院子里扫起地来。

    甜儿一边扫,一边想着一件大事,什么大事?生计呗!

    眼下大哥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酒鬼,不事生产不说,还是一个消耗量极大地米虫,家里的所有收入来源只有二哥做中人的佣金和周姨娘帮人做绣活的工钱。虽说二哥中人做的极好,每月里佣金也不少,可难免会有没有生意的时候,家里没有余钱,一旦二哥那里没有收入,家里这几口人光靠着周姨娘绣花的工钱是根本养不活的。而且,甜儿从以往的记忆中搜索出二哥似乎对于娘过度的纵容大哥心有不满,再加上大哥从小就看不起出身不好的二哥,两个哥哥之间有间隙不是一天两天了,也不是三言两语能化解的,万一哪天二哥发了飚带周姨娘出去单过,那……甜儿打了个冷噤,那这个院子,这个家可就断了全部的生活来源,到时候全家人都喝西北风……说不定,自己会被卖成丫鬟。

    甜儿想着想着,不由全身发冷,手里没有钱,人还真是踏实不起来啊。

    可是这钱要怎么赚呢?

    首先自己前世是中文系毕业的,毕业后又是在一个小杂志社当一个小编辑,什么大炼钢铁啊,造玻璃造纸啊,那是两眼一抹黑,它不认识咱,咱也不认识它。

    酿葡萄酒?这里有没有葡萄还不知道呢,反正原来甜儿的记忆里是没有葡萄这种水果的,就算侥幸被自己找到,汗一个,貌似酿这种最简单的酒自己也不会,只见过书上粗略说过,甜儿不认为凭着那粗略说的酿造方法自己就能圣母地酿造出人见人爱,千金难求的葡萄酒,毕竟上辈子也活了二十好几岁,没白痴到这种地步。

    种地发展绿色食品?貌似自己家还没地呢,而且现在全部都是绿色无污染食品,种出来也没竞争力,再说自己两世加起来也没下过地,不好意思属于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之类的人,没的白糟蹋了好地。

    绣花?这个身体小时候就喜欢在父亲书房看书,女红针线还处于刚会穿针引线的阶段,前世的自己呢绣个十字绣都跟要了命似地,这条路行不通。

    开食店,当厨子?莫说没有本钱,就自己这个小身板,还没案板高呢,而且自己就会那么几样小菜,属于煮熟了可以吃的境界。

    越想越离谱,越想越沮丧,别人穿越都是文武双全,做什么成什么,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自己穿越怎么这样废材啊!

    “姑娘,你把我扫拢的树叶又给扫开了。”

    甜儿正郁闷着呢,冷不丁的听见小樱唤自己,这才发现自己刚才光顾着想事情,把小樱刚刚辛苦扫到一起的树叶又全扫开了。

    真是废材到家了,这点小事都帮倒忙。

    “对不起,我重新扫过。”甜儿老不好意思了,闹了个大红脸,急匆匆的又把扫开的叶子扫到了一起。

    “姑娘有心事?”小樱一脸关切地问道。

    “没?没什么。”甜儿只觉得被一个木讷讷的小女孩发现自己有心事有点怪怪的,连忙否认了。

    晚上林二郎回家的时候特地给甜儿带了小包芝麻糖,说是甜儿生病刚好,口里定是淡的很,今儿帮卖糕点的“韩记”谈了笔生意,主人家除了给佣金还送了包店里卖的最好的芝麻糖。

    林大郎照例很晚才回来,而且醉醺醺的一回来就回屋睡觉。

    许是小樱把今天甜儿有心事的事情跟林大娘说了,刚吃过晚饭,林大娘就对二郎说:“二郎,你妹子如今病刚好,等养两日,你带她出去逛逛,如今咱们家也不是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了……带她出去散散心,免得在家里闷坏了。周姨娘的绣活也差不多做好了,到时候顺道把活给‘陈记’绣坊送去。”

    “是,娘。”

    甜儿听到这里,哇,可以上街逛啊,女孩子谁不喜欢逛街的,这可是来到这里后第一次上街,虽然有以前甜儿的记忆,却总觉得不那么真切,还是要自己亲自去体验那才棒呢。

    “娘,真的可以和二哥一起去逛街嘛?”甜儿掩饰不住嘴角的笑意,眼睛也笑的弯弯的,开心的跟林大娘求证。

    “我的儿,上个街罢了,也乐成这样。”林大娘见着女儿开心,自己也笑了起来。

    “这是十文钱,你拿着,到了街上有喜欢的尽管买下来。”林大娘看见女儿这么高兴,就从自己口袋里掏出十文钱,塞到甜儿手里。

    “谢谢娘,娘真好。”甜儿接过那串成一串的十文钱,笑地更甜了,钱啦,自己到这里后第一见到,而且还是自己的了,真是开心啊。

    知道了过几天要上街,甜儿这两天天天都把嘴角笑的弯弯的,这不单单是因为能逛街高兴,还因为上街才能发现商机,不对,是赚钱的机会。天天在这个院子里想怎么赚钱都是不实际的,跟着二哥上街到处看看转转,兴许能成……

    “姑娘又笑了,上个?br /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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