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柯已经将自己的剑法催动了极致。…,然而,只论剑法,还是无法压制西门吹雪。
甚至,刘柯感觉到。自己在开始时占有的那一丝丝上风在慢慢消失,只因为西门吹雪在交手之中竟然在慢慢进步。
不愧是为剑而生,与剑为伴,侍剑至诚的西门吹雪。
“嘭!”
两道人影冲破了卷起的碎屑飞出,那条火龙渐渐消失,只余咆哮隐隐回荡。
分立南北的两人对望一眼,身形再次同时一动,再次出剑。这一剑,两人竟似与掌中之剑合为一体,剑和人一起飞出。
两人这一剑皆是凝聚无比,将挡在面前的一切全部分离,剖开了中间飞扬的碎屑,宛若夜空中两颗相向而行的流星,绽放着光芒,辉煌而璀璨的撞在了一起。
没有风雷之音,没有耀目之光,没有四射之气。
两人的身影猛地停住,相对而立。
“少爷!”远处观战的老人惊呼一声,焦急的跑来。
一直以来,老人都对西门吹雪的剑法信心满满,因为他是看着西门吹雪长大的。他看着西门吹雪从幼年开始就对于剑情有独钟,看着西门吹雪四岁时就握着一把木剑每日苦练不休。别的孩子在玩耍,在哭,在闹,在父母怀中撒娇,可西门吹雪不哭不闹,只是练着剑法。当七岁的西门吹雪得到他第一柄真正地剑时,他笑得是如此开心。从此之后,这柄剑就紧跟着他,甚至在洗澡、睡觉的时候,手里都在抱着他的剑。他对于剑有一种别人无法理解的热爱,外人几乎以为他是个疯子。当西门老爷和夫人去世的时候。西门吹雪在灵堂里静静的跪了三天三夜,从此之后,他的人更冷了,他的剑法也更冷了。
不谈情,不说爱,不喝酒。不赌赛,剑便是西门吹雪的一切。老人看着西门吹雪的剑法一点点进步,看着他一步步成为天下的名剑客。从西门吹雪十五岁时第一次出手,直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能在他剑下全身而退的。老人以为没有人能伤到西门吹雪,可是今天老人的心却不禁悬了起来。
刘柯与西门吹雪相对而立,刘柯的蜻蛉剑指向西门吹雪咽喉,西门吹雪的长剑指向刘柯的心脏。只是西门吹雪的长剑上搭着五根手指,这五根手指一捏之下。长剑虽然离着胸膛只有一寸距离,却再也不得前进一丝一毫,澎湃的真气也阻止了剑气的催发。
而刘柯的蜻蛉剑则抵在了西门的咽喉之上,略一送劲,就能刺入其中。
刘柯的左手捏住了长剑,那西门吹雪的左手在干什么?
西门吹雪的左手捏着剑诀,刺向了刘柯持剑的右手腕,他竟然没想着防护自己的要害。而是选择了进攻!因为他只会杀人的剑法,使出的每一剑都是绝剑。绝不留情,也绝不留退路!他,以攻代守!
感受着咽喉处的冰冷,西门吹雪的脸色更冷,寒如冰雪。他输了,因为他一身奉献于剑。掌中只有剑,刘柯却不只有剑。他也赢了,因为刘柯在剑法上最后还是输了一分,动用了剑之外的手段。
刘柯松开了长剑,两人收剑而立。
“我输了!”西门吹雪的话语更冷。
“不!你赢了!你的剑法赢了!”刘柯淡淡的说道。
“输便是输!赢便是赢!福伯。送客。”西门吹雪下达了逐客令。
老者福伯应了一声,用很不待见的眼神看着刘柯,伸手虚引,“阁下已经称心如意,还请离开。”
刘柯却不离开,微微一笑,说道:“西门庄主,要不要仔细看一下我的剑法?”
“那不是你的剑法。”西门吹雪依旧冰冷。的确,那不是刘柯的剑法,西门吹雪可以感觉出刘柯的剑术的确很厉害,但是运使之间缺少一种神意,每一招都是充满了匠气,缺乏灵动。刘柯只不过是拾人牙慧罢了,没有一招是他自己的,他永远也无法突破这些剑法的藩篱。
“我会很多剑法,很多别人的剑法。”刘柯意会,丝毫不见恼怒,仍是一脸笑容的说道:“切玉剑法,飞云剑法,**剑法,落英剑法,迅雷剑法,公孙剑舞……柔云剑法,两仪剑法,绕指柔剑,全真剑法,玉女剑法,灭剑,绝剑,神门十三剑,刀剑双杀,回风舞柳剑,太岳三神剑,飞龙九大式,太极神剑。”
起初,西门吹雪不为所动,但听着听着,他的脸上的线条就缓和了下来,虽然脸色还是很冷,却没有刚刚那般严寒。他的眼睛亮了起来,很亮很亮,就像是小孩子见到了自己心仪已久却无法得到的玩具,实在是莫大的诱惑。西门吹雪的嘴角动了动,还是没有说话。
“我还会许多武功,你没见过的武功,摧心掌,毒蟒鞭法,醉卧流云七杀手,密宗大手印,九阴神爪,大伏魔拳,降龙十八掌,太极拳法……”刘柯笑着加上最后一击,“我还是一个很好的对手,我们两人旗鼓相当,你可以尽情施展自己的剑法,寻找其中的漏洞与不足,将剑法推衍的更上一层。”
西门吹雪终于说话了,“福伯,将东边的院子收拾一下。”
福伯看看刘柯,知道少爷这是将刘柯留下交流武学,应声而去。
刚刚走了几步,福伯就听到身后刘柯问道:“听说万梅山庄的大厨原本是京城春华楼的掌勺师傅,手艺极好,不知能否……”
“说。”西门吹雪言简意赅。
“砂蔻蒸鱼,香糟烧鲤鱼,陶都鸳鸯鲩鱼。”刘柯报上三个菜名。
“福伯。”西门吹雪又吩咐一声。
“到万梅山庄,当然要饮梅花酒。”
西门吹雪的脸色微冷:“你要喝酒?”
“我不喝酒,酒会让一个剑客手不稳,酒是给黑哥喝的。”
“黑哥?”西门吹雪的脸色缓和了一些。
“黑哥便是这只黑猫。”
西门吹雪转过头去,却见那只黑猫正盯着自己,四目相对,那只黑猫竟然毫无反应。
“取一坛梅花酒。”
…………
一片丝竹和欢笑之声隐隐传来,引得路人不住的想路对面的一排二层小楼看去。只见这些小楼清雅精致,描红画绿,很是吸引人眼球。不多时,又有猜枚行令、唱曲闹酒的声音传出,街头的几个闲汉听到那婉转悠扬,清澈动听,如空谷幽兰,般的唱曲声,不由嘿嘿笑了起来,互相碰了碰膀子,说道:“哎!快听,是玉姐儿在唱曲,这声音,这腔调,若是做那事儿的时候来两声,让人听了,还不舒坦死!嘿嘿……”
小楼所在的大院门口,悬着两盏罩着粉纱的灯笼,只是此时还未入夜没有点上。两盏灯笼之上则挂着一块横牌,上书三个大字:潇湘院。
原来这是一处烟花之所,再仔细一瞧,只见这条街上的院子门口都挂着匾额,写着:入云阁、莳花馆、飘香院 、怡情院、百花楼……
不用问就知道这条街是什么地方了,只不过此时才是申时,天色未暗,这潇湘馆里就有许多人登门,可见这里的姐儿够美,这城里有闲钱有雅致的男人很多。
“我是个混蛋……大混蛋,空前绝后的大混蛋……混蛋……”一阵鬼哭狼嚎的叫喊声传来,扰了闲汉们“听曲儿”的雅兴。
不过这几人没有被打扰雅兴的恼怒,反而脸色一喜,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听声音就是个醉汉,肯定是花光了银子,被楼里的护院给架出来了。能上这里的人就算身上没了银子,但他身上的衣衫、玉佩、靴子……还是很值钱的,说不得哥几个今天能发笔横财!
在一众人的望眼欲穿中,只见一个又瘦又小的人,又长着硕大脑袋的人出现在门口。糟糕,这人身上没玉佩!不过还好,衣衫是吴绫制成的,靴子是湖州的,值不少钱,在这个街面上混的闲汉,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
可是,这个人既不是走出来的,也不是被护院叉着臂膀架出来的,他是被人拎出来的。拎着他的是个披着红披风的男子,而这个男子虽然长得很好看,却不是熟面孔,并不是楼里的护院。
闲汉们看着披着红披风的男子一只手轻轻松松的拎着一个大活人,不敢往前凑,他们知道这种人他们惹不起,还是躲远点好。
披着红披风的男子虽然好看,却很有男人味,因为他留着两撇很漂亮的胡须,这胡须修的和眉毛一样整齐漂亮。红披风男子在前面走着,他的后面则有一个翩翩佳公子不紧不慢的跟着。
很快,红披风男子就找到了一辆马车雇了下来,“噗通”,手里拎着的人已经被他扔进了马车,接着他和那位公子也钻进了马车。
“驾!”车把式吆喝一声,鞭子在空中虚抽一记,大车在清脆的马蹄声中已是远去。
眼看着要到手肥羊没了,几个闲汉不由唉声叹气,够自己一伙人花销多日的银子飞了!
…………
马车中,看着呆愣愣的坐在那里,眼神发直的酒鬼,红披风男子无奈的摇摇头,从披风下拿出一个包袱,一晃之下,里面就发出“哒哒……”的碰撞声,酒鬼的眼睛忽然就清明了。(未完待续。。)u
正文 第141章留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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