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错过多可惜 作者:大花小花
秋时没有迟疑的闭上了眼睛,红着脸,仰起了头。
柳应年低下头,吻住了他的嘴唇。
围观男男亲吻的那些男生女生很快就从惊讶,不敢置信,鄙视等各种眼神转变成了脸红,干渴,躁动,但全都看的目不转睛。
画面太过唯美,像漫画一样,再厌恶的人都讨厌不起来。
每一秒的时间,过的都是那样快,又那样慢。
每一分钟,都像一个世纪,又像翻开的一页书纸。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够了!”
有人忍耐不住,终于出声打断了正在进行中的火辣热吻。
秋晚看着手表上的计时,四分十秒。
秋能够容忍的极限。
“跟我过来!”秋上前一把分开两人,脸上黑的可以滴墨,抓住秋时的手臂就往另一条路上拖。
剩下的人恍若梦醒,面面相觑。
柳应年脸上一片风平浪静,淡淡的问:“时间够了吗?”
秋晚瞥了他一眼,不置可否的说:“你走吧。”
柳应年一顿,问:“他不会有事吧?”
秋晚一笑,走到他面前,用只有两个人能听见的声音耳语道:“他在寒假的时候,向秋告白了,你说他能有什么事?”
柳应年静静的看着秋晚带着剩下那些人走远,他们选了一条和秋秋时方向不同的路离开。
紫藤花架前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柳应年眼神微缩,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霜手一伸,就把他拉到身前,“为什么帮他?”
柳应年看他,“我有选择?”
“说对了,你没有。”霜把他按在花架柱子上面,抬起手擦了擦他的唇,吻了上去。
老城有老城的法则,神英高中有神英高中的法则。
这里是弱肉强食的世界。
在这里,在老城,只有强者才有选择的权利。
☆、第七十章
“这里是老城?”病床上的小娃娃皱起了眉头。
“嗯。”柳应年把手里的筷子和勺子消过毒后放到林枢的碗边,“尝尝看,叔叔做的鸡蛋羹好不好吃。”
小娃娃乖乖的拿起勺子,在点过一层香油的鸡蛋羹上面舀了一勺放进嘴里,细细的嚼进了嘴里,愣了愣,才弯眼展颜,笑着说:“好吃!”
柳应年笑而不语。
任谁做鸡蛋羹做了几十年,肯定也难吃不到哪里去。
林枢小时候只要生病不想吃饭,他就会做些鸡蛋羹给他吃,有营养,对身体好,小孩子也不反感,算是比较容易入口的食物。
对现在这个林枢,想来应该一样有效。
神英高中是秋家的领域,既然秋都放话了,他这个实习老师的身份也就只能到此终结。
他乐得清闲。
倒是霜,捉妖好像碰到了难处,一直不怎么成功,虽然没有和他细说,只提了一次“宿主”什么的,柳应年猜想是那种所谓的妖怪老大还没有找出来,听上去可能是寄宿到某个学生的身上,一时半会要找出来好像不太容易。
其实他更倾向霜的任务完不成,只要霜完不成任务,他们就不用再回到佣兵城,留在外面,坚持一下,等到李翔华回来,也许他们想逃走还比较容易些。
既然佣兵城的人掳他们来,目的就是为了李翔华和林茂他们,前前后后的事情加在一起,只要仔细思量思量,他也不难猜出来李翔华他们应该是很有用处,虽然他不知道李翔华跟霜比,到底谁更厉害,但是想来都是佣兵城天团的人,差也差不到哪里去。
他能做的就是两个字,一个拖,一个等。
拖时间,等李翔华回来。
至于林枢,他也只能暂时在自己能力范围内照顾一下,他没信心能在霜的手里把林枢一起带走,再说林枢现在有正牌的爹,林茂总不会把儿子往他这里一丢,就不管不问了吧?
说起来还是他看不穿,被人家算计完一辈子,重活一次,还是继续给人家父子两个当牛做马。
如果能看开就好了,就当从来不认识林枢……
柳应年无意中抬眼看了看对面,脑中的想法顿时中止了。
“怎么又哭了?”他看着坐在对面吃鸡蛋羹的小娃娃,一边吃一边流眼泪,不知道什么情况,只能傻眼,“就算叔叔做的鸡蛋羹再好吃,也用不着吃的掉眼泪吧?你是不是想你爸爸和妈妈了?”
只有这个理由能说得通吧。
小娃娃没说话,还是继续吃,眼泪也继续掉。
柳应年无言以对。
林枢小时候超级爱哭的性格倒是一点儿也没变,唯一有点不同的是,这次发烧后,他的哭功好像有了变异,以前这小子哭都是嚎啕大哭,声嘶力竭,现在哭却是无声无息的掉眼泪,跟哑巴似的。
果然是喉咙烧坏了吗?
“你爸妈不应该给你起名字叫林枢,你哪有一般大叔的男子汉气概,”柳应年无奈的开玩笑说,“你应该叫林眼泪。别哭了,再哭吃饭会呛到的。你要真想哭,就不要吃了,哭完再吃。”
小娃娃抬袖子把眼泪一擦,红着眼睛摇摇头,“我没哭。”
“……”柳应年翻了两个白眼,“好吧,你没哭。”
“……”小娃娃也知道自己的话没有一点说服力,抽了两张纸巾,自己把脸上擦干净,歇了会儿,才开始继续吃饭。
“我们什么时候回新城?”他问。
“可能还要再过一阵子。”柳应年说,“怎么了,你不喜欢老城吗?”
“不喜欢。”林枢倒是没有一点犹豫,又埋头吃了几勺鸡蛋羹,咽进肚子里后,才像小大人一样缓缓的说:“叔叔不适合待在这里,我们早点回去吧。”
“我怎么不适合待在这里?”柳应年听的眉心一动,不露声色的问。
小娃娃一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了。
“理由呢?”柳应年追问。
小娃娃这次犹豫了下,“嗯……我爸爸说过老城很可怕,有很多危险,爸爸说叔叔太弱了,在老城会被人啃的骨头都不剩一根。我现在没有保护叔叔的能力,不能留在这里。”
柳应年微微惊讶,“你爸爸还和你说这些?”
小娃娃点点头,大眼睛瞅着他没说话。
柳应年只是沉思了会儿,“也许某个方面来说,你爸爸说的是对的。但是我们现在还不能走。”
林枢也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想什么,“是因为那个把我们抓来的长头发吗?”
长头发……
柳应年想笑,霜要是知道林枢这样叫他,脸色肯定很好看。
“不全是,但也差不多。”
林枢既然全都记得,也就说明他的脑子没有问题,这次奇怪的发烧可能只对他的喉咙产生了一些影响。
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柳应年原先的担心一下子轻松了很多。
“他有为难你吗?”小娃娃问的认真。
“没有。”柳应年面色不改的说,成年人的事没必要跟小孩子讲的太清楚,说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林枢若有所思,但还是很快的把鸡蛋羹吃完了。
“我想出院。”他说。
柳应年正收拾碗筷,闻言没有立刻回答,一直等到把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倒了杯水,把旁边的药递给林枢。
林枢接过药,仰起小脸可怜巴巴的看着他。
“把药吃了。”柳应年说。
林枢乖乖的就着白开水吃完药,继续抬头盯着他。
柳应年摸了摸他的头,这才慢慢的道:“现在还不行。你病才刚好,还要在医院里再稳固两天。叔叔也有点事要办,带你在身边不方便。不过叔叔答应过你,每天都会来陪你,就一定会来,绝对不会食言,好吗?”
林枢脸色微微一变,但晶亮大眼睛一眨,长长的睫毛就把他眼中一闪而逝的异样掩饰过去了。
他骨碌一个翻身,爬起来,站在病床上,两只小手朝柳应年伸了过去。
柳应年只好把他抱起来。
这孩子,烧退之后,好像比以前更黏他了,动不动就要他抱。
养成坏习惯了怎么办啊?
林枢趴在他的肩膀上,呼吸间闻到柳应年身上传来的温暖气息,蹭了蹭,偏过侧脸,在柳应年看不到的角度,眼神凌厉了起来。
他脸色阴晴不定的看着自己的小手,恨恨不已。
这个年纪实在是太小了。
他什么都做不了。
……
林枢从懂事以来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确切地说,他没什么感情。
林茂和梅笑带着他去看过很多医生,甚至连一些不轻易现世的杏林高人也去拜访过,但并没有什么改善。
林枢还是一样的天性无情,目中无人,对任何人都不放在眼里,除了父母,根本不去亲近任何人。
四岁以前,他父母双全,一直被父母宠爱着,尤其是父亲林茂,本身就有点睥睨世界的味道,眼界高,心也高,气更是傲的不得了,向来活得自我,入眼的人没有几个,对这唯一继承了他血脉的独生子,自然也与众不同的宠溺着。
林茂的本意,其实是想要一个像普通人一样的孩子,结果事与愿违,这让他总觉得欠了儿子,如果不是他坚持,林枢本可以不用出生。
异能者的血脉对某些人来说意味着什么,没有人比佣兵城天团出身的林茂更清楚。
林茂不希望儿子也和他一样,当一辈子的特种军人。
他已经为佣兵城卖了一辈子的命,他的儿子还是算了吧。
所以林茂把林枢也是异能者的事情隐瞒了下来,除了他们夫妻两个以外,没有一个人知道。
林枢自己起初也不知道,还是母亲后来告诉他的。
他只知道,父亲和母亲对他很好,无条件无限制的好。
可惜他的好命结束在了他四岁的那年。
父亲失踪,下落不明;母亲身患绝症,跳楼自杀。
他被托孤给了一个只跟着母亲见过一次面的陌生人。
母亲死前和他说,父亲相信这个人,只要他跟着这个人,就可以受到庇护,无忧长大。
他虽然性情冷淡,唯独相信父母,既然这个人是父母为他谋划的,那就一定没有错。
母亲最后交代的事情,是让他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要显露出他可以自由操纵火元素的事情,并且能不去老城,就绝对不要靠近老城。
任何人,当然也包括他的养父。
柳应年。
林枢对这个人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有点钱,有点能力,脾气还算好,心地也不太差,有心机,没心眼,很好骗,这些就是他一开始对这个男人的印象。
他那个时候年纪还小,才四岁,一点生存的能力都没有,他知道,自己只能靠抱着这个男人的大腿生存。
他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无论怎么做,也一定要把这个男人抓在手心里,只有这样,他才不会轻易的被人抛弃。
父亲说过,世上的人没有一个可信的,只能相信自己。
想要占别人的便宜,不用点心思算计,怎么可能?
所以他把那个男人身边所有出现的人都赶走了,让那个男人眼中再没有其他人,只剩下他一个就好。
那个男人也不是傻子,他看得出来,那个男人一开始并不太喜欢自己,至于原因,他起先不知道,但随着年纪的一天天长大,后来自然知道,是因为父亲,他的父亲拐走了那个男人的恋人。
多讽刺,这个傻男人不只被父亲拐走了恋人,还被父亲算计收养了他,知道事实真相的他,都忍不住想要同情一下柳应年。
可惜他天生没有同情心,这个男人也不是简单的大傻瓜。
本来就不是心甘情愿的收养,也许最初是有点心软,有点可怜他这个没爹没娘的孤儿,但那种建立在憎恶牵连之下的同情心能维持多久?
一个月?二个月?一年?两年?
只要柳应年对他的父亲还存着芥蒂,就不可能真正接纳他。
他都看得出来,有很多次,男人都想把他扔掉,男人以为他是小孩子所以什么都不懂,看向他时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厌恶,连掩饰都没有。
他只能拼命的讨好男人,拼命的示弱,拼命的用一切的行动告诉男人他是弱势的,是无害的,是依附于男人的存在。
只要可以生存下去,他什么样的事情都做的出来。
所以男人想收他当养子的时候,他虽然因为一时的排外性拒绝了,但很快在他发现,只要男人愿意,想收养多少个孩子,就能收养多少个孩子的时候,他立刻就主动提出了这件事。
男人果然如他所料的,听见他叫“爸爸”,就傻兮兮的感动到不行。
他在心里冷笑,愚蠢。
但他也不能否认父母的离去,尤其是父亲的不告而别,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让他产生了极大的不安全感。
他几乎是本能的想无时无刻的盯在男人的身边,就怕自己一个没看牢,男人也会像父亲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那样他纵然再聪明,有再多的手段,也无计于事。
最大的威胁还是那个叫洛雨的少年,从第一眼见到那个人,他就能感觉到那人和男人之间,似是而非的特殊关系,虽然他还小,不明白到底是什么,不过既然本能排斥,就一定是危险的存在。
男人为了洛雨,可以丢下他不管,这种事他无论如何不能容忍。
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好处,他可以无理由的一哭二闹撒泼打滚,死死的缠在男人身边,就是不让他再去见洛雨,事实上,有一度时间内,他以为自己成功了,可惜那时候他还太小,过于青嫩了些,男人只是表面上不再见那个男生,背着他,两个人却一直藕断丝连。
而且更讨厌的是,没有了那个叫洛雨的少年,一样会有别人出现。
他十三岁那年,在又一次成功的把洛雨从男人身边赶走之后,男人身边开始出现了另外一些人。
那些人,出现的频率不是很高,但是每过半个月一个月,总会有一个人和男人过夜。
这个时候,他已经懂很多事情了,对男人天性上的劣根性和生理本能,也都隐隐约约的从一些书上、资料上知道了很多。
他也知道了男人是个同性恋者。
洛雨是男人的床伴。
另外那些人,连床伴都算不上,只是各取所需。
他同样无法容忍。
不行!
绝对不行!
只有这一点不行!
男人身边的位置已经有他了,怎么还能有别人!
他像心爱的玩具被别人抢走一样,难受的掏心挖肺,理智和感情通通都接受不了!
他冲了进去,顾不得给男人留什么脸面,拿着板凳把那个刚爬上男人床上的陌生男人砸了出去,要不是男人拦的快,他能把那个人直接打成残废!
男人的表情开始愕然,后来沉怒,再后来就冷下了脸。
“越来越无法无天了!谁允许你管我的事情?你看看你刚才都做了什么?那些哪一样是一个大家公子会做的事情?!”倚靠在床头,下半身只横盖了一条长毯的男人满脸怒容的喝斥他。
“我为什么不能管你的事情?我是你儿子!你是我的!”他本来就一腔怒意,被男人一训斥,更是一点就着。
“胡说什么!”男人明显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什么。
他冷笑了两声,走到床前,赤脚爬上了男人的床。
“林枢,你要干什么?”男人坐直了身体,震怒的看着他。
他已经气的失去了理智,分开腿直接骑在男人的身上,“你不是想发泄欲望吗?为什么不找我?找他们干什么?他们能有我长得好?他们能有我干净?反正你谁也不在意,那就跟我做好了!他们会的,我一样也会!”
“啪!”男人一个狠狠的巴掌直接甩在他脸上。
他的脸被打的偏转了九十度,那是他生平头一次挨巴掌。
“你把你自己当成什么了!你以为我养你长大就是为了这种事?要是这样,我当初还不如直接把你卖掉!”
但是男人的火气很快就熄灭了,因为他哭了,掉了男人一身的眼泪。
“我……”男人心慌的看着他,伸手想帮他擦眼泪,又有点下不来台,觉得丢了面子。
他一把打开男人的手,脸上挂着泪水,双眼燃着怒火,冷冷恨恨的朝男人低吼:“为什么我不可以?如果连随便一只路边捡回来的阿猫阿狗都能上你的床,为什么我不可以?”
不行,他绝对不能让男人跟别人在一起!
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他在男人心里的位置会掉下去,再也不会排在第一位了!
他不要!
如果当男人的情人或者床伴,男人可以不去找别人,他愿意!
只要男人眼中只有他,心里也只有他,他什么都愿意!
是什么时候,他对男人那种单纯的依附和讨好,变成了这种占有欲,见不得男人对别人多看一眼,多笑一下,多说一句话……
他知道有哪里不对,可是他什么都顾不得了。
他现在只想让这个男人身边除了他,再也没有其他别的什么人!
男人脸上五颜六色的表情变了又变,似乎对他的话感到匪夷所思,又震惊,又难以接受,不过总算心又软了。
“因为你是我的孩子。”男人伸手把他拥进怀里,慈爱的摸着他的头发,温柔无比又坚定无比的说:“林枢,你是我的宝贝,唯一的宝贝,是我的继承人,再也没有人会比你更重要了。不要害怕我会再丢下你。我们永远都是父子。”
他肿着半张脸,埋在男人的身上,紧紧的抓着不松手。
不可能了。
他们再也不可能只是父子了。
这九年的相处,他已经离不开这个男人了。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具体是怎么一点一点的产生变化的,好像突然一下子,天翻地覆,他的眼睛里就只有这个人了。
他中了这个男人的毒,拔不掉了。
他想,他喜欢上了柳应年。
☆、第七十一章
除了父母以外,他第一次对别的人有了感情。
他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为什么会喜欢这个男人,也不想去思考他到底喜欢男人什么地方,他的直觉和本能都在那一刹,清清楚楚的认识到,除了这个人,他这辈子再也不会对其他人产生感情。
像他这种天生感情有缺陷的人,好不容易才有这么一个入眼的人,错过了,可能这辈子再也遇不到了。
他比谁都明白,就算是死,他也不能对这个人放手。
可他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用尽了三十年的心机,守着耐心,守着性情,小心翼翼,生怕走错一步,水滴石穿的把男人的心防打开,才挤进半只脚,却突然一下子就传来了男人的死讯。
“是不是因为我这么爱你,所以你才有恃无恐?”
“爸爸,你有没有想过,你一直这样拒绝我,我也会受伤,也会难过,就算是我,有一天也会支撑不下去,放弃你。那个时候,爸爸,你要怎么办?”
他到现在,只要一想起最后那次分离的争吵,想到自己对男人说过的那些话,他就痛苦的不能自己,那绝望而浓烈的悔恨日日夜夜都在啃噬着他的心,一口一口腐蚀着他的五脏六腑和身上每一处细胞,钝刀割肉一样,生疼生疼的,却又叫不出来,喊不出来,发泄不出来,哭不出来。
他怎么能用那么心灰意冷的语气说出那样让男人伤心的话!
他还记得自己那天在公司的会议室开会,消息传来时,他正想着该用什么样的借口和理由跟男人和好――
他知道男人又去旅游了,所以他决定,等男人回来那天,他要放下手中所有的事情赶回家,从身后抱住男人,把他紧紧的锁在怀里,倾诉这段时间的后悔,甜言蜜语肯定也少不了,还要缠着男人,告诉男人他永远都不会离开男人,永远都不会放弃,让男人放心。
男人对他一向心软,等到男人原谅他,他就可以借机把男人压在床上,水到渠成……
他是了解男人的,以男人的心思,如果回来,大概就是决定好要跟他在一起了……
可是――
怎么会突然就死了呢?
他……
他都还没有跟男人和好……
还没有告诉男人,就算男人有恃无恐也无所谓,他一样爱男人……
他还有很多很多的话都没有跟男人说过……
他甚至还没有见过男人最后一面……
脑海里,有什么东西碎了。
他的世界崩塌了。
柳应年死了,林枢还活着干什么?
没必要了。
完全没有意义。
他知道男人在世上还有两个比较在意的人,同样最后都没见过一面,不过,没关系,这点耐心他还是有的。
解封珧来过了,洛雨也来过了,男人应该会满意了。
“以后,你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他比什么时候都更冷静。
然后一把火,把自己和男人的照片全都圈在火海里。
死有什么可怕的?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他不怕,什么都不怕。
这世上,唯一让他害怕的事,就是再也见不到名叫柳应年的那个男人。
只要可以再见到那个男人……
只要可以再抓住那个男人的手……
其实都无所谓了,柳应年死了,林枢也不能独活。
林枢和柳应年是一体的。
只要这样,就足够了。
林枢后来常常会想,是不是他的爱太过偏执,是不是他的执念太过深浓,所以才会在时间和空间里不得轮回?
一生一世的感情执著于一人身上,不求前世,也再没有下一个轮回。
他想,他大概已入了魔。
再次睁开眼睛后,他发现他没有烟消云散,也没有转世投胎,所有记忆都在,他,竟然重回到了四岁。
“我先看看他吧。”
“好的,柳先生。”
“麻烦你了,恐怕回头还要请你再照顾他几天。”
没有人会知道,那一刻,听见男人的声音,他有多么震惊和喜悦。
连呼吸都快忘记,就怕一切都是一场梦。
他的情绪,他的眼泪,在看见男人一步一步走近,感受到男人放在他额头上那只大大的手掌传来的温度时,再也忍不住的哭了。
他在那一刻就有了觉悟,哪怕发生再多事情,哪怕眼前这个男人什么都不知道,哪怕要再一次死缠烂打,这一次,他也不会让这个男人从他手上逃开了。
无论以什么形式。
……
傍晚,神英高中,高三(五)班教室里。
只有一个穿着制服的男生,半弯着身体坐在讲桌上,两条腿在空中摇晃,耳朵里插着黑色的耳机,一边循环听着手机里的音乐一边轻轻的跟着哼。
半长的头发,遮住了男生半张脸。
“闻净,17岁,通灵世家第五十二代传人,性格软弱,胆小怯懦,在班上一直处在底层,是类似于跑腿小弟的身份,受人欺凌,但不敢告诉任何人。揭开妖灵封印的人就是你吧。”一道冰凉淡然的声音穿进了男生的耳朵里,覆盖掉了音乐的声音。
“谁?”男生猛然一惊,抬起头,发间露出一张平凡无奇的脸。
霜的身影凭空浮现在教室中央的位置。
“你?”男生一呆,吃惊的道:“你不是和刘老师一起被四班的秋赶出去了吗?”
霜没有波澜起伏的目光落在他身上,“不这么说,你会放松警惕主动现身吗?”
男生脸色一变,“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霜冷漠的说:“那就不用知道。”
说完手中迅速结了几个复杂的手印,周围顿时刮起一股强烈的飓风,结界早已无息张开。
“封!”霜一声低喝。
男生毫无准备之下,连出声的机会都没有,身子一歪,直接昏倒在讲台桌上。
从他身上窜出来一道狰狞的灰影,正要强冲出结界,就被霜的风链缠成了一只茧。
“别想了,这次你不用再寄希望于重回封印了,我接下的任务,”霜冰冷无情的说:“是彻底灭了你。”
说完神念一动,那只风茧就在半空中爆烈开来,妖灵王彻底消失在了世上,连渣都没留下一滴。
至于那个被妖灵寄宿的宿主,霜多一眼都没看。
……
老城从来不是一个宁静祥和的城市,初到老城来的人很容易误以为这里是个治安非常完善又十分繁华的商业城市。
无论哪一条街道,都有一眼就能看见的巡逻警察,每个路口都有哨岗,三五一队列队步行的警察个个精神抖擞,即使是外行人也能看出来他们都拥有绝对专业的素质,绝不是一般城市里见到的那种肥嘟嘟肉乎乎的巡警。
三环以外更是每个方向都能见到重兵把守的军备阵营。
但只要稍稍住长一点时间,或者有熟人稍微讲解介绍一下的话,就会明白,这里绝对不是像表面上表现出来的那样安宁。
在宁静的表象之下,这个城市处处弥漫着黑色的气息,白天尚好,一旦入夜,那种铺天盖地张扬而起的黑暗和喧嚣,是只有在电影和漫画书里才能见到的场景。
柳应年从来没有在老城生活过,屈指可数的几次印象里,他都是匆匆来匆匆去,因为林枢不喜欢老城,所以年华鼎盛的生意但凡涉及到老城,所有的交涉基本都是由解封珧出面,或者是公司里别的高层。
不过,这并不是说他对老城就一无所知。
处在他们这种层面上的商人,消息的灵通是必不可少的,最起码老城的势力划分,明面之下的那些危险,他时时都有耳闻。
总会有无知的人犯禁,或主动,或被动,在老城发生一些后果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下场不言而喻,触者引戒,闻者惊心。
何况老城这些势力,会在后面漫长的岁月里把触角逐渐伸到新城,新城的人再如何努力独善其身,也不能完全避开老城势力的影响。
“说吧,那小子在哪?”
装修豪华偏向冷色系的包间里,冷着蓝紫色的背景灯光,一看就是一家夜场类的俱乐部。
两名训练有素打手模样的黑衣男人站在靠近包厢门的位置,一人一边,把守住了唯一可以进出的门口。
沙发中间坐着一个类似精英人物打扮的男人,暗色光线的原因,只能看到大概的模样,不丑,气势却很强悍,以柳应年的阅历足以判断这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不知道。”柳应年只能苦笑。
他怎么会想到只是从医院出来,不想那么早回到霜的别墅,所以驱车想找间酒吧打发点时间,痛定思痛后,他觉得还是不能一味的害怕喝酒,逃避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想要根治,还是要把酒量练上来!
另一方面,他也想看一下,老城的酒吧和新城的酒吧有什么不同。
可是谁知道他刚停好车出来,人还没进酒吧,就被卷进了一场老城道上的是非里,被这些人误以为他跟一个从这些人手上逃掉的年轻人是同伙,不由分说下就被五花大绑绑到了这里。
“再给你一次机会。”坐在暗光下的男人头都没抬,专心致志的在削苹果,不过声音听上去虽然不凌厉,但绝对谈不上友善。
柳应年冷静的申辩道:“我真的不知道,那个人只是从我身边跑过去,把那个盒子塞在我手上,就跑的无影无踪了,我连他长的什么样都没看清楚。”
这样的答案自然不会让人高兴。
“不知道?确实是个万用脱词。”暗色光线下的男人把手里削好的苹果放在茶几上的玉色瓷盘里,苹果皮削的又细又薄又长,贴在苹果肉上,男人伸手拿起来,已经变成了一条长长的苹果皮线,他看着苹果皮线,似乎仍不满意,随手一丢,扔进了垃圾箱里,“但你以为我会相信你和他没有关系?大街上那么多人,那么重要的东西,那小子为什么没有交给别人,只交给了你?”
“谁知道呢?也许是你们追的太紧,给他的压力太大;也许是他看我顺眼,觉得我长得就像替死鬼。”柳应年淡淡自嘲的说。
精英男有点意外的看了他一眼,“你这个人倒是有点幽默。”
“我只是实话实说,信不信由你。”
“你这么淡定,其实我很想信你,可惜你太过淡定,我又不能信你。但不管如何,你跟那小子也是最后一个接触过的人,也确实是你手上拿的这件超仿赝品干扰了我们的追捕。要我就这样放你走,是不可能的,世上没有那么便宜的事。”
精英男慢条斯理的说完,从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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