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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嫁人就嫁羽林郎 作者:衣青箬

    分卷阅读22

    也就是清薇见惯了各种怪事,不以为怪,若是一般姑娘,早同他翻脸了。毕竟这就不像是正经人做出来的事。

    ——倒也奇怪,看赵瑾之的性子,当是十分板正的人才对。偏做出这样的事,却又不让人觉得惊讶。

    “赵大哥有话要说?”清薇见他欲言又止踌躇半晌都没开口,便主动问。

    赵瑾之松了一口气,顺着梯子走下来,“前头赵姑娘说的生意什么时候开始?我这两日找人问过,只需往京兆府登记姓名住址,缴纳一定费用,便可定下摊位。我已找好了人,赵姑娘几时有空,直接过去登记便是。”

    他想问的其实不是这个,只是他与清薇非亲非故,就算觉得清薇同马五夫妻往来频繁,也不好多问。

    况且,那日冲动之下说出来的,也实在是句实话。清薇不信他,所以就算有事,也未必会说。既如此,多问也无益。

    清薇恍然,“有劳赵大哥费心,既是定下了,那就明日去吧。”虽然赵瑾之说她什么时候有空去都可以,但清薇可不会当真。也许对方看赵瑾之的面子上愿意行个方便,却也不可能天天都等着她。而拖得太久,说不定也要影响对方和赵瑾之的关系。

    倒是赵瑾之吓了一跳,“这样快?”

    老实说,看清薇这几日都在忙旁的事,他还以为她是改了主意,不打算做这个生意了。方才那样问,也多少存了试探的意思。清薇这样干脆的应下,他的担心也就可以放下了。

    清薇道,“我这里都准备好了,自然宜早不宜迟。”

    “也好,明日我正好休沐,便与你同去。”赵瑾之道。要做生意,自然免不了有些东西要搬运,清薇一个弱女子多有不便,他自然要过去搭把手。何况清薇是第一天去,他跟着去转一圈,也好教周围的人晓得她不是好欺负的,往后自然安稳些。

    清薇点头致谢,又站了片刻,见她无话,这才犹豫着走了。清薇将他这模样看在眼里,心里倒有些感动。非亲非故,有人肯这样替自己着想打算,殊为难得。

    赵将军当真是个好人,可惜她的事,他怕是插不上手的。

    清薇之所以要在去宫门口出摊之前,定下跟马五这边的合作事宜,一方面是想到了这个赚钱的法子,白放着可惜了,但更重要的,是要为自己增加些底气。

    让她站在皇城根下,不至于惶惶不安的底气。

    第二日一早清薇就起来,生火准备早点。等赵瑾之出现在墙头时,她这里已经都齐备了。清薇见了他,便招呼道,“赵大哥若不嫌弃,也过来一起用早饭吧。”

    赵瑾之有些犹豫,之前清薇都是用盒子盛了,让他自己带回去,如今却是要留他用饭的意思。君子慎独,虽然没人知道,但他还是本能的觉得不妥。

    只是米粥的香气一直往鼻子里钻,他才起来练了一趟拳,正是腹中饥饿的时候,根本忍不住。最后还是从墙上下来了。

    因为赶时间,清薇只用昨夜备下的高汤熬了白粥,又切了自己腌的酸笋和萝卜,炸了一碟子圈圈。酸笋和萝卜清脆开胃,圈圈则是以面粉制成,炸得金黄酥脆,再蘸上一点酱油,配白粥再好不过。

    赵瑾之甚至顾不得说话,埋头将一碗粥喝完了,才舒服的叹出一口气,满足的靠在椅子上。

    这才是人过的日子。想想自己从前每天清晨不过匆忙在路上买个包子馒头之类充饥,与当下一对比,当真天上地下。

    这一瞬间,赵瑾之脑子里不由浮现出祖母对自己说过的话,“你所求的那些,我老婆子不懂。我只知道,有个人替你操持家里,打理诸事,让你每天有热饭吃,便已十分不易了。两个人搭伙过日子,还能再求什么?”

    此刻他竟有些赞同了。

    他不由将视线转到清薇身上。她今日穿了一身精神的短打扮,裙幅只到脚面,衣袖也收得窄窄的,显然是为了方便做事。头上也没多戴钗环,只用一根银簪将头发固定住,又别了一簇从树上摘下来的丁香花,幽香似有幻无。脸上也没有涂抹脂粉,看上去十分清爽。

    以祖母的标准来看,她必是个很会过日子的姑娘。

    赵瑾之可以肯定,清薇在宫里时,几乎不可能接触这些杂事。毕竟别说宫中,就是大户人家,粗使活计也都是婆子们做,有点脸面的丫头,都养得如半个姑娘,十指不沾阳春水。但清薇现在做起来却十分自然,也不见有嫌恶不愿之色。

    大概只有微微垂着头,秀气的小口吃东西而不发出一点声音的模样,还留着几分从宫中带出来的痕迹。

    让赵瑾之觉得很难理解。

    即便如同他所猜测的那般,清薇在宫里是得罪了人或是犯了事才被送出来,但既然出了宫,那就万事皆休,她大可以选择更加轻松的生活方式。比如接受大户人家的供奉,去教导姑娘们礼仪规矩、针线女红。以她的身份,和普通的绣娘和女教习自然不同,只要得到主人家的认同,便能如奶娘一般留在姑娘们身边,将来由她们养老。

    偏偏要自找苦吃,而且仿佛还乐在其中。

    正思量间,对面的人忽然抬起头来,正对上她的视线,而后面上露出几分疑惑,“赵大哥看着我做什么?”

    赵瑾之一惊,连忙移开视线,勉强找出个搪塞的理由,“只是在想,不知赵姑娘打算做什么生意?”

    清薇道,“这些时候,我的手艺赵大哥也吃过不少,你最喜欢的是哪一道?”

    “自然是那道红烧肉。”赵瑾之几乎毫不犹豫的回答。

    他是习武之人,自然更爱大口吃肉,清薇做的红烧肉色香味俱全,分量也足够,是他吃得最痛快的一道菜了。虽然其他的菜也都很好,但也许是口味淡了些,也许是因为红烧肉毕竟是第一次吃到清薇的手艺印象深刻,总之是他最喜欢的。

    之后赵瑾之还暗暗期待了许久,可惜清薇没有再做过。这会儿听清薇的意思,才明白她其实是在用自己试菜。

    果然清薇道,“在宫门口做生意,客人无非那几种,多是壮年男子,口味想来与赵大哥差不多。”

    赵瑾之点头,又道,“赵姑娘莫非忘了那些文官?他们的口味倒更淡些。”

    “但除非囊中羞涩,否则多半也不会到我这临街的小摊上来。”清薇道,“我的菜色再好,他们终究会因种种顾虑而却步。”所以这部分人根本也不在清薇预备的客户范围之内。

    赵瑾之见她考虑得当,显然早有准备,这才信了清薇是真心要做这门生意。却不知今日在她家中那些又是何人。

    他努力将思绪转回眼前的事,“大肉虽好,只是却难做。”至少像那天自己吃的红烧肉,就不是那么好做的。既费心思又费时间,一天做不出几道,价钱又不能定高,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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