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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束之高阁 作者:礼拜二午睡时刻

    表,已然八点半。

    郑嬴现在才想起有什么不对劲。按说沈维明和室友打架,怎么会闹到警察局?这点事还会有人报警不成?如果是有人报警,那报警的应该是沈维明……

    郑嬴给沈维明打了电话。没接。

    他拿了外套往外跑。等他到沈维明学校,已经九点半,路上一直在给沈维明打电话,一直没接。郑嬴有些烦躁,一时不知道从哪下手。他也不敢和他姨说。

    正当他感到心灰意懒,想让李选通过关系给他查查的时候,沈维明的电话打过来了。

    “在哪?”郑嬴的声音有些冷。

    “啊?图书馆啊,怎么了?”

    原来沈维明是临近考试跑到图书馆临时抱佛脚,或许是氛围太浓竟然睡着了。

    “没事,出来吧,我在你学校门口。”

    “哦哦,我马上收拾。”

    郑嬴看到沈维明跑过来,对他说:“以后别在图书馆睡觉,容易感冒。”

    沈维明不敢说有暖气啊,只点点头,表示严遵嘱咐。

    “饿了吧,带你宵夜。”

    沈维明高兴的一笑:“哥,你对我太好了。”他当然知道郑嬴是为他跑到学校来的,他从前和郑嬴不亲密,一是因为两人年龄相差不小,二是郑嬴不喜欢和他说话,现在却觉得平时高冷的表哥有了一丝丝人气儿。

    因是晚上,他们吃的烧烤,郑嬴问清楚了沈维明的班级寝室号等等,以防下次找不到他也没地去问,还向沈维明要了他班助的电话。

    “对了,你上次怎么闹到警局去了,学校里斗殴警察叔叔也管?”郑嬴问。

    沈维明嘴里还塞着烤肠,嘟嘟囔囔:“哪是啊,我哪个室友是个公子哥,上次内裤不见了以为是我偷的,真把我当变态了,喊了一帮人来堵我,我又打不赢,只好打110了。”

    “你还挺聪明。”郑嬴不阴不阳地说了句。

    “哥,你可别误会我,我真没偷,同性恋这事我还是才知道呢。”

    “知道了。”郑嬴喝了口啤酒。

    “对了,哥。”沈维明嚼完烤肠,抹干嘴,有些谄媚地说道。

    “嗯?”郑嬴挑眉。手里转弄着啤酒瓶。他很小的时候就就喝啤酒了,那个时候是和他爷爷一块,大夏天的,爷爷总让他去不远的地方买瓶冰镇啤酒回来,爷孙俩一人一半,那时候劣质啤酒很便宜,一块多一瓶,喝完了再把瓶还回去。他不喜欢喝啤酒。但是他喜欢陪爷爷喝。

    沈维明犹豫了一会儿,不大好意思,还是说:“哥,你能让我进你们公司么?”

    郑嬴想着啤酒的事,刚开始没反应过来,一时没有回答。

    沈维明以为他是不愿意。郑嬴很高傲,不愿意也是情理之中。

    “你学什么来着?”郑嬴缓了会说道。

    “营销,营销。“

    郑嬴考虑了一下,“你是想做营销?”

    沈维明蠕动着嘴巴,“嗯……其实我不想做营销,这个是我妈偏让我学的。”

    “你想做什么?”

    “我想学广告设计,跟你一样!”说出这话的沈维明脸都红了。

    “那你得先学基础,报个班学,培养审美,然后,嗯……到时候去我手下跟几年。直接转专业也可以。”郑嬴手中的瓶子又转动起来。郑嬴也是半路出家,沈维明是真的想学他也不吝于带他。

    “谢谢哥!”沈维明脸上的红晕没消下去,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对郑嬴来说,广告设计算不上难,理论上他自学成材,实际上是仰仗了李景坤教授,李景坤教授的儿子李墨亭也是r大的教授,虽然只是个挂名的,偶尔才见他在教室里讲课。也多亏他给郑嬴开了小灶。

    郑嬴只学了些皮毛,他深知他自己只能学这么些,再多的他也学不进去。而每一个行业其实都是博大精深的,郑嬴在广告界的天分终于此。他当初只是为了钱也跟着李选过了一段苦日子,现在日子好了,他开始为李选招揽人手。他自身没什么进取心,生活也懒散,才二十六岁心境已经像五六十岁的老头,想要赋闲在家。

    郑嬴突然有些烦闷,又叫上了许多食物,一个劲儿地全塞进胃里,把旁边的沈维明也吓着了。“哥,没想到你还是个大胃王啊!”

    郑嬴吃相有序,不急不缓,说:“你不高兴的时候会做什么?我现在不高兴了,就想吃东西。”

    沈维明摸不着头脑,暗道他哥分明刚刚还好好的,一下子就晴转多云了。

    郑嬴也不等他回答,又说:“你知道《逍遥游》吧。”

    “知道,知道,这个我学过。”

    “庄周说的逍遥游的境界,我一辈子都达不到,真的难啊。”郑嬴感慨道。

    沈维明以前倒没看出来他哥是个中毒颇深的文艺青年,“你达不到,人也达不到嘛,这有什么。”

    郑嬴冷笑了一声,咬牙切齿。这是他第一次对人说这话,他暗暗发誓再也不对其他人说了。简直丢脸。

    随即吃完桌上的食物,结账走人。

    回到家后,深夜,沈维明早爬上床了。郑嬴靠坐在窗台上,一轮明月正是明亮,不由想起一个文人雅事来。日本的夏目漱石在听学生翻译,听到“我喜欢你”的翻译时,说应该翻译成“今晚月色很美”。今晚月色是很美,郑嬴想,可身边只有一个不谙世事的表弟和一堆乱糟糟的衣物。郑嬴前不久读了夏目漱石的一本书《虞美人草》,女主人公是美貌的藤尾,因为“我执”的高傲与美丽,如紫色的藤尾一般枯萎了。骄傲真是害人的东西。可是郑嬴也骄傲。这种骄傲常常让他生出一种遗世独立之感。所以他更加孤独了。要是有个清醒的甲野倒会好得多。甲野寡言少语,但往往一针见血,理想的哲学家的化身,有这样的人做朋友,常常会感到冷意吧?如果真的从小说中跨入现实,世界就会乱了套,这样的震动足以让他呕吐了。

    脑袋里装满了胡思乱想,夜里也就不能成寐,一直到凌晨之后才堪堪入睡。

    8

    第二天早,李京河给他回了eail,关于hk广告的设计,李京河在郑嬴的基础上加入了其它元素。

    郑嬴对李京河的想法叹为观止,将现代科技与历史文明融合,又富有文化意味,也不乏商业价值,不愧是国外回来的高材生

    两周周之后李京河打电话来说hk方面已经通过了这个方案,之后就是选角和拍摄沟通的问题。

    “那个叫杨雪的还问怎么不是你负责呢?”李京河说。

    “作为你的老板,不能事事让我亲自来吧?”

    李京河轻笑一声,“那老板,什么时候做我的odel啊。”

    郑嬴噎了一口气,“不急不急嘛,你那汝窑瓷不也没给我瞧瞧?”

    “你不是想空手套白狼吧?”李京河半信半疑。

    “你这就太不好了呀……”郑嬴说着,忽然另一个电话打过来,“不跟你贫了,我妈找我。”

    郑嬴其实和他母亲关系有些冷淡,平时不会主动和她联系。他母亲希望他成家立业,只是不理解他。一个家庭里,只有两个成员,而这两个成员虽然彼此爱着对方,却永远跨不过一道鸿沟。郑嬴的偏执与狂傲,她是一点不知的。郑嬴也觉得这条鸿沟是无论如何也填不了跨不过,索性冷淡下来。

    她问了些有的没的,问郑嬴几时回j城。

    “一月份吧,这段时间比较忙。”

    “在那多带带维明,你姨帮了我们这么多……”

    郑嬴皱着眉头,最终还是没有把电话挂了。“嗯。”

    她也没什么言语,只好挂了电话。

    每次和他母亲通话,都像经历一场灾难,身心俱疲。幽暗的过去越过单薄的前后方和枯槁的左右方向现在逼近。

    郑嬴心情变得不好,独自走向“这就是生活”。沈维明这几天忙考试和绘画的课程,并不着家。

    陈麓还是不在,他徒弟李黎已经是半个老板了。

    正好九点,酒吧里人也不少,台上一个国外的美少年弹着吉他唱着《离家五百里》。

    “

    f you iss the tra i' on

    you will know that i a gone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iles

    a hundred iles,a hundred iles

    a hundred iles,a hundred iles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iles

    …

    not a shirt on y back

    o y na

    lord, i 't go back ho 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 this away

    lord, i 'tgo back ho this away

    …

    a hundred iles a hundred iles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iles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iles

    you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iles”

    清越悠扬的声音在酒吧里飘荡,这首歌肯定打动了一些人的心。听的懂的人凝神沉思,思考“lord i 't go back ho this ole way ”。过去如藤蔓疯长,逐渐逼近你现在的生活。在这世界上仅仅是生存,大多数人无法面对生活,浑浑噩噩地吃喝玩乐,梦想在现实的一端划落。也曾照亮一片天空,不过那时间太迅疾。郑嬴也是无法回乡的人之一。

    美少年的发色偏浅,应该是北欧人吧。郑嬴想。

    人与人之间确实有种很奇妙的关系吧,越过山与海而碰上,几万万人与几万万人相互交汇,而你记住了其中一人,这是很奇妙的经历。郑嬴正为这种经历而感叹。北欧美少年唱完歌到他桌前,“郑嬴学长?”他的普通话说的很好。

    郑嬴先是有些愕然,又迅速地反映过来对方曾是r大的留学生。

    两个长相精致的人都容易记得对方,因为他们对于美比常人更挑剔。

    “你好。”郑嬴说。

    美少年笑了,笑的很好看,“没想到能碰到你,我是nis kay 。”

    “ni,喝一杯?”郑嬴摇摇酒杯。

    “sure”ni坐在郑嬴对面,侍应生过来了。

    ni看了下菜单,说:“我听说学长出国了。”他点了一份雪莉。

    “一直在国内。”

    “学长能卖给我一幅画吗?你以前的作品就行。”ni眨着眼睛说。“学长当初画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礼拜二午睡时刻”让我映像很深刻呢!”外国人从来比中国人直接,开门见山。

    郑嬴微微低头,扯出一抹笑容,“很久没画画了,以前的画作在老师那,你不介意的话,过几天给你,钱的话就不必了。”

    ni侧着头看郑嬴,“我记得学长的那幅画很好,从前听别人说你会成为中国的少年天才画家。”他说的很认真,想必组织语言也费力。

    郑嬴抿唇。“这个世界最不缺的就是天才。”他的目光触及一处,“有人在叫你。”另一个外国友人在向ni挥手。

    “喔,喔,我要走了,学长记得我的画。”说完,他急急忙忙起身,和那位外国友人出了酒吧。

    而现在侍应生才把他点的雪利酒端上来。郑嬴一口气喝掉了。又点了其他的。度数没那么高的各来一份。

    郑嬴笑了笑,那个留学生学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下次见也不知何时。除非他聪明到向这里的人打听他。

    一个人总有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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