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 倾城 作者:肉书屋
绝色 倾城第2部分阅读
这就是了。
这就是凡尘与天界的距离,女人与男人的距离,她与他的距离……或许就这样彼此忘记,红尘阡陌,再不想起?
可是,魏成豹的一个电话,便打碎了她所有天真的幻想。
意思简单明了,残忍直白,好像一出恶俗的肥皂剧,连婉转晦意都没有。在那之后,陆未曦如同不见了三魂七魄。
直到她见到了他,看到他冷峻的眉目映在夕阳的晚景中。她才知道,她的魂魄没有走,她还活着。于是,就要活生生地承受这一切。
他们离开餐厅的时候,夜已经深沉。
未曦坐在车里忽然有些疲倦,她的神经绷得太久太紧,到了这最紧要的时候,反而没了力气。或许,就像有些人说的,恐惧,只是恐惧着等待恐惧的过程;痛苦,只是痛苦着得到痛苦的结果。
如此罢了……
她没有力气再去想什么,就这样靠着皮椅睡着了。她好像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却忘记了梦的内容。只知道这是一个无比伤感的梦。
这个梦她做了多久?
如果几十刹为一瞬,几十瞬为一弹指,弹指一挥间,她有多少鲜血凝于黑土?
她有没有流泪?
不记得了。恍惚中,好像有人贴在她耳边诉说了一些什么,那声音非常动听,带着天使般华丽的温柔。
记得小时候,如非给她讲过一个故事。
传说很久之前,有一个美丽的地方叫做无泪之城,城里的人都是快乐的天使。因为快乐,所以没有眼泪。后来,天使坠落,天空飘起蓝色的雨,这里依然叫做无泪之城。只是,人们的眼睛却流干了……
第四章 光以欲勾之,后令入佛智
爱欲能超度猛厉的神魔,可是,它能化解人心中的戾气吗?
※ ※ ※ ※ ※ ※
“你们现在看到的这副卷轴画叫做‘唐卡’,是在松赞干布时期兴起的一种绘画艺术。画中描绘的是欢喜佛,佛像男女合抱。男佛被称为明王,女佛是明妃。关于欢喜佛在印度还有一段传说。”
教授擦了擦眼镜,“相传,崇尚婆罗门教的国王残忍成性,大举杀戮佛教徒。释迦牟尼就派观世音化为美女和他交媾,醉于女色的国王终为美女所征服而皈依佛教,最后成为佛坛上的主尊。”
有人在座位上小声说了一句:“这不就是堂而皇之的春宫图嘛……”
教室响起一片嬉笑声,仔细一瞧,还真是。
那幅唐卡上,一男一女拥抱合坐在一起。男佛面容凶恶,身体大约有女佛的两倍,紧紧抱着女佛的腰身,而女佛的双足环在男佛的腰上。那姿态不像在修炼,反而像世间最寻常的男女之事。
难道神佛也懂七情六欲,男欢女爱吗?
教授喝了口茶水,不紧不慢地说:“欢喜佛在密宗是一种‘调心工具’,对着它观形鉴视,渐渐习以为常,欲念之心自然消除。也便是我们常说的‘以欲制欲’。与这些残暴的明王合为一体的妩媚多姿的明妃,是明王修行时必不可少的伙伴。她在修行中的作用以佛经上的话来说,叫做‘先以欲勾之,后令入佛智’,她以爱欲供奉那些残暴的神魔,使之受到感化,再把他们引到佛的境界中来……”
有人掩口而笑,有人窃窃私语,大家似乎对这种神秘的欢喜佛像感到无限新奇。
未曦看着那幅赤祸相拥的双身佛像,只是恍恍惚惚地想:爱欲能超度猛厉的神魔,可是,它能化解人心中的戾气吗?
下课的时候,教授告诉大家再过一个月就是假期,他想带一队学生去丽江写生,费用均摊。他负责带路,不负责艳遇,想去的人来他这里报名。
大家哄堂大笑,都说,丽江,好地方,艳遇之城哦,在那里可以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奇迹。
未曦低着头,默默收拾着自己的东西,落寞的身影在一群神采飞扬的年轻人中怎么看都有些突兀。
周晓凡三两步跑到她身边,兴奋地拉着她的手,“未曦,一起去吧。丽江,我早就想去了。说不定能让我遇上一个纳西族的帅哥,哈哈,那就幸福死了。”她手捧心脏做晕倒状。
是啊,丽江,一个可以让人遗忘时光的城市。听说那里有金色的花、绿色的水、碧蓝的天空,还有环绕在古城四周终年冰雪覆盖的玉龙雪山,的确令人神往。
然而她只是摇头,一边收拾笔记一边说:“不好意思啊,晓凡,你找别人陪你吧,我假期有安排了。”
“你能有什么安排啊?还不是一个人闷在家里,难不成……”周晓凡大大咧咧地拍了她一下,“你有男人了?”
未曦仿佛被什么东西蜇了一下,惊诧地抬起头,一双眼睛慌慌地望着她。不过几秒,她就镇定下来,堪堪一笑,“哪有?你可别乱说。”然后拿起背包,“抱歉,晓凡,没其他事,我要先走了,明天见。”
周晓凡看着未曦纤细的背影,只觉得她这段日子有些不大对劲。以前的未曦虽然沉默安静,仿佛刻意与人保持着某种距离,却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女孩。
可是现在的她,好像变了一个人。别人叫她的名字,她也仿佛受了惊吓,要愣住很久才有反应。整日魂不守舍,甚至连上课的时候都会魂游天外。
怎么说呢?就好像一只等待猎人凌迟的小动物,睁着一双无辜的眼睛,惨兮兮地看着自己被抽筋扒皮。
周晓凡忽然一阵恶寒,怎么怎么会想到这么残忍的事情?
回神一看,教室里早已四下无人。教授忘了关掉电脑,大屏幕上还显示着那幅欢喜佛像。明王搂抱着赤祼的明妃,眼睛却正对着她,那目光仿佛有了生命般,寒寒阴戾。
周晓凡没来由地一阵心慌。太邪门了!
百年名校,连侧门都装修得大气非凡。未曦沿着林荫小路慢吞吞地挪着步子,恨不得这条路永远都走不完似的。
可再长的路总有走完的时候。走到尽头,就要见到她不愿去见的人,面对着她不愿面对的事。
一辆气派的宾利已经等在那里,衣着体面的司机恭敬地为她打开车门,一切仿佛理所当然。
可是,天知道,几天之前,他们还是没有交集的陌生人,若无其事地生活在各自的轨迹中,不得亲近。
未曦用眼角的余光望着身边的男人,他还是那么忙碌,就连在车上也不休息。其实从认识他的那一天开始,她看到的都是他努力工作的样子。有时觉得他真像童话里那个穿着红舞鞋的小女孩,生命不止,舞动不息。
如果一个人把生命三分之二的时间都用来赚钱,她不知道他还有什么快乐。如果没有快乐,他拥有如此多的财富,又有什么意义?
轻牵唇角,未曦有点嘲笑自己的狷介。天之骄子的心思岂是她这种凡人能揣摩得透的?
她从来看不透他,而他总能将她一眼看穿,所以打从开始这就不是一场平等的对弈。
就像那天早晨,她从他的车上下来,回到那间鸽子笼一样的租住屋。如非一直等在家里,一夜都没合眼。
神色疲惫的她刚一进门,就被如非拉着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好像生怕她少了什么似的。
如非一直在追问她,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很不可思议的是,那一夜什么都没发生。她躺在车上睡着了,而他竟然没有叫醒她,就让她这样睡着。
她是被鸟儿唧唧喳喳的鸣叫声吵醒的,张开眼睛,就看到他沉睡的面容浸润在金色的晨曦中,如此的安静。
他靠着座椅就睡着了,而她身上还盖着他的西装外套。他们的车停在湖边,司机早已不知去向。
她有些恍惚,只是愣愣地看着他,看着他阳光下的睫毛,看着他安静的侧脸。他的嘴唇很漂亮,不过很薄,据说有这种薄唇的男人往往薄情寡义……
直到他醒过来,她才仓惶地别过脸。他看着她半晌,仿佛若有所思。他没有说什么,她亦静默无言。车子里安静极了,只听到鸟儿婉转的鸣叫声,又是新的一天。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他的脸上略有倦容,微微舒展了一下肩颈,便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座上,发动了引擎。
她说出了一个地址,可是出口后便后悔了。她不该告诉他的,这就意味着往后的日子里她或许要跟他纠缠不清。
可是,就算她不说又有什么关系?在这个世界上,如果真心要找一个人,大约总能找得到。
如同他对于她。
无论她心里怎么期望,对着上帝如何祷告,他的车依旧每天如是出现在学校侧门等她。
而她没有权利说不,当初没有,现在更没有。
然后他会选择一家环境幽雅,但是地段偏僻的餐厅就餐,吃完后将她送到离“绝色”最近的那条马路上,坐在车里看着她走进去。天天如此,风雨无阻。
他不铺张,不宣扬,不刻意,就这样安安静静、无声无息、准时准点出现在她面前。每次他的言语都不多,甚至很少与她眼神交汇,不说话的时候更是气质冷峻,让人无端地害怕,却又不敢逃离。
他风度翩翩,彬彬有礼,从未有过逾矩的举动,甚至连她的手都不曾碰过,依旧让她草木皆兵。
他好像变成了她的影子,一个巨大的、黑暗的、安静的影子。又像太阳下的那块乌云,不太大,也不太小,却恰好遮住了她所有的明媚。
她不相信他不需要应酬,名利场上多的是风花雪月。她的消息再闭塞也知道,他行事向来低调,却从来没少过绯闻缠身。可他就是有时间、有耐性、有兴致将这场实力悬殊的追逐游戏持续下去,并且乐此不疲。
她真的累了,这种旷日持久的精神压力令她筋疲力尽、几欲崩溃。她现在宁可他对她凶相毕露,如她最初所想的那般强取豪夺、吃干抹净,也好过让她每天对着他貌似谦和的绅士风度风声鹤唳、战战兢兢。
有时她真的怀疑,他是不是故意这样待她,以此来折磨她那可怜的,紧张得如同丝线一般的神经。
“你最好好像瘦了一些。”阮劭南放下酒杯,单手撑着下巴,凝目望着对面瘦得几乎一阵风就能刮走的人。
“学习太辛苦了吗?还是夜总会的工作不顺心?”他今天的谈兴似乎很高。
学习怎么会辛苦呢?未曦幽幽地想,那是她千辛万苦得来的机会,就算真的苦,对她来说也是甜的。
至于工作,这要感谢他的福荫,她和如非自从离开孤儿院就没有这么好过。
所以你看,老天是公平的,让你失去某些东西的同时,总要给你某些补偿,即便杯水车薪。
“或许,你下次可以试着陪我吃饭的时候,不要把‘勉强’二字这么清楚地写在脸上。”
她浑身一颤,猝然地抬起眼睛。可是他并没有看她,所有的心思似乎都放在了面前那块牛排上,刚才的话仿佛只是随口说说,未曾过心。
可是,风却在这一刻息止了,空气如同冷冻的泥块,就此凝结了。连氧气都变得有些稀薄,让人难以呼吸。
“再过一个月就是寒假,你有什么安排?”他换了个话题。
“导师组织一队学生去丽江写生。”她低声说。
他沉吟片刻,说道:“不如去欧洲吧,巴黎怎么样?我过些日子到那边出差,我们可以在巴黎住些日子,顺便介绍巴黎美院的教授给你认识。”
就此尘埃落定,他甚至都没有问她愿不愿意。
这算什么?
“时间差不多了,走吧。”他将餐具放在桌子上,用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唇角,然后掏出卡递给侍应。
未曦低着头,看着自己握着刀叉发抖的手指。
这些日子,她一直在忍,一直在忍。
可是现在,她真的忍不下去了,她对他彻底认了输。她宁肯他给她一个痛快,而他却如同一保戏耍老鼠的猫,又像一个狡猾的刽子手。他将她的神志折磨得血肉模糊,呼救无力,却刻意延长了处决的时间,唯独保留了屠杀的权利。
这种如临深渊的感觉,让她快要承受不住了。
“差点忘了……”他忽然将一个首饰盒推到她面前。
未曦霎时愣住了,还没有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就径自打开盒盖,里面是一条闪闪发亮的钻石项链,吊坠的款式非常独特,好像一把精致的钥匙。
他将项链拿出来,走到未曦身边亲手戴在她脖子上。未曦皮肤白,越发衬得钻石夺目。
餐厅里客人不多,大家纷纷侧目,只觉得这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而男人英俊华贵的外表和俯身的姿态,令所有女士羡慕不已。有个老人看着他们微笑,仿佛在对未曦说,孩子,你看,你有多幸福。
真的幸福吗?
未曦有些僵硬地看着眼前的男人,而他依旧风度翩翩,安适如常的脸上没有丝毫尴尬,甚至连笑容都没有,淡漠的神色如同那天的潇潇冷雨。冰冷的嘴唇贴在未曦同样冰冷的额头上,两个人的寒冷,如同荒原一般绝望。
未曦转过脸,窗外华灯初上,路人南来北往。有人结伴而来,有人嬉笑而去。只有她,独自坐在一片荒芜的旷野中,举目四空……
未曦走进化妆室的时候,如非正对着镜子补妆。一抬头,就看着未曦把脸搭在她的肩膀上,疲倦得像只没有脚的小鸟。
“今天还是接你放学,陪你吃饭,送你上班,默默无言三部曲?”
“是。”
“杀人不过头点地,他到底想干什么?”如非有些义愤填膺了。
未曦苦笑一声,“我要是知道就好了。或许,他是想用这默默无言三部曲逼疯我,然后把我送进疯人院。可惜他不知道,其实我是只‘小强’,外表柔弱可欺,精神强悍无比。”
“哈哈……”如非干笑两声,“一点都不好笑。”
未曦想,这的确不好笑,尤其是你自己置身这个冷笑话之中。
如非忽然想起了什么,“未曦,今天是小雯的头七。”
未曦一怔,是的,今天是小雯的头七,殓葬费还是她们和其他几个姐妹一起凑的,她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
“她的骨灰呢?”未曦问。
“被老吴拿走了,没有联系到她的家人。老吴刚从北京开完画展回来,一听说就赶来了。一个老男人,抱着小雯的骨灰哭得跟什么似的,让人看着都难受。”
莫如非点燃一支香烟,揉了揉眼角,“他走的时候,一边哭一边说,要带小雯去北京看看天安门,看看长城,这是她生前最大的心愿。真没想到,他对小雯是真心的。可惜,她没福气……”
她非说不下去了,只是狠狠地吸烟,指间火光明灭,在寂寂的黑夜里看着,好像一滴红色的眼泪。
第五章 高贵的野狗
如非说,池陌是条离群索居的野狗,又高贵,又自由,可是身上……却背负着难以想象的伤口。
※ ※ ※ ※ ※ ※
夜深了,城市的夜空依旧看不到星光。未曦拿着垃圾袋一个人来到夜总会的后巷。这里大概是整个城市最黑暗的地方,除了偶尔能看到几个蜷缩在角落里的乞丐和觅食的老鼠,连月光都不愿降临。
将垃圾放进焚烧炉,浇上汽油,点燃一根火柴扔进去,整套程序驾轻就熟,这是她在酒吧的工作之一。
当跳动的火焰映红了她的双眼的时候,陆未曦抬起头,她不知道自己在看些什么。或许,她什么都没看,只是这个动作已经成了习惯。
一个化解悲伤的习惯。
这个城市的黑夜太漫长了,如果不为自己点亮黑暗,谁又能拯救你?
她拿了如非的香烟,点燃一根,轻吸一口,味道比想象的还要辛辣。她将它放在西边,然后从一个袋子里掏出一叠画纸,画纸上是一张张栩栩如生的鲜活面孔。
小雯、、阿枫……还有如非和她自己。这是她到“绝色”上班之后,给每一位结识的朋友画的。
城市的夜风拂过指间,有冰冷的触感。嫣红的火苗在夜风中婆娑起舞,风声暗哑,被风吹散的灰烬好像黑色的蝴蝶,在茫茫的黑夜里翩翩而飞。
她看着画纸上小雯年轻而忧郁的脸,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子,与如非一样整日烟不离手。只是,她抽烟的样子很伤感,那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表情。
所以,自那时便有了某种预感:这样的女子,无法在世上走得太远。
未曦轻轻叹了口气,低头看了看如非的香烟。ild seven,她只抽这个牌子的日本烟。
记得如非说过,香烟跟酒精一样,可以在灵魂抽离的瞬间堵住记忆的伤口,如果你不在意饮鸩止渴的话。
真的这么好用吗?
未曦疑惑地将一根香烟放在嘴边,刚想点燃……
“喂,你不要命运!”
还没等她回过神来,嘴边的香烟就被人蛮横地抽走了。
然而这个不速之客只是微笑,没有回话。黑色外套随意地搭在肩上,将那根夺来的香烟用手护着点燃。艳红的火光映着他细碎的黑发和晶亮的瞳仁,男人的瞳发也仿佛成了红色,更衬得他不似人类,倒像极了传说中的堕落天使。
未曦有些震动,早就知道他是个异常英俊的男人。可是在这样凄凉的夜晚,这样萧瑟的背景中看到他,心中依然悸动。
他走过来,站在她身边,与她一起望着熊熊燃烧的火光。未曦在烟火之外,闻到一丝独特而干爽的气息,如同深厚的大地。然而他转过脸来,对着她微笑,那目光,那姿态,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邪气。
这个男人身上竟然可以同时存在清洁和不良两种质感,着实令人费解。
“卖烟给你的人一定是个帅哥。”池陌笑的时候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白天看着很帅,很干净,让人有想要跟他接吻的欲望。可是晚上看着,却好像某种猎杀时的兽类,森森税利。
“呃?你怎么知道?”
“有哮喘的人不能抽烟,这个常识你从小就知道了。如果不是帅哥,你怎么会这么拼命?”
池陌忽然将一张俊颜贴近了看她,坏坏地笑着,“我猜得对不对?”
“完全错了,烟是如非买的。我哪知道那人是圆是扁?”未曦向后退了一步,从相识的那一天开始,他就喜欢这样来逗她。虽然早就知道他的脾性是虚张声势,连带玩世不恭。不过跟一张漂亮的脸靠得这么近,总会让人心跳加速。
“咦,脸红了?”
未曦又退了一步,分辨道:“那是因为你靠得太近了。”
可未曦越是心慌,池陌就越是愿意使坏,偏偏要贴着她说话,“好像更红了。”
未曦急忙退了一大步,情急之中没注意脚下,差点被一块木头绊倒。还好池陌手快,一把拉住她。
“都说你靠得太近了。”落在池随臂弯里的未曦,惊魂未定地看着他,脸颊绯红。
“好不,不逗你了,玻璃做的。”池陌忽然正经起来,放开手,接着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袋东西交给她。
“喏,这个给你。”
未曦接过来一看,立刻高兴起来,“哇,糖炒栗子,这全是我的吗?”
池陌顺手捏了捏她的下巴,笑道:“是,傻丫头。”
池陌年长未曦四岁,一直很照顾她,也很疼爱她。不过在未曦看来,这只不过是爱屋及乌罢了。因为,池陌是如非的伴侣,虽然如非自己从不承认。
喜欢池陌的人实在太多了,在红灯区混迹的女人几乎没有不知道他的。他像一头漂亮的野兽,每个女人都想拥有。可是除了如非之外,未曦没见池陌跟谁长久过。所以,未曦把如非的矢口否认当作行事低调,以免招人嫉妒。
说起池陌,他的经历即便在这“人才辈出”的红灯区也堪称传奇。
他的父亲是日本在华遗留孤儿第二代,上世纪八十年代带着他的母亲回到日本,被政府安置在新宿靠领公援维持生活。
他在日本出生,在新宿长大,会说中日两种语言,十几岁就混迹歌舞伎町。在那个混杂了各种国籍、语言、阴谋、暴力的地方,跟着一群同为“二种”遗孤的亡命徒,混得如鱼得水。
他打架手黑,触觉敏锐,狡猾冷漠,独来独往。曾经受雇于各种娱乐会场,名为保卫,实则打手。不属于任何组织,却吸引了为数不烽的追随者。
浪子一般的生活,没有明天的职业,这些在女人看来都是很酷的事情,充满后现代主义的颓废感。可是在未曦眼中,池陌也不过是个孩子。
他只有二十五岁,其他二十五岁的男孩子都在做什么?是否像他一样,时刻活在险恶之中?
如非说过,池陌是条离群索居的野狗,又高贵,又自由,可是身上……却背负着难以想象的伤口。
未曦相信,这或许是他对眼前这个男人最好的诠释。
后巷外有一个废弃的篮球场,未曦每次来这里烧垃圾的时候,都会到这边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说白了,就是偷懒。
此刻她跟帅哥池陌,坐在翻倒的篮球架子上,看着城市幽蓝的天空,吃着热乎乎的糖炒栗子,还真是说不出的惬意。
“你不是在前堂开工吗?怎么有空跑过来送个给我?”未曦摇了摇手里的袋子,说话的时候嘴也没闲着。
“你太久没回去,如非有点不放心,要我过来看看。反正前堂有他们,不用我一直盯着。”池陌捏熄香烟,从未曦手里抢了一个刚扒好的栗子,塞进嘴里。
“自从上次那件事之后,她就有点紧张。怎么样?你在这边还习惯吗?”未曦干脆又给他扒开一个,这人总是喜欢抢别人的。
“都是给人打工而已,没什么习惯不习惯。”
“可你之前一直不肯来这边,尽管魏成豹不止一次招揽你。你一向看不惯他,现在却要在他手下做事?”
池陌漫不经心地说:“我不接受魏成豹的招揽,是因为在他身边做炮灰的几率比其他地方高得多。可是他现在出了比别人高几倍的价钱,我又是个见钱眼开的人,怎么会不心动?”
未曦对他的话不以为然,“是为了如非吧?担心她就说出来,何必这么酷?”
池陌转过脸看着她,带笑的眼神近乎嘲弄,“什么都不懂,就不要这么自以为是。你以我在‘绝色倾城’就会有什么不同吗?我知道你跟如非那天发生了什么,但是我告诉你,就算我当时在场,也只会站着看而已。你在这个圈子里,就要接受这里的游戏规则。你、我、如非,我们所有人都是如此。在这里,有人帮你,就是有人想害你。有人接近你,就是有人想利用你。不要天真地以为,谁可以成为你的依靠。因为早晚有一天你会发现,害得你体无完肤的人,往往就是你最信任的人。”
池陌扔掉手里的栗子壳,点燃一根香烟,“你们那天的事,对我来说,根本什么都不算。所以,别对我有任何期待。我不是什么好人,我以前的所作所为,相信我,绝对会超出你的想象。”
池陌走了,未曦一个人对着城市的夜空发呆。四周一片寂静,偶尔能听到蝉儿鸣叫。或许是这里比较偏僻,或许是今天的星光太暗淡了,或许是男人毫不掩饰的嘲笑,让人不由得产生凄凉的心境。
唉……未曦对着夜空叹气,天上的星星闪啊闪,好像如非的眼睛。
虽然早就知道,自己的人生要靠自己来把握。可是她心里,总是不免抱着一丝幻想。幻想着某一天,有一个人会成为如非生命中的英雄,爱她如同爱着自己的生命般热烈。
那么就算有一天,她不得不离开她,如非也不用因为一个人置身人群中孤独地活着,而感到生无可恋。
可是这一切,终究只是奢望吧。
第六章 醉生梦死
她躺在他那张不怎么舒服的弹簧床上,看着他沉浸在欲望中的脸。他闭着眼睛,嘴唇微张,仿佛正在一个很美的地方。
※ ※ ※ ※ ※ ※
下班后,大家约好了一起去大排档吃消夜。自然带着她的酷帅摇滚男友马克,阿枫带上了一起从家乡来打工的女友梅梅,如非跟池陌自然是一对,唯独未曦只有一个人,倒也乐得自在。
七个人,占了八张椅子。
他们一帮人聚在一起总是很闹,连小吃摊的老板都怕了他们,今天却是出奇的安静。直到阿枫端起酒杯,对着空椅子说:“敬小雯。”
众人纷纷端起酒杯,然后将杯子里的啤酒悉数倒在地上。
红灯区的女人,身似浮萍,贱如蝼蚁。纵然生命如水般流逝,可悲剧每天都在上演,生活还要继续。
大家似乎轻松了一些,你来我往地聊着天。未曦今天有些沉默,如非倒是一直既往地活跃,一直跟马克叫板,立志要把这个狂野的帅哥灌倒。
倒是乐得在一边看戏,索性谁也不帮,这年头重色轻友和重友轻色一样遭人唾弃。
阿枫小两口只顾着头挨着头说话,像两只热恋中的小老鼠。池陌在这种场合下向来话少,有人讲冷笑话的时候,他配合着笑笑。
电视机里放着乱七八糟的娱乐八卦新闻,未曦一边可有可无地看着,一边扒着不怎么新鲜的皮皮虾。
忽然,一个画面定住了她的视线。
新闻正在播一个慈善拍卖会的场景,阮劭南的脸在画面上一闪而过。接着,镜头就对准了一条放在玻璃罩子里的钻石项链,还专门给那个造型别致的吊坠一个特写。
未曦擦了擦眼睛,最后确定,她没有看错,正是自己脖子上戴的那条。
“今年慈善拍卖会最大的看点,莫过于这条被命名为‘希望之钥’的钻石项链。它的蓝色主钻重达78克拉,相传,是意大利末代皇马玛利亚朱塞与爱人的定情之物不但工艺精湛,历史价值也非常高……”
娱乐记者的报道非常生动,吸引了大半食客的注意。
然后,未曦看到主拍人与阮劭南握手,旁边的汪东阳接过了那件珍贵的拍卖品,无数镁光灯此起彼伏。
接着,镜头一转,是阮劭南被一票狂热的记者围堵,在工作人员保护下离开的画面。其他名流绅士均被晾在一边,这样的场面还难得一见。
这也难怪,他是城内话题人物,却鲜少在媒体前露面,狗仔队自然死抓住不放。
美丽的女娱记捧着麦克风,无限感慨地说:“大家都看到了,易天集团主席阮劭南,以绝对优势的价格拍下这件珍宝后,拒绝接受媒体采访就匆匆离开了,这不得不说是一件憾事。可是,阮先生的善举,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易天集团近年来,一直积极参与各项慈善活动……”
之后的溢美之词,未曦已经没有心思听下去了。她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心里七上八下。
“真是有钱人。”坐在旁边的羡慕地摇了摇头,“花那么多钱买条项链,够我们吃一辈子了。”
接着,她摸了摸未曦脖子上戴的那条,颇为好奇地问:“未曦,你这条仿版哪里买的?还挺像。”
未曦顺手指了指街角,“吴记,二十元一条,可以定做。”
如非一口酒直接喷了出来,一手捶着桌子,笑得前仰后合,这真是本年度最冷的笑话。
未曦愤愤地瞪了她一眼,可惜她没看到。
“哎,我听说阮劭南,开始全面追击泰煌集团,有没有什么内幕消息?”
声音是从邻桌传过来的。未曦转过脸,看到两个白领模样的男人正在聊天。
怎么所有人都要谈论他?未曦有些恹恹地想。
“我在易天不过是个小职员,怎么可能知道上层的事?不过大家都说,泰煌这次恐怕是凶多吉少。”
“不会吧,陆子续可是条老狐狸,叱咤风云这么多年,会这么容易被吃掉?”
“可惜,这次他碰上的是一头狮子,还是专吃狐狸的狮子。你忘了上次闹得沸沸扬扬的‘华盛收购案’?盛连城够老j巨猾了吧,最后怎么样?被阮劭南逼到跳楼。还有‘兴业收购案’,李家的资金多雄厚,可倾家荡产也没保住公司。还有……”
内容忽然变得有些血腥,未曦感到自己的手心在冒汗,身体一阵阵地打着冷战,好像又回到了那个飘着冷雨的黄昏。她很想让两个讨厌的家伙闭嘴,可惜人家正在兴头上,偏偏喋喋不休。
“这么说,金融界要重新洗牌了。”另外一桌的人似乎也颇感兴趣,男人聚在一起,话题无外乎钱、车和女人。
被人关注是个令人兴奋的事,小白领爆料得更加起劲。
“岂止是重新洗牌,简直就是改朝换代。我们老板做事向来雷厉风行,从不心慈手软。你看他现在做这么多善事,这是在为自己积阴德。不过话说回来,你要是在他的位置上,你也会这么做。所谓商场如战场,在这个圈子里,人情味什么的,也就是那么回事了……”
未曦越来越坐不住了,偏偏所有人都对阮劭南的八卦乐此不疲。尤其是,恨不得竖起两只耳朵听。
如非发现未曦的脸色越来越难看,赶紧用筷子敲了敲杯子,嚷道:“哎,我说,他们有钱人有有钱人的消遣,我们也有我们的快乐。喂!马克,来段吉他让大家听听。你再不展现魅力,的魂都快让人勾走了。”
马克二话不说,立马扔掉香烟,拎起吉他,随性来了段热情狂放的舞曲。如非夹着香烟尖叫一声,拉着跑到街边,随着吉他的节奏,像自由的吉普赛女郎,快乐不羁地扭动着纤细的腰肢。
大家笑着鼓掌,对着她们吹口。天上的星星化作了灯盏,水泥马路变成了舞台。这一刻,没有阮劭南,没有易天集团,没有商场上的腥风血雨,没有令人烦恼的一切。
多年后,未曦想起这个秋风沉醉的夜晚,她依然记得:在这个被上帝遗忘的地方,她们是被遗弃在人间的天使,被剥夺了荣光,回不到天堂。
可是,就在这一刻,她们灿烂的青春,张着飞翔的翅膀,如烟花般绚丽绽放,热烈地拥抱着生命……
这美妙的一切,她们是真的拥有过,这就够了。
接近凌晨的时候,大家才酒尽人散。幸好今天是周末,未曦可以睡个懒觉。如非好像真的喝高了,整个人晕晕乎乎的,被池陌扶着走了。
未曦只有一个人回家,反正不用担心如非,池陌就算再坏,也不至于把她卖了。
池陌住的地方,其实比起未曦他们的租住屋好不了多少。鸽子笼一样的棚顶屋,冬天冷,夏天热。他习惯了一个人住,屋子收拾得倒也干净。
池陌抱着如非在半冷不热的沐浴下冲凉。大约是喝了酒的关系,如非的脸很红,仰起脸望着抱着她的男人,好像一朵微醺的花。
池陌低下头吻她,这是一个单方面索取的吻。如非大约真的醉了,手臂勾着男人的脖子咯咯笑个不停。他抓住她的头发,不让她漂亮的小脑袋左右乱动,感受到指尖的柔滑。
如非不喜欢留长发,只对时尚表现的短发情有独钟。对一个发型厌倦的速度,永远比它流行的时间快。说穿了,就是朝秦暮楚。
而池陌,恰恰就是欣赏她这一点。
他将她推倒在自己的弹簧床上,从枕头底下摸出保险套,用牙齿扯开包装。沉默明亮的眼睛,人在黑暗中,好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猎豹。
zuo爱的时候,老旧的弹簧吱呀作响。他好像听到如非在哼着一首歌,挺忧伤的调子。她是真的喝醉了,他已经不记得这是他第几次带这只醉猫回家,几乎每次她都有惊人之举,然后在第二天早上成功地忘得一干二净。
就这一点来说,他真是佩服她,可以这样没心没肺。
“知不知道我们在做什么?”他扣住她的脸,跟意识不清的女人zuo爱感觉像迷jian,他觉得自己有必要提醒她。
如非呵呵笑起来,细白的手指抚摸着男人的脸,学着他的语气,故意拖长声音很认真地回应:“我知道啊……”接着就把手指贴在他漂亮的嘴唇上,神秘兮兮地说,“嘘,姐姐唱歌给你听。”
那一刻,池陌真有点想把她扔出去的冲动。
天快亮了,池陌翻了一个身,睡得正熟。如非披着他的衬衫坐在窗台上吸烟,而眼前的城市,正是黎明前最黑暗的那一刻。
所有人都沉睡着,只有你一个人是清醒的,应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颇有众人皆醉我独醒味道。
而事实上,如非的酒量也的确不是一般的好,甚至超出了他池陌的想象。
她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醉的人。〖墨斋小说:shubao2〗
传说,这世上醉生梦死的有两种人。一种人活在灯红酒绿、红尘色相之中,精神确是无比的清醒。另外一种人恰好相反,无时无刻不冷静自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令他们醉生梦死的,是精神。
很明显,她是第一种人。
如非笑了一下,嘴唇上还残留着这个男人的气息,心里却有一个黑色的空洞,仿佛一个无底的深渊,漆黑阴森,仿佛世界上所有的黑暗都被煮在里面,深得看不到尽头。
她看着床上男人沉睡的背影,她喜欢看他的背影,正面的他太过桀骜冷漠,让人不得亲近。背影则像个安静的孩子,有着温情的轮廓。
如非叹了口气,每次不想跟他zuo爱的时候,心情低落的时候,伤心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她就会装醉。可惜,池陌每次都看不懂,或者,他是不愿意看懂。
他进来的那一刻,她竟然想掉眼泪。
她知道,他欣赏她转身转得漂亮,放手放得干净。
她知道,他喜欢她的身体,贪恋她的味道。
她知道,从相识的第一天开始,自己就没对他有过任何的期待。
她知道,他内心的痛苦。无数个夜晚,那种无法用语言诉说的寂寞,在她的身体里疼痛而清晰地释放出来,她比任何人都感受得深刻。
可是,她躺在那张不怎么舒服的弹簧床上,看着他沉浸在欲望中的脸。他闭着眼睛,嘴唇微张,仿佛正在一个很美的地方,而那个地方有她。
曾经有一瞬间的冲动,她真的很想告诉他,其实,她不是真的什么都不在乎。
可是,她不会说。
明明知道结果是什么,所以,不说也罢。
如非转过脸,打开窗子,伸出的手臂感受到露水的清凉,寂寞的心绪好似楼宇间缥缈的微风。
她轻轻地闭上眼睛……
第七章 屠夫的砧板
他顿了顿,双手捧着她的脸,强迫她看着他的眼睛,“我不会放你走。你们陆家欠我太多,我要向每一个人讨债……包括你。”
※ ※ ※ ※ ※ ※
如非不知道,同样的夜晚,远在城市的另一个角落有个人跟她一样,在城市的黎明来临之前,对着夜空数星星。
未曦坐在自己的床上,看着挂在手指上的项链,那颗蓝色的主钻在夜色中依旧璀璨,像极了《铁达尼号》里那颗令无数影迷倾倒的“海洋之心”。
她记得,它的名字是“希望之钥”。阮劭南用一个她难以想象的价格将它拍了下来,然后什么都没说就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一切发生之后,她似乎明白了一些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弄懂。
她不愿意再去想,躺在床上,又被焦虑折磨得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打开收音机,听听凌晨节目。
收音机里正在放一首老歌,前奏的旋律有些伤感,或许是时间的关系,连歌声都带着凌晨的雾气。
未曦给自己倒了一杯冰水,望着破晓前的寂寞都市,静静听着。
回忆像个说书的人
用充满乡音的口吻
跳过水坑,绕过小村
等相遇的缘分
你用泥巴捏一座城
说将来要娶我进门
转多少身,过几次门
虚掷青春……
歌词写得很漂亮,哀而不伤。未曦忘记了自己有没有听完,只是记得自己跟着旋律轻轻哼唱着,哼唱着,慢慢地……睡着了。
那天晚上,她做了一个梦,一个金色的梦。她依然没有记住命的内容,却感到自己忘记了所有的痛苦,快乐得好像置身天堂。
一个声音在她耳边不停地回荡着,隔着无尽的岁月和悠远的时光,缥缈而绵长,如同飘在天上。
“小未曦,你要记住,你一定要快点长大,长大后你要做我的新娘……”
她一定是哭了,在梦中哭了。这个声音被她隐藏了这么久,这么久……久得她已经忘记了,这究竟只是她虚构的梦境,还是真实地存在过。
那么多艰辛的岁月,那么多痛苦的时光,那么多无法言说的屈辱和伤痛,她咬紧牙关默默承受着。
她知道,这不仅是为了活着,或是更有尊严地活着,而是因为她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有一天,那个跟她有过约定的人,会真的出现在她面前,为她点亮黑暗。
依照约定,她长大了。可一切都变了样,她的童话故事扭曲了,变得充满暴力,鲜血淋淋。
她在这个金色的梦境中,像个孩子一样放肆
绝色 倾城第2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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