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将记忆收藏 作者:苏家秦欢
分卷阅读3
且将记忆收藏 作者:苏家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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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我曾经的小竹马。
之所以说曾经呢,是因为这家伙在我还没去高中报到的时候就去了美国,时隔四年,我都要把这个人忘记了,他竟然不声不响地回来了!
相比于我的惊讶时长,他明显只是两秒的事,转瞬就笑了,然后叫我的名字:“秦欢。”
“啊?”我如梦初醒,“那个,我爸让我来叫姨妈他们过去吃饭。”
他点头:“嗯。你不记得我了?”
“记,记得啊。你回来了?”
说完立马想抽自己一巴掌。这不废话嘛!
“嗯。刚回来。”
“哦。”
我往里瞄了瞄,没见人,再往他脸上瞄了瞄,他露出无辜的表情。
我无奈,大哥,你挡这儿想干嘛呢?你让不让我进去你给个话啊!
“有我的份吗?”
“哎?”
他笑起来嘴角有两个小酒窝,和以前一模一样:“吃饭啊,没有我的份啊?”
我被这一笑晃了眼,毫不迟疑又犯了一次蠢:“我不知道。”
于是他笑出了声。
“走吧。”
嗯,就这么不请自来了。
叶琪琛进我家还跟小时候一样,那叫一个轻车熟路,换了鞋,连着叫两声叔叔阿姨,想要帮忙被拒绝了就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从茶几下抽出杂志开始翻阅。
我当时就懵了,敢情全世界就我一个人不知道他回来了?看看苏夫人和苏老师的反应——
“没事,马上就好了,你先坐会儿,马上就开饭了啊!”
“老叶今晚不值班吧?”
......
我想着,既然任务完成了,我就继续回阳台玩怪怪吧。怪怪是我养的乌龟。
后脚还没跟上呢,苏老师又一声令下:“欢欢,你先陪琪琛聊会儿天!”
我:“......”
正翻杂志的“琪琛”闻言放下杂志,微微抬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我,那架势,好像还真是要跟我聊聊人生哲学什么的。
我忍不住嘴角抽搐,还好姨妈及时进门,大叫一声“欢欢”,不出两秒,人已经到我跟前,两手捧着我的脸,眼里水汪汪的。嗯,叶琪琛这点深得真传。
“我的心肝宝贝儿,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昨天。”
我觉得我被挤着嘴说话的样子一定特丑,不然叶琪琛怎么笑得那么开心?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我们家的饭桌是长条的,苏老师和苏夫人坐两头,我和叶琪琛跟他爸妈两两面对面。这主要是方便我爸跟他爸,我妈跟他妈。但是我真的很不方便啊——
一低头,叶琪琛的腿,一抬头,叶琪琛的手,还都该死的贼好看!
我埋着头,郁闷地伸出筷子随便夹了一夹菜,等放到碗里时才反应过来!
胡萝卜!我最恨的胡萝卜!
还没想好是埋进米饭里膈应自己呢,还是干脆伸脚勾过苏夫人椅子旁边的垃圾桶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丢进去,紧接着碗里就多了一块肉,我刚想顺着筷子去看是谁,那双筷子又夹走了我的胡萝卜!
叶琪琛!他直接把胡萝卜送进了自己嘴里!
我咬了咬唇,感觉喉咙有点发痒。原来那个秘密,还算数啊......
我六岁的时候,叶琪琛十岁。我为了逃避胡萝卜和青菜,常常撒开脚丫子就往他房间跑。他每次都端坐在书桌前写作业,起初还会被我吓一跳,后来干脆等我关上门,趴在桌边跟他的脸只有半尺之隔,他也不会抬头。手里的铅笔在纸上动得飞快,长睫毛一动一动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特别撩人。
苏夫人直接端着碗杀到他家,他走出去,接过碗答应会哄我吃完。他从小就能给人一种莫名的信任感,特靠谱的那种。
我盘腿坐在他的床上玩他的地球仪,他端着碗坐在我旁边,挑了挑眉毛:“真不吃?”
我摇头:“我不喜欢吃!”
然后,他就吃完了所有的胡萝卜和青菜,全程细嚼慢咽。
大概是三年级的时候我学会了一个词,用来形容他当时的样子再恰当不过。那个词,唤作“优雅”。
剩下的肉和米饭他是不碰的,把碗塞到我手里,拍了拍我的头:“到你了。”
继而起身从床头柜上抽了张纸巾擦了擦嘴,坐回书桌前继续写作业。
“这是我们的秘密吗?”
他没有回头:“嗯,我们的秘密。”
秘密这个词是苏老师教我的,他给我买雪糕是我和他的秘密,去幼儿园接我碰到以前一起读书的漂亮阿姨是他和我的秘密。
叶琪琛帮我吃胡萝卜和青菜,是我们的秘密。
回忆随着左边的哈哈声和右边的嘻嘻声一起停了下来,四双眼睛一齐看向我们,闪烁着或亮或非常亮的探索光芒。
我一哆嗦,也不知道哆嗦个什么劲,无计可施,只好继续埋头塞饭装死。
姨妈问:“咦?你们怎么不说话?生疏了?哎哟,欢欢你以前可黏我们家琪琛了!”
我差点被呛死!谁黏他了?
可恨的是苏夫人也跟着凑热闹:“是啊,欢欢读初中的时候可一直麻烦琪琛接送呢!”
我又没拿刀架他脖子上逼着他!
“呵呵,琪琛刚回来的时候我就问他,还记得隔壁苏叔叔家的小秦欢吗?女大十八变,现在可是个小美人了!结果啊,我们家琪琛说.....”
“妈!”
叶琪琛皱眉,很明显的阻止意思。
我扭头看他,虽然不想承认,但是我真的很好奇啊!
结果他毫不回避地看回来,见我还是不动,筷子伸出去夹了一夹胡萝卜,作势要放进我碗里,我连忙收回目光死扒着碗。
他轻轻地笑了一声,胡萝卜又塞进了自己的嘴里,细嚼慢咽......嗯,优雅。
我喜欢叶琪琛吗?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
没错,我是喜欢他。或许从他帮我吃胡萝卜开始,或许,从我初中时他每天绕老远接送我开始。
我十二岁的时候,叶琪琛十六岁。初中部和高中部隔得很远,我们不再一起上下学,我和楼下的小胖一起。当然,那时的小胖已经不胖了,眉清目秀的,跟叶琪琛刚上初中的时候不相上下。
那样的日子持续了不到一个月,有一天傍晚我跟小胖告别回到家发现他竟然坐在我家沙发上。我至今不知道他跟我爸妈说了什么,反正之后的三年一直都是他接送我上下学。
他偶尔在学校门口跟穿碎花围裙的婆婆买煎饼果子,我一半,他一半。那时,我以为他绕那么远是因为喜欢吃煎饼果子。
熬过监狱式的高中生活跨入大学校门的孩子个个像脱了缰的野马,宿舍四个人,三个有了男朋友,每当说起这个,赵小蜗有一句经典名言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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