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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那就,修仙吧!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分卷阅读16

    那就,修仙吧! 作者:那棵歪脖子树

    分卷阅读16

    了一顿大餐,直把肚子吃得鼓鼓的才作罢。

    难得的是,今天薄奚没有吃饱就睡,而且枕着手臂,望着树顶发呆。今天的那一剑, 翻来覆去的在他脑海里回想,至今任然让他记忆犹新。那一瞬间的感觉,让他着魔。

    ☆、岁月静好(抓虫)

    自那日以后,薄奚的剑法,像是突然间开窍了一般,时不时就会来那么一下神来之笔。折腾死了花花草草无数,引得无数鸟兽不得不搬家。

    因此,薄奚在附近设置下的陷阱,几乎都用不上了。

    不过他现在已经不急了,这次真不是他的错觉,自从那次剑法突破后,他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了。不擅长跑路的小兽还真跑不过他,就算擅长跑路的,被他追着追着一剑刺去,也难逃他手。

    所以,现在的他,真心不缺吃的,尤其是肉类。

    虽然他最喜欢的,还是他家小鸡崽的绿馒头…

    山中无岁月,薄奚只能通过每半个月一次的蒙蒙细雨来猜测时间的流逝。不过,时间与他,也无甚多大的关系。

    每天吃得饱,穿得暖,还有他家小鸡崽相伴,他觉得,这里就是天堂。他毫不怀疑,自己可以在这里生活一辈子,等自己大了,就可以建座大房子,和小鸡崽一起在这里生活几十年。再然后,等自己老了,走不动了,也就死在这儿了。这样,死了也得这清山绿山相伴,就是不知到时他家小鸡崽,会不会每日来他坟头看看他。

    只是,很多时候,梦想就只能是梦想。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薄奚炼剑归来。十岁左右的小孩儿,还不算高,但身姿很是纤长挺拔,整体看着已经初具少年该有的风姿了。因为长期晒太阳和炼剑的关系,光裸的上身虽然依旧纤细,却是那种很健康的小麦之色。及肩的长发因为刚洗过的关系,湿哒哒的贴着脖子,还在嘀嗒嘀嗒的往下滴着水。

    他也不在意,随意的甩了甩头发,紧了紧挂在身后那把长剑,以极快的步伐穿梭在密林之中。说是极快,那真的就是极快的,要是稍不注意,估计从你面前过了,你只会以为那是自己眼花了。

    一路掠过,薄奚姿态闲适,动作轻快的摘了一堆果子,顺便还掏了几个鸟窝,等到了他和季言的小家,已经收获斐然,够他们两一天的食物了。

    要是嘴馋!想吃肉食的话,他就会再去转悠一圈,回来时手里肯定会拎着一只肥美的兔子或野鸡之类的小兽,至从他身法越来越好后,基本都没有空手而归的。

    两人的小家,已经换了一个更大的树洞。毕竟薄奚一直在长个子,当初那个太小了,他躺进去就有些不方便了。

    不过,薄奚也舍不得就那么遗弃了那里,那可是他和季言的第一个家。于是干脆改成了一个小仓库,时不时的过去存放一些小东西。比如破掉不能再用的衣物,比如坏掉的小凳子,又比如季言心血来潮给他弄出来的一些小玩意儿,很多都是不能再用的东西,可他依然小心翼翼的珍藏了起来。期待着老了以后,他还可以如数家珍的拿出来和季言说说它们的故事。

    只不过今天和往日有些不同,薄奚还没到他们家所在的树洞,就听到了一阵阵叽叽喳喳的鸟鸣和翅膀扑腾的声音。光听这声音,就知道附近的鸟儿差不多都聚集到这里了。

    薄奚知道他家小鸡崽有召集小鸟的能力,但也就当初初见那只蠢鹤时见过一次而已。平时虽然时不时会有鸟类来献殷勤,但绝对不会一次性来这么多。

    鸟很多,大大小小花花绿绿的,把他们家所在的那几棵巨树都占满了。要是从远处看,眼睛不好的,估计会以为是树上结的花花绿绿的果子,姹紫嫣红,倒是挺好看。当然,薄奚一直坚定的认为他家的小鸡崽是最好看的。

    事有反常,薄奚的脚步不由的放慢了几分。甚至在一些鸟类闻声回头看他时,还略心虚的把手里的鸟蛋往怀里藏了藏。

    季言当然也看到了回来的薄奚,在洞口扑腾了几下翅膀,张开嘴鸣叫了两声。就听到一阵阵翅膀扑腾的声音,天上簌簌地掉下一堆树叶和颜色各异的鸟毛。其中有好几根飘啊飘,刚好轻飘飘的掉落在薄奚半干未干的头发上。

    薄奚:……

    季言从树上一跃而下,很轻易的就跳到了薄奚的肩膀上,橙色的爪子在上面轻轻的跳跃了几下,并没有在那□□的肌肤上留下任何划痕。他已经能很熟练的控制自己的爪子的力度了。

    薄奚偏头,摸了摸他都不怎么长的小脑袋,问道,“怎么了?”

    季言眯着眼,也许是鸟兽身体的本能,这种亲密的动作让他很舒服。听到薄奚的话,他想了想,传音道,[好多天没见到大白了。]

    “大鹅”是薄奚给那只蠢鹤取的名字,为何把白鹤叫作大鹅,存粹就是薄奚的恶趣味了。为此“大鹅”很是委屈的在季言面前转悠了好多天,奈何季言更是个取名废,看他家小弟那么委屈,直接拍板决定叫“大白”。

    对于这名字,薄奚是没意见的。“大白”虽然还有些意见,但和“大鹅”一比,果断接受了。为此,季言很满意。

    说起大白,虽然经常来抢他家小鸡崽的注意力,让他很不爽。但大多数时候薄奚对它还是有些好感的,毕竟两人生活在这山里,有些必须的东西,偶尔还是需要它下山去弄的。比如盐,季言找了好久,也没找到多少能替代的东西,不得不偶尔让大白下山去收集。

    所以,只要它不在季言面前转悠,薄奚对它还是很有好感的。现在突然听说它不见了,薄奚也有些诧异。“去哪儿了?”

    季言摇了摇小脑袋,[不知道,我刚刚问过了,小家伙们都说好几天没见到它了。]

    小家伙们,不用问,肯定就是刚刚那些小鸟了。薄奚想了想,确实有快半个月没见到那只蠢鹤了。他们来这里三年多了,这样突然消失半月不见的,还是第一次。以那只蠢鹤每天都想来刷好感度的架势,这确实是不太正常。

    不由的,薄奚也有些担心了起来,“难道出去走丢了?”

    季言想翻白眼,怎么不说被母鹤拐跑了?不过想到他家小孩儿还小,估计还不懂这些,也就没说出口。而是传音道,[我想出去找找。]

    薄奚摸着季言脑袋的手一顿,半响才出声,“好。”

    声音如果细听的话,有点儿闷闷的,只是季言还在想大白的事,所以一时之间没有留意到而已。

    ☆、外出巡鹤(抓虫)

    在迷雾山上一住就是三年多,可以说,整个迷雾山,至少有大半薄奚是非常熟悉的。至于为何只有大半,那是因为迷雾山就如它的名字一般,是个很神秘的地方,哪怕你住得再久,它还是会有你所不能

    分卷阅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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