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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分卷阅读3

    得尸如此 作者:春日柔桑

    分卷阅读3

    自己虽然不聪明,但是可以做到基本的模仿,模仿人们的发音,再结合他们的动作神态猜测话意,虽然很招人发笑,但是下河村的人却渐渐发现傻子有时候也能和人谈话了,虽然他讲话经常词不达意含含糊糊的,但是好在周围人肯教。

    他摸了摸墙上贴的拼音字母表,尝试读了一遍,这是村里孩子送他的,刚开始他也看不懂这些蝌蚪文,后来还是村里的孩子教会了他怎么读,这玩意挺好用,虽然他还不是很懂。

    许是长相好的原因,他虽然看起来傻,但是村里的孩子尤其是女孩子都很喜欢和他玩,尤其是老师教学生这类的游戏,而他也因此获利很多。

    也许他可以试着买些糖果糕点之类的请孩子们吃?他想着,‘虽然我没有钱,但是那群盗墓贼肯定有’

    这几天看其他人花钱,他已经基本能认出纸币的数额以及花法,于是决定今晚再回墓看看,那群盗墓贼带的东西都挺有趣,虽然很多他不知道怎么用。

    当初走的匆忙所以也没来得及带什么,现在作为一个傻子渐渐在这个村子站稳脚跟了,这次自己可以试着多带点血回来,虽然他有很小心,但是太过频繁外出早晚会被人注意到。

    打了个哈欠后,傻子摸了摸自己的长发,是时候补眠了,明天村支书还说要带他去剪头发,虽然有点舍不得,可是就他所见几乎周围所有的男人都是短发,这样就显得长发的自己太过醒目。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到剪发满脑子就都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或许是过去的记忆在作祟吧。

    第 3 章

    在下河村,很多行业是垄断式经营,比如说超市浴池,再比如说理发店。

    总共没多少人的地方,店开再多家也只不过是大家一起饿死,早些年还是有很多人开个小店经营一下改善生活,后来随着竞争等种种原因,下河村就只剩下那么一家超市和一家理发店了。

    理发店王师傅经验丰富,已经给下河村的几代老少理过发了,要问村里人什么发质,这老师傅能讲的头头是道。

    只不过尴尬的是,王师傅理发的手艺几十年如一日的没长进,男士剪发基本上就只有平头和寸头再么光头三种选择,女式理发花样倒是多点,这几年他虽然学会了染发烫发但是实际操作效果就不是那么理想了,来这烫染的出来基本上就是黄发加满头小卷,大老远一看跟金毛狮王似得。

    但是现代人的审美变了,也因为这,王师傅成了下河村年轻一代心中最不受欢迎的存在。

    小年轻不愿意到他这理发,王师傅是知道的,但是他不在乎谁让他这里的主要客服群不是小年轻呢。

    王师傅惦记傻子那头长毛很久了,作为一个稍微有点强迫症的患者,看到或者亲自把长发剪短他的心里那种爽快感,简直了,尤其是傻子的发质瞅着还不错,这一头长毛剪下去爽快不说,还能卖钱实在是一举双得的美事啊。

    剪发之前,村支书先带傻子去洗了个澡。

    王师傅家理发店是不提供洗剪吹业务的,基本上到他那理发得自己烧水洗头然后等王师傅给剪发,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先洗澡再理发,行业捆绑两家都有的挣,都方便。

    再者村支书心里也存着点事想确认一下。

    他始终觉得傻子这傻不是先天性的,肯定是后期受了啥刺激。流浪的精神病患者基本上都是一个样子,比如说衣服脏烂而且搭配奇奇怪怪,身体也是脏臭。

    但是这些情况都没出现在傻子身上。他身上干干净净的,而且衣着打扮虽然不是整齐,但是新颖挺潮的,村长爱看nba再加上孙子追求潮流也知道一些牌子什么阿迪耐克的,傻子来的时候,从衣服到鞋那牌子基本都是大牌,本来村支书还觉得这些都是常见的地摊货,就是那种十几二十几买一大堆的,可是后来看着质量实在是比地摊货强。

    正好那几天村支书老板惦记着要去城里逛街,村支书干脆让她带上傻子换下来的衣服去那些店打听打听看下真假,回来果不出所料都是真品,一身加起来快上万的那种。

    村支书忍不住咂舌,他们家在下河村都是富裕的但是也都没条件这么穿,这莫不是跑出来个有钱人家的傻子?

    两天接触下来才发现这孩子很有礼貌,他对什么都好奇,开个电视都能把他吓一跳,但是好奇归好奇,从不祸害东西,顶多是看到什么新鲜玩意比如说电视冰箱什么的就喜欢缠着别人反反复复操作。

    他在学习怎么操作,当看到傻子已经能熟练开关电视换台的时候,村支书心中有个猜想浮现——这孩子还有的救。

    保不齐是受啥刺激了才疯疯癫癫的,这瞅着是能好。

    本来他们是要联系派出所把这傻子送走的,可是村支书心里又不想这么做了。这傻子瞅着家境挺好,而且没什么杀伤力不玩火不搞电的,先留着在下河村要是能等着他家里人自己找过来最好,到时候肯定人家得感谢感谢他吧。

    反正不吃他家最多穿几件他家旧衣服。干脆开了个会直接敲定先收留傻子一段时间,真要是不见好或者没人来领,开春再给派出所打电话该送哪送哪,这段时间谁家做饭有个剩余的就当行善了给人送过去点,好歹是条命。

    当然自己傻子要是自己跑了他们就不管了。

    他们运气不错,村支书带傻子到理发店的时候王师傅那正好不忙,于是傻子立刻就被按在了理发椅上,王师傅几剪子下去,瞬间长发变短发。

    “这孩子瞅着咋要哭呢?”王师傅纳闷道:“不就是剪个头发,眼眶都红了至于吗?”

    “谁知道呢。”村支书抽了口烟:“毕竟脑子和正常人想的不一样。”逮着水龙头还能玩半天呢。

    “老王啊,要不你给他开个电视看看,分分心,这小子就喜欢看电视。”说罢不等王师傅回答已经自顾自开了他家的电视,正好打发时间,有个台又重播《射雕英雄传》了,村支书想回忆一下过去干脆播到那个台。

    熟悉的声音传出,王师傅一下子乐了:“这都多少年没看武侠了,正好今天一起看。”他喜欢看抗战的对武侠剧向来没兴趣,但是播的是83那版的,一下子倒勾出他挺多回忆来。

    “支书你瞅瞅。”老王边听声边剪发没过一会儿已经给傻子理出个标准的板寸,再一看傻子目不转睛的看着电视笑道:“跟能看懂似的。”

    “你别说啊老王,没准真能看懂,比比划划的,咋地你是要发功成武林高手啊。”

    傻子似乎意识不到自己被村支书笑话,看着支书笑也跟着傻乐了几声,然后就对电视剧没了兴趣,开始直勾勾的照着镜子,看了一会儿又动气手来戳镜子里的自己。

    再然后就是摸自己新鲜出炉的小寸头。

    “估计是舍不得了。”王师傅收拾好傻子原本的长发,瞅着发质能卖个不错的价格。

    “这头发抵理发钱了啊。”想了想又拿出一百块递给了村支书,傻子好糊弄,村支书不好糊弄啊,不过好在他还有的赚,这傻子到挺会养头发的,瞅着没烫染过再倒卖也能卖个不错的价。

    村长看了看正在擦碎头发的傻子道:“这小子估计是家里有点钱,头发养成这样营养估计是够够的了。”说着抽了一口烟:“就刚才洗澡看他身上,皮肤是真不错。”一瞅就是有钱人家才能养出来的。

    而且也没遭受虐待的痕迹。本来他还有点担心是孩子家里人对他不好才跑出来的或者是有意遗弃的,现在看来估计是不小心和家里人失散的。

    “就是不知道怎么跑来咱们村的。”王师傅纳闷:“就跟突然之间冒出来似得。”

    “谁知道呢,有钱人家破事一大堆。”最后一口烟搞定,村支书直接拍了拍还在摸头发的傻子:“走了啊。”这孩子对这三字倒是有反应。

    本来村支书是想带傻子去他家坐一会儿的,可是年纪大了洗完澡后直犯懒,村支书也没了兴致,索性直接把人送到家,拍拍屁股准备去超市买点下酒菜,卖个头发小赚也是不错了。

    傻子有点不是很开心的回了住处,他的头发没了,虽然这里的男人都是短发,但是他就是觉得自己应该是长发而且是留一辈子的那种。

    今天发生了很多事,又刷新了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原来有人真的可以飞啊!想到电视里那些人飞檐走壁的样子他就有些羡慕,身为一个尸体,他貌似不能飞,试着做了做降龙十八掌的姿势,也不知道那群人是怎么发功的,一掌就能把石头打碎他虽然也能做到,但是这需要他费很大的力气,而电视里的人做起来却好像很轻松。

    而且他也不能掌心发光冒气什么的,想想就有些挫败,有机会他一定去找那些人,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爬上炕,他从兜内摸出一把瓜子,这玩意还是邻居给他的,连同几个山核桃。

    他喜欢磕这个打发时间,他的身体记得怎么吃到瓜子仁,所以他喜欢。

    一无所知的感觉实在是太不美好了,他从衣柜里掏出一个手机,开始拿他砸起了核桃,反正无聊打发时间罢了。

    他也是来了下河村之后才知道这玩意叫手机的,村里人貌似很喜欢这东西,但是他很讨厌。

    他有很多个这玩意儿,但是这种名为手机的东西,确着实给他造成了很多困扰。

    冷不丁冒光不说,还会突然之间就开始出声,再么就是嗡嗡的震动,吓人不说还打扰睡眠,他经常被这玩意搞的心脏直突突。

    把手机砸的啪啪作响,本来这东西他都是留在墓内的,不过看着下河村几乎人手一个,他也想跟着学怎么用,于是就都带出来了,可是这么多天下来他还是学不会,带出来的手机也就没了用处,索性拿这几个手机当了锤子。

    好在这几天这些手机都消停了,基本上没几个再出声或者是冒光了。不过看着砸核桃砸到粉身碎骨的手机,他撇了撇嘴,还没锤子好用呢。

    没了耐性,直接徒手捏碎了山核桃,也许是最近经常听人说话的关系,哪怕他现在没有开电视,似乎也能听到很多人讲话,而他也已经渐渐能明白别人说话的含义了。

    现在他最想做的是尽快学会文字书写,这段时间他心心念念得是把自己的才起好的名字写出来,然后告诉全村,他的名字叫做——何忆。

    何必回忆呢,脑袋会很痛。

    第 4 章

    从衣服判定别人家庭这种事,有时候还是挺不靠谱的。

    何忆穿的好,纯粹是因为死的那群倒霉蛋里和他体型最接近的人是个富二代。刚出土没多久,他下葬时穿的衣服就氧化破烂的不成样子,偏偏何忆刚醒的时候什么都不懂,于是那群死掉的盗墓贼的衣服他干脆都扒了,学穿衣服是个痛苦的过程,好在何忆看图穿衣的这项技能还没忘,于是美妙的误会就这么产生了。

    其实现在的衣服穿起来是很舒服的,只要多练练何忆就能把衣服穿的很精神板正。不过他不会穿也不想穿那群人的内裤,他单纯就是觉得这么贴身的东西他不想穿别人的,这也导致他到下河村的头几天尝尝要忍受磨蛋的痛苦。

    下河村的日子其实是相当快乐的,虽然总被笑话,不过不用为生存发愁还有可爱的孩子教他读书写字帮他适应现在的生活,何忆真的感到很满足。

    但是这种快乐的日子却注定不能再过多久了。

    当欢庆新年的烟花燃起的时候,何忆的储备粮已经全部都没有了。

    别的僵尸吃什么他不知道,但是他的食物是血。人类的食物虽然让他能有饱腹感,但是他似乎不能消化,食用美食确实很享受可是后果却是肚子很不舒服,只有吐出来才觉得肚子好受些。

    唯有喝血能让他感觉轻松有力。何忆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如果可以的话,他想好好检查一下自己的身体。

    面前的尸体何忆已经不忍心再看了,刚醒来的时候北方已经开始降温了,虽然起到了些冷冻保鲜的效果,然而几个月下来这群盗墓贼的尸体也已经腐烂的不成样子了。

    血液也是,虽然他想存一些争取能喝个一年半载,但是腐败变质的速度却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尸体的处理也变得极为棘手。

    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尸体,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座埋葬这他的墓也算是他的家,有群贼死在了他家里这种感觉真的很恶心,更恶心的是每次回家都得看到他们腐烂的样子。

    味道也很难闻。

    有心想把他们都扔出去埋了,但是他活动范围十分有限。快十具的尸体一旦被外人发现,那下河村一定热闹大发了,他的墓肯定会被其他人发现的几率又会加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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