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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部分

    魔炼大陆游学记 作者:肉书屋

    第 76 部分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若不是一直未能生育的母亲盼儿心切,苦苦哀求族人,她怕是早就被打掉了。

    她能感受到母亲的爱,于是,她品尝着生命中的第一丝甜蜜,第一缕温馨,盼望着出生之日的到来。然而,当她被母亲诞下的那一刻,一切的美好都化为泡影。

    “怪物!怪物!这不是我的孩子!快点杀了她!”母亲声嘶力竭的大喊是她记忆里最淋漓的伤口,尽管她多次尝试自我封印记忆,但总也忘却不了那一刻的凄厉惨淡。

    母亲是在刚刚生下她以后,一边拖着和她血脉相连的脐带满地乱爬,一边流着鲜血疯狂大叫,血尽而亡的。

    满屋的血污,这是她睁眼看到的第一副画面。而她来到这个世间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从已经死亡的母亲身上扯断自己的脐带。

    来接生的人早已被吓跑。族人聚在产房外面,讨论着如何杀死她这个怪物小孩。

    是的,她是个怪物。她没有正常小孩的灵巧耳朵和光滑面孔。她只有一双长在耳朵位置的腮,和一张布满网路皱纹的脸。此外,她还有一双闪闪发光的银色眸子,大而有神,却令人一见生畏。

    外间声音嘈杂,她很疑惑,为什么她只能感受到厌恶和杀机?

    她并不知道,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也不知道万年前发生过什么事情——

    或许,在万年前,有对亡命天涯的魔族恋人躲藏在人迹罕至的荒山,将血脉传承了下来……

    或许,在万年前,有个人类姑娘爱上了痛伤的魔族士兵,同他诞下混血的后代……

    或许,在万年前,有位思儿心切的母亲救下濒死的魔族婴孩,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加以抚养……

    源头已经不可考证,漫漫岁月令得这一支曾经有过魔族血脉的部族终于从里到外都成为寻常的人类。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有过和魔族相关的历史,包括他们自己。直到万年后,一个怪物小孩的诞生。这是早已灭亡的魔族血脉在沉寂一万多年后的爆发,人类的生物炼金术士通常将之称为“返古”现象。

    惊惶的族人最终选择了焚烧,打算一把火将怪物和那房子一起烧光。但奇异的,没人敢动手。似乎有一股什么力量在告诉他们,不要伤害屋里的那个——怪物小孩。

    这是她第一次使用那似乎与生俱来的强大精神力量,无意识的使用,却令她存活了下来。万年前,银瞳一族是异界魔族中最擅长精神力量的种群。她在外形“返古”的同时,也拥有了祖先留在她血脉中的精神力量。

    怪物小孩的生命力十分顽强。没人敢靠近她,没人敢给她吃喝。然而,她就在喝着泥水、吃着野果树叶的日子里,慢慢长大起来。她非常聪明,通过反复阅读族人的心声,她逐渐明白了自己孤单的缘由。因为自己长得不一样,所以大家都害怕自己。她很苦恼,她渴望和其他人接触交流。从出生到现在,她还从未用语言表达过自己——没人教她,因此她不会说话。

    瘦弱的泥猴一般的怪物女孩,在五岁时遇到了第一个愿意开口对她说话的人。那时候,她的诡异脸纹被泥土覆盖,一个外村来的小男孩把寂静林间偶尔邂逅的她当作了调皮捣蛋的同类。

    “喂,你好脏!”那个俊秀的小男孩这么对她说,“去池塘里洗洗脸吧!然后……我们一起玩打仗!”

    “洗……洗……”她惊喜的学着他说话,“打……打仗……”

    “对啊,看你的模样,肯定经常玩打仗吧!”一无所知的小男孩兴致勃勃的指着她身下的大泥坑,“在这里打没意思!我们去池塘边上,那里有大石头,我们可以筑一个防御工事!”

    她跟着小男孩跑向村外的池塘,心情像放飞的风筝般,高高飘扬。

    小男孩寻了一处石头最多的地方,扭头见她傻傻站着,不禁笑起来:“喂,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你……的……名……字……”她鹦鹉学舌般说道。

    “喔,我叫亚当!我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还有一个妹妹。我的小妹妹才一岁,很可爱的喔!她的名字是丽丽丝……”

    “名……字……丽……丽……丝……”她费力的念着。

    “啊,难道你也叫丽丽丝?”男孩微笑的说。

    “丽丽丝!”她兴奋的叫道。

    “哈,真巧!”男孩拉过她的手,“原来你是女孩啊!那更要洗干净脸了!”他把她拉到池塘边,撩起一波水浇到她的脸上:“我妹妹的皮肤可白啦!让我看看,你是不是也和我的丽丽丝一样……”

    撩起的水越来越多,丽丽丝感受着他的愉快心情,也学着他的样子往自己脸上泼水。很快,脸上干干的泥巴被洗掉了,男孩突然住了手。

    他盯着丽丽丝的脸,惊恐的大张嘴巴。他的脸孔陡然发白,转而变青。他开始鬼哭狼嚎起来:“啊……救命啊……怪物!救命啊!妈妈……呜呜呜,妈妈……”

    她不解的站着,感受到对方的恐惧,注视着对方n湿的裤子,一言不发。

    男孩哭得越来越大声,她渐渐不耐起来。她想他像刚才那样笑,她希望和他一起拉着手说话。但那个男孩只是滚爬着,哭嚎着,一丝欢跃的心情都没有了。她很想他闭嘴,所以她在心里对他大声说:“不许叫了!你不许出声!”

    在她说了一遍又一遍以后,男孩终于止了哭声,目光变得呆滞。丽丽丝的精神力对一个小男孩来说太过强大,足以摧毁了他已经崩溃的神经。丽丽丝满意的笑了,蹲下身子,在一动不动的男孩脸上摆弄笑容。她尝试着挤弄他的面颊,翘起他的嘴唇。但她怎么做,那个男孩的笑容总是不像刚才那样动人。

    不知过了多久,当她摸到男孩僵硬的身体,她才一个激灵站了起来。他死了!她猛然醒悟——和母亲一样,没有呼吸。这个叫做亚当的男孩,他死了!

    很快,族人发现了男孩的尸体和怯生生站立的她。积累多年的恐惧和怒火终于爆发了,人们拿起武器,要杀死这个可怕的怪物小孩。

    她吓坏了,在族人疯狂的叫喊中,她头破血流。不知道多少钝器击打到身上,她只能拼命的“嗬嗬”叫着,拼命的躲避奔逃。奇迹般的,她逃脱了族人的追杀。这其中她那超乎常人的精神力到底起了多少作用,她自己也想不清楚。

    她逃出了村子,浑身是伤、又冷又饿的在陌生山林间穿梭踯躅。当她伤口渐渐恶化,病饿十天以后,就在她快要死去的那个瞬间,她见到了世间最美丽的东西。

    “啊,这个孩子……”一个身影低头望向蜷曲一团、奄奄一息的她,“是银瞳的后裔?哈哈,我这次运气真是不错,怪不得预言水晶球说我此行必有收获……”

    她听不懂那个人在说什么,但她那快要消失的意识突然准确的抓住了对方的心情——他在高兴!他看到了自己,他开心的笑起来!

    生命中的阳光终于照耀到她的身上,她睁开了眼睛。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几缕色泽很纯的白金发丝和蓝得像海水一样的眼睛。好美啊!她被深深的震撼了。

    “小东西,你叫什么名字?”

    “名……字……丽……丽……丝……”

    “这名儿不错。”邪邪的笑容浮上嘴角,“跟我走吧,丽丽丝。你将成为我的第二名门徒。”

    “门……徒……”

    “以后叫我主人,我会教你很多东西的。”光明神爱洛斯快乐的说,“你的精神力量真是强大,我需要你的这股力量……”

    “主,主……人……”她被拉了起来,金光闪过,她身上的伤口都愈合了。她惊讶的感受着自己的痛楚消失,心里充满感激和向往。

    “快点,我要回去了!”爱洛斯突然皱眉,“该死的,时间要到了!”

    他皱眉时不如笑起来时好看。丽丽丝这样想,我不能让他再皱眉,再也不要。

    于是,她努力的踮起脚尖,努力的跟上主人的步伐。

    从此,她开始戴起主人给的漂亮无比的金色面具。从此,她总是远远的离开水源,再也不敢碰水。从此,她的生命中只有主人,只有主人的笑脸。

    这是她的童年。过往的一切,她只能隐藏在心底深处——最好是隐藏在连自己都找不到的角落里。

    但是此刻,她回想起前事种种,心底深处那最痛的耻辱和最深的爱恋一起猛然爆发出来。

    “爱洛斯大人……我的主人……”丽丽丝擦了擦唇边的血迹,轻轻笑了起来,那模样凄美极了,“你就是我的一切……”

    张渺厌恶的扭转脸,指尖的黑暗又一次凝聚。这个带有魔族特征的门徒,令他回忆起神族内乱的开始,不堪回首的往事。他是深恨魔族的。若不是它们从异位面来袭,自己的父神又怎会在因受伤而选择爱洛斯代理神权,埋下诸神争斗的种子。对于这个门徒,他不再想套取情报,而是直接杀掉了事。

    就在他的魔法施放出去以后,丽丽丝那边,突然出现了异像。只见她仰面朝天,双手举起,半是祈祷办是颂咒般低语起来:“从天上到地下,最伟大的存在。世间最尊崇的光明神啊,请赐给我您的无上荣光!天地间最闪亮的光明之灵,请听从我的呼唤!我愿舍弃纯洁的灵魂,以自己的生命向你们献上祭品。请赐予我无比的力量,以光明和生命的名义,审判我面前的敌人吧!——光明之裁决!”

    随着她大口大口的吐出鲜血,她的身上白色光芒大作。同时,一道淡淡的金光出现在她的额头。在她诵念的过程中,蓬勃剧烈的元素潮汐运动突如其来、呼啸而至,整个森林似乎都开始战栗。

    “狂信徒!光明狂信徒!”青鸟尖声大叫起来,“哈哈,爱洛斯居然也会有狂信徒!”它像是见到世间最好笑的事情一般哈哈狂笑起来:“要灭亡人类的爱洛斯,竟然会有人类狂信徒!这,这实在太,太好笑了,哈哈……”

    丽丽丝双眼通红,目光十分疯狂,却又无比的坚定和执着。她死死盯着张渺,口中的鲜血不断溢出,却无法打断她的颂念之声。

    这是一个无法干扰的召唤之术,张渺失望的发现。在自己的连番魔法攻击之下,那魔法咒语的颂念一直没有间断,对手也没有因为外在的打击而发生魔法反噬。按理说,被他的魔法持续轰中以后,那个女门徒应该早就死亡才对。但她不仅没死,反而越发大声的念出咒语。她那般歇斯底里,似乎要用尽她的所有力气。

    终于,丽丽丝的身子像破麻袋一般软了下去。一个极亮的巨大金色轮廓蓦然出现在她的身后。这个刚刚出现的不知名生物一落地就大放金光,刺得人完全无法睁眼。

    张渺的心头升起一股惧意。那是因为周边的黑暗系魔法元素对于天生对头的自然反应,传递给施法者的心灵之语。他能够感受到其中蕴涵的光明系魔法元素,那么纯粹,那么深重,那么浓厚,那么……可怕。

    “是燃烧灵魂而召唤出的光明元素使,不好办了。”青鸟忽的飞离张渺肩头,“赫墨斯,你自己当心。”说完,它就轻盈无比的飞走了。

    张渺这会儿可没心思去谴责这位临阵滑脚的“好妹妹”,他的全副精神都放在面前的对手身上。丽丽丝现在已是可以忽略的濒死之人,但她拼死发出的魔法却是不可小觑。这种燃烧灵魂的魔法除了掌管灵魂元素的灵魂女神以外,只有两种人物能够施展:一是拥有坚定信仰的狂信徒,二是能够精神力强悍到足以影响灵魂的精神魔法师。丽丽丝不仅是个真正纯粹的狂信徒,还是个精神力强大的银瞳魔法师。两厢叠加之下,她的拼死一击威力加倍,很是棘手。

    更麻烦的是,在燃烧灵魂以后,若是施放的普通魔法还好对付,偏偏丽丽丝选择了召唤元素使这种方式。由于她是以光明神狂信徒的身份使出的召唤魔法,这个刚刚出现的光明元素使拥有近乎半神的力量。若是赫墨斯还是黑暗神之身,对付一个半神自然不在话下。但他现在是张渺,一个百分之百的人类。以人类对抗半神,困难重重。哪怕他早已超出人类魔法师的境界,也终究是个人类。

    咒语的尾音还在树林间回荡,缭缭绕绕于风中飘散,丽丽丝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她的鲜血已经流干,身躯渐渐化为烟尘,灵魂也燃烧殆尽。数秒之间,从灵到r,丽丽丝的一切都随风而逝。自此以后,无论现世还是冥界,再也没有丽丽丝这个人的任何存在痕迹。这是燃烧灵魂之术的必然代价,魂消魄散的注定结局。

    与之相对的,是那个元素使的浓缩成形。那团让人畏惧的金光渐渐凝结成完整的形体,变得和爱洛斯的模样有几分相似。

    元素使并不会说话,这并不妨碍它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一个硕大的光幕从天而降,顷刻间涤荡树林中的黑暗系魔法元素。张渺可以清楚的听到那些元素于恐慌中被驱赶的声音。

    虽说是半神,但实力似乎已经快要接近神了啊!张渺心里评估着,它连领域也使得和爱洛斯有几分相似。

    “好吧,既然如此……”张渺倾听着黑暗系魔法元素的远离之音,心情有些沉重,“我也用光明系魔法吧!没法了,在光明领域之中很难吸收黑暗元素的力量,我也只能拼一拼了。”

    他微微眯起眼睛,身子更加挺拔。一团金光渐渐在他身上凝聚。他的灰色头发无风自扬,在金色光团里飘飘荡荡。黑色的身躯和金色的荧光混杂一处,让光团内部看起来半是阴影,半是光明。他默念着魔法咒语,对面的那个光明元素使也是一样。

    森林里的时间似乎静止了。森林内,很危险,所有的生物都能察觉到这一点。一时间,各种各样的魔兽、动物、魔法植物纷纷s动起来。即使在森林边缘,那些触觉敏锐的魔兽也开始恐慌的进行大规模奔逃。像是恐惧病毒席卷了森林,一切有灵觉的生物都在为保命而拼命奔跑。

    亮的眩目的森林中央,方方正正的金色领域之内,那两团浓郁得吓人的金色光明系元素,终于碰撞到了一起。

    “轰”的一声后,森林中央被炸开了一处直径超过几十公里的大圆d。爆炸过后,当地只有大片空白,任何生命迹象都不再存在。

    此时,远在大陆西部的皮炎,和身处神殿的爱洛斯,同时心头一悸。

    “怎,怎么回事……”爱洛斯浑身是伤的瘫软在地,有气无力的说,“我的心,刚才好像痛了一下……”

    “主,主人……”基美拉趴在地上完全不能动,大嘴巴忽闪忽闪的,“您,您还好吧?”

    “放心,死不了。”爱洛斯咬牙切齿的说,“该死的哈迪斯!我就不信他伤得比我轻!”

    话虽如此,他的心中仍然闪过一阵后怕。战斗已经结束一、两天了,但他依然连医治自己的力气都没恢复。冥王的实力果然非同一般,虽说头几个小时两人不分胜负,但再继续战斗下去的话自己恐怕不是他的对手。要不是创世法则的限制,两个主神的战争很可能是以光明神的战败身亡而结束。所幸爱洛斯在这一万年里日日研究着体内的战神神格和智慧神格,终于能同冥王哈迪斯势均力敌的对抗三个小时,斗个双伤。在创世法则到来以后,哈迪斯无法留在现世,被迫回到冥界,这才让爱洛斯逃过一次必死之局。

    “哼,只要我能扛过前几个小时,你冥王再厉害又有什么用?”爱洛斯气愤的想着,“等我的封印完全解除,等我得到了灵魂神格,我一定会毁灭你的神格,破坏你的神魂!还要接管你的冥界!”

    而此时,黑色盔甲上伤痕累累的冥王回到自己的宫殿。他的伤势也不轻,为了不让帕塞芙看到自己的惨况,他特意在冥界深渊中待了两日,补足力气才回到宫殿。即使如此,他的神力也是损耗巨大,连走路都不太利落。

    “帕塞芙……”他惊异的望向门口站着的绿衣身影。接着,他的声音颤抖起来:“你,你全,你全好了?”

    “是呀。”娇俏面容的帕塞芙淡淡应道,“我的神格被修补好了,这还要多谢你呢!”

    “只要你能恢复……”哈迪斯的话还没说完,帕塞芙就打断了他:“我要告诉你,我要离开你,离开冥界!”

    “你,你要用本体去现世?你,可以像以前一样,使用青鸟做身体媒介去现世看看……”

    “青鸟?除了能自由来往冥界以外,青鸟什么力量都没有!哼,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哈迪斯,我再也不会听你摆布了!”

    “我,我不是,我没有……”哈迪斯想要上前拉住她的手。但是,一道寒光闪过,哈迪斯低头看去,一柄利剑穿过他的黑色盔甲,透胸而过。

    “帕塞芙……”哈迪斯低低叫着,一跤跌倒在地。

    帕塞芙扬起头,看也不看的跨过他,稳稳当当的向前走去。她的背影渐渐变小,哈迪斯的嘴边只剩一丝苦笑:“帕塞芙……不,不要离开我……”

    但是,已经远离的帕塞芙听不到。冥王呆坐在地,被帕塞芙刺中的胸口满是冰凉,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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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这节八千多字啊!大家给点点击啊票票啊之类的吧!最近真的需要鼓励……否则没动力了,哭……

    兽血结束了,惆怅中。为了表达纪念之意,这节特意弄个银瞳出来,哈哈……虽然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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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节 达芙妮的月桂

    更新时间2007…11…19 17:32:00  字数:0

    帕塞芙恨恨的走在终日灰暗无光的冥界,对于哈迪斯的不满和怨愤依然溢满她的心房。

    方才的那一剑,帕塞芙下手并没有留情。虽说要不了冥王的性命,但伤上加伤,哈迪斯怕是要将息很久才能动弹了。

    离开冥王宫殿之时,帕塞芙没有半分心思去确定哈迪斯的伤情和生死。虽然那个男子是她的丈夫,虽然万年来他对她极好,虽然她能恢复健康和力量全是因为他的缘故,但她丝毫不领情,怒火早已充斥她的大脑。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干了一件在旁人看来有些可耻的事情——临阵脱逃。在她看来,若是她的青鸟分身能发挥神族的一分实力,她也不会丢下赫墨斯一个,独自逃回冥界。因此,此刻她的心里并没有多少自责,只是一味的怨恨着哈迪斯,把自己的逃跑行径都归罪于他。

    帕塞芙并不知晓战斗的结果,但她笃定赫墨斯并没有败亡,因为冥界并没有迎来他的灵魂。这样想着,她总算能平复些许情绪。

    就这样,她一边慢慢习惯着使用自己的本体,一边向着冥界入口行进。当她接近冥河区域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阴影突兀的投s过来。她抬头望去,拥有三个巨大脑袋的怪物出现在她的面前。那是为冥界看守地狱门户的顶级冥兽——地狱三头犬。

    “请您止步,殿下。”地狱三头犬最中间的那个头说道,“身为冥后,您不能离开冥界。”

    “让开!”帕塞芙冷冷喝道,“真是令人讨厌的狗头!”万年前帕塞芙曾经和冥界怪物大战一场,三头犬的厉害她很清楚。但她压抑不住对那臭狗的记恨和厌恶,想也不想就要教训对方,尤其是在地狱三头犬固执的拦住她前路的时候。

    三头犬正中的那个头还要说话,帕塞芙的魔法已经轰了过来。边上的两个头兴奋的“嗷嗷”直叫,也开始大口大口的喷出地狱之火。那是两个好战份子,有架能打,它们求之不得。

    于是,漆黑幽深的冥河之畔,轰隆的巨响四处回荡,帕塞芙和地狱三头犬缠斗起来。

    ……

    大陆西部,莱芜共和国的首都,艺术之都达芙妮城,皮炎等人刚刚找好落脚的旅店。

    这里是拟音使的圣殿,大陆著名的歌剧之城,也是美丽的月桂之城。据说此地在上古时代是月桂女神达芙妮的神殿,大地上遍种月桂。莱芜人便以女神之名为自己的都城命名。在大陆各国的历史教材把神族归为恶魔一类的主流思想之下,莱芜国是唯一一个公然把自己和神族传说挂钩的国度。这是因为莱芜人的艺术细胞和浪漫细胞过分丰富。能和神族扯上关系,他们不以为错、反以为荣。

    莱芜号称艺术之国,万年前的神族故事成为他们进行艺术创作的最好素材。揪着这个借口,莱芜国硬生生在其他国家的反对声中存活了下来,并且近年来对于神族的传说更是有了追捧、迷恋的趋势。正因为此,许多国家禁止本国国民进入莱芜国,也不许莱芜人在本国进行涉及神族内容的演出。这样一来,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莱芜国反而成了一个高雅而神秘的所在,复古和时尚的完美结合体。尤其是那些喜欢附庸风雅的贵族、高官们,把到莱芜国观看表演作为最有品味、最具格调的一件事情。即使在战火纷飞的现在,莱芜国的各大剧院仍是人满为患。

    皮炎之所以选择此地作为自己新旅途的第一站,正是因为莱芜国毫不避讳万年前的神族文明。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个真正的神明想要不着痕迹的隐于人类之中,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或许,在这里能够找到光明神爱洛斯的神殿踪迹。

    此时正是七月之末,达芙妮城一片月桂飘香。在众人居住的旅店里,也是随处可见棵棵月桂。

    “花花,你在做什么?”清早起来,猪猪发现月桂树下早有一人。花花正仰着头,从枝头摘下一束束狭长的绿叶。

    “我请求店老板让我取用一些月桂的叶子,它们是很不错的药材。”花花一边采摘一边解释,“它能助消化,抗菌止痛,对皮肤极好。对了,有种特殊的斑纹月桂叶还有强烈的麻醉效果,西方有些魔法师很喜欢拿它的叶子做魔杖的装饰呢!”

    “魔杖的装饰?”猪猪吃吃笑起来,“难道他们想用魔杖上的叶子熏倒对手?哈,这个想法不错,就是效果肯定不如我的‘小猪’!”

    “对。”花花抿嘴一笑,“斑纹月桂叶并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麻痹效果,但它胜在隐蔽性好。一般人都不知道那魔杖上的漂亮绿叶装饰会有麻痹作用。你想想,两个人对战的时候,一方于不知不觉中吸入香气,导致施法时精神迷糊,在输了以后还得以为是自己的失误所致呢!比起你那霸道无比的大王花,斑纹月桂叶可是迷人细无声啊!”

    猪猪听得两眼放光,一迭声道:“哪里有这种叶子?快些告诉我!我又能多一种厉害武器了!”

    “斑纹月桂数量稀少,大多是高门大户私人培植的。而且它和一般的月桂叶几乎没有外形上的区别,外行人很难辨别。”花花为难的说道,“就算是我,也只是知道那斑纹叶的作用,没有见过真货呢!”

    猪猪嘟起嘴来,缠着花花询问辨别斑纹月桂的方法。两人正说着,其他人也陆续走入庭院,一起听花花讲述斑纹月桂的特异之处:“那斑纹月桂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在强光下它的叶脉中心位置会有细小的斑纹。因为那些斑纹很细小,一定要在最耀眼的阳光下才能发觉,所以用r眼很难辨别出来。”

    “喔……”猪猪一摊手,“要我在大热天里逐一翻看每片叶子,我才不干呢!不找啦!反正我有小猪就够了!”

    “我来找找看,反正我有空。”说话的是金笃。他冲着花花温和一笑,“你一定很想研究一下这种叶子的麻醉药效吧?不知道我们的运气是否好到能在这里碰上一株斑纹月桂。”说完,他就用“飘浮术”升到半空,拧开手头的聚光灯,就着强光一片一片叶子察看起来。

    “金笃真是温柔体贴、细心周到啊!”毛毛球促狭的笑道,“花花,你好有福咯!”

    花花羞红了脸,低头不语。其他人打趣了几句,见花花的脸已经红得像要滴血一般,这才住了嘴,嘻嘻哈哈的往街上去了。

    众人都乔了装,换了厚重的衣服,倒也不怕被人认出来。在达芙妮城的闹市区,猪猪、花花和毛毛球四处游看,大饱眼福。宋槐倒是没心思游玩,跟在几人后面一脸警惕。皮炎有气无力的走在最后,越加轻挽她的胳膊,低声同她说着话。

    皮炎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精神力却只有平日的十之一二。她拼着仅剩的精神力,给自己和同伴都罩了一层假的精神波动。这样一来,众人等于变成一个全新的身份,安全大有保障。她自个儿却是累得死狗一样,在逛完主要街区以后,便再也走不动了。只是她心里想着,众人的前途艰辛,祸福难测,大家能有一日休闲游览的时光殊为不易。看着朋友的笑脸,她宁可自己多受累,也不愿扫大家的兴致。

    “大家休息一下吧!”越加看出了她的疲累,大声招呼道,“我有些饿了呢,不如先吃点东西!”

    皮炎侧过头,见越加冲她微微一笑,不由得吐吐舌头,算是表示感谢。当下,众人找了一间格调高雅的咖啡馆,打算边吃饭边歇脚。

    此刻将近正午,咖啡馆里竟是人山人海,完全和其清幽淡雅的外在风格不搭配。越加找人问了问,才知道在这里喝着咖啡闲聊的人绝大多数是等着去隔壁剧场看下午场的观众。

    众人有些无奈,只得挑了一处最里间的桌子,一边吃吃喝喝一边被迫听着周围人的高谈阔论。大家的话题都集中在马上要开演的那出歌剧——达芙妮之恋。据说剧情是描述太阳神阿波罗和月桂女神达芙妮的恋情故事。两个神明心心相印,却因为另一个女神的百般阻挠而难成正果。在达芙妮为自己的爱情而英勇抗争之后,那个妒火中烧的邪恶女神把她变成了一棵月桂树,令她永远不能和心爱的阿波罗在一起。而痛失爱者的阿波罗不能终止对达芙妮的爱,便“赐予月桂四季常青,以枝叶做桂冠,以木材做竖琴,以花朵做弓饰,代表自己永远的爱”。他还在自己的属地全部种满月桂,以怀念自己最爱的女神。

    客人们津津乐道于这故事的悲剧色彩,谈论着月桂女神对爱情和自由的追求向往,感动于两个神明的痴心一片。他们谈得兴起,皮炎却是听得直翻白眼——阿波罗那个混蛋也有这样的好口碑,真是创世神无眼!待她听到那个剧中反派的名字,更是差点儿跌下座椅。那位嫉妒达芙妮的邪恶女神,名字叫作普旭珂!

    “幸好不是赫卡……”皮炎抹了抹额头的冷汗,暗暗想着,“要不然幽灵部落非来和这些人拼命不可!”

    “喂……”毛毛球把头伸了过来,用极低的声音问道,“那个……不是灵魂女神的名字吗?”

    “是啊。”皮炎低低回应道,“这个故事还真是编得……有趣。”

    “那个月桂女神是怎么回事,你知道吗?”猪猪也凑了过来,满脸的八卦模样。

    皮炎摸了摸脑袋,想了好久:“喔,想起来了!达芙妮并不是神明,她好像只是阿波罗的一个神仆,管理太阳神殿花园的神仆!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女仆、花匠、园丁!因为太阳神喜欢花园多种月桂,大家习惯称呼她为月桂达芙妮。也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现在,达芙妮竟然成了月桂女神,还是阿波罗苦苦追求的恋人!唉,这故事根本是瞎编,阿波罗那样自大傲慢的主神怎么会自降身份,去喜欢自己的神仆?其实呀,他喜欢的是灵魂女神……”

    她的声音很低,满以为在如此嘈杂的店里没人会听到自己的话。但事与愿违,她这厢还在絮叨着自己得自灵魂女神上古经历的记忆,旁桌一个瘦削的青年已是一下子蹦了起来,冲着她们大喝道:“喂,你在胡说什么!”

    一桌人都愣住了,就听那个青年跳着脚,怒气冲冲的嚷道:“你们这几个无知的人!不要随便亵渎月桂女神!她和太阳神的爱情故事是传自上古遗稿,根本不是你们瞎编乱造的那种情况!”

    皮炎等人还未反应过来,咖啡店里的其他人交头接耳议论起来:“快看,是斯内尔!”

    “哪个斯内尔?”

    “哎呀,就是‘达芙妮之恋’的剧作者啊!”

    “喔,就是他啊!怪不得他这么生气,那几人肯定对剧中的达芙妮提出了一些负面意见,哈哈!”

    “喂,你别太认真嘛!我,我刚才说的都是从杂书上看到的……我也不知道真假……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皮炎不愿暴露身份,赶紧扯开话题,“那个,对了,你是作者啊……那个……剧目有几场啊?晚间几点开始?我,我们要去看的……”

    “我才不管你是从哪里看到的!你方才胡说八道,亵渎了我们达芙妮城的象征——月桂女神!还侮辱了伟大的太阳神阿波罗!我,要和你决斗!我要以你的鲜血洗刷掉你带给‘达芙妮之恋’的耻辱!”斯内尔威风凛凛的说。

    奶奶个腿的!皮炎心中狠狠骂了一句,这人是不是疯子啊?我随口说说他就要决斗?她转念又想:这个臭小子满口都是神啊神的,好像对神族尊崇得不行,怎么没见弑神家族杀了他?我本本分分做人,老老实实游学,怎么就招惹得到处是弑神家族的杀手?真是苍天不公啊!

    她却是不知道,这莱芜国的艺术家们,又自大又疯癫,极没品,疑心重,最是神经质。她随口一说,那位斯内尔却是觉得,她一定是自己的敌人故意派来羞辱自己的!不然,她为什么知道自己躲在这咖啡店?又正好坐在自己的旁桌?还趁着自己利用魔法偷听店中讨论的时候说些胡话?这些明明都是谋划好的,要来侮辱自己、侮辱自己的剧作、侮辱自己心中女神的手段!这样想着,他越发咬定,要和皮炎决斗。

    “你好不要脸!”猪猪按捺不住,怒骂起来,“无缘无故就要和一个病弱的女生决斗?你是不是疯子啊?”

    咖啡店里的其他人开始劝架。但,“小姑娘不懂事,提些意见也是无心的”这类话却令斯内尔觉得这一切更像阴谋。他越发不依不饶,闹得店里更加喧嚣。

    “好了好了。”越加实在看不下去了,“要决斗也行,不过你的对手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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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读者“十一月的枫叶”提供名字!嘻嘻,万谢~鞠躬~

    第二十一节 我想死,死不了

    更新时间2007…11…21 16:22:00  字数:0

    斯内尔把目光移到发话者身上,顿时眼前一亮。

    越加刚刚放下魔法袍的兜帽,取出魔杖来做应战的姿势。虽然他用改妆掩盖了些许亮色,但那出色的外形依然耀眼夺目。见他长身玉立,丰姿俊雅,粉脸朱唇,眉目如画,嚷着要决斗的斯内尔不由得呆了一呆。待到越加的魔杖尖触到他的肩头,他才惊醒过来。

    “既然你接受我的应战,那就请你选定决斗地点吧。”越加潇洒的一转魔杖,完成了他的应战礼仪。

    “好,就在城中的竞技场吧……”斯内尔瞬间恢复了原状。见他变脸如此迅速,皮炎不由得赞叹他的心志坚强,在越加这等美男面前也能保持镇定。

    却见他又转身朝着周围劝解的人们说道:“这场决斗是为了捍卫艺术的尊严,希望大家都能来为我助阵。”

    只是平平淡淡的一句口号,偏偏那些刚才还在好心劝架的观众们马上变得群情激愤起来,簇拥着斯内尔出了店门。看那模样,咖啡店里的人们都成了斯内尔的拥护者,纷纷为他加油打气,一路吆喝着朝竞技场去了。

    “怎么回事?”猪猪有些莫名其妙,“这个疯子在此地很有人望吗?”

    “是精神蛊惑。”见他来了这么一手,皮炎变得郑重起来:“没想到这疯子是个精神魔法师。等级嘛……估计不低于特级魔法师!”

    她这么一说,其他人望向越加的目光就添了一缕担忧。谁都知道,精神魔法是各大主系魔法的克星,就像亡灵魔法是精神魔法的克星一样。越加身为风系魔法师,等级再高,冥想力再强,也需要时间来吟唱魔法颂文。而那精神魔法师能默发加瞬发魔法,肯定比越加的施法要快得多、隐蔽得多!

    越加却是愉快的笑起来,冲着同伴们眨眨眼:“别担心,这次叫你们看看我的新本事喔!”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到街上去了。

    “虽然化了妆,不过他眨眼的模样还真迷人……”皮炎喃喃道,“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你们看到没,越加方才笑起来的时候,真是比女人还媚!”

    “喂,你……你怎么在这个时候犯起老毛病来了?”猪猪狠狠拧了皮炎一把,“也不表示一下担心!”

    “看越加那样儿,我就不担心了。”皮炎嘻嘻一笑,“他肯定有所倚仗,大家放心瞧热闹好了。”

    宋槐斜眼看了她一眼,心中感慨。从刚才的话里,他突然发现——皮炎似乎很了解越加,也非常信任越加。而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拥有越加那般的待遇,被她了解和信任呢?

    一行人赶到竞技场的时候,斯内尔已经做好决斗准备了。场地中央,公证人、评判官、结界师、医护人员一个不少。

    两人到了决斗场,斯内尔先鞠躬行礼,扬着脖子说道:“斯内尔。坎齐,精神魔导师。”

    “明海灵,风系魔导师。”越加朗声报了个假名,含笑道,“还真是巧了,都是魔导师。”

    “正是平级间的魔法决斗才有看头。”斯内尔召唤出一只巨大的白色魔狼,“这是我的魔宠,高阶雪狼。”

    这只雪狼身形魁梧,皮毛之上覆盖着一层厚重的冰霜铠甲,显然是狼族中最顶级的霜之雪狼。周围识货的人不少,它一出场就引得一片惊呼。

    越加偏偏头,有些不好意思的弹弹食指,从魔法纹章里放出一缕幽魂模样的事物:“这是我的魔宠,高级冥妖。”

    这下不仅是观战的人目瞪口呆,皮炎等人也是惊奇万分:“越加是什么时候收的魔宠?还是这么奇怪的生物……”

    的确,越加的新魔宠身形像人,只是比普通人类大上两倍。它的躯体灰色透明,隐隐散发着黑光,远看是个黑黝黝的俏人儿,近看是个阴恻恻的女鬼。众人都没见过这种魔兽,一时间瞪大了双眼,紧紧盯着那“女鬼”不放。

    斯内尔对越加的魔兽很好奇,开口说道:“决斗生死难测,不如我们先让魔宠比斗一场……”

    他的话正合越加之意。越加让自己的新魔宠亮相本就另有打算,对斯内尔的提议一口答应下来。

    决斗开始了,两个主人都稍稍后退,给自己加持了防御结界。雪狼疾跑几步,毫不客气的大嘴一张,巨大的冰棱激s向冥妖。

    女鬼动也不动,任凭寒光闪闪的锋利冰棱穿透自己的躯体,在地上砸出大片冰渣。

    “无视魔法攻击?”斯内尔的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大鹅蛋,“怎么可能?”

    雪狼一次攻击不果,迅速在自己身前堆叠起一堵冰墙。它的施法速度相当可怕,一个眨眼就布置好防御魔法,令得周围人好一阵赞叹。

    女鬼飘飘荡荡的向前几步,一股水气从它身上散发出来,形成灰蒙蒙的雾气,袭向冰墙后的雪狼。

    “哗啦啦……”冰墙突然坍塌了,防御力惊人的雪狼竟然在地上痛苦的翻滚,硕大的舌头垂脱在外,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

    皮炎眼尖,一下就看到雪狼身上有好几股若有似无的黑色?

    第 76 部分

    欲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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