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的狗 作者:巢鸟
分卷阅读48
安冼说陈斯祈是他送给自己的一个礼物,可他不觉得陈斯祈只是为了自己活,至少还要那些朋友,还有林轩的奶奶。
他并不是和这个世界毫无交集,甚至可以说他差一点就和普通人一样了。
只是没有人帮他,他便默默地退回去了。
三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他结了婚,差一点有了孩子,后来妻子被人害了流产去世。
临终前和他说了一句话,他一辈子也忘不掉。
可惜我到最后也没让你爱上我。
这句话听了有些狗血,但出于他妻子之口就显得格外意外。
他妻子比大部分女生都要心大又糊涂,让他感觉结婚或许只是两个人在过家家。一起生活更像是两个没断奶的孩子臭味相投住进来同一个幼儿园,总有一天还是会各回各家。
他妻子叫百里瑕苒,是九爷和教主的小迷妹,闲来无事就会发些他们以前拍戏的视频,顺带找陈斯祈。
那个出现在他结婚仪式后就彻底销声匿迹的人。
那时他眼睛已经康复,虽然近视的更加厉害却摆脱了残废的命运。
陈斯祈看上去也比以前清醒很多,来现场转了一圈,和他道了句百年好合。
看上去挺高兴的,发自心底的那种高兴。
陈斯祈是个喜欢贬逼自己的人,他想让沈玖言过正常的生活。这样幸福的婚礼他当然也很开心。
陈斯祈失踪后他不曾把这个人忘了,只是会看着右手那个孤零零的戒指发愣。
一年的时间不足以让人刻骨铭心,却足够让人习惯。习惯那个人放在窗台上的碗,冻冰了就证明冬天到了。可再过多少个冬天又有什么意义?
冬天都是一样的,只是因为来到身边的人不一样了,才会记得真切。
后来妻子不小心把碗摔碎了,哭了很久。
他本可大度地说没什么,不过就是一个碗。
但那个碗装着他们的记忆,装着陈斯祈的付出,没有人知道一个疯子是如何扮演正常人的,但他一定比演员更加辛苦。
每夜的噩梦,刻骨铭心的记忆,不愿被人想起的过去,他是很好的伪装者。
而妻子则和他完全不同,没有心机,直来直去,习惯的相信他人,受伤了还有爱人朋友和父母。可他什么也没有。
沈玖言一直觉得妻子是个长不大的孩子,最开心的事就是斯祈回来。有时候他甚至会怀疑她喜欢的究竟是他还是陈斯祈。
可就是这么个人,也走了。
与妻子生活的这三年他们每年都会去一趟陈斯祈出生的城市,希望可以偶遇那个神志不清的疯子。
可惜偶遇总是双方的无限努力,不然他们终究不会相遇。
妻子死于第三年的冬天,北方憋了一整个冬天都没有下雪,偏偏那天下得特别大。
他感觉病房在站着两个人,站了很久,等他出去却什么也没有。
他觉得那两个人一定来过,只是不会与他相见。
无数次远眺守护,那个人不用猜也知道是谁。
那年他双眼刚刚恢复在娱乐圈的地位确实岌岌可危,师姐帮了他很大忙,甚至还很不买陈斯祈的账把他去求情的经过细致的说了一遍。
等到他追到陈斯祈暂住的小屋时早已是人去楼空。
后来很多次都是这样,直到今年下半年才彻底消失。
沈玖言猜是他病了,身子弱的人受不了师姐那堆变态的玩意。
陈斯祈从不关注网络,沈玖言记得有很多人骂他是娘娘腔娼,妓。那是因为他们都没有见过这个外柔内刚的人拿枪射杀时的恐怖。
后来他才知道那时屋里加上弄伤他的一共四个人,每个人手上都有枪,可他们脑袋却先开了花。
陈斯祈的身手勇气都是被变态磨出了的,就算是刻意去学过的演员,也只能是自愧不如。
可就是这么个出彩的人,没留下好结果。
沈玖言安葬了妻子,年过三十连脸上所剩不多的稚嫩都尽数退去。他师姐明着暗着帮他,却不会再有人像米亲爹那样一把屎一把尿的端着。
他们终究都已经回不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双更~明天后天停更整理一下前面的内容(?˙▽˙?)
第72章 不该存在的人
陈斯祈开了家diy手工店,主要是手工饰品的制作。或许是出于男生的缘故,他的店特别受人欢迎。害得他不得不小心翼翼地戴着面具上班。
终究还是年轻,他觉得一张面具太气闷,给自己从网上订了一个遮半面脸的黑色花纹面具,下面还坠着菱形水晶的流苏,有点娘气。
他现在想起来也发笑,什么样的人不娘气,凶神恶煞见人就杀的不娘气,敢叫板的人都被弄死了自然没人说。
以前总被人说娘气,真正娘气的打扮起来反而没人感认,再加上他隔了一年才回来租店,娱乐圈的人气度早就一低再低,不认识他的人不知比认识他的人多几百倍。
其实他出道一共就拍过两个剧,人气最高的时候除了炒作外也没有干货,现在开播了反而因为演技不怎么也就那样了,如果不是有那么些执着的人一直对他念念不忘,他早就应该是个被人抛在脑后的人。
他本该是个战五渣,偏偏被人吹得神乎其神,说来讽刺。
掰着手指头数,来店里犹犹豫豫怀疑他身份的不出五个,可等他一摘面具就又都认为是自己认错了。
细说他也没干什么,就是当年神志不清的时候躲子弹,躲是躲过去了,结果让碎玻璃溅了一下,眼角下边有一块伤疤。疤不大,就是挺明显的,正接着眼角,再歪一点就进眼了。
那样子要是有人眼花说不定还以为是眼泪呢。
所以他就纹了一下,红色的,纹完才发现比之前还明显,所以他就带面具了。
好吧他编不下去了。
开始陆潇问他得时候还没编这么多呢。
他就是心虚才带面具的其他原因都是胡诌。
不知道陆潇是怎么找到他的,他那年秋天正心脏疼得昏天黑地,浑浑噩噩的自己都不知道晕了几次。结果这厮就把他埋在身体里的芯片给偷跑了。他为了骗回芯片不得不让那家伙整天白吃白喝住在店里。
不过陆潇也不挑,他在二楼睡大床,陆潇在一楼店里打地铺,互不说梦话吓人。
陆潇没什么变化,就是瘫了,还有了个闺女。
听他本人说闺女是捡的,不过和他挺像,至于为什么瘫…那种时瘫时不瘫的他有什么可问?
陆潇从不说真话。这一点陈斯祈早已习以为常。
陆潇总逼着陈斯祈回去给林轩上坟。逼到最后陈斯祈差点以为自己是要去自杀。
确实,让他去认清这个事实和自杀没什么区别。他那颗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下班的心受不了打击,一点惊吓都能罢工。
他为了自己多活两天也习惯了自欺欺人,反正这样也不算危害社会,反正无论他接不接受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他也挽救不了什么。
人给自己一刀一个痛快那不叫偿还欠下的债,那叫逃避责任。
只有半死不活的活着,生不如死的吊着才最解气,才是真正的赎罪。
“那不如这样,我如实回答你一个问题,你去看看他奶奶。”看似是陆潇让步,实际上他也不是不知道林轩就葬在那。
陈斯祈记得自己当时正在和陆潇的闺女抢酸奶,手一松小姑娘直接坐了个屁股蹲。疼得人孩儿眼眶子直接红了,死憋着没哭出声。
“问什么都行?”
他给了小姑娘点钱让她出去买吃的,锁上门问,“林轩…”
“我挺喜欢他的,他的死是一场意外。”陆潇从轮椅上起来,走到陈斯祈身后握住他的手腕,上面有一道很深很长的刀痕,是他当年放芯片留下的。还有一处伤在眼上,陈斯祈当时说他眼睛上的伤是玻璃溅的,但那一点红怎么看都不像是伤,反而像是什么人留下的记号,默认遗弃的记号。
他伸手触碰陈斯祈脸上的面具,被对方用手拍来。他笑了笑把那只手握住。现在他倒是不说自己双手握不住东西了。“我原本以为你会问我有关沈玖言的事。”
“他现在不是过得很好吗?”陈斯祈虽是这么问着,却也有了炸毛的征兆。下一刻刀子架脖,陆潇吓出一身冷汗。
“算了,说好的只回答一个问题。”陆潇试着后退,陈斯祈收起刀,“说,不杀你。”
“那先和我去。”陆潇好了伤疤忘了疼,嬉皮笑脸打马虎眼。
…
县城昨夜下了雪,村里性情懒惰的人们透过玻璃看外面,白茫茫一片却无人打扫。不知谁家的小狗在雪地上留下一排脚印,与陈斯祈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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