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娼为良 作者:肉书屋
逼娼为良第2部分阅读
我就做什么,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
我哭笑不得地扶起她:“你看看,还没怎么样呢,就发这么大的誓,真是个傻孩子,也不怕我把你转手卖了。”
飞絮不好意思地吹出个鼻涕泡:“春红姐姐不是那样的人,我知道的。”
笨小孩,你知道啥?我把手绢递给她:“快擦擦,小花猫似的。”又问她,“陆倾羽是你原来的名字?挺好听的,现在我还叫你飞絮,等以后咱们出去了,我就叫你这个名字,好不?”
飞絮擦干净脸,腼腆地点点头,问我:“姐姐本来的名字叫什么?”
我笑:“凌铛。”我不知道春红本来的名字叫什么,这么贸贸然说出来,当然有露陷的危险,但我就是知道,飞絮不会乱说。
一个月后,那个臭屁的朝凤阁开张了,当天晚上,撷芳院也是难得的客满。
我不知道当月撷芳院的收益究竟有多少,不过看宁妈妈美得冒泡的表情,和给我封的红包的厚度来看,应该是不错。
山寨嘛,不管哪个朝代都是有市场的。
红包里封了三十两银票。三十两呢,我也美得冒泡了。
不错的开始,也许我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从良成功了,是不是?
正文 4销魂小捕快
如果朝凤阁是诺基亚的话,撷芳院就是诺起亚,仿佛癞蛤蟆似的,挤不垮你也恶心死你。你推西域妖姬,我就号称掀起妖姬的盖头来,你说弱柳扶风,我就唱无骨美人绕膝头,你排霓裳羽衣舞,我就赞重重纱衣掩凝脂……总之,一直比你香艳那么一点点。
我想朝凤阁一定是憋着气的,感情堂堂官窑成了广告,猥琐男在官窑里过了眼瘾,转身便到撷芳院里求种子来了。
要不怎么说灯下看美人呢,再素淡的一张脸上了妆,又经柔和的灯光一照,三分美色便被生生夸大成了七分。三分和七分之间有很大区别,七分和九分之间就差别不大了,所以色气熏心的恩客们表示,落差不大,群众情绪稳定。
我们这么嚣张地山寨,官窑仍然没有找上门来,据我分析,一是自恃身份,认为李鬼终究是闹不过李逵,二是两家至今为止还算井水不犯河水。他们卖的是歌舞,是情调,是闷马蚤,我们卖的是赤裸裸的欲望,是明马蚤。巴尔扎克说,孤独就是空虚,精神和对此同样感到恐惧。所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矮油,我好博学。
这天晚上,撷芳院照旧开门营业,根据隔壁朝凤阁的动向,今天的风格是子规啼春,说白了就是眼中有血。刚听说的时候把我吓了一跳,这么猎奇,是要多重口的男人才能接受得了啊!后来经宁妈妈解释才知道,啼血就是眼角点上一点胭脂,顾盼间若隐若现,带出点春怨的意思。而为了比原版更香艳,啼血的子规锁骨处还要点上点点朱砂泪斑,我表示领会精神。
咦,刚夸完自己就露陷了。
言归正传,众姐儿们逐一被我点上血泪推出去坐台,飞絮是最后一个。这丫头细眉长眼,长相古典,特别适合眉不蹙还愁的妆容,我特地把她好好打扮了一番,牵着她手走到前头。
不过是刚刚开门,堂里竟然已经坐了一桌了。莺莺燕燕们围着桌子站成一圈,用绢扇遮遮掩掩地传送带血的秋波。透过缝隙,我依稀看到几个爷们束带佩刀,眉目间凶气侧漏。我连忙按着飞絮:“先别过去,这几个人好像挺凶的。”
飞絮也抻着脖子张望,轻声道:“还穿着捕快的衣服就过来了,是不是在查案子?”
我想想,拿过她手里的团扇遮住半边脸:“我去看看,你在这儿等我。”说着蹭过去,躲在一排姐们的后面偷听。
一个少年的声音道:“大哥,我们还穿着官服呢,这么大喇喇进来,是不是太嚣张了些?”
被叫大哥那人爽朗一笑:“有什么了不起?又不是自己的地盘,没人管的。再说小你不是还没见识过女人?正好趁这个机会了解一下,以后也省得他们总笑话你。”
少年大窘:“大哥,我又不介意这些!再说……我真对这个不感兴趣……”
另两人的声音也插了进来,一听就是两条糙汉子:“怎么能不感兴趣!咱们在外头出生入死的,得空就要好好放松一下!小,你是太端着了,今天哥哥们一定要扒下你这身画皮!”
说着哈哈大笑。
我探头看了一眼,正好看见那少年背对着我,伸手去拉一人的袖子,语气焦急:“大哥你好歹说说他们!你……你们再闹,我就走了!”说罢当真起身。
那个被叫大哥的仍旧只是笑,反手按着少年硬拉他坐下,随便指了几人:“就你们几个!你们俩坐在我这小兄弟的旁边,温柔些,别吓着他!”
几位姐儿笑着答应一声,挤挤挨挨地在几人身边跪坐下。余人见没什么事,便都三三两两地散了,我跟着走回飞絮身边,指点她:“看到那个背对着咱们坐着,身形偏瘦的少年了么?”他身边陪酒的是飘雪和柔香,都是没什么脾气的人,幸好。
飞絮点点头。
“一会你过去倒酒,趁机跟他说,你知道他的苦衷,请他选你陪夜,然后带他回房,记得了么?”
飞絮大睁着眼睛点点头,又问我:“他……他如果问我苦衷是什么呢?”
我捏捏耳垂:“你就这么做。我在这儿看着,有事就抬右手。”
飞絮表示明白,端着酒壶蹭过去,趁着倾身倒酒的功夫与他耳语几句,而后顺利地挤开飘雪,坐到少年身边。少年愣了愣,犹豫地伸手揽住她的腰。
那个大哥哈哈大笑,即使我隔着这么远都听得一清二楚:“小终于开窍了!”旁边坐着的两个粗汉也跟着取笑,坐在飘雪身边的那人顺手把她抱在怀里:“不要紧,小不疼你,我疼你!”
……胃口真大,也不怕铁杵磨成针。
少年坐了一会就瘫到了飞絮身上,我见机上前,低眉顺眼地解释:“本店所沽的酒水性子甚烈,这位公子怕是喝猛了,不大习惯,我和飞絮妹妹带他去上醒醒酒。”一边说,左手一边已经不自觉地搭上旁边那位壮汉的后颈。幸亏我发现及时,急忙悬崖勒马,飞了壮汉一个媚眼,“这位相公也要慢点喝呢,看您脖子都红了。”
壮汉捉住我的手嘿嘿一笑:“这位小娘子虽然长相寡淡了点,一双手却生得好,来陪陪我?”
我紧紧抓住少年的胳膊:“相公,人家今年身上不方便,不好陪您的。不然等下次?下次奴家一定好好伺候您!”下次?下次我阉了你。
壮汉不依不饶,手上丝毫不放松,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但爱其手。”
我…靠!难道要我效仿太子丹把爪子剁了么?!你丫给我松手!捏你的把柄老子手会烂的!
不知你有没有过这种经历,当一个成年人露出婴儿般的白痴表情时,你只想立即踩上一滩狗屎,然后在他脸上把鞋底擦干净。
当然了,我面上还是诚惶诚恐:“相公,奴家……奴家确实不方便……”要不是大姨妈真没来,老子真想抹你一手血啊!
大汉没有半点放松的意思,好像打算再把我的手指头拉长几分。
你丫是渣滓洞派来的?!我继续与他拉锯。
还是那大哥笑着解围:“你这孙子!人家姑娘说不行,你再强逼就是没品了,还不快放手?”
壮汉扭头笑道:“大哥这就不懂了,女孩子说不要的时候,其实只是矜持而已,心里还是盼着你再求她一下的。”求你妹!我说我不方便,难道你求一求我大姨妈就走了?神经病!
少年似乎被他们吵到,吭哧吭哧地揉揉眼睛,茫然地看了一圈,转身抱住我:“香香,陪我!”
那大哥不由失笑:“这孩子,怎么一醉就变小了呢?”又冲我指了指,“劳烦姑娘把他架到屋里醒醒酒,要是他要做什么,万望两位姑娘提点着他些。”
我和飞絮摆出明白的神情,冲在座三位欠了欠身之后,便扶着踉踉跄跄的少年上了。
少年一进屋就站直了身子,双目清明地冲我俩拱手,低声道谢:“多谢两位姑娘搭救,我那三个哥哥平日就有些疯,刚刚又喝了点酒,就愈发的不像话了,闹着要给我长长见识……”说着脸先红了。
我比了个噤声的手势,指指外面。从门下的缝隙可以看到,门口的灯光被一人挡住了大半,少年脸色一苦。
我推推飞絮,低声:“叫。”
飞絮疑惑地看着我,我只得补全:“叫床。”
飞絮恍然大悟,坐到床上声情并茂:“嗯嗯公子,您别性急呀,奴家给您先擦擦身子……啊……公子,那里,那里不行……啊!公子!公子折煞奴家了!”
不行的是哪里?我黑线,这小丫头可以去当某岛国类型片的声优了,绝对叫好又叫座。
黑影还没走,飞絮继续喘息:“公……公子……人家……啊!……”声音越来越高,喘息越来越浓重,那效果真是,闻者流鼻血见者吐浓血。
有她掩护,我低声向那少年道:“姑娘还是在这儿多耽搁些时候,大概姑娘的身份已经遭您的同侪怀疑,这才有了今天这一出。”
少年,不,少女一愣,红着脸问我:“姑娘是怎么看出来我是女儿家的?”
怎么看出来的?古龙说,只有女孩才会拉别人的袖子,而不是直接抓住手腕。我笑笑:“只要是男人,一进这女人窝没有不双眼放光的,姑娘太拘谨,这就显出您不同了。还有,姑娘跟您那位大哥虽然比别人亲密些,却还是不敢与他有肌肤接触,这样束手束脚的,在我们这群见惯了男人的女人眼里,就跟秃头上的虱子一样明显了。”
她噢了一声,有些沮丧,又有些紧张。我连忙安慰:“这些都是细枝末节,没几个人会注意得到,不是什么大事,姑娘以后只须多加注意没事了。”
少女若有所思,半晌点点头:“多谢姑娘指点。”
门口的影子终于听不下去,走了。我示意飞絮可以进入尾声,又轻声道:“姑娘日后只要将今晚视作酒后乱性,听人提起便发脾气不理人,相信那几位官爷念在姑娘面皮薄,玩笑几次也就算了。”
少女笑笑:“受教了。”又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递给我,眼里带着分俏皮,“姑娘帮我隐瞒这么大的事儿,总得给姑娘点封口费,我才安心。”
是一张十两的银票。
我坦然收了,笑道:“不瞒姑娘,我们姐妹俩正攒钱替自己赎身呢,所以也就不跟您客气了,日后若是相见,再好好请姑娘喝杯酒。”
少女扑哧一乐:“一言为定。”又正色道,“我叫燕飞。”
我点点头:“幸会,凌铛。”又指着飞絮,“陆倾羽。希望再见时,我们两姐妹已经可以堂堂正正地用这两个名字。”
燕飞想想,又抽出一张银票递给我:“既然已是互通姓名的朋友,我为朋友尽点力是理所应当的,凌铛你莫推辞。”
又是一张十两的银票。
捕快的薪水也不高?我犹豫一下,还是接了过来,笑道:“这下子,我欠你两顿酒了。”
燕飞眯着眼睛笑:“自然,总不能便宜了你。再见面,我要吃木瓜雪蛤。”
我啧地一声,嫌弃她:“不敬业,身为男儿,总得吃些羊腰羊鞭才够霸气啊!”
两人相视低笑。我心想,这事儿感情好,一晚上赚的比一个月还多,要不然……
我改行勒索?
我感觉我的人生轨迹就要轰隆隆地发生转变了。
正文 5勒索也是要讲缘分的
这世界上总有些东西是历久弥坚的,即使时间流转,沧海化作了桑田,天地在尽头渐渐合拢,雨滴在掌心化作菩提千叶,它们也不会改变。有了它们,你才能确定,你还是你,这个世界还没有疯狂,你身遭的一切,还是真实存在的。
比如每个月的大姨妈,还有我隔日洗澡的习惯。
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我曾经因为“没有每天洗澡”而被同屋的广东人狠狠嘲笑过,当时本人嗤之以鼻。我就算一个礼拜不洗澡咯吱窝也不会散发出孜然味,某些人能比么,哼。
没想到风水轮流转,我穿越之后又因为洗澡的问题被狠狠嘲笑了,不过这次不是因为不够频繁,而是因为太频繁。
切,反正柴是我自己买的,水是我自己烧的,我洗澡也没碍着谁的事,谁见着不轻不重地问几句,我权当他们是在说鸟语。
老子的人生,怎么可能被这点小事难住呢。
难住我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还是没有解决淋浴的问题。
更深露重,我委委屈屈地蹲在浴桶里,只剩一颗头露在外面。
撷芳院已经打烊,整个沈家堡早已沉沉睡去,我在柴房里泡着澡,享受一天之中唯一属于凌铛的半个小时。
万籁俱寂,夏夜的空气里蕴着的独特草香透过木窗慢慢渗入房中,水汽氤氲弥漫,我看不清眼前,恍惚间仿佛置身于露天温泉一般。于是促狭地将手巾叠了叠,搭在头上。
不错,还挺带感的嘛!——所以说,保持乐观的先决条件是要有把泡面吃成满汉全席的强大yy能力。
夜风吹过,木窗轻响,我不甚在意。这个时间还在外头走,被巡夜的衙役逮着是要拿鞭子抽的。
一阵急促的抽气声,我再乐观也不能掩耳盗铃了,忙扒着桶沿迅速地转了一圈,想要瞧清楚柴房里究竟还有谁。
今晚是满月,即使柴房里没有点灯我也看得清,一个蒙面人站在窗子旁边,一手捂嘴,一手还搭着窗棂,双眼圆瞪,似乎被我吓着了。鉴于他的态度,我严肃考虑了一下装鬼的可能性——不是这么倒霉,我碰上劫财的还是劫色的了?
答案是幸运的两者皆否,蒙面人看着我深吸一口气,拉下面罩低声笑道:“吓死我了,还以为撷芳院出了人命官司。”竟然是叶苏,那个赤脚郎中。
我瞅瞅水面,还成,头发都漂在水上,他应该什么都看不见。——想必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吓了一跳。大晚上的,他一进屋子就看到木桶上摆了颗闭着眼睛的人头,长发仿佛底座一样堆积着……那场景不是不恐怖的。
等等,他是干嘛来的?
我看他一眼:“叶先生,撷芳院已经打烊了,咱这儿不留宿。”
叶苏眨眨眼,笑:“我知道,我晚上吃撑了出来溜达,被巡夜的守卫发现了,我躲不过,只好先钻进来避避,没想到撞上花魁沐浴。”又冲我眨眨眼睛,“一别数月,怎一直没见姑娘翻我的牌子啊?小生望穿秋水,不见伊人来……”
明显是不愿我知道,胡诌呢。我也懒得问他,皮笑肉不笑地敷衍他:“牌子太多,姑娘我按顺序的话,先生还得再等些时日了。”又冲他扬扬下巴,“先生什么时候走?”走字话音未落,我已经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大喷嚏。
惨,泡的时间太长,水冷了。虽说现在还是夏天,但晚上也是凉得很,我再泡下去铁定生病。想到这是得个感冒都能致死的古代,我立即觉得手脚冰凉,肺里发痒,似乎马上就要咳出一口凌霄血。
叶苏侧耳听听:“还得再等一会。你先穿上衣服,我转过身,保证不偷看。”
我挑着眉看他一眼,真的?
叶苏失笑:“好像上次,是我比较君子一点?”
我想想也是,我把人家的把柄都抓住了,他竟然没有马上扑过来,应该是嫌我这块肉太硌牙。但为了防止他欲擒故纵,我还是又向桶里缩了缩,指挥他:“把放衣服的那个凳子往桶边推一推,你退后,对,再退后,然后转过身去,我不说好你不许回头。”
叶苏一一照做,背对着我耸耸肩:“真不知道你是相信我还是不信我了,柴房就这么点儿大,要是我真有心对你做什么,再退几步也是枉然。”
我哼哼:“奴家穿衣服动作太大,怕溅先生你一身水呢!”夏天衣服并不多,说话的功夫,我已经穿戴完毕,一边收拾一边叫他,“好了。你愿在这儿待多久就待多久,我先走了。”
叶苏转身,修长的两指间夹着一张纸叠的方胜:“这是从你衣服里掉出来的?”
我摸摸怀里,心里一突,面上仍笑道:“果然是,大概是你挪动的时候掉下来了,还我。”
叶苏反而当着我一层层展开,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叠了这么多层,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我磨牙:“情书!”边说边几步抢到他跟前,劈手就要夺回来。
叶苏反应比我更快,他一手拦在我身前,一手拎着那张纸甩了甩。纸是又薄又脆的草纸,他又已经打开了一半,这么一甩,天大的秘密也藏不住了。
我大惊,再次伸手要抢,可惜叶苏人高手长,他将那张纸举过头顶,我就只有跳脚的份了。我无可奈何,只得捏着他胳膊冷笑:“你就算打开又怎么样?柴房里没灯,这么暗,你能看到什么?”
叶苏低头看着我:“就算我现在看不到,我把这张纸带走,总会有灯火明亮的地方。就凭你这么在乎的样子,我相信这纸上的秘密一定不小。”
我轻哼一声:“你在威胁我?我一个没人要的娼妓,你威胁我?你难道没有一种神秘的直觉,预感到你的威胁会白费么?”
叶苏反问:“你认为我在威胁你?这纸上有什么,让你认为我可以威胁到你?”
……完了,说漏嘴了。我只得扒着他衣服,拼命去够那张纸,恶狠狠重申:“情书!”
叶苏又将手臂抻高了一些,我现在肯定这孙子是在逗我玩。他笑嘻嘻地看着我:“既然是情书,那就给我做个纪念!我长这么大,还没收过女孩子写给我的情书呢!大不了,明天我亲手写一封回信还给你。嗯,就写,多谢姑娘的厚爱,在下自觉配不上姑娘,希望姑娘能早日找到自己的意中人。”
……这孙子欠抽,是欠抽?
我气得:“这是别人写给我的,你要是想要,我明天专门为你写一封,怎么样?”
叶苏抓着我的手拦着,故作为难地想了想:“哎呀,还是不好,你特地为我写的话,出于礼貌,我也要回你一封的。可是我从没写过,还得看看前辈如何行文。”说着又抖了抖那张纸,用拇指和小指推开纸面,仰头细读。
我咬着牙气笑:“装!你能看见才有鬼!”
叶苏缓缓读道:“高家二少高鹤,长兄管教甚严,偷窃家财百两,计划安置外宅……李岚,已定亲,不举……沈青楠,与长房妾室有染……”他低头看我,“你在记录撷芳院的嫖客?你要干什么?”
他真看得见?我愣愣地看着他,木然张口:“有鬼啊。救命啊。”这视力起码得是52的?
叶苏不理我打岔,看着我嘿嘿地笑:“你是想勒索他们?”
我眨眨眼睛:“我想写书不行啊?书名就叫做《娼妓回忆录》,专门记录嫖客们的人生百态,从而论证一个道理,就是在妓院寻求满足感的都是曾经受过伤的可怜人。他们心灵不能得到平静,只能转而寻求上的刺激。娼妓虽然可怜,比她们更可怜的却是寻花问柳成瘾的嫖客,两群可怜的人在这个冰冷的世界上相互温暖,希望能够得到心灵的平静……”
我边说边眯着眼睛一脸陶醉向往,实际是在偷看叶苏究竟有没有上当。
事实证明,不能藐视你的对手,否则必将受到加倍的藐视。叶苏似笑非笑地请教我:“姑娘既然这么说,在下就明白了,原来这后头标注的‘可’和‘不可’是指的可不可以被姑娘记录在册。那么这个‘危’字的标注是指什么呢?难道写话本也会有危险?什么危险呢,总不能是会被人恼羞成怒地灭口?还有后面这鬼画符似的东西怎么解释?暗号?”
暗号个头,那是阿拉伯数字,表示计划勒索的数额,没见识。
我咬着唇,半晌轻声道:“是啊,没错,我是打算在名单上选一个人勒索的。你要怎么样,你能把我怎么样?送我去见官吗?那么请便。说句老实话,我不想在这个地方多待一刻,但是我出不去。我听说,送去见官的犯人都要先打上二十大板,名曰杀威棒?如果真是这样倒也不错,就这么死了,也算是个解脱。”
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不敢奢望他同情我,我只希望他能够觉得,这一张破纸,还威胁不到我。
叶苏叹了口气,忽然将那张纸扔到了浴桶里,墨迹遇水,想当然晕得不成样子。他拍拍手笑道:“现在死无对证了。”
呃,这倒是有些意料之外。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叶苏退后一步,笑:“别看我,我不狎妓,也没有钱被你勒索,不过你要是信我的话,我这里倒是有一个极好的人选可以提供给你。”
哎?我依旧直愣愣地瞪着他,冷不防又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叶苏低笑,提醒我:“头发,你的头发还没擦干。”他拽过一旁的干布巾搭在我头上,又解下外衣递给我,“披上,冻病了就麻烦了。”
……人物前后反差太大了?无事献殷勤,非什么即什么来着?我抓着布巾挣扎着露出眼睛,疑惑地看着他,叶苏不由笑:“我就那么不像好人?连解衣衣之都被拒绝,我很受伤的。”
我想想:“你既然这么说……为了让你不受伤,甚至得到心灵的慰藉,你是不是应该把所有的衣服都脱下来?”
叶苏双手捂住胸口,眼睛眨得好似小鹿斑比:“哎呀,登徒子!”
我喷笑,要不怎么说长得漂亮就是占便宜呢。同一个天真无知的眼神,壮汉做了就让人想抽他,美男做了就只是可爱而已。我伸手接过他的衣服,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起来,身上顿时暖和了许多。
衣服上除了他的体温之外,还有一股好闻的皂角味,让人觉得十分清爽,我忍不住深吸一口气。
叶苏走到窗边席地而坐,撑着头看着我:“我说,我有一个不错的人选,此人家底雄厚,那个秘密又是实打实要人命的,所以他宁死也要守着这个秘密。只要你够狠够准,他就会满足你的要求。”
我眨眨眼睛:“我为什么要信你?”你谁啊你?
叶苏想想:“确实是没什么理由,不过我在沈家堡待的时间比你长,走过的地方也比你广,知道的秘辛自然也要比你多。就算你不信我,也可以姑且一听,然后自己想办法证实。”
我想想,坐到他身边:“你说的这人是谁?”
“沈家堡之所以叫沈家堡,是因为这里的百年望族沈家,这个相信你早就知道。我说的这个人,就是沈家现在的当家,沈庭。”
“沈庭膝下子息不旺,一房妻妾中,也只有一名已故的妾室为他连续生养了三个孩子,其余人都无所出。可惜就只这三个孩子,最后能活的也只有一人而已,就是沈家的长子长孙,沈鸿。不过,沈鸿并不是沈庭亲生。——这事沈庭早已知道,他肯戴这顶大绿帽,不过是因为他自己不能。若他不认,沈家其他各房就有理由逼他交出的当家的位置。”
叶苏轻轻地叹了口气:“姑娘,就算你再惊讶,也请不要这样使劲地抓着在下的把柄,会掉的。”
正文 6对不起,其实我是卧底
我后知后觉地松手,又硬着头皮找场子:“切,你现在才说,明明是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已经从一坨变成一条了!
叶苏无辜地看着我:“那我应该如何?姑娘出手迅如闪电,翩若蛟龙,在下十分害怕若是突然吓着姑娘,在下的把柄就真的落在姑娘手里了。”
我:……
得,还是忍气吞声,这事没法跟他讨论:“不说这个,你是怎么知道,沈鸿并非沈庭亲生?”
叶苏摸摸鼻子:“也算是机缘巧合,幼时听到大人嚼舌根,后来大了,凑巧去过一次沈家,证明所言不虚。”
我瞪着他:“证据呢?”流言蜚语也拿来唬我,你当人家是吓大的?
他拍拍身上:“你觉得我会随身携带吗?就算有证据又怎样,你若敢给沈庭看,他就敢当着你面毁去。勒索这种事,证据是次要的,主要的是脑子和手段的。”
我怪叫:“靠,说到底就是你给了我一个不切实际的流言,然后让我用生命验证这条流言对还是不对?”
叶苏掏掏耳朵:“似乎说得难听了点啊……”
“总之呢,沈鸿不是沈庭的种,这是绝对没有错的。沈庭也会为了守住这个秘密付出可观的银两,这也是没有错的。姑娘现在要做的,应该是想想,怎么能平安无事地拿到钱。”
我挑起一边眉毛看他:“没有可行性。首先,一个不行的男人是不会来逛窑子的,我跟他既然遇不上,又怎么勒索他?”
叶苏笑笑:“我可以为你带个话,你觉得,什么时间比较好?”
我眯着眼看他,这家伙突然这么热情,让我十分不放心:“我总得先计划一下,等我想好了再说。对了,怎么找你?”
叶苏掏出个哨子吹了几声,不一会听见窗外扑棱棱振翅声不断,他推开窗,一只棕色的小鸟停在他手上,他看着我,道:“伸手。”
我伸出右手,小家伙偏着头用绿豆眼睛看了我一会,乖乖跳到我食指上,还蹦了几下。
……我勒个去,竟然卖萌。
我噘唇逗它,叶苏道:“哨子给你,这是我养的雀儿,要是找我,就用竹哨叫它,三长一短。”
小鸟腿部绑了个细竹筒,应该就是放纸条的地方了。叶苏又叮嘱:“纸条不能太长,当心累着它。”
我沉默一会,叫他:“叶苏?”
叶苏低头看我:“怎么?”
外头月光虽亮,却照不清他的双眼。我轻声道:“我们上次见面,你说你是铃医,是。”
叶苏应了一声,问我:“有何不妥?”
我笑笑:“当时我刚醒,迷迷糊糊的也没多想。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不对,你能为我解释一下么?比如,为什么在郎中替我看病时,旁边连个人都没有?我就算是个任人摸任人看的姐儿,和一个男人单独相对也怪异了些。又比如,你对我乱摸的毛病,似乎一点也不惊讶?”正常人都不会是那个反应?太淡定了,除非他是牛郎。
叶苏静静地看着我,我也静静地看着他:“我以为你只是个过客,所以并未多想,现在回忆起来,你跟春红是认识的?你……知道我不是春红?”
一室无声,我听见耳膜随着心跳的节奏一胀一缩,手心渐渐汗湿,指尖却冰得吓人。
捅破了这层窗户纸会怎么样?我会不会被泼狗血?还是会被直接打死?
只能希望帝哥不爱看电锯惊魂这样的恐怖片了。
良久,叶苏一笑:“是啊,我认识春红,与她算是有一段交情。然而撷芳院的人并不知道,只是以为我常来看病,与众人都是点头之交,所以你也无从得知。”
呀,阴沟里翻船了,竟然第一个打交道的人就识破了我的身份。——不过这也怪不得我,他那一脸的疏离,我哪能猜出来他和“我”原本是认识的?
但是……我鄙视地看着他:“你就是春红宣称要等的男人?”
“什么?”叶苏一愣,继而失笑,“不不,当然不是,春红的男人我并不认识。我到沈家堡时,她的心上人就已经离开了,我没见过那人。是我教春红识字,还给了她一本医书,想必你也见过。”
哦,就是那本鬼画符似的玩意:“你教她学医?”
叶苏摇摇头:“也是也不是。春红的心上人无力替她赎身,她又想为他守着贞洁,我这儿又正好有一本关于人体奇经八脉的邪书。——说它邪,是因为书中所涉的内容并不是治病救人,而是追求身体的欢愉,所以……”
哗,原来这就是金手指的由来,那我面前这人是谁?正版加藤鹰?
难怪这小妮子虽然有了心上人,还想霸着花魁的位子不放,原因不是她灵肉分离,而是是她全程用手,毫无压力啊!
我斜眼看着他,还是有疑问。
“你和春红是怎么认识的?既然关系匪浅,那么看到她一觉醒来就变了一个人,——虽然这转变也非我所愿,——但是难道你就能够坦然接受?”还说什么给我出主意,其实是想整死我?
叶苏沉默一会:“两年前……不,现在说的话,应该是将近三年了,我因为某些事情躲在撷芳院的屋顶,可巧底下正好是春红的住处,也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我听见春红以死相逼,还听见龟公和老鸨大声地咒骂她、打她,说她已非处子,就不要再提什么守贞之类的笑话,反正就算那人回来,也分不清她究竟有没有过。但是春红说,究竟有没有,她心里清楚,她不能骗他。”
“我觉得很有趣,但是没有马上下去救她。”
“你知道,就算是孬种也会有一时硬气的时候,所以当天我什么都没做就走了。可是这事儿就像是听一出戏没有听到结尾,好奇得我抓心挠肝的,所以我接连去了三天。三天后,春红还是没有松口。我怕再等下去真就打死她了,所以第三天夜里,我偷偷跑去问她,如果她还是要接客,只能守住最后一步的话,她能不能接受。”
我心底切了一声,恶趣味。
其实直接一把贞操锁就解决了嘛,进去的统统切片数年轮。
“当时我想,要是她说不能,我就转身走了。这世上没有尽如人意的事,我不帮这样贪心的人。春红考虑了一下,点头说,能。所以自那天起,我开始教她识字认|岤。等她伤好了可以接客,她手上的功夫已经初具火候。”
我嘿笑一声,忍不住下流地联想:“所以我会摸你,完全是因为春红摸习惯了嘛。”顺便撇清自己,人家最清白纯洁了。
叶苏看着我,正色:“我们从未有过肌肤接触。”
我一愣,嘎,真的假的?周伯通和瑛姑因为学点|岤连娃娃都点出来了,你们教学的内容这么香艳,还从未有过肌肤之亲?骗鬼呢?
叶苏道:“书上有图,下有客,她完全不必拿我练手。况且你不觉得,我身上天然有一股凛然不可侵犯的气场?”
噗!我哭笑不得,挑起一边眉毛重复:“凛然不可侵犯?”谁被我抓了两次鸟啊?……虽说这也不是啥值得炫耀的事。
叶苏摸摸鼻子:“她养伤养了二个月,我就教了她二个月。我只管教,学不学得会全看她自己。这小丫头让我另眼相看的,是她用半个月的时间将《千字文》生背了下来,如此,医书上有不认得的字自己去《千字文》里翻就好,我只需教她|岤位。”
“我不是个好先生,她却是个好学生,所以我教得十分顺手,两个月后,我功成身退,离开了沈家堡,直到半年前才回来,暂时做个铃医玩玩。”
半年前才回来?他刚刚还一脸真诚地说在沈家堡待的时间比我长!此等说谎如撒尿一般轻松的男子,我选择始终持怀疑态度。
不,男的撒尿还打个冷颤呢,他说谎连个哆嗦都不带的。
我撑着脑袋,问他:“你不想替你的好徒弟报仇?”
叶苏叹了口气:“她只是我萍水相逢,你也是我萍水相逢,我有什么立场杀了你?再说,是她一时激愤,绝食而死。……大概她已经等得绝望了。与其日日想着那人究竟什么时候回来,倒不如只留给他一个背影,成全了他,也成全了自己。”
他道:“春红等的人,是沈家人。”
“我不知那人究竟是谁,我只知道,是沈家无数的旁支之一。然而沈家就是沈家,是沈家堡的天,也自认是沈家堡的门面。沈家不会让一个在沈家堡艳名远播的姐儿跨进沈家的大门,这等于是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所以即使那人守诺回来,且相信春红一直为他守身如玉,赎她出去、待她如初,等待春红的最好结局也不过是成了那人的外宅,终生见不得光。只要正妻看她不顺眼,将她转手送人,也不需知会她的夫君。”
我也跟着黯然,这算是什么结局呢,几年的守候,只换来一个金丝鸟笼?重要的是,那人还记得春红吗?将近三年都没有出现,大概……已经忘了她了。
与其接受残酷的现实,倒不如抱着个美好的希望死去,骗自己说,那人还是记得她的,只是她福薄,没能等到那一天。
我长长叹气,叶苏仔细地看着我:“你是借尸还魂?”
我认真思考了一下,摇头:“不算是,我没有死,起码在我的印象里,我还没有死。我前一刻还好好地走着路,后一刻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刚醒来时,我还以为是在做梦。我所生活的地方和这里截然不同,生活习惯也天差地别,我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回去。好在那边并没有牵挂我的人,即使我突然消失,也不会有人为我落泪,所以我决定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一段话说完,我险些咬了舌头,这是我说的?啊呀呀,要不谈话节目总是开在深夜呢,我们的坚强都是太阳能充电的,所以夜里人总是特别伤感。
叶苏沉默一会:“离奇古怪的事情,我也算是听过一些。我听说有人撞了头之后,一觉醒来就什么都忘了,我以为你也是。但是这几个月看下来,我发现你所会的,春红并不会。一个人可以突然不记得所有事,却不会突然学会许多事,所以我想,大抵你的经历要更离奇一些。”
他想了想,伸手拿过一根手臂粗的木柴,用力握了一会再摊开,掌心里竟然只剩下片片木屑,我吓了一跳。他想干嘛?就算他是春红的师傅,可是春红也没这么使劲啊!他这是要直接千人斩啊?
他看着我:“我要杀你是轻而易举的事,谁也不会因为一个窑姐儿的死投入太多关注和精力,所以,我不必费力去设什么圈套。”
我艰难地咽了口吐沫,和平年代待久了,忘了功夫还存在于荧幕之外了!这哪是安抚,明明是赤裸裸的威胁!
叶苏一笑:“别怕,我只是好管闲事罢了。让你去找沈家的麻烦,也是我确实没钱用来做善事。——唔,还有,我看沈庭趾高气昂的样子,一直觉得不太顺眼,所以想借你的手让他担惊受怕一阵。你别担心,有我在,他动不了你一根寒毛。”
我叹了口气,耷拉着眼睛认输:“小的在大侠面前哪敢说个不字儿,您说什么,我照做就是了。”
幸亏我没长那一根。
正文 7勒索犯与苦主间亲密友好的交谈
宁妈妈拍拍我脸蛋,酷似吸血鬼的红唇勾起一个完美的弧度:“难得还有恩客记得你的手艺,还不吝说与别人知道。好好招待这位贵客,得了赏钱,让妈妈也高兴高兴。”瞧瞧,这才是合格的经纪人,就算敲诈对象是只母蚊子,也得要它每月的大姨妈作抽头。
我僵硬一笑:“自然少不了妈妈的好处。”
宁妈妈满意地挽着我,直接将我送到厢房门口,又轻轻推我一把:“还愣着干嘛,去啊!”目光之热切,好似我是巨额银行卡,一进去就能刷出钞票无限。
厢房里只有一人默然坐着,那人穿戴不俗,从五官中仍能看出,他年轻时一定是个美男子。虽然现在也可以勉强归入美大叔的行列,然而他形容瘦削,面皮松弛,一抹忧色似乎已经牢牢镌刻在了眉间,下颌花白的胡须更显得他颓然。看他那一脸岁月留下的鞋印子,估计此人已年过半百了。
我轻轻咳嗽一声,柔声笑道:“是沈家老爷,听讲您特地点了奴家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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