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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2

    双子恋歌 作者:温婉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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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子恋歌 作者:温婉佩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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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什么是十年我们永远不知道,但是十年是什么我们却不想说。

    ☆、过了荒原

    过了荒原,是何方?

    到了何方,忆荒原?

    我从何方一路走到荒原,然后又从荒原一路走向何方。

    我做过盗贼,但是我没有杀过人。

    我成为了义贼,但是我没有救过人。

    我总是来去匆匆,但是一事无成。

    我问,为什么我仍然碌碌无为。

    人答,何不问荒原的风。

    我明白了,却也迷茫了。如果我一直以来的做法都是错的,那么为何我到现在仍然执迷不悟。我想起了第一次的抢劫。

    我来到荒原的第一天,我饥饿交加。如果有一头狼在我面前,我也会生吃活剥了它。我没有发现狼,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猪头人小女孩儿。她四五岁的样子,长得白白胖胖可爱极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暂时称呼她为小白猪吧。她手里拿着一个面包,看上去诱人无比。看到那面包,我知道我可以活下来了。但是我活下来就意味着小白猪没有面包了。她衣着干净,长得白白胖胖。虽然可爱无比,但是无忧无虑。既然如此少吃一个面包也没问题吧,肯定没有问题我对自己这么说。于是在她向我走来时,我把她按到了地上踩着她的后背,将面包从她手中夺了过来。小白猪却没有哭泣,这是为什么?她是个孩子,没有反抗力,不知什么是善恶,正是什么都想要的年龄。那么自己被欺负了,连面包都被抢了,可是她为什么不哭呢?

    我不知道,我所经历的世界残酷至极。为人所惯用的冷漠,以及恶心的欺骗,谎言,计谋时刻围绕着所有人。在这种世界里没有善良人可以不受伤的活下来,我正是这么认为所以我才来到了荒原。我经历了悲惨,但那不怨我。是这个冰冷充满欺骗的世界的错。我至今的单身,但是我不是处女。可是夺取我纯真的那个女人轻易的离开了我。“我要的你给不了。”仅仅留下这句话,但是这是我的错吗?我给不了你,所以你就离开,所以这不是我的错,永远不是!我知道你或者你们有大把言论说,你没有错那又是谁的错。但是我还是要说我没有错,如果我有错那么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执迷不悟。如果我有错为什么到现在我还死不悔改,如果我有错为什么到现在我还不肯承认。所以我没有错!我当然没有错!

    于是我来到了荒原,我并不是逃避才来的。当然不是逃避,我是来实现我年轻时的梦想的,我说过我要到处看一看然后自由自在的生活。想想吧,驰聘在蓝天白云下,就着凉风,那是多么的心旷神怡啊!所以我没有逃避,只是抛弃了那些让我心烦的东西。我卖掉了所有的东西,当然我没有一所房子。所以即使把东西都卖掉,也只能买一匹疲惫的老马。老马中途死掉了,我自己走着过来的。

    我已经饥饿交加了,我看到了小白猪。她拿着面包走向了我,我知道我可以活下来了,但是她会把面包馈赠给我吗?我的经历告诉我,她不会。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抢过来呢?是的,为什么不呢?又不是我的错,我只是做了所有人一直在做的事情。难道不是吗?人们之间难道不是互相抢劫吗?别问我为什么会有这个想法,我经历过悲惨。这就是我的理由,要是否定我那就也去经历一次。哦,我人生第一次抢劫了别人,我拿到了面包可以活下来了。但是我为什么不高兴呢?是那个小白猪没有哭?难道我还认为即使我不抢,那个小白猪也会馈赠我面包?当然不可能!怎么可能呢!我的悲惨已经提醒了我,难道不是吗?

    我就这么做了盗贼。我认为盗贼也有很多苦恼,首先作为一个独行的盗贼。很多时候抢劫只是一个幻想,商队总有护卫。而像我这种新人,估计没到地方就能被一支□□解决掉。所以没有组织的盗贼只是别人眼中的功绩,我就是这么一个功绩点。所以我一般不抢劫商队,抢劫小白猪给了我经验。我忍着良心的谴责,再一次的回忆了当时的场景。于是我找到了一条新路子,那就是落单的绵羊。一直独狼面对一群具有攻击性的羊群时,也只能落个惨死的下场。可是如果只是一头小母羊,甚至是一头长角的公羊。那么我也能轻易的捕猎成功。

    找到新的方法我的日子好过很多,但是我从来不知道在荒原洗澡竟然是件难题。尤其是对于我这种自由职业者,洗澡更是难上加难。部落聚居的人,或者荒野开店的人都能按时洗上一次澡。行走的商人也能有洗澡的休息站点。我这种人就不行了,大队人马还能屠杀一个村落好好享受。我这种独行狼只能遇到清凉一点儿的湖了。

    除此之外更大的问题则是某方面的需求,对于年近三十身体精壮的独身女人来说这种事情不可避免是一件麻烦事。好在不是处女的我有大把的方法解决这种问题。我是说自己解决,我不会因为是个盗贼就做那种禽兽之行,我是个有底线的盗贼,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至于抢劫小女孩儿这种事,我保证不在发生了,毕竟如果有办法谁会那样做呢。所以我没有错,错的是这个世界!

    不过即使我找到了维持生计的方法,不过我也快维持不下去了。不是每天都能遇到掉队的羊,有时候十天半个月也无法遇到人。这样我就维持不下去,是不是投靠一个盗贼团呢?我开始这么想了,我马上就实行了我的想法。作为一个经验老道的盗贼,我有着自己的生存技巧。如果曾经我就能如此的话,那么我相信我现在正处在黄金屋与温柔乡里。好吧,我没有回想起那个女人。那个夺走了我的纯真又可耻的背叛我的女人。现在不知道她在做着谁的情妇,但那与我无关。也许她会为哪个头圆体胖的人生下一个私生子,也许她会击败某个年老色衰的贵妇,但是这都与我无关。即使她的孩子以后可能继承某个爵位,即使她成为了曾经击败的贵妇,那么这也与我无关。所以我不曾想起过那个女人,一点儿也没有想起。只是我加入盗贼团时,我曾经抢劫过的那个小白猪又进入到我的脑海。愿她生活的快乐,并且,如果可能,她永远不要再与成为盗贼团一员的我见面了。

    我从来不知道我的老大竟是如此残忍的人。我加入的时候,为了证明我的诚意。他将烧红了的木炭摆在地上摊了十步远,我需要赤着脚走过去才能证明我的诚意。好吧,因为这个考验我的实力更上了一层。在这种威逼下,我的斗气觉醒了。曾经废物的我可以使用斗气了,我马上试着将斗气汇聚在脚底。对于斗气的应用我非常熟悉,因为这是那个女人对我的期盼。我曾经是同龄人的佼佼者,对于斗气的理论学习无人能及。但是觉醒斗气却遭遇挫折,与那些天骄相比我

    分卷阅读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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