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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7

    苍云[剑网三] 作者:伦河玫瑰

    分卷阅读77

    苍云[剑网三] 作者:伦河玫瑰

    分卷阅读77

    才是好。”

    “如今你回来,是为了永远不再回来。”

    “属下省得。”

    “有线索了吗?”

    常山摇了摇头,邬琅静默片刻,说:“总要慢慢来,解药也不是这么好得的。”

    “是,少爷。烧水的活让属下来做吧,您去休息就好了。”

    邬琅摆摆手:“我烧给我媳妇的洗澡水,你凑什么热闹,一边呆着去。”

    常山:“…………”

    “对了,咱们从雁门关一路带过来的那个五品武将官服呢,给我找找,明天我要穿着去上朝。”

    “已经准备好了,明日您起身就能穿。”

    “那就好,来,常山,一起坐着聊聊,咱们哥儿俩好久没聊天了。”邬琅打了个哈欠,往灶间扔进去两根柴火,火势一下就变旺了。

    常山依言坐下,捡起手边的铁叉字,伸进火堆里扒拉了几下。

    “欸,常山你知道为什么烧火的时候一定要故意撩动火堆?”

    “这个……属下不知。”

    “因为要让火焰充分接触到氧气它才能在木柴堆里一直燃烧下去。”

    “?”

    “氧气就是……哎,只有川儿听得懂。你啊,要是能长生不老就好了。等你再活那么一千年,估计就能明白我说什么了。”

    “少爷,您又在开玩笑了。”

    “对啊,我总说些奇怪的话,你有没有觉得我脑子有问题?”

    “圣人也讲天书,我们听不懂是没有福分,杨将军能听懂,您也不算寂寞。”

    “对,没错!所以我特别开心!我觉得我碰上他正正好!他闷,我逗他开心。我无聊,讲的冷笑话他也能回应我。你们都不懂,不懂这种感觉……”

    “你有没有觉得他特别傻。”

    “?”

    “表面冷冰冰的,其实特别容易害羞。说个黄段子也能脸红,我真是服气。但是在床上绝顶可爱,当然我肯定不会跟你说有多可爱,你自己找个老婆试试去。有个什么事儿就特别担心我,什么都给我想着,出了事儿第一时间背锅,自责的不得了。我感觉我十分没有攻的存在感了。”

    “我觉得少爷您挺开心的。”

    邬琅摸了摸脸,笑道:“还好啊,是挺开心的。但是偶尔,偶尔我也希望他依赖我一下吧。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有一种使命感,你知道吗。我觉得我来到这里,绝对不是庸庸碌碌就这么荒废掉日子的,我一定被赋予了一个重大的任务,需要我以大意志大毅力去执行。而我也绝对不能碌碌无名,淹没在人群中。但我很懒,我没有改变世界的决心,也没有推翻王朝的野心。我只想谁都不能管我,谁都不能限制我。我游戏人间,让我的身影只存在于人们口耳相传的传说中。哈哈,中二吧。”

    “后来,遇到他,我就不这么想了,大概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男孩跨度到了男人。不再在乎什么名垂千古,功勋千万。就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上了战场,一想到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就难过,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死。又担心自己不努力,拖累他,所以不要命地向前冲。我知道他会来救我,有时候也挺肆无忌惮的哈哈。”

    “人啊,一旦有了喜欢的人,他既是铠甲,也是软肋。”

    “常山你不喜欢永宁,刚好我也讨厌,这是个连空气都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闻着窒息。”

    “我们都要回邕州去,一个都不能少!”

    “就算找不到解药,也不要一个人偷偷溜到谁也找不见的地方静悄悄等死。少爷我棺材钱,墓地钱还是出得起的。”

    “…………”

    “你也别说我咒你,就你那鸟性格我还不清楚?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你只要记住,我不想你死,不准你死!”

    常山起身跪下,朝邬琅深深一拜:“属下,谨记。”

    ☆、 第五十二章 是不是你

    “哦!水好了!我先把热水运过去,常山你再去打些井水兑兑。”

    “是,少爷。”

    常山目送邬琅抱起一大桶刚烧开的水小心翼翼往外走,默默地在厨房角落找到空桶,走出门去。侧头远远望去,见杨记川迎面朝搬水的邬琅走过去,两人不知说了些什么,争了一阵,最后合力抬桶往房间走。

    常山摇了摇头,暗地里琢磨,难道喜欢一个人真的能改变这么多?

    打好凉水不动声色地送入房内,常山利落地翻上了房顶,仰面躺在屋脊之上。

    最近,他的确能感觉到四肢麻痹和间歇性窒息的症状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他知道,若是再不吃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失去下肢的感觉,再然后是腰部、胸部、最后全身只剩下眼珠子能动。但他不会立马死去,他会以这样的状态待上那么几天,慢慢体会身体内脏的腐烂,疼痛、窒息、绝望、生不如死。

    他年轻时,为了抵御药性,曾经熬到浑身僵硬不能动,只能慢慢等死的状态,好在初七及时发现他,喂了他解药。初七说,这已经是最惊险的时刻,若是等待内脏开始腐烂,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他只好不再做更危险的抗药举动。他对组织的毒药有抗药性这件事,只有初七知道,但是初七是反对他这么做的。初七对组织忠诚,是组织训练出来的最好的狗。但是组织最后还是抛弃了初七,在他因任务重伤,失去双臂,再也不能为组织做事后。

    变成弃子的初七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他曾经想过带着初七一起走,离开组织,但是初七说,组织给了他一条命,他不能忘恩负义。他不懂初七的坚持,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

    他最后见初七是在十年前的出云山上,初七说,他这辈子造孽太多,余下的时间愿常伴青灯,诵经念佛,渡人渡己。

    前些日子他提前进城,上得出云山,本只想寻得初七的墓碑瞧一瞧,顺便也帮自己找块土,挖好,等时间到了便自己挑进去。

    没想到初七,居然没有死。还在出云寺生活得不错,成了主持的弟子,地位不俗。只是苍老太多。十年前初七不过三十出头,现在看起来,犹如花甲老人。眉目倒是开阔了很多,笑纹也多。

    初七说,我此前曾想过,你若是来出云山找我,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彻底自由,前来告别。一种是命不久矣,见最后一面。我想,你虽坚韧过人,也回天乏术,多半是后一种。现在见你,惊觉你变了许多,像是真的活了,我又觉得是前者了。

    他摇头,说,我的确是过来见你最后一面,顺便为自己找墓

    分卷阅读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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