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男不听话,霸占! 作者:公子歌
第10节
他就像个机器人似的浑浑噩噩地吞咽手里的香蕉,男人的喘息声渐渐粗重了起来,周围的温度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就在紧要关头的时候,钟鸣忽然一咬牙,嘴里的香蕉就被他给咬断了!
“操!”男人猛地抽了口冷气,茎身就射了出来,似乎受了不小的惊吓。
钟鸣嘴角扯出了一抹笑,随即那笑容就消失于唇边,换成了一脸惊慌:“我……我不是故意的!”
凌志刚惊魂未定,看着钟鸣手里头只剩下半截的香蕉。
“我真不是故意的,要不我换一根,你也重新来……”
男人抓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扯到了沙发上,一把将他的头摁到了胯下,把那稍显疲软的茎身碰到他的脸颊立即又硬了起来,雄壮威武,气势和他的主人一样凶狠勇猛。钟鸣被那一股腥甜的味道冲的本能后退,可是却被男人按住了脖子:“既然你不老实,咱们就用实物练练。”
“你不怕我像咬断那根香蕉一样咬断你的……呜……”
他的话没有说完,嘴里就被塞进去了那个火热的物件,他并没有完全含进去,一个龟|头已经将他的嘴巴撑到了极致,他睁大了眼睛,却看见男人浓密的毛发中,那巨物涨得紫红,布满了怒张的青筋。他挣扎着得到了一丝喘息,惊慌地喊道:“太粗了!”
“够粗够长才能干的你爽翻天。”
事实证明对于钟鸣这样的生手来说,够粗够长带给他的只有痛苦,他被折磨的满头大汗,差一点连刚吃的面包都吐了出来。男人射在他嘴里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了,爬起来就朝厕所冲,干呕了好长时间,弄的口水一把泪一把。只因为欺负了一条狗,他竟然得到了这样的惩罚,钟鸣心里头除了不甘心就是愤怒,一脚就踹在了墙上。
可是生气归生气,钟鸣出来的时候还是一脸平静,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男人一副酒足饭饱的模样,大喇喇地躺在沙发上系上腰带,嘴里还吐着恶言恶语:“别以为我会一直让你做口活。我是个性欲很旺盛的人,天天都得来两炮,你做个思想准备,平时也多锻炼锻炼,别弄一回就得歇几天。”
钟鸣的牙齿咬的咯咯响,面上却无动于衷,低声哦了一句。男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说:“收拾收拾沙发,该清洗的清洗清洗,愿意的话,拿着香蕉继续练习。”
凌志刚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等他睡了一觉醒过来的时候,竟然看见钟鸣真的在客厅里面练口活,边看《金瓶梅》,边在那儿吞吐手里的香蕉。
这种香艳场面让凌志刚差一点把持不住直接扑上去了,可是他想了想,觉得钟鸣这么努力勤奋,再“欺负”他似乎有点过分,忍耐了一会儿,就没有打扰他。
冬天的白日来的晚去的却早,傍晚的时候,凌志刚打算出去遛狗。黑子是他的宝贝,他只要有时间,天气又允许,基本上每天都会领着它出去转转。钟鸣看见黑子似乎有些躲避,说:“我就不出去了,外头太冷,我留在家里头做饭。”
“晚上不用你做饭,咱们出去吃。”凌志刚把他的围巾和帽子扔给他:“戴上。”
接触了这几天,钟鸣基本上已经摸清了男人的脾气,知道自己不能够反抗,即便反抗也没有什么用,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他已经决意要听从张江和给他的建议,做一个温顺到没有脾气的男人,顺便花点小心思,搞点小暧昧。
他戴上帽子,围好围巾,只露出了半截鼻梁和一双黑漆漆的眼睛。凌志刚换好衣裳出来,又扔给他一双手套,说:“把这个也戴上。”
钟鸣穿了那么多,出去竟然还是冻得有点哆嗦,今天一整天都是阴沉沉的,又刮北风,外头的温度非常低。小区里头几乎没有什么人,黑子却很欢快,估计是在房子里头憋坏了,一出门就欢快地在前头跑来跑去,到这个地方闻闻,到那个地方嗅嗅。钟鸣哆嗦着直跺脚,说:“外头这么冷,除了咱们俩,都没有别人出来。”
“我记得你是南方人?”
钟鸣点点头,说:“我是浙江人,我家在浙江和福建的交汇处。”
“怪不得怕冷,你们那儿的冬天没有这么冷吧?”
“嗯,我们那儿很少下雪,记忆当中都很少,所以大一的时候,每天冻得都不敢出门。”
黑子渐渐有点不听话了,每次都跑很远,要凌志刚叫它它才肯回来。他们已经出了小区,来到了外头的街道上,街上行人不断,车辆也多,凌志刚就把黑子唤了回来,在黑子的脖子上套了个绳,伸手交给钟鸣。
钟鸣有点意外,说:“你也知道……我跟它关系不好。”
“就是因为你们关系不好,才要你来遛它。黑子很懂事,只要你们熟悉了,不欺负它,它以后不会再咬你。拿着。”
钟鸣只好接了过来,黑子原本一直在往前走,他接过绳子的时候,它似乎也有了察觉,停下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目光幽幽闪闪。
钟鸣挤出了一抹笑,冲着黑子咂巴了一下嘴。
可是黑子立即就把头给扭过去了,自顾自地走它的路,似乎异常嫌弃他。
钟鸣大窘,凌志刚却轻声笑了出来。他穿了一件灰色的大衣,脖子上也围了围巾,看起来风度翩翩。
真的是风度翩翩。高大挺拔,气度沉稳,除了老派的“风度翩翩”这个词,叫人想不起其他的。
就连钟鸣都有了一刹那的恍神,因为他面前衣冠楚楚的凌志刚,真的很难把他跟不久前还强迫他口交的那个男人联系在一块,他看起来那么君子。
台面上绅士君子,私下里禽兽不如,这就是凌志刚。钟鸣放眼往前头看,路灯还没有亮,只有车水马龙,那些车的灯竟然也好像连成了一条线,组成了这个城市繁华的夜景。男人在他后头走着,忽然开口说:“今天中午的事儿,或许有点委屈你了。”
钟鸣回过头,想停下来仔细听凌志刚说话,可是黑子不肯停,他只好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头却回着,看着注视着他的男人。
“我不该拿你跟黑子比。黑子跟了我好多年,有感情,我见它受伤一时冲动,你又冲我发脾气,我才对你说了难听的话。”
“我没怪你,我确实不比它在你心里头的分量,这是应该的,是我没有自知之明。”钟鸣被黑子拽着往前走,语气也跟着有些颠簸。
凌志刚眉头微微动了动,他是多么精明的男人,尽管钟鸣有意隐藏,他还是察觉了钟鸣的面服心不甘。
“你好像学会投其所好了。”男人看着他,语气温柔和气:“不过你这样,我很喜欢。”
说一说凌禽兽。凌禽兽我是作为重点来写的,比小受要出彩,给他两种身份,其实是说他的两种性格,亦禽兽亦君子,男人魅力几乎到了极致。我觉得名《霸占》就已经很明显,凌志刚作为歌笔下第一个黑道攻,我觉得我已经把他写的相当善良了。按照一般现实来说,一个有能力有色胆的男人想要另一个人,而且单单是冲着肉欲,我觉得能给钟鸣一段时间适应已经是很退让了,要是在现实生活中,肯定第一天就强上了的。大家可能看攻宠受那种甜文看多了,所以觉得凌志刚有点渣。我想写的现实一点,理智一点,凌志刚的身份在那儿摆着,他应该是一个有匪气又很精明的男人,无情的时候很无情,深情的时候很深情。我也一直拿捏他在流氓和正经之间的游移,但他无疑是歌笔下最下流也最凶狠的一个攻。我已经收敛着写了,凌志刚在前期应该更禽兽滴,他又不爱钟鸣,一味宠着他也说不过去,可能只是大家看的很舒服,但是我觉得把感情往真实了写,越往后才会越美好,韵味会比较醇厚绵长。而且凌禽兽会付出代价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最后,这个还是号召一下收藏,收藏上不去,《霸占》就算参赛第一,也会降到第二名。说过很多次啦,以后不再提啦,反正各种感谢,第二也不容易啦!!然后,后面近十章都是最近写的,很好看,涩涩的色色的,还有点小幽默小励志!
☆、048 男人的温柔 (2127字)
这世上大凡霸道强势的男人,思想其实一般都比较传统,大男人主义其实是封建思想的一种残留。强硬凶狠的凌志刚,最喜欢听话温顺的人,他在外头已经刀光剑影,回到家就希望能有一个温柔的港湾,最好是和和气气,有性格,但是懂得隐忍。就像钟鸣这样。
张江和欺骗了钟鸣,把他送向了不归路。
钟鸣却不知道,反而露出了几分羞涩,说:“我其实也很喜欢狗,以前在家的时候,也养了一条,跟黑子差不多,也是条大狗。”
他撒了一点谎,他是养过一条狗,不过那是好几年前的时候了,那时候他才刚刚上初中,家里养了一条狗,因为有次玩耍的时候他一不小心踩住了狗尾巴,就被那条狗情急之下咬了一下,第二天钟妈妈就把那条狗卖了,家里头再也没有养过狗。
这时候钟鸣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他对着手机说了几句话就挂了,凌志刚问:“谁的电话?”
“我以前做家教的,打电话问我现在还做不做了。”钟鸣把手机放进兜里面,朝四周看了一眼:“天都黑了,要不咱们回去吧。”
“你先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男人转身进了旁边的一家超市里面。钟鸣牵着黑子在外头等着,黑子忽然“汪汪”叫了两声,原来前头来了一个推着小车卖烤红薯的老大爷,红薯的香味飘的老远,明显挑动了黑子的胃口。
钟鸣想了想,就给黑子买了一个红薯,一个红薯要八块钱,这么贵的东西钟鸣自己都很少吃。黑子吃的非常欢快,边吃还边抬头看他一眼,似乎对他的印象有了很大改观。钟鸣叹了口气,说:“从此咱们俩就和好吧,今天的事儿,都是我有错在先,以后咱们和睦相处。”
他蹲下来看着黑子在那“吧嗒”嘴,笑眯眯地摸了摸黑子的头,黑子竟然没有躲闪,只是低着头吃。
凌志刚从超市里头出来,看见愣了一下,说:“你还挺会讨好它。”
“我见它一直往卖烤红薯的老大爷那儿跑,就买了一个红薯给它,它果然很喜欢吃。”
钟鸣心里头其实对狗还是有点阴影的,和黑子的互动也是点到而止,看着亲密又保持了一定的距离。凌志刚扬了扬手里的袋子,说:“我给你买了41的鞋,合适吧?”
钟鸣有点惊讶,问:“你怎么知道我的鞋号?”
“我看你的脚就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是双棉拖,在家里可以穿。”
钟鸣接过来看了看,其实那拖鞋的颜色他不大喜欢,觉得太鲜艳了,是黄色的,上头还有个大熊猫的图象,一看就是初高中的男孩子才会穿的鞋。男人问:“怎么样,你要是不喜欢,我回去给你换。”
“不用了,挺好看的。”钟鸣拉着黑子说:“咱们回家吧,我都冻死了。”
凌志刚从来没这么“服务”过一个人,明显是刚才钟鸣的温顺让他觉得很满意,他才想起钟鸣在家里都是穿他的鞋,有点不合脚,所以才去超市给他买了一双。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走到一个公交车站牌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工人在站牌那儿换海报。钟鸣停下来看了一眼,发现了他们学校的名字。
他就牵着黑子靠近了一点,原来是当红炸子鸡蓝魅下个月要到他们学校的体育馆开歌迷见面会。
他仔细看了一下有关见面会的详细说明,忽然听见男人在他后头说:“在你们学校……”
“是啊,不知道要票不要。”
“你喜欢他?”
“也不算喜欢,可是他最近很红,上个月他演的电视剧刚刚播完,主题曲就是他唱的,大街小巷都在播,你没听过?”
男人说:“我很少关注这个。长的挺好看的。”
蓝魅是有名的花美男,有点妖的好看,像是韩国刚红的李俊基。钟鸣心里头不知道怎么就冒出了一个想法,走着走着忽然开口问:“那你怎么不包他?”
男人停下来,他继续说:“他长的比我好看吧?年纪也不大,二十来岁的样子。”
凌志刚想要包养他,也不过是贪图他长的好看,又够年轻。
“我也不是看着个好看的就想睡他。”男人说:“我又不是色|情狂。”
钟鸣讪讪的,说:“我还以为你会喜欢……”
“我觉得他长的没你好看。相比他那样的,我更喜欢你这种长相,乖巧。”
这话让钟鸣心里头噗通一声,可是他来不及多想,又听男人说:“而且这种小有名气的,我一般不去招惹,免得惹上麻烦。”
也是,不管怎么说,凌志刚在台面上都是国家干部,得注意形象和风评。他也就能欺负欺负他这种没有名气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然后钟鸣脑子里忽然就亮了。
他如果成了有名气的人,凌志刚也不敢像现在这样对待他了吧?他如果当了明星,全民都关注他,凌志刚再有本事,也不敢欺负他了吧。他抬起头看着凌志刚,忽然笑了出来,说:“也是。”
其实也就只是一刹那的想法,像烟火一样,闪一下也就没有了,当明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这世上很多事,都是有心无力。到了小区门口,他牵着黑子开始往里头跑,黑子好像在跟他比赛,跑的特别认真,一会儿就超过了他,结果钟鸣没能跟上,手里的绳子又拽的紧,“哎呦”一声被黑子拽倒在了地上。
也不知道黑子是不是故意的,反正它和它的主人似乎都很幸灾乐祸的样子。钟鸣从地上爬起来,有了那么一瞬间的辛酸感,觉得有点孤立无助的意思,身边连条狗都是凌志刚的。
☆、049 饭馆里的流氓
钟鸣第二天的时候起的特别早,他排了几十分钟的队给凌志刚买了小笼包,还给黑子吃了几个。黑子说到底还是一条狗,能有多少心机,一个红薯几个包子就被他给收买了不少,对他也和气起来,包子吃完的时候,还用脖子蹭了蹭他的腿。
钟鸣窝在沙发上看早间新闻,看了好一会儿凌志刚才起来,他回头看了一眼,说:“赶紧洗漱去吧,包子我买回来了。”
“什么时候起的?”凌志刚觉得自己反应也算警觉,怎么没有觉察到。
“有一个小时了吧,是我电视声音开的太大了么,那我关小点。”他说着把声音调小了一点,男人咳了一声,说:“昨天你睡的挺早,我却半夜没睡着。”
钟鸣没有接话,佯装被电视上的节目吸引了。昨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凌志刚一直企图对他动手动脚,多亏他机灵才躲过了一劫。
凌志刚早饭吃的特别多,钟鸣怕不够吃买了好多包子都被他给吃光了,又吃了一盘钟鸣调的小青菜,喝了一碗粥。上午依旧是各人干各人的事情,凌志刚给了他尽可能大的自由,只要求他中午一定回去做饭。
钟鸣觉得很奇怪,像凌志刚这样的人,怎么不去外头吃大鱼大肉,反过来要吃他做的饭菜。他们两个这种交情,说有感情明显是有点早,估计是新鲜的缘故。钟鸣回了学校一趟,果然看见他们学校里也贴着那个蓝魅要来开见面会的海报,估计是他的粉丝,贴了好多的海报,学校走到哪里都能看见蓝魅那张亦正亦邪的脸。钟鸣回宿舍的时候,班长也给了他一张票,说:“下个月一号,就下星期六,你也去吧。”
“不是见面会么,还要票?”
“算是个小型演唱会呢,这些票都是辅导员给的,没事去看看呗,张媛媛也会去。”班里头在传他跟张媛媛的绯闻,班长也跟着开玩笑。钟鸣收了放在书包里:“行,正好我还没看过演唱会呢。”
他又从宿舍里头收拾了一点东西,装了满满一包出来。周日的学校里非常热闹,卖什么的都有,旧操场那儿堆的几个雪人已经有些融化掉了,还有几个女生在那里照相。他看见是他们班的张媛媛他们几个,就挥了挥手,给她们打了个招呼。
张媛媛跑了过来,笑着问:“我听班长说你搬出去住了,是上次你那个亲戚让你搬的?”
“嗯,出去住几天,那儿离我打工的地方近。你们要照相怎么不在下雪那天照,你看那雪人的鼻子都掉了。”
张媛媛笑了出来,说:“下雪那天我们也照了,还想找你呢,可惜你不在。对了,你看见咱们学校图书馆前头的海报了么?”
钟鸣以为张媛媛说的是蓝魅要来他们学校的事儿,点点头说:“看见了,班长还给了我一张票呢,听说是下周六,还早着呢。”
“不是那个。是咱们学校跟省城其他高校一块联合搞的征文比赛,我觉得你该看看,你文笔那么好。你跟我来。”
钟鸣只要跟着张媛媛往图书馆那儿走,张媛媛一边走一边说:“咱们班有好多人要参加呢,老师也说,咱们中文系的不参加都说不过去,主要是奖金特别高,六千块呢。”
钟鸣大吃一惊:“这么多?”
别的不说,就是为了那么高的一笔奖金钟鸣也心动了,他在写作上向来雄心壮志,认为只要自己愿意就没有赢不了的比赛。他到图书馆前头认认真真读了一遍征文比赛的要求,皱着眉头说:“是剧本形式的,这个我没写过,咱们也没学过。”
“我问了郭老师,郭老师说主要是故事和对白,写的差不多就行,不一定像是正规剧本那样要求严格,交上去之后老师看着差不多会给咱们做小的修改。得了前三的剧本会让艺大的学生在元旦的时候在学校公演,怎么样,不错吧?”
听起来确实很让人心动,主要是新鲜,从来没有尝试过。钟鸣学的是中文系,将来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当个有名气的编剧,只是他们系的学生毕业了之后一般都是从事文员秘书老师之类的工作,和编剧差了不是一点不点,能有这么个机会实现一下自己的梦想,钟鸣心里头有点激动,说:“那我也试试。”
既然打算参加了,钟鸣就打算做出点成绩来,立马去图书馆里头借了两本有关剧本写作的书来,回去就开始啃书本。因为看的入神,一心只想着比赛,就把做饭的事情给忘了。结果他看见凌志刚进门才想起来要做饭,赶紧爬起来说:“我这就去做饭,你先看会电视!”
“算了,出去吃吧。”男人走到桌子前头弯腰翻了翻他的书:“怎么不看你的金瓶梅了?”
“哦,我要参加学校里头一个征文比赛,学校要求要是剧本格式,我在看看该怎么写。”钟鸣合上书,说:“你等一会儿,我一会儿就能做好饭了,不用跑到外头去吃。”
“走吧,我下午还有事,专等你做饭来不及了。”
“那要不你自己出去吃吧,我又不赶时间,一会儿自己做……我现在也不饿……”
“哪那么多废话,穿衣服!”
钟鸣脸上白一会儿红一会儿,凌志刚确实不懂得怎么样尊重人,从来只知道发号施令,他没有必要在这种小事上跟凌志刚对着干,于是就回房间穿了羽绒服,顺便把空调关了,说:“我上午回来的时候发现家里没人空调还开着,多费电。”
“你倒勤俭持家。”凌志刚对这种传统美德没有什么异议,拉着钟鸣出了门。今天是多云天气,可是温度依然很低。他们到了一个小饭馆里头,钟鸣有点吃惊,看了看周围的环境:“就在这儿吃?”
他以为凌志刚不会来这种小餐馆吃饭,凌志刚一身名贵的行头跟这儿的环境格格不入。
“你不懂,城里头大部分地道的小吃,其实都在小摊小贩这儿。”凌志刚点了两份面,说:“两大碗。”
“我要小碗就行了,我这两天胃口不好。”其实是因为昨天男人让他口交的事情给他留下了心理阴影,他这几顿饭吃的都不是个滋味,似乎总有那么一股子腥臊气,让他有点犯呕。
“没事,吃不完的再挑给我。”
“你也会吃别人剩下的东西么?”
“只限于情人之间,旁的人不会。”凌志刚从兜里抽了一根烟点上,唇角带着一抹不怀好意的笑:“嘴都亲过,也不在意碗里那点唾沫。”
“那嘴对嘴吃呢?”钟鸣的语气很值得玩味,带着那么点不经意,眼睛却看着别处,似乎在看着他,似乎又没有,似乎很随意,似乎又有点心虚,躲躲闪闪的反倒像是在勾引。
男人愣了一下,抖落了香烟上的余灰,笑道:“那倒没试过,回家咱们俩可以试试。”
钟鸣很想再接几句话,这时候这么一股子暧昧的气氛,真适合再填上一把柴火。可是他实在是没有谈恋爱的经验,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才好,怎么掌握那个尺度。“言语撩拨”这个活儿,没有身经百战的经验是干不了的,要的效果就像个女人穿了件黑薄纱,你说穿着衣裳吧,该看见的模模糊糊都能看见,可你要说没穿衣裳吧,那若隐若现的又有一种含蓄美。钟鸣憋了半天,终于憋出来一句:“这儿上菜这么慢……”
今天发枝枝哈!
☆、050 我来教你不要脸 (3467字)
这话说出来钟鸣只想抽自己,那么好一个制造暧昧的机会被他给糟蹋过去了。正在心里头懊恼的时候,他桌子底下的脚忽然被碰了一下,他抬头看了一眼,就看见男人似乎噙着笑的唇角,慢悠悠地喝着茶。
大庭广众之下,调笑几句还在钟鸣的接受范围之内,动手动脚就有点重口味了。钟鸣把脚缩了回来,可是男人又碰了他一下,这一回稍稍往上抬了一点,蹭着他的小腿肚子。
因为正是饭点儿,这会子吃饭的人特别多,小店里人满为患,周围都是人,最近的离他们也就隔了一米远。虽然大家都是兴奋地各聊各的,饭馆里人声嘈杂,没有人注意他们,钟鸣还是有点不舒服,他抿着嘴唇,把脚偷偷抬了起来,冲着男人踩了一脚。
没想到男人眼一直在桌子上瞟着,反应却异常灵敏,脚一缩就躲了过去,他踩了一个空,抬头看向男人的眼睛。
凌志刚笑的痞痞的,忽然问:“你研究金瓶梅研究了那么久,都学到什么了?”
钟鸣打了打自己的裤腿,说:“那本书我还没还,你要想知道都能学到什么,我可以借给你看。”
“我就想听你说,讲讲看。”
钟鸣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说:“其实故事也就那些,主要说的是西门庆和他的几个老婆,不带有色眼光去看待这本书,其实也是很正经的,不像一般人想的那……”
“我听说里头有个情节,是潘金莲喝西门庆的尿。”
钟鸣扑哧一声就把嘴里的水吐了出来,服务员赶紧跑过来递给他一卷卫生纸,钟鸣臊着脸道了一声谢,忙不迭地擦拭身上还有桌子上的水渍。男人却一脸正经,问:“怎么,我说的不对?”
“我不记得了,好像有吧。”钟鸣咳了咳嗓子,这个凌志刚,看的东西还挺多的,金瓶梅居然也真的读过。
“这情节还叫很正经?”男人嘴角终于露出了捉弄他的笑容:“看来你口味够重的。”
“你不能光盯着那些东西。”钟鸣说:“金瓶梅里头的潘金莲虽然不是个好人,可是也是个可怜人,有人说金瓶梅是封建妇女的血泪史呢,是一部以描写家庭生活为题材的现实主义巨著,它假托宋朝旧事,实际上展现的是晚明政治和社会的各种面相,是一个社会断层的深入剖解。我们应该能看到这本书的批判性。”
“屁,还批判性。批判性都是那些老学究讲的,几个女人想法设法在床上发骚勾引汉子,能有什么批判性?”服务员把他们两个的面条端了上来,凌志刚才没有继续说下去。那盛面的碗很特别,样子钟鸣从来没见过,陶瓷的,里头的汤闻起来又鲜又香。钟鸣挑了一筷子,说:“要不我现在就挑给你一点吧。”
“你只管吃,吃不完再给我也一样,我又不嫌弃你口水。”男人说着吃了一口在嘴里,继续问:“金瓶梅里头那几个女的,你最喜欢谁?”
“我喜欢西门庆的大老婆吴月娘。”
其实钟鸣喜欢潘金莲,可是他不肯说实话,就说了大老婆,西门庆那几个老婆里头,吴月娘算是最正经的。他咂巴了一下面条,反过来问:“那你呢,你喜欢哪个?”
“我喜欢的不在他那几个老婆里头。”男人这么一说,钟鸣就察觉出不对味儿来了,果不其然,男人笑盈盈地说:“我喜欢他身边那个小书童,对他印象深刻。”
钟鸣低着头只顾着喝汤,再也不肯搭一句话。他不说话,男人却继续幽幽而谈:“有一回西门庆抱着那个小书童干那事儿,还差一点被春梅捉奸在床,我对那个情节记得很深刻,不知道你记不记得。我记得潘金莲还吃醋了,说钻了男人后屁股门子再去干她,她还觉得不干净。”
钟鸣“啪”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惊得小饭馆里霎时间鸦雀无声,一个一个都瞪着他看。钟鸣脸一涨,:“……老板,给我一杯温水!”他嘶嘶抽着冷气,说:“汤太烫……烫着我舌头了……”
钟鸣的胃口依然不好,而且凌志刚在吃饭的时候还讲了那么恶心的故事,让他眼前老是有些不干不净的东西晃悠。凌志刚心情愉悦,吃的也很多,把他碗里头剩下的面条全都吃光了,他坐在对面看着凌志刚吃的津津有味,心里非常不平衡。
他意识到自己跟凌志刚斗,首先缺乏的就是脸皮。
凌志刚这个厚脸皮,简直不要脸!
于是送走了凌志刚之后,钟鸣立马掏出兜里的名片,给张江和打了一个电话。
“张江和,你现在有空么?”
张江和那人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故意阴阳怪调的:“你是谁呀,哪位小兄弟?”
钟鸣没好气,说:“是我,钟鸣。”
“哎呦,鸣弟弟啊,没听出来,声音听着我还以为是谁呢。找哥哥什么事,想我了?”
“你现在忙么,不忙的话我想见见你。”
“那行,你在家里头等着,我等会去找你。老大不在家吧?”
“不在。”
张江和一听说凌志刚不在家,立马嚣张开了:“对了,都这点儿了,我还没吃饭呢,一直窝在家里打游戏,你那有吃的么,上次我吃你炒那个什么菜我觉得特别好吃,你给我再炒一个呗,我到那儿你也正好能做好。”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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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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