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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6节

    快穿之打脸狂魔 作者:风流书呆

    第16节

    然而他姓高,谁又能拿他如何?旁人嘴上不说,对高旻却少了许多恭敬和仰慕,再不把他当做大燕的战神看待。

    在李旭东掌握了南境八十万大军的同时,李瑾天也瓦解了高旻的百万军队并分割成几股,陆续将人脉送到六皇子身边。

    经过三年考察,毫无疑问,六皇子才是他心目中最合适的下一任帝王。在京中闹腾的几位皇子不过是他竖起的几面挡箭牌,之前重用过的八皇子、九皇子接连被高家人暗害,如今看似风光的七皇子也面临被群臣弹劾继而圈禁的下场,唯有六皇子因为山高路远战事紧要,避过了一劫。

    没法光明正大的除掉六皇子,高旻就授意自己在南境的心腹暗杀对方,三年里频频动作,却无一次成功。李瑾天对此一清二楚,却没办法与高旻彻底撕破脸皮。他想着等高家倒了,高旻也就安分了,会好好待在他身边与他过日子,就像齐修杰那样。

    所以他引而不发,只是加派了许多人手去保护六皇子。

    李旭东大马金刀的坐在营帐内,一名长相格外清秀的军医正准备拆开他背部的绷带查看伤口。

    “你刚沐浴?”李旭东鼻头微动。

    军医把脑袋压得极低,闷声答是。

    “你身上总有一股很幽远淡雅的清香,你自己知晓吗?”李旭东如今刚满十八,身高却足有八尺三寸,一身古铜色的肌肤和健硕有力的肌肉隐在半敞开的内衫中,俊伟不凡的容貌和严酷冷冽的气质为他增添了无限魅力。

    他稍微凑近,去嗅军医裸露在外的雪白脖颈,表情似乎很陶醉。

    军医吓了一跳,连忙用手捂住颈窝,脸颊浮起两团酡红,本就清秀的五官目下竟带上了几分艳色。都说当兵满三年,母猪赛貂蝉,军医因为容貌问题没少被军士们调戏。

    李旭东低沉的笑了,擒住他胳膊叹道,“你捂什么,上次你沐浴的时候本帅已经看见了。”

    军医瞪圆眼睛,表情惊恐。

    李旭东嗓音变得越发沙哑低沉,“你故意引本帅去你营帐拿药,不正是为了让本帅看你脖子后的朱砂痣吗?本帅不是那等思想狭隘之人,同样是哥儿,高旻能上阵杀敌,你为何不能治病救人?”

    军医暗淡的眼眸瞬间亮起,感激不尽的看向他,见他伸手去摸自己颈窝里的朱砂痣,竟忘了挣扎反抗。

    李旭东掀掉那层假皮,缓缓摩挲艳红的朱砂,叹息道,“高旻给你多少好处让你来勾引本帅?是不是还打算从本帅这里盗取军情出卖给越族,好叫本帅死在南境?连国家和百姓的安危都弃之不顾,高旻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大燕的守护神么?笑话。”

    不等军医挣扎,他五指一并就掐断了对方脖子,将印有朱砂痣的皮肤撕扯下来,扔进火盆里烧成灰烬。长在哪里不好偏要长在颈窝。

    他的面色逐渐由阴冷变成追忆和温柔。君父的朱砂痣也长在颈窝里,小小的,红红的,非常可爱。很多次,当他从身后抱住对方的时候,都忍不住要凑过去吸允,舔舐,啃咬。十五岁那年,单只这样想想,他就激动的一晚上没能睡着,下身那处整整硬挺了好几个时辰,让他既感到难受,又兴奋地无法克制。

    快了,再过不久,君父就是我的了。他志在必得的一笑,旋即扯开纱布,将一坛烈酒倾倒在皮肉外翻的伤口上。

    两名侍卫走进来,熟练的将尸体拖出去处理。

    翌日战鼓照常擂响,李旭东一路杀入南越大军,直取敌方主帅的人头,察觉脑后传来破空声,他挥刀格挡,将一支冷箭劈成两半,然后看向不远处表情惊诧,还维持着射箭姿势的高念。

    探子暗杀不成就亲自上阵吗?也难为这胆小鬼了。

    李旭东轻蔑一笑,取下背上的大弓疾射一箭。高念打马欲逃,却被流光一般的箭矢贯穿了眉心,死了个通透。

    紫宸宫内,周允晟正在翻阅狼崽子寄来的家书。竟在众目睽睽之下射杀了高念,小崽子还是跟以前一样,手段简单粗暴的很。如此,高朗必定按捺不住,不如我再添一捆柴?

    他思忖片刻,亲自前往养心殿求见,同时送出一封急信,让小崽子率领大军日以继夜赶回京城。

    李瑾天想把高旻与高家彻底剥离开来。只要高旻还待在他身边就好,高家人甚至于五皇子的生死他一点也不在乎。收到朝臣递上的弹劾六皇子谋害高家嫡次子的奏疏,他只略看一眼就烧掉,竟是不予理会。

    高家和璃王的势力已经被瓦解了十之八九,他根本无需再忍耐。

    随后听了齐修杰意欲替齐家人收殓尸骨的请求,他大笔一挥便准了,还挑了一块风水宝地命人厚葬。

    他的一举一动都令高旻愤怒,不解,甚而心灰意冷。他不明白这人为何会变得如此之快。

    高朗比自家兄弟看得通透,避开李瑾天的众多耳目后在一处寺庙与高旻密会。

    “就像当年容不得齐家那样,皇上也容不得我高家了。从三年前开始他就一直在布局。想来六皇子应该是他最中意的储君人选,炎儿不过是一块挡箭牌。”高朗徐徐开口。

    “不可能。”高旻立即否定。

    “六皇子原本已经是个废人,去了边境双腿却奇迹般的好转,还屡建功勋。你以为他是如何逃过我高家的监控和暗杀?没有李瑾天的保护,他绝活不到今日,没有李瑾天的提携,他绝不会有眼下的地位。旻儿,不要再自欺欺人了,李瑾天早就变了。他要灭了高家,灭了你我,甚至灭了炎儿。帝王终究是帝王,哪有什么真情。你看他这些时日的表现,念儿死了他对六皇子连一句斥责都没有,还替齐家人收殓尸骨,他的心已经完全偏向那父子两了。”

    高旻沉默,只觉得一股寒意从骨髓里渗出,渐渐遍布全身。

    “兄长,我和炎儿该怎么办?”

    “虎符可还在你手里?”高朗眼中沁出杀意。

    “虎符,虎符早就归还给李瑾天了。”高旻嗓音沙哑。

    高朗表情扭曲了一瞬,却又很快平静下来。既然李瑾天早有准备,自然不会放任弟弟掌握军队。恐怕这三年里,弟弟在军中的人手或被他拉拢收服,或被他打压分化,已变成了一股散沙,再也不会为高家所用。

    他思忖片刻,慢慢从袖袋里掏出一个瓷瓶递过去,“这是安魂丸,无色无味遇水即化,服下此药后身体会逐渐在一月中衰弱而死,任哪个太医都验不出。虽然边关大捷,军队即刻便要班师回朝,但李旭东抵达京城至少需要两月,我们还有时间。你回去把药给李瑾天服下,每两日一粒统共十五粒。在这三十天里,我会尽快联络人手推炎儿继位,然后举国之力将六皇子绞杀。他若还像以往那般命硬,怎么都杀不死,便拿了齐修杰当人质,逼他自戕。”

    高旻眼中露出挣扎。他自小受到的教育让他做不出弑君这种事。

    “你还犹豫什么?现在的局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别忘了我手里可还有齐家几百条人命。凭六皇子对齐修杰的重视,必定会斩杀你我还有炎儿为齐修杰报仇。”高朗恨不得一巴掌扇醒弟弟。

    听了此话,高旻咬牙,接过瓷瓶后仓促离开。

    二人的对话很快出现在周允晟案头,他兴味的笑了。

    他早就预料到了今天的局面。

    齐家虽然势大,但齐家家主行事谨慎,低调克制,而且很会审时度势。他归顺宣王为的是全族人的性命,所求不过‘安稳’二字,是个没什么野心的人。高朗则恰恰相反,他性格偏执,手段阴狠,还野心勃勃,越是在逆境中越是要迎头顶上,对权利存在着极大的欲望。

    007传送的资料并未提及李旭炎登基后的具体情况,但如果李旭炎果然是个英明决断的皇帝,少不得要与自己这位舅舅斗上一斗,免得外戚坐大。

    而高旻作为幼子,性格中有坚毅的一面,却依然难掩软弱。在关键时刻他总是拿不起也放不下,处事优柔寡断,很容易受蛊惑。他的软肋是五皇子,为了五皇子,他能放弃所有的坚持与原则,做出世界上最狠毒的事。

    周允晟掌握了所有人性格中的黑暗面,然后加以利用。第二个梦不是心血来潮的编造,而是现实的折射。在李瑾天的推动之下,所有人都会跟随他的步伐站到相应的棋格里,从而形成今天这种局面。

    人生如棋,是惨败还是大胜,全在你执手起落之间,这正是周允晟喜欢与天斗、与人斗、与主神斗,最大的乐趣所在。

    712

    狼崽子已经快要抵达京城,周允晟怎么可能再给高旻一个月的时间准备。半个月后,他用百年老参炖了一盅鸡汤,使人送往养心殿。

    李瑾天疑心极重,入口的东西有专门的人负责试吃。但安魂丸是迷药,不会很快发作,且在体内积存半刻钟就会自动化去,连银针都探不出,更何况试吃。一个月后李瑾天发病,毒性也已经消散,就是大燕最经验丰富的神医也诊不出异状。

    这日陪高旻用过午膳,他前往御书房处理政务,刚拿起毛笔忽觉胸口一阵翻搅,随即就是一口黑血喷了出来。

    “陛下,您怎么了陛下?”太监总管吓得魂不附体,颤着声儿道,“这血颜色极不正常,莫非是中毒了?快,快去传太医!”

    “莫声张!把徐院正偷偷找过来,不能让任何人看见!”李瑾天到底是皇帝,明白这件事被外人知晓的严重性。在未查明真相之前,绝对不能打草惊蛇。

    太监总管还未答应,藏在殿内的暗探就领命而去。

    徐院正扮成内侍走入书房,跪下后将皇上的手放在脉枕上,片刻后摇头,表示什么都探不出。他在路上已花去了两刻钟时间,安魂丸的药力早就散了。

    “查查这盅鸡汤。”李瑾天指着桌上的汤罐。今日饮食唯一异常之处就是紫宸宫送来的鸡汤。他不想怀疑齐修杰,却又不知谁更有嫌隙。

    徐院正细细验过,表示鸡汤里放了一支百年老参,乃大补之物,对身体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其它菜肴俱在此处,你继续验。”李瑾天颓然的靠倒在椅背上。除了这盅鸡汤来自紫宸宫,别的吃食全是高旻亲自负责。不是齐修杰就是高旻,剩下的那个猜测让他五内俱焚,比吞食了最毒的毒药还要难受千百倍。

    若是安魂丸未曾进入人体,在水中或是与别的食物搅拌在一起毒性却能保持很久。高旻每日都敦促侍从尽快将菜肴倾倒并销毁,却不知怎么的,今日太监总管悄然去往御膳房时,这些剩菜却还好好的摆放在食盒里。

    查验到皇上最爱吃的清蒸鲈鱼,太医悚然一惊,弄掉了手中的筷子。清脆的敲击声传来,令李瑾天剧烈颤抖了一瞬。他咬紧牙根一字一句问道,“如何?”

    “是,是这道菜,看症状似乎是安魂丸。因为皇上今日不小心用了百年老参,无意中催发了毒性,这才吐血。若是没用这老参,恐怕最后连,连自己中毒的事都不会察觉。”潜台词便是您老会死的不明不白。

    有了具体的怀疑对象,太医刺破皇上的指尖,取了一滴血用专门的融合剂查验,片刻后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害怕的不敢张口。

    很好,终于还是走到了这一步。这就是所谓的命运的安排?那么老天爷让我重生回来为的是什么呢?或许是为了让我补偿某些人,却绝不是高旻。李瑾天苦笑了一阵后平静开口,“朕还有没有救?”

    太医缄口不言。

    李瑾天明白了,换个问法,“朕还有几天可活?”

    再沉默就没命了,太医只得低声答道,“许是,许是还有四五天,陛下的身体就会全面衰竭下去。”

    “四五天吗?好快。”李瑾天喟叹,心情却意外的平静。他遣退徐院正,将三年里培养起来的心腹一一秘密召入宫中。

    五日后,皇上忽然得了急症,竟是连床都下不了了,情况看上去很危急。高旻和高朗听闻消息后慌了神,一下缩短了十天的筹备时间,他们很多事都没来得及部署。

    本以为李瑾天还能再拖几天,哪料到他似乎存了死志,竟拒绝了太医用药,反而将几位阁老、诸位皇子及其母妃君父全都请到养心殿,似乎要交代后事。

    高旻偕同五皇子跪在床脚处,床头旁跪着齐修杰,诸位阁老、皇子、嫔妃、侍君跪在三米开外。

    “朕时日无多,当着所有人的面交代一下后事,福顺,拿纸笔来替朕记下。”

    福顺就是太监总管,得了令忙取来纸笔,洗耳恭听。

    “朕与君后恩爱甚笃、夫夫情深,死后亦不忍分离,着君后为朕殉葬,所谓生不同裘死同穴,也算是朕求仁得仁。”

    话落他大口喘气,丝毫也不去看脸色变得煞白的高旻。

    “臣也愿意殉葬。”周允晟磕了一个响头,平平静静的开口,但红肿的眼眶和颤抖的身体不难看出他苦苦压抑的悲痛。

    “你给朕好生活着。”李瑾天苦笑摆手。到了这个地步,这人还是如此痴傻。上一世他没能享受该享受的尊荣,这一世定要让他下半辈子活得风风光光,这是他唯一能给他的补偿。

    “臣愿意殉葬。”周允晟再次磕头。

    李瑾天却不予理会,继续道,“朕之七皇弟璃王一生未曾娶妻纳妾,膝下荒凉,朕心中委实难安,特将五皇子过继给皇弟,为其克尽孝道,养老送终。”

    高旻猛然抬头看向龙床,煞白的脸色彻底变成了青紫。若非五皇子死死压住他肩膀,他怕是会冲上去与李瑾天拼命。

    将儿子过继给璃王,难道他平日里对儿子的疼爱都是假的吗?

    李瑾天停下喘气。周允晟却像上瘾了一样,再次磕头说愿意殉葬。

    “你给朕闭嘴!”李瑾天掀翻床头柜上的药碗,恶狠狠的开口,见对方终于安静了,慢慢跪伏叩拜,将脸埋在双掌之间,久久未起身,想来正在沉默流泪。这让李瑾天又想起了上一世在深宫中,这人也是以这副孱弱的姿态跪在自己牌位前,即便痛苦的无以复加,也只能埋着头捂着脸,压抑那绝望和悲戚。

    这让他对自己最后一个遗愿越发坚定了。

    “拿圣旨来,最后一桩心愿朕自己写。”他朝福顺招手。

    福顺连忙递上一张空白圣旨。所有人全都目光灼灼的朝他看去,除了高旻父子。这二人一个殉葬,一个过继,就仿佛曾经的隆宠圣恩从来不存在一般。皇上究竟是怎么想的?果然是天威难测!

    李瑾天边写边念,“天命不可以辞拒,神器不可以久旷,羣臣不可以无主,万机不可以无统。朕自知大限已到,观诸皇子德行,唯朕之六子李旭东日表英奇、天资粹美、上孝下悌,人品贵重,特立其为大燕新君,以重万年之统、以系四海之心。谨告天地、宗庙、社稷。”

    竟然是六皇子?果然是六皇子。殿内有人意外,也有人平静,但对诸位皇子而言,这却是一个算不上好,也绝对算不上坏的消息。谁登基都比五皇子登基要好。因为这父子二人,宫内死了多少嫔妃侍君简直数不胜数,稍有才能的皇子均被高家打压陷害,苦不堪言。

    不上位时都如此狠辣,若是让这父子二人登临大燕至高的宝座,旁人哪里还有活路。反观六皇子,为人豪爽、风趣、谦和,与每一位兄弟的关系都很融洽,齐贵君也是个性情淡泊,不慕名利的主儿。这二人掌了权柄,想来日子会比父皇在时好过很多。

    而诸位阁老在五天前就与帝王通过气,自然俯首听命。

    在朝臣、皇子、嫔妃、侍君的见证下,李瑾天颤巍巍的在圣旨上盖了玉玺,然后无力的合上眼睑。

    福顺悲痛的呼唤他的名字,所有人齐齐膝行几步,欲要查看他的情况,唯独高旻父子和周允晟还跪在原处,一方眸光闪动隐有杀意,一方埋头缄默,不知所想。

    李瑾天在濒死时勉强挣扎回来,握住站得最近的福顺的手,一再强调,“朕一死就马上把君后给朕送下来,朕一时一刻也离不得他!”既然得不到高旻的心,那得到他的人也一样,死也要拉他一起,绝不让他与璃王双宿双栖。

    周允晟耳尖微动,心中喟叹道:这就是所谓的死了都要爱还是爱你到死?李瑾天这人其实也挺不容易的。

    福顺早已哭得泣不成声,只能连连点头表示听见了。

    李瑾天这才安心的闭上眼睛。太医伸出食指在他鼻下一探,缓缓说道,“皇上已经驾崩了。”

    殿内顿时响起悲痛的哭声,一名太监要去敲响丧钟,却被天宸宫的侍卫拦住,钢刀滑出刀鞘的摩擦声令人心中一寒。

    高旻慢慢站起来,脸上不见半点悲痛,只有释然、疲惫和解脱。他挥袖,命侍卫将所有人围起来,自己则提着钢刀慢慢踱步到周允晟身前,猛然抬手劈去。

    周允晟忽然就笑了,本就艳绝天下的脸庞此刻锐气四溢。他左手双指一并夹断了高旻的刀刃,右手隔空做了个摄取的动作将高旻吸到近前,紧紧扣住对方脆弱的脖颈。

    号称大燕第一猛将的高旻竟不是他一合之敌。

    所有人都吓得目瞪口呆,除了大内总管福顺。

    “报仇、报仇,李瑾天重生回来要报仇,高旻重生回来也要报仇,那么齐修杰自然也要报仇。所谓的冤冤相报何时了说得正是如此吧?”他贴在高旻耳边低声一笑。

    本就惊骇不已的高旻连魂儿都快飞了,惊问道,“你也是重生的?”

    “谁知道呢?”周允晟恶劣的回答,旋即目露轻蔑,“上辈子,李瑾天会死是因为他暴虐无道,你会死是因为愚忠,与齐家几百口人有什么关系?齐家家主不过是做出了顺应历史的选择罢了。你们重生回来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为何要将怒气发泄在旁人头顶,还为此残杀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至少死时,他们是无辜的。昏君就是昏君,即便再给一次机会,照样还是昏君,若换做是我,什么样的臣子驾驭不了。”

    高旻已经吓得说不出话来。其余皇子、朝臣、嫔妃、侍君连忙躲到齐贵君身后,只为了寻找一丝安全感。这个时候齐贵君还能笑得如此云淡风轻,想来应是早有防备。

    周允晟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他朝站立在自己对面的李旭炎扬了扬下颚,“给你两个选择,一,放了我们,我们放了高旻;二,不放过我们,我们杀了高旻。你怎么选?”

    高朗说要拿他当人质威胁狼崽子的话令他感觉非常不快。这样的滋味,还是叫他们自己去尝吧。

    圣旨借鉴了康熙册封胤礽为太子和曹丕登基时的圣旨,资料来源于百度。

    第67章 713——714

    713

    李旭炎表情平静,眸光却起伏不定,拢在袖中的双手更是紧握成拳,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可见内心正遭受怎样的煎熬。

    高旻呼吸停滞了一瞬,随即喊道,“皇儿无需顾忌君父,只管杀了这些叛臣贼子!”

    周允晟扣紧五指,他立时脸颊涨红,额角青筋暴突,说不出话了。

    李旭炎见状闭了闭眼,似乎不忍再看,手臂却稍微抬起,示意侍卫们只管砍杀过去。成大事者理应懂得取舍,来日等他登基,定然会将齐修杰和六皇子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为君父报仇。

    被围剿的众人吓得双股战战,魂不附体,唯独周允晟朗声笑了,抬手震袖,将袭到近前的士兵们尽皆拍飞,手中的钢刀亦折成几段,叮铃哐当落在地上。

    这是什么武功路数?竟能把震袖带出的气流化为无形的利器,简直骇人听闻,钢刀都能折断,那血肉之躯呢?捂着胸口爬不起来的士兵们感到一阵后怕。

    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神情恍惚。

    周允晟依然在笑,抽出高旻用来挽发的玉簪,随意掷出去,“带这么点人就想杀了本君,李旭炎,你太天真了。你信不信,即便眼前隔着千军万马,本君要杀你也易如反掌。”

    他的动作不快,却暗藏雷霆万钧之力,一名士兵眼见那玉簪袭来,连忙挥刀格挡,却听叮的一声脆响,刀刃被玉簪刺穿一个小洞,去势却丝毫未减,划破李旭炎脸侧寸许皮肤后深深扎进门柱当中,只留下顶端一颗绯色宝石嵌在外面。

    该用上多大的力道才能把脆弱易碎的玉石化为比钢刀更为坚硬的暗器?若是他有意取五皇子性命,五皇子怕是已经死了几百回了。

    莫说李旭炎带来的士兵,就连躲在周允晟身后的众人都觉得腿软。

    没想到看似身体孱弱的齐贵君却身怀如此鬼神莫测的武艺。若是他想杀谁,怕是大罗金仙来了也救不了。但他偏偏幽居深宫,不问世事,也不知是真的淡泊名利还是在暗中筹谋。藏的可真深啊!简直深不可测!

    众人惊悚。

    事情发展到眼下这种局面,齐修杰究竟出了多少力?亦或者所有的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是了,当李瑾天赦免他的那一天起,所有的事情才逐一走向失控。本以为成不了气候的废人,却原来是隐藏的最深的,把所有人都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执棋者。可怕,太可怕了!

    思及此处,高旻一阵虚脱。

    在众人惊异万分的时候,周允晟继续开口,“五皇子果然是大丈夫,知道有舍有得的道理。你的决定很明智,想必你君父会为你感到骄傲。但如果我辛苦养大的儿子这样对我,我定然会将他两只狗腿都打断。没心没肺、忘恩负义的东西,简直畜生不如。”

    李旭炎被他嘲讽的脸色涨紫,高旻的表情也十分难堪。之前他的确为儿子的杀伐果决感到骄傲,但作为一个父亲,被儿子毅然而然的舍弃,心里如何会好受?

    二人汲汲皇皇,竟有些迷茫绝望之感。他们心知凭天宸宫的几十名侍卫,今日怕是杀不了齐修杰,但凡他救出一二位阁老,他们立时就会被判为乱臣贼子,路途中的六皇子便能举起正义的大旗率兵直逼皇城。虽然高朗已有安排,但这些安排是在二人顺利拿下养心殿内所有人的情况下才能发挥作用。

    囚了这些人,逼迫几位阁老伪造一张圣旨,五皇子就能顺利继承大统。消息宣扬出去,六皇子就是那乱臣贼子,可以号令全天下人杀之。

    围困一个养心殿和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勋贵有何困难?高旻最初以为这将是自己此生经历过的最简单易胜的战役,却没料遇见了此生最可怕的敌人。

    上一世的齐修杰也是这样一个深不可测的人吗?难怪他能笑到最后。可怜他和李瑾天,都以为这人只是个空有锦绣外表的草包。

    高旻脸色灰败,不敢再想,寄希望于兄长尽快率领高家的私兵入宫接应。

    恰在这时,门口走进来一个高大的人影,徐徐开口,“孩儿怎敢舍弃君父?就是把整个天下都送到孩儿面前,也丝毫不能与君父相比。”

    从逆光中走出,众人这才看清来人的面孔。好俊伟不凡的一张脸,好嗜血的一双眼睛,好冷酷凛冽的气度,这人正是在南境历练了三年的六皇子李旭东。他走时模样还很青涩,如今高鼻阔眉,狭长凤目,削薄嘴唇,无一处不彰显成熟稳重,足有八尺三寸的身高令人倍感压抑,更别提他厚重的衣摆还在淅淅沥沥的滴着血,想来应是一路从城门杀入宫中时所染。

    他气场实在太过强大,竟将五皇子衬托的一无是处。有些朝臣还想着若能活命,干脆归顺五皇子得了,老实说他是众位皇子之中最优秀的一位,身份亦最贵重,却不知先帝抽了什么疯,硬是看不上他。

    等六皇子与五皇子并排站到一处,五皇子明显瑟缩了一下,面露仓惶惊恐,六皇子却连个眼角余光也未给他,两人高下立现。难怪先帝要把六皇子藏在南境,难怪要越过五皇子立他为新君,道理却在这里。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究竟哪一个才具有真正的帝王之威。

    他身后还跟随着许多同样身披鲜血的士兵。与天宸宫的侍卫不同,这些人表情淡漠,目光森冷,看人的时候仿佛在看一样死物,这是经历过无数杀戮才能练就的冷酷,是真正的百战之师才能具备的气势。

    高家的私兵安逸了三年,早就没了血性,哪里是他们的对手,更别提整日拘在深宫中尸位素餐的侍卫了。

    李旭东看也不看旁人,只贪婪的注视着君父那张格外被时光眷恋的容颜。他走时这人是什么样,回来依旧是什么样,无论岁月如何流逝,都带不走他眉眼间的傲然。他是如此独特而又重要的存在,正如方才所言,给他一整个天下也不能交换。

    帝位、权利、江山,连这人的一根头发丝都比不上,哪怕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只要君父还在,又跟他李旭东有什么关系?若非只有登上帝位才能得到君父,他绝不会稀罕这个位置。

    “君父,我回来了!”他迫不及待的走过去。

    周允晟扔掉手里半死不活的高旻,狠狠将许久没见的狼崽子抱进怀中,然后愣住了。这人真是太高大太粗壮了,他的胳膊竟然圈不下。

    李旭东低声笑了,深邃的眼眸里全是宠溺。他拉开君父的手臂,反把他摁压在胸膛上,力道大的惊人。

    父子两久别重逢的时候,五皇子和高旻已被带往天牢关押,殿内备受惊吓的众人连忙跪下行礼,口称万岁。

    参与了谋逆的高家人全都被关押在一个牢房内,高朗等数十个参与了谋反的叛臣被判凌迟,其余老弱妇孺被贬为庶人流徙千里。就这样轻易的放过高家显然不是李旭东的风格,但李瑾天终究无法对高旻太狠心,竟是在杨阁老处留了一封手谕,叮嘱六皇子好歹给高家留一条生路。

    当年他们怎么没想过给君父的家人留条生路?李旭东被气笑了,决定不予理会。

    但周允晟觉得这既然是李瑾天为众人设想好的结局,那便无需改动。他是外来力量,不能肆意杀害这个世界的主角,否则会造成空间崩溃。但主角们自相残杀就不同了,这样迂回的玩法其实很有意趣。

    高旻等了三日也没看见儿子被押入天牢,心中非常焦急。他扒拉在牢门口望眼欲穿,终于等到了想等的人。

    “齐修杰,炎儿呢?你把炎儿怎样了?求你别杀他,上辈子你杀他一次还不够吗?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你要报仇冲我来,生吞还是活剥我全都受着!”他冲缓缓走来的青年大喊。

    高家人并不知道他重生的事,还以为他疯魔了。

    周允晟走到牢门前,居高临下的俯视他良久,这才凑到他耳边压低嗓音道,“上辈子你儿子的死,不单单是齐修杰下的手,还有瑾妃、姚侍君,和你的贴身侍从,他老早就被齐修杰收买。你上辈子死时以为他被乱军斩杀了?非也,他躲在紫宸宫里避过一劫,还成了齐修杰的心腹。”

    高旻呆若木鸡,没想到背叛自己的人里竟然还有从小与自己一块儿长大情同手足的仆役。

    周允晟低声而笑,“都重生一回了,竟然还不知道如何看人,高旻,你输的不冤。齐修杰终究欠李旭炎一条命,所以我没杀他。他现在在璃王府,已经是璃王世子。看在你的面子上,璃王会把他当成亲生儿子一样疼爱。”

    高旻彻底放心了,身体一软就瘫倒在地,只觉得实在无法理解齐修杰此人。他看似乖戾,行事却自有章法,是个胸有沟壑的。难怪他和李瑾天两次都输在这人手里。

    不,说错了,他们的失败归根结底是输给了自己。若是没有那些贪欲、怀疑、猜忌,他们绝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二人的谈话声很低,其余高家人就算好奇的要死也不敢靠近。周允晟直起腰,冲高朗勾了勾手指,“明日便要行刑,本君给你带了断头饭,来吃。”

    话音刚落,就有一名侍卫上前几步将一个食盒摆放在牢门口。周允晟抬脚踹翻,还用脚底碾了碾。

    高朗目呲欲裂,恨不得将他生撕了。

    周允晟继续道,“你若是吃下去,我就把凌迟改为斩首,给你一个痛快。”

    高朗不为所动,嗤笑道,“要杀要剐随你。”其余几个被判凌迟的高家人却跪爬过去,连说自己能吃。

    三千六百刀,刀刀痛入骨髓,让你苦熬一个时辰才死,这种罪谁受得了?

    周允晟原也是戏耍高朗,见他不吃便罢了,一边抚掌低笑一边缓步离开,“果然是条汉子。老实告诉你,即便你全都吃完,本君依然会活刮了你,还会亲自动手。”高家几百条人命,凭一口饭就能抵消?哪儿那么容易。

    高朗牙根紧咬,差点没被气死,却又深感齐修杰此人心性之可怕。他似乎把世间的一切都看成一场尽在掌握的游戏,肆意的耍弄着所有人。

    早知如此,当初便不该与他为敌。

    714

    李旭东以最快的速度登上皇位平定了高家引起的内乱,随后分封各位兄弟,准他们带自己的母妃或君父出宫单过,为先帝举办了隆重的葬礼后宣布取消三年赋税并重开恩科。

    世人俱都得益,大赞六皇子上孝下悌,实乃一代明君。

    “这才刚登基,竟就是一代明君了。”周允晟边摇头失笑边整理包裹。

    李旭东眸色沉沉的盯着他,再次询问,“君父你果真要走?你不留下来帮孩儿管理内宫?”

    “管理内宫?这种活儿谁爱干谁干。我要云游四海,仗剑天涯。”他没说完的是还要寻找一个人,一个失散了很久的爱人。这几年里,他把宫中翻了个遍,硬是毫无所获。他还曾异想天开的认为那人或许成了个太监,于是把所有身材高大容貌俊美的太监都查验了一遍。

    害得狼崽子差点没把那些人活撕了,一再告诫他深宫虽然寂寞,却不要轻信奸佞,君父实在难耐可以找我排遣云云。周允晟当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君父,你留下吧,孩儿刚刚登基,什么事都不懂。你若不在,孩儿心里惶恐的很。”李旭东将青年环抱在怀中,灼热的鼻息喷洒在他颈窝里的朱砂痣上。

    周允晟继续收拾东西,不为所动,忽觉后颈遭到重击,莫名其妙的晕倒过去。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孩子,他竟对这次偷袭丝毫未曾防备。

    狼崽子想干嘛?觉得自己这个君父能力叵测便忌惮上了,打算秘密除掉?这是残留在他脑海中的最后一个念头。

    再次醒来,他正躺在养心殿的龙床上,仅着一件绯红色的半透明的纱衣,手腕脚腕各扣有一个寒铁铸就的镣铐,长长的链条固定在巨大的石柱中,无法撼动。

    这是被软禁了?他挑眉,唇角缓缓扯开一抹冷笑。

    “君父,你醒了?”李旭东忽然出现在殿内,身上穿着一件大红色的喜服,外貌精心打理过,很是英俊不凡。他似乎喝了许多酒,古铜色的肌肤沁出些许红晕,眼神闪烁不定。

    “你今日大婚?”狼崽子十八岁了,该成婚了,他又是新帝,选一位重臣之女(或子)以稳固朝堂和后宫实乃当务之急。周允晟一边忖度一边查看周围环境。

    “对,我今日成婚。”李旭东紧张的浑身上下都在冒汗。来之前为了壮胆,他接连喝了好几坛烈酒,但一看见身穿纱衣模样惑人的君父时,所有的自制力都濒临瓦解,他现在很想扑过去将他吞吃入腹。

    周允晟挑眉问道,“哪家的孩子?”

    李旭东不答,各斟了两杯酒缓缓走到床边,哑声道,“君父把它喝了吧。”这是合卺酒,本打算与君父缠手交颈,一同饮下,此时却又不敢了。

    “酒中下了什么毒?”对于狼崽子,周允晟已经彻底失去了信任。

    这句话令李旭东愣了愣,漆黑的眼珠迅速转为赤红,悲愤道,“君父竟是这样忖度孩儿的吗?以为孩儿要害你?”

    “如果不是,我怎会在此处?”周允晟扯了扯手腕上的镣铐。

    “若是君父不离开孩儿,孩儿绝不会如此对待君父。君父是孩儿的命啊,离开了君父,孩儿怎么活得下去?”很早的时候,他就隐隐有种感觉,自己是为了君父而存在的,如果不能与君父在一起,他也会彻底消失。

    周允晟听得直皱眉,正要嘲讽几句,却见他忽然将其中一杯酒饮尽,捏住自己下颚就吻了上来,把辛辣的酒液直往他口腔里送。

    他连忙伸出舌尖推拒,在触及狼崽子的舌尖时却觉得灵魂狠狠颤了颤,熟悉的悸动和灼热的情潮瞬间席卷全身。

    李旭东也激动的很,但他长到十八岁却还未经历过人事,一时间手忙脚乱,只知道扯开两人身上的衣袍,然后压着君父不断啃噬吸允爱抚,揉了又揉,捏了又捏,简直毫无章法。

    下身胀痛的厉害却找不到发泄的出口,他只能凭着直觉摩擦拱动,嘴里发出难受的呜咽声。

    “君父,我要烧死了君父!快救救我!”他气息湍急,浑身冒汗,嗓音透出一种可怜巴巴的哀求的味道。

    没想到爱人这辈子会这样青涩,简直是……周允晟没法再感慨下去,空旷了那么久,他也按捺不住了,将双腿盘在狼崽子的腰上,指尖在他臀缝暗示性的一划。

    李旭东茅塞顿开,迫不及待的征伐起来。

    两个时辰后,李旭东已把君父收拾的干干净净,脸上带着餍足却又忐忑的表情。

    周允晟以手捂脸,半天没缓过劲儿来。

    他低笑,继而越笑越大声,呢喃自语,“我竟然把你当成我儿子养大了,哈哈,竟然把你当成了我儿子……”这场面真是让他哭笑不得,找了好几年的人原来一直就在身边,还每天粘着他口口声声的喊着君父。

    这感觉,回想起来真是酸爽。

    李旭东却误会了。在他的解读中,这句话应该是这样的——我竟然把你【这个畜生】当成我儿子养大了,真是引狼入室,有眼无珠!

    他又是害怕又是惶恐,却丝毫也不后悔,只能试着去拥抱君父。会好的,时日久了,君父会看见我的好。他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大脑袋凑了上来,像小时候那样在自己颈窝蹭动,周允晟却一把将他推开,斥道,“一边儿去。”对待儿子和对待情人,那态度自然是不同的。儿子可以纵容宠溺,情人却需要严加调教。

    “你这蠢货,以为凭这两根破链子就能困住我?”他随手一拨弄,把千年寒铁铸就的镣铐捏成几截,又如法炮制的弄开了脚镣,站起身穿衣。

    李旭东原本就没想过能困住他一辈子,却没料这才过了几个时辰,人就要跑了。凭君父的本事,谁能捉得住他?

    李旭东这才知道害怕了,又不敢再施加逼迫,连忙跪下紧紧抱住君父的双腿,眼眶通红的哀求道,“君父别走,孩儿错了。孩儿只是太爱你了才会如此。求君父给孩儿一次机会好不好?你想要什么孩儿都能给你,财富、权利、御座、天下、甚至是孩儿的性命。是君父把孩儿救出了水深火热,是君父给了孩儿自尊和骄傲,是君父教孩儿念书习武,保护孩儿免受伤害。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会像君父这般对待孩儿,所以孩儿也想用同样的方式去回报君父。君父,你曾说过让我们相依为命,难道这话都不算数了吗?”

    此时的李旭东哪还有战场上的狠辣嗜血,朝堂上的杀伐果决,却像个迷途的孩子,哭得十分伤心,眸子里更难掩深深的恐惧。仿佛失去君父是世界上最令人绝望的事。

    这是自己的爱人。他在这里活得如此卑微,艰难,孤苦无依,所以才会因为一点点关爱就把自己整颗心都毫无保留的奉上。如果当初自己不把他带回紫宸宫,他还要吃多少苦?还能不能健康的长大,平安的老去?

    思及此处,之前那点怒气瞬间烟消云散。周允晟踢了踢狼崽子,嗤笑道,“都十八岁了,还是没有一点长进。起来吧,我说过的话自然是算数的。”

    “君父你不走了?”李旭东依然搂着青年的的双腿不放,表情万分可怜。

    究竟谁被软禁,谁又被用强?怎么狼崽子看上去比他还凄惨千万倍?周允晟气笑了,抬脚踩在他脸上,却忘了自己没穿鞋,反倒让狼崽子擒住脚踝,伸出舌头将他脚板心彻彻底底舔了一遍。

    都第几世了?这喜欢舔脚心的习惯还是没改。周允晟扶额,继而愉悦的笑了。

    李旭东很有眼色,见此情景知晓危机已然过去,连忙起身将君父抱进怀里,说什么也不肯放开了。他真是吓怕了。

    大燕的昭元帝是个十分具有争议的人物。他一生未曾娶妻也未生子,与其君父的关系却极为亲密,简直到了形影不离的地步。言官数次弹劾都被他斥回,即便金銮殿上以死相逼也未能让他疏远齐上君一丝半毫。

    然他对政务十分通达,不过五年就将大燕治理的海晏河清,欣欣向荣,久而久之朝臣们也就消停了。

    齐上君薨逝的次日,他也暴病而亡,将皇位传给了从宗室里过继而来的一名皇子。

    他与齐上君的关系常被朝臣们诟病,却也是市井百姓最津津乐道的话题。他曾数次在朝堂上甩袖而走,片刻后又匆匆回转继续处理政事,让朝臣们感到莫名其妙。等他驾崩后,宫中才传出流言,说是昭元帝若接连两个时辰未见到齐上君便会克制不住心生恐惧,非要转回内殿确认上君还在才安心。

    究竟要多爱一个人,才会无法忍受两个时辰的分别?百姓们对这种堪称病态的感情无法理解,却又心向往之。昭元帝大概爱惨了齐上君吧?像先帝爱高君后那样。李氏皇族好像特别容易出痴情种子呢。

    听了这话,被罚永生看守皇陵的李旭炎讽刺的笑了。

    第68章 81

    周允晟抽离了星海空间中的能量,再次醒过来的时候正站在一个极具现代化气息的富丽堂皇的客厅内,周围没有人,但楼上传来嬉闹吵嚷的声音,仔细分辨大概来自十四五个相同年龄段的男女。四面墙上装饰着巨大的相框,框内镶嵌着某个容貌十分美丽的女人的照片,从右下角龙飞凤舞的英文字母来看,她应该叫艾丽尔·布兰克。

    而他的正对面张贴着某个男人的巨幅海报,左下角标注着1的字样。男人上着白衬衫,下着黑色西装裤,以十分慵懒高贵的姿态坐在一张哥特式风格的木质椅子上,右手把金色头发往上撩,眼角漾出浅淡的笑意。

    这个男人无论是身材还是容貌亦或气质,都完美的无懈可击,那张轮廓分明的脸庞和深情忧郁的眼神能让任何女人为他疯狂,当然还有一部分男人。

    周允晟在海报前伫立良久,看似在认真欣赏,实则在分析男人的数据。男人的长相气质跟他的爱人很像,但身高只有187公分,没能达标,要知道爱人即便投身在古代,也是身高超过八尺的大汉。

    排除了一个怀疑对象,周允晟这才看向腕间的智脑,贴心的007正一闪一闪的传送着资料,期间有几个男女从楼梯扶手上滑下来,本来正在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看见依然站在海报前的少年,顿时收了声,还不约而同的撇嘴,相互传递着厌恶和鄙夷的眼神。

    这具身体的处境很不妙啊,而且这栋别墅内布满了摄像头,几个男女身后还跟随着摄像师,似乎在制作某个真人秀节目。

    思忖间,资料已全部看完,他觉得自己大概能在这个世界悠闲的度个假,因为原主的心愿实在是太简单了。

    这个世界的主角是一个名叫艾米丽·泰勒的女人,a国人,身高180公分,拥有天使的面孔魔鬼的身材,同时还具备聪明绝顶的头脑。但正如一句话所说——每个人都是上帝咬过一口的苹果,存在或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不幸。

    虽然艾米丽具备足以让全世界的女人都嫉妒的容貌,却拥有一个悲惨无比的童年。她三岁的时候失去了父亲,由于家庭贫困,不得不跟随母亲四处流浪,非但没过过一天安定的生活,还因为身高和长相的问题,常常被同龄的孩子欺负。

    她只读完高中就辍学在一家酒吧内打工,见识过形形色色的人,经历过最黑暗恶心的事,因此养成了坚毅的性格。在她二十岁的时候,她的母亲竟然将她和继父关在一个房子里,任凭继父强奸她,只为了保住岌岌可危的婚姻。

    她打伤继父逃出家门,身上没带一分钱,走投无路之下看见张贴在路边的甄选下一任超模的海报,于是怀揣着最后一点希望报了名,并脱颖而出。

    这是一个超模的世界,到处都是时尚的气息,令曾经当过超模和巨星的周允晟感到非常自在,而且他并非第一次投身成白种人,所以没有任何不习惯的地方。

    这具身体名叫罗密欧·派克,也是入选的十五个未来超模中的一个。如果说这档真人秀节目是艾米丽辉煌人生的起点,对罗密欧而言却是所有悲剧的开端。

    其实罗密欧的童年并不比艾米丽幸福,他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寄养在姑姑名下。姑姑是个脾气暴躁的女人,自己还养着四个孩子,生活并不富裕,要不是看在罗密欧父母留下的大笔遗产的份上,她绝不会好心收养这个孩子。

    罗密欧幼时长得很瘦弱,模样比小姑娘还要精致,所以常常被淘气的男孩欺负,长到十四岁,某一天忽然意识到自己无法喜欢女孩,反而特别关注英俊的男孩,并渴望同他们交往。这一点令他倍感恐惧。

    他在自我怀疑中度过了痛苦绝望的三年,性格越来越阴沉自卑,外在却表现的越来越骄傲强硬,努力竖起尖刺攻击所有有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人。他一面想隐藏自己,一面又希望能走在阳光下,获得全世界的认可。

    在网上看见《下一任超模》的甄选广告时,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他要参赛并成为超级男模。好在从十五岁开始,他的身高就一个劲儿的往上窜,没满十八岁就已经有183公分,容貌虽然青涩稚嫩,五官却极为精致美丽,尤其是一双水蓝色的仿佛承载了一整片海洋的大眼睛,天真懵懂的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论起长相,他绝对不输给任何选手,而且具备他们不具备的干净气质。他的照片和视频让几位主持人惊为天人,立即将他录取了。

    投资这档节目的是a国最著名的电视台abc。因为看见了节目的潜在价值,abc斥重金请来最豪华的制作团队,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跟拍各位选手最真实的一面,以期吸引观众并将这档节目打造成abc的王牌节目。

    这才是第一季,以后还会有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所有怀揣超模梦又具备顶尖实力的人都能在这个舞台上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

    到现在,节目已经播出三集,第一集艾米丽夺魁,第二集艾米丽依然夺魁,第三集的1则变成了艾米丽的男朋友海登·布朗,也就是海报中这个男人。

    各位选手都是年龄段在16——25岁之间的青少年男女,具备出众的容貌和高挑的身材,难免对彼此产生爱慕之情。海登不但长相阳刚俊美,家世背景也很雄厚,父亲是世界最顶尖的服装设计师范伦丁,母亲是退役超模苏姗,这让他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所有人的关注。

    艾米丽心计不凡,三两下就把女选手们垂涎不已的豪门贵公子拽在掌心。二人生活中互相抚慰,工作中互相帮助,简直所向披靡。他们一路过关斩将进入前三强,最后海登主动退让,将超模的桂冠戴在了女友的头上。

    艾米丽从此开始了绚烂而辉煌的一生。

    跟光芒万丈的女主一比,罗密欧就是个不起眼的炮灰。他太渴望赢得比赛的胜利,因此把所有选手都当成敌人对待。他会大肆批评别人的长相、打扮、妆容和穿着,尤其喜欢诽谤海登和艾米丽,像只烦人的苍蝇在耳边嗡嗡嗡的叫,让人直想一巴掌拍死。

    他的人缘很差,一屋子男女,愿意同他说话的没几个,大家私下里都说罗密欧简直像刺猬和臭鼬的综合体,让人退避三舍。

    就在周允晟到来前的十分钟,他将海登的夺魁照批评的一无是处,拉了一大车的仇恨值。要知道,这档节目为求公平,不但找来了三个重量级的评委打分,还会让观众通过社交媒体给选手投票。

    评委和挑战赛的分数只占百分之四十,观众的投票却占百分之六十。也就是说,如果观众不喜欢你的话,那么你绝对不可能走到最后。

    观众不如评委专业,但他们看人的眼光很本质,一要长相出众,二要表现完美,三要性格讨喜。罗密欧因为格外出众的长相,一开始很受欢迎,但一集一集比下来,他表现平平,性格却差到极点,尤其喜欢攻击海登和艾米丽,惹毛了两人巨大的粉丝团。

    他的网投分数越来越低,到下一期节目便会被海登恶整剃光头发,然后淘汰出局。

    罗密欧是个很敏感的孩子,回到家被人各种冷嘲热讽,很快就崩溃了。他暴饮暴食,行为放纵,不到三十岁就因为肥胖症病死在床上。警察接到邻居报警前来查看,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堆几近腐烂的肥肉是曾经那个比精灵还要美丽的少年。

    也因此,罗密欧的心愿很简单,他想夺得比赛的冠军,并堂堂正正的活在阳光下。

    周允晟接收完资料,冲墙上的海报微微一笑,然后绕过几名阴阳怪气的选手回房。站在穿衣镜前,他撩起罗密欧柔软的额发,查看他的容貌。

    这是一张由上帝之手精心雕琢的脸庞,虽然少了男人的阳刚和俊朗,却不减英气,更兼具女性的柔美和灵动。肌肤似牛乳一般白皙嫩滑,泛出健康的色泽,一双又大又蓝的水润眼眸是他最有力的武器。当他用这双眼睛定定看着你时,无论他提出多么过分的要求,都让人无法拒绝。

    在周允晟看来,罗密欧的自身条件与海登和艾米丽比起来丝毫不差,只是他不知道该如何运用罢了。海登会买通主持人陷害他,很大的可能也是为了除掉一个劲敌。因为他知道在硬汉型男当道的男模圈里,罗密欧这样精灵一般的少年将会掀起怎样巨大的风潮。

    要在时尚圈立足,光有美丽的容貌是远远不够的,你还必须具备独一无二的气质,让人第一眼就难以忘怀。海登的长相无懈可击,气质也很出众,但与‘独特’二字丝毫不搭边。像他这样的俊男,模特圈里随便一抓就是一大把。

    但罗密欧却不同,罗密欧就像迷失在人间的精灵,干净的仿佛不染尘埃,哪怕站在千万人中也能叫你第一时间就将他分辨出来。正是由于他气质太过干净,口出恶言才会招来观众那么大的反感。他不是笨蛋,等他反思过来并加以改正,他绝对有进击桂冠的实力。他纯真的容貌、懵懂的气质,轻易就能获得世界上心性最冷酷之人的原谅。

    海登从一开始就看出了他的潜力,所以才会早早送他出局。但是现在周允晟来了,未来也就截然不同。

    第69章 82

    与周允晟同住一个房间的还有两个男选手,都是海登的‘兄弟’。为了攀上海登这棵大树,他们很乐意打压排挤海登的敌人。

    看见罗密欧在照镜子,他们开始冷嘲热讽,喋喋不休,本以为少年会像往常那样还击,然后大闹一场引来监制,从而拉低他在评委心目中的印象分和网投票数,却没料他竟连个正眼也不给,直接掀开被子睡了。

    两人又嘲讽了几分钟,见他没有反应,只得无趣的离开。负责追踪三人的摄像师对着床上隆起的大包拍了一会儿,然后也跟着下楼去了。楼下的狂欢更有播出的价值。

    周允晟这才掀开被子,点击智脑查看罗密欧目前在社交网络的评分。情况比他预想的还要糟糕,网民们本以为外表如此干净柔软的一个孩子,内心必定也是美好的,所以对他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第一集播出以后,节目组曾做过统计,罗密欧的粉丝数是最多的,他的容貌具有极大的杀伤力和诱惑性,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很容易被他的天真懵懂蛊惑。

    这也是为什么当大家发现他的内在与外表成反比时,情绪会反弹的那么厉害。期望值太高并非好事。

    有网友说罗密欧就是一只外表光鲜内里完全腐烂的苹果,咬开以后那味道令人作呕。还有人说罗密欧除了贬低诽谤别人没有一点真才实干,下一集铁定会被淘汰,还有思想更为激进的人已经在大喊着让他滚蛋了。

    除了网投票数,选手能否晋级还要看三位主持人对他硬照水准的评价和挑战赛的得分。

    今天的挑战赛是比拼换装速度和个人品味,要求选手们在地铁开动前的短短三分钟时间内挑选出最完整最适合自己的一套衣服穿戴并顺利搭上列车,然后用手机自拍出精彩的照片。

    罗密欧第一站就被淘汰了,并非他穿衣的速度不快,而是他人缘太糟糕,临上车的时候被人推了一把摔倒,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列车开走。他立即要求监制帮他找出肇事者,但被拒绝了。在那样混乱的情况下发生推搡很正常,监制认为没必要将事态扩大。

    挑战赛结束,罗密欧排名垫底,只得了六分。这也是他按捺不住脾气对海登的照片大肆贬低的原因。这孩子脑袋里只有一根筋,行事全凭冲动,完全不顾及后果。

    如果周允晟还想在节目组继续待下去,必须做好三件事:一,拍出惊艳全场的硬照;二,洗白罗密欧在社交网络上已经臭到极点的名声;三,保住一头卷曲柔软的铂金色头发。下一集罗密欧会被淘汰正是因为被剃光了头发,形象暴丑,让最后一批颜控粉也抛弃了他。

    这三个任务对周允晟来说毫无难度,所以他舒舒服服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大家陆续起来吃早餐。有人在客厅的电视机上发现了主持人艾丽尔送来的一封信,上面写着——你童年时做过的最神奇而又最真实的梦是什么?

    这是有关于今天硬照拍摄主题的暗示,猜到主题并做好准备对选手而言很有利。有人猜测是爱丽丝梦游仙境那样的魔幻主题,有人猜测是糖果屋那样的甜蜜主题,还有人猜测与理想有关,或许会让你扮成小时候最想往的职业者。

    艾米丽拿着卡片端详良久,笑道,“我小时候最常做的梦就是飞行,像彼得潘那样乘着风飞过高山大海,去往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国度。醒过来的时候那感觉真实极了。”

    女主不愧是女主,一语中的,所以摄像师给她来了一个特写镜头,重点是她溢满睿智光芒的眼睛。但很遗憾,大家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除了周允晟。

    登上豪华巴士,一群人来到一栋废弃的工业大楼里。

    今天的拍摄指导是三大评委中的杰弗瑞小姐,虽然大家叫他小姐,但他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他今年已经35岁了,皮肤和身材却保养的非常棒,眉毛修的又细又长,眼睛描了眼线和淡灰色的眼影,穿着一套男女皆宜的长款风衣,看上去既英俊又妩媚。他是时尚圈最顶尖的台步教练和造型师,而且是个已经出轨了的有异装癖的gay。

    曾经的罗密欧最羡慕也最钦佩的人就是杰弗瑞小姐,他对自己的性向和特殊嗜好完全不加掩饰,活得那样大胆,真实,随心所欲。

    杰弗瑞小姐是罗密欧奋斗的目标,但他至死都没能做到。

    “今天的主题是飞翔,有人猜到了吗?”将选手们召集起来,杰弗瑞小姐俏皮的眨了眨眼睛,在他身后是高高的金属架,原本用来固定巨大的油罐,现在油罐被运走,只剩下一个大坑,站在金属架旁往下看,十几米的高度令人头晕。

    而模特们要在身上绑几根安全绳索,吊在坑中摆出各种各样的造型,就好像他们拥有了飞翔的超能力一样。这个主题很新颖,如果克服了恐惧感并操纵好身体,一定能拍出很棒的照片。

    艾米丽自信满满的笑了,站在她身旁的海登却惨白了面色。他有很严重的恐高症。

    “好了,别哀嚎了,无论客户向你提出多么过分的要求,你都要毫无条件的做到,这是一个模特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待会儿你们上去的时候别光顾着害怕,也别总想着摆出漂亮的造型凸显自己。记住,你们不是硬照的主题,它才是,只有两者相得益彰才能确保晋级。这是我的忠告。”

    杰弗瑞拿出一支最新款的ot手机晃了晃,然后邀请ot的营销经理给大家讲解这款手机的特性和功能,明面上是为了帮助大家寻找灵感,实际上是打广告。ot付给节目组的几百万赞助费得物尽其用才行。

    选手们很配合的发出惊叹声,周允晟更是眼睛一亮。他向来对电子产品很感兴趣。即便这个时代赶不上他的时代那样先进,但每一个时代都拥有独一无二的技术,是值得研究和借鉴的。

    杰弗瑞小姐很满意大家的表现,尤其是罗密欧,那亮闪闪的眼睛像一个即将得到糖果的孩子。如果他能一直这么可爱就好了,但他开口的时候实在让人受不了。杰弗瑞一边暗忖一边挥手,“好了孩子们,都去做造型吧,然后利用时间调整一下心态。”

    周允晟分到一件纯白色的紧身小西装,一条纯白色的紧身七分裤和一根纯黑色的丝质领带,下面搭配了一双斑马纹的袜子和一双黑白拼接的小皮鞋。他高挑劲瘦的身材将这套优雅中略带跳脱意味的服装演绎的淋漓尽致。他现在是一个贵公子,而且是性情叛逆的贵公子,叫人恨他,又忍不住爱他。

    他的皮肤很好,完全看不见毛孔或瑕疵,化妆师在他脸上涂抹了好一阵,都觉得是在画蛇添足,于是用卸妆水洗掉后只用眼线笔描了描他又大又水润的蓝色眼睛。

    少年站在窗边,阳光眷恋的环绕在他周围,将他照射的宛若透明。他铂金色的小发卷被微风撩起,一下一下拍打在眼睑,令他感觉有些痒,但他很懒,双手插在兜里不想动弹,于是撅起唇冲自己的眉眼吹了口气,模样说不出的俏皮可爱。

    杰弗瑞一直在暗中观察选手们的状态,看见这一幕时眼里划过惊艳的光芒。如果拍摄当中少年也能保持如此轻松的状态,他一定能够夺魁。只是可惜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最大的优势在哪里,还总是不遗余力去摧毁它。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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