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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基友四重奏 作者:低调做人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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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基友四重奏

    作者:低调做人

    简介:

    这是一个现实,而又充满奇幻的故事,有最初的幻想,也有最后的真相,一切的一切真的会是想象中的那样吗?

    你选择了开始,选择不了结束,你结束了你的自以为是,开始的了真是的现实吗?

    一个高富帅,一个学霸,一个懒人,一个游戏狂人。

    ps:这个是同一个宿舍里面,四个舍友的故事,大家一起把基搞:)

    当然,现在进行第三遍修稿

    ~﹡~﹡~﹡~﹡~﹡~﹡~﹡~﹡~﹡~﹡~﹡~﹡~﹡~﹡~﹡~﹡~

    ≈对于学霸陈靖飞来说,命运或许不会给他太多的抉择,但是他依然很努力的在险恶中挣扎,他的弟弟陈靖远对他的爱意,如同洪水猛兽,他该向何处?

    ≈对于娘炮肖世坤来说,生活于他,如同一把巨大的斧头,将他的未来从一边抛向另一边未知的未来。

    ≈对于懒人林千山来说,命中注定的缘分,他躲不了,逃不了,有一天,终于当他发现的时候,却早已将自己陷进去了。

    ≈对于游戏狂人邢健来说,游戏是他的心头爱,他也深深的喜欢着游戏中他喜欢的那个人,但是一次次的骗局,让他认清一切,最终,他选择——

    内容标签:青梅竹马 欢喜冤家 古穿今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学霸,高帅富,学渣,懒人 ┃ 配角:陈靖远,乔生,聂啸乾,齐林 ┃ 其它:你懂的,以后作者,会告诉你的。

    ☆、谁的青春是狗血

    没谁的人生会一直平淡下去,每个人就像是驾着一艘木质的小舟,在汪洋里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行行。

    在320宿舍里,住着四个大男生,他们各有各的个性,性格闷骚孤僻的陈靖飞是转专业的学生,简称“学霸”;热情但是慵懒的林千山由于常常睡懒觉,大家都叫他“懒人”;长得高爱好却和篮球篮球差了十万八千里的邢健,主要爱好是打游戏。

    咳咳,宿舍里自认为长得最好看,最受女生欢迎的就是——

    当当当当!就是肖世坤!!

    相比女人缘超好的肖世坤,学霸陈靖飞的女人缘可就没有那么好了。

    自从上了大学以后,他才发现家长的话都是骗人的,去≈他≈妈的天堂、悠哉的生活,大学一点也不轻松

    你觉得高数会简单吗?你觉得线性代数是吃素的吗?如果你认为是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他们全都是食肉动物,吃的就是你身上的肉。

    学习上面的问题可以通过勤奋来解决,不过人际交往还是给陈靖飞的生活上带来了难题。

    他本身就是个不善于交流的人,性格又有些沉闷,再没转专业之前,他和舍友相处的不好,一直在努力的忍受着。

    今年,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转了专业,离开了原来的宿舍。

    开学第一天上午,他搬到了新宿舍。

    新学期,新生活。

    作为一个男生,搬宿舍效率不高不行的说,没那么多的衣服,只有非常少的行李,他一天就收拾完了旧宿舍,打包好后,迅速搬进了新宿舍。

    陈靖飞刚来就觉得这个宿舍真的还不错,他打量了一下这个宿舍的情况。

    新搬的这个宿舍,看上去十分的干净,也是上床下桌的布局,不知道比以前的那个宿舍干净了多少倍,每个人的桌子上都十分的整齐,或者说,没有什么东西,就是一些简单的要用的书本和电脑。

    每个人的拖鞋都摆放的很整齐,篮球鞋和各种鞋子个都整齐的摆放在每个人的桌子下面。

    陈靖飞大加赞叹,眼中放光,这才是理想中真正优秀的宿舍啊!

    那些鞋子乱放,臭袜子一堆的宿舍,就像是他前面住的那个宿舍,全部都是差评!差评!!

    他收拾好了行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床。

    在下面的桌子上,贴上课表,从此以后,这张桌子就是他的了!

    这一次,虽然他遵从了父亲的意见,转到了金融专业,对于新专业的学习氛围,进入新专业上第一次课的时候,他就明显的感受到了,这里的女生真多。

    他们学校的男生宿舍一向是四人间,而据陈靖飞搬进来的之后三天内的观察,他非常确定,他们宿舍就是所谓的传统型宿舍,或许看到这里你可能会问,何为传统型宿舍。

    传统型宿舍就是,一个学霸,一个游戏狂,一个万人迷,一个死宅。

    嗯,陈靖飞对于自己的定位是,“学霸”。

    陈靖飞这样定义自己,并不是因为他骄傲、自视甚高才这样才下定义的,那是因为他的成绩非常优异,名列前茅,他有这样的资本,去定义自己就是名副其实的真正的学霸。

    时间一转,半个月后。

    今天,陈靖飞依然坚持早上5点起床,背单词,学英语,在大概,半个小时后,万人迷也就是所谓的高富帅肖世坤回宿舍。

    陈靖飞诧异的望了肖世坤一眼,这个公子哥长得倒是一副风流相,两条眉毛笔直,嘴唇不薄不厚,鼻子倒是长的很秀气,一双眼睛眯缝着,竟然罕见的有一种令人迷幻的神采。

    他上身穿了一件蓝黑色的衬衫,靠近脖子的领口微微张开,隐隐看到他纤细的锁骨,他下身穿了一条黑色的漏洞牛仔裤,十分的帅气,搭配一双黑色白边的帆布鞋,整个人看上去清俊非常。

    他走路有些摇晃,但还是微笑着和陈靖飞打了个招呼。

    脸色有点红,明显喝了不少。

    他笑眯眯地冲着早起的肖世坤,有些结巴的的说,“忘……忘带≈套了”。

    陈靖飞怒了,他妈的,他这是在炫耀,陈靖飞瞥了他一眼,继续看书,相比这个风流的公子哥,还在努力学习的他是多么的苦逼呀!

    肖世坤见陈靖飞没和他搭话,挑了挑眉,吹了声口哨,就又出门了。

    七点,所谓的游戏狂人结束了彻夜的游戏,正在刷牙中…

    刷牙的同时还在碎碎念,“我操你大爷,那个哔哔真是欠操”,巴拉巴拉。

    然而,陈靖飞已对这种碎碎念早已开启自动屏蔽模式。

    邢健这个人长得非常高,可惜的是,他本人不喜欢打篮球,在运动方面,完全是个弱鸡,他喜欢玩游戏,每天都要玩超过六小时。

    对他来说,学习是副业,游戏才是主业。

    早上8点半,上课半个小时后。

    陈靖飞收到短信,短信来自懒人,内容是常见的内容,陈靖飞的嘴角抽了一下。

    “学霸大哥,今天点名了吗?”

    我去,点没点名,你不会自己看呀?陈靖飞心里暗自吐槽。

    对于懒人,陈靖飞发自内心的觉得这个人真是是非常符合懒这个字,话说懒人非常的懒,已经一个月了,除了见到懒人下床吃饭上厕所,就再也没见过他的正脸了,当然,还有偶尔上课的时候。

    陈靖飞看着懒人的短信,然而并不想回,他思索了一下,“好心”的回了一个,下课点名。

    嘿嘿,当然是骗他们的呀!!

    点没点名,不会自己看呀。

    20分钟以后。

    只见一个假装从厕所回来的三人组,看见陈靖飞后,自发主动的坐在了他的身边,然后,就听到讲台上老师威严的声音说道,“现在开始点名”。

    于是,厕所三人组用“恩公”的眼神深情且感激的看着他,而陈靖飞却早已内伤到吐血。

    就是随便说说的呀——老师请你不要那么认真可以吗?

    不由的感叹起,人生无常,世事难料。

    …………

    这都是命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是一个反传统意义的故事,按道理说,这是个,应该是满足幻想的,不应该和现实掺杂在一起,请原谅作者,这篇文章是作者早期的一篇文章,构思什么的都相对比较简单。

    还没改的时候,几乎是要烂尾的,但还是秉持着,不能烂尾这一伟大的原则,努力努力的去把他写完,当然里面也掺杂着一些作者自己的想法。

    大概这篇文章的结局可能不会符合大多数的希望吧。

    不过还是抱了一点不切实际的幻想,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谁的青春是狗血

    以下是受女生欢迎的肖世坤在竞选学生会主席成功时的自我介绍:

    我叫肖世坤,经济学院的院学生会会长,希望大家能记住我——

    关于这一次学生会长的任职,我还是很激动地,我首先应该谢谢亲爱的老师,能信任我支持我做学生会长的职务。其次,我还要谢谢在座的各位同学们,感谢你们投出的珍贵的一票,我虽然没有那些大三大四的学长学姐有经验,但是无论如何,我都会凭借自己的努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

    再次,谢谢大家!

    ————————完毕———————————

    话说,这万人迷肖世坤是陈靖飞同住在320的舍友,不同于陈靖飞闷骚木讷,他自以为最擅长的就是人际交往,还有把妹。

    他成绩还算优异,努力一下,班里前十不是问题,虽然比不过学霸陈靖飞,不过也算是不错了。

    肖世坤最近发现,自从那个学霸来到宿舍后,宿舍里风气好了很多,游戏狂人知道有上课这件事了,死宅开始知道爱干净了。

    肖世坤一脸装逼的表示深感欣慰。

    他自认为长得帅,又有钱,又高,他可以为高帅富代言,但他最近感受到了危机,法学院的一个从美国来交换生的风头渐渐超过了他。

    肖世坤觉得无法容忍,就想见见这个超过他的人,但苦于一直没有机会。

    终于,在各院的学生会联谊的活动中见到了他,然而,让肖世坤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令他嫉妒好奇的人,竟然是他的幼儿园好朋友。

    肖世坤很清楚的记得他上小学的时候,这个小哥哥就跟着他妈妈移民了,去了美国。

    但,现在为什么回来了呢?

    学生会的联谊,肖世坤通常是最抢风头的那个,而且他就像是一只好胜的孔雀,还不喜欢看到比自己更加出色的人。

    这个站在他面前的这个英俊高大的男生,出众优雅的气质令他吸引了无数女生的眼球,肖世坤有点嫉妒。

    小时候肖世坤就觉得这个乔生哥哥长的是过于好看了,五官分明凌厉,眼窝深邃,棕色的瞳孔总是那样的温柔,他的鼻梁高挺,不像是自己的那般秀气。

    初次见面的乔生,穿了一身休闲装,白色的体恤,灰色的运动裤,一双白色的运动鞋,整个人的气质十分的干净纯粹,如同上帝身边的使者。

    他的身高足够,站在哪里都是鹤立鸡群,肖世坤自以为自己的身高已经足够高了,不过和乔生一比,还是矮了一些。

    但是兄弟就是兄弟,幼儿园的兄弟也是兄弟,怎么能为这种“谁更加帅气”的小事而记仇呢?

    联谊会是在学生会办公室旁边的空地上举办,随意的摆了几张桌子,放了几张凳子。

    联谊会朴素的不行,都是自带酒水零食,气氛也十分的融洽。

    肖世坤想着到底要不要上去到招呼呢?他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主动热情的走了过去,上前打了个招呼。

    “嘿,好久不见,阿生!”

    乔生人看了肖世坤几眼,才恍然大悟一般。

    “小坤,是你,真是好久不见了!”

    他的阿生哥比他大三岁,大名乔生,现在已经是研究生了,正在读研一,肖世坤非常非常的好奇,乔生他为什么要回国,现在大家不都挣破了头要出国,他现在作为交换生来中国是想干嘛呢?

    几番交流,觥筹交错,肖世坤和乔生相谈甚欢,交谈之中,肖世坤也明白了乔生回国的原因。

    事情是这样的,乔生的母亲病逝了,乔生他想要把母亲的骨灰,埋在故乡的土地里,让远离家乡很久的母亲回归故土。

    说起乔生的母亲,肖世坤还记得当年小的时候,乔生的妈妈对自己是很好的,可惜,要不是当年乔生父母离婚,乔生跟着妈妈远走美国,如今或许,乔生还会和自己一同长大呢!

    肖世坤不禁难过,并不断的安慰乔生,希望他不要太痛苦。

    两个人像是老朋友一样,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坐下,互相说着一些童年趣事,忍俊不禁时,就哈哈大笑。

    这一来二去,你说一句我说一句,几杯酒下去,不由得他们都多喝了几杯。

    时间有点晚了,大家就三三两两的结伴回宿舍去了。

    剩下肖世坤和乔飞两个还继续说的热火朝天,乔飞一看表,快12点了,就示意肖世坤,要不要早点回去,毕竟门禁的时间快到了。

    肖世坤有点醉了,就戏谑的对乔生说,我们去夜店,乔生挑了挑眉,一口答应,于是他们就打车去了这个城市夜晚最繁华的夜店一条街。

    走到半路,肖世坤才想起来,自己忘带套了,他就想回宿舍拿。

    乔生说,“到了再买吧!”

    深夜的灯光昏黄,凌厉的五官在灯光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有棱角,刚才没发现,乔生的嘴唇竟然有些凉薄,带着淡淡的粉色。

    肖世坤醉刚才喝多了,醺醺的耍起了小脾气,“不行,一定是我买的那种,我是从专卖店买的,进口的高档货,能让女人有飞一般的享受,一般情≈趣商店还都没有呢!”

    乔生皱了下眉,略显无奈看着迷糊任性的肖世坤,让他一个人走他又不放心,只得继续跟着他胡闹。

    凌晨5点多,肖世坤,回到宿舍拿了套,就和乔生去了夜店,当然,这时肖世坤的酒也醒得差不多了,就假正经的开始把妹。两个人把妹的技术都还不错,不多时,他们俩就一人带了个姑娘,去酒店开了房。

    乔生在房间里,看着外面的灯火通明,友好的把刚才带回来的女孩请了出去,躺在柔软的大床上,深深的叹了口气。

    以前那个可爱的孩子,果然长大了呢!

    自己何况不也是,总想着永远都是孩子,可成熟这种事也总是发生的突然,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来一闷棍,让你措不及手,在你还没来得及惋惜童年的时候,就一不留神的长大了,真是可惜。

    作者有话要说:

    ☆、谁的青春是狗血

    “死娘炮!!”

    女生都觉得肖世坤帅得不得了,邢健对此表示非常的不理解,为啥一个娘炮能这么受欢迎。

    邢健长得高,模样也不差,皮肤在长期太阳的暴晒下,呈现出迷人的小麦色,这也就是为啥别人总以为邢健很擅长运动的原因。

    他是个寸头,嗯,如果用什么做比喻的话,就像是刚从牢里放出来的一样,不过好在他的面相比较柔和,看上去一脸正气,五官端正,带着东方传统男人的魅力,典型金庸里,那些老实可靠的男主角的模样。

    当初在宿舍大家一起自我介绍的时候,邢健是这么介绍自己的:

    “我叫邢健,我妈说当初起这名,是有深意的,叫什么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我这人呀,没别多大爱好,就爱玩游戏,我们家一家都是老师,爷奶是老师,姥姥姥爷是老师,爸妈是老师,大约因为他们的教育理念比较前卫,所以对我采取自由放任政策,觉得我什么时候,不玩游戏了,知道自己拒绝游戏了,就是真的成熟了。”

    呵呵,纯属扯淡好吗,邢健的老爸和老妈也在玩游戏,还玩的是情侣款,一把年纪了,整天在游戏里面秀恩爱。

    明明已经是深夜里,320宿舍的灯光还是没有消失,邢健开着小台灯,通宵打游戏,他穿着一个很随意的背心,和一件花色的沙滩裤,脚上一双人字拖,翘着二郎腿坐在桌前打游戏。

    凌晨五点的时候,他看到陈靖飞已经起床了,忍不住感叹,新进来的这个学霸也是有点厉害,每天五点起床不说,还能坚持背单词,看来对学习是真爱啊!

    学霸陈靖飞刚起床,眼睛有些迷糊,他有点近视,下床后戴上眼镜,先去了厕所,然后准备刷牙洗脸。

    刚起床的学霸还是很脆弱的,脸色有点苍白,用邢健的话来说,就是像个鬼。

    邢健觉得陈靖飞长得还不错,当然比自己还是差远了,陈靖飞五官清秀,不同于肖世坤的纤细,也不同于自己的粗狂,他就是属于那种在中间界限附近,长相斯文的模样,倒是一副善良相,一看就是不会做坏事的好学生。

    陈靖飞对邢健的印象其实也不错,为人豪爽讲义气,性格坦率真诚,除了对网游无法放弃之外,其他方面都是好好少年。

    邢健瞥了一眼刷牙的陈靖飞,又把注意力放到了网游上来。

    他最近迷恋上这款新版的《最西湖》,这是一款很有基情的游戏,游戏操作比较容易,属于团队战,当参加战斗的时候,他从来不敢轻易下线,团队中如果谁敢轻易下线的话,呵呵,那团灭就不会远了。

    当然,特别重要的一点是,他在游戏里娶了个老婆,叫做“如果小倩不是鬼”,邢健很爱小倩,对小倩也一直很好,邢健性子急,有些沉不住气的时候,小倩会在邢健急躁的时候好好解释作战方案,只有小倩说的话,邢健才能听得进去。

    如果不是小倩的存在,或许,依着他的这幅急性子,肯定要经常和别人决斗。

    而且邢健感觉到,他对小倩的感情越来越深了,尽管邢健从来没有见过小倩,但是从性格来看,小倩的确是一个好女孩。

    在邢健战斗的时候,小倩就是邢健肚子里的蛔虫,邢健需要什么,小倩都知道,而且,邢健的想法,小倩也能猜到一二。

    男生总会迷恋上在游戏中和自己十分默契的女生,邢健也不列外。

    邢健下定了决定,要和小倩见一面,地点就在市心的咖啡厅。

    环境相当的正式,为此,平时吊儿郎当的邢健还特意换了件得体像样的衣服。

    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小西服,这还是从娘炮肖世坤那里借来的,不过他脚下的运动鞋还是暴露了他真·屌丝的气质。

    邢健就坐在靠窗的那个桌子那边,一只手上拿一朵白色的玫瑰花,背后还藏了一大束红色的玫瑰花,白玫瑰是见面的凭证,而红玫瑰是他的心意。

    五分钟后。

    正无聊的邢健意兴阑珊的打量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忽然,就听见拖椅子的声音,他有些紧张,连忙整理坐姿,抬头看去。

    一朵白色的玫瑰花,一个帅气戴眼镜的高中男生,还穿着校服,这个男生看上去不怎么高,看上去挺腼腆的一个男孩子,脸上带着黑框眼镜,眉毛乌黑,皮肤白皙,还带着几颗小小的青春美丽豆。

    留海遮住了他的额头,一时间,邢健忽然觉得这个男孩的长相还真是挺模糊。

    邢健向着男孩的背后张望了一下,我去,我的女神呢?

    那个男孩似乎明白了邢健的疑惑,便一脸抱歉的解释道:“邢健大哥,我姐今天上班,来不了了,我代替她来。”

    邢健连忙有些虚伪的摇摇头,笑眯眯的说:

    “不打紧,不打紧的。”

    他们两个相顾无言,气氛尴尬,邢健大概知道那男生在打量他,这眼神太明显了,让邢健感觉坐立不安。

    不过他有些得意的想,挑姐夫就得严苛一点,看这小伙长得不错,他姐也应该是个美女,邢健不由的露出了满意的微笑。

    邢健猛然想起,等一下是不是还有上课这件事。

    就把玫瑰花重重的往那高中男生手里一塞,连忙结巴的说,这是个你姐的,一片心意,希望可以接受。

    那收下了玫瑰花高中男孩看着邢健远去的背影,嘴角竟然露出了一丝神秘的微笑,他的目光随着邢健的远去而远去,薄薄眼镜遮挡住了他眼中的深意。

    邢健背上书包,匆匆的向着教室的方向跑去。

    春暖花开,校园里开了一路的桃花,邢健狂奔的背影身后,是无数的落英飘洒,青春隽永,校园里的风景永远都是那样的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谁的青春是狗血

    懒人的大名叫做林千山,等等,为什么叫他懒人,大概是因为,别人醒着的时候,他睡了,别人睡了,他依然睡着。

    众舍友的评价如下:

    陈靖飞:千山啊!没怎么见他醒过,除了上课的时候

    肖世坤:我不怎么回宿舍,学生会的工作很忙的,不过我知道千山(懒人)是个很有信用的人

    邢健:没怎么关注过,玩游戏比较重要

    现在,懒人又睡了,他的脸上流露出一种睡觉的幸福感,白皙的脸上,渐渐染上红晕,嘴里喃喃的说:“不要……轻点……啊……”

    额,他做春≈梦了。

    话说,这懒人真的是很懒,这是闻名全校,有时候连辅导员都有时很无奈,觉得这个孩子实在是没办法管了。

    几乎就已经对他放弃了——

    实际上,这懒人在上大学之前,是非常勤奋的,但上了大学之后,他浑身就不对劲了,整天埋在被窝里,连上课也懒得去。

    而饮食呢,他的老妈,每天都来一次,给他准备饭菜什么的,他可倒好,懒懒散散的,吃饭都像睡觉似的,那眼睛不仔细看都是闭着的。

    不过懒人贪睡,好像是有他自己的原因的。

    自从过完18岁的生日之后,他就陷入一段长长的迷梦里去了,他梦见自己是一个小小的修仙者,天资卓越,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成为门派第一人。

    门中所有人都对我他的成功称赞不已,就连师傅也说要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和他成为双修伴侣。

    他很开心,因为众所周知,师傅的女儿,长得美,身材好,修为又高,是极佳的休闲伴侣。

    但是,就在他与师傅女儿婚礼的那一天,却被人抢亲了,而且,被抢的还是竟然不是那个身材姣好,相貌出众的新娘,而是他这个皮糙肉厚的新郎,他有点晕头转向,不知所措。

    然后,那人就这么把他绑在石柱上,怒气冲冲的开始骂他。

    “玉真子,我说你这个老不死的,你竟然想给我成亲!你把我这个正室夫人放在哪里啦!”

    正室夫人?

    难道,我还是个有家室的人?

    就这样,梦里的故事,朝着诡异的方向发展。

    后来,他竟然和那个所谓的“正室夫人”在一起了,更别提的是,这个“正室夫人”还是个男的。

    看着这个“抢亲”的男人,他实在想不通,男生也可以长那么漂亮吗?

    这个男人有着一头长发,凌乱潇洒的披在后面,简单的用一根红色的细线系着,他身着一身飘逸的红裳,脚上没有穿鞋,因此可以看到他的双脚十分的白皙秀气,他的领口微微敞开,脖子上面挂着一条金色的链子。

    一般人脖子上戴着金链子,一般会觉得土气,但此人戴着金链子,却显得他浑身上下的贵气。

    这人的穿戴奇怪,容貌更是好看的出奇,他的五官就像是天地间最为灵秀的产物,他的眉目间略带一丝仙气,眼睛纯黑,睫毛浓密像是一层的小刷子,皮肤几乎看不到毛孔,嘴唇秀气。

    简而言之,就是鬓如刀削,眉如墨画,真真正正的一位古代美男子是也。

    林千山终于知道,为何当初古人对美男子的热爱那么强烈,有些人果然就是美的惊天地泣鬼神,不热爱不行啊!

    一开始,林千山还以为自己名气太大,被女粉丝抢婚呢!谁知,抢婚的竟是个男的。

    不过这也不算个事儿!

    可是,让他的崩溃到达极限的事发生了,他竟然!!是被压在下面的人!!

    td!不喜欢脏话的他,忍不住想爆粗口,这究竟是什么诡异的梦呀!

    好吧,他觉得自已已经已经淡然了。

    桃花林里,粉色的桃花带着最后的一丝温柔,落在地里,如此美景,不辜负红楼梦中黛玉葬花的绝世凄美的故事。

    梦中的林千山呆呆的站在桃花林里,自从被绑到这里之后,做梦后传送来的位置就没有在变过了,林千山很想回到往日的那些传统的打怪升级的故事里,毕竟在往日的故事里,不用和另一个男人搞基。

    一双手,从背后搂住了林千山的腰,那双手很温柔,像是对待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一样,轻轻的划过林千山的腰侧,林千山在这温柔的“虎摸”之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完了,完了,自己是不是性取向有问题啊,明明之前的梦都很正常啊,娶小师妹什么的明明就是宅男的终极幻想,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两个男人在桃花树下你侬我侬啊!!

    那人的手又覆上了林千山的头发,一下一下的顺着林千山的头发,林千山在这里的发型也是狂浪不羁,像是一条炸毛狗,明明都是同样的人,看看人家谪仙一般的头发,再看看的自己的乱发,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

    顺完毛后,那人的手又渐渐的摸到了林千山的手,那人将自己的手掌和林千山的手掌十指相扣,其实,一开始林千山是拒绝的,林千山努力地想要挣开,本来应该是情意浓浓的十指相扣,在林千山的助力之下变成了一场变相的掰手腕比赛。

    双方选手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林千山选手不敌对方实力雄厚,惨败。

    林千山还是老老实实的被那人抓了个结实,那人的头依偎在他的肩膀上,做小鸟依人状,不过这样的温情时刻只持续了一会儿,就被那人另一只偷偷潜入林千山衣服内的手打乱了。

    惨了,惨了,这个色鬼又要乱来了。

    衣衫散落一地,桃色点缀在纠缠的胴体上,欲海沉沦,清明几许?

    罢了罢了——

    人生不过浮云,匆匆而就,如过眼云烟,又何须在意太多,清醒也好,不清醒也罢,只此一刻的欢愉才是永恒。

    作者有话要说:

    ☆、谁的青春是狗血

    咖啡馆,浪漫的音乐在这里萦绕,乔生深邃的五官和高大的背影引来了很多时尚美丽的女性注目,肖世坤已经对此有点无语了,明明自己也很有魅力的,只是一到了乔生身边就成了陪衬。

    今天肖世坤依然穿着时髦,他穿了件黑白相间的格子衬衫,里面搭了件白色的t恤,胸口还配了个银白色的十字架,脚上的是一双皮质的休闲鞋,再看看乔生,还是前几天见面时差不多的装扮,一件运动体恤,不过下身因为最近的降温换了长裤,鞋子还是前些天的那双。

    乔生打扮的随便,依然魅力四射,肖世坤打扮了许久,依然比不过乔生的简约。

    咖啡馆的气氛十分适合两个人说一说那些年的事情——

    肖世坤喝着咖啡,随口一提的问道:“阿生哥,你当时为什么要去美利坚合众国呀?”。

    乔生也略微无奈的笑了笑,道:“嗯,怎么说呢,大部分是家里的原因,你也知道,我妈跟我爸的关系不好,我爸当时找的那个小三直接把我家弄的是家破人亡,我妈一气之下,带着我就去了美利坚合众国。”

    肖世坤自觉戳到了乔生的痛楚,满怀歉意道:“对不起,阿生哥,我不该问的……”。

    乔生倒是很释然,说:“没关系,情理之中的事,我不是这么小气的人”。

    肖世坤想换个话题,于是说:“阿生哥,那你在那边过得怎样呀?”。

    乔生微微一笑,好多邻座的女孩子看直了眼,乔生的目光里还是只有肖世坤,对肖世坤打趣道:“挺好的,你应该来玩玩,这边的妞,各个大胸大屁股,身材一级棒,当然,你如果是同性恋的话,这边的男生也都不错。”

    肖世坤尴尬脸色红了一红,说:“哈哈,阿生哥真会开玩笑。”

    肖世坤内心颤抖,美利坚合众国真开放,男的也行?

    “服务员,加水。”

    服务员:……

    肖世坤:……

    肖世坤;“学霸,看不出来呀,你还打工呀?”

    学霸:“……嗯”。

    服务员陈靖飞加好了水,转身离开,身后不留下一片云彩,生气了,不会吧,肖世坤诧异的望了陈靖飞隐蔽的身影一眼。

    “小坤,说说你过得怎么样吧?”

    “我呀,还不是老样子,以前上幼儿园的时候,老被那些人欺负,还好有你在,我才幸免于难,后来,上小学的时候,努力学习,上中学的时候,努力学习,哈哈,我脑子不聪明,只好付出比别人多的努力。”

    肖世坤说到这里有些害羞。

    “后来上了大学,觉得终于完成了父母对我的要求。”

    “就觉得自己解脱了,可以休息一下了。”

    说完,肖世坤类似释怀向后一仰,靠在椅背上,面露微笑。

    乔生看着肖世坤一身轻松的样子,露出了喜悦的微笑,这个小孩还是老样子,虽然他已经成年,泡妞的手段高了不少,不过在他的心里,这个家伙还一直是那个总是跟在自己屁股后面跑的孩子。

    如果不是因为当年……

    自己或许就会陪伴他长大的吧,然后教他念书,和他一起干坏事,踢足球,打游戏,当然前提是,如果没有当年那件事的话,

    如果不是因为肖世坤的母亲的话,一切会照着原来的轨迹发展的吧!

    如果不是,爸爸和他的妈妈偷≈情被母亲发现的话——

    乔生俊美的脸陷在午后的阴影里,看不清表情,他这时的气质如同黑夜里走出来的恶魔,如果他上一次见面的时候如同上帝身边的天使的话,那么现在的他就像是天使翅膀上的羽毛被地狱乌黑的池水浸染,一点一点,从纯净无暇的洁白,变为燃尽恶劣的纯黑。

    乔生就是这样一个身上存在着天使与恶魔两种气质的人,他的面容依然那样的完美,五官凌厉而张扬,两种迥异的气质本身相互矛盾,同时发生在乔生的身上,竟然就那样奇异的融合了。

    可惜的是,乔生对面的肖世坤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的目光一直盯着陈靖飞忙碌的身影。

    肖世坤看着学霸给人家端茶递水的样子,有点不理解,据他所知,这学霸家里挺富裕的,而且学霸现在学金融,目的就是为了将来去掌管家族企业的。

    现在却在这里打工,肖世坤怀疑是怀疑,但是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看见陈靖飞打工,肖世坤用一句话来形容就好比是土豪开着宝马送奶茶一样,有种说不出的别扭。

    呵呵,其实陈靖飞就是纯属学习生活太无趣,出来兼职泡妹子的,肖世坤还是想太多了……

    肖世坤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一片安乐与舒心,事到如今他和他的阿生哥又见面了,这么久不联系还能再见面,这肯定就是缘分,肖世坤心想一定要要把逝去的十年时光给补回来。

    关于当年乔生家里发生的事情,肖世坤的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毕竟当时他的年纪还小,也就四五岁,肯定什么也记不得,不像是已经八岁的乔生哥能记住很多事情,他唯一大概知道的就是自己家里好像在那个时间也发生了一些事情。

    母亲当时也为了这件事情,伤了好久的心,自己当时也不懂,就只能呆在保姆的怀里,看着一切的发生,看着乔生哥收拾行李,一步步的离自己的远去。

    童年的阴影随着时光的流转,渐渐地藏到了回忆的角落,人每当在自己回忆里行走的时候,都会不注意的进入这些角落,在角落的黑暗中悲伤、哭泣。

    然而,人不能永远的呆在记忆的角落里,总得努力的走出去。

    此刻,两个坐在咖啡馆里的人,心思各自飞去了不同的角落,乔生目光沉沉,角落里的世界变成了他的全部,反观,对面坐着的,面带微笑的肖世坤,他已然从角落走出,迈向新的世界。

    乔生对面的肖世坤脸上挂了微笑,从前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让大家都承受了不同的不幸。

    不过,现在一切都好起来了不是,他的乔生哥也回来了。

    一切才刚刚开始,如同种子发芽那样,好的事情要一步步的来。

    作者有话要说:

    ☆、谁的青春是狗血

    邢健自从和小舅子见过一面后,浑身都不舒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毛骨悚然的有种被饿狼盯上的感觉。

    城战之日,邢健翘了非常重要的高数课,窝在宿舍里面打游戏,为了今天的战斗,他甚至脸没洗牙没刷,早饭都没吃,一起床就打开电脑,点击登录。

    然而可惜的是,早晨饿得头晕目眩的邢健,脾气较之以往更差,而且小倩不知道去了哪里,连影子都没有出现。

    游戏在邢健的怒骂声中结束,所谓的公会也在邢健的暴脾气下产生了瓦解的势头。

    “卧槽你奶奶个腿,进攻呀!”

    “他妈的,草你大爷,你什么玩意呀?”

    “你们怎么回事呀?我草你妈,我让你们进攻,你们等个屁呀?”

    城战败了,邢健心灰意冷,在邢健骂骂咧咧的声音里,联盟中退出的人也越来越多,他一气之下退出了游戏,跑去超市买了几瓶的啤酒,在路上边走边喝。

    大约晚上十点左右,邢健沿着马路没有目的的乱走,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区花园里停下了,他喝了好几瓶啤酒,脸色红彤彤的,他坐在花坛的边上,花坛里种了一些翠绿低矮的灌木植物,叶子小小的,但很有精神样子。

    邢健一想到今天发生的事情,心中就难以抑制的悲哀,期待了那么久的城战全军覆没,甚至连公会也名存实亡了。

    他忍不住委屈,拨打了小倩的电话,此时此刻,他悲伤的心情只想和小倩一个人分享。

    嘟……嘟……

    电话通了,话筒里传来一个冰冷的男声,邢健也不管是男是女,迷迷呼呼地说:“喂,小倩,我想死你了,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能理解我了。”

    第1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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