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男配要逆袭 作者:上汐陌
第3节
作者有话要说: 之前年龄写错了,,数学渣渣啊我,,改了下,话说好像没有人发现?
☆、22
天色暗了,沈燃没挑灯芯,冷冷的月光从屋外照进来,在屋子里投下一个小小的光晕。
沈燃站起身来,将家里唯有的两床被子铺开盖在床上的小孩身上,捂得对方出了一身汗。说来,沈家二郎被惊吓弄得受了寒气,发热昏迷,皆是因为这身子过于瘦弱,不过被沈燃灌了汤药又输了几口真气,明早捂了一身汗就该醒了。
“这是哪里?你是谁?”小孩一睁眼就迷茫地看着周围,见着沈燃后警惕地缩了缩身子,往被窝里挪了挪。
沈燃半眯着眼笑着说,“那你又是谁呢?”
听到沈燃这不同于穿越文一般套路的回答,小孩眨了眨眼睛,最后咬了咬下嘴唇说道,“我叫徐子晨。”
“哦?看来你也是借尸还魂的了?”沈燃说完坐在桌子上,给自己倒了碗水喝。
徐子晨听了这话后瞪大了眼睛,然后又松了口气,强撑着自己的胳膊坐了起来,等发现自己短胳膊短腿又全身黑不溜秋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骂了句脏话。
“喝水么?”沈燃举了举碗,似笑非笑地看着徐子晨。
“好,不过这是怎么回事?”徐子晨挣扎着下了床,接过沈燃手中的碗喝了口水。
“穿越前我正在车上接电话,给秘书交代会议事项。”沈燃给自己编造了一个现代社会成功人士的身份,这是他取信于徐子晨的第一步。
在沈燃看来,以民国人的身份结交徐子晨的话永远不可能得到对方的全部信任,因为徐子晨身上的最大秘密就是“穿越”,而这正是他能肆无忌惮抄袭而永远不会被指责的原因。
徐子晨的身上有着所有穿越人士的共同点,就是自负,因为知晓历史的发展,所以他会百分百地相信自己,对于相处的这些“古人”自然也就会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心态。虽然他自己意识不到这一点,但是内心里会轻视这些“古人”的意见,感情上会始终和他们存在着隔阂。这种跨越时间空间的隔阂是永远不可能消除的。
所以一开始,沈燃就以现代人的身份亮相了。
“我也只是在宿舍睡个觉而已啊,这也太奇怪了吧。而且我还穿成这么个小黑豆丁。”徐子晨听了沈燃的话后明显放松了不少,不过一张脸皱成一团,又用手扯了扯自己身上打满补丁的麻衣。
“我比你早醒了两天,我是沈燃,你现在的身份是我的弟弟。你既然醒了,我就要去别的地方了。”沈燃边说着边撵着不合身的长褂,若不是要做戏自己绝不会穿这等粗制滥造的衣服,磨皮肤磨得厉害。
“别的地方?”徐子晨已经环顾了屋子,显然对眼下糟糕的环境有了粗浅的认识了,听沈燃这么一说赶紧抓紧了他的袖子,生怕沈燃放着他在这里一个人走了似的。
“你觉得这里好?对了,现在是民国初年,我打算去北平一遭。”
“北平?!北京?我也要和你一起去!”
“一起去倒是可以,不过——”沈燃挑了挑眉,拉长了声调。
“不过什么?”徐子晨有些慌乱,实在是他现在这副小身板怎么看都是拖后腿的样子。
“生意人讲究利益,带着你我可是多了风险。”沈燃不急着说,轻轻抚了抚眼下的痣。
“你让我做什么都行,只要不是伤天害理要我去死之类的就行。”徐子晨急了,将沈燃的衣袖攥得更紧了。
“好。”
火车停在了站台,沈燃抱着徐子晨挤下了火车,从报童那买了份报纸翻了翻,随后招了辆人力车往招租的地方赶。
人力车在巷子口停了下来。
沈燃和徐子晨一前一后地走着,终于走到一个敞着门的四合院。将报纸和四合院的门牌对了对,沈燃才跨进了这个有些昏暗院子。
院子的西边种着一棵大树,树荫将院子的大半都盖得严严实实。一只黑色土狗突然从墙根窜出来,朝沈燃和徐子晨狂吠。
徐子晨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恰巧被石子绊了一跤,躺在了地上。
正当时,有个老妇人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手上拿着一个大木盆。
老妇人收下房租后,才领着沈燃进了东边的一间屋子。
屋子不大,不过沈燃和徐子晨两人住也是足够了。过了一会儿,老妇人拿了几个缸子和木盆过来,生活该用的东西倒也不缺了。
奔波了好几天,沈燃一进屋子就在床上躺了下来。徐子晨脱了鞋子也想上床,就收到了沈燃的两枚白眼。
“怎么了,沈哥?”在火车上差点被人拐走被沈燃救下后,徐子晨就很乖顺了,一口一个沈哥地叫着,这下看见沈燃的眼色赶紧又穿回了布鞋。
“打扫屋子去,还有院子,脏。”
“沈哥,改天打扫行不?”看见沈燃蹙了蹙眉头,徐子晨只好闭了嘴收拾起屋子。
看见徐子晨乖乖地收拾起来,沈燃就闭上了眼,运起体内的真气来。
这点小杂活算什么呢?想当初自己从凡间到仙界,纵是人间贵族公子又如何,在仙界修仙还不是要从扫地做饭开始,偶尔还要被师兄师姐当练手,身上的疤痕就没有好过。
只不过徐子晨现在是因为自己救了他一命,他现在又年幼体弱,所以甘愿忍气吞声,等他长大了就会反抗自己了。不过,现在他才五岁,怎么样也要五六年才能保护好自己。
五六年,足够让一个人的心性变得不一样了。
隔天一大早,徐子晨还熟睡着,沈燃就往他身上使了个水诀。大清晨的,徐子晨被这凉水一浇,惊得睁开眼跳了起来。
“起床。”沈燃冷冰冰地说道。
“我昨晚打扫到那么晚才睡,这才几点?天都没亮!”徐子晨似乎被昨天的活儿累恼了,加上起床气,整个人火了。
“所以?起床给我做饭去。”
“你这完全是虐待童工!”
“童工?哦?你不是说你是大学生么?很有用处?”
“可我现在才五岁!”
“那又如何?这都做不了?我想牙婆子一定不缺小孩子。”
徐子晨一听沈燃这话,立马就想起火车上被几个骨瘦如柴的老女人狠狠掐住脖子胳膊的情形,只能讪讪地爬了起来,穿起衣服往外走去。
过了一会儿,徐子晨才捧着一碗热腾腾的面条走了进来。
“没有鸡蛋。”沈燃用筷子拨了拨面条,冷冷地说道。
“忘了搁了。”
“那就重做。”
徐子晨又端了一碗面进来。
“没有放麻油。”
“没有放葱花。”
“没有放花椒。”
“太难吃了。”
徐子晨重做了五遍面条又被沈燃嫌弃后,终于爆发了,“沈燃,那你要吃什么!我可不是大厨做不来什么好吃的!”
“那就重做。”沈燃回复的依旧是这句话。
“好,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你给我记着。”徐子晨小声咕哝了一句,愤愤地出了门。
这一次,徐子晨端上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色香味俱全的面条。
沈燃拨了拨面条,这次终于没有挑刺,不过他也没有吃,“行了,拿出去吧。”
“你不吃?”徐子晨气得跳脚。
沈燃只斜着看了徐子晨一眼,没有回答。徐子晨只好愤愤地端起了桌子上的碗。
“绝逼神经病。”徐子晨这次又小声骂道,不过沈燃可没有错过这声责骂。
“对了,端出去后去后院呆着。”
“干嘛?”徐子晨没好气地问道。
“我昨天和王妈打了招呼,给你找了个洗衣服的工作。”沈燃说完敲了敲桌子。
“洗衣服?!我是男的!还是个小孩子!你让我去洗衣服?”
“我可不会白养你。洗还是饿肚子取决于你。”沈燃说完又盘腿坐上了床铺。
觉得累么?觉得苦么?可是我可不会养废人呢。沈燃勾了勾嘴角,再次运转起体内的真气。因为是陌生人,所以自己可不会像书中的沈燃那样用尽心力养着自己的弟弟,最后还被弟弟抛弃。
更何况,这样的活计还算不上虐不是么?
作者有话要说: 捉了下虫,嗯
☆、23
高大的槐树遮了半个院子,横生的枝桠延伸到胡同巷子,不时有两把槐蚕掉落下来。槐树下聚集着三三两两提着鸟笼或托着把茶壶的老汉,拖拉着圆滑的京腔议论着自己祖上哪朝哪代伺候过宫里的太监大总管。
沈燃坐在树梢上,听着这别有一番趣味的京味唠嗑,和着槐叶簌簌作响声,有些昏昏欲睡。
与此同时,院子另一边没有树荫遮蔽的空地上,徐子晨正哧溜哧溜地洗着木盆里的衣服。
抹皂角,搓衣服,浸泡揉搓几下,再过一遍清水,徐子晨一早上都在不断重复着这些动作。大清早的时候,徐子晨还没吃上两口面条,就被王妈带到了院子口领了两大桶衣服。徐子晨力气小,提着大木桶的时候使不上力,脚趾愣是被木桶砸了一下,也不知道脚趾盖掉了没有。
徐子晨憋着一口闷气,硬是提起木桶搬到了院子的井口旁。
洗了一会儿衣服,日|头渐渐出来了,井也暴露在阳光底下。徐子晨挪到了树荫底下,打水又不方便了,挑水走两步路比晒太阳还累。
等徐子晨终于把两大桶衣服洗完了,王妈又帮他挑了两桶过来,说是四桶才够早上的工钱。九点来钟,太阳正大,徐子晨被晒得头晕晕乎乎的,肚子早就饿得直叫,又热得汗流浃背的。徐子晨正想着搬到树荫底下洗衣服的时候,就见沈燃施施然从屋里走出来,捧着叠枣子,脚尖一点一蹬,上了院子里的槐树。
每当徐子晨累了歇一会儿擦汗的时候,沈燃就会扔一颗枣子下来,或是扔在眼前,或是扔在身后,每次徐子晨都被这枣子吓得一惊。
想着有骨气不吃这枣子,肚子又实在空空如也,徐子晨每次都在这种纠结的心情下擦着手啃着大青枣。唯一能抚慰他心灵的就是这青枣不会干涩,水分充足十分清甜。
不过十来日,徐子晨就被磨得没了戾气,还自己从柴房捡了几块板子做了个小推车,用来运水桶,省力不少。
虽然手上破了皮长了不少茧子,不过徐子晨眼中倒一直有着股冲劲。沈燃知道他这是想快点攒到钱写文章改变自己的处境。
只不过,要买钢笔本子,对于徐子晨而言并不是那么容易。
怎么说呢?
沈燃当初从沈家屋子里翻出了的家当有五十元,而他们到北平买的最便宜的三等火车票也要两元,房租一个月二十元。平常的人力车夫、厨师每月能领到三到五元。而洗衣服每天的能得到的只有两分。
如果是毛笔白纸,那么六元左右的价格只要攒一个月,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徐子晨不会写毛笔字,他只会用钢笔。而钢笔的价格至少也要二十元。
再扣除掉每日的吃食花销,徐子晨半个月来只攒下了两元。
钱攒得少,但是只要日积月累,终究能实现,所以徐子晨能有奔头。但是,若是如何努力都无望呢?
这天早上,沈燃破天荒地没让徐子晨去王妈那里拿衣服洗,而是让徐子晨和他一起用早饭。虽然徐子晨每天都帮沈燃准备饭菜,但是却没有怎么尝过自己做的菜。
有次徐子晨实在饿得受不了,偷吃了两口红烧肉,端菜的时候就被沈燃发现了。徐子晨被抓到偷吃,那天大中午就被沈燃绑在堂前的柱子上,接受太阳的烤炙。太阳正当头,毒得狠,衣服又被剥掉,整个人在热气中被蒸得整个人都快虚脱过去。
而徐子晨反抗的时候,沈燃轻蔑地瞥他一眼,“君子不饮盗泉之水,亏你还是文人,还同是现代人,现在是偷吃,谁知你以后会不会偷了家中的东西?”
听到这话后,徐子晨整张脸涨得通红,却没有话来反驳,被绑在柱子上直到傍晚太阳下山才被沈燃解了绳子,整个人昏倒在地。
从那以后,哪怕再饿,徐子晨也是默默地啃着大馒头和酸菜干,眼睛红红地诅咒着沈燃这个沈扒皮。
所以今天沈燃让徐子晨坐下一起吃绿豆羹的时候,徐子晨还有点没反应过来,整个人愣在了门口。
“你说什么?”徐子晨呆呆地看着桌子上的青花瓷碗。
“坐下,吃。”沈燃抬了下颔,瞥了徐子晨一眼。
见到沈燃这招牌性的俾睨众生的眼神,徐子晨急忙跑到桌子前坐下。
温热的绿豆羹里掺了软绵的白糖,浓稠甜软得恰到好处。徐子晨往嘴里塞了一勺绿豆羹之后,对口中的味道有些不可置信。不知道是自己的手艺在沈燃的苛求下日益精湛,还是因为自己太久没有吃过别的东西所以味觉上失了判断。
待徐子晨将碗里的绿豆羹舔得干干净后,沈燃才开口,“吃饱了?”
徐子晨没回答,只是眼巴巴地看着大碗里剩余的绿豆羹。
“没饱也起来,今天我要出去。你去给我提东西去。”沈燃起身,抚了抚衣袖上的褶子。
“出门?今天终于要出门了么?”徐子晨听到这话兴奋得两眼发光。
“啊,等,等一下,我先回房间一下。”徐子晨说完这话,就火速地奔进自己的小隔间。沈燃不用使出追踪诀都知道他这是去拿藏在枕头里的两元钱去了。
昨晚沈燃就听着徐子晨躲在被窝里咕哝着想要去买些纸笔,写点文章赚点稿费,所以今天沈燃才提出要带他出门。
书店里摆放着各种门类的书籍,摞成一沓一沓的,柜台上铺着不同式样的笔墨纸砚。沈燃站在柜子前,随意地翻阅着手下的书籍,不经意间捏了个消隐诀。
柜台前,徐子晨厚着脸皮问了掌柜一番纸笔的价格,被钢笔和墨水的高价给吓到了,想着买些寻常的纸笔就好。徐子晨伸着手要从衣服的内袋里翻出两元钱,却发现口袋中的钱没了。
“我的钱呢。”徐子晨惊叫出声。
“你可不要污蔑我们书店啊。没钱就出去。”店家原本看沈燃气质不凡,领着进来的徐子晨虽然瘦小但也衣物干净,耐着性子说了一番话,没有想到发生了这么一出,招了招书店里的其他人,将徐子晨赶了出去。
沈燃摆了摆袖子,也出了门。
“我的钱怎会没了呢,沈哥你借我钱吧。我想买纸笔。”徐子晨眼睛通红地看着沈燃。
“我可不做赔本的买卖。书店已经来了,我要去成衣店买衣料了。”沈燃微微一笑,跨步往前走去。
这,还只是第一次罢了。
作者有话要说: 猜一猜燃哥要干嘛?
☆、24
在成衣店买了两身衣服几匹粗布后,沈燃又带着徐子晨去药铺抓了几味药,顺道买了个药炉。这样,当初从沈家带出来的钱财也就花得所剩无几了。
钱,肯定是要赚的,因为沈燃能拿捏得住徐子晨的最大依仗就是手里有钱,能保障基本的饮食住居。而这怎么赚法,就跟这手里的几帖药材有关。
前两天沈燃从槐树下的人口中得知吴家大夫人得了怪病,生命垂危,寻遍全北平的郎中也只能吊着半口气,后来吴家老爷请了西医,说是太太肺里长了瘤,得切掉才能好。大夫人本就看不惯西医,听西医要给自己剖腹治病更是气得咳出好几口血。
这件事,对于普通人而言不过是多了一件谈资,而沈燃却看到了赚钱的法子。修真界里能延年益寿的丹药可不少,便是普通的药材也能制成,只是比起凡间的药汤多了两分真气罢了。
回到四合院,沈燃拿了三匹布给王妈,却只让王妈帮忙做一身徐子晨的衣服。王妈笑容满面地应下了,沈燃知道剩下的布料多是被用来做给她一岁多的小外孙。
沈燃曾听人讲过王妈家里的事,她家老爷做过官的,家境不错,还送孩子去东洋留了学,只是后来家道中落了,老爷也染了病过世了,王妈只好变卖了家产住在这四合院里。前几年王妈的儿子从东洋回来,已经二十五岁了,老大不小了。幸好王妈早早给儿子订了门亲事,儿子一回来就张罗着成亲。
她儿子是喝过洋墨水的,自然不喜这包办婚姻,但也不愿做个不孝子驳了老太太的意,勉强成了亲,不过也不怎么回家,后来直接住在了学校的教师宿舍里。幸好这儿媳妇儿肚子争气,没几个月就怀上了,只是这儿媳妇儿命不好,生下孩子后没几天就因为染了寒气去了。
老伴没了,儿子不亲,王妈自是把所有的心都放在了这小外孙身上,什么好的都想着小外孙。所以沈燃的这几匹布倒是让王妈喜得眉开眼笑的。
也因为这样,王妈看着徐子晨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还有些玩味地调侃,“哎哟,小晨哥儿是怎么了?出了一趟门怎么反而苦着张脸回来了?”
“我想买些纸笔,可是钱丢了。”徐子晨一脸沮丧地说道。
王妈听到这话先是望了沈燃一眼,然后摸了摸徐子晨的脑门说道,“哎哟乖孩子,还懂事了呢,我记得大哥儿的房间里还有些纸笔,拿给你用吧。”
徐子晨高兴地跟着王妈去了房间取纸笔,而这一变化却打乱了沈燃的计划,看来三起三落让徐子晨放弃投稿倒是行不通了。
这件事情也给沈燃提了个醒,这些书中的主角身上确实存在着某种气场,能够吸引书中人的好感,而且很多事情仍旧会走回原有的轨迹。
要搬出四合院了。
上次沈燃带着丹药到了吴家毛遂自荐,吴家大夫人吃了两天竟然好转了,非但不是回光返照,而是一天天地有了精神,不到半月就不再咳嗽了。大夫人好转后,外貌竟也年轻了十来岁,勾得吴家大老爷也不沉迷在姨娘那里了,夫妻两人的关系好了不少。
也因为这样,吴家大夫人听说沈燃还带着胞弟租住在四合院的时候,邀请沈燃带着弟弟到吴家的别院居住。也就是让沈燃当吴家的私人大夫的意思了。
徐子晨听说要搬离这四合院的时候,还有些不舍,毕竟王妈在他的打滚卖萌下对他很是亲昵,做点东西都会拿给徐子晨一些,就连洗衣服的活儿也帮忙做了一些。王妈还劝他不要和同胞大哥斗气,他哥也是为了磨练他才不让过得舒畅。王妈告诉他这世道不好过,不能养成娇养的性子,听说了他们要去吴家住的时候还嘱咐徐子晨要多看多听多做。
可以说,徐子晨真把王妈当亲人了,这么一走还哭得像小花猫一样。这毕竟是他来到异世界得到的第一份温暖,特别是在沈燃这个同时代人的行为对比之下。
沈燃被安排住在吴家东边的一座别院里,院子有两间房,还有个小空地,空地上摆着几盆娇艳的红牡丹。
沈燃作为吴家的私人大夫,每个月都有二十元的薪酬,吃住都由吴家负责,徐子晨倒因此捡了便宜。就沈燃所知,徐子晨已经写好了自己的第一篇《庭院深深》,寄给报社了。
和书里徐子晨第一次投寄给报社的那篇玄幻不同,《庭院深深》写的是个落魄的贫困书生和官家小姐的爱情故事,门不当户不对造成了他们的爱情悲剧,最后贫困书生被官家小姐的未婚夫打断了腿,凄惨地蜗居在了庭院里,只有老母亲每天照顾着他,但是在身心的双重打击下,这个落魄书生最后还是惨死了。
很明显,徐子晨写这篇是受了之前生活的影响。不过这篇倒是很符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凄美的爱情,悲剧的结局,倒是很催泪。
沈燃看完报纸上刊登的故事,挑了挑眉,特别是知道报社回寄了徐子晨十多元稿费,真气还从玉石书中输进自己的体内的时候,沈燃更是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看来所谓的抢夺气运,还能是改变对方的原有命路。如此看来,自己要做的事情倒是简单了不少。
自从来到吴家,沈燃对徐子晨的态度也不再像之前那么苛刻。徐子晨因为之前的影响,对沈燃还有些畏畏缩缩的,不过在得了稿费之后,信心大涨,面对沈燃也渐渐少了拘谨慌张之感。
这天,沈燃还在屋里打坐修炼,忽然听到屋外一阵喧闹,睁开眼起身,却看见徐子晨被一约莫十四五岁的少年给拖了进来。
这少年眉清目秀,不过眼睛里却有着戾气,手里持着一根棕黄色的长鞭,看来徐子晨身上破了道口子就是这少年的杰作了。
沈燃忽略了徐子晨脸上的愤怒之色,淡然问道,“有何贵干?”
“听吴婶婶说你医术很好,我告诉你,立马收拾东西去我家救我弟弟,不然你弟弟也别想活了。”少年的声音不大,却霸道得很。
“关我什么事,你弟弟生病凭什么就不让我活。”徐子晨被少年抓着衣领,生气地挣扎着说道。
“走不走。”少年不理会徐子晨,一双眼只盯着沈燃。
“好。”沈燃轻点了下眼下的痣,心下倒是起了杀意。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更。
捉虫。
☆、25
沈燃不会医术,贵家公子的时候不会,修真的时候更不会。只不过修真界的丹药素来神奇,只要记得玉简中的药方子,会炼丹药,那要做个包治百病的人间神医倒也成了。
只不过被少年威胁着办事倒是许久不曾出现过了,自从自己练到金丹期成了子清仙人的大弟子,几百年来别人对自己都是毕恭毕敬的,便是在书中的世界走了几遭,自己也未曾受过如此轻视。
跟在少年的身后,沈燃反而勾起了嘴角,救人,倒真是一件大善事呢。
少年拖着徐子晨,领着沈燃到了一栋二层楼高的别墅,别墅前还有卫兵提着枪守着。看来这少年的身份并不简单。
沈燃一进房间,就见里面放着一张紫木的大床,床帏是绸布与流苏相间,床边放着一架留声机,放着轻柔缓约的钢琴曲。
沈燃放下药箱,身边的仆人立马接了过去,在床边摆了个西式椅子。
“我施展医术,不能有外人在场。”沈燃开口道。
身边的少年瞪了沈燃一眼,“那么多破规矩。”
沈燃没有动手,只是无言地站在一旁,眉眼间已经有了不耐。
少年无法,只能领着一群人出了房门,出去之前还警告了沈燃,“一定要把我弟弟治好。”
比个姿势诊了诊床上少年的脉,沈燃就收回了手,伸向了腰间的锦囊。瞬间,梨花针倾囊而出,一根根没入了少年的皮肤中。
沈燃捏了个气诀一弹,每根梨花针的针尖都微微一震。
这次沈燃没有喂这少年任何丹药,只往少年的经脉重穴都封了口真气,吊着少年的性命,只要这真气一耗尽,命数几何就看个人的造化了。
毕竟人生总是不如意的事情比较多的不是么?
从别墅回来,徐子晨有些反常地沉默了。无他,只因为徐子晨知道了病床上的少年就是与他通信的笔友,沈梦涵。
没想到,剧情兜兜转转,竟以这样的套路让书里的两个主人公相遇了。请沈燃来的就是沈家的大少爷沈梦冰,而被医治的是沈梦冰同父异母的弟弟沈梦涵。
沈家当家主沈青松就是书中杜撰的民国大军阀,是袁世凯的直系,拥有一批素质优越的北洋军队。而沈梦涵是沈青松的三房太太生的,不过自小养在沈太太名下,和沈家大少爷沈梦冰的感情很好。最后沈梦涵能和徐子晨去往美国,沈梦冰也出了不少力。
现在呢?徐子晨得知了心中体弱多病值得人怜惜的佳人实则是个美少年,对方的大哥又惹得自己十分不快,未来,还会像书中那样发展吗?
沈燃最近过上了悠闲自在的生活,每日修炼完毕,就在院子里侍弄几盆花,后来又差人带来不少新盆栽,小院子里倒是渐渐有了生机。吴家的小丫头们特别喜欢来此,不敢在沈先生面前摘花,一个个求到了徐子晨那里,倒是让徐子晨少了几分多愁善感。
在吴家呆了半年,吃好喝好,徐子晨的身高倒也迅速地长起来,不过六岁就长到了一百三十公分,倒是比同龄人高出了不少。在院子里养着也没晒多少太阳,皮肤渐渐变白了。不知道是不是和小丫头们呆久了,沈燃看徐子晨也变得带了些脂粉气,唇红齿白的模样让沈燃有些恍神。
“晨哥哥,我想摘两支牡丹送给倩儿小姐。”在厨房当事的小丫头小汐怯怯地揪着衣角,泪眼汪汪地看着徐子晨。
“倩儿小姐?”徐子晨第一次从小汐空中听到这名字,有些奇怪地问道。
“倩儿小姐是吴家的堂小姐,之前我差一点就被二夫人撵出府里了,多亏了倩儿小姐给我说好话。”小汐说着脸上泛出了几分红晕。
“我这就给你摘去,不过,这倩儿小姐什么时候来府上?”
“下月十二呢,所以我想摘两支牡丹做个香包送给倩儿小姐。”
“这倩儿小姐真的值你对她这样好?”
“倩儿小姐人又漂亮心地又善良,像仙女一样,是我见过最好的人了。”
两人的声音透过窗纸隐隐传进屋内,沈燃捏了个隐身诀,扬起锦囊中的粉往院子中的盆栽上一撒,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终于,有鱼儿上钩了。
十二日这天,吴家的堂小姐吴倩儿搭着黄包车来到了吴府。
沈燃远远地看了吴倩儿一眼,姿色尚可,身段玲珑,眉眼间还自有一股风流柔弱的气韵。看了一眼,沈燃就收回了视线,轻笑了一声回了房间。
反之,跟着小汐去看那吴倩儿美貌的徐子晨在看到吴倩儿之后,直接呆愣在了原地。
小巧的脸蛋,美目流转,鼻子娇俏,嘴唇粉嫩得像刚摘下的樱桃。徐子晨还是第一次在现实中遇见这样的女神,一时间竟不知道作什么反应了。
吴倩儿接过小汐的香包,立马别在了腰间,等看见眼前清秀少年愣在面前,不禁“噗嗤”笑出了声。
“呆瓜。”吴倩儿的声音软软绵绵,又像清风吹过一般。徐子晨只觉得心头一痒,好像被猫挠了一爪子似的。
最近,徐子晨往别院外跑的频率高了许多。刚开始的时候,出门总要摘一朵花,等花摘完了,开始往外带自己写的,诗作,报纸……
每天傍晚,徐子晨才会顶着傻笑回来。
简单来说,还没被掰弯的徐子晨恋爱了,或者说,处于对吴倩儿的单相思状态。
知道吴倩儿喜欢鸳鸯蝴蝶派的后,徐子晨更是绞尽了脑汁提升自己的文笔,写了一堆风花雪月的散文讨吴倩儿的欢心。
不过这几天徐子晨又陷入了烦恼,一是吴倩儿今年十三岁,只把自己当成亲近的弟弟,二是这个大美人最近也染上了病,憔悴了许多。
在徐子晨看来,沈燃这个人有些神秘,冷淡强大,说是商人吧,却又会一手能让人起死回生的医术,说是医生吧,当初他说的穿越前召开会议又是怎么回事?每次思考无果后,徐子晨都干脆放弃思考,不过这次他倒是真心希望沈燃能把吴倩儿治好。
不料,沈燃却说吴倩儿这是水土不服,应当回老家,或是从老家带一捧土兑着水喝了,就能痊愈了。
徐子晨不相信,觉得沈燃这是忽悠吴倩儿的,大骂沈燃根本是庸医。沈燃没有和徐子晨吵起来,只是挑了挑眉头,“哦?那就看看是不是水土不服了。”
吴倩儿每日灌着人参汤,但是身体却越发憔悴了下去,整个脸颊都凹了进去。徐子晨每天变着法子给吴倩儿讲笑话,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吴倩儿渐渐没了生气。
十来天后,吴倩儿的家里终于带来了一袋家乡的黄土,沈燃舀了两勺兑了些药汤给吴倩儿灌了下去。
不过两个多时辰,吴倩儿整个人都缓过气来了,脸蛋稍稍有了点血色。
“神医啊,神医!”跟着送黄土的吴家仆人直接朝沈燃磕头跪下,便是徐子晨也有些愕然,他没有想过沈燃居然真的说中了。
既然是水土不服,吴倩儿好了一些后就被接回了家。吴家大夫人也不敢留人家,又吩咐了好些个家仆帮忙送堂小姐回去。
只不过,吴倩儿没能熬过这一段回程。
因为吴倩儿不敢坐火车,只能用汽车带着。汽车开了两天,那些黄土就已经没了。最终,吴倩儿在汽车上断了气。
徐子晨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眼里满是痛惜,他不敢也不肯相信自己第一次爱上的女人会这么死去。
吴家府邸里的气氛并不太好,总归吴倩儿也是因为来了吴府才得了病的,还死在了半路上,吴家的女眷为此都跪了半个月佛堂,吃斋念佛只希望求点福气。
而徐子晨则是将自己锁在了屋内,整天用棉被包住自己,躲在被子里痛哭。三天后,徐子晨出了房屋,眼泪虽然流尽了,可是眼里也少了些生气,只有一层浓重的忧郁。
什么爱最深刻呢?当然是挽回也挽回不了的了。这样的爱人,只会成为心上的白月光。
受了情伤的人,心里要再住进一个人,那是再困难不过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更。
早就说了燃哥是坏人了嘛。
☆、26
是时候搬离吴家别院了。
虽然吴家因为沈家的关系又高看了沈燃几分,对待沈燃和徐子晨也更为客气,但终归不是自己的地盘,总有些寄人篱下的意味。
那日,沈家大公子沈梦冰亲自到吴家向沈燃道谢,并对之前的鲁莽表示抱歉。对此,沈燃只是轻笑一声应下,别无他话,倒是收下了一万元的存折。有了这谢酬,沈燃便思量着找个单独的房子住下。徐子晨也不想呆在吴家别院,免得触景生情。
如此,徐子晨托报社编辑找了个两层楼的小洋楼,沈燃痛快地付钱租住了下来。
“子晨弟,这次《吴家大院》可谓一炮而红,报社有意发行单行本,你意下如何?”张编辑笑容满面地说道。
“再好不过了,只是单行本的发行还要张编辑多多帮忙。”十二岁的徐子晨已经长成了翩翩少年郎,举止斯文,笑容得体,面对着三十多岁的张编辑气势也不落下风。
“自然自然。”张编辑拱手说道,“那分成合约需要家兄过目否?”
“家兄在外云游,合约的事情,我拿主意即可。”徐子晨听到“家兄”二字的时候挑了挑眉毛,竟与沈燃有六成相似。
“如此甚好。不过,我还有一事,唉——”张编辑张了张口,并未出声。
“张兄有何事?直说便是。”徐子晨笑着开口道。
“说来惭愧,家妻知道我来找子晨弟,便托我向沈神医拿两帖驻颜药。”张编辑整了整领带,略带尴尬地说道。
“张兄过滤了,家兄出门前在家中备了许多药,我这便为你取药。”徐子晨笑了笑转身走向被充作药房的小隔间。
同一时刻,白云环绕的青山之巅,光芒四射。不过片刻,光芒隐去,显现出一个模糊的人影。白色的布带随轻薄的长衫轻轻扬起,黑色的长发在风中飘动。
感受到丹田内成型的金丹,沈燃睁开了双眼,眼前万物都包裹着一层淡淡的白雾。空山之间,但闻淙淙的流水声和几声鸟鸣,竹叶在风中簌簌作响。
六载而过,终于从筑基期修炼成了金丹期。
沈燃捏了个诀,青山绿水瞬时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熟悉的西式房间摆设。
“你回来了?”听到房间的声响,徐子晨在客厅里开口问道,他知道沈燃在房间里一定听得见他的声音。
对于沈燃的来去无踪,徐子晨早已经习惯了,甚至沈燃身上所有不正常的地方,他都脑补成穿越附带的金手指。为此,他更坚定了抱大腿的决心。
是的,徐子晨现在完全没有了初到民国的骄傲狂妄,他懂得了委曲求全,趋利避害,更懂得了在这样一个时代如何生存下去。至于一开始沈燃对他的漠视和冷淡,直接被他脑补为锻炼自己心智。
沈燃换了身衣服,走到了客厅,徐子晨已经自觉地沏好一杯茶端了上来。
“燃哥,陈家兄弟对我们办化妆厂的提议很感兴趣,主动要求入资,工厂的地址由他们安排,刘懿韬和詹铭浩也帮我们找到了好几个出国留学的化工人才,他们也决定了带资入股。”徐子晨兴奋地说道。
在沈燃的提议下,徐子晨十岁的时候提前进入西式学堂,仍旧结识了比自己大好几岁的刘懿韬和詹铭浩,这两个有权有势的纨绔子弟原本只是想捉弄下徐子晨这个小弟,没想到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了。一来二去,他们倒是成了好朋友。
至于书里徐子晨的恋人沈梦涵,撑了三年就在大年夜受了风寒过世了,去世前服了沈燃的一帖药回光返照了十来天,也没撑到新的一年。
而这陈家兄弟,则是书里只寥寥几笔提过却十分了得的人物。陈家兄弟出身上海望族陈氏家族,哥哥陈珂,弟弟陈谯,两人都有极高的眼光,投资的产业都获得了极大的成功。原本陈家兄弟和徐子晨一点也扯不上关系,不过前年陈珂上北平参加商会的时候被流弹射中,危在旦夕,向沈燃求了枚丹药免于一死,因此和徐子晨有了来往。
这次听闻沈燃准备将驻颜药汤制成化妆品,这陈家兄弟立马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主动要求入资,选地址,疏通关系,置办机器,几乎都包办了。
“可以。”与徐子晨脸上明显的得意之色不同,沈燃只是淡淡地点了点头,便回了房间。与此同时,一张写着驻颜丸的药方翩然落在地上。
佳梦化妆公司很快成立了,公司推出的第一件产品就是驻颜丸。
在产品发布会开始前,陈家兄弟就利用人脉将驻颜丸送给许多官家或者豪门的阔太小姐。驻颜丸的效果是惊人的,几乎所有吃过驻颜丸的女人都会发现她们的皮肤变得紧致白皙了,眼睛变得有神了,皱纹几乎消失了,唇色也变得粉嫩了,宛若二八少女。如此显著的效果使得佳梦产品发布会的现场几乎是人潮涌动,许多女人的脸上都流露出狂热的神色。
佳梦的产品发布会是在上海召开的,但是购买驻颜丸的热潮却风靡了全国,几乎到了有爱美之心的女人都会买上一些驻颜丸的地步。
佳梦化妆公司显然成了聚宝盆。
钱是万恶之源,佳梦的成功自然也会招来一些是非,陈家兄弟有家族庇护,刘懿韬和詹铭浩也都非普通人,但是沈燃和徐子晨这两个占有公司近乎一半股份的普通人就招人眼红了。为此,沈燃让徐子晨向外界转告希望出售这些股份。
没有私下与陈家兄弟达成协议也是因为公开拍卖股份总比卖给陈家兄弟赚得多。
大酒店内,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
“a i be,you’d be tooif ea with your an……”徐子晨倚在钢琴边唱着歌,发胶将他的短发抹得十分有型,嘴唇向上挑着似笑非笑,眼睛里好像装着璀璨星辰,在吊灯下显得光彩夺目。
张编辑从未想过自己能有幸参与这样的舞会,若不是徐子晨的邀约,他是连这外国人建的大酒店都进不来的。在他看来,风度翩翩的徐子晨实在是文才兼备,不仅能写出精彩绝伦的,让自家的报社起死回生,还拥有赚钱的手段,能拥有这最赚钱的佳梦化妆公司的股份。
徐子晨唱完歌后,举着杯子和周围人周旋了一番,趁空招呼了下张编辑。舞会过后,徐子晨和沈燃名下的股份更是拍出了极高的价钱。
其实私心里,徐子晨是不希望把这些股份卖出去的,在他看来外界的打击威胁实在算不上什么,就这么放弃一个会下金蛋的母鸡实在是太不划算了。不过沈燃坚持,徐子晨也只能在不舍中拍卖股份了。
房间里,沈燃收回了在徐子晨身上留下的神识,轻轻笑了笑。
天,就要变了。
那药方子,可确实是一个好方子。
作者有话要说: 呵呵,燃哥会轻易便宜了别人么?
☆、27
雕花床上是一具完美的女性胴|体,丰满的胸部像两个倒扣的白瓷碗,嫩滑的肌肤白里透红,脖子上附着细小的汗珠,身体的曲线柔和娇美。
友美用手轻柔地抚摸着自己的身体,嘴中发出娇喘,在微小的抖动中停下了动作。随后,友美将青葱般的食指放入口中吮吸,脸上浮现出享受的神色。
青松君已经好几周没有过来了,经过一番打听后,友美才知道是青松君的几房太太将他缠住了。友美原不以为意,因为青松君的几房太太总比不过自己的年轻娇美,自己可是枫舞馆最美艳的舞姬,也正因为自己的绝美容貌,翔大人才把自己送给青松君,还给了自己极为重要的任务。
但是当友美发现来枫舞馆的大人越来越少,青松君也不再来这个为自己置办的宅子的时候,她才察觉到了危机。
这天,当青松君的三太太带着仆人来宅子要将友美赶出去的时候,友美才惊慌了。眼前的三太太皮肤紧致光滑,身材凹|凸有致,全然不像三十多岁的女人。
灰溜溜地收拾行当回到枫舞馆,友美才从扫地仆人的口中得知风靡全国的“驻颜丹”。果真有这样神奇的药物吗?
回到枫舞馆不过三日,友美就被青松君接回了之前所住的宅子。
“青松君。”友美泪眼朦胧地看着沈青松,弱不禁风地倚着他。
“友美,都是我不好,才让那个恶婆娘把你赶走。”沈青松紧紧地抱着友美,感受着怀中美好的女体,眼中的恐惧才略消散了些。
“青松君,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您为何如此惊慌呢?”友美靠在沈青松的胸膛上,轻声问道。
沈青松听到这话,想起早上的恐怖景象,脸色大变。
一大早,沈青松从睡梦中醒来,原想抱着三姨太再厮磨一番,却不想摸了一手粘稠。
掀开芙蓉被子,只见三姨太全身溃烂,皮肤到处是脓包,血混着脓液流出来,脸上尽是青紫色的大疙瘩。想到刚才还摸了一手,沈青松立马扶着桌子吐了出来。
三姨太被动静吵醒,眼神娇媚地看向沈青松。往常沈青松见此早就扑了上去,现在只觉得眼前的三姨太是恶鬼上身,踉跄着逃出了房门,不多时,房中就传来了一声惊叫。
走到客厅,几个年轻貌美的丫鬟也都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脸上还用面巾围着。一想到刚才所见,沈青松就吓得让警卫队的侍从将自己送到了枫舞馆。
而和三姨太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全国的许多地方。
很快,这些男人口中的“恶鬼”“妖婆”们就会发现,她们的共同点都是因为服用了过量的驻颜丹。
因为驻颜丹的奇效,这些靠男人为生的女人开始疯狂地进食驻颜丹,不顾“每日服用一粒”的说明用书,每日几十丸地合着汤药吞进去。随之而来的焕发一新的美丽容颜让她们更为狂热,大肆服用驻颜丹。
一开始,有些新派女子以为自己得了花柳病并不敢声张,但随着一些高门贵妇的发声,她们开始意识到鬼出在这驻颜丹上面。
佳梦化妆公司一时间倒了大霉。
权贵打击,政|府施压,最大的股权人陈氏兄弟一时间忙得焦头烂额。等他们联想到之前的股份拍卖,意识到被沈燃和徐子晨摆了一道后,立马上北平寻找他们二人。但是待他们到了小洋楼的时候,却发现早已经人去楼空。
他们两个去了哪里?
没有人说得清楚。
两天前。
“我要彻底搬离这里。”徐子晨乐滋滋地数着手里的银票的时候,沈燃突然开口说道。
“为什么?出了什么事情吗?你先是让我把所有钱都取出来又说要搬离这里,难道我们惹上了什么麻烦?”徐子晨现在已经唯沈燃是瞻,因此乍一听这话有些愕然。
“你马上会知道。走么?”沈燃依旧平静地回答道。
“好。”徐子晨没有多问,立马回了房间收拾一些必要的行李。
午夜时分,沈燃和徐子晨趁着夜色搭上了火车。
坐在火车的硬座上,徐子晨的神情有些恍惚,像是想起了来到民国初次坐火车的情形,那个时候他像个瘦猴儿似的,还差点被人拐了掐了。
“沈燃,其实你挺好的,虽然你很神秘,但我真心感谢你。”徐子晨突然开口说道。
“哦。”沈燃没有回看徐子晨,而是将视线转向窗外。窗外是一望无际的平原旷野,地面上只剩下黑色的残茬。
沈燃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说,“下一个站台。”
“知道了。”徐子晨点了点头回答。
前面就是站台了。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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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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